从头重复III 莫琳
西奥多·布兰松先生,原名伍德罗·威尔逊·史密斯,又名拉撒路·龙,离开他位于阿莫尔大道的寓所,开着他那辆福特轿车,来到三十一大街的拐角处。他把车停在当铺后面的一个小棚屋里——他认为晚上把车停在大街上不是件好事。倒不是拉撒路为这辆车花了很多钱;这是一个来自丹佛的过于乐观的家伙在牌桌上输给他的。丹佛人认为一对A加上另一副对子,准能打败一对“詹金斯”先生肯定是在虚张声势。问题是“詹金斯”先生的底牌里还有一个J。
这个冬天挣了不少钱,拉撒路估计春天里他会挣到更多的钱。在战争经济状态下,他知道某些股票和商品价格会有什么走势,他的预测通常都很准确。他投资的范围很广,虽说有一两次失误,也不会给他造成多么大的损失。而他的判断一般总是很准确——很难出现失误,因为他知道潜艇战会逐步升级,也知道是什么最终使这个国家卷入欧洲战争。
他只需要监测市场的变化就行,于是他有大把的时间来利用别人的乐观态度挣钱,有时候是在台球厅,有时候是玩牌。他偏爱打台球,但发现玩牌挣的钱更多。整个冬天他都在玩这两种游戏,他那张寻常而又友好的脸,再加上一副很愚蠢的表情,使他看起来特别像个笨蛋。他进城时总是打扮得像个乡巴佬,这又强化了这个效果。
拉撒路并不理会台球厅里其他赌球的人,别人玩扑克时耍什么“技巧”他也不在乎。他只是安静地玩着,收好他赢的钱,见好就收,在引来杀身之祸以前就退出游戏。他很喜欢玩这些掺杂了骗术的游戏;从出老千的人手里赢钱要比依靠诚实游戏挣钱更容易,也更有趣。这些事不会占用他很多睡眠时间;他总是很早就退出这种欺骗游戏,即使是在他输钱的时候。但他退出的时候一般都赢了钱。
他把赢来的钱都投入股市。
整个冬天,他都自称“莱德·詹金斯”,住在基督教青年会,几乎不怎么花钱。天气很糟的时候,他待在旅馆里读书,不去又陡又结冰的街上行走。他已经忘了堪萨斯城严酷的冬天是什么样的了。有一次,他看到一支马队非常努力、非常勇敢地拉着一辆很重的货车爬向盛大道上第十街的坡顶。右边一匹马在冰面上滑倒了,摔断了腿——拉撒路听到了腿骨骨折的声音。这让他很不愉快,真想抽那个赶车的人一顿——这个傻子为什么不绕路?
这样的时间,最好还是待在房间里,或者在基督教青年会附近的大公共图书馆里度过。那里有成千上万本真正的书,可以拿在手里的装订书。这些书引诱了他,几乎让他忘了要努力挣钱。在那个严酷的冬天,他把每一小时的空闲时间都花在那里,重新熟悉了他的老朋友:丹·比尔德绘制插图的马克·吐温的小说;柯南·道尔医生;由皇家历史学家撰写文字、约翰·R·奈尔绘制的《绿野仙踪》彩色图画书;卢迪亚·吉卜林;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儒勒·凡尔纳……
拉撒路感到,他完全可以在那座美妙的建筑里轻轻松松地度过剩下的十年。
但是,不合时宜的春天来到了。他开始计划从商业区搬走,并再次改变他的角色。无论是在台球厅还是在扑克游戏里,他都很难再让大家把他当傻瓜看待了。他的投资计划也已经完成,在忠诚储蓄信托银行里有了足够多的存款,不需要再在基督教青年会过简朴的生活了。他可以找一个更好的住所,向周围的人展示一张更为成功的脸。这对他待在这个城市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是必要的:与他第一个家庭里的人重新见面。现在,距离他制定的最后期限——七月——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为了执行自己的计划,他需要买一辆像样的汽车。他用了一天的时间,变成了“西奥多·布兰松”:把他的银行账户转到与原来银行只有一街之隔的密苏里储蓄银行,并取出一大笔钱;去了一家理发店,把发型和胡须变了个样式;到勃朗宁国王公司买了适合一位保守的年轻商人穿着的衣服。这以后,他开车去了城南,在林伍德大道寻找“空房”标志。他的要求很简单:一个装修过的住所,房子的地址和正面都要显得很体面,有独立的厨房和浴室,步行可以到达第三十一街上的台球厅。
他没想在那家台球厅赌球;这是他希望能够遇到他家里人的两个地方中的一个。
拉撒路找到了他需要的房子,不过是在阿莫尔大道,不是林伍德,离台球厅也比较远。于是他只好租两个车库。这比较困难,堪萨斯城还不习惯给汽车提供车库。好在每月两美元就能在离他的住所很近的地方找到一个谷仓,每月三美元就能在闲暇时光台球厅旁边的当铺后面租到一个小棚屋。
他的生活是这样的: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待在台球厅,到他的家人过去(也就是现在)经常去的林伍德大道的教堂做礼拜;有业务需要的时候,他会在早晨进城,坐有轨电车去。拉撒路觉得没必要市中心开车,再说他喜欢坐电车。他的投资开始给他赚来大把利润,他把这些钱换成双鹰徽金币,存在另一家银行——大众银行——的保险箱里。按照七月份离开此地的计划,他预计可以提前完成财产积累,攒下足够的金币,使他能够坚持到1918年11月11日战争结束那一天。
在闲暇时间,他会把自己的车擦得锃亮,自己保养车子,开着车消遣。他还慢慢地、仔细地、非常秘密地做一件缝纫活:一件缝满衣兜的麂皮背心,每个衣兜都能放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币。做完以后,他打算把金币装进去,再把衣兜缝死。他计划在外面再穿一件西服背心盖住它。穿上这身行头会很热,但那么多金子,一根空心腰带盛不下。他不想存纸币。叮当作响的钱、而不是发出沙沙声音的钱,是战时唯一能确保可以在这个国家以外的地方使用的货币。还有个好处:装上金币以后,这个背心几乎可以当作防弹背心——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角落里藏着什么人,那些拉丁美洲国家是很动荡的。
每个星期六下午,他向一个住在附近的西港高中的老师学习西班牙口语。总而言之,他每天的生活愉快而又忙碌,而且正按计划进行着。
那天晚上,拉撒路把福特车锁在当铺后面的小棚屋里。他扫了一眼和当铺挨在一起的啤酒吧,心想他的外祖父可能会在回家前在那里喝上一扎慕莱白啤酒。整个冬天,他的脑海里不时浮起一个问题:怎样轻松自然地与他的家里人见面?他想作为一个朋友被他们的家庭(他自己的家庭)接纳。但他不能走上房前的台阶,按响门铃,然后宣布自己是他们长期失散的一个亲戚,甚至不能说是一个从帕迪尤卡来的朋友的朋友。他没有什么联系人可以扯上关系撒这种谎,如果撒一个很复杂的谎,准会被他的外公识破。
所以他决定非常小心地采取两个方法:去他的家人(除了外公)去的教堂,还有外公想躲避他女儿一家时常去的地方。
拉撒路知道是哪个教堂。第一个星期日去教堂时,他就确认了自己的记忆没错。那一次,他大吃一惊,甚至比知道自己早到了三年还吃惊。
看到他母亲的那一刹那,他把她错当成了他的双胞胎妹妹中的一个。
但几乎就在那一瞬间,他知道了这是为什么:从遗传学上说,莫琳·约翰逊·史密斯是他的双胞胎妹妹的妈妈,正如她是他的妈妈一样确定无疑。不过,这依然让他震惊不已。好在当时正好有几首赞美诗和一个长长的布道,他有机会让自己平静下来。他不再看她,而是花了点时间找出了自己的兄弟和姐妹。
那以后,他第二次在教堂看到了自己的母亲,这次他可以不再躲躲闪闪地看她了。他甚至发现这个可爱的年轻主妇和自己想象中的模糊的母亲形象很相符。但他还是觉得,要不是他对莱比思·拉祖丽和劳瑞蕾·李有着清晰的记忆,他永远不会认出她来。他曾不合逻辑地预期看到一个老得多的女人,比他离家时的母亲还要老很多。
在教堂,牧师把他介绍给了教区的其他居民。但他没找到机会接近母亲或是他的兄弟姐妹。不过他仍旧继续开车去教堂,以防哪二天他需要礼貌地送母亲和兄弟姐妹们回家。他们住在离他的住所六个街区远的本顿大道;现在是春季,天气不会总是这么干燥的。
至于外祖父常去的地方,他不是很确定。他确信这个地方是外祖父在十年或十二年以后经常去的地方,但他在伍迪·史密斯只有五岁的时候也常来这里吗?
他先打量了一下这个德国啤酒吧,发现它的名字很突兀地改成了“瑞士花园”,这才走进台球厅。所有台球桌都有人在玩;他走到后面,那里有一张台球桌,一张扑克桌,还有一张下象棋或跳棋的桌子。没有人赌台球;看来这是个装模作样显示自己水平低劣的好机会。
外公!他的外祖父一个人坐在象棋桌边;拉撒路立刻就认出了他。
拉撒路没有改变自己的步调。他慢慢走向球杆架,路过象棋桌时显得有些犹豫,低头看了看排列好的棋子。艾拉·约翰逊抬起了头。他好像认出了拉撒路,似乎想说什么,却又住嘴不说了。
“对不起,”拉撒路说,“我没想要打扰你。”
“没关系。”老人回答。(他有多老了?在拉撒路看来,他好像比自己想象的更老一些,同时却又年轻一些,个子也矮一些。他是哪一年出生的?内战爆发前十年?)“我也没做什么,只是在琢磨一个象棋问题。”
“离将死王棋还有多少步?”
“你也下象棋吗?”
“会一点。”拉撒路补充道,“是我的外祖父教给我的。但我最近一直没怎么下。”
“愿意来一盘吗?”
“只要你能忍受一个棋艺生疏的人。”
艾拉·约翰逊伸手拿起一个白色卒子和一个黑色卒子,把手放到背后,然后伸出握棋子的拳头。拉撒路指了一下,发现他选了黑棋。
外祖父开始摆棋子。“我叫约翰逊。”他说道。
“我叫特德·布兰松,先生。”
他们握了握手;艾拉·约翰逊将王前卒推进一步;拉撒路也走出同样的棋步。
他们安静地下着棋。下到第六步时,拉撒路开始怀疑外公是在模仿斯坦内兹的一局棋;下到第九步的时候,他已经确信无疑了。是不是用多拉发现的棋路来应对?不,这样做感觉是在欺骗。不用说,计算机当然比人下得好。他集中精力,尽自己的全力好好下棋,没有试图用多拉发现的那种狡猾的变招来应对。
第二十九步时,拉撒路被白棋将死了。他觉得这盘棋完美地复制了威廉·斯坦内兹和某个俄国人下的那一局——他叫什么名字来着?一定要问问多拉。他招手唤来记分员,准备为这局棋付钱。外公却把他的硬币推到一边,坚持由他支付这张桌子的使用费,又对记分员说:“孩子,再给我们拿两杯菝葜饮料。你喝这个吗,布兰松先生?要么让这孩子给你从隔壁德国佬那儿买杯啤酒过来?”
“菝葜饮料可以,谢谢你。”
“准备复仇了吗?”
“等等,让我喘口气。你下得太厉害了,约翰逊先生。”
“嗯!你还说什么棋艺生疏。”
“我是生疏了。不过我的外祖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会我下棋,在很多年里每天都和我下。”
“真没想到。我也有一个外孙和我下棋。那孩子还没上学,可我只能让他一个马。”
“也许他能和我下。打个平手。”
“唔,你可以让他一个马,和我一样。”约翰逊先生为饮料付了钱,给了那个男孩五美分的小费,“如果不介意的话,请问你是干哪一行的,布兰松先生?”
“一点儿也不介意。我自己做生意。买东西,再把它们卖出去。挣得很少,亏得也少。”
“真的?你打算什么时候把布鲁克林大桥卖给我?”
“对不起,先生,我上个星期刚把它卖掉。但我可以便宜卖给你—些西班牙俘虏。”
约翰逊先生咧嘴一笑,“那肯定够我喝一壶的。”
“但是,约翰逊先生,如果我告诉你我是在台球厅里赌球的,你是不会让我和你的外孙下棋的。”
“也许会,也许不会。咱们再来一盘?这次你下白棋。”
白棋先走,这使拉撒路可以控制整个局面。他慢慢地、仔细地构筑起了强大的攻势。外公也同样谨慎,他的防御体系中没有漏洞。双方势均力敌,最后,拉撒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第四十一步将先手优势变成了胜势。
“再下一局定输赢?”
艾拉·约翰逊摇了摇头。“一晚上两盘棋是我的极限。两盘这样的棋其实已经超出极限了。谢谢你,先生,对于一个棋艺‘生疏’的人来说,你下得很好。”他把椅子向后推了推,“我这匹老马该回马厩了。”
“外面下着雨呢。”
“我看到了。我会站在门口,等第三十一街的有轨电车。”
“我的汽车就在这儿。我很荣幸能送你回家。”
“什么?不需要。我家离电车站只有一个街区,淋几滴雨也没什么,回家就能换。”
(有超过四个街区的距离呢,你会湿透的,外公。)“约翰逊先生,我自己反正要开着那辆小破车回家。捎上你,把你放在沿路什么地方也不麻烦;我喜欢开车。三分钟后,我会把车停在前面,按响喇叭。如果你在那儿,很好。如果你不在,我会认为你不喜欢搭陌生人的便车,也不会觉得受到了冒犯。”
“别过于敏感。你的车在哪儿?我和你一起去吧。”
“不用,谢谢。没必要让两个人都淋雨去做一件一个人就能完成的工作。我会穿过那个通道从后门出去,没等你走到前门,我已经把车停在路边了。”(拉撒路决定在这个问题上固执点;外公可以在猫都闻不出的地方嗅出老鼠的踪迹,他会奇怪为什么“特德·布兰松”会在这里租一个车库,同时却声称住在需要开车才能去的地方。这不好,你会怎么应付这个问题,伙计?你不得不对外祖父说上一大堆谎话,否则你永远无法进入那所房子你自己的家!——与家里其他人见面。复杂的故事与成功撒谎的基本原则相悖,正是外祖父教你这一点的。不能说出事实真相,沉默不语也同样没用。你要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外公和你一样多疑,而且比你精明两倍。)
艾拉·约翰逊站了起来。“谢谢你,布兰松先生;我在前门等你。”
当拉撒路把他的车发动起来以后,他已经想好了应对策略,并且制定了一个长远计划:(1)绕着这个街区转一圈,这辆车的车身上应该有雨;(2)不要再用这个小棚屋了;即使这辆破车被偷了,也比在你的封面故事上留一个大漏洞强;(3)在你交回小棚屋的时候,看看达特鲍姆“叔叔”有没有一副旧象棋;(4)你说的谎话要和你说过的话一致,包括你太急于说出的是谁教你下象棋的事实;(5)尽量说实话,哪怕实话听起来不那么好听。但是,该死的,你应该是一个弃儿……孤儿不应该有外祖父,除非你又编出一堆复杂的故事,其中任何一个都可能让你露出原形。
拉撒路按了按喇叭,艾拉·约翰逊跑了出来,爬进车里。“现在去哪儿?”拉撒路问道。
外祖父说了去他女儿家的路线,然后补充说:“这车挺时髦的嘛,怎么能叫小破车?”
“我把布鲁克林大桥卖了一个好价钱。我应该拐上林伍德路,还是沿着电车轨道走?”
“你自己看着办吧。既然你已经卖掉了那座桥,那么是不是可以给我讲讲那些‘西班牙俘虏’。是个好的投资机会吗?”
拉撒路在集中精力开车,他要沿着轨道往前开,还要避免压在轨道上面。“约翰逊先生,刚才你问我靠什么谋生时,我没有正面回答你的问题。”
“那你是做什么的?”
“我真的当过台球厅赌球的人。”
“我再问一遍,你是做什么的?”
“我的钱用完了,所以还让你付了第二局的钱,还让你买饮料。我没想那么做。”
“这算什么。三十美分,加上五美分的小费。减掉我本来坐电车要花的五美分。算下来你应该付十五美分。如果你觉得不安的话,下次路过哪个乞讨的盲人面前时,把钱放在他的杯子里好了。下雨的晚上,专车送我回家。这笔费用很便宜。比坐有轨电车好多了。”
“很好,先生。我想对你坦诚相待……因为我很喜欢和你下棋,还想再和你下棋。”
“我也喜欢和你下。我喜欢在下棋时,有人能让我真正动动脑子。”
“谢谢你。现在我来老老实实地回答你的问题:是的,我赌过球。这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不赌了。我自己做生意。买东西,也卖东西——但不是布鲁克林大桥。至于‘西班牙俘虏’的骗局,我遇到过一次。我是在市场上买卖商品的,谷物期货等等。'在股票市场上也做相同的事。但我不会卖给你什么东西。我既不是经纪人,也不经营杂货铺;我自己也是通过市场上已有的经纪人来买卖商品。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我也不给别人提供建议。如果我把自认为很好的建议告诉别人,对方却连衬衣都赔掉了,他会来责备我的。所以我不做这种事。”
“布兰松先生,我没有理由问你的职业。是我多事了。但我的问题纯粹串于善意。”
“我也把它当作善意的问题,所以我想给你一个坦诚的回答。”
“还是我多事了。我没有必要知道你的背景。”
“没什么,约翰逊先生,我没什么背景。只是个在台球厅赌球的人。”
“这也没什么错。台球是公开的游戏项目,就像象棋,很难依靠欺骗赢得比赛。”
“嗯……我也做过一些你可能会认为是欺骗的事。”
“孩子,如果你需要一个忏悔神父,我可以告诉你到哪儿可以找到。我不是。”
“对不起。”
“我不想显得唐突。可你心里有事。”
“嗯,也许没什么。与我没有什么背景有关。我没有任何背景,所以我去教堂——去结识人,结识好人,令人尊敬的人。结识那些没有背景的人不这样做就无法结识的人。”
“布兰松先生,每个人都有一些背景的。”
拉撒路转向本顿大道,这才回答道:“我没有,先生。哦,我出生在……某个地方。多亏那个让我称他为‘外祖父’的人,还有他的妻子,让我有了一个还算美好的童年。但他们很早就过世了,而且——哼,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名字该不该叫‘特德·布兰松’。”
“这种事儿常有。你是个孤儿?”
“我想是这样。可能是个私生子。是这所房子吗?”拉撒路停在离他们家只隔一幢房子的地方。
“再过去一幢,门廊灯亮的那一个。”
拉撒路让车向前滑动了一段距离,停下车子。“很高兴认识你,约翰逊先生。”
“别急。那些照顾你的人,叫布兰松?他们是哪里人?”
“‘布兰松’是我从日历上随便挑的一个名字。我觉得它比‘特德·琼斯’或者‘特德·史密斯’好听一些。我可能出生在这个州的南部。但是连这个我都无法确认。”
“是吗?我以前在那边行过医。是哪个县?”
(我知道你在那边待过,外公,所以我得小心一些了。)“格林县。我不是说我出生在那里;只是他们告诉我,我是从斯普林菲尔德的一家孤儿院领养的。”
“看来不可能是我给你接生的;我行医的地方在那里北边很远的地方。嗯,但我们可能是亲戚。”
“啊?我是想说,‘什么,约翰逊医生?’”
“别叫我‘医生’,特德;我不再给孕妇接生以后,我就不用这个称呼了。我的意思是:当我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吃了一惊。你和我的哥哥爱德华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在圣路易和旧金山当工程师,后来有一天制动器失灵,结束了他碌碌无为的一生。他在福特斯科特、圣路易、威奇塔、孟菲斯都有情人;没有理由认为在斯普林菲尔德没有。可能真是这样。”
拉撒路笑了起来。“那么我应该叫你‘叔叔’了?”
“随你的便吧。”
“哦,还是不叫吧。无论是怎么回事,我们反正没有办法证明。但是能有一个家真不错。”
“孩子,别再为这种事耿耿于怀了。我这样的乡村医生知道,像这种不幸实在太多了,比绝大多数人想象的多得多。很多伟大人物都是这种情形,随便说两个: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里奥纳多·达·芬奇。所以尽管抬头挺胸做人,蔑视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我看到门廊灯还亮着;想不想进来喝杯咖啡?”
“哦,我不想麻烦你,或者打扰你的家人。”
“你放心,不会的。我女儿总是给我把咖啡壶留在厨房。如果她碰巧穿着睡衣下楼来——这不太可能发生——她会飞快地跑回后面的楼梯上,转眼间就盛装出现,快得像听到火警铃声的消防骑队;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来吧。”
艾拉·约翰逊打开前门门锁,边开门边喊道:“莫琳!有个客人和我一起回来了。”
“进来吧,父亲。”史密斯夫人微笑着站在走廊里迎接他们,神态安祥而又高贵,穿戴得好像一直等着来访者到来一样。拉撒路努力压抑着自己兴奋的心情。
“莫琳,这是西奥多·布兰松。这是我的女儿,特德——布莱恩·史密斯太太。”
她伸出手,“非常欢迎你,布兰松先生。”史密斯夫人热情地说,声音富于磁性,让拉撒路想起了塔玛拉。
拉撒路轻轻握住她的手,激动得指尖发麻,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没有探深地鞠一个躬,亲吻那只手。他强迫自己只是略微欠了欠身,然后立刻放开那只手。“我很荣幸,史密斯太太。”
“请进来坐吧。”
“谢谢你,但已经很晚了,我只是在回家路上捎了你父亲一程。
“这么快就要走吗?你不会打扰我们的,我只是在补袜子,读《家庭妇女杂志》,没什么要紧的。”
“莫琳,我答应布兰松先生请他喝一杯咖啡。他把我从象棋俱乐部捎了过来,要不我就要被淋透了。”
“好的,父亲,马上就好。请帮他拿一下帽子,让他坐下来。”她微笑着离开了。
拉撒路按照外公的指示在客厅坐下,趁母亲不在的时候让自己平静下来。他环顾四周,觉得除了房间比印象中的小一些以外,一切都和他记忆中的差不多:一架立式钢琴,她曾经教他弹过;带一个煤气火嘴的壁炉,壁炉架上斜放着一面镜子;玻璃门的组合书架;厚重的窗帘和蕾丝花边纱帘;父母亲的结婚照镶在带有心形和花状图案的结婚证上,旁边是米勒名画《拾穗人》的复制品,还有其他一些大大小小的画;一把摇椅,一张带脚凳的摇床,长椅,带扶手的椅子,桌子,台灯。家具不是橡木的,就是枫木的,放在房间里显得很拥挤。拉撒路感觉像是回到了家;就连壁纸看起来都那么熟悉亲切。唯一让他有些不自在的是,外公让他坐下的那把椅子是他父亲的座位。
挂着珠帘的拱门后面黑乎乎的,那里是通往起居室的走廊。拉撒路努力回忆那边应该有什么,是不是同样会让他感到万分熟悉。客厅整洁干净,他知道这里一直都是这样,尽管这是一个大家庭。起居室主要是孩子们用,而客厅是留给大人们和客人的。现在有多少个孩子了?南希,下面是卡洛尔,小布莱恩,乔治和玛丽——然后是他自己。现在是1917年春,那么迪克大约三岁,伊瑟尔应该还在戴尿布。
母亲坐的椅子后面是什么?难道是……是的,我的大象!伍迪,你这个小坏蛋,你知道不应该在这儿玩;上床之前,你得把所有玩具都放回玩具箱去;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这个动物玩具很小(大约六英寸高),里面填充的是旧衣物,因为玩得太多,颜色已经发黑了。拉撒路有些怨恨地想,这样一个珍品——是他的!——却给了一个小屁孩。他开始笑话自己,但还是无法驱散怨恨的情绪。他很想把那个玩具偷走。“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约翰逊先生?”
“我说我暂时来这里当家长,我都快被他们搞疯了。我的女婿去了普莱兹勃格……”下面的话拉撒路没有听清楚;史密斯太太回来了,柔软的锻裙沙沙作响,手里端着一个堆得满满的托盘。拉撒路跳了起来,接过她手中的托盘。她笑了笑,没有阻拦。
天哪,这是那套哈威兰德瓷器。这可是他第一次穿上正装以前、父母一直不准他碰的东西!旁边陪衬的是喝咖啡用的器具:质地非常好的银制咖啡壶、奶油罐糖碗和夹子、哥伦比亚博览会纪念勺。杯垫是和餐巾配套的亚麻布做的。还有小蛋糕,银盘子里盛着薄荷糖——你在三分钟、或者更短的时间里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真是太隆重了!不,别傻了,拉撒路;她是为了让她的父亲高兴,要好好招待他的客人。而你只不过是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陌生人。
“孩子们都上床了?”约翰逊先生问道。
“除了南希。”史密斯太太一边回答,一边为他们斟咖啡,“她和男朋友去了伊瑟斯,很快就要回来了。”
“演出半小时以前就结束了。”
“他们停下来吃个冰淇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冰淇淋店就在电车站旁边那个很亮的街角。”
“没有陪伴,女孩子不应该在天黑以后出门。”
“父亲,现在是1917年,不是1890年。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他们那么喜欢那个系列剧《珍珠白》,总不能不让他们去吧。南希都告诉我了,今晚好像是威廉姆·S·哈特主演。我自己也会很喜欢看的。”
“哼,我的猎枪还没扔呢。”
“父亲!”
拉撒路集中精力,努力回忆怎么用叉子吃蛋糕。
“她总想让我跟上这个时代,”外祖父气哼哼地说,“但没用。”
“我相信布兰松先生对我们家里的问题不感兴趣,”史密斯太太轻声说,“不过这件事其实算不上问题。需要我把你的咖啡热一热吗,布兰松先生?”
“谢谢你,太太。”
“没错,他不会感兴趣。但你应该尽快踉南希谈谈。玛丽,仔细着看特德。以前有没有见过他?”
他的母亲端着咖啡杯,抬起头看着拉撒路,然后放下杯子,道:“布兰松先生,你进来的时候,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是在教堂见过吧,对吗?”
拉撒路承认有这种可能。外祖父的眉毛立了起来。“真的?看来我得提醒提醒牧师了。但就算你们在那里见过面——”
“我们没在教堂见过面,父亲。我要照顾一群孩子,几乎连和牧师以及德拉普尔夫人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不过,现在回想起来,我肯定在上个周日见过布兰松先生。一群熟悉的人当中,一张新面孔总是引人注目。”
“女儿,可能是那样,但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特德看起来像谁?不,别想了——他难道不像你的伯伯奈德吗?”
他的母亲又一次看了看拉撒路。“是的,我觉得有点像。但他看上去更像你,父亲。”
“不,特德是从斯普林菲尔德来的。我所有的亲戚都住在北边离那里很远的地方。”
“父亲。”
“女儿,别担心,我不会喋喋不休地抖落我们的家丑。不过也许——特德,我能说吗?”
“当然,约翰逊先生。正如你所说的,这种事没什么值得羞耻的——再说我也不觉得羞耻。”
“特德是个孤儿,莫琳,是弃儿。如果奈德不是正在地狱里暖他的脚,我一定会好好问问他。时间和地点都合适,而且特德的长相实在很像我们家的人。”
“父亲,我想你让我们的客人难堪了。”
“我没有。你也不要这样装模作样的,年轻女士。你是个成熟的女人,生了孩子;你能够接受开诚布公的谈话。”
“史密斯太太,我没有难堪。无论我父母是什么人,我都会为他们骄傲。他们给了我强壮、健康的身体,以及能够满足我需要的大脑——”
“说得好,年轻人!”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很荣幸能够把你的父亲当作叔叔——把你当作我的表亲。我的父母大概是死于伤寒流感;按日期看,应该是这样。”
约翰逊皱起眉毛。“你多大了,特德?”
拉撒路脑子急转,然后决定和母亲的年龄一样。“我三十五岁了。”
“啊,和我一样大!”
“真的,史密斯太太?要不是你说过有个可以和年轻男人一起出去看演出的女儿,我会认为你只有十八岁左右。”
“哦,不会吧!我有八个孩子。”
“不可能!”
“莫琳看起来不像她那个年纪的人。”他的父亲赞同道,“她嫁人以后就没什么变化。我们家的人都这样,她母亲至今还没有一根白头发。”(外婆在哪儿?——哦,想起来了,所以你最好还是别问了。)“但是,特德,你看上去也不像三十五岁的人。要我猜,会说二十五岁左右。”
“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多少岁,但不可能小于三十五岁,说不定还更大些。(大很多呢,外公!)不过大也大不到哪儿去。别人问我时,我会说我的生日是1882年7月4日。”
“啊,我的生日也是那一天!”
(是的,妈妈,我知道。)“真的,史密斯太太?我可不想偷走你的生日。那么我就挪几天吧——七月一日。反正我也不能确定是哪一天。”
“哦,不要换!父亲,我们两个共同的生日那天,你一定要带布兰松先生回家吃生日宴。”
“你觉得布莱恩会喜欢这样的安排吗?”
“当然会喜欢!我会写信告诉他的。反正七月四日之前很久他就回家了。你知道布莱恩总是说,‘越多越好’!我们期待着你的到来,布兰松先生。”
“史密斯太太,你真是太客气了。不过我计划七月一日要出趟远门,生意上的事。”
“我想你是被父亲吓住了。是不是害怕和八个闹哄哄的孩子一起吃饭?别介意,我丈夫会亲自邀请你的,到时候再看你怎么说吧。”
莫琳,别逼他了;你已经让他很狼狈了。有件事我想瞧瞧。你们两个站在一起,肩并肩。去啊,特德;她不会咬你的。”
“史密斯太太?”
她耸了耸肩膀,露出酒窝,握住他伸过去的手,从她的摇椅上站了起来。“父亲总是‘有件事想瞧瞧’。”
拉撒路站在她身边,面对自己的外公,努力不理会她身上发出的香气——其中只有一点点香水味,主要是一个可爱、健康的女人身上那种溘暖、芬芳的气息。拉撒路不敢再想下去了,同时非常小心地不让自己的感受显露在脸上。但这种气息仍旧让他胸中剧震。
“嗯。你们两个都走到壁炉架那里去照照镜子。特德,1882年,那里没有伤寒。1883年也没有。”
“真的吗,先生?当然,那时的事我已经不记得了。”(真不应该说这样的事!对不起,外公。你会相信事实真相吗?你可能会……所有我认识的人里,只有你有这种可能。还是别冒险,小伙子,算了吧!)
“没有伤寒。那两年死的人中,很多只是因为太懒,盖厕所时不肯离水井太远。为这个送命的人每年都有。但我相信你的父母不是这种人。猜不出你母亲是什么样的人,但我相信你父亲准是个能负责任的,死的时候还双手把着方向盘。莫琳?”
史密斯太太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和客人,慢慢地说:“父亲……布兰松和我看起来真像一对亲兄妹。”
“不。是最近的堂兄妹。奈德死了,没有办法证明这件事,但我想——”
约翰逊的话被前面楼梯平台上的一声叫喊打断了:“妈妈!外公!来给我扣扣子!”
艾拉·约翰逊回答道:“伍迪,你这个小混蛋,回楼上去!”那个孩子没有听他外公的话,反而走了下来。他个子很小,是个男孩,脸上长满雀斑,姜黄色的头发,穿着婴儿服,裤子的后帘没扣上,在屁股后面吊着。他瞪着又圆又亮、充满怀疑的眼睛盯着拉撒路。拉撒路感到后背一阵寒颤,努力不去看这个小孩。
“他是谁?”
史密斯夫人赶紧说:“请原谅,布兰松先生。”然后平静地接着道,“到这里来伍德罗。”
她的父亲说道:“别麻烦了,莫琳。我会把他带到楼上,把他的屁股打个稀巴烂——然后再帮他扣上扣子。”
“凭你一个人,办得到吗?”男孩挑衅地问。
“就我自己,还有一根棒球棍。”
史密斯太太一声不吭,很快满足了孩子的要求,然后把他带出客厅,领他上楼。过了一会儿,她又回来坐下。她的父亲说:“莫琳,那只是他的一个借口。伍迪可以自己扣扣子。还有,他已经太太了,不适合再穿婴儿服装。给他穿长睡衣吧。”
“父亲,我们能不能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约翰逊先生耸了耸肩膀。“我又多管闲事了。特德,那就是我说的下象棋的小家伙。他绝顶聪明。是以威尔逊总统的名字命名的,可他才不会说‘我们有自尊,不会去打仗’。调皮捣蛋的小鬼头。”
“父亲。”
“好吧,好吧——但这是事实。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伍迪的原因。他会有出息的。”
史密斯太太说道:“请原谅我们,布兰松先生。我的父亲和我有时候会在怎么抚养男孩子的问题上有一点点意见分歧。但我们不应该让你卷入这个沉重的话题。”
“莫琳,我只是不想让你把伍迪变成一个妈妈的宝贝。”
“变成那样也没什么坏处,父亲;他跟你很像。我父亲参加过1898年的战争,布兰松先生,还有起义——”
“还有拳击手反叛。”
“——他老是忘不了这些事——”
“当然忘不了。我女婿不在的时候,我总是把我那把点三八式手枪压在枕头底下。”
“我也不希望他忘记;我为我父亲感到自豪,布兰松先生,也希望我所有的儿子长大后都有他那种精神。但是我也想让他们学会礼貌地说话。”
“莫琳,我宁愿伍迪和我顶嘴,也不愿意他对我唯唯诺诺。他很快就能学会礼貌地讲话了;大些的孩子会教他的。脸上的黑眼圈是最深刻的礼仪教育。这是我个人的经验。”
门铃的叮当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是南希。”约翰逊先生说着起身开门。拉撒路听到南希对什么人说晚安,然后他站起来,等着被介绍。看到南希并没有让他吃惊,他在教堂时已经认出了他的大姐,也知道她看起来像年轻的拉祖和劳瑞。她礼貌地问候了他,打完招呼后立刻上了楼梯。
“请坐吧,布兰松先生。”
“谢谢你,史密斯夫人,但你没有睡觉就是为了等女儿回来。现在她回来了,所以我得走了。”
“哦,不着急,父亲和我都是夜猫子。”
“非常感谢你们。咖啡和蛋糕我很喜欢,更喜欢和你们聊天。不过真是到了我说晚安的时候了。你们太客气了。”
“如果你一定要走的话,先生。周日我们能在教堂见到你吗?”
“我想我会去的,夫人。”
拉撒路开车回了家。他的脑袋有些发晕,虽然身体仍旧很警觉,但思想却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他到了自己的住所,进屋闩上门,机械地检查了窗户和百叶窗,然后脱下衣服,开始给浴盆放水。“你这个愚蠢的家伙,”他咬着牙,恶狠狠地慢慢说,“你这个混蛋。你就不能做一丁点正确的事吗?”
不,显然不能,连再次结识自己的母亲这种简单的事’他都无法做好。外公不是问题;那个老狐狸没有让他感到惊讶,只是比拉撒路记忆中的个子矮一些、块头小一些。除此之外,他正是拉撒路记忆中的那个外祖父:脾气暴躁、疑心重、愤世嫉俗、有礼貌又好斗嘴——让人觉得很愉快的人。
有那么几次,当他“静听法庭裁决”的时候,事态的发展让人有些提心吊胆。但那一招的结果比拉撒路预期的结果还要好——外貌的相似没有引起怀疑。拉撒路从来没见过外公的哥哥(他在伍迪·史密斯出生以前就去世了),甚至忘了曾经存在过一个爱德华·约翰逊。
家族族谱上列了“奈德”叔叔吗?问问贾斯廷。没关系,这不重要。母亲的话说到点子上了:拉撒路其实是像他的外祖父。也像他的母亲,正如外公所说。但这只是让大家猜想这与亲爱的老奈德叔叔和他那“荒唐的生活方式”有关。母亲得知她的客人并没有感到尴尬的时候,她并不介意听外祖父说下去。
尴尬?这把他的身份从一个陌生人变成了“表亲”。拉撒路真想亲吻奈德叔叔,感谢他那种“荒唐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解释得通。外祖父相信了这个说法——当然,这是他自己的猜测——他的女儿看上去也很愿意把这个说法当成一个可能是事实的假设。拉撒路,这样一来,你就处在了一个对你十分有利、你又十分需要的位置上——只要你不是这么一个满嘴跑火车的傻瓜的话!
他试了试水温——凉的。他关上水龙头,拔出水塞。拉撒路租下这个散发着霉味的小屋时,人家向他承诺全天提供热水。现在看来,这个承诺只是个诱饵。看门入睡觉之前关掉了热水器。九点以后还想用热水的准是傻瓜。是的,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瓜。以他现在这个糊里糊涂的脑子,也许冷水比热水更合适。问题是,他原本打算泡个长长的热水澡,让紧张的神经放松下来,让他可以好好思考。
他爱上了他的母亲。
正视这个现实吧,拉撒路。这种事简直匪夷所思,你不知道应该怎么应付。两千年来,你做过无数傻事,但眼下这一桩是你陷入的最为荒谬的困境。
哦,当然,儿子都是爱母亲的。身为“伍迪·史密斯”时,拉撒路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他总会亲吻母亲,向她道晚安(通常情况下),看到她的时候拥抱她(时间不急的话),记得她的生日(几乎是这样),感谢她为晚归的他留出的饼干和蛋糕(除非他忘记了)。有时,他还会告诉她他爱她。
她是个好母亲。她从来不对他大声叫喊(对其他孩子也是这样);需要的时候,她会立刻用树枝惩罚他们,问题也就解决了。她从来不会采取“等你们的父亲来,看他怎么收拾你们”的态度。直到现在,拉撒路还能感觉到桃树枝打在小腿肚上的感觉。很小的时候,抽打让他懂得了很多道理。
他还记得,当他长大一些以后,他开始为母亲的样子感到自豪。母亲总是穿得很整洁,身姿挺拔,对他的朋友总是和蔼亲切,和其他男孩的妈妈不一样。
哦,当然,男孩爱他的母亲,而伍迪有幸得到了一个最好的母亲。
但这不是拉撒路对莫琳·约翰逊·史密斯——这个可爱的、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主妇——的感情。这一晚的拜访既甜蜜又痛苦。
省省吧,省省吧!他不会给外公或父亲任何朝他开枪的理由,甚至不会让他们不高兴一还有你,你也省省吧,你这条瞎眼蛇!拉撒路想知道父亲什么时候回家,努力回忆他的模样。他发现自己的记忆模糊了。拉撒路一直跟外公更亲。父亲总是出差在外,外公白天的时候总在家里,而且愿意和伍迪待在一起。
他的祖父母呢?在俄亥俄州的什么地方。辛辛那提?没关系,他对他们的记忆非常淡漠,没有必要去看他们。
他已经完成了在堪萨斯城想做的所有的事。只要他还有上帝赐予的哪怕一丁点理智,他就应该马上离开。周日不去教堂了,远离那个台球厅,周一就走。卖掉剩余的财产,离开!开着那辆福特车——不,还是卖了它,坐火车去旧金山;在那里坐上第一艘轮船向南。在丹佛或旧金山给外公和莫琳寄一封礼貌的信,说自己很抱歉,但公务紧急,等等。一定要离开这里!
对,现在就离开这座城市,永远不再回来!
既然你不会再跟你的家人见面,那就没有必要躲到南美的某个地方等着战争结束了。关于这个注定灭亡的时代,你见识的已经够多了。让那两个姑娘回来,带你离开。就现在。
亲爱的拉祖和劳瑞:
我的小可爱们,我改变计划了。我已经拜访了我的第一个家庭,在这个时代我没有其他要做的事情了。没有什么值得让我在某个穷乡僻壤再忍上差不多两年的时间,等待这场血腥的战争走向一个无用的结局。所以我想让你们现在就来接我,在那个陨石坑。忘了埃及吧;我现在去不了那里。
我说“现在来接我”是指公元1917年3月3日。再重复一遍,公元一九一七年三月的第三天,在亚利桑那州的那个陨石坑。
见到你们以后,我有很多话要和你们说。同时献上——
我永恒的爱,
拉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