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条相当长的窄巷,巷两旁,全是高墙,墙头上,都有著十分精致的玻璃装饰──在古代,只有豪门大富,才会在巨宅的围墙上配上那样的装饰。
好的琉璃十分名贵,每一块都烧制上象征吉祥的图案,只怕可以抵得上穷人好几天的食用,而墙头环绕巨宅,动辄要用一万多块!也只有这样,才能现出豪门巨宅的气派。
说是窄巷,也是因为两旁的墙高而形成的错觉,实际上,巷子可以供四匹马并驰,至少有十公尺宽。
这时,正有一匹马,自巷子的一端疾驰过来,马蹄翻飞,打在青石板铺出的地面上,极其急骤。而等到这匹奔马驰到了巷子中心时,马上的人陡然一勒缰绳,马上人骑术极精娴,就像是钉在地上一样,一动不动。
(记得,一切仍然只有画面,没有声音。)
马上是一个剑眉朗目的年轻人,一身的装束十分华丽,看起来像是军人的制服,有著金属片组成的头盔,在马鞍旁,挂著一柄连鞘的佩刀,刀鞘上镶著各种宝石,十分华丽。
那马,不但神骏,而且一看就可以看出,马主人曾悉心装饰过,马鬃被编成许多小巧的辫子,马尾上也打了一个圆球形的结,深棕色的毛,油光水滑,那副马鞍子,也是嵌金镶银,可知马主人的身分,十分尊贵。
马上的骑士一勒定了马,身子挺了挺,神情十分焦切,双手放在口边,打一个呼哨,声音嘹亮高吭。
这种“打呼哨”的功夫,许多年青子弟都会,或用来调戏美貌的妇女,或用来表示心中的高兴,当十几个或几十个子弟一起打起呼哨来的时候,声势也十分骇人。
打呼哨的手势有许多种,有的双手合拢放在口前,有的是用单手,有的是用双指,有的要借助一片树叶,总之,只要将口中急速喷出来的气体,以高速通过一个狭窄的空间,使之发出声音来。
打呼哨这种年轻人的玩意儿,现在已绝迹了,现代的年轻人,要发出声音来,吹哨子就行,简单得多了!
随著那一下呼哨声,他一纵身,站到了马鞍上。坐著还不觉得,一站起来,就感到这马主人,身形极高大──可是他给人的感觉,却并不魁梧,只是高,高得英俊,高得潇洒,高得轻巧,高得──唉,现成的一句成语,最是贴切:玉树临风!
他站在马鞍上,双手向上伸,可是仍然够不到墙头,大约还相差五十公分,他抬头向上,神情更焦切,然后,又一纵身,身子向上拔起,一下子就抓住了墙头,一用劲,身子向上升起,已经坐到了墙头上,他把右脚跨过了墙,身子下俯,上半身完全陷没在墙后。
看他的情形,他像是正在捞摸著甚么,过不一会,他的身子渐渐挺直,果然,被他拉了一件东西出来──不,给他拉上来的,是一个人,那个人的双手,和他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那是截然不同的两双手,骑士的手又大又有力,看来强壮稳定,而和他十指交叉互握著的那双手,莹白如玉,纤秀细弱,皓腕赛雪,由于是手向上被拉上来的,所以衣袖褪下了一小半,露出玉雕也似的一截小臂,衬著两只玉镯子,更是动人之至。
那自然是一双女人的手,可是,一直到那女人被拉上了墙头,还是看不清她的面容,因为她穿著一件有头罩的“一口钟”(一种宽大的披风,人一披上,看来像钟,所以才有这样的名称。)
那件“一口钟”深紫色,头罩罩得很严,只开著两个洞,可以看到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这时,眼睛之中,大有惊惶的神色。
那骑士把女郎拉上了墙头之后,扶著女郎的腰,令她坐在墙头上,再令她的双脚,移到了墙外,然后,他一纵身,稳稳地落到了马鞍上,双手伸向上,示意那女郎向下跳来。
女郎似乎有点胆怯,犹豫了一下,骑士拍了拍自己的心口,再伸直手臂,女郎身子向下落来,骑士手一圈,将她抱个正著。
虽然那骏马站著,一动不动,但要站稳在马鞍上也并不是容易的事,再加上伸手抱住了一个自墙上跳下的人,连身子也不晃动一下,下桩拿得极稳,可知在武学上,有相当的根柢,如果真是武将,那么,镇边杀敌,很可以成为国家的栋梁,然而,这时他的行为,未免有点怪异──他在高墙之后,把一个女郎弄了出来,这是什么行为?
他轻轻把女郎放在马鞍的前面,他自己就坐在女郎的后面,双手牵缰的同时,自然而然也围住了那女郎的身子。
然后,他双脚略夹,一抖缰绳,骏马四蹄翻飞,以快得惊人的速度,窜出了巷子。
这一切,只不过三分钟左右,那骑士的身手,矫健灵敏,每一个动作,都看得人赏心悦目之至,那女郎虽然全身都包在那件深紫色的“一口钟”之内,可是也可以看得出她的柔软纤小,那种柔若无骨的动作,也叫人看了,悠然神往,印象深刻。
(在陈丽雪的叙述过程中,我尽量使自己少打断她的话头,可是听到这段,我忍不住问了一句:“那时,你在什么地方?”)
(陈丽雪回答是:“我在另一堵高墙的后面,探头出高墙,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巷子中的情形。”)
(我又是好奇,又是大惑不解:“那墙,至少超过三公尺高,你怎么能攀得上去?”)
(陈丽雪神情茫然:“不知道,我一进入古代,就在这种情形之下,由于我专注巷子中发生的事,所以并没有留意到我如何存在的,好像是……好像是踏在一根横生的树枝上,身子还有点摇晃的感觉。”)
(我作了一个请她继续说下去的手势。)
骏马负著两个人,一下子就窜出了巷子,也就在这时,巷口人影一闪,又多了一个人,那人穿著破烂,手中拿著一根棍子,脚上趿上一双破鞋,一脸的惫顿相,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地痞恶棍,下三滥的脚色。
这时,他的眼睛睁得极大,显然他早已藏身巷口,自然也看到了刚才巷子中发生的一切。
他出现之后,略停了一停,向前急奔了几步,挥动著手中的棍子──那棍子半截红色,半截黑色,两种颜色的漆都已剥落。
这样的棍子有一个专门名词:水火棍。通常都是衙役、捕快这种身分的人使用,别的人要用,当然也可以。
这个人奔出了十来步之后,又停了步,眼珠骨碌碌乱转,孔子说过,人的心术正,眸子就正,看这人的神情,一望而知其人的心术不正至于极点,不知道在动什么样的坏脑筋。
而且,他所动的坏脑筋,一定很快就有了结果,他现出十分洋洋自得的神情,一手执著棍子,在另一只手的手心上轻轻敲著,然后,仰天大笑起来,趿著鞋子,身子摇摇摆摆,不住用棍子敲打著高墙,走出了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