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荒野英伦 第五章 亚奎拉男爵

菲利克斯自己的处境苦不堪言。他觉得自己有才华。他深爱着一个人,他知道那个人也深爱着他,可是他却无力做些什么。在这片领地里,所有的下人都乐意听从他的吩咐。可是到了领地外面,依靠自己,他是寸步难行。体力劳动(犁地、播种,在船上工作)基本上都由奴隶和家族的仆人完成了。树林里猎人的生活倒是自由自在,可是没有什么收益。

猎人卖掉毛皮,只能糊口而已,打猎是讨生活,没有什么盈利。散漫于山林的牧羊人生活也相对自由,可是他们除了羊之外一无所有。没有钱,菲利克斯没法做生意;没有钱,他也没法圈上一块地,盖上一栋房子或是建一座城堡来迎娶贵族的女儿;他也没有权,想办的事情,办不到啊。甚至他也无望继承父亲的领地,领地基本上都抵押出去了,事实上,他们随时都可能被扫地出门。

他日渐冷漠起来。每时每刻他都品尝着无望和无助的苦涩。他的爱情与日俱增,他对自己的处境恨之入骨。他有才华,他需要的只是个机会,这样的想法像一条毒蛇撕咬着他的内心。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切照旧。长时间的忧思神伤几乎把他逼到疯狂的边缘。

最后他下定了决心,自己要去闯荡世界。这意味着和奥罗拉的分离,长时间的分离,甚至没有书信来往,因为只有信差才能传递信件,而他又怎么付得起这笔钱呢?想到要和奥罗拉分离,他受不了,所以好长时间也没有行动。最后无望的苦涩迫使他直面分离。他开始造独木舟,但是没人知道他想干什么,他特地瞒住了她,唯恐她的泪水溶化了他的决心。

只有两种出行方式可供他选择:一是像猎人一样步行,二是搭载商船。要搭载商船需要钱,而且商人是臭名昭著地粗野庸俗。如果是步行,他就没法穿越英伦湖,没法造访两岸的国度,也没法登上小岛,因此他砍下了那棵黑杨木,开始造独木舟。到哪儿去,干什么,都只能临时看情况而定。他没有计划,也没有路线。

他有点想效力在远处某位国王或是亲王的麾下,向他展示自己的发明创造。他尽量不去想自己这样做,遭受到的多半是拒绝嘲笑。没有钱,没有人举荐,怎么可能有人肯见他,听他说话呢?但是,他必须走;他没办法,他必须走。

整个早春,一周接一周,他都在砍砍凿凿,东风吹弯了他头顶的枝条,花苞吐露出芬芳,叶片站满了枝头——他两手不停地忙碌着,所有国家的地图一一掠过他的脑海。他看到了那些英伦湖岸边的城市:他看到了它们局势不稳,看到了它们社会衰败,他看到了奴隶悲惨的生活。大同盟,唯一一个将世界连在一起的机构,举棋不定,风雨飘零;威尔士人和爱尔兰人在一旁虎视眈眈;还有可怕的北方,大片的北部森林,随时都有可能从中冲出一群群的入侵者,降落到富饶的南方——所有的这一切都展现在他眼前。

那片向南、向东、向西延伸,无法穿越的森林背后到底是什么呢?英伦湖的尽头又在哪里呢?传闻德文郡和康沃尔有金矿银矿,是真的吗?祖先们提炼铁的铁矿又在哪里呢?

这样想着,他有两三次停下手里的活儿,往森林里走了有二十英里的样子,他爬过山坡,登上了白马山的顶峰。坐在顶峰的草地上休息,他看见船在划桨的推动下缓慢前进,有的船靠一帮纤夫或是马拉过峡谷。南方和北方几乎就相会于此地,两者之间间隔的不过是一道一英里宽的水域。如果北方真的从那儿发起进攻,部队完全可以涉水而过。这是要塞之地。方圆二十英里的地方,除了马匹主人的农舍之外,没有任何城堡,也没有城镇。

他和他父亲之间很久都没有讲话了,心里有了这些念头,他打破了沉默。他讲到了这个地点的价值和重要性,男爵能不能派人到那儿圈块地,建立新的领地?又不犯法。只要给亲王提供相应的服务,人人都可以在森林里占上一块地。如果在那儿修上一栋房子,或是建上一座城堡,难保以后不会发展成为一个城市。男爵听完后,说自己必须去小河那儿看看,要安装个新闸门来浇灌那片浸水草地。然后再也没有了下文。

菲利克斯接着又写了一封匿名信给亲王,指出那个地方的价值所在。亲王应该把它搞到手,增加自己的势力。信是递上去了,他知道,但是其余的,他就不知道了。事实上,信是读了的,那些人大笑了一通。他们已经拥有了想要的一切,还忙活什么呢?只有深藏不露、心思缜密的瓦伦丁,私下认真考虑这件事。他觉得哪天等他掌了权——如果能实现的话,也许那个地方能搞些名堂出来。但是没过一个星期,他也把这事忘了。也有人秘密调查谁写了这封信,要知道议会在政见方面是非常警惕的,但是调查很快就结束了。有钱的,或是有权的人都不看好这个想法,很快人们就把它遗忘了。

菲利克斯则继续造他的独木舟。日子一天天过去,船就快造好了。再过一两天,船就可以下水,很快他就应该远行了。他应该再见一次奥罗拉。他应该见见她,但是他不会向她道别。在他出发之前,奥罗拉不能知道他要走。想着想着,他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他的手也颤抖起来,手里的活儿没法继续了。放下凿子,他停了下来,想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

河的对面,斜下方一点的地方,有只黄色的野狗一边舔舐着河水,一边看着他。刚才菲利克斯一直专注工作,这只野狗一点也不害怕。他刚一抬头,这条狗立马跳回灌木丛中去了。一只鸽子在树林不远处咕咕地叫着,但是他刚准备重新开始工作,鸽子的叫声就停了下来,桉树丛中振翅飞出一只野鸽。菲利克斯留神听着,猎人的本能告诉他——那儿有东西在动。接着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他拿起斜靠在旁边树上的宽刺矛。朝树林里望去,他立刻认出了奥利佛,那家伙走了一阵子,怒气消了,回来了。

“我还以为是丛林人呢。”菲利克斯说道,又把宽刺矛放到原处,“只不过他们走起路来悄无声息。”

“要是他们,随便哪个都能把我干掉。”奥利佛说道,“因为我忘带武器了。就快中午了,你回去用餐不?”

“要回去。等我带上工具。”

他把工具放到了篮子里,两兄弟一道回到了软梯那儿。经过河边时,看到了男爵本人正在旁边的园子里,他发明的装置安放在小河上,浇灌园子。两兄弟朝着男爵走去。一个仆人站在园子外面,手里牵着两匹马,其中一匹披着华丽的鞍辔,它的主人正和肯斯坦斯老爷说着话。

“那是约翰阁下。”奥利佛说道。他们走在果树下,慢慢靠近,并不想打扰到那两位。肯斯坦斯老爷正在向这位廷臣展示一棵已经挂果的早熟樱桃树。天气干燥炎热,这棵樱桃树挂果比往常还要早。廷臣苍白的脸庞上五官挺拔,他身着黑色天鹅绒衣服,这种衣料贵得吓人,几乎都买不到了。只有最古老的家族里还保存有天鹅绒或是缎子或是其他类似的衣料,如果财政上遇到困难,这些家族可能会出售部分存货,但是这样的东西只用钱是断断买不到的。

他的左肩上有两条银质细横杠,说明他只是位候补大臣。他长相英俊,五官清晰明了,只是晚睡晚起放荡的生活让他看起来有些浪荡子的味道,尽管如此,他还是个蛮有趣的人。但是宫廷矫揉造作的做派抹杀了他天生的英俊相貌,几乎看不出这个人到底长什么样,看见的只是他做作的动作,旨在展示镶嵌了宝石的戒指,听见的只是他刻意压低的嗓音,当下流行的说话范儿。

站在这位年长的武士身边,他就是个愣头青。男爵的袖子卷了起来,露出两只胳膊。他伸出手来指着上方的树,胳膊也随之动了起来,全是肌肉疙瘩,这位廷臣也忍不住瞟了几眼。这双强壮的胳膊,要是抓住他的腰,直接就能捏碎他腰板处的肋骨。如果拼尽全身的力量在男爵宽阔的胸膛上打上一拳,最多能发出一身闷响,男爵结实的身板儿怕是动也不会动一下。

男爵的眼睛就如仲夏的天空一般湛蓝,目光如炬,约翰阁下觉得男爵的目光仿佛能透视他的内心。男爵特地摘下帽子以示对他身份和派他前来的亲王的尊重。帽子拿在手里,露出了男爵饱满的额头,恭敬中似乎透着对他的嘲弄。胡须虽然已经花白,但是表现出来的不是衰老,而是一种无比盎然的活力。

约翰阁下有些局促不安。他不安地晃动着身体,不时地吸上一口德文郡的大雪茄。他要办的差事再简单不过了。宫廷里几位女士想吃水果,特别是草莓,可是市场上又没有,城里的园子里也没有。有人想起肯斯坦斯老爷的园子很有名,于是亲王就打发约翰阁下到老宅来,致以亲切的问候,再带回一篮子草莓。肯斯坦斯老爷深感荣幸,但是不无遗憾,今年天气炎热干旱,所以草莓个头儿都小,形状也欠佳。有还是有的。

这位廷臣和男爵一道来到园子,看见一个水轮子,由一匹马拉着转动,将河里的水引到一个小池子,或是说高处的蓄水池中,水再从那儿流下来灌溉园子。有了河水的灌溉,才长出了草莓,肯斯坦斯老爷也只摘得一小篮子。他环视四周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早熟的果子可以送到宫廷里。但是没有可以摘的果子了。樱桃倒是挂果了,可还没有熟,还有些芦笋,约翰阁下说这东西还从未端上过宫廷的餐桌呢。

肯斯坦斯老爷赶紧派人把能摘的都摘下来,弄好了,就带着这位廷臣看看园子。约翰阁下对这些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围墙里的富饶、丰富的物产还是让他赞叹。什么都有,各式各样的水果,还有各种类别的一畦畦的草药。而这儿不过是所有园子中的一部分。真正意义上的果园还在更远些的地方,花园则在离房子更近的地方。肯斯坦斯老爷派到花园的那个人拿了两把很漂亮的花束回来了,都递给了约翰阁下,一把送给公主殿下,亲王的妹妹,另一把,约翰阁下则是想送给哪位女士都行。

摘下的草莓已经递给了看马的仆人。虽然看得饶有兴致,约翰阁下对花束表示了谢意,转身离开之时,身不由己地松了一口气。他适应不了男爵简单率真的态度举止,他觉得自己格格不入,不知怎么的,他甚至有些看不上自己了,但是他依然瞧不上乡村的这种与世无争和美丽。

菲利克斯和奥利佛在几码远的地方等着,火气越来越大。天生魁梧的男爵,手里拿着帽子,恭敬地站在宫廷信使的面前,谈论的是樱桃,还送给别人水果和花儿,看到这一幕,两兄弟满肚子的火气和憎恶。廷臣做作的手势和压低嗓门的腔调也让他们深为不屑。

约翰阁下转过身来,看到了他们两个。他没有去猜他们是什么关系,想当然地认为他们是这栋房子的军官,这是习俗,凡是跟主人沾亲带故的人都会以这种身份当差。他注意到菲利克斯手里拿着蒲叶篮子,便自然地想象菲利克斯是劳作归来。

“你是去——犁地了?”他问道,竭力想表现得亲切友好、礼贤下士,“非常健康的活动。也该下点雨了,不是吗?不过,看在我羽毛的分儿上,我相信雨会等我回去之后再下吧。”他一边说一边晃着自己的脑袋,“请笑纳。”说着,他递给奥利佛两根雪茄,“每人一根。”他说道,“是最好的德文郡雪茄。”

奥利佛机械地接过雪茄,就像那是毒蛇一样,直着胳膊拿着。廷臣离开了园子,中间隔了一道篱笆,这时奥利佛一下就把雪茄扔到了水槽里。最好的雪茄,事实上唯一真正的雪茄,来自温暖的德文郡,路途是那么地遥远,往来是那么地困难,处处都是关卡,还有明目张胆的抢劫,商人一路过来,只有极少的一点雪茄可以运到这么远的地方。两地的往来经常会因为战事完全中断。

因此这些雪茄价值等量的银子,能搞到雪茄的也就是那些在宫廷里的人,是赏赐来的,而不是买来的。要是约翰阁下看到这个乡巴佬把这么贵重的礼物抛到了水沟里,肯定会目瞪口呆的。他骑在马上,正朝着枫树门进发,肯斯坦斯老爷在一旁步行,热情挽留他用些点心,他则是巧舌如簧,请男爵原谅他不得不先行一步。

在男爵回来的路上,他的儿子赶了上去,和他一道默默地往回走。肯斯坦斯老爷还想着自己的果子。

“很快,”他说,“很快就有成熟的樱桃了。”

奥利佛心里狠狠地咒骂了一句。肯斯坦斯老爷继续讲着他的果子和花儿,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的两兄弟怒火中烧。他们朝着房子走去,这时哨兵吹响了三次号角,午餐时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