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转换
如果说被构成的这些整体性的特质是由于它们的组成规律而得来的,那么这些规律从性质上来说就是起造结构作用的,正是这种永恒的双重性,或更正确他说,这种总是而且同时是起造结构作用和被构成的这种两极性的特性,首先说明了这个概念能获得成功的道理。而且,这个概念,就象库尔诺的“级”(“ordre”)的概念一样(不过这是现代数学结构中的一个特殊情况),通过它的运用本身,就保证了它的可理解性。然而,一项起结构作用的活动,只能包含在一个转换体系里面进行。。
这项限制性条件看起来可能叫人奇怪,如果人们是对照索绪尔在开创语言学结构主义时的学说(索绪尔只谈了“系统”,并且是为了用来说明共时性的对立规律和共时性的平衡规律的)来看的话,或者是对照心理学结构主义最早的形式来看的话,因为一个“格式塔”(完形)所说明的知觉形式的特征,一般是静态的。然而,要判断一个思想潮流,不能光看它的来源,还要看它的流向,而且从语言学和心理学的一开始,我们就看到转换观念的出现了。语言的共时性系统不是静止不动的:它要按照被这个系统的各种对立或联系所决定的需要,拒绝或接受各种革新;在人们还没有看到在乔姆斯基学说意义上的“转换语法”诞生之前,索绪尔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是能动的平衡概念很快地就延伸为巴利的文体论;而巴利的文体论已经在种种个别变化的有限意义上研究转换关系了。至于心理学里的“格式塔”,它们的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已经谈到了转换感觉材料的“组织”规律,到今天人们关于这些规律所作出的概率论概念,又把知觉的这个转换方面强化了。
事实上,一切已知的结构,从最初级的数学“群”结构,到规定亲属关系的结构……等,都是一些转换体系。但是这些转换,可以是非时间性的(因为,如1+1立即就“成”2,而3并不需要有时间上的间隔就“紧跟”在2的后面了),也可以是有时间性的(因为象结婚就要用一点时间)。而且,如果这些结构不具有这样的转换的话,它们就会跟随便什么静止的形式混同起来,也就会失去一切解释事物的作用了。但是,这就不可避免地会提出这些转换的来源问题,所以直捷他说,也就是这些转换和“形成过程”的关系问题。当然,在一个结构里,应当把它受这些转换所制约的各种成分,跟决定这些转换的规律本身区分开来,于是,这样的一些规律就可能很容易被人看成是不变的,并且甚至在不是严格形式化(用形式化在科学上的意义)的一些结构主义里,我们找到一些不甚倾向于发生心理学的杰出人物,也竟会从转换规则的稳定性一下子就跳到天赋性去:例如乔姆斯基就是这样的情况,在他看来,生成语法似乎必需要有天赋的句法规则,好象要解释稳定性,就不能用平衡作用的限制性过程来说明,就好象把天赋性的假设交给所假定的生物学,就不会引起象发生心理学所引起的那样复杂的形成过程问题似的。
但是,一切反历史的或反发生论的结构主义,它们没有明说出来的希望,就是要把结构最后建立在如同数理逻辑体系的结构那样的非时间性的基础上面(而在这一方面,乔姆斯基的天赋论还伴随着要把他的句法归结为一种“单子”式”的形式结构)。不过,如果人们要着手建立一个有关各种结构的普遍理论,这个普遍理论必须符合跨学科的科学认识论的要求,那么,除非一下子就躲进先验论的天国里去,否则在非时间性的转换体系面前,如“群”结构或“部分的集合”(“ensemble des parties”)的网结构等,就不大可能不问一下,结构是怎么得来的。于是,人们总可以先提出一些规定作为公理;但是从科学认识论的观点看,这只是一种高雅的偷换办法,它就是利用一群勤劳的建筑者以前的劳动,而不是自己去建立起始的材料。另一种方法,从科学认识论上看来要比较地不容易在认知方面受到那种在表面上接受而把问题的实质加以改变的待遇,这就是建立结构的谱系学的方法,是哥德尔在各种结构之间引进比较“强”些或“弱”些的区分而不得不采取的方法(见第二章)。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中心问题是回避不了的;这还不是历史的或心理发生学的问题,但至少是个结构的构造问题,以及结构主义与构造论之间的分不开的关系的问题。所以,这将是我们将要讨论的诸论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