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原罪(意识、存在和我)

——执著于自己世界里的是非对错,你将沉沦于人生的苦海

很久以前,整个世界尚处于混沌初始的阶段,只有一男一女——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生活得非常快乐,没有烦恼,整个世界就像天堂般自由,充满欢笑。

直到有一天,夏娃遇见蛇,它诱惑夏娃,告诉她在伊甸园里有一棵“善恶树”,吃了树上果子的人会变得非常聪明。于是,夏娃便摘下了那个果子,与亚当一同分享。当他们吃下果子的那一刹那,他们的智慧开了,开始有了羞耻之心,开始懂得分辨是非善恶,于是他们再也无法住在天堂般的伊甸园,只能出来受苦。

有许多人认为他们因违背神的旨意,所以会吃了那颗禁果,带着原罪继续繁衍生命。可是,我在《圣经》的《创世记》里却看到另一层更深的寓意,那就是人类之所以会受苦,是因为那个果子带来了所谓的聪明才智,而人类受苦和烦恼的根源,则来自于我们的好坏对错、是非善恶的观念。

在中国也有一个很古老的传说。有一个名叫李耳的人,一出生便很老很老,后来有人称他为“老子”。老子一辈子生活在自然当中,是个平凡又不起眼的人,据说他活了一百六十岁。有一天当他出关,正要走出关口时,被守卫认出,他就是那位最有智慧的老子,于是希望他能留下一些话。

老子向来执著“道可道,非常道”,他一直认为“道”是不可说的,世界的真相只要一说出来,便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可是,最后这位守卫的诚心打动了他,所以他便留下了五千个字,这也就是后来著名的《道德经》的来源。

在《道德经》里有一句话,那就是“大道废,有仁义”。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的一生都在追寻回到子宫里的感觉,因为在那个地方,我们不需要呼吸、不需要做任何努力就能从母亲那里得到生命的资源而存在,并且获得满足。

当我们存在于母亲子宫内时,丝毫没有“我”的感觉和意识。我们和整个宇宙融合在一起,和外界也没有分界线,是那么自然、简单地存在着。然而当离开母体的那一刹那,我们却立刻有了“存在”的意识,五官开始发挥功能,开始与外面的世界接触。每一个接触、每一个讯息使我们开始有了感觉,感觉到自己和这世界是分开的,而且认为“我是个单独的个体”。这时,“我”和“存在”两个名词便进入了意识层面,分别心、差异心、我执也在这一刹那在这个意识里开始萌芽。从此,我们离开了天堂,来到人间受苦。

不论是基督教里所谓的“原罪”,或是老子所说的“大道废,有仁义”,甚至佛陀所提到的“我执”、“分别心”、“差异心”,以及心理学上的“意识”、“存在”和“我”等等,都是相同的。意识是如此宽广,它和宇宙一样无垠。通过五感,我们的意识也不停地滋长、扩散着。大量的意识逐渐累积,有些在日后甚至进入了我们的潜意识,或者无意识之中。

每一个人在这世上都经历到他独特不同的经验,就如同在这世上没有两朵完全相同的花、没有两个相同纹路的贝壳、没有两个人的指纹是相同的一样,我们每个人学会了不同的仁义礼智,不同的是非善恶,于是烦恼和痛苦的根源开始了,就像是《创世记》中所言,我们开始了受苦的一生。

当我们和身边的人相处时,如果对方所学得的仁义礼智和我们相同,我们和他就能相处愉快,成为朋友,相知相惜;然而换言之,当我们所学的观念和对方完全不同时,由于我们无法抛开对“我”的执著,于是,我们会试着想去改变环境或改变他人,让心中的“我”感到舒服些。可是,有时候他人是无法改变的,所以,我们只得开始受苦,和环境、他人之间也开始有了许多冲突与对立。

在自己的内在深处,我们另外又为自己建立了一个是非对错的选择。“我”应该怎样做才是对的、好的;我必须是什么样的人才是好的、是对的;除非不去觉察,浑浑噩噩过日子,否则当我们意识发挥功能,看到自己所为所行,和生命深处的“我执”不同时,便开始自责。

至此,或许有人会感到疑惑:难道一个人懂得是非善恶、好坏对错是不对的吗?我也曾经一直依存在好坏对错、是非善恶里;我也曾经非常害怕脱离自己认为是好的、对的“自己”;我担忧如果人类的生活没有一个准绳,那么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我曾经非常不相信人性是善良的,也曾以为人性是需要被许多教条规范,人们才能活得相安无事,否则天下就要大乱。因为当我们真的静下心来,好好地看这世界的真相时,我们将会发现,和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些生命相比,自认为文明的人类竟是最残忍的。人称万兽之王的狮子,看来兽性极强,极为残暴,但它除非饥饿至极,否则绝不会残害同类。但是人呢?天下大概只有人类不是为了自己需要,有时甚至只为想法理念的不同,或是享乐而去杀害其他生物或同类。可是,就因此而认定人性的丑陋吗?不!相反地,我坚信人类的本质是神性的,是佛性的,是充满着慈悲与善良的。

然而,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那就是所谓的“原罪”。我们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背景下成长,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造就了不同的观念,而人类最悲惨的一点就是,我们总是害怕离开自己的“我执”,因为我们将自己的存在依附在这个“我执”之上。所以,当面临要抛弃“我执”时,心中自然会产生某种恐惧,且更进一步希望能巩固那个“我执”,给予自己肯定的感觉。就因为这样,在人与人接触时,我们很难抛开自己的价值观,即使抛开了,也仅限于很浅的层面。大多数时候,要我们抛开“我执”,我们宁可去改变别人,试图去扭转他人的“我执”来符合自己的观念,于是,生命的痛苦也就这样开始了。

相信许多已婚的妇女都曾有这样的经验:在踏上红地毯的那一端之后,渐渐地才发现丈夫竟有许多行为实在很难符合自己的观念,于是便想尽一切办法想改变对方。在古代,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在现代,就是用温柔或其他各种技巧,总之,无非就是希望对方做到自己的期望。同样地,在丈夫的心中也有一个完美妻子的模型,而他时时刻刻期待妻子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对父母而言,有个模范孩子的标准;对上司而言,有个模范员工的标准。而这一切一切的标准,我们总是等待着对方来符合,当对方做到时,我们眉开眼笑;倘若对方做不到,则所有的愤怒、埋怨、指责就此聚集,使我们痛苦不堪。

(部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