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摸透人生处世的学问——社交关系学 交往不拒绝功利

不管是感情还是功利,既然人际交往是互利的,是为了满足双方各自的需求,那么人际交往的延续就有一个必要的条件:交往双方的需求和需求的满足必须保持平衡。否则,人际交往就会中断。人际交往的发展要在双方需求平衡、利益均等的条件下才能进行。

人际交往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互利。我们的社会提倡奉献和利他精神,但这是一种最高层次的人际交往境界,很难要求所有人都做到这一点。

人与人之间需要交往,尽管每个人具体的交往动机各不相同,但最基本的动机就是为了从交往对象那里满足自己的某些需求。实际上,人际交往中的互惠互利也是合乎我们社会的道德规范的。

李梅是大一的新生,刚刚踏入校门,对学校里的一切事情都是未知的。学校也是一个小小的社会,也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互利交往。李梅很想加入学生会,但是不知道自己从何入手。无意中得知学生会主席是自己的老乡,于是李梅就已老乡的名义与学生会主席结识,“十一”回家主动帮她买了回家的车票,她还把家里邮来的特产送给他。不久,他们就很快成为了朋友。在竞选学生会时,得到老乡的提示,做了充分的准备,李梅自然如愿以偿。

互利互惠即互酬互助,指人们在交往中互相考虑对方的价值和利益,满足对方的心理需要,使彼此都能从交往中得到精神的满足和相互的帮助。人际交往中的互利,是互助而不是交易,是一种“只有助人,才有人助”的生活哲理,是“施恩不图报”与“好心得好报”的辩证统一。交往中,双方都应有所“施”,也就有所“受”。

所谓互利原则,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过去人们交往中更愿意谈人情,而忌讳谈功利。事实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需求是多层次的,粗略地可以分为两个基本层次:一个层次是以情感定向的人际交往,比如亲情、友情、爱情;另一个层次是以功利定向的人际交往,也就是为实现某种功利目的而交往。现实中人们时常会自觉或是不自觉地将这两种情况交织在一起。有时候即使是功利目的的交往,也会使人彼此产生感情的沟通和反应;有时候虽然是情感领域的交往,也会带来彼此物质利益上的互相帮助和支持。还有,在人的各种交往中,有时是为了满足物质需求,有时则是为了满足精神的需求。换言之,人际交往的最基本动机就在于希望从交往对象那里得到自己需求的满足。这种满足,既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质上的。所以,按照人际交往的互利原则,人们实际上采取的策略是:既要感情,也要功利。

生活中常常见到有人抱怨人情淡漠,朋友缺乏友情,甚至不讲交情。其实说穿了,抱怨的一方往往是由于自己的某种需求没有获得满足,而这种需要往往也是非常功利的。所以,我们不必一味追求所谓的“没有任何功利色彩的友情”,也不必轻率地抱怨别人没有“友情”。我们只需要坦率地承认:互利,是人际交往的一个基本原则;既要感情又要功利,是人际交往的一个常规策略;需求平衡、利益均等,是人际交往的一个必要条件。

当然,也有例外的例子,那就是圣人。问题就在于我们多是凡人。就是做圣人,也该是自己先做圣人,而不该指望别人先做圣人。所以,当朋友之间的交往出现障碍时,我们还是先看看在人际交往上哪里出现毛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