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朋友多了路好走——交友关系学 不要告诉别人你更聪明

英国19世纪政治家查士德裴尔爵士曾对他的儿子作过样的的教导:“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更聪明。”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更是在雅典一再地告诫他的门徒:“你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你一无所知。”正所谓大智若愚,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更聪明,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守拙”,是一种掩饰自己、保护自己、积蓄力量、等候时机的人生韬略,经常在敌对斗争中使用。如邓小平在抗日战争中就做了这样的指示:“要使敌人看不起我们,要善于采取一切手段麻痹敌人。”在今天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这种策略仍然实用。

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更聪明,这种韬略还可用来维持与改善同他人的关系,特别是当你发现了他人的错误而又不能不指出时,使用这一策略尤其重要。因为无论你采取什么方式直接指出别人的错误:一个蔑视的眼神,一种不满的腔调,一个不耐烦的手势,都有可能带来难堪的后果。因为这等于说:“我会使你改变看法,我比你更聪明。”这等于否定了他的智慧和判断力,打击了他的自尊心,同时还伤害了他的感情。他非但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还要进行反击,这时,即使搬出所有的权威理论和所有铁的事实也无济于事。为什么要给自己增加困难呢?

因此,在指出别人错了的时候,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更聪明。例如,你可以用若无其事的方式或者也许是你自己错了的方式提醒别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提醒他忘记了的,或者提醒他错了好像是他没说清楚似的。这将会收到神奇的效果,无论什么场合,谁都会反对你说他不对。

永远不要说这样的话。看着吧!你会知道谁是谁非的。这等于说:我会使你改变看法,我比你更聪明。这实际上是一种挑战,在你还没有开始证明对方的错误之前,他已经准备迎战了。为什么要给自己增加困难呢?

有一位年轻的纽约律师。他最近参加一个重要案子的辩论;这个案子牵涉到一大笔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在辩论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对年轻的律师说:海事法追诉期限是6年,对吗?律师愣了一下,看看法官,然后率直地说:不。庭长,海事法没有追诉期限。当时,法庭内立刻静默下来。似乎连气温也降到了冰点。虽然年轻的律师是对的,法官是错了;年轻律师也如实地指了出来。但法官却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脸色铁青,令人望而生畏。尽管法律站在他这边,但年轻律师却铸成了一个大错,居然当众指出一位声望卓著、学识丰富的人的错误。

这位律师确实犯了一个错误。在指出别人错了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做得更高明一些呢?为什么要让他人觉得你更聪明呢?

科学家说人与其他动物的最大区别之一,在于人是一种有理性的动物;但是,并没有说人只有理性。实际上,感性的东西在我们日常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比理性所起的作用要大得多。“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口蜜腹剑非君子,防他背后暗伤人”。中国古人流传下来的许多警语是要人保持理性的清醒,尽量多听取一些逆耳忠言,但是,即使如此,人们还是愿意听到别人对自己正面的评价。那些即使是出自善意的指责和批评,往往也会引起人们的反感和抵制。人的这种反应,已经是一种有着深层心理基础的本能,而不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即使人们在内心明白许多批评是真诚善意的,但在有人对自己的缺点或错误加以指责的时候,还是会感到非常的不愉快。

不要用一根筋想事情,纠正错误的方式有很多种,只有不够聪明的人才喜欢批评别人。我们一定要牢牢记住:人们只有在没有人批评自己时,才记得“忠言逆耳利于行”,没有人乐意被人指责。经常指责别人是一种缺乏教养的行为,正如霍尔·金小姐在日记中所写的那样:“要想让一个人改变错误,你决不能寄希望于训斥的方式——那是最愚蠢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