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 瞬间征服人心的魅力演讲口才 简洁有力的演讲最震撼人心
自信心强、办事果敢的人一般都说话干脆,不拖泥带水;思维和认识能力突出的人说话简洁精致,不作长篇大论。在现代社会,人们时间观念强,说话简洁会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说出的话自然就有力度,而演讲因其特殊的存在形式,更是如此。
1863年7月1日,美国南北战争中的一场决定性战设,在华盛顿附近的葛底斯堡打响了。经过3天的鏖战,北方部队大获全胜。战后,宾夕法尼亚等几个州决定合资在葛底斯堡建立国家烈士公墓,公葬在此牺牲的全体将士。
1863年11月19日公墓举行落成典礼,美国总统林肯应邀到会演讲。这对林肯来说,有很大难度,因为这次仪式的主讲人是美国前国务卿埃弗雷特,林肯只是由于总统的身份,才被邀请在埃弗雷特之后“随便讲几句适当的话”。埃弗雷特当时不仅是个著名的政治家,而且当时被公认为美国最有演说能力的人,尤其擅长在纪念仪式上演讲。在这个典礼上,他那长达两个小时的演讲,确实精彩。在这种情况下,怎样讲才能和听众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并最终赢得他们呢?林肯决定以简洁取胜。结果林肯大获成功。尽管他的演讲仅有10句话,从上台到下台不过两分钟,可掌声却持续了10分钟。林肯的演讲不仅赢得了在场1万多名听众的热烈欢迎,而且轰动了全国。当时的报纸评论说:“这篇短小精悍的演说是无价之宝,感情深厚,思想集中,措辞精练,字字句句都很朴实、优雅,行文毫无瑕疵,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就是埃弗雷特本人第二天也写信给林肯道:“我用了两个小时总算接触到了你所阐明的那个中心思想,而你只用了两分钟就说得明明白白。”后来,林肯这次出色的演讲手稿被收藏到图书馆,演讲词被铸成金文,存入牛津大学,作为英语演讲的最高典范。
这一例子显示林肯驾驭语言的功力是非凡的。同时,这也说明了简洁精练在言语交际中的举足轻重。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位著名的英国主教在厄普顿营中对军人们进行演说。他们将被派往前方作战,当然他们只有少数人了解自己为什么被派往前方。可是这位大主教却全然不顾这些背景,反倒对他们大谈“国际亲善”,以及“塞尔维亚民族在太阳底下应有权占一席之地。”令人感到好笑的是,他们之中竟有半数的人连塞尔维亚是什么都不知道。面对这样一群听众,他倒不如用精深的“星云学说”给他们来一段响亮的颂辞。这样效果完全一样。好在整个讲演过程中没有一个骑兵开溜,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听得入了迷,而是因为每个出口都有宪兵把守,以防止他们溜掉。
我无意贬抑这位主教,他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学者。如果是在一群宗教人士面前,他发表这样的演说很可能会显得声势夺人,功力尽现;但他眼下面对的是即将上前线的军人,遭遇失败,而且是全军覆没,是可想而知了!他为何如此?显然他不了解他的听众,也不知道自己讲演的真实目的,这也就使他不知如何达成自己的目的了。
我们在当众演讲时,通常面对的是广大听众,人员构成复杂,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就要求我们在演讲时更要考虑这一点,顾及听众中大多数人的最低文化水平,尽量用简朴的语言说明一个复杂的道理。
一个演讲者要想让自己的演讲打动人,靠的往往并不全是他的口才,演讲固然需要高超的口才技巧,但是演讲的内容要明确而具体,精练生动,要吸引人,同时演讲者本人要情真意切,如此才能产生打动人心的力量。
演讲要想得到较佳的效果,语言必须简洁、精练,要能使听者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取较多而有用的信息;反之,空话连篇,言之无物,必然误人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