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个案——苏维埃乡村追求

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前十年,中国还存在着一种“另类”的乡村政权,这就是武装反抗国民党的共产党人在农村建立的红色苏维埃政权。中国的苏维埃政权本质只是一种乡村政权,尽管共产党人曾经一度成立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但这个“共和国”所拥有的最大城市,不过是大一点的县城。苏维埃政权虽然始终在农村,但相对于当时中国其他地方的政权形式而言,其来源却要洋气得多,是直接从苏俄引进的趸来物。苏维埃本是俄文cobet(soviet)的音译,意思是代表会议。起源于1905年俄国革命,当时是一种工人和士兵的直接民主形式,其代表可以随时选举并随时更换,暗含着巴黎公社式的政权形式。十月革命以后,苏维埃成为俄国新型的政权的标志,城市和乡村的最基本生产单位都有苏维埃,苏维埃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不仅可以立法,还可以直接派生行政机构。然而,对于当时的中国农村而言,苏维埃的原意实在是过于生僻了,不仅绝大多数红色区域的农民始终不甚了了,就是相当多的共产党人也未必清楚。据一直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副主席的张国焘回忆说,农民根本弄不清楚苏维埃是怎么回事,广东的农民知道著名共产党人苏兆征,因此就把苏维埃当成苏兆征的弟弟。而湘赣边区的农民则管苏维埃叫“埃政府”,因为当地方言“埃”就是我的意思。实际上,农民的这些误解是有几分道理的,对于大多数农民,尤其是贫苦农民来说,他们理解的苏维埃,就是共产党的政府和“埃(我)政府”。这也是为什么在四面国民党军队的“围剿”和包围中,这种政府依然能够立得住的原因之一,就当时而言,苏维埃的确是农民最喜欢的政府。

历史总是喜欢在关键时刻玩一点小的噱头,将几千年中国乡村权力格局翻过来的革命,居然是在这样一个俄国式的名词下进行的,尽管这个名词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但依旧没有多少人明白它的真实含义,可却没有耽误人们在它的旗帜下奋斗。苏维埃运动在中国农村的开展,以及农民对这个运动的误读,暗示了中国革命的列宁主义趋向以及这种趋向的中国化命运。

中国的苏维埃运动是伴随着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暴动和起义开始的。1927年“四一二”和“七一五”政变之后,随着国民党清党的屠刀砍下,中国共产党开始走上武装反抗之路,在作为独立武装斗争的标志的南昌、秋收和广州三大起义之中,广州起义率先打出了苏维埃的旗帜,在那个时候,共产党人最想建立的还是中心城市苏维埃,模仿十月革命的道路凯歌行进式地完成革命。对于自发走向农村的革命武装,开始并不是很在意,上了井冈山的毛泽东还为此背了处分。从1927年年末到1928年年初,各地尤其是湘赣边区建立的革命政权各种名目的都有,比如1927年年底彭湃在海陆丰建立的政权叫苏维埃,1927年11月毛泽东在茶陵建立的政权就叫做工农兵政府,杨善集在海南搞起来的叫人民委员会。即使这样的政府,开始也只是将旧政府换了块牌子,依旧坐衙门审案子,后来才有所改进。加上那时的中央还有所谓的“烧杀政策”,即用烧杀使农民变成赤贫,然后驱使他们革命。这种愚蠢的政策能够出台,一方面说明当时中国共产党的幼稚,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共产党对农村革命的不重视,因此,根本没有长远打算。从1928年春夏开始,城市起义已经变得没有可能,各地转入农村的红色武装相继有了起色,由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建立相对巩固的根据地,而根据地的建设,政权是必不可少的,于是苏维埃政权开始全面移植到了乡村红色割据地方。

苏维埃政权是名副其实从枪杆子里出来的,建设苏维埃政权的最常见的模式有两种,一是先有红军,红军打到哪里,由军队在占领的地方建立政权。二是先由地方党组织暴动,再由暴动的武装建立政权。在现实生活中,前者显然要多于后者。建立政权之初,往往不是一下子就成立苏维埃,如果有现成的农民协会,就由农民协会暂时代行政府职能,更多的情况是先建立革命委员会,待政权巩固以后,再成立苏维埃。据萧华回忆他1931年春在江西广昌开辟新区建立政权的程序是这样的,先是“登门上户,深入群众”,同时“开群众大会,演戏”,然后“调查摸底,摸清当地的土豪劣绅”,即使是群众发动起来以后,仍然需要“我们派出有群众工作经验的红军战士帮助地方先后成立了贫协会和革命委员会”。接下来还要“协助区乡干部带领穷苦人开展了打土豪的斗争”,最后还要协助分田,然后将革命委员会变成苏维埃政府,直至成立游击队、赤卫队。一般来讲,由地方党主导的模式对红军的依赖相对要小一些,但同样要依靠党组织和由党建立的地方武装,一般是农民暴动与土匪武装的混合体。无论哪种模式,早期的苏维埃政权一般是四级:县、区、乡、村,后来“正规化”了,才将村一级取消,省乃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其实是在广泛的乡村苏维埃基础上安的一个“帽子”,并不能算是实体性的政权。在苏维埃运动的头几年,即使是同一个地区,政权形式也相当混乱,比如赣西,在1930年以前,“有农协,有约会,有革命委员会,有苏维埃(东固),组织名称极不统一,如是召集了赣西临(时)工农兵代表会议,产生了赣西临时苏维埃政府”。两种模式产生的苏维埃从形式上看并没有什么不同,但结果却有相当大的差异,那种由主力红军开辟新区而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对军队依赖比较大,这样的地方有的在红军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地方党组织,但由于地方是由军队开辟的,国民党政权和豪绅武装都是军队消灭或者赶跑的,甚至连土地也是军队主持分的,所以军队比原有的地方党在农民中具有大得多的威望,这种政权无疑属于军队导向的。而由暴动产生的苏维埃政权则不同,由于地方党往往是暴动的组织者,因而前种模式中军队所具有的地位在这里归到了地方党组织的名下,所以,这一类政权属于地方党导向。显然,各个苏区的情况虽各有不同,但均以前者为主,毕竟,开辟苏区,建立苏维埃政权的主要力量是主力红军。应该说,随着红色根据地的发展,两种模式的苏维埃政权都经过“正规化”的整合,但整合的结果,却使前一种导向更趋明显,苏维埃政权始终带有浓厚的为军队服务的色彩。在第三次反“围剿”结束后,中国共产党江西苏区省委在总结报告里,曾经批评江西相当多地方的苏维埃工作在党的包办下,已经“完全变为事务机关,变为专为招待红军,打路票,找侠子的事务所”。其实,无论何时何地的苏维埃政权,都免不了要以军队为中心展开工作,如果离开了红军的保护,它就会被国民党政府和地方势力吞噬掉。

从苏维埃运动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引进这种政权概念的共产党人还是努力地贯彻了其在苏俄的本意,将“代表会议”的精神注入中国苏区的乡村政权里,在最初分散的地区苏维埃组织法里规定,除了地主豪绅和富农外,凡满16岁(有的规定18岁)的人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乡、村两级的苏维埃由乡民大会直接选出,区苏维埃由居民代表选出。具体的日常政务由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处理,乡、村级的苏维埃执委会比较简单,有几个人负责统抓一切,而区苏维埃执委会则设有专门委员会,各设人民委员负责。在大多数地方,为了贯彻“阶级路线”,都规定了工人要比农民在代表名额比例上要高五倍左右,但由于苏维埃区域几乎没有什么产业工人可言,所以,这种规定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不仅如此,有的地方还按苏俄的做法,强调了如果选民对苏维埃代表不满意,可以随时罢免调换,术语叫做“招回”。下级苏维埃如果多数表示对上级苏维埃不满,也可以要求改选。中华全国苏维埃成立以后,又以立法的形式将这些条款确定下来了。但在现实中,苏维埃的苏俄原意并没有被贯彻下来,农民“只知道‘埃政府’是他们的政府而不知道‘埃政府’的内容,一般农民都应有实际参加政权的权利,就是常常要召开群众代表大会讨论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并不知道政权有二,一为代表会议,一为执委会,不知道代表会议才是合法的政权机关,而执委会不过是代表会闭会后,受代表会委托的执行代表会议的处理日常事务的机关,更不知在一哄而聚的群众大会之中能讨论问题,必须假手于代表会议。他们以为选出几个人坐在机关里,就叫做苏维埃,所以各级机关时常只有执委会议(甚至执委会很少开,只有主席、财务、赤卫或秘书几个人处理一切)而没有代表会议。这是一般群众政权的意识太薄弱,而一般同志对于政权的认识也是莫名其妙的缘故”。显然,对于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的“一般同志”而言的苏区绝大多数人,区、乡、村的苏维埃政府,实际上与过去的区公所、乡公所和村公所并没有什么区别。不同的就是过去印把子握在地主豪绅手里,现在换成了共产党和农民。有的地方的农民甚至在苏维埃政府成立以后很长时间了,脑袋里对于政府的印象还是过去的称呼。一位党的负责人说,“群众并不认识他们自己的政府,认为不过如像反动统治过去设的什么一样,有什么纠纷即到政府里去解决,有些群众实际叫政府为局,如我经过安福的桑田,我问农民政府设在什么地方,他不懂,结果他答复我是‘局’设在某处才带我去,就要他带我到局里去,路上我同他解释他才明白”。晚一些的红色割据地区如川陕苏区,可能意识到了苏维埃代表会议制度在中国农村施行方面的障碍,在苏维埃组织法上就不再强调政权的代表会议性质,对作为苏维埃制度核心内容的“代表招回”制度,根本只字不提。甚至,明文规定的苏维埃选举,也很难真正贯彻“民主”的意义,一般苏维埃无论如何选,都是原来在党工作的那几个活跃分子,真正而且认真的“代表会议”,即使在苏区的农村,也难以实现,连当时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也承认,几乎所有的政权机关都是由“一哄而集的群众会”产生的,1930年6月赣西南特委的一份通告也提到,有些地方把苏维埃看成是形式主义的,“如人民委员会成立了就不开代表大会,由少数人包办”。一些党的文件甚至坦然承认,苏维埃并没有实行“真正民主制度”,“尤其是乡一级只有召集最少数的群众大会来执行选举,没有建立代表会议制度”。实际上,政权还是会归于那些乐于张罗的人,甚至在那些勇于充作“革命先锋”的流氓无产者手里。

所以,在现实的苏区中,基本上不存在苏俄原来意义上的苏维埃,几乎所有的苏维埃政府乡村具体管理各种事务的政权机构,乡、村两级基本上就是执委会(或者常委)三五个人在管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取消了村苏维埃,改为由乡苏维埃派出代表小组),县、区苏维埃虽然设有专门委员会,但各人民委员也等于是原来的科局长和办事员。中央苏区1929年的苏维埃组织法规定,乡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委员5至7人,候补委员3人,而区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委员7至9人,候补委员5人。川陕苏区的乡村苏维埃规模稍大,区执行委员会多至15人,乡则为9人,村级为3人。除了村苏维埃以外,乡区两级均可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这些人都有工资,而且其中的常委“均需脱离生产”。从人员配备和脱产情况来看,自清末以来政权下移,强化对乡村行政控制的趋向,在苏区也依然得到了延续。

这是不是说,苏维埃政权与以往的农村政权就没有多少本质的区别呢?当然不是。无论在十年内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阶层如何坚持“城市中心论”,中国共产党最基本的革命实践就是农民革命,其政权实践的苏维埃本质上就是一种乡村政权。但是与以往的乡村政权不一样,苏维埃政权带有强烈的排异性,它不可能像其他形式的政权那样,可以为不同的统治者服务。这恰恰是由于共产主义革命所特有的阶级排他性和打碎既成国家机器的更替性色彩决定的。苏维埃政权的建立,与我们前面提到的任何一种农村改良和改革都不同,它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暴力的冲突,武装的消灭和反消灭的过程,它与旧政权之间不存在任何妥协的余地。苏维埃的建立,首先要摧垮地方精英的武装,取而代之,然后扫荡旧的政权机关,基本上不存在什么留用人员,因为县区两级的所有政府人员非死即逃,而乡村政权的人员不是随着地主民团武装的瓦解,就是被当成土豪劣绅或者走狗打倒了。

凡是发生苏维埃的区域,阶级或者说实质上是贫富的对立异常的激烈,原来的地方精英和一切有钱人与贫苦农民的关系,已经变成了不是你吃掉我,就是我吃掉你式的——全部或者全无的逻辑。清末民初以来长期的贫困化和政治恶化造成的贫富对立,社会调解余地的减少,至少是准备了阶级斗争的条件,经过红色革命的中介作用,使得农村的人际关系产生了贫富两大阵营的断裂,任何回旋的空间已经不复存在。红色政权发生的地方,地主豪绅或者在斗争中死去,或者逃到城市(剩下来的只是苟延残喘),据说吉安和赣州一度一下子就添了几十万逃来的“难民”,在国民党统治区和苏区交界处的地主豪绅,往往组织“靖卫团”“守望队”之类的武装专门与红军和苏维埃作对。几乎是所有的有钱人,都与苏维埃政权势不两立,逃进城里的即使在城里做苦工,妻女沦为娼妓也不敢或者不肯回乡,而地主武装也往往表现出比从前的民团更强的战斗力,有时居然能与红军的主力部队对抗。红四军四纵队司令刘安恭(此人曾留学苏俄学军事),就是碰到这样的地主武装而牺牲的。他们对苏区的农民往往带有复仇的心理,非常的凶残,不仅烧杀抢掠,甚至以挖心剥皮的手段来对付农会和苏维埃政权中的积极分子。当时湘赣边区给中央的报告里曾经谈道:“豪绅对农民极主彻底残杀,军阀则主剿抚并用,农民被正式反军捉了的或可以不至于死,如被什么清乡委员会、剿匪委员会、靖卫团、保安队捉了的,是万无幸免的。”。反过来,苏区的农民对地主豪绅包括富农也十分凶,苏区的土地革命,曾经实行过“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在实际运作中甚至干脆就是“扫地出门”,中央苏区都发生将为地主做长工的人被当成地主“狗腿子”来打,甚至杀头的现象,一位当过乡苏维埃主席的雇农,就差点被因此而处死。长工尚且如此,地主本人和家属的处境可想而知。湘赣苏区就出现过将“16岁以上卅岁以下豪绅家属的壮丁无论男女都杀掉了”的现象,说是要将“有能力反革命的”预先除掉。后来虽然纠正了,但地主包括他们的家属在苏区也同样难以生活,因为随时都可能应付来自农民和政府甚至军队的过激行为。苏维埃政府的司法系统,主要是针对反革命的,其中地主富农和他们的子女无疑属于主要注意目标。有的地区将地主富农甚至他们的子女编成劳役队,在十分恶劣的条件下强制劳动。有些政策比较“左”的苏区,在公开的政府文件中就宣称不给地主富农留活路,比如川陕根据地苏维埃政府的“粮食问题回答”中,就有这样的问答:

问:地主豪绅的家属是否留点生活给他?

答:地主豪绅整穷人,不管穷人死活,现在苏维埃只是要穷人个个有吃有穿,地主豪绅家属集中起来在苏维埃监视之下做工开荒都行,不能分一寸土地一口粮食给他们。

问:富农搭了场子,谷子归谁收?

答:富农好田里的谷子,田分给穷人,谷子归穷人收,富农不得抢收。如富农抢收谷子,可捆送革命法庭严厉办理。

那个时候,苏区的正规军和上级党组织,也经常要说服农民不要报复“白区”的农民(因为地主武装经常以此为出发地),“群众无论如何要求以烧杀抢劫来答复白色恐怖,其气之高真不可制止,及后行委及政权均召集各种会议详细解释并定出严厉的纪律,结果也免不了烧杀的毛病,不过少些罢了”!虽然,对待地主的政策也有过缓和的时候,但总的来说,激进倾向还是主要的。

然而,建立一种反传统的、彻底打破过去乡村权力格局的新结构,毕竟是一件具有相当难度的事情,当农民的贫富对立情绪尚未被激发起来,所谓的阶级意识还没有确立时,无论这个政权格局的确立对他们有多少确实的好处,他们也难以有勇气投身其间,所以,一些农村的流氓无产者就有了用武之地,他们的“革命先锋”作用已经在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中展示过了,而此时,他们的作用就更普遍而且突出,在红军刚开辟新区的时候这些人往往是最活跃的一群,一经动员,最先挺身而出的就是他们。1931年由欧阳钦写的一份报告说到苏区苏维埃状况时,承认“苏维埃政府的领导问题现在仍成为严重问题,因为江西苏维埃政权是靠红军建立的,在红军初来到时,一切情形不熟悉,最初起来的大部分是些富农流氓分子,真正下层的工农群众最初不敢起来,所以在过去的政权机关完全是被富农流氓把持”。红色政权刚刚成立的时候,原来的富农一般是不可能豁出身家性命出来干的,所以这里的流氓之所以被冠以“富农”的头衔,是由于当时中国共产党的阶级观点的产物,当然,也有可能是原来的流氓无产者做了苏维埃的官以后财产增加,因而被人们视为富农的。

对待这些农村中的流氓习气的“革命先锋”,是苏区知识分子型的共产党人必须面对的两难之局,一方面,他们的革命事业需要这些勇敢不怕死的人响应和开拓,缺少了这些人的冲劲,他们打开局面无疑是有相当难度的。但是另一方面,知、识分子大多怀有某种革命的理想主义情愫,对那些有流氓习气的农民具有先天的反感,同时,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权里,流氓习气无疑又是一种破坏因素,长期重用这些具有流氓习气的人,显然并不利于动员那些本分的农民参加革命事业。事业越是扩大,政权越是稳固,这些原来的“革命先锋”的副作用就越是突出。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相当多的红色区域采取了“过河拆桥”的替代办法,逐步以各种名目的借口或者罪名将这些人替换出苏维埃政权,但也有相当多的共产党人对这些“革命先锋”相当欣赏,处理他们的时候存在相当多的温情式的妥协,不是对他们的恶习视而不见,就是强调争取改造这些人,一份来自赣西南的苏区报告明确指出:“肃清流氓领导,但并不是开除流氓分子,而是纠正其行动。”

在国共你死我活的冲突对立中,苏维埃政权不啻成了捆在枪上的权力机构。它的生存不仅要依赖主力红军的存在,而且自身也时时要与武装相伴。县苏维埃有警卫营或者独立团,区苏维埃有游击队,乡村则有赤卫队,也有叫赤卫军,县里是有快枪队的纵队,以下分别是大队和队,越往下武器越差,乡村基本上就是土枪、梭镖和大刀。没有武装配置的苏维埃,常常是非常虚弱的,福建苏区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文件曾经批评有的苏维埃常常先群众而逃跑,说有个区的苏维埃有一次,“有人报告,见山上有一电光,便逃走不敢回来歇宿”。问题还不仅仅于此,因为地方武装不仅受地方政府的节制,而且还要受正规军的统一调配,指挥体系有二元甚至多元的倾向,由于政权对于武装的过分依赖,结果经常会出现形式权力和实际权力的错位情况,特别是在地方武装的领导人与同级苏维埃(甚至包括地方党)的领导不是出于同一系统时,特别容易出现地方武装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在实际的权力运作过程中,枪凌驾于政府之上的情景时常出现。“不管边区和赤区腹地,都有不统一各自为政的地方武装乱打土豪以自肥,与政府对立,不听指挥。”闽西“连城的游击队甚至被群众呼为‘游击贼”’。在当时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中,经常出现处理这些军政关系棘手问题的政策和办法,但收效甚微。实际上,军阀时代有枪便有一切的积习并不是因为换了意识形态就完全没有了。

党和政府的关系也同样存在着问题,苏维埃政权是军队建立的,也是党建立的。即使军队建立政权,也是通过军队中的党组织。虽然按苏俄苏维埃的原意,以及后来苏维埃的组织法,党对苏维埃的领导是要通过苏维埃里的党团进行,但在现实中,没有什么人了解党团的含义,更谈不上如何运作。苏区的党组织一般是县、区设党委,乡村设支部,基本上有苏维埃的地方,都有党的组织。党政关系混乱的最主要特征是党包办政府,“苏区一般的自上到下形成一贯的党包办苏维埃工作的错误路线,苏维埃好像是党公开活动的形式,苏维埃工作经常照转党的决定,这样就把政权机关群众意义抹杀了,失却了政府工作能力,现在一般的政府经常不开会,不计划工作,只是个把主席、秘书在机关里发发信件,招待来往行人,很少计划和执行政府本身一切工作,而且因为各级党部包办政权的结果,使得各级政府工作系统无法建立,形成各自为政的状态,下级政府不能经常向上级政府报告,上级政府也就不能指导下级工作”。这种情况已经普遍到了俯拾即是的程度,连苏区正式向中央的报告也不能不承认:“各级政府都成立有党员,由各级党部指挥,但是政府不健全的很多,党团不健全也很多,所以好多事情都由各级党部解决,由政府会议议决通过执行,但有好多政府的事情是党部代替了,就是西南政府也是好些,所以引起政府人员的不满意,又如儒行区党部我实际见到的就是杀,一与党无关的犯人都要来问过党部,党部说杀,由政府出一布告就杀,还有更小的日常事情农民都要求来党部决定,因此使群众认识党部而不认识政府……”但这种情况对当时的苏区政府工作影响并不如我们现在想象的那么大,当时苏区党组织和政府以及各种群众组织(苏区党的文件中时有将苏维埃政府当做“群众组织”的现象)时有混淆不清的现象,很多人参加了群众组织或政府,就自以为是党员了,所以还出现过开党代表大会而由苏维埃送代表来,送来的代表竟然不是党员的现象。现实的情况是,时常基层的苏维埃和党甚至群众组织都是一班人马,党本身担负的职责与政府基本上是雷同的,自然包办就在所难免,但却于大局无碍。其实,就当时而言,解决党、政、军关系最后的办法,也许就是在乡村层面上,将三者的领导机构合一,乡村的苏维埃主席同时是党支部的成员,而党支部书记则是苏维埃的成员,他们同时又掌握着赤卫队,几乎大多数的公务都要伴随着赤卫队的配合,在战争到来的时候(这种时候很多),苏维埃几乎跟赤卫队成为一体,分不出彼此。这样的体制,在战时无疑是非常有效率的,据当时的一些老赤卫队员回忆,他们不仅能够配合主力红军行动,还可以自主地依靠当地的地形,骚扰进剿的国民党军队,收缴败兵的枪械,与小股的敌军对抗。这种党政一体的形式,实际上已经开了后来中国共产党政权模式的先河。

有意思的是,当时苏区的中国共产党文件竟然将这种“党包办一切”的现象说成是“国民党‘以党治国’理论的遗毒”。显然,这样两个剧烈对抗的政治集团,互相“遗毒”是有难度的,但是各自身上都有苏俄的影响却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从另一个角度可以说明,面对中国当时的状况,国共两党对待国家政务的处理,特别是地方事务的处理,实际上采取了大体近似的模式。

苏维埃政权是按照一种新型的理念建立的,这就是“阶级观点”,即按列宁主义的观念依照社会人群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分成不同的阶级这样一种理念。马克思主义传统的阶级理论主要基石是现代工业的社会化大生产,而阶级的对立也主要是同样掌握了先进生产力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事情,列宁主义虽然产生在比较落后的俄国,但对于农民问题,理论上却不太健全,俄国革命的实践对农民和农村也同样不算成功,这种态度反映在中国苏维埃运动实践中,不仅仅是顽固的城市中心论,而且还表现在农村党和苏维埃政权中强调工人成分和工人阶级领导,包括在苏维埃代表选举中人为地规定工人拥有比农民高数倍甚至十数倍的比例额。然而,所有理论的辉煌和知识分子的妙想,在所有苏区(均为落后贫瘠的农村地域)都被无情地湮没在农民革命的浪潮之中,不管当时少数知识分子如何引导,苏维埃运动的参加者还是将“阶级观点”理解成了一种中国古已有之的“贫富对立”,阶级划分的生产资料占有程度这样一个标准,被在实践中化为了简单的财产多寡尺度。人“穷”的程度成为在革命过程中的世界里新的等级排列的唯一标准,最穷的人不仅在土地革命中可以分到最好的土地和财产,而且最有可能被新的权力机构吸纳而占据农村社会权力结构的上层。这是一种“颠倒历史”的巨变,不仅推翻原来的乡村精英统治,而且彻底打破了原有的文化威权结构。虽然,以往的农民起义也会出现短时间内人下人变为人上人的现象,但那只是属于中国历史上的贫富互易的一种方式而已,做了富人的农民,很快就会学着原来东家的样子活起来,结构依然是那个结构,然而,这个千年不易的结构却在苏维埃时期受到了颠覆。

在传统的中国,虽然贫富的概念本身就具有某些道德的意味,对“为富不仁”的抨击一直贯穿整个历史,但穷毕竟是一种不光彩的景况,至少不值得称道,富则无论如何都是大多数农民毕生的追求,而在这种“颠倒历史”的巨变中,附生出的一种道德意义上的价值观念就是穷不再是一种耻辱,而是一种光荣。穷在道德上意味着某种正面的价值,开始只是因为它意味着不剥削别人,反而受别人剥削,后来则附加上去大多数的优秀品质,诸如正直、勤劳、善良、朴实等。诚然,大多数农民的确具有上述品质,但这些品质并不简单地与穷或者穷人对等,然而,在苏维埃革命的情景中,两者显然被画上了近似的等号。就这样,变了形的阶级观念,成为苏维埃区域新的意识形态的主要成分。

苏区意识形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基于阶级意识的革命精神。如果说,前面那种充塞了贫富对立的阶级意识,是靠土地革命和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实践和相应的宣传形成的话,那么革命精神的培养,也同样靠与国民党及地主武装拼杀的实践以及不断地灌输而形成的。“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国民党”和“拥护苏维埃”的口号在苏区随处可见,人人耳熟能详,对于国际歌,虽然农民未必能全明白其中的意思,但曲调是他们所熟悉的,当然他们最热衷而且会唱的革命歌曲还是《十骂国民党》《十骂蒋介石》和《十骂反革命》这样充满阶级仇恨的通俗作品。虽然农民并不清楚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但他们知道大鼻子的外国佬是革命的最凶恶的敌人,虽然也弄不清蒋介石的来龙去脉,但他们知道他是帝国主义的走狗,而且还是中国最大的地主头子,所有土生土长的地主武装和前来“围剿”的国民党军队都是帝国主义和国民党蒋介石派来的,现实的血腥仇杀和宣传鼓动很自然地搅在了一起,所以农民也自然地被培养起了基于阶级仇恨的革命精神。

应该说,苏区的文化教育事业也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乡村里办起了列宁学校和列宁小学,有条件的地方还组织了红星俱乐部和剧社,教授一些诸如《工农兵读本》和《劳动读本》之类,粗浅地解释革命名词和道理的课本,据说夜校的课本有一种是新的《三字经》,“翻开第一页是:‘天地间,人最灵。创造者,工农兵。男和女,都是人。一不平,大家鸣。’”还上演一些具有斗争意义的“文明戏”和改良花鼓戏。但是,苏区农民的政治意识却并不仅仅是靠这些文化事业的教育和宣传得以形成的,而伴随着政权建设进行的“农村军事化”,成了对农民进行意识形态灌输的最好途径。在那个时代,有些军阀和地方割据势力也一直在试行农村军事化的变革,比如像山西和广西,但是,它们的军事化程度比起苏维埃区域的农村来,则是小巫见大巫了,也许只有高度理想主义者才能够使中国农村军事化组织化程度达到如此高的地步,在外人看来有如铁桶一般。苏区的社会是被各种名目的群众组织组装起来的,每个群众组织都具有鲜明的军事和半军事化的特征,从半脱产的游击队到普及性的赤卫队,再到儿童的少先队,都是持有武器的团体,要经常进行军事训练,其他的群众组织如贫农团、农民协会、妇女协会、反帝同盟会等也是半军事化编制,基本上除了应该打倒的敌人,农村中所有的男女老少都在各种名目的组织中,其中的积极分子往往一身处在多个组织之中。这些组织不仅按军事单位管理,进行军事训练,而且不断地开会,“国民党税多,共产党会多”这句民谣,在红军时期就是适用的,而且隐晦地表达了共产党的“会”对于一般老百姓生活的影响程度。在阎锡山和李宗仁、白崇禧治下的农村社会也开会,后来南京政府在乡村搞保甲制和推行“新生活运动”时也让农民开会,但是真正让农民参与进去的会,还就是共产党人能开得出来(当然,这里要经过许多艰苦而耐心的过程,也存在大量的会不仅农民不感兴趣,而且连党员也打瞌睡的现象)。通过不断的大会小会和各种组织不间断活动,农民不仅被灌进了许多从前闻所未闻的政治名词,而且被高度地动员了起来,形成了一种中国历史上罕见的组织力量,那时,苏区任何一个县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组织几万甚至十几万武装农民举行集会和游行,而且队伍相当整齐。农民对于政治的知识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这种组织、运动和会议的动态模式,虽然个别苏区领导人对于他所管辖的区域的教育事业颇为自豪,但是由于国民党的封锁,苏区内部大规模而且严酷的肃反(无论哪个根据地,凡遇肃反,知识分子莫不首当其冲),知识分子的境遇颇为难堪,由于缺乏师资,乡村的列宁小学实际上大多办不下去,只存在一个名义。所以,苏区农民的文化水平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提高,自然也难以从课堂和课本上得到更多的政治知识。

然而,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被灌进脑袋里的新意识形态观念和意识并不可能真的在几年内被消化吸收,甚至对他们中的相当多的人而言,恐怕终其一生也难以理解某些俄国化的政治概念,但是这并不耽误他们按自己的理解遵照这些概念行事。农民喜欢用他们所能理解的方式来解释和接受这些陌生的政治概念。其中特别喜好的一种方式是将共产主义事业用人格崇拜的形式来尊崇。在党和苏维埃的教育或者说强制下,农民不再公开烧香拜菩萨了,“许多农民家里以前贡(供)着家神‘天地君亲师’位的,现在都换以‘马克思及诸革命先烈精神”’。实际上,在红色区域的大大小小的公私场所,大多悬挂着或者说供奉着马克思和列宁的像,这些像都是乡村画匠或者是会一点涂鸦的农民的手笔,如果马克思和列宁的故乡人来看到这些画像的话,肯定认不得他们是什么人。在1936年访问陕北的外国记者斯诺(Edgar. Snow)对他所见到的那些红军列宁室里的画像发过这样的感慨:“像中国的一些基督一样,这些马克思和列宁像一般都带有鲜明的东方人的外貌,眼睛细得像条线,前额高大,像孔子的形象,或者全然没有前额。”应该说,在这些农民眼里,马克思和列宁其实与他们过去供奉的“天地君亲师”以及灶王、菩萨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他们似乎更灵验,能给农民带来土地和其他的好处。原有的信仰和崇拜对象虽然换了,但崇拜的模式却依然如故。带有传统意识形态色彩的“天地君亲师”崇拜延续了几千年,现在被一些革命的符号所替代,这种替代虽然是农民自愿的,但也必须伴随着某种军事化的社会结构形成的压力才能够实现。原有的信仰模式在新的世界里顽固地展示着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讲,“天地君亲师”的崇拜并没有从农民心目中被驱走,只不过在暂时的替代的身影后面躲了起来而已。

农民崇拜马克思和列宁是因为他们好,因为信仰这两位大人物的共产党给他们带来了土地,所以,对于这些共产党人所鼓吹和宣传的一切,他们都乐意按自身经验的朴素理解去尽量解释,然后接受。其实,对于共产主义运动的革命主张,他们所能理解的只有那变了形的阶级观念,他们曾将收回租界运动理解为“是收回豪绅地主收租的田界”,把“非基运动”(非基督教运动)当成“是飞机运动”(幸好苏区的农民还见识过前来轰炸的国民党飞机)。一切在农民的世界里都简单地化为贫富对立和阶级对抗的二元架构,革命在此则被化为对豪绅地主的仇视和对抗,共产党则被化为穷人的党。按斯诺记录,陕北一个村庄贫农团的会之所以能开得非常热烈,恰是因为人们在控诉白军的罪恶的同时纷纷念起了红军的好处。

在清末民初以来农村持续破产的情况下,贫穷和比较贫穷的农民成为农村社会的大多数(而在传统社会的常态,自耕农这种中间阶层应该是最多的),形成了所谓的金字塔结构。面对这样的农村社会,推行这样的“阶级观念”,对于发动和动员农民参加革命无疑是非常有利的,也确实起到了它应有的作用。不过,这种观念对于维系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却有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它往往造成了一种“革命的动态结构”,结果导致贫富的斗争不断地持续,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则有妨碍。无论在任何一种社会,都难以避免地存在贫富的差距,不过是差异的程度不同而已。在经过了土地革命之后,苏区的社会并没有可能进入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境界,重新分得了土地的贫苦农民,由于在经营、劳力诸方面的差异,同样会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分出贫富来。苏维埃区域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反对和清查富农的问题,党的文件不断地提醒人们清除混入党内和苏维埃政府内的富农分子,这种清查一直到1934年红军撤离南方根据地前夕都没有停止(所谓的“查田运动”,实际上就是查富农),实际上,在贫富和红白对立如此严重的局面下,原来的富农即使还在,也早就成了死老虎,不仅没有经济实力,而且很难钻进党和政府的权力机关,所查出来的富农实际上都是“新富农”。在这种“革命的动态结构”里,如果有人富了一点,那么就有可能重新被推入到被斗争的行列中去。这种情况的发生,实际上与清末民初以来日益严重的农村贫困化所造成的普遍的社会动荡和不安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普遍而深刻的贫困化过程中,人们对于原来普遍期待的发家致富希望破灭,陷入绝望心态的人们越来越多,几乎一无所有的农民所能容忍的,只有毛泽东在红四军“七大”决议中批判的那种“绝对平均主义”。

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利用阶级观念将农村的金字塔结构倒过来,使昔日的最穷最令人看不起的人处在权力架构的最上层,处于最令人羡慕的地位,呈现出一种所谓的倒金字塔结构,这对于激励和鼓动人数最多的贫苦农民参加革命无疑是最佳的一种方式,这种权力和荣誉假借,加上土地与地主浮财的分得,使得贫苦农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人道主义的关怀,得到了做梦也难以得到的实惠,这一切才是苏区农民在外界人士看来不可思议的“赤化”的根基。但是,即使是最具理想主义的共产党人,也难以真正让占农村人口多数的人成为统治者,能进人权力架构的毕竟只是少数幸运儿,农村中见过世面的流民和半流民,读过几年书,粗通文墨的农民知识分子,朴实能干,表现勇敢又为上级特别看好的贫雇农都是最有希望的人选,能被选上最大的前提就是敢于出头露面。尽管乡村苏维埃政府成员对文化的要求不高,但文牍旅行是任何一个政权体系都免不了的,所以尽管肃反打掉了许多知识分子,但各级苏维埃仍然离不开识文断字的人,以至于中国共产党苏区的文件中屡屡有批评乡村苏维埃“秘书专政”现象。苏维埃的主席肯定都是出身苦大仇深的贫雇农,但他们能不能够说了算就很难说了,如果政权清一色的“苦大仇深”,那么办事效率往往很成问题,因为游击队和苏维埃负责人不识字而耽误事的现象也时有所闻。

权力毕竟是与利益相联系的,我在前面说过,中国苏区的苏维埃政权并没有实行代表会议制度,政府机关的行使权力过程,除了意识形态的道德准则和党的纪律之外,不存在什么约束,基本上他们是靠着道德的自律来行使权力。在战争还在激烈进行的时期,这种源于意识形态的道德自律基本上是有效的,但已经比较普遍地出现了分伙“食尾子”(即每月政府的伙食节余),没有事情在机关吃公饭,甚至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家分好田等轻微的腐败现象。农民打天下、坐天下、享天下的刘宗敏思想,从革命的一开始,就困扰着发动这场农民革命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然而,除了不断地斥诸“革命的动态结构”即不停顿的运动和道德教育和自律之外,他们一直想不出有更好的解决方式。

即使是在革命年代,政权也不能仅仅进行政治活动,在经历了短暂的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狂欢之后,苏维埃政府就在革命武装的配合下,从事征粮征税的“业务”。应该说,在那个时代,苏维埃政府的这种业务尽管开展得并不娴熟,但基本上能供应根据地红军的所需粮食和一部分物资,但由于政策的过于激进,吓走了大部分商人,同时也由于国民党的封锁,根据地的生产和消费品包括食盐都非常缺乏,经费也十分紧张。半是出于习惯,半是由于困难,相当一部分的红军甚至地方武装的经费还需要依赖到国民党区“打土豪”取得,有的地方武装非常热衷到国民党区去打土豪,绑地主的票,不管所绑的票有多么“反动”,只要交上了赎金,就马上放人。虽然在经费方面没有能满足军事上的需要,但苏维埃政权组织生产方面还是卓有成效的。革命的“运动模式”基本上排除了农民个体发家致富的可能,但根据地和红军又需要经费和粮食,所以只有将农民组织起来,配合不断的意识形态激励和红色恐怖的震慑,鼓动起集体生产的积极性,实现物质生产增加。红军时期,红军的战斗减员相当之大,因此需要根据地不断补充,越是巩固的根据地,出来当红军的就越多,很多地方的男人除了老人和孩子都上了前线。在乡村党和苏维埃以及各种团体组织的动员下,从前没有下田习惯的苏区妇女成了农业生产的主力,由于妇女显然缺乏生产经验,于是集体生产形式开始在苏维埃的倡导下普及开来,各种耕田队和耕牛合作社纷纷被组织起来,甚至按军事编制组成大队和小队,剩下的男人和妇女都被组织进去,有经验的老人担任指导,而大脚的妇女们则担负起从春种到秋收的所有农活。而各乡之间,开展各种名目的“革命竞赛”。甚至连孩子们也在少先队的组织下,“开展铲草皮、放牛、拾狗粪等竞赛活动”。尽管在苏维埃时期苏维埃政府在组织生产和提供粮税方面,做得还算差强人意,但在总体上日趋激进的政策驱使下,还是日益走向困境,在第五次反“围剿”期间,为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开始大量发行公债,强行向富农募捐,由于根据地早已经没有了什么富农,因此这项措施变成由政府用武力挨家挨户强索,极大地挫伤了农民对苏维埃政府的亲和感,再加上几乎无限制的扩红征兵,以及随之到来的抓逃(兵)运动,使农村生产受到了很大冲击,到了红军长征前夕,根据地的经济实际上已经难以为继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苏维埃政权组织生产的功能只是其社会控制功能的一种延伸。我们前面提到的社会组织对于意识形态的灌输,只是这些组织的功能之一,这些组织同时还有将所有农民网络在党和苏维埃旗帜下的职责。比起大力推行保甲的国民党政府来,苏维埃对自己区域的控制似乎更有效些,它们基本上能掌握区内的农民,通过各种渠道将农村的人力物力输送到前线。由于有组织的存在,区内的农村确实具有了军事化的模样,苏维埃政府曾经规定苏区农户不许随便接受外来人的住宿,在大多数村庄都设有少先队岗哨,没有路条从理论上讲几乎是寸步难行。然而,过度的控制,有时反而会适得其反,在农村大规模推行肃反,反到一定程度,农民就会走开,在主力红军和机关的大规模肃反基本停止,而农村肃反却依然进行的时候,党和政府对农民的控制力反而减弱了,红色恐怖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在肃反以运动的方式扩展到农村组织时,即使是一般的农民如果出现对苏维埃和党的不满的话,也会有可能被视为反革命,苏维埃政府的司法功能在肃反上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由于几乎人人都在组织中,在组织的活动中比较容易暴露出“问题”,几乎所有纠纷和积怨都成为杀人和被杀的理由,据一些苏区老人的回忆,苏维埃的末期,接待了外地的亲戚和对上级机关的人招待不周都会因此而被视为“反革命”而遭到处决。也发生过因与肃反委员争风抢“野老婆”而被肃反肃掉了的事情。扩红的时候,经常出现捆人上送的现象。这种缺乏规矩、没有标准的严厉统治,虽然造成了人人自危的“红色恐怖”气氛,但社会控制的效果反而弱化了,农民不是成乡成村地逃往国民党区,就是干脆暗中结成宗族和乡里同盟,一起对付上级。面对日益增加的红军逃兵视而不见,使所谓的“反逃运动”流产,一起消极怠工,开会睡觉,不讨论上级布置的任务,反而大问特问上级领导“马克思的爷叫什么名字”这样哭笑不得的问题。甚至出现地方武装“拖枪反水”(叛逃),乡村苏维埃主席与国民党区域来的反革命一起喝酒,“守望队靖卫团暗藏卜壳来苏区群众大会中侦探,而群众知道不捉”的现象。

苏维埃政权是按新型的革命理念建立起来的农村权力体系,但并不是一旦确立了阶级观念的划分标准之后,农村原有的权力结构就全盘瓦解了,一切都以阶级界限来安排秩序和等级。原来的家族系统,地缘观念还会以另外的形式体现出来,家族和地域的权力纷争也依然会在农村党、军队和苏维埃内曲折地得到反映。还在湘赣边区的时代,一份来自苏区的报告曾抱怨说,“党的组织,每每一个乡村,一个支部,开起支部会来简直就等于家族会议,苏维埃的组织也是一样,边界工作的作(做)不起,这是一个主要原因”。农民党员在乡村发展组织,基本只能沿着自己的亲族血缘系统进行,因为在那个时代,农民除了血缘和地缘关系之外,很少可能有其他关系,聚族而居的村庄,发展的党员只能是本家,至多有点表亲和姻亲。即使是几个族姓合聚的村庄,农民党员选择发展对象也会更多地考虑家族血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苏区地方的苏维埃政权(尤其是区、乡、村三级)就不可避免地会带上家族权力分割甚至纷争的色彩,多个族姓之间与同姓的各个宗族分支之间,原来的权力分割与平衡或者纷争,并不会由于都属于共产事业而消退,而且,在某种情况下,由于原来的家族精英群的退出,换上以党员为主体的新人,往往会因能力等方面变化的因素而导致新的权力分配。权力的分割直接意味着利益的分割,在开展土地革命这样大规模利益转换和再分配的时期(红军时期的农民分配土地大多是以乡为单位的),家族对乡村权力的份额直接会影响到该家族的利益以至于每个农民家庭的利益。这种似乎难以避免的家族纷争,势必会影响到苏区的工作,甚至使其“作不起”。

同样,就像传统社会地缘关系会在乡村权力结构中占一点份额一样,地缘关系和意识也影响到了苏维埃政权,由于历史上湘赣两省土客籍矛盾相当尖锐,所以中央苏区乡村政权中的地缘因素似乎影响更大一些,主要表现在土客籍的矛盾和纷争上。一般来说,无论土籍还是客籍,在党、苏维埃和武装组织中占的份额大一点,说话的分量就大一点。一份苏区文件提到,宁冈的土地革命,开始由于由党组织主持(党组织以土籍为主),第一次分配土地不利于山地居住的客家人,于是遭到客家领袖袁文才的反对(袁的部队虽然被正规红军收编,但实质上一直是地方武装的面目),于是又重新分配,但土籍农民则集体以瞒田不报来抵抗。实际上等于是客籍凭仗袁文才在武装部队的力量影响了地方政权的事务,而土籍则凭借在党和苏维埃的势力施行软性的抵抗。苏区的土客籍矛盾甚至在原本没有成见的上级领导印象中得以反映,一份关于湘赣边区的报告这样说道,“党内土客籍界限尚存,但是土籍的同志虽比较忠实,可惜这些忠实同志,又都是没有能力的,而且是不努力的,可以腐化的党员”。显然,这种土客籍印象不能说不是他们各自实行权力运作的部分结果,通过对上级的施加影响,增加自己一方的权力份额。土客籍虽然纷争不已,但毕竟已经在同一块土地上共处了几百年,彼此间有界限,也有混杂,其地缘的分野已经没有他们的祖先那么强了,所以大体上他们还是可以在一个苏维埃旗帜下和平共处的,如果碰到真正的外乡群体,他们的地缘排他意识就会以非常强烈的方式宣泄出来,尽管可能打的是革命的旗号。江西吉安的义富和冠田两个村庄,均为南迁的河南人,他们从河南带来了红枪会组织,经常与周围的村庄发生械斗,而且能占上风,苏维埃运动期间,这种械斗仍旧发生,而且掺进了红白斗争的色彩,由于“苏区群众”的强烈要求,当地党和苏维埃讨论这个问题时“曾有激烈的争论,但结果不消灭红枪会,则必脱离群众”,最后一致决议要消灭红枪会,认为那是一群“反动群众”,当然,红枪会很快就被消灭了。显然,这个结果与中国共产党一向争取红枪会的政策并不相符。

应该说,苏区基层政权中存在的家族以及地缘意识,在实际的革命过程中,已经被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很好地抑制了,其影响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在战争期间,在人们的理想主义最大限度地被激发出来的情况下,这些属于“私人杂念”“封建意识”的东西,显然是比较容易被抑制的,甚至可以说,某些家族观念的流露,并非党员干部有意识的行为。但是,农民的家族以及地缘观念是与几千年来他们的生存境态息息相关的,苏维埃革命并没有提供瓦解这些境态的可能性,所以,抑制只能是暂时的,一旦时机成熟,这些观念还会顽强地冒出来。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苏维埃政权的出现都是中国乡村政权的一个崭新的形式,虽然农民始终没有弄清楚苏维埃名目的含义,也难以消除由与这个政权相伴的一系列俄式名词带来的陌生感,但它的确把中国的农村翻了过来,至少从形式上实现了乡村统治的精英专制到贫民专政的转变。尽管有组织强化和集体从众效应的作用,这个政权还是得到了农民比较广泛的拥护,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共产主义运动正是借助这个政权形式,才得以在中国农村生存。除了在政策非常激进的时期以外,农民在苏维埃政权下毕竟得到了清末民初以来难以祈望的好处,不仅可以靠田里的收获活命,而且还可能有所剩余。尽管在苏维埃治下,农民失去了传统社会里的那种自由,但这种自由已经在军阀统治时期的武化地方精英的乡村统治中丧失殆尽,农民自然也就不会在乎再被管得更紧一点,只要日子能好过一点。只是在根据地的后期,由于反“围剿”越来越不顺利,红军的损失过大,而苏区的政策也愈发激进,苏区的经济状况日益恶化,从红军到苏维埃政府困难异常,而越是这样,政策就越是激进,恶性循环。这样才出现了普遍的农民背反的现象,扩红(即红军的征兵)越到后期就越难,不仅农民极不乐意,而且征到的兵逃跑者也比比皆是,一次长汀“扩大了五十七个新兵,但欢送到省苏只剩了五个人,其中三个有病的,结果去前方的只二个”。由于扩红跟不上,1932年底湘赣苏区在给中央的报告里说,苏区的第八军全部人员不满二千,抵不上过去的一个师,“还有一千上下的枪支没有人背”。这与红军盛时有人没枪的情况正好相反。有的地方,甚至连农村的党团员都明里暗里地抵制从军。有的地方甚至发生了整乡成村农民逃往国民党统治区的现象,以至于苏维埃政府不得不严厉镇压。到了这个地步,实际上根据地苏维埃政权生存的基础已经相当薄弱了。

尽管苏维埃政权与它周围的世界处于敌对的状态,跟国民党政权和进行农村改革的晋系和桂系仿佛是一种你死我活的关系,但实际上它们之间却存在某种共通的趋向,农村的军事化和组织统合,自清末民初以来一直被视为富国强兵的妙方,所以,民初以来的乡村社会与政治一直在人为努力下朝这个方向走,苏维埃政权的实践实际上延续了这种努力,而且把它推向极致。从根本上讲,中国共产主义之所以发生,正是近代拯救危亡、富国强兵大思潮的合理顺延,也可以说是另一种走向现代化的尝试。正因为如此,我们在苏维埃政权建设的过程中,能看到大量的现代化建设的影子——苏维埃政府至少从形式上是一种民选政权的模式;这个政权推行了普及教育,甚至曾致力于农民的扫盲;它还推行并施行了现代的婚姻制度,废止了包办婚姻,给予了妇女以平等的权力;建立了有别于传统的司法检察制度等。然而,这大多数的现代意味的框架的建构,落到实处往往只剩下一个尴尬的空架子,党的一元化领导加上农民对选举的陌生,代表会议只剩下了空名;大量的乡村列宁小学由于肃反肃走了教师,因而有名无实;司法检察制度虽然建立了,但主要用于肃清反革命,对民间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漠不关心。虽然设立了法庭,但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甚至群众团体在肃反期间都可以随意杀人,有时,处决人犯只要一个团体内大家表决即可,川陕苏区就有这样堂而皇之的法令:“穷人皆日‘杀’然后杀之!”至于妇女解放虽然不同程度地实现了,但妇女真正的婚姻自主还是会受到政府的限制,苏区党的文件中就曾经多次表露过对自由“乱爱(恋爱)”的忧虑,因为婚姻自主的结果,首先是贫雇农容易失去老婆。毛泽东在对中央苏区农村的调查中,就曾发现乡村苏维埃出告示禁止妇女自由找爱的现象。

由于内容与形式相互扞格,苏维埃政权实践的现代化意义被大大地消减了。一场骨子里是先进知识分子改造农村的革命,最终只有革命的价值在高扬,本来需要改造的落后的农村,却在革命过程中被赋予了某种先进的意义。本来中国农村社会成分是相当复杂的,即使仅仅以社会进步一个参数来考察,社会各个阶层所起的作用也不能完全依其阶层来划分。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观点到了红色根据地,已经简单化成了贫富分野,用如此简单而直线的贫富尺度来分割农村社会,结果只会造成日益严重的红白对立,而顺便形成的贫穷等于高尚的价值取向,只会将农村中的平均主义推向极致,势必使革命的运动模式不停顿地向前滚动,越来越多的人由于各种原因被划到富的一边,最终滚到白色阵营中去,红色政权的基础也就越来越薄弱了。毛泽东在抗战时期总结这段历史时也曾对那时“左”的政策造成“赤白对立”,进行了反省,视为主要的失败原因之一。事实上,如果按照苏维埃的路线行进下去,中国革命是很难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