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 用行为经济学解读美国的次贷危机 人们的贷款往往超出自己的偿还能力

大量存在风险的抵押贷款是谁造成的?各派政客、经济学家、新闻评论人,以及广大公众的看法不尽相同。有人认为是贷款人不负责任,他们在贷款时根本不考虑贷款数额是否超出自己的偿还能力。还有人认为是贷款人盲目相信那些掠夺成性的放贷人,甚至把他们奉为专家。我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但同时,形成风险的根本原因是要求人们在某种财务状况下对贷款数额做出完全准确的预算,这本身就很困难。

问题的症结在于,当房地产需求急剧上升时,发放贷款的银行想当然地认为,贷款的客户一定不想让银行把房产收回。为了进一步促使人们按时偿还贷款,抵押贷款合同还包括了各种有关罚金、费用的条款,以防止有人恶意毁约。乍一看上去,这一做法似乎毫无破绽:面对这一系列严厉的惩罚措施(失去房子、不良信用记录、收回抵押的各种费用、律师费,以及可能因欠债不还被债权人起诉等),银行可以放心地认为,人们一定会非常慎重,避免过度举债。

我们这样来想一下:我答应借钱给你,你借多少我给多少,但条件是如果你还不上,我就打断你的两条腿。在这种情况下,难道你不会再三盘算,不敢多借,而且拼老命按时还钱吗?但是,看过黑手党电影的人都知道,这样的交易总会在某个环节上出问题。一切都设计得天衣无缝,到头来却发现,人算不如天算,设计的方案偏偏把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搞错了,因此功败垂成。拿打断两条腿的案例来说,它假定的前提是:你借钱时一定会盘算好借多少才不会冒被打断腿的风险。而在贷款的案例中,假定的核心是人们能够估算出他们最多能借多少,才不至于冒失去房子的风险。当然,房贷的计算更复杂一些,还要考虑到税金、通货膨胀、房价的变化等。

正如《金发女孩和三只小熊》故事里所说的那样,贷款的数量必须正好,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但是,人们真的能计算出他们“正好”该借的金额吗?

美国房地产市场升温的那一阶段(1998—2007年前后),我有幸在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任职。我大部分时间在麻省理工学院,每周到银行去一次,我在那里的任务就是与员工中的经济学家举行座谈,设法把行为经济学的一些意识灌输到他们的工作中。一天,我和当地的一位经济学家,我们姑且称他戴夫,讨论银行管理部门是否应该对质押贷款进行某些限制的问题,戴夫极力提倡取消贷款程序中的一切障碍。他认为购房者完全能够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最合适的贷款额度。

我和苏米几个月前刚搬进新家。我本人刚刚经历了贷款过程,因此看法和戴夫不一样。在进行购房预算时,我请教了我认识的一些专家,包括麻省理工学院的几位财政、金融教授,还有几位投资银行经理,我问的问题似乎非常简单:就我们夫妻俩目前的财产收入状况来说,应该花多少钱买房?按30年分期还款来算,我们应该从银行贷多少钱?

我问的每个人给我的回答都一样——我们每个月还款的总额最多不能超过我们两个人共同收入的38%,这一金额加上利率方面的考虑,就可以推算出我们最多应该贷款的额度。但这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坚持请他们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专家们却说他们无法帮我推算出我的最佳消费和贷款金额。我又与戴夫谈及这件事,但是他马上劝我打消顾虑。他告诉我,即便人们不能确切地推算出最佳借贷金额,他们也都能算个八九不离十,有些零头上的差错无关紧要。

我对这种笼统的方法不太信服,于是决定自己着手进行一项小小的研究,搞清楚人们是怎样决定贷款数额的。房地产市场一片兴旺,找房子的人很多,要和这些人交流一下他们买房的经验,应该不是难事。我发现一般购房者(我与之讨论的所有人,戴夫除外)的确费了不少脑筋来考虑到底要贷多少款。他们的心思不是放在应该考虑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借多少),而是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也是很容易回答的问题上:我们能借到多少钱?他们使用贷款计算器,找一两个热心的房地产代理人谈谈,算一算他们每个月的最大还款能力,一般是收入的38%。以此为基础,推算出银行最多可以贷给他们多少钱,再根据这些数据来决定他们要去寻找什么价位的房子。

上面所说的人们推算房贷的过程,给我们上了有关人类决策带有普遍意义的一堂课。当我们无法对自己所面临的问题给出正确答案时,我们经常会想起另一个相似问题的答案,并把这个答案应用到现在的问题上。这就将最多可以贷多少款的问题转变成了最多可以从银行贷出多少钱的问题,但是,这两个问题完全不是一回事。

认真地想一下。如果你现在想马上买房子,你花多少钱合适?其中贷款应该占多少?如果你自己一时算不出来,但从银行的工作人员和贷款计算器那里知道最多可以用收入的38%来还贷,你肯定认为这个数目很明确地告诉了你应该贷多少钱,是不是?

我和戴夫那次谈话后的几个星期,他接到一个任务,写一篇论述“免本还息”抵押贷款优越性的文章。他对这一类贷款有极大的热情,并建议管理部门大力推广。“你看。”他向我解释说,“免本还息贷款比一般贷款更加灵活,这一点无可争辩。办理这种贷款的人与办理一般贷款的人不同,他们不用付贷款本金,这部分钱他们随便怎么花都行。他们可以用来付信用卡账单或者学费、医疗费。当然,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随时偿还贷款的本金。”

我点了点头,等待他说下去。“继续。”我说。

“所以最起码,免本还息贷款与一般贷款相比一点儿都不差。但它给了人们更大的灵活性,使得他们可以更好地决定把钱花在哪里。就灵活性本身而言,你每多贷出一美元就是帮助人们多得到一美元的自由,让他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怎样做最合适。”

我说,假定人们做出的决定完全合理的话,这一切听起来似乎就会很有道理。接着,我和他谈及我那个小小研究的结果,那个结果令人不快。“如果人们能借到多少就只借多少,”我解释说,“免本还息贷款不会增加贷款人的资金灵活性,它只能增加人们贷款的数量。”

戴夫不服,于是我试图给他举一个更具体的例子:“我们拿你表妹举例,她叫什么来着?”

“迪迪。”他回答道。

“假如按一般贷款来算,迪迪每个月的最大还贷能力是3000美元,她的借款金额不能超出这个限度。现在,你说她可以选择免本还息贷款。她会怎么办?当然,她会按一般贷款条件所能负担得起的金额买一幢房子,每个月可以少还很多钱——余下的钱用来还学生贷款。如果迪迪和其他人一样,把最大还款能力作为起点,去计算她能申请到多少贷款,可以买到什么样的房子,并凭借每个月3000美元的还贷能力买了一幢更大、更豪华的房子,那么她得到的就不是灵活性,这么做反而更容易把她自己套在房地产市场上。”

我认为我的观点戴夫没有听进去多少。但是次贷危机爆发以后,我有机会看到有关“免本还息”贷款的一些数据,看起来它并没有带来资金周转的灵活性,相反,它带来的是贷款额的增加,还贷期的拉长,把贷款人进一步推到了房地产市场的风口浪尖。

在我看来,贷款市场的主要失误之一是,银行方面根本就没考虑到人们算不出自己正确的贷款金额这件事。如果银行最初认识到这一点,就不会听任贷款人自己决定贷多少。相反,因为认识上的这一缺失,银行诱导人们尽量多贷,超出了他们实际的还款能力。不错,银行从资金信用等方面给贷款人的威胁(和打断两条腿相似),但是它们没有帮助贷款人进行正确决策,从而保护银行——也就是银行自己的利益。毫不奇怪,到头来房地产危机爆发,银行及其客户都付出了“断腿”的代价。

现在,我们说尘埃落定,银行最后聪明起来,决定开展实证实验,检验人们怎样才能学会计算合适的贷款金额。假设它们的实验结果和我进行的那个小实验相同(人们能借到多少就借多少),那么银行方面就会认识到,帮助贷款人做出更好的决策其实也符合银行自身的最大利益。它们该怎样做到这一点呢?

很明显,帮助贷款人计算出现实可行的贷款金额并不简单,但我起码知道我们可以做得比现在那些贷款计算器强得多(实事求是地说,我们会做得更好)。我们假设银行决定认真对待,开发一种性能更高的贷款计算器,不仅告诉人们理论上他们最多可以贷多少,还能帮他们计算具体贷多少最合适。如果人们能得益于这种人性化的贷款计算器,我猜他们就有可能更好地做出决策,减少风险,也不至于失去自己的家园。谁能说得准呢?假如10年前就有了这种计算器,今天房地产市场的一大部分悲惨景象或许就有可能避免。

尽管我相信,贷款人有争取正确决策(避免决策错误而带来灾难后果)的愿望,也必须承认即使银行创造出更好的贷款计算器,在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狂热状态下,热心的银行和房地产中介仍然有可能推动人们越来越多地举债。

这时就需要政府管理部门介入了。说到底,法规是帮助人们克服自身不良倾向的、有用的工具。20世纪70年代,管理部门对质押贷款做了严格的限制。它们强制性地规定了贷款人每月还贷金额占收入的比率、必需的首付款金额、贷款人收入的证明文件等。过了一段时间,这些限制放松了很多,这非常危险。最后,银行推出了臭名昭著的“三无”贷款(贷款人无收入、无工作、无财产),把钱贷给那些根本没有资格贷款的人,由此酿成了次贷危机。

知道吗?如果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完全理性的,那么取消所有市场,包括贷款市场中的一切限制和法规就都是有道理的。但是,恰恰因为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不是完全理性的,而且人类经常不能自然而然地正确决策,所以对可能危及我们自身和他人的能力加以限制是有道理的。这就是法规的真正作用——它给我们画出了安全的界限。它不允许我们酒后开车,强制孩子们去上学,要求医药公司对研制和生产的药品进行临床效果实验,限制公司、企业对环境的污染等。当然,生活中的很多领域没有法规也能合理运作,我们自行其是也不至于造成太大危害。但是,如果我们行为的能力达不到令人满意的水平,或者根本没有这种能力,而且我们的失误可能伤害到自己或者别人(例如开车)——这时,法规就能给我们提供最简便、可行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