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她是个很漂亮的妓女,”普拉巴克恳求道,“她很肥,而且肥在最重要、最要紧的部位。不管抓哪里,都可以让你满满握在手里。你会很兴奋,会沉溺其中难以自拔!”

“很让人心动,普拉布,”我答,尽量忍住笑意,“但我实在没兴趣。我们昨天才离开村子,我的心仍在那里……我实在……没那个心情。”

“心情没问题,巴巴。只要搞起来,你的坏心情很快就会变好,futt-a-futt(真的快)!”

“你说的或许没错,但我想到时候心情还是会一样。”

“但她很有经验!”他哀求道,“那些人告诉我,光是在这个饭店,她就服务过上百个客人!我见过她,我直视她的眼睛,我知道她床上功夫一流。”

“我不想找妓女,普拉布,不管她功夫多一流。”

“但只要看到她,你就会迷上她。”

“对不起,普拉布。”

“但我跟他们说……你会去看她。只看就好,看又不会少块肉,林巴巴。”

“不要。”

“但是……你如果不去看她,我就拿不回订金。”

“你付了订金?”

“是啊,林。”

“你付订金,让我跟女人在这饭店上床?”

“没错,林。”他叹口气,举起双手,随即垂落至身体两侧,一副无奈的样子,“你在村子里待了六个月,六个月没有女人,我想你一定很需要。如果你连偷偷看她一眼都不愿意,我的订金就泡汤了。”

“好吧!”我叹了口气,学他做出无奈的动作,“就去看一眼,让你保住订金。”

我拉上饭店房门,锁上,跟他一起走上宽阔的走廊。位于孟买北部奥兰加巴德的艾普萨拉饭店,已有百余年历史,是为服务另一个更辉煌的时代而建的。饭店房间挑高且宽敞,附设面朝热闹街道的露天阳台,房间的楣梁和天花板圆形花饰有着精致的细部。但家具的质量却很低劣,胡乱搭配,没有整体规划,走廊的地毯也已磨出许多起毛球的破洞。墙面油漆剥落,有污渍,房价便宜。普拉巴克告诉我,回孟买的路上,就只有这地方可让我们快活一晚。

我们在这楼层另一头的某个房间门外停下。普拉巴克兴奋得发抖,眼睛睁大得让人担心。

我敲门。几乎同时,门打开。一名五十多岁的妇人站在门口,她身穿红黄纱丽,恶狠狠地瞪着我们。她身后的房间里有几个男人,那些人身扎多蒂腰布,头戴白帽,打扮类似普拉巴克村子里的农民,坐在地板上用餐,吃着木豆、米饭和拉饼,分量很多。

那女人走进走廊,把门反扣上,定定地看着普拉巴克。普拉巴克比她矮了整整一个头,不及她肩膀。面对她恶狠狠的瞪视,他回以学校恶霸小跟班那种乖乖听命的表情。

“看到了吧,林?”他小声说,眼睛仍看着她,“我跟你说的没错吧?”

我看到的是个长得普普通通的女人,她有个球状鼻,大脸,嘴唇薄且不屑地噘起,让她的嘴活像个被插进棒子的蛤蜊。脸上和脖子上的粉厚得跟日本艺伎一样,她那绷紧着脸的表情让她看起来活像个恶棍。

普拉巴克用马拉地语跟那女人讲话。

“露给他瞧瞧!”

她随即将纱丽往上拉,露出一大圈肥肥的肚子。她用她又短又粗的手指捏起一两磅肉,再用力捏了捏,一边眉毛扬起,看着我,想得到我的赞美。

普拉巴克发出轻轻一声呻吟,眼睛睁得老大。

然后那女人突然一脸怒容,往走廊左右瞧了瞧,接着把上衣撩起几厘米,露出又长又细的下垂奶子。她抓住奶子,朝我上下甩了好几次,同时向我眨眼,露出让人不解的奇怪表情。我毫无根据地猜测,那很可能是不怀好意、轻蔑的嘲笑。

普拉巴克的眼睛睁得更大,张大嘴巴,开始喘息。

那女人掩住奶子,急急左右摆头,把她编成辫子的黑色长发甩到胸前。她双手抓住辫子,手指开始往辫子下头捏去,好似把那辫子当成用了一半的牙膏。随着捏挤,她手指上积了厚厚一层椰子油,从发辫末梢滴到磨烂发白的地毯上。

“你知道的,林,”普拉巴克含混地说,目瞪口呆地看着滴下的油,神情饥渴又近乎恐惧,他的右脚甚至开始轻跺地毯,“如果你不想跟这女人上床……如果……如果你真的不想……那……我可以自己用掉那订金。”

“回头房间见,普拉布。”我说,朝那女人客气地微笑。我向她微微鞠了躬,带着她轻蔑的低吼回到房间。

我想正可利用这空当,更新我的马拉地语字典。清单中列出的日常用字已有约六百个。在桑德村时,我把村民跟我讲的单词和短语记在纸片上,再转抄到结实的日志上,以供日后查阅。我把最近抄的几张纸片摊在写字台上,正要开始转抄到日志上。就在这时,门猛然打开,普拉巴克大摇大摆走进房间。他走过我身旁,不发一语,往后朝床上一躺。从我离开那妓女房间到现在,才过了大概九分钟。

“哇,林!”他开心呻吟,对着天花板咧嘴而笑,“我说的没错,她是个经验老到的女人。”

我盯着他,一脸茫然。

“真的!”他一脸陶醉,从床上坐起,前后荡着他的两条短腿,“她给了我物超所值的服务,而我也让她非常、非常爽。来!咱们出门去!去吃点东西,喝点酒,庆祝一下!”

“如果你确定还有体力的话。”我低声说。

“噢,巴巴,那里用不着什么体力,我要带你去的地方非常棒,棒到甚至可以坐着喝。”

照他所说的,我跟着他走了约一个小时,经过最后一个巴士站牌,来到该镇郊外的一间简陋小屋。我们请客,要老板送酒吧里的客人每人一杯酒,借此打进挤坐在狭长石凳上的酒客,一身脏兮兮而无酒不欢的酒客。这里是澳大利亚人所谓的无营业执照的酒吧,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供应超过标准酒精浓度的烈酒。

我们打进的那群客人,有工人、农民,还有一群普通混混。他们全带着愠怒、受压抑的表情。话不多,或根本不讲话。喝下口感极差的私酿酒时,剧烈扭曲的脸形使他们更难看。他们每喝完一杯,就发出各种呼噜声、痛苦呻吟声和呕吐声。普拉巴克和我加入他们时,我们捏着鼻子,仰起头,把那难喝的农业化工液体倒进嘴巴,一口气喝完。靠着一股强烈的决心,我们才有勇气把那毒液喝进肚里。神志够清醒后,我们极勉强地再叫了一杯,把那穿肠毒酒再灌进肚里。

那酒实在是太难喝,每个人都是一脸使劲苦撑的样子。有些人实在受不了,偷偷溜走,败下阵来;有些人意志动摇,但受了身旁酒友一脸痛苦的鼓励,死命硬撑。普拉巴克拿着他的第五杯烈酒,迟疑许久。我想他就要承认不行,不料最后他吸一口气,咕噜咕噜把那杯喝光。接着,有个男子把酒杯丢到一旁,站起来,走到这破烂小房间的中央,大声唱起跑调的歌。我们每个人都激动地大声叫好,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已经喝醉了。

我们一个接一个上场唱歌。先是让人感动落泪的印度国歌,继之以宗教礼拜歌。有人唱起曲调重复、容易朗朗上口的印地语情歌,搭配令人伤感的嘎札尔诗(gazals)。两名魁梧的侍者看出现场气氛已由微醺变成陶醉,便把酒盘和酒杯搁下,在门口两侧的凳子上坐下。他们开心地笑着,点头,左右摆头,将又长又粗的木棍深情地抱在他们粗壮的臂弯里。当每个人唱歌时,大家都拍手、喝彩,轮到我时,我不知怎的,唱起奇想乐队的老歌《你真的迷住我了》(You really got me):


小姐,你真的迷住我了,

我被你迷到睡不着觉……


我醉到教起普拉巴克,而他也醉到学起这曲子:


真的,老天做证,你是个好姑娘!

而你真的、真的迷住我了,就是这样。


走在回镇上那条漆黑、荒凉的路上时,我们仍然在唱歌。一辆白色“大使”缓缓驶过我们身边,掉头,我们还在唱。车子再开过我们身边,再掉头,停在路肩,堵住我们的时候,我们仍然在唱歌。车上下来四名男子,一人留在驾驶座。最高的男人抓住我的衬衫,用马拉地语的命令语气,向我吼叫。

“干什么?”我用马拉地语醉醺醺地回他。

另一个男人从旁边跨进来,伸出短短的右手,朝我出拳,打得我的头猛然往后仰。很快,我的嘴巴、鼻子又各挨了一拳。我踉踉跄跄往后退,有只脚没站稳。我倒在地上,同时看见普拉巴克张开双臂,向那四个人猛扑过去,试图挡住他们。我惊醒过来,振作精神冲过去。很幸运,我使出右勾拳和由上往下的右肘(任何街头混战里最厉害的两招)都重重打到对方。在我旁边,普拉巴克一度倒下,而后立刻跃起,却招来一阵猛拳,打得他眼冒金星,整个人趴在地上。我试图站在他附近,用腿保护他,结果重心不稳,踉跄倒下。拳打脚踢如雨点落下,我掩住头和肚子,听到脑子里有股微弱的声音在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那几名男子把我按在地上,其中一人搜我的口袋,手法非常熟练。我喝醉又受伤,只隐隐觉得那些黑压压的身形压制着我,然后我听到另一个声音,是普拉巴克的声音,我听出他恳求的一些话,还有他轻蔑的咒骂。他痛斥这群人殴打、洗劫外国人,一个来到他们国家、完全没伤害他们的外国人,真是丢了国家的脸,丢了印度人的脸。他骂得慷慨激昂,骂他们是孬种,咒骂圣雄甘地、佛陀、印度教神克里希纳、特蕾莎修女、宝莱坞电影明星阿米特巴·巴强都是孬种。结果竟然骂出了效果。这群人的头头走过来,在我旁边蹲下。醉醺醺的我试图站起来再打,但其他人把我压下,按在地上。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那人俯身凝视我的眼睛,表情冷酷、冷漠,和我很像。他打开我被扯破的衬衫,塞进东西:我的护照和手表。

他们站着,恶狠狠地瞪了普拉巴克最后一眼,那眼神里带着令人摸不透的恨,然后爬进车里。车门砰的一声关上,车子急速驶离,扬起的沙土和小石子落在我们身上。

普拉巴克确认我伤得不重后,开始哀号、哭诉,难过得不得了。他一再痛骂自己,竟把我带到这偏远的酒吧,而且让自己和我喝得烂醉。他十足真心地说,如果可以,他想把我的伤都转移到他身上。他对自己是孟买最优秀的街头导游相当自豪,如今这招牌却给砸了。他毫无保留地热爱他的国家,Bharat Mataji(母亲印度),如今这热爱却受到比任何肉体所能承受的还更严重的打击。

“眼前只有一件事要做,林,”我在饭店的白瓷砖大浴室就着脸盆洗脸时,他说,“回到孟买,你得发封电报给你的家人和朋友,请他们再寄钱来,你得去你们新西兰大使馆申诉紧急情况。”

我擦干脸,倚着脸盆,看镜中的自己。伤得不严重:一边的眼眶开始变黑,鼻子肿起,但没断掉;嘴唇裂了,肿了起来,脸颊和下巴因为被踢,有几处大块破皮。这算是幸运的了,以我的经验,通常不会这么好过。我在暴力、犯罪的地区长大,在那样的地方,劳工阶级帮派水火不容,相互打打杀杀,对付像我这样不肯加入他们任何一方的孤鸟,毫不留情。然后,还会坐牢。把我打得最惨的,莫过于领着国家薪水维持治安的那些穿制服的家伙——狱警。在街上被打时,我想起的声音……我知道了……就是挨狱警打时的声音,我自己的声音。记忆中,我被三四个惩戒机关的警员按着,另有两三个警员用拳头、警棍、靴子毒打我。当然,挨他们这种人打,向来比较让人受不了,因为我们当他们是好人。挨坏人毒打,我们理解,认了;但当好人用手铐把你铐在墙上,然后轮流踹你、踢你,打到你骨头断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你会觉得整个制度、整个世界一片黑暗。然后,传来尖叫声。其他人,其他囚犯,尖叫,每天晚上。

我凝视镜中自己的眼睛,想着普拉巴克的提议。不可能联络新西兰大使馆,任何大使馆都不可能。不可能联络家人或朋友,因为警方在监视他们,等着我跟他们联络,泄露行踪。没有亲友,没有援助,身无分文,那些抢匪抢走了我仅有的钱。但这件事的反讽,我倒是点滴在心:想不到一个武装抢匪逃犯竟被人抢走身上所有钱财。记得当初前往村子前,卡拉跟我说了什么来着?途中一滴酒都不要沾……

“我在新西兰没钱,普拉布,”走回饭店房间途中我告诉他,“没有亲人、朋友能帮我,大使馆也帮不上忙。”

“没钱?”

“完全没有。”

“你筹不到钱?哪里都筹不到?”

“对!”我答,把仅有的少数随身物品装进背包。

“这就非常麻烦,林,抱歉,当着你那伤痕累累的脸说。”

“我知道。你想,我把我的手表卖给饭店经理行吗?”

“行,林,我想没问题。这手表很高级,但我想他不会给我们好价钱。碰到这种事情,印度生意人就把职业信条塞进后面的裤袋,他会把价钱杀得很低。”

“没关系。”我答,扣上背包的扣子,“只要够付房钱,够买你说的夜间火车票回孟买就行。就这样,收拾你的东西,我们走。”

“这事非常、非常、非常麻烦,”我们关上房门,走上走廊,要去办退房手续时,他说,“林,在印度,没钱就不好玩,我说真的。”

那股让他紧闭嘴唇、愁眉不展的忧心,在回孟买的这一路上都未消失。卖掉手表的钱,付了奥兰加巴德的住房费,剩下的只够在孟买的印度旅社再住两三天。把我的东西放进我最喜欢的房间后,我送普拉巴克回到饭店的小门厅,竭力想让他恢复那灿烂的笑容,但都未能如愿。

“看我的,我会让你甩掉那些不愉快的事。”他说,正经而严肃,“等着瞧,林。我会给你快乐的结果。”

我看着他走上楼梯,然后听到经理阿南德以友善的马拉地语向我说话。

我转身微笑,用马拉地语跟他聊起来。经过六个月的村中生活,我已会说简单的日常用语短语、问句和句子。这算不上什么,但阿南德显然很高兴且惊讶。听了几分钟后,他把另一位经理和所有客房服务生叫来,听我用他们的语言讲话。他们听了之后,全都露出既惊又喜的表情。他们见过会讲一些印地语,甚至很会讲印地语的外国人,但从没见过能用他们所爱的马拉地语跟他们交谈的外国人。

他们向我问起桑德村,那个他们从没听过的村子。我们聊起他们待在家乡时就非常清楚的日常生活,而这些往往在回忆中予以美化了。交谈结束,我回到房间,刚关上房门,就传来试探性的敲门声。

“对不起,抱歉打扰了。”说话的人是个高瘦的外国人,可能是德国人或瑞士人,有着长脸与尖下巴,蓄着一绺胡子,金发往后梳成一根粗辫子,“我先前听到你跟经理和客房服务生讲话……呃,我想你一定已在印度待了很久,还有……na ja,我们今天刚到,我女朋友和我,我们想买点大麻。你……知不知道哪里可以弄到大麻,不会被骗钱,也不会有警察找麻烦?”

我当然知道。那天晚上,我还帮他们到黑市换钱,让他们不至于被骗。留胡子的德国人和他女友都很满意这买卖,付给我佣金。那些黑市商人,普拉巴克的朋友即街头眼线,很高兴我带给他们新客户,也付了我佣金。我知道,在科拉巴的每个街道上,还有其他外国人想弄到毒品。与阿南德和客户服务生用马拉地语随兴的一场交谈,被那对德国男女朋友无意间听到,竟给我指出在这城市生存的一条门路。

但更迫切的问题是我的观光签证。阿南德办理我的住房手续时,已提醒我签证已到期。在孟买,每家饭店都得拿出外籍房客登记单,填写外国人名和护照号码,并注明签证有效日期。那登记单叫作“C表格”,警察不时会来抽查。签证过期仍逗留境内,在印度是重罪。刑期有时重达两年,而C表格违规的饭店老板则会被警方处以巨额罚款。

阿南德一脸严肃地把这件事全解释给我听后,篡改登记单上的数据,让我住进来。他喜欢我。他是马哈拉施特拉人,而我是第一个能用马拉地语和他交谈的外国人。他很乐于为我违法一次,但他提醒我得立刻去一趟警局的外籍人士登记处,把签证延长。

我坐在饭店房间里,思索可走的路。可走的路并不多,我没什么钱。没错,我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生财之道,也就是当中间人,当掮客,帮有所顾忌的外国人跟黑市商人打交道。但我不确定这一行赚的钱够不够我住饭店、上馆子的开销。可以确定的是,这不够我买机票飞离印度。此外,我的签证已过期,实质上已犯法。阿南德告诉我,警察会把签证失效当作纯粹的一时疏忽,不细究即予以延长,但我不能拿自己的自由之身在这上面做赌注。我不能去外籍人士登记处。因此,我无法更改我的签证身份,而签证无效,在孟买,我就无法住进饭店。到底该照规定上警局,还是四处躲藏逃亡?我陷入两难。

我仰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倾听从楼下街头传进来的声音:帕安贩子要顾客品尝一小口香甜的吆喝声;西瓜贩子划破湿热夜晚的低沉喊叫声;街头杂技表演者汗流浃背,表演给一群游客看时的叫喊声;还有音乐,时时都有的音乐。我在想,这世上还有哪个民族比印度人更爱音乐?

我不由得想起那个村子。我一直在逃避和抵抗的那段回忆,在音乐响起的时刻,浮现我的脑海。普拉巴克和我离开村子的那一天,村民邀我留下。他们主动表示要给我房子和工作。住在村子的后三个月,我特别指导当地的学校老师如何说英文。我示范一些英文字的发音,帮他纠正学童说英文的怪腔怪调。老师和村务委员会都很希望我留下。那里倒不失为容身的好地方,有栖身之地,又有明确目标。

但我不可能回桑德村。那时候不行。在城市,人虽然昧着自己的个性和灵魂,却可以活得好好的。如果住在村落里,人就必须彻底看清自己的个性和灵魂。罪与罚是我时时刻刻摆脱不掉的印记。我逃出监狱,但我的未来也因逃狱而被紧紧掐住。

他们如果看得够仔细,看得够久,迟早会从我眼睛里看到掐住我未来的东西。纸终究包不住火。他们当我是自由之人、平和之人。在那村子里,某段时间我体验到真正的幸福,但我的灵魂不干净。我该怎么做才不会再陷牢笼?该怎么办?非得杀人才能免于牢狱之灾吗?

我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知道自己在桑德村时玷污了那村子。我知道他们给我的每个微笑,都是我骗来的。逃亡生活使每一声大笑都带着心虚,使每一桩爱的作为多少都带着点拐骗的意味。

有人敲门,我说门没关。阿南德走进来,一脸反感地说道,普拉巴克来看我,还带了他的两个朋友。我拍拍阿南德的背,微笑感谢他的关心,我们走到饭店门厅。

“哈,林,”我们四目相对时,普拉巴克满脸都是笑,“我为你带来很好的消息!这位是我的朋友强尼·雪茄,他住在佐帕德帕提(zhopadpatti)里,就是我们住的贫民窟,是个非常有力的朋友。这位是剌子,他是贫民窟头头卡西姆·阿里·胡赛因的助手。”

我与这两位各握了手。强尼·雪茄几乎跟我一样高、一样壮,因而比一般印度人更高、更魁梧。我猜他三十岁上下,长长的脸率直而机警。他褐色的双眼直盯着我,充满自信。薄薄的唇髭修剪成整齐的一条线,圈住富于表情的嘴巴和坚毅的下巴。另一个男子,剌子,只比普拉巴克高一点,身材更瘦。和蔼的脸上抹不去引人同情的哀伤,有那种哀伤的人多半也是有原则、不妥协的正直之人。浓眉底下,有着一双聪颖的黑眼睛。那双精明、专注的眼睛直直盯着我,脸庞却疲倦而下垂。我猜他有三十五岁,但他看起来老许多。这两人,我一眼见到就有好感。

我们聊了一会儿,那两个新朋友问了我普拉巴克村子的事,还有我对在那里生活的印象。他们也问了这城市,想知道我最喜欢孟买的哪些地方、我最喜欢做的事。我看彼此聊得起劲,一时不会结束,就邀他们一起到附近的餐馆喝茶。

“不行,林,”普拉巴克摇头婉拒,“我们现在就得告辞。我只是想让你见见强尼和剌子,让他们也见见你。我想强尼有事要告诉你,对吧?”

他望着强尼,眼睛、嘴巴都张得老大,双手高举,做出期盼的手势。强尼沉着脸看他,但那不悦之色很快就软化,转为灿烂的笑容,并把目光转向我。

“我们替你决定了,”强尼宣布,“你要搬来跟我们一起住。你是普拉巴克的好朋友,我们替你找了安身的地方。”

“没错,林!”普拉巴克迅即补充道,“有一户人家明天要离开,后天,那房子就是你的。”

“但……但是……”我结结巴巴,为如此好心的安排大感惶恐,一想到贫民窟的生活又感到害怕。走访普拉巴克住的贫民窟的回忆仍历历在目:露天的茅厕臭味四溢,生活穷得让人难过,数万人挤居一地,狭促又杂乱。在我记忆中,那简直就是地狱,世上最糟糕之事的新象征,或者说几乎是最糟糕之事的新象征。

“没事的,林,”普拉巴克大笑,“你跟我们在一块会很快乐,真的。没错,你现在看起来是和我们不一样,但跟我们一起生活几个月之后,你就会跟那里的任何人一模一样。大家会认为你在贫民窟住了好多好多年,真的。”

“那是你的安身之地,”剌子说,慢慢伸出手碰我手臂,“一个安全的地方,等你存够钱就可以搬走。我们的饭店,住宿是免费的。”

其他人听了这话大笑,受了他们的乐观和热情感染,我也跟着大笑。贫民窟的肮脏拥挤超乎想象,但住宿不用花钱,而且不用填C表格。我知道那让我有时间思考,有时间打算未来。

“我……嗯……谢了,普拉布。强尼,剌子,谢啦。我接受你们的提议,我很感激,真的很谢谢你们。”

“没什么。”强尼·雪茄回答,握住我的手,以坚定而锐利的眼神盯着我的眼睛。

那时候我不知道,强尼和剌子是贫民窟头头卡西姆派来的,目的是查看我的为人。我无知且以自我为中心,因为想起贫民窟生活环境的恶劣而退缩,最后勉强接受他们的盛情邀请。我不知道那些简陋小屋其实一屋难求,有许多人家排队等着住进去。那时候,我不知道,给了我一处安身之地,就表示有一户迫切需要的家庭,得再多等一阵子才能有自己的家。在做出这决定之后,卡西姆派剌子和强尼来我的饭店做最后的确认。剌子的任务是确认我是否能和他们一起生活,强尼的任务则是弄清楚他们是否能与我一起生活。在初次会面的那个晚上,我只知道强尼的握手很笃实,是个值得一交的朋友,剌子的悲情微笑则有种叫我汗颜的接纳与信赖。

“说定了,林,”普拉巴克咧嘴而笑,“后天,我们来拿你的东西,还有,是下午。”

“谢了,普拉布。没问题。但等等!后天,那不是会……冲到我们原先的约会?”

“约会?什么约会,林巴巴?”

“那个……那个……站立巴巴。”我答得有气无力。

站立巴巴是虔心修行而行事疯狂率性的僧人,在郊区拜古拉县经营一家大麻窝。数个月前,普拉巴克带我参观孟买的黑暗面时,带我去过那里。从桑德村回孟买途中,我要他答应再带我去一次,带着卡拉同行。我知道她没去过大麻窝,知道她会很着迷大麻窝内的种种事迹。在他们盛情相助的关头提起这事,实在是不知好歹,但我不想错失借这趟参观赢得美人赞赏的机会。

“的确是,林。没问题,我们还是可以去看那些站立巴巴,卡拉小姐同行,然后我们就回来拿你的行李。我会来这里找你,后天下午三点。林,我很高兴你就要和我们一起住在贫民窟了!非常高兴!”

他走出门厅,走下楼梯,到三楼下的喧闹街道。我看着他走进灯光和车潮之中,我的忧虑渐渐消退。我有办法赚点小钱了,还有了安全的栖身之地。然后,仿佛是安全感使然,我的思绪沿着大街小巷曲折盘绕,飞到卡拉身上。我不知不觉想起她的公寓,想起她家一楼的窗子,法式大门面朝大卵石铺砌而成的小巷,距我饭店步行不到五分钟的距离。但我脑海的画面浮现,那座大门是紧闭的。我努力想象她的脸、她的眼睛,就是想不起来,然后突然意识自己已成为贫民窟居民。如果住在那肮脏、叫人片刻都待不住的地方,我可能会失去她,八九不离十。我知道我如果沦落到那地步,耻于见人的心态会像一道十足牢固又无情的牢墙,把我与她隔开。

我在房间里躺下睡觉。搬进贫民窟将让我有时间解决问题。用这个办法解决签证问题并不好受,但相当实际可行。我觉得如释重负而乐观,而我也非常累了。照理我应该一夜好眠,但那天晚上的梦充满暴力与不安。狄迪耶曾在一次午夜闲聊中告诉我,梦是愿望与恐惧交汇的地方。他说,愿望与恐惧合而为一时,我们称之为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