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封信 叛逆的孩子
那是金斯布里奇的七月,突然大雨滂沱。我正带着购物篮走在福尔大街上。码头藏在雨帘后面。雨水溅湿了我的脸和肩膀。它从商店的雨篷上重重地砸下来,汇成溪流冲到街上。我缩起头,小心地落脚,以免因失去平衡而滑倒。那是个周末,所以我穿着凉鞋,一条宽松的裙子,一件薄开衫。我的头发都湿透了,脚也是。
“你为什么开车不看路?”一个男声喊道,“你这人什么毛病?”我用手挡着眼睛,抬头看去。
争吵声是路对面一间酒吧外面的一个年轻人闹出来的。他正指着坐在车里的司机。我马上明白了,开车的人开进年轻人身旁的一个停车位,把排水沟里的水溅了他一身。年轻人的外套上、大头靴上都是水。他的头发湿透了,贴在头上,像一条条黑色的飘带。
“还有,你为什么要开跑车?”年轻人大吼,“你哪根筋搭错了?”
司机从车里出来,匆忙锁好车,想假装年轻人没有烦到他。但年轻人不依不饶。他挥手指着灰色的街道、店面和雨。
“这里是金斯布里奇,”他高声大喊,“不是摩纳哥。”
我不是唯一注意到的人。其他人也停下了脚步。他们让年轻人冷静下来。走开,他们说。于是他也开始朝他们嚷嚷,辱骂他们,只不过他选择的骂人话让他自己也大笑。资本家!高尔夫球佬!银行经理!
“遛小型犬的人!”他喊道,“读保守党报纸的人!扶轮社的酒徒!”
有人大声叫唤说,在金斯布里奇这么好的地方,不该有这种行为举止,不过看着聚集在年轻人周围的人群——灯芯绒裤子、防水雨衣、高尔夫球场的雨伞还有运动夹克——我看得出他说的是事实。我忍不住微笑。他也大笑,然后脸一垮,看起来除了极度无聊没有其他表情。“哦,操你妈的。”他转过身去说。只不过他好像不是在对着路人们说话,甚至不是在说司机,就好像他这句话是说给全世界听的。
他有一张瘦脸,很苍白,下巴尖尖的。他很高,太高了;长手长脚都从裤腿和袖管里往外窜。我在哪里见过这个身形。
“你说什么?你刚刚说我什么?”司机受够了。他从一只脚跳到另一只脚,“你们听到他说什么没有?”他对人群叫唤,看起来比戴维更加失控。其实戴维很镇定,饶有趣味而超脱地看着骚乱愈演愈烈。雨水顺着他的脸往下流。
酒吧里冲出一个矮胖的男人,手里操着一个瓶子,他身后是纳比尔瘦小的身影。我们的老板一直守在后面,从一只脚晃到另一只脚,但他还带了其他几个人。戴维似乎没有听到,但他们在骂他。死基佬。傻逼。一点想象力都没有。只要戴维一转身,他们就会揪住他,把他推进一条胡同里。他们的手已经握成拳头。下巴都往前冲。没有人会阻止他们。
我手臂一振,大叫一声:“我在这儿!我在这儿!”我已经冲到路上,尽管我也不知道自己冲到对面时要做什么。“戴维·弗莱!”我推搡着穿过人群,“对,他跟我是一块儿的!”我叫道,“让一让!”一看到我,纳比尔的手下都潜到暗处了。
戴维外套的翻领都浸透了,上面别满了花花绿绿的徽章。“法西斯柠西普。”“性手枪。”“投票给工党别怪我!”“放了纳尔森·曼德拉。”但奇怪的是,还有一幅帕丁顿小熊的画。戴维身上有潮气、广藿香和香烟的味道。“快过来,不然我们就要迟到了。”我说,领他穿过人群。我讲话非常大声,很就像没有其他人在场,然后我带他快步走下街道。他没有反抗。我们走得很快,尽管我能感觉到他在看我。我想他甚至在微笑,很超脱,就是他早前观看人群的样子,就好像他喜欢意外的奇遇。
等走到码头旁,我放慢了脚步。我们停在一个报刊亭的雨棚下面。雨点在头顶啪啪作响。它让河口的表面泛起涟漪,雨敲打着小船,让它们振动摇摆。
“刚才是怎么一回事?”戴维捋着湿漉漉的袖子。一双手修长。他似乎在抹去外套上我触碰的痕迹。
我认得你父亲,我告诉他。我和哈罗德·弗莱一起工作。
戴维哈哈大笑,就好像他刚领会到一个只有他知道的笑点。“哦,是这样。”他说。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觉得好笑。你刚才在那里差点就要惹上一堆麻烦。”
“金斯布里奇需要一些麻烦。这里需要灌个肠。正需要这个。”戴维看着我,一脸笑容,“你身上有现金吗?”
“你是认真的吗?”
“嗯,我是认真的,说实话。抱歉。”
我打开钱包给他一枚一英镑的硬币,他说五英镑的纸币更好。我反对,他开始侃侃而谈。他讲了一个很复杂的故事,关于某个人偷了他的钱包,他的祖母要死了,猫要死了,只不过他在给我讲故事时,自己也受不了这些谎话,开始笑了。嬉笑又爆发成一阵大笑。他有你的眼睛。很深的蓝色。但他的眼睛没有你的温和,也没有你的谦逊。这男孩很机灵。他的才气就像一把匕首。只不过,猫的故事精妙又疯狂。这是我以前会编造的东西,只不过我是在练习簿里编,而不是对着陌生人瞎编。我也开始大笑。
“你到底给不给我钱?”他说。
“喝杯茶怎么样,戴维?”
“跟你喝?”他露出一种问号似的表情。我为自己的提议感到羞愧。太冒失了。然后他说:“如果你想的话,可以给我买一罐啤酒。”
啤酒罐子。当然。想起你在院子里偷偷处理那些空罐子的画面,我又一次对你感到一股柔情,我的喉咙缩紧了:“现在不会有点早吗,戴维?”
“在金斯布里奇没人在乎。”他递给我一根烟,我说不要时,他耸了耸肩。“我十二岁就开始在酒吧里喝酒。我穿着校服,没人说一个‘不’字。很高兴认识你,奎妮。”他用指尖敲敲额头一侧,假装敬礼。然后他转过身,迈着大步走了。“以后什么时候再见吧。”他过后又喊了一句。
我看着他大步穿过雨帘,边朝大街上走边用肩膀推开陌生人。他的外套扑打着,马丁靴踏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他不时扭扭脖子,就好像脑袋里装了这么多才智很辛苦一样。
直到他走远了,我才突然意识到,他不是金斯布里奇唯一与众不同的人。
戴维知道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