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1990年秋天 三十五岁的汉娜

露丝无法入睡。干邑白兰地——加上她对埃迪的坦白——是她失眠的罪魁祸首,她今晚告诉埃迪的事情,有些连汉娜都不知道。在人生的每个重要阶段,露丝都盼望母亲会联系她。例如从埃克塞特毕业的时候,可什么都没发生,又比如她从米德尔布里毕业的时候,仍不见玛丽恩的音信。

尽管如此,露丝依然期待母亲联系她——尤其是在1980年,她的第一部小说出版时。后来她又出了两本小说,第二本1985年出版,第三本现在出版——1990年秋天。这也是发现本顿夫人冒充她母亲的时候,露丝勃然大怒的原因。多年来,她一直幻想着玛丽恩能以本顿夫人这种突然造访的方式出现在她面前。

“你觉得,她还会露面吗?”露丝在出租车上问埃迪。

他让她失望了。今天晚上和埃迪的交谈令她激动不已,埃迪的表现使她改变了初见他时形成的偏颇印象,可听到这个问题,他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呃……”他说,“我猜,你母亲必须先与自己和解,然后才能……呃,嗯,重新进入你的生活。”他顿了顿,仿佛很希望出租车现在就开到斯坦霍普酒店门口。“呃……”他又说,“玛丽恩也得斗败她面前的恶魔——她的心理阴影,我猜——她必须先想办法对付它们,然后才能联系你。”

“她是我妈,看在上帝的分上!”露丝在出租车上喊起来,“我就是她需要对付的恶魔!”

埃迪支吾了半天,最后却说:“我差点忘了!有一本书——其实是两本书——我想送给你。”

她刚刚问了他一个她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否应该等着母亲来联系她——玛丽恩会主动联系她吗?然而埃迪却兀自在潮湿的公文包里乱摸,最后掏出两本被水泡过的书。

其中一本是向给他带来性爱巅峰体验的玛丽恩致敬之作《六十次》,另一本呢?他不知道该如何介绍这本书,只好把它丢在她的腿上。

“你说你要去欧洲,”埃迪说,“这本书是很好的飞机读物。”

他本该回答露丝提出的那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却顾左右而言他,抛出一本“飞机读物”。然后出租车就停在斯坦霍普酒店门口,埃迪用他有史以来最笨拙的姿势和露丝握手,她亲了他一下,自然,他的脸红了——像个十六岁的大男孩!

“等你从欧洲回来,我们必须再见个面!”埃迪坐在徐徐开动的出租车里说。

也许他不擅长告别。坦率地说,用“可悲”和“不幸”形容埃迪并不公正,因为他已经把谦虚之道升华成了艺术。“他把自我贬抑当成荣誉勋章佩戴,”露丝在她的日记中写道,“他身上没有半点卑劣狡猾的成分。”(露丝多次听父亲说埃迪是个小滑头。)

今晚刚坐下开始聊,露丝就发现埃迪有个特点:从来不抱怨。她母亲除了欣赏他的漂亮和文弱之美,可能还看上了埃迪对她的痴情以外的品质:尽管外表文弱,埃迪·奥哈尔非常勇敢,他接受了玛丽恩的一切。露丝想象得出,1958年夏天,她母亲的心情不会太好。

露丝半裸着身体,在斯坦霍普酒店的套房里翻阅埃迪给她的“飞机读物”。因为她觉得自己喝了太多酒,这时候看《格雷厄姆·格林传》是暴殄天物,而她已经读过了《六十次》,确切地说,她读了两遍。

令她沮丧的是,“飞机读物”似乎是某种形式的犯罪小说,一看书名,她更觉得反感:《跟踪——从飞翔的食物马戏团回家》,作者和出版商她也都没听说过,她仔细看了看,发现出版商是加拿大的。

连作者的照片都很神秘,那个女人——神秘的作者是女的——侧脸对着镜头,因为是逆光拍的,看不清五官,她还戴着顶帽子,侧脸上的那只眼睛也给遮住了,只能看出她鼻子挺精致,下巴轮廓分明,颧骨高耸。她的头发——从帽子里掉出来的那些——大概是金色,也可能是灰色,或者接近白色。她的年龄无法确定。

这是一张惹人生气的照片,不出露丝所料,作者用的是笔名,把脸都藏起来的女人当然不会用真名。所以,这就是埃迪所谓的“飞机读物”。露丝还没读就已经失去了兴趣。小说开头的水平也大致符合她对这本书的初始判断(根据封面推测的)。

露丝读道:“一个女售货员——她还兼职做饭店服务员——被人发现死在她的公寓里,公寓在杰拉德街南边的贾维斯街上。她的收入租不起这样的公寓,但还有两个女售货员与她合租。三个姑娘都在伊顿百货公司卖胸罩。”

侦探小说!露丝啪的一声合上书。贾维斯街和杰拉德街都在哪儿?伊顿百货公司又是什么玩意?卖胸罩的女孩关她露丝·科尔什么事?

她终于睡了过去——已经两点多了——却被电话铃吵醒。

“你一个人吗?能谈谈吗?”汉娜在电话里小声问她。

“绝对一个人,”露丝说,“可我为什么要和你谈谈?你这个叛徒。”

“我知道你生气了,”汉娜说,“我本来不想打电话。”

“你想道歉吗?”露丝问她最好的朋友。她从来没有听过汉娜道歉。

“遇到点事。”汉娜低声说。

“是事还是人?”露丝问。

“有什么区别吗?”汉娜说,“别人约我出城。”

“你为什么这么小声?”露丝问她。

“还是别吵醒他的好。”汉娜说。

“你是说,你现在和别人在一起?”露丝问,“他在你旁边?”

“不完全是,”汉娜小声说,“我只能到另一间卧室睡觉,因为他打呼噜。真没想到,他竟然打呼噜。”

露丝忍着不发表意见。汉娜经常把她和性伴侣的亲密互动播报给露丝。

“你没来,我很失望。”露丝最后说。然而,她这样说的时候,心里却想,汉娜绝对不会让她和埃迪单独在一起。汉娜对埃迪太好奇了——甚至可能独占埃迪!“可我又一想,”露丝告诉她的朋友,“你不来反而更好,我就能和埃迪·奥哈尔独处了。”

“这么说,你没和艾伦干那个。”汉娜低声说。

“今晚的重点是埃迪,”露丝回应,“我头一次如此清楚地认识我的母亲。”

“可你什么时候和艾伦干那个?”汉娜问。

“等我从欧洲回来,大概吧,”露丝说,“你不想听听我母亲的事吗?”

“等你从欧洲回来!”汉娜低声说,“什么意思?一去两三个星期?老天,没等你回来,他说不定就勾上了别的人!还有,你自己呢?连你都可能勾上别人!”

“假如艾伦或者我遇到了别人,”露丝说,“那就太好了,因为我们还没睡过。”话一出口,露丝才发觉,比起担心失去艾伦这样的丈夫,她更担心失去他这样的编辑。

“快给我讲讲埃迪·奥哈尔。”汉娜小声说。

“他很温柔,”露丝开始讲了,“也很古怪,但主要是温柔。”

“他性感吗?”汉娜问,“我是说,你能想象出他和你妈在一起的画面吗?你妈那么美……”

“埃迪·奥哈尔也挺美的。”露丝说。

“你是说他女人气?”汉娜问,“我的天——他不是同性恋吧?”

“不,不——他不是同性恋,也不女人气。”露丝告诉汉娜,“他就是很文雅,长得很精致。”

“他不是挺高的嘛。”汉娜说。

“又高又精致。”露丝说。

“我怎么想象不出来——你把他描述得很古怪。”汉娜说。

“我刚才就说他古怪,”露丝告诉她,“古怪、温柔、精致。他依然爱我母亲,我的意思是,如果有可能,他明天就会和她结婚!”

“真的吗?”汉娜小声说,“可你妈妈多大年纪来着?七十多岁了吧?”

“七十一岁,”露丝说,“埃迪才四十八岁。”

“确实古怪!”汉娜小声说。

“你难道不想听听我母亲的事吗?”露丝又问。

“等一下。”汉娜告诉她。她走开了一阵,又回到电话旁。“我还以为他和我说话,原来是呼噜声。”

“那我下次再给你讲吧,既然你不感兴趣。”露丝冷冷地说。(很像她朗读时的语调。)

“我当然感兴趣!”汉娜小声说,“我猜,你和埃迪谈到你死去的哥哥了。”

“我们谈了我哥哥们的照片。”露丝告诉她。

“我也希望你们谈这个!”汉娜说。

“说来也怪,有些照片他记得,我却不记得,有些我记得,可他忘了。最后我们的结论是,我们两个一定是无中生有,虚构出一些原本不存在的照片,而那些我们都有印象的照片,就是真的。我们虚构出来的照片比记得的还多。”

“‘真实’和‘虚构’什么的,”汉娜评价道,“是你最喜欢的话题……”

尽管讨厌汉娜这种意兴阑珊的样子,露丝还是继续讲下去。

“托马斯假装医生给蒂莫西包扎膝盖的照片——那一张绝对真实存在,”露丝说,“托马斯个子比我母亲高,牙咬着一只球饼的照片——我们也都记得。”

“我记得你母亲在床上,还有你哥哥们的脚的那张照片。”汉娜说。

汉娜会记得这张照片,其实并不奇怪:露丝去埃克塞特上学时带着它,去米德尔布里时也带着,现在这张照片就挂在她在佛蒙特农庄的卧室里。(埃迪没告诉露丝,他曾经把照片上的脚挡起来,然后对着上面的玛丽恩自慰。露丝回忆起照片上好像贴着“小纸片一样的东西”的时候,埃迪说,他不记得脚被什么东西挡住过。“那也一定是我虚构的了。”露丝说。)

“我记得你哥哥们在埃克塞特照的那张,就在那句屁话‘到这里来,男孩们,成为男子汉’底下,”汉娜说,“老天,他们可真帅。”

露丝第一次带汉娜去萨加波纳克的科尔家的时候,给她看了这张照片。那时她们是米德尔布里学院的学生。照片总挂在特德的卧室里,露丝把汉娜领进父亲的卧室,她父亲当时正在谷仓球场打壁球。汉娜那时候也是这么说的——他们可真帅。这正是汉娜记得那照片的原因,露丝想。

“埃迪和我记得厨房里的主题特色照片——两个男孩吃龙虾,”露丝继续说,“托马斯像科学家一样,轻松冷静,按照生理构造把龙虾大卸八块,一脸若无其事的表情。可蒂莫西是大战龙虾,结果被龙虾打败了!我觉得这是我记得最清楚的照片,这些年来,我一直想知道它是不是我虚构的,埃迪说,对于这一张,他也记得最清楚,所以它肯定是真的了。”

“你问过你爸爸照片的事吗?”汉娜问,“他一定比你和埃迪记得都清楚。”

“我妈把照片都带走了,他很生气,不愿意提它们。”露丝回答。

“你对他太苛刻了,”汉娜告诉她,“我觉得他很迷人。”

“他的‘迷人’我见多了,”露丝告诉汉娜,“而且,他也就会迷惑人——特别是看到你的时候。”汉娜居然一反常态,没反驳露丝的话。

汉娜的理论是,许多认识玛丽恩的女人(哪怕只是通过一张照片认识的),如果得到了特德的注目,一定会觉得受宠若惊——因为他的妻子玛丽恩很美。对于汉娜的理论,露丝的回应是:“我敢肯定,如果我妈听到你的推测,一定高兴极了。”

现在,露丝不想再给汉娜解释为什么今天晚上她与埃迪的会面如此重要,汉娜根本不明白,解释也没用。

“可埃迪没说做爱吗?说了没有?”汉娜问。

她就知道做爱!露丝想,露丝最怕谈到性,因为汉娜迟早会把话题绕回她什么时候和艾伦“干那个”上。

“你记得很清楚的那张照片,”露丝说,“我的帅哥哥们在主教学楼门口照的那张……”

“它怎么啦?”汉娜问。

“埃迪告诉我,我母亲和他在那张照片下面做爱,”露丝说,“那是他们第一次做。我母亲把照片留给埃迪,但我父亲把它拿走了。”

“他把它挂在自己的卧室里!”汉娜低沉的音调中带了点冷酷,“有意思!”

“你的记忆力太好了,汉娜,”露丝说,“居然还记得这张照片挂在我父亲的卧室里!”然而汉娜没有回应,露丝又想:我厌倦这样的对话了。(最重要的是,她厌倦了汉娜从不道歉的习惯。)

露丝有时会想,如果她没有出名,汉娜会不会仍然是她的朋友。其实汉娜在杂志界也是名人,她最早是以写个人生活的杂文出名的。她还写幽默日志,内容大都是性方面的探索心得。但她很快厌烦了自传体风格,宣告“毕业”,开始描写死亡和苦难。

在这个病态的时期,汉娜采访了各种濒死者,研究终末期疾病患者的生活,曾经一连十八个月持续关注罹患绝症的儿童,后来又写了烧伤病房和麻风病院的专访。她也会前往爆发战争的地区和闹饥荒的国家采访。

接着,汉娜再次“毕业”了,撇下死亡与苦难的主题,转投乖张和光怪陆离的世界。她报道过一个据说可以永远勃起的AV男明星,圈子里人送外号“铁先生”;采访过一位七十多岁的比利时老太太,她曾经出演过三千多部真人色情秀,唯一的搭档就是她丈夫。一次表演之后,丈夫去世了,悲痛的寡妇自那以后再也没有过性行为,她不仅在结婚的四十年里一直忠于丈夫,不搞外遇,而且婚姻的最后二十年中,夫妻俩只在观众面前做爱。

然而,现在汉娜又改变了风格。她目前的兴趣是研究名人,在美国,名人主要指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和特别有钱却特别古怪的巨富。汉娜从来没采访过作家,不过她曾经表示要“面面俱到”(也许她的原话是“秘密全都要”)地采访一下露丝。

露丝一直相信,自己唯一有趣的地方就是会写小说。汉娜说要采访她,露丝觉得很警惕,因为相比她的作品,汉娜对她的私生活更感兴趣。在露丝的小说里面,汉娜比较感兴趣的是跟作者个人有关的内容——就是她所谓的“真实”的东西。

汉娜很可能讨厌艾伦,露丝忽然想到。艾伦曾坦言,露丝的名声对他来说是一种负担,让他厌烦。他给许多著名作家编过书,但只有在“不公开传播”他的言论的前提下,才会接受采访。艾伦很重视隐私,甚至不同意作者们把书题献给他。一位作者曾经非要这么做,艾伦说:“那就请用我的名字缩写,书里只能出现我的名字缩写。”所以,这本书的题词是:献给A.F.A.。露丝看到后,怎么也想不起F是什么的缩写了,觉得对不起艾伦。

“我得挂了——他好像醒了。”汉娜小声说。

“你不会也不陪我去萨加波纳克吧?”露丝问,“我还指望着你救我摆脱我父亲呢。”

“我会去的,我一定想办法去。”汉娜小声说,“我觉得是你爸爸需要人帮忙摆脱你——真是个可怜人。”

她父亲什么时候又成了“可怜人”?但露丝累了,没有反驳汉娜。

挂了电话,露丝重新考虑她的计划。因为第二天晚上不用和艾伦吃饭,最后一个采访结束后,她就能去萨加波纳克,比原计划提早一天,然后她得和父亲单独待一晚,只是一个晚上,也许还能忍受。第二天汉娜就会去,他们一起过夜——只有他们三个人。

露丝迫不及待地想告诉父亲,她有多么喜欢埃迪·奥哈尔——而且埃迪给她讲了许多玛丽恩的事。趁汉娜过去之前,露丝可以告诉父亲,埃迪说,玛丽恩在儿子们出事之前就考虑离开特德了。露丝不想让汉娜听到她和父亲谈论这些,因为汉娜总是站在特德那边——也许只是想惹恼她。

露丝仍然生汉娜的气,所以不怎么睡得着,她清醒地躺在床上,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她失去童贞的那一次。这场小事故也有汉娜的“贡献”。


虽然比露丝小一岁,汉娜看起来却总是比露丝年龄大,不仅因为她在露丝失去童贞前就流过三次产,而且丰富的性经历也赋予她更成熟世故的气质。

露丝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十五岁的汉娜——当时汉娜在性方面就比她更自信。(而且她还没有失去童贞!)在日记里,露丝曾这样描述汉娜:“她还没有见识过世界,就散发着老于世故的气息。”

汉娜的父母婚姻美满——她却认为他们“无聊”“古板”——汉娜是独生女,一家三口住在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布拉特尔街一栋漂亮的老房子里。汉娜的父亲是哈佛法学院的教授,很有贵族风范,他的举止让人觉得无论面对什么事,他都想做个局外人。汉娜认为,这个特点对于娶了一个有钱且完全不思进取的女人的男人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露丝一直喜欢汉娜的母亲,她的脾气好,极为善良和蔼,还读了很多书——无论什么时候都捧着书,格兰特夫人曾经告诉露丝,她之所以只要一个孩子,是因为汉娜出生后,她非常怀念过去可以自由阅读的日子。汉娜告诉露丝,她母亲恨不得女儿快些长大,可以“自娱自乐”,这样她就能早点与她的书做伴。汉娜确实做到了“自娱自乐”。(她读书时浅尝辄止、缺乏耐心的习惯说不定也和她母亲有关系。)

虽然露丝觉得汉娜有这样一个忠于妻子的父亲是幸运的,汉娜却说,如果她父亲风流一点,说不定就不会那么古板无聊了,她认为这样更有趣,而父亲的淡漠性格是在哈佛法学院任教多年的结果,在理论层次上对法律进行的抽象思考,致使他对法律的实际运用丝毫不感兴趣,非常看不起律师。

格兰特教授曾敦促女儿学习外语,他对汉娜的最大期望是她能从事国际金融业。(他在哈佛法学院的最优秀、最聪明的学生都从事这个行业。)

他父亲还很鄙视记者。尽管她在米德尔布里学院修习的是法语和德语,汉娜还是决定成为记者,与露丝从小就想成为小说家一样坚定,她坚信不疑地宣称自己会去纽约,在杂志界闯出一片天地。为此,大学一毕业,她就要求父母送自己到欧洲游学一年,她在那里练习法语和德语、记日记,认为这样可以“锻炼”她的“观察能力”。

露丝当时已经申请修读爱荷华大学的创造性写作研究生课程(而且被录取了),汉娜却邀请她同去欧洲,这让露丝颇感意外。“假如你打算成为作家,必定需要写作素材。”汉娜告诉她的朋友。

露丝知道事情并非如此简单——至少对她而言不会奏效,对于写作,她唯一需要的是时间;至于写什么内容,她早就已经想好了。然而她还是推迟了研究生入学的时间,反正她父亲负担得起,和汉娜在欧洲待上一年也肯定很好玩。

“而且,”汉娜告诉她,“这是找人上床的好机会,如果你跟着我,就一定不缺人睡。”


这样的机会并没有出现在她们的旅途第一站——伦敦,但露丝和御庭酒店的吧台小哥勾搭了一下,她在国家肖像画廊观看她喜欢的几位作家的肖像时遇见了他,年轻人请她去剧院看戏,又带她到斯隆广场的一家昂贵的意大利饭馆用餐,他是个住在伦敦的美国人,父亲从事外交工作,在露丝约会过的男孩中,他是第一个有信用卡的,虽然露丝怀疑那些卡是他父亲的。

他们没能上床,反而在御庭酒店的酒吧喝得烂醉,因为当露丝终于鼓起勇气带着年轻人回到旅馆房间时,汉娜正在“使用”她们的房间,她当时正和一个她在银行兑换旅行支票时遇到的黎巴嫩人做爱。(“这是我在国际金融界处理的第一笔业务,”她在日记中写道,“我父亲一定会以我为荣的。”)

欧洲之旅的第二站是斯德哥尔摩。出乎汉娜预料,并不是所有瑞典人都是金发。来接汉娜和露丝的两个小伙子是黑头发帅哥,虽然还在上大学,但非常自信,其中之一——后来跟露丝在一起的那个——英语说得很流利,更帅一点的那个几乎不会讲英语,却立刻和汉娜好上了。

分给露丝的那个年轻人开车把大家送到他父母的房子,那里距离斯德哥尔摩一小时四十五分车程,他父母出门度周末了。

房子很现代,采用了大量浅色木料,与露丝配对的男孩叫佩尔,他用小茴香煮了三文鱼,他们配着新鲜土豆、水田芥、煮蛋和细洋葱制作的沙拉吃掉了鱼,汉娜和露丝喝了两瓶白葡萄酒,男孩们喝啤酒,然后那个更帅一点的男孩带着汉娜进了其中一间客房。

露丝并非第一次听汉娜做爱,可这次有些不同,汉娜的床伴不会说英语,整个过程中,汉娜一直在哼哼唧唧。露丝和佩尔在外面洗碗。

佩尔不停地说:“你的朋友这么开心,我非常高兴。”

露丝则不停地向他解释:“汉娜总是很开心。”

露丝希望有更多的碗要洗,可她也知道不能再拖了,所以她终于开了口:“我是处女。”

“你还想当处女吗?”佩尔问她。

“不,但我很紧张。”她警告他。

佩尔还没开始脱衣服,她就塞给他一个安全套,汉娜的三次怀孕让露丝得到了教训,尽管有些晚,汉娜也得到了教训。

不过,见到露丝塞过来的安全套,这个瑞典年轻人很吃惊。“你确定你是处女?”佩尔问她,“我从来没和处女做过。”

佩尔差不多和露丝一样紧张,露丝挺满意。他还喝了太多啤酒,做到一半,他趴在露丝耳边说:“奥尔(Öl),”露丝误以为他说他快要高潮了,然而他的实际意思是啤酒延缓了他的高潮。(Öl是瑞典语“啤酒”的意思。)

可没有经验的露丝无法进行比较,在她看来,他们做爱的时间既不长也不短。她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验,只要(终于)做了就行了,她什么感觉都没有。

所以,误以为“奥尔”是瑞典人做爱礼节的露丝也对他说“奥尔”,尽管她根本没有高潮。

佩尔从她身体里退出来,只见到一点血,似乎很失望,他以为处女会流很多血。露丝猜,他对这次经历也感到失望。

于她而言,情况绝对出乎预料,不好玩、没激情,甚至也不疼,什么感觉都不强烈,也让她搞不懂汉娜·格兰特这些年来在床上一直哼唧个什么劲。

露丝·科尔在瑞典学到的主要经验是,性交的后果通常比性行为本身更令人难忘,汉娜却从不认为每次性交的后果都有记忆的必要,哪怕三次堕胎也没能吓退她对床笫之欢的追求,她显然认为性行为本身比其后果重要得多。

然而,到了早晨,佩尔的父母提前回了家——比原计划早很多,结果发现露丝光着身子躺在他们的床上,佩尔的母亲走进卧室对露丝说瑞典语时,他正在洗澡。

露丝既听不懂这个女人说什么,也找不到她的衣服——而且佩尔也没听到他母亲高分贝的喊叫,因为淋浴的水声更大。

接下来走进卧室的是佩尔的父亲。虽然佩尔对露丝流血太少感到失望,但露丝看到她事先铺在床上的毛巾上有血(为了不弄脏佩尔父母的床单,她煞费苦心做了防范),当她急匆匆地用这块染血的毛巾裹住自己的身体时,方才意识到佩尔的父母会同时见到她的裸体和她的血。

佩尔的父亲看上去是个严厉的男人,他完全说不出话来,然而他瞪视露丝的目光和他妻子歇斯底里的喊叫一样锲而不舍。

最后,还是汉娜帮助露丝找到了衣服。汉娜还贴心地敞开了浴室门,大声告诉佩尔别洗了。“告诉你母亲,不许她对着我朋友大喊大叫!”她又大声告诉佩尔的母亲:“冲你儿子喊去,别冲她喊——你这个老傻逼!”

然而,佩尔的母亲依旧对着露丝吼叫,佩尔又太懦弱——抑或是耳根子软,被他母亲一号,也相信自己和露丝做了错事——不敢反抗他的母亲。

至于露丝,她根本无法动弹,而且语无伦次,只好默默地让汉娜帮自己穿上衣服,像个孩子一样。

“可怜的宝贝,”汉娜对她说,“你的第一次还真倒霉,一般都不会这样的。”

“做爱还不错。”露丝嘟囔道。

“只是‘不错’?”汉娜问她。“听见没有,懦夫?”汉娜对佩尔吼道,“她说你只是‘不错’而已。”

然后,汉娜发现佩尔的父亲仍然盯着露丝,就朝他喊:“嘿,你——王八蛋!看什么看!”

“我给你和你朋友叫辆出租车?”佩尔的父亲用英语问汉娜,他的英文比他儿子还好。

“既然你听得懂我的话,”汉娜对他说,“告诉你那个爱骂人的婊子老婆,别再朝我朋友嚷嚷了——要骂就骂她那个不要脸的儿子吧!”

“小姐,”佩尔的父亲说,“我老婆很多年前就不听我的啦。”

比起懦弱的佩尔,瑞典老男人的哀伤表情给露丝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当佩尔的父亲凝视她的裸体时,她并没有从他的眼睛里看到欲望,看到的反而是他对儿子的好运的妒忌。

在回斯德哥尔摩的出租车上,汉娜问露丝:“哈姆雷特的父亲也是瑞典人吧?还有他那个婊子母亲和坏叔叔?那个把自己淹死的笨丫头就更不用说了……他们都是瑞典人,对不对?”

“不,他们是丹麦人。”露丝回答,发现自己流了血,虽然只是一点点,她还是有种冷酷的满足感。

“瑞典人、丹麦人——没什么区别,”汉娜说,“都是王八蛋。”

然后汉娜又说:“你觉得只是‘不错’吗?那太遗憾了——我可是很享受,他那玩意儿是我见过的最大的,迄今为止。”

“为什么越大越好?”露丝问,“我没看佩尔的,”她老实承认,“应该看一下吗?”

“可怜的宝贝,别担心,”汉娜告诉她,“下次记得看就好了。无论如何,感觉最重要。”

“感觉还不错,我猜,”露丝说,“只是和我想的不一样。”

“比你想的更糟还是更好?”汉娜问她。

“我对更糟和更好的感觉都挺期待的。”露丝回答。

“你会体验到的,”汉娜告诉她,“没问题:有更糟的,也肯定有更好的。”

这一点汉娜倒是没说错。露丝终于又能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