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入侵者 17 星期二
那个星期二,斯古吉尔县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个外号叫“倒霉熊”(这名字听起来就有种不祥之兆)的骑手,他是个白人至上主义者。死者胸前挨了一枪,脸上似乎被电锯拉了一道,从左下颚一直到右眼眉。格罗斯基说那么惨的现场,女孩子可能应付不了,但米莉安回敬道:“去你的吧,你根本不知道我们女孩子能应付得了什么。我们能用电锯把人大卸八块。”她没有告诉他,当初在寻找玛丽·史迪奇的过程中,她曾干掉过一个名叫约翰尼·特拉特兹的大眼制毒师,用的就是电锯,而且是那家伙自己的电锯。
她和格罗斯基一起看着他们粘在客厅墙上的地图。格罗斯基如今蓄起了小胡子,看着像个半吊子作家。但米莉安觉得他不是作家的料,留胡子纯粹是因为懒。他用红笔圈出了五名死者的遇害地点,结果发现连起来正好从东到西横跨整个宾夕法尼亚州——从伊斯顿到威尔克斯,到威廉斯波特,到洛克海文,最后到福尔斯克里克,也就是几乎被人捅成筛子的马克·戴利(这家伙未来极有可能是个强奸犯或杀人犯)死掉的地方。
可是最新的这桩杀人案打破了这种从东到西的模式。如果雷恩——米莉安认为她就是凶手——继续按照原来的模式杀人,那她的最新作案地点应该在宾州西部,比如在匹兹堡附近。倒霉熊(真名“唐纳德·塔金斯”)的死亡地点位于波茨维尔,这等于又折回了东部,接近最初开始的地方。
格罗斯基推断说:“看来不是她。”
米莉安说:“我觉得是她。”
“塔金斯是个职业罪犯,但其他五人顶多只算品行不端。”
“塔金斯是干什么的?”
“他什么都不干,这货的犯罪记录比钦定版《圣经》还要厚呢,而且龌龊程度不相上下。他是一个飙车党的成员,该帮派名叫魔王。他们既卖冰毒,也卖新型的合成海洛因。塔金斯是司机,也是打手,更是一颗毒药丸。他自己好像断了条腿,打手嘛,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遇到像我这样的人,很多事情都不能用常理来分析。”
格罗斯基挠了挠他的胡子。“像你这样的人?”
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嗯嗯,读心者,逆天改命者。”疯子。
“你现在认为雷恩和你是一类人?”
“也许吧。这说得通。”
任何获得了被诅咒的能力或经历过创伤的人都算是她的同类。这是玛丽·史迪奇说的。就连埃莉诺·考尔德克特也说:能力和智慧源自创伤。而米莉安似乎遇上了连锁反应。前有阿什利,现在又出了个雷恩。劳伦·马丁被那可怜的女巫埃莉诺·考尔德克特拖进水里差点儿淹死——真是让人头痛。
米莉安百思不得其解,雷恩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她身上究竟拥有何种被诅咒的力量?她也和米莉安一样能看到死亡吗?
她莫名其妙地感觉自己是有责任的。我闯入了她的生活,并把她像纸巾一样撕得粉碎。没错,米莉安确实救了她的命。可那又怎样呢?她救了她,却也害了她。就像米莉安自己的得救与诅咒一样。也许死了倒好。她的心怦怦直跳,不得不迅速赶跑这些灰暗的念头,以免把那老妖怪又勾出来,那个声称只有终结一切才能解除诅咒的老妖怪。她讨厌的诅咒。
或者,也许她只是讨厌自己爱上了这个诅咒。
“这是她的工作。”米莉安说着在T恤外又套了一件连帽衫,并随手从柜台上抓起格罗斯基的钥匙,“她在附近。”
“你要去哪儿?”
她只撂下两个字:“出去。”因为哪怕多说一个字,都会给格罗斯基可乘之机。他一定也想跟她出去,但她不允许他这么做。这是她要背负的十字架,容不得别人插手。
她有些欢欣鼓舞,雷恩在附近,她能感觉得到:就像一根蜘蛛丝在风中颤动了一下。只可惜她不能像蜘蛛一样冲过去抓住她。此刻她漫无目标——她开了一小时的车来到波茨维尔,却不知道下一步又该如何。波茨维尔是一座古老的产煤大镇,也是一座颇为自负的镇子。视野之内充斥着白色的砖,红色的砖,灰色的砖,生锈的金属和布满裂缝的人行道。
她在街上看到了许多涂鸦:警察去死;数字88;万字符;代表无政府主义的大写字母A。很多地方的涂鸦被白漆覆盖,但白漆上很快又被画上新的涂鸦。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参战的双方是艺术家与政府当局,破坏者与维护者。
她开着车子兜来转去,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找什么。犯罪现场位于镇北的一间飙车族酒吧,她来到那里,但停车场还停着一辆警车。她寻思着雷恩会不会被监控拍到,而雷恩和米莉安身形长相都颇为相似,所以贸然进去可能不太合适。按照她平日的作风,可能根本不会多想就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了。但如今的形势似乎更加脆弱和不堪一击,她时时刻刻都感觉自己处在无法理解的危险当中。因此,她需要用一种全新的态度武装自己:
谨慎。
于是,她把车停在了数英里之外一座废弃的购物中心,而后坐在车里叫喊着,捶打着方向盘,直到哭了起来。
(最后她问自己:我是不是咖啡喝得太多了?她感觉全身的每一个分子都仿佛要分离出去,她甚至担心自己会变成一团蒸汽。)
(对,也许她确实喝了太多咖啡。)
手机响了,她吓了一跳。她的拇指比眼睛的速度还快。电话接通,她以为是格罗斯基。
可眼角余光在手机屏幕上瞥到了一个名字:
路易斯。
该死!该死!该死!
没办法,她只好硬着头皮把手机举到耳边。“嘿,伙计。”笨蛋,太热情了。她立刻换个稍微阴郁一点的调子。“什么事?”该死的,这次又太冷淡了。“呃。”
“米莉安。”路易斯温和地说,但他急促的语气背叛了他的声音,“我们得谈谈。”
“开门见山,”她说,“我很欣赏。”
“我在附近。”他说。
等等,什么?她的心脏差点直接蹦出来,肾上腺素和皮质醇像两只大手掐住了她的咽喉。她强行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倘若她有双翅膀,说不定此刻已经迫不及待地飞进路易斯那温暖结实的怀抱了。她感觉自己渺小愚蠢得可怜,可心之所向,她也无可奈何。这一刻,她的心只想一脚踢开她的胸骨,朝他飞去。
“你怎么会在附近?你在跟踪我吗,怪家伙?”
“没有,我只是……我知道你在哪儿住,还记得吗?我在想,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到上次见面的那个餐厅叙叙旧,就是你和萨曼莎见面的那个地方。”
“那是在佛罗里达啊。”
他顿了顿。“对,我知道。难道你不……哦。”
“我不在那儿,路易斯。真抱歉。我在宾夕法尼亚呢。”
“哦,该死,我以为——”
“和我有关的一切都不要用想当然的态度去揣摩。相信我,凡是你认为我可能会做的事,我十有八九不会做。”
他笑起来,尽管她在提出一个非常严肃的建议。“我一两天就能到那儿。”
“你又开始跑运输了?”
“是啊,不过这次是度假。”
“萨曼莎和你一起吗?”萨曼莎,还有五个月左右就会死在你的手上。“我不知道与你们合不合适——”
“不,她没跟我一起。不是那种度假。我需要休息几天,需要见你。这件事和……和她有关。”
“什么意思?”
“我想让你看样东西。”
她把手机按在胸口,向后仰起脖子,对着车顶发出无声的尖叫。然后又把手机放回耳边。“好。那你来吧。我在这里正处理一些事情,所以——”
“你妈妈的遗产?”
“算是吧。”我们也可以这么说。
“我可以帮忙的。”
“你帮不了我。”她不想再度把他拖下水。尽管内心里那个恶毒的米莉安却是另一套说辞:你也难辞其咎,路易斯,因为是你把我和雷恩从河里救上来的。然而她的腹部一阵紧张,仿佛有股深沉的欲望在那里燃烧,她的脖子和手腕感觉热烘烘的。她希望他来。不,她想要他。她想要他趴在她身上,抱住她,从身后搂住她,进入她。“只管来就是了。”
说完她挂断了电话。
车里响起一串尖叫,接着一阵大笑,继而是一通哭泣。冷静下来后,她又懊悔不迭。怎么回事?她到底安的什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