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在酒店里,论舒服远胜其他时候的,是我去四楼给侍者帮忙时。我们干活的地方是个小小的餐具间,它跟餐间靠一台运餐升降梯联系。在地下室待过后,那里很凉爽,干活主要是擦亮银餐具及杯子,这才像是人干的活。侍者瓦伦蒂是个正派人,只有我们俩时,他几乎平起平坐地待我,不过有别人在场时,他就不得不对我说话凶,因为侍者跟洗碗工讲交情此路不通。碰到哪天挣得不少,他有时会打点我五法郎。他是个面貌清秀的年轻人,二十四岁,不过长得像十八岁,另外,跟多数侍者一样,他把自己打扮得不错,知道怎样穿衣服。他穿黑色燕尾服,打了白领结后,再加上那张年轻的脸庞和柔顺的褐色头发,样子很像伊顿公学的学生。他从十二岁就开始谋生,实际上是从最底层干上来的。他的经历包括没有护照越过意大利边境,在北区的林荫大道上推独轮车卖栗子,因为打黑工在伦敦被关了五十天,还有在某间酒店,一个富老太婆向他示爱,给了他一枚钻戒,后来又称钻戒是他偷的。我喜欢跟他聊天,只要不太忙,我们就会坐在那里抽烟,把烟喷进运餐升降梯道。

  坏日子是我去餐厅干洗涤活时。我不必刷盘子,刷盘子是在厨房里,只用洗另外的餐具、银餐具、刀子和玻璃杯。然而即使这样,也意味着要干十三个钟头,我每天要用三四十条洗碗布。在法国所采用的洗涤方式已经过时,让工作量多了一倍。人们听都没听说过餐具架,也没有肥皂片,只有黏乎乎的软肥皂,在巴黎的硬质水里起不了泡沫。我在一间又脏又窄的小地下室里干活,那是一间配餐室,又是间碗碟储藏室,紧挨餐厅。除了洗涤工作,我还得给为侍者们拿食物,并侍候他们就餐。他们大多数是些叫人无法忍受的家伙,不止一次,我得动拳头,才能让他们对我有起码的尊重。负责洗涤的通常是个女的,那些侍者让她苦不堪言。

  看到那间小小的餐具室处处肮脏,再想想隔两扇门便是餐厅,不禁让人觉得古怪滑稽。客人坐在那里,周围一派光鲜——一尘不染的桌布,一盆盆花,一面面镜子,涂了金粉的檐口和画上去的小天使;然而在这儿,仅仅隔了几英尺远,我们却置身于令人作呕的污秽中,真的是令人作呕的污秽。到晚上才有时间扫地,我们脚步不稳地走在一片狼籍中,地上有肥皂水、生菜叶、烂纸和践踏过的食物等等。十几个侍者脱了外套,露着淌汗的腋窝,坐在桌前拌沙拉,拇指伸进了奶油罐。室内有股食物味和汗味混合到一起的脏味道。碗橱里,一摞摞餐具的后面,处处都有侍者肮脏地偷藏的食物。那里有两个水池,没有洗手盆,侍者在水池那边洗脸,里面还正在冲干净餐具,这种情形绝非少有,客人却对此一无所见。餐厅门外有个椰子纤维垫和一面镜子,侍者们经常把自己收拾一番再进去,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

  让人开眼的是看一个侍者怎样进餐厅。走过那道门后,他身上突然有了某种变化,抗着肩膀的样子变了,一瞬间身上消尽了污秽、仓促和恼怒感。他优雅地在地毯上走过,神色肃穆如牧师。我记得我们的副侍者领班(一个脾气暴躁的意大利人)在餐厅门口处停下来训斥一个学徒,这个学徒打破了一瓶葡萄酒。他高高挥舞着拳头大喊大叫(幸好那道门多少隔音):

  “气死我了——还说自己是个侍者,你这个小杂种?狗屁侍者!你连给你妈待过的窑子擦地板都不配!下三滥!”

  他气得说不出话,转身走向那道门,开门时,他最后骂了一句,风格就像《汤姆·琼斯》里头的韦斯顿乡绅那样。

  然后他进了餐厅,端着菜脚步轻盈地走过,优雅如天鹅。十秒钟后,他在恭恭敬敬地向一位客人鞠躬。看着他又是鞠躬又是微笑,你忍不住会想,有这么一个训练有素的侍者温和地微笑,客人会因为由这位贵族来服侍他而心生愧意。

  这种洗涤工作让人深恶痛绝——难倒不难,然而令人厌烦和无趣到了无法用言语尽述的程度,无法想象有人全部几十年都耗在这个行当。我替班的那个女人足有六十岁,每天在水池边站十三个钟头,每周六天,一年到头如此。另外,她也被那些侍者欺负得很厉害。她透露自己以前是演员——我猜事实上是个妓女,多数妓女最后都当了清洁工。奇怪的是看到她尽管一大把年纪,而且过着那样的生活,却仍然戴着金黄色假发,涂眼影,脸抹得像个二十岁的姑娘。因此显而易见,就算每周干七十八个钟头,人还是能保留一点活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