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片断)

  奥威尔著

  孙仲旭译

  第二天上午我们又去找帕迪的朋友,叫博佐,是个马路画家——即人行道画家。帕迪的脑子里没有地址概念,可是他模模糊糊知道去兰贝斯区有可能找到博佐,结果我们在河堤路上碰见了他,离滑铁卢不远,当时他拿着一盒粉笔跪在人行道上,正在临摹廉价笔记本上的一幅温斯顿·丘吉尔速写,很像。博佐是个小个子,肤色黑,鹰钩鼻子,一头卷发挺长。他左腿畸形得很厉害,脚扭着,后脚根到了前面,看着很吓人。他的外表让人觉得他是个犹太人,他却经常极力否认,说他的鹰钩鼻子是“罗马式”的,并为自己长得像一位罗马皇帝而自豪——我想是韦斯巴芗吧。

  博佐的说话风格奇怪,有伦敦土腔,不过很是简明扼要,富于表现力,看样子他读过不少书,可是从来懒得修正自己的语法。有一阵子,我和帕迪在河堤路上待了一阵子,一起聊天,博佐给我们谈了街头画家这一行。我多少用他自己的话重述如下:

  “我是所谓的严肃街头画家。我不像别人那样用粉笔,而是用合适的颜色,像画油画的那样,真他妈贵,特别是红色。白天画得久时,能花五先令的颜料,从来不少于两先令的。我专画漫画——你知道,政治、板球什么的,你看,”他给我看了他的笔记本,“所有政治人物的画像全在这儿,我从报纸上临摹的。我每天画的漫画都不一样,比如在讨论预算案时,我画温斯顿在使劲推一头标着‘债务’的大象,下面我写上:‘他能推过去吗?’明白了吗?你可以画任何一提上裤子,光党的漫画,可是一定不能画拥护社会主义的,因为警昨晚刚洗的衣察不会容忍。有一次,我画了幅漫画,一条标着‘资本’的大蟒蛇正在吞下一只标着‘劳工’的兔子。条子过来看到了,他说:‘给我擦掉,放机灵点儿。’他说。我只得把它擦掉了。条子有权说你游手好闲把你抓走,跟他们理论没啥好处。”

  我问博佐在马路上作画能挣多少钱,他说:

  “一年里的这时候,不下雨的话,我星期五和星期六挣三镑左右——你知道,人们是星期五发工资。碰到下雨没法干活,颜料马上就会被冲走。一年到头,我一星期挣一镑左右,因为冬天里干不了多少活。赛艇日还有足总杯决赛时,我一天挣过四镑。可是你得从他们身上挤出来,你知道。如果你只是坐着看他们,就一个先令也挣不到。人们一给经常是半便士,可是除非你跟他们聊天,否则连半便士也挣不到。你搭话他们一旦接了腔,不给你一点儿就会觉得不好意思。最好的做法是经常画不同的画,因为他们看到你画,会停下来看你。问题是,你一转身拿出帽子,那些混蛋马上就散开了。干这行真的需要有帮忙的。你一直画,吸引一群人来看你画,帮忙的装得随随便便,兜到他们后头。他们不知道他是帮忙的。然后他突然取下帽子,你们就两股火力把他们堵住了。永远别想从真正的有钱佬那里得到一点,主要是从穿得破破烂烂的人们那里得到的,还有外国人,我甚至从日本佬、黑鬼什么的那里得到过半先令,他们不像英国人那样他妈的小气。还有一件事得记着,要一直把钱藏着,只在帽子里放上一点钱,一便士吧。人们要是看到你已经有了一两个先令,就一点也不会给你了。”

  博佐特别看不起河堤路上别的马路画家,称他们是“蹩脚货”。当时在河堤路上,几乎每隔二十五码就有位马路画家——二十五码是公认的最小地盘。博佐不屑地指着五十码远的一个白胡子马路画家。

  “你看到那个老笨蛋吗?他每天都画同样一幅画,已经画了十年,他给画起的名字叫《忠实朋友》,是一条狗从水里拖出一个小孩。那个又老又笨的混蛋画得根本不比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强多少。他是画得多了,才只学会画那一幅画,就像拼好一副拼板玩具。附近这种人很多,我倒是无所谓,那些笨蛋的□□自己什么也想不出,所以我总是领先他们。一句话,画漫画,得有时事性。一回有个小孩的头卡在切尔西桥上的栏杆里,嗨,我听说了,他们还没把那个小孩的头弄出栏杆呢,我的漫画就出来了。反应快,我就是。”

  博佐像是个有趣的人,我很想跟他多见几次面。那天晚上,我去河堤路见他,因为他说好带我和帕迪去河南面的一间寄宿舍。博佐洗掉了人行道上他作的画,数了数收入——有十六先令左右,他说其中十二三先令是赚头。我们走着去了兰贝斯区,博佐一瘸一拐地慢慢走,步态怪怪的,像螃蟹那样,有点往一侧歪着。他一只手拄一根拐杖,颜料箱挂在肩膀上。我们过桥时,他在一个凹处停下来歇一下。他一两分钟没说话,我吃惊地看到他在看星星。他碰碰我的胳膊,用拐杖指着天空。

  “哎,你看毕宿五!看那颜色,像他妈一个□□的大橘子!”

  从他的谈吐来看,他应该是某间画廊的美术评论家才对。我感到震惊。我承认我不知道哪颗是毕宿五——真的,我也从来没注意到星星的颜色不一样。博佐开始指着主要的星座跟我讲一些天文学基本知识,他好像操心我的无知。我惊讶地跟他说:

  “你好像对星星懂得挺多嘛。”

  “不算特别多,倒是知道一点点。皇家天文家学会给我写过两封信,感谢我写去关于流星的信。星星是免费演出,用眼睛看就行,一个子儿也不用花。”

  “真是个好主意!我从来没想到过呢。”

  “咳,你得有一样兴趣。一个人到处流浪,不一定就非得除了一杯茶两片面包,别的什么都不想。”

  “可是过着这种日子,岂不是很难对有些事情感兴趣,比如星星什么的?”

  “当马路画家,你是这个意思吧?不一定,它不会把你变成一只操蛋的兔子——也就是说,你注意的话就不会。”

  “好像对大多数人都有影响。”

  “当然,看看帕迪吧——一个贪喝茶的老乞丐,就配捡烟头,他们多数人就是那样,我瞧不起他们。可是你没必要变成那样,你要是受过教育,就算从此流浪一辈子也没关系。”

  “咳,我发现恰恰相反,”我说,“我看你要是把一个人的钱拿走了,马上他干什么都一无是处。”

  “不,不一定。你要是下了决心,就能过着同样的生活,不管有钱还是没钱。你可以继续看你的书,保持你的想法,只用对自己说:‘我在这儿是个自由的人。’”他敲敲自己的额头。“你就会过得挺好。”

  博佐就这一话题又谈了一些,我听得专心。他看来是个很特别的街头画家,另外,我也是头一次听别人坚持认为贫困没关系。后来几天里,我跟他见面很多,有几次下雨了,他没法工作。他跟我讲了他的人生历程,他的这一辈子可谓奇特。

  他父亲是个破了产的书商,他十八岁就工作了,当房屋油漆工,然后打仗时,去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和印度服役三年,之后又在那里待了几年。和英国比起来,法洗衣粉放在红国更适合他(他鄙视英国人),他还跟一个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姑娘订了婚。有一天,那个女孩被公共汽车轧死了。博佐酗酒一周,然后又去干活,身体很虚弱。就在当天上午,他上脚手架上干活时摔了下来,摔到四十英尺下面的人行道上,把左脚摔成了粉碎性骨折。不知为何,他只得到六十英镑赔偿。他回到英国,钱都花到了找工作上,在米德尔塞克斯街市场卖过书,然后端过托盘卖玩具,到最后干起了街头画家。打那以后他生活拮据,整个冬天饥一顿饱一顿,经常睡在临时收容所或者河堤路上。我认识他时,他的全部财产只有身上穿的衣服、他的画具还有几本书。衣服是一般乞丐穿的那种破衣服,倒是围了条硬领,打了根领带,他很为之自豪。硬领有一年多了,挨着脖子的地方老是“绽线”,博佐从他衬衫后衣摆那里剪下布片来补,搞得那件衬衫几乎不剩什么后摆了。他那条残废腿的毛病越来越大,也许不得不截肢,他的膝盖因为跪在石头地上,上面的老茧有鞋底那么厚。就他而言,显然没什么未来,除了去当乞丐,最后死于济贫院。

  尽管这样,他既不害怕,也不后悔,不以为耻,也不自悲自怜。他早就正视自身处境,并为自己总结出了一套哲学。他说,当乞丐不是他的错,他根本不在乎,也不会为此烦恼。他与社会为敌,瞅到好机会,完全会做出犯法之举。他不愿节俭,并以此为原则。夏天时,他一点钱也不存,多挣的全花到喝酒上,因为他对女人没兴趣。如果到了冬天他一文不名,那么社会必定得管他,他有备而来,会尽量从慈善机构那里能多得一便士就多得一便士,前提是别指望他会为此说谢谢。但是他不沾惹宗教性慈善机构,因为他说他就是不乐意为吃面包去唱圣歌。他还把别的很多方面看得事关荣誉,比如,他吹嘘说他从来没捡过烟头,就算饿肚子时也不曾。他自认比一般乞丐之流高上一等,说那些乞丐是都是可怜鬼,甚至没骨气做到不领情。

  他法语说得马马虎虎,读过左拉的几本小说、莎士比亚的全部剧作、《格列佛游记》和一些随笔。在描述自己的奇特经历时,他有能耐说得让人一听难忘,比如在说到葬礼时,他跟我说:

  “你见过烧尸体吗?我见过,在印度。他们把一个老家伙放到火堆上,马上简直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因为他的脚踢了起来,那只不过是因为他的肌肉受热收缩而已——可还是把我吓得够戗。对了,他扭了一会儿,就像澳洲土著走过热煤块那样,接着他的肚子鼓起来爆掉了,砰的一声,隔着五十码都能听到。这次经历彻底让我反对火化。”

  要么关于他出的事故,也是这般生动:

  “医生跟我说:‘你摔的时候是一条腿先着地,伙计,够他妈幸运。’他说,‘因为你要是两条腿一齐着地,你可就像他妈的一台六角手风琴一样玩完了,你的大腿骨会从你的耳朵那里捅出来!”

  显然这并非医生的原话,而是博佐自己的,他擅长遣词造句。他做到了保持头脑健全而且思维活跃,所以什么也不能让他向贫困屈服。他可能是衣衫褴褛,保暖不得,甚至食不果腹,然而只要他能读能想,并能观看流星,如他所言,他在思想上还是个自由人。

  他是个满腹怨气的无神论者(这种无神论者与其说是不信上帝,倒不如说是他个人讨厌上帝),也可以说乐于认为人类状况绝对无望改进。他说有时候他睡在河堤路上,让他感到安慰的是他仰视着火星或者木星,想到那里大概也有人睡在河堤路上。他对此有种古怪理论,他说地球上生活艰苦,是因为这个星球缺乏生活必需品。火星上面因为气候冷,水份不足,肯定还要远远贫乏得多,所以生活在那里相应更艰苦。在地球上,偷六便士只不过会被关起来,而在火星上会把你活煮了。想到这里让博佐心情愉快,我则不明所以。他是个非常特立独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