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迅速【2】

    这个传说以不同的变体复现在十六世纪意大利的绚丽语言中,其恋尸癖倾向被最大限度地着重。威尼斯短篇小说家塞巴斯蒂安诺·埃里佐(SebastianoErizzo)在查理曼与那尸体同床共枕之时让他哀悼独白数页。另一方面,皇帝对主教激情的同性恋倾向则几乎没有涉及,或者甚至全然删除,比如在十六世纪最著名的爱情论文之一(朱塞佩·贝图西【GiuseppeBettussi】的)之中,故事以找到戒指结束。谈到收尾,在彼特拉克(Petrarch)及其意大利门徒的笔下,康斯但斯湖未被提及,因为整体情节发生在爱克斯教堂,又因为传说应该是对皇帝所建立在那里的宫殿和教堂的一项说明。戒指被扔进一片沼泽之中,而皇帝却像吸进芳香那样地大口吸进沼泽浓重的臭气,还“欣然使用沼泽浊水”。这是一个与关于热泉起源另一本地传说的连接点,这些细节更多地强调了事件整体的偏重死亡的性质。

    比这一切更早的是加斯东·帕里斯(GastonParis)对德国中世纪传说的研究。这些传说都讲查理曼对一个已死女人的爱情:却因变数不同而故事也不相同。那情人一会儿是皇帝正宫娘娘,这娘娘使用魔戒指试探皇帝对她是否忠诚;一会儿她又是一个仙女或水仙,一旦失去戒指便会死亡;一会儿她又是个看样子是活人,但戒指一旦被取走便显出尸体的面目。这一切的根底大概是一则斯堪的纳维亚英雄传说:挪威国王哈罗德和他已死王后共眠,王后被裹在一个让她显出活人模样的奇异外衣之中。

    总之,在加斯东·帕里斯收集的中世纪故事变体中,缺乏的是情节的链条;在彼特拉克和文艺复兴时期作家的文人改编变体中,缺乏的是速度。所以,我依然们爱巴贝·道勒维的手笔,虽然有粗糙,有拼凑之嫌。他笔下故事的秘密就在于它的肌理:情节无论多么长,都要成了由直角块片连接起来的点,形成代表着无穷运动的“之”字形格局(zigzagpattern)。

    我并不是说迅捷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叙事中的时间也可能是拖延的、周期性的,或者缺乏动感的。不过,无论如何,一篇故事都是依据一定长度的时间完成的运思,一件依靠时间的花费而进行的着魔般的活动,是把时间缩短或者拖长。西西里的说故事的人使用“故事里的时间不需要时间”(lucuntununmettitempu)这一公式,可以以此来跳过中间环节或者指出数周或者数年的流逝,民间传统中口头叙事的技巧所遵从的是功能标准。它删去无关紧要的细节却强调重复:例如,一篇故事由等着不同的人去克服的一系列相同障碍组成。儿童听故事的乐趣部分地在于等待着他预期要重复的事情:情景、语句、公式。正如诗节和歌词中的韵脚有助于形成节奏那样,散文叙事中的事件也形成韵律感。查理曼传奇的叙事效果很好,因为一系列的事件彼此呼应,有如诗节中的韵脚。

    在我写作生涯中有一段时期我热衷于民间故事和童话,这不是因为我忠实于某种民族传统(我的根是在一个完全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意大利地区),也不是因为我怀念儿时读过的书籍(在我家,孩子们只能读有教育内容的书,尤其是有某种科学性的书),而是因为这些故事进行叙述时所用的风格、结构,其简洁、节奏和显而易见的逻辑。在我整理十九世纪的学者们纪录的意大利民间故事的过程中,如果原文极为简明扼要,我就十分欣赏。我致力于传达出这一特征,尊重它的简洁,同时力求获得最大限度的叙述力量。例如,参看(意大利民间故事)第五十七篇:

    一个国王病了,御医告诉他:“陛下,要治好病:陛下非得到那吃人妖怪的二根羽毛不可。很不容易,因为那吃人妖见人就吃。”国王传话给每一个人,但是谁也不愿意去找那吃人妖。于是他问一个最忠心、最勇敢的侍从。那侍从说:“我愿意去。”

    有人给侍从指了路,还告诉他说:“山顶上有七个洞,吃人妖住在其中的一个之中。”那侍从出发后一直走到天黑,来到一家客栈……

    在这里,国王得了什么病,吃人妖怎么会长羽毛,山洞是什么样子,都只字不提。但是故事中提及的每事每物在情节中都发挥了必不可少的作用。民间故事的第一特征是表达的肌理。

    最为奇异的阴险故事的叙述,也着眼于基本的要素。总有一种搏斗,对付时间、对付妨碍或者拖延实现某一愿望或重获失去珍爱物品的障碍的搏斗。或者,时间可能完全静止,例如在睡美人的城堡。为达到这一效果,夏尔·贝罗(CharlesPerrault)只写三言两语就够了:“连火上方挂满松鸡和雉鸡的烤肉叉也睡了,火也同样睡去。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仙女们已经不工作。”

    时间的相对性是各国都有的一类民间故事的题材:到另外一个世界去旅行,一个人认定只需要几个小时.可是他回来的时候,他的故乡已面目全非,因为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岁月。在美国早期文学中,当然,这是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Irving)的短篇筒小说《瑞普·凡·文克尔)(RipvanWinkle)的主题;对于你们不断变化的社会来说,这篇故事已经获得了原神话的资格。

    这个主题也可以被解释成叙事时间的比喻。和叙事时间不可用真实时间衡量的方式。这一意义也可见于反向的运思,用东方故事讲述法特有的从一篇到一篇的内在衍生手段来拖延时间。谢赫拉查达讲故事,这故事里有人讲故事,这二道故事中又有人讲故事,等等。谢赫拉查达(Scheherazade)每夜得以救出自己生命的艺术就在于她知道怎样把一个故事和下一个故事连接起来,同时在恰当的时刻告一段落——这是控制延续性与非延续性的两种办法。这是我们从一开始就可以见出的节奏秘密,一种把握时间的方法:在史诗中靠诗句的韵律效果,在散文叙述中靠那令我们迫切想要知道下文的效果。

    大家都有过这样的一种不舒适的感觉:有人想说笑话、但不会说,听起来令人厌烦。我想,主要是衔接和节奏的问题。薄伽丘一篇短篇小说(VI.1)就叙述这种感觉,实际上是评论说故事的艺术的。一位佛罗伦萨贵妇人邀请不少客人到她乡间别墅,这一群欢欢喜喜的老爷太太吃过午餐以后到附近另外一个舒适地方去游玩。一位老爷想提高大家的兴致。便自告奋勇要说故事。

    “奥莱塔太太,您和我骑在一匹马上要走挺长一段路呢,我给您说一个世上最好的故事吧[*]。您愿意吗?”那太太回答道:“劳驾请您说给我听吧真是再好不过啦。”这位骑士老爷大概说故事的本事比剑术也好不了多少,一得应允便开口讲起来,那故事的确也真好。但是,由于他时时把一个词重复三四次或者五六次,不断地从头说起,夹杂着“这句话我没有说对”,人名张冠李戴,把故事说得一团糟。而且他的语气十分平淡呆板,和情景、和人物性格也绝不合拍。奥莱塔太太听着他的话,好多次全身出汗,心直往下沉,好像大病骤来,快要死了,最后,她实在再也受不了这种折磨,心想这位老爷已经把他自己说得糊涂不堪,便客气打趣他说:“老爷呀,您这匹马虽是小步跑,可是用劲太大,所以还是请您让我下马步行吧。”

    一篇中短篇小说就是一匹马,马是有它自己步态的交通工具,小跑或疾驰都要依距离和地面情况而定,不过,薄伽丘谈的速度是感觉上的速度的把握。这位拙劣的说故事人的缺点首先在于违背节奏、风格不佳,因为他使用的语句既不适合于人物,又不适合于情节。换句话说,风格正确甚至也是思维和表达快速调整、随机应变的问题。

    作为速度,甚至是思维速度象征的马,贯穿着全部的文学史,预告了我们现代技术观点的全部问题。交通和通讯的速度时代,是由英国文学中一篇优秀论文,即托马斯·德·昆西(ThomasdeQuincey)的《英国邮车》(TheEnglishMailCoach)开始的。早在一八四九年,他就理解了我们现在这个塞满汽车高速公路的世界的种种,包括高速车辆撞车致人死命的问题。

    在标题为“骤死景观”(TheVisionofSuddenDeath)的第二段中,德·昆西描写了一次夜间旅行,乘客坐在特快邮车大箱子上,而大胖车夫却沉睡不醒。车辆在技术方面的完美,车夫变为盲目无生命物体的情况,使旅客生命全由那机器的机械性能摆布。由于服用一剂鸦片酊,德·昆西感觉清晰,意识到那几匹马在公路上走错行道,正以每小时十三英里的速度飞奔,已无法遏制。灾祸已成定局,倒不是针对奔驰的坚固邮车,而是针对沿着道路反向行驶的不幸的第一个车辆。实际上,在这看上去像“阴森走廊”般的笔直三线大路尽头,他看到了一个“轻细的苇篷单马车”,里面坐着一对青年夫妇,慢悠悠地走近,一小时走一英里地。“无论数学家怎么计算,在他俩和永恒之间,也只有一分半钟。”德·昆西惊呼:“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第二步是那青年的,第三步归于上帝。”即使是在高速度经验已经变成为生活基本事实的时代,德·昆西对这几秒钟的记述也是无与伦比的。

    眼睛的扫描,人脑的思维,天使的翅膀,其中哪一项能够迅速得在这个问题与答案之间穿过,能够把两者分开?光线赶上光线脚步的速度也许可分开,但是我们车辆横扫一切地击败那小马车逃难努力的运度却是无法分割的。

    德·昆西成功地表现了对于一段极短暂时间的感受:虽然极短垣,却依然包含了对于撞车事故在技术上的不可避免性的估计。和一种不可预测场面的估计,亦即上帝的作用:令两辆对开的车不要相撞。

    在这里,令我们感兴趣的主题不是物体的速度,而是物体速度与思维和感觉速度二者之间的关系。德·昆西同时代的一位意大利诗人对此也感兴趣。贾科莫·列奥帕第(GiacomoLeopardi)在青年时期不好活动得出奇,但是在他的日记《凡人琐事》(Zibaldonedeipensieri)中记录了一个少见的欢乐时刻:

    例如、骏马的速度——无论我们观察也好,体验也好,也就是说,骑在马背上——其本身都是最令人愉快的;也就是说,那欢快,那活力,那力量,这种活生生的感觉。的确,这种速度几乎给了你一种关于无限性的意念,净化你的心灵,强化你的心灵。(一八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在《凡人琐事》中以后几个月的札记里,列奥帕第发挥了他对速度这个论题的思考,有一处开始谈到文学风格:

    风格的迅速和简洁令我们愉快,因为迅速和简洁向我们的心智提供了同时出现的、或者彼此交接的极为迅速以致看起来像是同时出现的思想的奔驰,或者使心智浮游于丰富的思想、形象或者精神的感受之中;心智或者不能把这一切中的每一项都全然拥抱或者没有时间悠闲,或者失去感受。诗歌风格的力量大体上等同于迅速,仅仅因为这样的效果就令人欣喜,而决不是其他。同时出现的思想造成的兴奋既可能起源于每个孤立的词语——无论是本义或比喻意义上的词语,也可能起源于词语的排列,句势的变化;或者甚至对其他词语或短语的压缩。

    我想,用马来比喻思维迅速的做法,首先见于伽利略。为了和一位罗列许多古代经典名句以拼凑其理论的对手辩论,伽利略写道:

    如果说讨论一个难题就像搬运重物,许多匹马自然比一匹马能驮更多的粮食,而且我也会同意多重式讨论比单一式讨论包含的内容多;然而,讨论事实上像是一种比赛,而不像搬运,一匹巴巴利骏马是要比一百头弗里兰母牛跑得快得多的。

    对伽利略来说,讨论、辩论都是指推理,而且常常是演绎推理。“讨论就像赛跑”,这个命题可能就是伽利略的信仰声明;这是一种思维方法和文学审美趣味。对他来说,良好的思维就是指推理迅速、机动,论据简洁;但是也包括使用想象力丰富的例证。伽利略在比喻和“思维实验”中也表现出了对马匹的某种偏好。我在一篇论伽利略比喻的论文中至少提出了他谈马的十一个重要例证:马是动态的形象,因而是运动实验的工具;是显现大自然全部复杂性及其全部美质的形体;是激发假想的情况下想象力的形体,即马受到了最为奇异考验,或者长到巨大的比例。——然而,这一切都不同于把推理比拟为比赛:“讨论就像赛跑”(Discoursingislikecoursing)。

    在《关于两种主要世界体系的对话)(Dialogodeimassimisistemi)中,萨格莱多(Sagredo)体现了思维的速度,这个人物加入了托勒密派(Ptolomaic)的辛普利西奥(Simplicio)和哥白尼派(Copernican)的萨尔维亚蒂(Salviati)之间的讨论。萨尔维亚蒂和萨格莱多代表了伽利略气质的两个侧面。萨尔维亚蒂是严格的按部就班地进行推理的人,缓慢而谨慎;而萨格莱多则“谈锋凌厉”,看待事物更富于想象,往往得出未加展示的结论,把每一个设想推向其极端的结果。萨格莱多提出了月球上如何可能有生命或者地球如果停止自转会出现什么情况的假想。但是,萨尔维亚蒂确定了伽利略把思维敏捷置入其中的价值尺度。没有过渡的瞬时推断是上帝心智的推断:上帝的心智比人的心智高超得无限:但是,人的心智也不应该受到轻视,或者被看得无足轻重,因为它也是上帝创造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它研究、理解并且造就了许多伟绩。这时候,萨格莱多插话,赞扬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字母表:

    但是,超越所有巨大发明的某一个人心智的光辉,这个人梦想到了寻求一种把他最深沉的思想传达给别人的手段,无论时间、地点有多么遥远。他想到了和身在印度的人,和还没有诞生的人,和一千年乃至一万年以后诞生的人谈话。用什么办法呢?用在纸页上千变万化地排列二十个小符号的办法!

    我在谈轻逸的讲演中引征了卢克莱修,他在字母的组合中看到了物质的不可思议的原子结构模式。现在我引用伽利略的话,因为他在字母的多种组合中(“纸页上千变万化地排列二十个小符号”)看到交流思想感情的终极办法。伽利略说,这是和在时间与地点上遥远的人的交流:但是我们可以补充一句,这也是书写在一切现存或可能事物之间所建立的直接联系。

    我在每一讲中都为自己提出一个任务,要向未来一千年推荐我倍感亲切的一种特殊的价值观:而今天我要推荐的正是:在我们的时代,其他迅速得出奇,而且广泛使用的媒介无往而不胜,带来了把其他一切的交流都推向一种单一的、同质的表面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文学的功能就是仅仅因为不同以及不同事物之间的交流;文学不仅不模糊,反而甚至强调其间的区别,它完全遵循书面语言的真实倾向。

    摩托化时代把作为一种可测算数量的速度强加给了我们,速度的记录是人和机器进步史上的里程碑。但是心智的速度是不可测量的,无法比较也无所谓竞争的;也表现不出在历史上的结果。心智的速度本身就是珍贵的,因为它给对于这样的事物具有感受能力的人带来愉快,而不是可以利用的实际使用价值。一篇急速而锐不可挡的推理言词不一定比经过深思熟虑的推理言词更好。远非如此。但是,前者所传递的是直捷了当地来源于其急速性质的某种特殊品质。

    我在开始的时候就说过,我选作讲演主题的每种价值或者德性都不排除其对立面。在我对轻逸的赞许中蕴含着我对沉重的器重,同样,这篇对迅速的称颂也不想排除徐缓带来的种种愉快。文学已经锤炼出减缓时间流驶的各种技巧。我曾提到过重复技巧,现在要简论一下脱离主题的枝节叙述。

    在现实生活中,时间是一种财富,我们分配时间都很吝啬。在文学中,时间是一种财富,我们花费起来从容不迫,不受约束。我们不必首先跑过预设的终点线。相反,节约时间是好事,因为节约得越多,也就越花得起。风格和思维的迅速首先就是灵活性、机动性和从容不迫,这些品质与写作并行,因为写作中自然而然地可以离开主题,从一个题目跳向另外一个题目,可以脱离主线一百次,经过一百次辗转曲折之后又返回原主线。

    劳伦斯·斯泰恩(LaurenceSterne)的重大发明是完全由蔓生枝节组成的小说,后来为狄德罗继承。蔓生枝节是一种推延结尾的策略,延长作品占有的时间,不断的逃遁或翱翔。翱翔是为脱离什么呢?当然是为了脱离死亡,卡尔罗·列维(CarloLevi)为斯泰恩的《商第传》(TristramShandy)意大利文版写的序言中这样说。几乎没有人会设想列维是斯泰恩的崇服者,但是他自己的秘密恰恰就在于甚至在观察社会问题时也发挥出来的一种脱离主题的精神,和一种无限的时间的感觉。列维写道:

    时钟是商第的第一个象征物。在时钟的影响下他被孕育,他的不幸开始;他的不幸是和时间的这个标志同一的。像贝利说的,死亡隐藏在时钟里:个体生命的不幸,这个片段生命,这个没有整体性的、被分开的、不统一物的不幸,这就是死亡,死亡就是时间,个体存在的时间,分化的时间,滚滚向前奔向终点的、抽象的时间。商第不想出生,因为他不愿意死亡。以免于死亡和躲避时间,每种办法、每种武器都是可贵的,如果说直线是两个命定的、无法逃避的点中间的最短距离,那么,离开主题的枝节则可以延长这个距离;还有,如果这些枝节变得十分复杂、纷多和曲折,而且迅速得足以掩蔽其本身的踪影,谁知道呢?——也许死亡就不会找到我们,也许时间就会迷路,也许我们自己就会不断地隐藏在我们不断变化的隐匿地方之中。

    词语。词语促使我思考。因为我不热衷于漫无目标的流浪,我想说我愿意投身于直线,希望这条线无限地延续下去,把我变得无法企及。我愿意详尽计算我飞翔的轨迹,期望我能够把自己像一枝箭一样抛射出去,然后消失在地平线外。或者,如果我受到太多障碍的阻挡,我就计算直线线段序列,让这序列尽快地把我引出迷宫。

    从青年时代起,我个人的座右铭一直是一个古老的拉丁文语句:慢中求快[+]。也许,比语词和观念本身更加吸引我的是那意味深长的标记。大家可能还想得起来,威尼斯伟大的人文主义者阿尔都斯·马努求斯(AldusManutius)在所有书籍标题页上都用一条在铁锚上方以曲线跳跃的海豚来象征“慢中求快”这句箴言。智力劳动的紧张性和经常性都表现在这优雅的版画商标之中了,鹿特丹的爱拉斯模(Erasmus)曾用几页的篇幅加以评论。

    但是,海豚和铁锚都属于航海象征,我却一向喜欢看到把互不联系、谜一般的形体收拢在一起的象征性图案,像猜谜画那样。在保罗·乔维奥收集的十六世纪象征图案中,作为“慢中求快”图解的蝴蝶和螃蟹就是这样。蝴蝶和螃蟹都很奇特,但是形体对称,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未曾预料到的和谐。

    作为一名作家,我从一开始就力求探索那捕捉时间相距遥远的点并将其连接起来的心智线路的闪光。我喜爱探险故事和童话,尽量在其中寻找某种内在能量的对等物,心智的某种运动。我一直是在寻求形象和从形象中自然地产生出来的运动,同时我也意识到,只有在想象流转化为文字之后,我们才能够谈论某种文学效果。对于写诗的诗人是这样,对于散文作家也是这样:成功取决于用词、炼字,表达的妥当当然常常来自灵感的急速闪烁,但是规律却是耐心地寻找恰如其分的词语,寻找每个字都不可更替的句子,寻找字音与概念的最为有效的配合。我确信,写散文是不应该和写信[整理者:疑当为“写诗”]有任何区别的。两者的要点都是寻找独特的词句,简洁、凝炼而且便于记忆的词句。

    在长篇作品里不断地保持这种张力是困难的。但是,从气质上看,我觉得自己写短篇更为得心应手:我的作品大部分是短篇小说。例如,我在《宇宙的滑稽)(Cosmicomics)和《T零》(tzero)中的尝试——给予时间和空间的抽象概念以叙事的形式——只能在短篇小说的紧凑篇幅中完成。但是,我还实验过更短的篇幅,更短的短篇,介乎于寓言和散文诗之间,可参看我的《隐身城市》和近来在《帕洛马尔先生》中的描写。当然,一篇文本长短是一种外在的标准,但是我所谈论的是一种特殊的密度;虽然这种密度可以在幅度较大的叙事作品中达到,但是其恰当的维度可见于单独的一页。

    我这样偏爱短小的文字体裁,这仅仅是因为我遵循了意大利文学的真正使命;意大利文学缺乏长篇小说作家,但是诗人很多;这些诗人们如果写散文,也要在文章中发挥其才能,最高度的创新和思维能力也只见于寥寥几页。其他国家的文学难以比拟的一个例证是列奥帕第的《散文与对话》(Operettemorali)。

    美国文学中有一个光辉而生气勃勃的短篇小说传统,的确,我想说,美国文学最珍贵的著作是在短篇小说之中。但是,出版家划出的严格分类法——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排除了其他短小的体裁(依然可见于美国伟大诗人们的散文作品:从瓦尔特·惠待曼(WaltWhitman)的《标准的日子》(SpecimenDays)到威廉·卡罗斯·威廉斯(WilliamCarlosWilliams)的许多文章)。出版商的要求神圣不可侵犯,但也不应该阻拦我们尝试新的体裁。在这里我真是应该大声呼吁,为短小文学体裁的丰富加以辩护,为这种体裁所表现的风格和内容的精练辩护。我现在想到的是保尔·瓦莱里(PaulValéry)的《趣味先生》(MonsieurTeste)和他的其他许多散文,想到了弗朗西斯·彭热(FrancisPonge)写的关于各种物件的散文诗,米歇尔·莱里斯对他自己和他自己的语言的探索,亨利·米晓(HenriMichaux)在《笔荟》(Plume)[#]发表的短小故事中的神秘性的和幻觉般的幽默。

    当代新文学体裁最后一大发明是短篇作品大师霍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完成的。他设计他自己是叙事者,“哥伦布的鸡蛋”,这一点使他能够克服在他近四十岁时依然妨碍他超越杂文走向小说的心智障碍。博尔赫斯的想法是,设想他准备写的书已经由另外某一个人写出,一个不知名的、假想的作者,一个用另外一种语言写作的、来自另外一个文化背景的作者写的,而他本人的任务则是去描述和评论这本被发明出来的书。关于博尔赫斯的传奇中有这样一件轶事:按上述规则写出来第一篇优秀短篇小说《向阿尔穆塔辛迈进》(ElacercamientoaAlmotásim)于一九四○年发表在《南方》(Sur)杂志上,确实被人看作是对一位印度作者的一本书的评论。同样,博尔赫斯的批评家们都觉得必须指出,他的每一篇作品的篇幅都是延展了两、三倍的,因为借用了属于真实的或想象的图书馆的其他书籍的片段,无论这些书是经典、博论,还是臆造出来的。

    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博尔赫斯是如何毫不受阻地找到了接近无限的方法,而风格又极其爽朗、明快、清新。同样,他那综合性的、侧面插入式的叙事方式所用的语言无处不是具体而准确的,其创新之处表现在节奏的多样性、句法的种种更迭、形容词使用出人意表、令人叹为观止之上。博尔赫斯创造了一种被提升到二次方的文学,又像是得出本身平方根的文学。这是一种“势态文学”,这是后来在法国使用的一个术语。关于这个情况的端倪见于《小说》(Ficciones),见于可能成为设想中的作者赫伯特·奎恩(HerbertQuain)的作品的那些细小伏笔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