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克先生稍停片刻让眼睛休息一下,他的手指捋过头发,思忖着刚刚读到的这些话的意思。当他想到叙述者没能眺望窗外时,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窗子,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遮住窗子的遮阳帘,既然不必起身就能滑行到那里,他觉得是时候拉起帘子向户外看一眼了。倘若他对周围的环境能有一个判断,过去的记忆也许可以回到他的脑子里,帮助他解答为什么他会在这屋子里。也许只需瞥见一棵树或是一幢建筑物的檐口或是天上的那片云朵,就能让他洞悉自己的困境。于是他暂时搁下阅读的手稿,朝窗子那边的墙面滑行过去。当他到了那个目的地,便伸出右手,抓住遮阳帘底部的手柄,迅速将牵引绳一拽,原以为里面的弹簧会让帘子马上往上收拢。但这帘子很旧了,几乎都没有弹力了,非但没能升上去露出后面的窗子,还往窗槛下方松落了几英寸。第一阵力气白费了,布兰克先生再拉了一次,这回用力更重、时间也更久,这样一来,遮阳帘才像一个正常的帘子那样卷到窗子上面去了。

当他透过窗口看见外面的百叶窗全都关闭着,阻断了朝外观望以确定自己所在位置的任何希望时,可以想见布兰克先生有多失望。而且这还不是通常那种能透入一点光线的木制百叶窗;这是严丝合缝的坚硬的金属板条,刷着单调的灰漆,表面上已是锈迹斑斑。一旦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他就明白这情形并非如他所想象的那样。百叶窗是从里面插上的,为了能让手指够到那插销,他要做的就是尽量把那扇推拉窗扳起来。这样,就能拔出插销,就可以推开百叶窗看见那个外面的世界了。他知道自己必须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取得必要的身体平衡,才能做这一系列动作,当然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代价,于是他把身子拖离座椅,以确认窗子并没有上锁(确实如此),他用两只手掌牢牢地抵住下方窗格顶上的木条,歇一下准备发力,然后用尽全力推了一把。出乎意料的是,窗子纹丝不动。布兰克先生停下来屏住呼吸,又试了一次——结果还是一样。他怀疑这扇窗子不知什么地方给卡住了——也许是因为空气潮湿,或是油漆把窗子上下粘在一起了,可是当他更仔细地查看窗扇顶上的木条时,他发现了起先一直没有察觉的情况。两枚老大的建筑用钉,由于刷过漆几乎看不出来,被钉进了木条里。一枚大钉子在左边,另一枚大钉子在右边,布兰克先生知道他没法把这两枚钉子从木头里拔出来,所以窗子不可能打开——他意识到,现在不可能,以后也不可能,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

现在有了证据。某人,也许是某些人,违背了布兰克先生自己的意志把他禁闭在这个房间里。这是他从两枚钉进窗框里的钉子得出的起码的结论,虽说有了这该死的证据,但门是否同样如此却仍是个问题,除非布兰克先生决定查明一下这扇门是否被从外面锁上,看看自己得出的结论是否有可能完全是错误的。如果他想清楚了,他下一步行动就是走到门边或是用轮子滑过去,马上去看一下事实是否如此。但布兰克先生仍然待在窗子那里没动,一个简单的原因就是他害怕,他太害怕通过这番查证会搞清楚的门的真相,他无法面对这真相。所以他又坐回到椅子上,决定打破窗子。不管他是不是被关在里面,他最想要知道的是他眼下在什么地方。他想起刚才看的那份打印文稿里的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最终也会被带到外面去枪毙。或者,甚至他想象中还出现了更吓人的情形,他会不会就在这屋子里被谋杀了,被某个凶手用一双强有力的手掐死。

身边一件钝器也没有。比方说,扫帚柄、铁锹、丁字镐或是消防锤,而且布兰克先生在动手前就已经明白,他的一番尝试注定会失败。但他还是试了一下,不仅是因为他心里害怕,还因为气愤,他气呼呼地脱下右脚的网球鞋,右手攥紧鞋头,用鞋后跟对着玻璃狠狠地敲去。倘是普通玻璃在这敲击之下也许就碎裂了,但这是最坚固的双复合保温玻璃窗,老人拿着塑胶帆布的物件有气无力的敲击根本不能撼动它。连续敲打了二十一下之后,布兰克先生放弃了,把鞋扔到地板上。现在,他觉得又气又无奈,他又挥起拳头朝玻璃上砸了几下,玻璃一点反应都没有,肌肉与骨头撞击的效果与刚才的鞋子没有什么两样。他不知道要是用脑袋撞一下会怎么样,可就算他脑子还不像原来那么清醒,却也足够明白这样的撞击对他自己会造成何等严重的后果。于是,他心情沉重地倒在椅子里,闭上了眼睛——不仅是害怕,不仅是气愤,还因为筋疲力尽。

在闭上眼睛的这一瞬间,他看见那些影影绰绰的人影穿过自己脑海。这是一个长长的朦朦胧胧的行列,即便没有好几百人也有好几十人的身影,这里面有男人有女人,有孩子有老人,有些是矮子,有些是高个子,有些是胖子,有些是瘦子,布兰克先生心神不安地听着这些影子发出的声音,他不仅能听见他们的脚步声,似乎还听到了呻吟声,隐约听见他们发出的此起彼伏的呻吟。他不知道他们是在什么地方,要去哪里,但他们似乎脚步沉重地踏过某个地方的一处被遗忘的牧场,一片荒无人烟、草木稀少的贫瘠之地,由于光线太暗,而且每个人影都耷拉着脑袋向前走着,布兰克先生无法辨认出任何一张面孔。他所能明白的是这只是一种充满畏惧的幻象,是他不能安抚自己负罪感的结果。他估计这些人影都是多年来受自己派遣去执行任务的人,用安娜的话来说,他们那些人中,或许是一些人,或许是许多人,或许是所有的人,境遇都不好,甚至不得不承受难以忍受的痛苦和/或死亡。

布兰克先生没法确证任何事情,但是想到这些面目模糊的人影和桌上那些照片可能存在的某种联系,很可能会对他造成某种打击。如果那些照片上就是他脑子里挥之不去的那些人的容貌,那会怎么样呢?果真如此,那么他所见到的幽灵就不是什么臆想的幻影,而是对一些真实的人的回忆——那么,这些已经不存在的人最后一次拍照片是在什么时候呢?布兰克先生知道他这揣度没有什么可以借助的依据,这般推测只是荒诞中的荒诞,但总该有个道理吧,他对自己说,总该有某个缘由,能够解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一切,能够说明他为什么会在这房间里守着这些照片和四叠文稿,还有——为什么不做进一步查证,看看这莫名其妙的暗中羁押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去想那砸进窗框的两枚钉子,不去想那扇门是不是从外面锁上了,布兰克先生坐在椅子上滑向桌子,捡起那些照片,码放在自己身前。当然,安娜在最上面,他又花了几分钟打量她的模样,研究着她那怏怏不乐却年轻美丽的面庞,深深地凝视着她那深情的双眸,那目光炯炯的眼睛。不,他对自己说,我们从来没有结过婚。她的丈夫是一个名叫戴维·齐默的男人,现在齐默死了。

他把安娜的照片搁到一边,看下一张。这也是一个女人,大约二十四五岁,浅褐色的头发,坚定而警觉的眼睛。她身体的下半部分晦暗不明,因为看上去她像是站在纽约一处公寓的门道里,那扇门朝一边敞开着,她像是正在开门迎接一位来访者,她眼睛里虽然带有警觉的神情,但嘴边还是显露出一丝微笑。有那么一瞬间布兰克闪过似曾相识的感觉,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可是当他竭力回忆她的名字时,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二十秒,四十秒,过了一分钟还是想不起来。安娜的名字他很快就能回忆起来,所以他以为同样能够回忆起别人的名字。但显然不是这么回事。

他又看了十张照片,结果都一样。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瘦得像一只麻雀,戴着一副盲人的墨镜。一个咧嘴微笑的女人,一手拿着饮料,一手捏着香烟,穿着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宽松裙子,戴一顶钟形女帽。一个神情惊慌的胖男人,生着一颗硕大的脑袋,嘴上叼着香烟。再就是一个年轻女人,她是中国人,穿着舞蹈演员的紧身裤。一个黑发男人,一把茂密的胡子,梳着辫子,戴着高顶礼帽。一个年轻人,像是躺在公园草地上。一个年岁稍大的男人,大约五十五六岁,躺在沙发上,两腿搁在一堆枕头上。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衣衫褴褛,看上去是一个无家可归者,坐在人行道上,抱着一条老大的杂种狗。一个圆脸黑人,看上去六十来岁,举着一本1937年至1938年的华沙电话簿。一个身材修长的小伙子,坐在桌边,手里拿着五张牌,面前搁着一摞扑克。

随后一张张照片都没能认出来,布兰克先生变得越来越没信心了,他很怀疑自己接下来是否还有认出的可能,他低声咕哝着,声音轻得录音机无法捕捉到一个词,他放弃了努力,把照片推开。

他坐在椅子里前后摇晃了一分钟,尽可能重新恢复平静,把刚才的失败扔到脑后。然后,他不假思索地拿起打印文稿又开始看起来:

我叫西格蒙德·格拉夫。我四十一年前出生于一个名叫卢兹的小城,那是西北地区福克斯——里奥省的一个纺织中心,被范·德加上校逮捕之前,我在内务部的人口统计部门工作。年轻时我获得了万灵大学古典文学本科学位,后来在东南边境战争中作为一名军事情报官员在陆军服役,参加了促成小公国与梅尔弗尔封邑统一的战事。我以陆军上尉军衔光荣退役,由于截获并破解敌方密码的出色工作而荣获卓越服务勋章,我是以指挥官和研究人员的身份进入那个部门的。当我离开那里前往异族属地时,已在那个机构工作十二年了。我最后的职位是副助理局长。

就像每一个联邦公民一样,我知道自己要分担的痛苦,知道要经受长久的暴乱和骚动,要被刻上灵魂失落的印记。布香三圣学院的暴乱导致了福克斯——里奥语言战争时,我才十四岁,在敌人入侵两个月后,我亲眼看见我的母亲和弟弟在卢兹的大洗劫中被烧死。我和父亲混在七千人的队伍中流亡到邻近的纽威特省。那段行程有六百英里,路上走了两个月,等我们到达那里,整个逃难的队伍只剩下三分之一的人了。在最后一百英里行程中,瘦弱的父亲病倒了,我只好把他背上,摇摇晃晃、懵懵懂懂地走在冬雨中泥泞的道路上,一直走到奈切特堡的郊外。在那座阴郁的城市里,我们为了活命沿街乞讨了六个月,最后一个北方亲戚的借款救了我们,那时候我们几乎就要饿死了。从那以后生活有了改观,但无论此后的日子如何好转,我父亲都无法从那几个月的艰难困顿中恢复过来。他十年前过世时是五十六岁,那段经历使他的外表比实际年龄要老许多,他看上去像是七十岁的人。

我还经历过了其他种种磨难。一年半以前,局里派我去蒂亚——勃朗卡省的自治社区执行任务。我出发后不到两个月,首都开始流行霍乱。现在许多人将那场瘟疫称作“历史的荒芜”,考虑到它是在那场漫长的、精心策划的统一典礼即将开始时发生的,那么便不难理解它为什么被视为邪恶的象征,是对联邦本身目的和本质的审判。我个人并不认同这种观点,但我自己的生活却被这场流行病永久地改变了。城里的一切消息都被封锁了,我执行任务花了四个半月时间,在南部群山绵延的偏远地区来回奔波,调查根植于那一地区的各宗教流派。我是8月份回来的,危机已经过去了,但我妻子和十五岁的女儿却失踪了。我们住在克罗斯特汉姆区的邻居大多不见了,要么逃离了这个城市,要么死于这场瘟疫,但活下来的人没有一个记得看见过她俩。家里没有被人动过,也没有迹象表明这里曾出现过疫病。我把每间屋子都仔细地搜寻了一遍,却没有发现她们留下的任何东西能向我揭示她们为什么以及什么时候消失的。衣服和珠宝都在,也没有匆忙中掉落在地板上的物件。这个房子就像我五个月前离开时一模一样,只是我的妻子和女儿都不在了。

我花几周时间把全城搜查了一遍也没找出一点线索,随着每一次可能引导我找到她们行踪的努力宣告失败,我的心情也越来越绝望了。我开始和朋友和同事们说起这事,一开始我在熟人圈子里打探消息(其中包括我妻子的熟人,我女儿同学的父母,还有我们小区的小店老板和商人),筋疲力尽地兜了一圈毫无结果,我又开始把调查圈向陌生人扩展。我拿着妻子女儿的照片询问了无数个医生、护士,还有那些曾在医院、学校照顾过病人和临终者的临时义工,但所有那些人看着我手里的小照片,都说不认识这两个人。最后,只有一个结论。我的亲人们已被这场灾难夺去了生命。她们和成千上万受害者一样躺在维亚蒂卡姆·布鲁夫的大坟岗里,那里是埋葬无名死者的墓地。

我提起这些事并非想让自己获得同情。没人该为我的境遇道歉,没人必须为我执行任务后遭受的不幸事件负责。我是一个人,不是一个天使。如果这悲痛偶尔会压垮我,模糊我的视线,从而导致某种行动的失误,那也不能表明我所遭遇之事有什么可质疑的地方。用不着别人来挑剔我记录中的瑕疵以表示对我的不信任,我自己便会挺身而出把我的过失公之于众。这是一个缺乏信任的时代,我知道一个简单的说法轻易地就会被人曲解。要抨击一个人的品格,就不妨指责此人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有些鬼鬼祟祟的意味,都是可疑的,充满了双重动机。以我自己来说,我那些让人生疑的毛病都是痛苦带来的,我不是出于恶意,而是由于心智混乱,绝非生性狡诈。我失魂落魄,几个月来一直泡在酒精里,在那里面寻找慰藉。大多数夜晚我独自一人坐在黑黢黢的空房间里喝得酩酊大醉,但在有些夜晚心情会更糟。

每当这样大醉一回,我的思绪就来扰乱自己,过不了多久,我就透不过气了。我脑子里全都是妻子女儿的形象,一次又一次地看见她们沾满泥浆的尸体钻入地底下,一次又一次地看见她们赤裸的肢体和墓穴里别的尸身缠结在一起,突然间我再也不能独自待在屋子里了。于是就跑到公共场所,希望能在人群的喧闹和拥挤中驱散脑子里那些场景。我频繁出入一些酒馆和啤酒屋,有一次就在这种场合,我差点毁了自己和自己的名声。那桩糟糕的事发生在11月的一个星期五晚上,当时在奥伯格·德·文茨酒馆,一个名叫贾尔斯·麦克诺顿的家伙向我寻衅。麦克诺顿声称我先打了他,但法庭上有十一个证人提供了证词,我洗清了一切指控。但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胜利,事实上我打折了那家伙的胳膊,打断了他的鼻梁,如果不是喝得烂醉我绝不会如此鲁莽行事。陪审团判我无罪,认为我是正当防卫,可是这洗刷不掉当庭受审的耻辱——还有国内事务局的官员卷入血淋淋的酒吧斗殴事件的丑闻。判决后才几小时,就有谣言流传说部里的官员贿赂了陪审团的主要成员使判决对我有利。我没有为自己搞过任何贪污腐败的勾当,所以只把那些话当作流言蜚语。我无法明白的是,在那天晚上之前,我从未见过麦克诺顿。他呢,显然对我相当了解,是他主动过来跟我搭讪,他当时走到我桌边提起我的妻子,暗示说他有秘密消息来源可以帮助我解开她的失踪之谜,我叫他走开。这家伙正被人追着讨债,走过来的人瞧一眼他那青一块紫一块的病态面孔,郑重地对我说他是个骗子,一个投机者,因打听到我妻子的惨事想借此捞些好处。麦克诺顿显然不乐意被我这样随随便便地打发走。他非但没有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反而在我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紧紧攥住我的背心。他把我拽过去,两张脸靠得那么近,几乎碰到了一起,他身子靠向我说,怎么回事,公民?你害怕真相吗?他眼里满是狂怒和轻蔑,因为彼此靠得太近,他的眼睛成了我所能看见的唯一物体。我能从他身上感觉敌意的涌动,顷刻间这敌意就直抵我的身心。这时我才出手回击。没错,是他先来碰我的,但第一拳是我先打过去的,我要教训他,要狠狠地给他一个教训。

这就是我的糗事。我都照实说了,可我不想让这件事情干扰对这份报告的阅读。每个人都会遇到麻烦,每个人都会以自己的方式找到安宁的天地。如果说那天晚上我用武力教训麦克诺顿有所不当,那么我使用武力时所获得的快感就是更大的错误。我不会为自己的行为请求宽谅,但考虑到那一时期我的心境,应当注意的是,在奥伯格·德·文茨酒吧发生的事件是我仅有的一次伤害他人的举动。其他所有的伤害都只是危及我本人,这种伤害一直持续到我终于学会控制嗜酒的欲望(事实上是死亡的欲望),总算逃离了彻底毁灭的危险。在那段时间里,我竭力重新振作起来,但我得承认我不再是过去的我了。如果说我还在继续活下去,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我在局里的工作给了我活下去的理由。这真是对我这尴尬处境的一个莫大的嘲讽。我被指控为联邦的敌人,但在过去的十九年里,联邦没有比我更忠心的公仆了。我的记录表明,我为生活在这样一个能为人类事业而奋斗不息的伟大时代而深感骄傲。我的本职工作经历告诉我要爱真理超过所有的一切,所以我很清楚自己的过失和违规范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能为自己并未犯下的罪行而承担罪责。我相信联邦所代表的利益,这也是我曾以自己的誓言、行动和鲜血去捍卫的东西。如果联邦背叛了我,这只能说明联邦背叛了它自己。我对生活本身不再抱任何希望,但如果这些文稿落到某个富于同情心的人手里,并能理解这里面的真实含义,那么,我的谋杀也许就不会是全然徒劳无益的行动了。

隔得远远的,房间那边,那是这房间所在的这幢建筑外面,布兰克先生再次听见鸟儿的啼鸣。这声音让他分心走神,从手稿上抬起头,暂时抛开西格蒙德·格拉夫先生悲伤的自白。突然他感觉一股压力侵入自己肠胃,没等布兰克先生弄明白这是痛还是仅仅是一阵不舒服,他的肠道就放出了一声响亮的屁。嚯嚯,他大声说道,愉悦地咕哝着,霍帕龙·卡西迪又骑马来啦!随后他又靠回椅背,闭上眼睛,开始摇晃起来,不久就沉入那种昏昏然的出神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脑子里所有的思绪、所有的情感、所有与自我的联系都没有了。于是他陷入爬虫似的僵滞,这时的布兰克先生已是飘然出世,或者,至少这一刻已是身不知所在,这也意味着这时他听不见有一只手在敲门。他甚至没有意识到门开了,因此,尽管有人进了房间,他还是不知道门是开着的还是关上的。或者说,等到他从恍惚状态中回过神来,很快又会回到晦暗之中。

有人在他肩上轻拍一下,但是还没等布兰克先生睁开眼睛从椅子上旋过身子瞧瞧来者是谁,那人就开口了。从音质和语调听来,布兰克先生马上明白这是一位男性,可他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跟一个带伦敦口音的人说话。

对不起,布兰克先生,那人对他说。我敲过门了,敲了又敲,可你没来开门,我觉得应该进来看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布兰克先生这才从椅子上旋过身子仔细地打量来访者。这人看上去五十出头,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棕色的小胡子里有些灰色的斑点。个子不高不矮,布兰克先生自言自语道,不过还是偏矮一些,从他身着斜纹呢西装近乎笔直的僵硬站姿来看,像是一个军官,也有可能是一个低级别的公务员。

你是?布兰克先生问。

弗勒德,先生。名字是詹姆斯,中间名是派特里克,詹姆斯·P.弗勒德。你还记得我吗?

模模糊糊,只是有些模糊印象。

那个前警察。

啊。弗勒德,前警察。是你要来找我,是吗?

是的,先生。确实如此。这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我现在来拜访你。

布兰克先生两眼在屋里转悠着,想找一把椅子让弗勒德坐下,可是这房间显然只有他自己正坐着的这把椅子。

怎么啦?弗勒德问。

没什么,没什么,布兰克先生说。我只是想再找一把椅子,就这样。

我可以坐在床上,弗勒德回答,他指指那张床。或者,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到外面公园里去。那里一定不会缺少长椅。

布兰克先生朝下指着自己的右脚说:我少了一只鞋。我不能只穿一只鞋走出去。

弗勒德环视室内,很快在临窗的地板上发现了那只白色网球鞋。那里还有一只,先生。不等猫抖两下,我们就能把鞋子穿回你脚上。

猫?你在说什么?

只不过是个比喻,布兰克先生。没有什么不好的意思。弗勒德停顿一下,回头看看地板上那只鞋,又说:那么,这该怎么办?我们是穿鞋还是不穿?

布兰克先生疲惫地叹了一口长气。不,他说。他声音里带着某种自嘲的意味,我不想穿。我讨厌这该死的鞋。如果不碍事的话,我想把脚上这一只也脱下来。

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时,布兰克先生心情振奋地意识到这个举动是在自己可行范围之内的,就在无足轻重的片刻之间,他可以自己掌控某种事情。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弯下腰去脱下左脚的那只运动鞋。

噢,这可好多了,他说,一边抬起两条腿凌空扭动着脚趾。好多了。可我还是全身都穿着白衣服,是不是?

没错,是这样,弗勒德说,这很重要吗?

管它呢,布兰克先生说,根本不理会弗勒德的问题,你就坐在床上说说你找我想干什么吧,弗勒德先生。

这位前伦敦警察厅的督察员在床垫上坐下来,身子略向左侧,正对着六英尺开外坐在桌边椅子上那老人的脸庞。弗勒德清了清嗓子,好像在搜寻着合适的开场白,然后,他用颤抖的低音焦虑地说:先生,是关于那个梦。

那个梦?布兰克先生问,他被弗勒德的话给搞糊涂了。什么梦?

我的梦,布兰克先生。你在关于范肖的报告里曾提到过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