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五节
尽管维克多的眼睛是他至高无上的器官,但叫他意识到圣巴托学校平凡无奇则是靠他的嗅觉和听觉。宿舍里涂了油漆的朽木散发出一股发霉的臭烘烘的气味;夜间凹室那边传来伙伴们崩崩放屁的响声和一阵为了加强效果而配合的床铺弹簧的轧轧声;此外,清晨六点四十五分,钟声在通道里响得叫人头疼难熬。小教堂起棱的天花板上,那个吊在几根链条和链条影子里的香炉冒出一股偶像崇拜的香味儿;霍佩尔牧师一副圆润的嗓音,说起话来既粗俗又文雅,搀和得挺好;每个新入学的儿童都得背诵第一百六十六首赞美诗《我灵魂里的太阳》;体育馆更衣室里那个带轮子的篓筐散发出一股古老的汗臭味,里面装着公用的护身橡皮三角带——灰糊糊的一大团,你在运动之前还得想法从中解开一条来戴上,除此之外,从四个运动场传来阵阵狂喊乱叫声,又是多么刺耳和糟糕啊!
维克多的智商接近一百八十,几门功课的平均分数是九十,他在全班三十六名学生当中很容易就获得了第一名;说真的,他还是学校里三名最优秀的学生之一咧。大多数老师他都瞧不起,他只尊敬雷克老师一人,这位教员胖得惊人,眉毛浓粗,手上汗毛很重,在那些体格健壮和脸蛋红润(这两样维克多全不具备)的孩子面前显得有点窘。雷克就像一尊菩萨似的被供奉在一间干净得出奇的画室里,那与其说是间工作室,倒不如说更像画廊里的一间接待室。淡灰色的墙上很素净,只挂了两张图片,框子一模一样:一张是格特鲁德·凯赛贝尔的摄影杰作《母与子》(一八九七)的复制品,沉思的天使般的儿童仰头朝上瞧(瞧什么呢?);另一张是伦勃朗那幅《埃玛于斯香客》中基督脑袋那一部分的复制品,色调大同小异,眼睛和嘴的表情都与前一幅相同,不过画得稍微世俗了一点。
雷克出生在俄亥俄州,曾在巴黎和罗马学习,在厄瓜多尔和日本教过书。他是一位公认的艺术专家,可他在过去十个寒暑干吗要销声匿迹地躲在圣巴托学校里,则叫人百思而不得其解。他虽然具有天才那种怪癖,却缺乏独创性,对这点他也很有自知之明;他画的油画看上去总像临摹得很巧妙的作品,可您又说不上他到底是在模仿谁的风格。他熟悉各式各样的技巧,他不计较“学派”和“潮流”,他讨厌冒充内行的人,他深信过去那种具有透明感的文雅水彩画同今日譬如说那种老一套的新造型主义或者平庸的非客观派绘画之间其实没有多大区别,关键在于个人的天才——这些观点使他成为一名古怪的老师。校方对雷克的教学方法和效果都不特别满意,可是如今时兴教员队伍里至少应有一位出名的怪物,所以就一直把他留住。雷克讲授了许多很有趣的学问,其中之一是太阳光谱的色彩顺序并不是定规的循环,而是一种螺旋暈,从镉红和橙色通过锶黄和淡草绿到钴蓝和紫色,随后并不按顺序渐次复归红色,而转入另一螺旋晕,从一种薰衣草灰色开始一直到灰姑娘的地下室那种阴暗色,超越了人的视觉范围。他讲课时还说,什么艾希堪派啦、加什——加什派啦、康康派啦都根本不存在。那种用绳子、邮票、一张左派报纸和鸽子爪印制造出来的艺术作品,是根据一系列枯燥无味的陈词滥调创作的。再也没有什么比妄想狂更无聊、更资产阶级化了。达利其实是诺曼·罗克威尔的孪生兄弟,婴孩时期被吉卜赛人拐走了。凡·高是个二流画家,毕加索尽管有商业化的癖好,仍然是了不起的;如果德加能使一辆calèche永垂不朽,维克多·温德何尝不可以对一辆汽车也如法炮制一下呢?
办这类事也许有一种法子,那就是把景致嵌进汽车。一辆光亮的黑轿车是个好对象,如果是一辆停放在一条林阴道十字路口上的车子,选定的日子是一个有点阴沉沉的春天,空中浮现鼓鼓囊囊的灰云和阿米巴形状的蓝斑,比静静的榆树和迂回的人行道似乎形状更鲜明,那就更理想了。先设想把那辆车拆散,化为曲线和平面,然后根据自己的思考再把它拼凑起来。这样每一部分都会变了样:顶盖上面会显现颠倒的树木,枝丫模模糊糊,仿佛植根在拍得太淡的相片的天空里,一座鲸鱼般的楼房在旁边浮游——随后想到了建筑物;车篷有一面会镀上一层浓重的天蓝钴色;后窗玻璃外层上会映出黑树枝织成的最精致的图案;挡板前展现出一片荒凉非凡的景致,一片扩展开来的地平线,这儿有座远处的房屋,那儿有棵孤零零的树木。雷克把这种摹拟和综合的过程称为人类制成品所必需的“回归自然化”。维克多在克兰顿的大街上可以找到一辆合适的汽车作为标本,围着它转来转去。太阳突然被乌云半遮,却还耀眼,同他在一起。维克多在那儿沉思冥想,剽窃现实时,再也找不到比太阳更好的同谋了。在那块铬板上,在那闪着阳光的前灯玻璃边缘上,他会看到大街和自己的影像,五百年前凡·艾克,彼得勒斯·克莱斯图斯和梅姆林常在极特别、极奇妙的小凸镜里绘制室内景致(包括微小的人物),把愠怒的商人或家庭主妇背后的东西绘制得详尽无遗,维克多现在所看到的景致就可以跟他们所画的微观世界相媲美。
维克多还为最近一期校刊撰写了一首论画家的诗,登载在那位化名为穆瓦内的画家所绘的一幅画的对页上,诗上面还有一句箴言:“恶劣的红色应避免使用,即使是精工监制的也仍然是恶劣的。”(摘自一部论绘画技巧的古书,不过却有政治警句的涵义)那首诗的起首是:
列奥纳多!疑难杂症
冲击着搀铅的茜草红:
你把蒙娜丽莎的嘴唇画得那么红
现在却变得修女般苍白。
他一心想学那些古老的大师的做法,用蜂蜜啦,无花果汁啦,罂粟油啦,粉红的蜗牛黏液啦,使他的颜料变得柔和些。他喜爱水彩,也喜爱油彩,但他惟恐彩色粉笔太脆,胶画颜料太粗糙。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孩子那样耐心仔细地钻研他的原材料,就像那些画家的一名小学徒(这是雷克在想象呐!),短短的头发,亮晶晶的眼睛,在某一位伟大的意大利投影法画家的画室里,在一个琥珀和光亮的釉料世界里,连年累月地研磨颜料。八岁时,他有一次跟他妈妈说他想画空气。九岁,他已经懂得用彩色渐次涂层而引起感官上的乐趣。隐秘的明暗配合法和半透明底彩的产物——优美的阴暗对照法,早已在抽象派艺术的牢房里,在可憎的原始派的济贫院里死去,可这跟他又有什么相干?他依次把各种不同的物体——一个苹果啦、一枝铅笔啦、一个象棋卒子啦、一把梳子啦——放在一杯水的后面,然后通过那个玻璃杯仔细窥视:红苹果变成一条轮廓鲜明的红带子,同那半杯幸福的阿拉伯红海的水平线衔接起来。那枝短铅笔如果倾斜就像一条具有某种画派风格的弯弯扭扭的蛇,如果垂直就变得奇胖无比——几乎像个金字塔。那个黑卒子如果动来动去就会裂成两个黑蚂蚁。那把梳子平着放,玻璃杯里就像充满了美丽条纹的液体,成了一杯斑马鸡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