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第三章

男孩为水晶商人工作了差不多一个月后就明白,这并不是那种会让他快乐的工作。水晶商人成天待在柜台后面喃喃叨念,提醒男孩要小心拿着那些水晶、不要打破了任何一件物品。

不过他还是继续做这工作,因为水晶商人对他很好,虽然水晶商人实在太爱发牢骚了。而且每当他卖出一件货品,水晶商人也果真给他相当优厚的抽成,如今他已经存了不少钱在身边。有天早上他算了算,如果他每天继续这样工作,差不多一年以后他就可以买一些羊了。

“我想作一些放水晶的展示架,”男孩对商人说,“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商店外面摆放货品,吸引那些路过斜坡下的人。”

“我从没这样做过,”商人回答,“这么一来,大家路过的时候就会撞到它,水晶就会被撞碎了。”

“噢,以前我赶着羊经过草原的时候,如果遇见蛇,有些羊就会死,可是对羊和牧羊人来说,生活本来就是这样。”

商人转过身去招呼一个要买三件水晶玻璃的客人。他这家店的生意比以前要好得多……日子好像回到了从前当这条街还是丹吉尔的主要观光点时。

“生意确实比以前要好,”当客人走了以后,他对男孩说,“我现在做得比以前好,你也很快就可以回家了,为什么还去要求更多呢?”

“因为我们得去回应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预兆。”男孩不假思索地说,说完之后很后悔,因为商人并未遇见那位国王。

“这叫做心想事成,新手的好运道,因为生命要你去完成你的天命。”那老人曾经这样说。

不过商人明白男孩的意思。男孩出现在这家店就是个吉兆,而且随着时间过去,大把大把钱流进收银机之后,商人从未后悔他雇用了这男孩。他付给男孩的钱比男孩嬴得的要来得多,因为一开始商人并没有想到生意会那么好,所以就提供了一个很高的抽成比例。他想男孩很快就要回去牧羊。

“你为什么想要去金字塔?”商人问,想把画题转离展示架的事。

“因为我听过它们。”男孩回答,并未提到他作的梦,宝藏的事如今变成一个纯然伤痛的回忆,他避免去回想到它。

“我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人会越过沙漠只为了要去看金字塔。”商人说,“它们只不过是一堆石头罢了,你也可以在你家后院盖一座。”

“你从未梦想过旅行。”男孩转身去招呼一位刚走进店里的顾客。

两天后,商人主动对男孩提起了展示架的事。

“我不是很喜欢改变,”他说,“你和我跟海珊那个有钱商人不同。他即使进错了货品,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是我们就必须付出代价了。”

说得再正确不过了,男孩悲伤地想。

“你为什么觉得要添一个展示架?”

“我希望能快一点回去牧羊。当手气顺的时候,我们必须尽可能把握好运道,所以就要多加把劲。有人说这叫做心想事成,或者,新手的好运道。”

商人沉默了好一会。然后他说,“先知赐给我们可兰经,并告诉我们一生中要完成五功。第一功,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功,是信仰唯一真神;其次是要每天祷告五次;还有在赖买丹月要持戒(注1);以及救济穷苦。”

他闭嘴。当他提到先知的时候,眼里充满泪水。他是个虔诚的教徒,虽然没什么耐性,但他还是一心一意希望自己的生命能符合伊斯兰教的教法。

“还有第五功呢?”

“两天前你说我这一生从未梦想过旅行,”商人回答,“对每个伊斯兰教徒来说,第五功是去朝圣,我们一生当中,至少要到圣城麦加去朝圣一次。

麦加远比金字塔要来得更远,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所有的想望,就是集资开这家商店,盼望有一天我就有了足够的钱去麦加。我开始赚钱,可是我却无法放手让别人代管这家店;水晶是很精致易碎的东西。同时呢,我看见朝圣的人们来来去去经过我的店。其中也有富裕的朝圣者,他们跟着旅行堆,有仆人服侍,还有骆驼代步,可是大多数我看见完成朝圣的人都比我穷困得多。

那些人都很高兴地完成了朝圣。他们把朝圣的信物放置在他们家门上。其中有一位修鞋匠,一生就靠修鞋维生,他说他花了几乎一年时间行过沙漠,可是这并不是最苦的,当他走过丹吉尔的大街小巷去买皮革的时候,他觉得更疲累。” “呃,那你为什么不现在去麦加呢?”男孩问。

“因为我是靠着想去麦加的念头活下来的。是这个念头支持我能够面对一成不变的每一天、面对放在架子上的这些沉默水晶、日复一日地在那间可怕的咖啡厅里吃午餐和晚餐。我很害怕一旦我完成了梦想,我将不再有活下去的理由。

你梦想着你的羊群和金字塔,但你和我不同,因为你希望去完成你的梦想。而我只想作着去麦加的梦。我梦想过不止一千遍了:当我穿越沙漠,抵达克尔白(注2),我将会绕行克尔白七圈,直到我能够去触摸圣石(注3)。我早已经幻想过了那些站在我身边的人,在我前头的人们,我们将会交谈什么,甚至我们会一起祈祷。但是我害怕我将会失望,所以我宁可去梦想它。”

那天,商人允许男孩去作展示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完成梦想的。

两个月过了,那个展示架为水晶店带来众多顾客。男孩估计,他只要再工作六个月,就可以回到西班牙,买六十头羊,甚至再多六十头。一年不到,他的羊群就加倍了,而且现在他已经能够和阿拉伯人做生意,因为他现在能够说他们的语言了。自从在市集广场的那天早上之后,他不曾再使用过乌陵和土明,因为如今金字塔对他而言已如同梦那般遥远了,正如麦加之于水晶商人。话说回来,男孩现在很喜欢这个工作,他不断地期待着衣锦荣归台里发的那一天。

“你必须永远清楚你要什么,”那个老王曾这么说。男孩完全明白他的意思,而且正全力朝向这个目标。也许他的宝藏就是来到一个陌生的土地,遇见一个骗子,然后不花一文钱就把他的羊群扩增两倍。

他很以自己为荣。他已经学会了许多重要的事,像是怎么从事重要的事,像是怎么从事水晶生意,不须依靠言语的语言……还有预兆。有一天下午,他看见一个人来到山顶,抱怨说他费力爬上山顶,结果竟然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地方可以坐下来喝杯饮料。对于辨认预兆已经越来越娴熟的男孩,立刻去建议商人。

“我们何不兼卖茶给那些爬山的人。”

“这附近已经有够多卖饮料的店了。”商人说。

“可是我们可以把茶倒进水晶杯出售。人们一定会觉得喝起来更有气氛,也愿意把水晶杯买回去。听说美是对人类的最大诱惑。”

商人没有答腔,不过那天下午,就在他做完祷告、关上店门后,他邀请男孩一起坐,共抽他的水烟筒,那是阿拉伯人抽的奇怪烟筒。

“你在寻找什么?”老商人问。

我早就告诉过你了,我希望买回我的羊群,所以必须赚钱。”

商人在水烟筒里放进些许新的煤块,然后深深吸了一口。

“我拥有这家店已经三十年了。我能分辨好的水晶和劣质水晶,以及关于水晶的种种学问。我了解它的各角度切面,以及它如何折射展现光华。如果我们开始用水晶来盛放饮料,那么这间商店将会扩大营业。到那时,我们就必须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了。”

“那不好吗?”

“我早已经习惯了旧的样子。在你来以前,我总是想着自己一直在原地浪费时间,而我的朋友们却不断前进,不管他们最终是破产或者更好。那让我非常沮丧。可是现在我却觉得保持现状并不一定不好。这间商店的规模大小正是我希望它能够有的样子。我不希望作任何改变,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应付改变。我只习惯原有的样子。”

男孩不知道该说什么。商人继续说道:“你实在是我的福星,今天我才明白许多我从前不了解的:如果忽略了福气,福气就会变成诅咒。我并不想从生活里多得什么,可是你正迫使我去看见我以前未知的财富和地平线。如今我已经看见了它们,这才知道自己的可能性是多么宽广,我将会觉得比你来这儿以前还要糟,因为我知道了自己可以完成更多的事,然而我却不想去完成。”

幸好,我没去告诉台里发那个面包师傅什么,男孩对自己说。

他们坐着一起抽着水烟筒,直到落日开始滑下天际。他们用阿拉伯语聊天,男孩很骄傲自己能够这么做。曾经有一度,他以为他的羊群能教他关于世界上一切该知道的事。不过它们不曾教他说阿拉伯语。

也许这世界上还有许多事都是我的羊儿无法教我的,他凝视着眼前的老商人,一面默想。他和羊群们一起做的事,无非就是寻找食物和水。也许那并不是它们教我的,而是我从它们那儿学来的。

“Maktub。”商人最终说。

“那是什么意思?”

“这是生为阿拉伯人的才会懂的,”他回答,“很类似你们说的‘注定’。”

然后,当它们清除水烟筒里的煤卉时,他告诉男孩可以开始用水晶杯来卖茶。有时候,是无法让河水逆流的。

一群人爬着山,当他们爬上山顶的时候,觉得疲倦。但等他们看见山顶上有一间水晶饰品店供应清凉薄荷茶时,便纷纷进店里去享用以美丽水晶杯盛着的冰凉饮料。

“我太太就没想过要这么做,”有一个男人说,他还买了许多水晶杯--当天晚上他将宴请一些客人,而他的客人一定会对这些美丽的水晶器皿赞不绝口。另一个人议论说,用水晶杯来喝茶就觉得那茶格外可口,因为水晶比较能保持茶的香气。第三个人则说,在东方用水晶杯喝茶是一项传统,因为水晶具有神奇的魔力。

没多久,消息传开,更多的人爬上这座山顶,来参观这间水晶商店。这家店虽然是老行业,却有着新手法。其他水晶商店也开始仿效,用水晶杯来供应茶,可是他们都不是位在山顶上,生意没那么好。

最后,老商人不得不再雇用两个伙计。他开始引进大量的茶,还有大量的水晶器皿,而他的商店则拥进无数追求新风尚的男女。

就这样,几个月流逝。

男孩在天亮前醒过来。自从他踏上非洲这块土地,已经过了十一个月又九天了。

他穿上白麻布的非洲服装,这件衣服是为了今天特地买的。他戴上头巾,并用一根骆驼皮环固定住。穿好新买的凉鞋,他安静地步下楼梯。 整座城市仍在沉睡中。他自己做了份三明治,并啜饮了用水晶杯盛着的热茶,然后去坐在充满阳光的门前,抽着水烟筒。

他沉默地抽着水烟筒,什么也不想,只是听着风声,风中带来了沙漠的气味。当他抽完后,他拿起一个袋子,并坐在那儿半晌,凝视着他取出来的东西。

那是一大把钱,够他买一百二十头羊,一张回程船票,还有一张可以进口非洲物品到他国家的许可证。

他耐心地等着商人醒来,并打开店门。然后两人一起外出喝茶。

“我今天离开。”男孩说,“我已经有足够的钱买羊了,而你也有了足够的钱去麦加。”

老人没说话。

“你会祝福我吗?”男孩问。“你曾经帮助了我。”

但是老人依然不语地继续倒茶。然后他面向男孩。

“我为你感到骄傲,”他说,“你替我的商店带来了新气象。可是你清楚我不会去麦加,就像你明知道你是不会去买那些羊的。”

“你怎么知道?”男孩大吃一惊地问。

“Maktub。”老水晶商人说。

然后他祝福男孩。

男孩回到房间打包行李。总共三包。临走的时候,他瞥见了墙角那个旧的牧羊袋子。它被扎成一束,已经被他冷落了好久一段时间。他抽出袋子里面的夹克,正考虑着也许该把这个袋子送人,忽然从袋子里跌出两颗宝石。乌陵和土明。

这让他想起那位老王,而让他惊讶的是,他已经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曾想起他了。将近有一年的时光,他只顾着拚命工作,攒足够的钱,好让他能够风光地回到西班牙。

“绝对不要放弃梦想。”那个老王曾经这么说,“遵循着预兆走。”

男孩捡起乌陵和土明,并再一次莫名地感觉到,那个老王就在他身边。他已经辛苦地工作了一整年,如今预兆告诉他,该走了。

我将回去做我以前做的事,男孩想。即使那些羊不能教我说阿拉伯语。

可是那些羊曾经教他一些更重要的事:这世界上有一种大家都能了解的语言,在过去他曾多次运用这种语言,来改变水晶商店的一些事。这种语言诉说着热忱;诉说着爱和目标能够成就许多事;它同时也是你在追寻你所深信并渴望之事的其中一部分。丹吉尔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且他觉得,正如他能征服这个城市,他可以征服其他任何城市。 “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那个老王这么说。

可是那个老王不曾说他会被骗钱,也不曾提到沙漠的无边无际,或者,有些人虽然明白自己的梦想,却从不期望去实现它。那个老王也不曾教他,金字塔原来只是一堆石头罢了,或者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己盖一座金字塔。他也忘了提,如果你有够多的钱,可以买比从前更多的羊时,你应该毫不犹豫去买下来。

男孩拿起袋子,把它跟其他东西放在一起。他走下阶梯,看见商人正在招呼一对异国夫妻,同时还有两位客人正手持水晶杯,边喝茶边浏览着店里的物品。这比平常这个时候更热闹。从他站的位置,他第一次发现,老水晶商人的头发和那个老王的竟然很相似。他回忆起那个糖果小贩脸上的笑容--那是他来到丹吉尔的第一天,没有东西吃,也不知道该去那里时--那个笑容也好似那个老王的笑容。

好像他就在这里,并留下一些印记,男孩想着。这些人从来没遇见过那个老王,然而,他也说了,他总是出现来帮助那些想完成天命的人。

他没跟水晶商人道别,就离开了。他不想在有第三者的时候哭出来。他会想念这个地方,以及所学会的一些好事。他对自己更有信心,并且觉得似乎可以征服世界。

“不过我将回到老地方,去照顾羊。”他坚定地对自己这样说,可是他不再对自己的决定觉得快乐。他已经努力工作了一整年来完成一项梦想,可是,随着分分秒秒过去,他越来越觉得这个梦想不再那么重要了。也许是因为这不是他真正的梦想。

谁知道……也许像水晶商人那样比较好:从不去麦加,却一直活在想要完成梦想的生活中,他想道,再度企图说服自己。但是当他手中握住乌陵和土明时,它们却传递给他老王的力量和信念。很巧合地,或者该说这是一个预兆,他竟然来到了他第一天进去的那间酒吧。那个骗子不在那里,而酒吧老板端给他一杯茶。

我永远都可回去当做牧羊人的,男孩想。我懂得照顾羊群,也还没忘记该怎么做。可是我也许不再有机会去埃及的金字塔了。那个老王穿着一件黄金盔胄,而且他知道我的过去。他是一位国王,而且是一位有智慧的国王。

安达鲁西亚山脉离这儿只不过两小时远而已,可是在他和金字塔之间却阻隔着一整个沙漠。然而他想到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看待目前的情况:这也代表他离他的宝藏更接近了两个小时……尽管这两个小时事实上花了他整整一年才走过。

我知道我为什么想回去牧羊,他想。我了解羊,它们不会带给我麻烦,甚至还可以是我的好朋友。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并不知道沙漠是否会成为我的朋友,而我却必须在沙漠中寻找我的宝藏。如果我没找到它,我总是可以回家。我终于有了够多的钱,也有足够的时间,为什么不去呢?

他突然感到快乐无比。他永远都可以回去做个牧羊人,也总是可以回去水晶店工作。也许这个世界上还藏着其他的宝藏,不过他有一个梦,还遇见过一个国王,那可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

当他离开酒吧时,脑中不停地计画着。他还记得水晶商人的一位供货商提过,他是跟着商队运送水晶,穿越沙漠的。男孩手握着乌陵和土明,因为这两颗宝石,他再度踏上寻宝的路。

“当有人想完成他的天命时,我总会在附近。”那位老王曾经这么对他说。就去供货商那里打听看看金字塔是否真的那么远,这又不会有什么损失的,不是吗?

那个英国人坐在一间混浊着动物气味、饲料和灰尘气味的建筑物里,这间房子既是仓库也被用作牲畜圈寮。我从来没想到竟然会来到这种地方,那个英国人坐在一张板凳上想着,边翻看这一本化学笔记。我在大学待了十年,竟然是为了来这种地方。

不过他还是得来,因为他相信预兆。他倾其一生和研究,就为了要挖掘出宇宙至真的语言。一开始他去研读世界语(注4),后来是世界宗教,如今是练金术。他能够说世界语,也通晓各种主要宗教,可是他尚未成为一个练金术士。他已经解开了一些主要的疑问,可是他的研究把他带到从未想过的境界。他曾试图和一位练金术士建立关系,却徒劳无功,那些练金术士都是怪人,他们只关注自己,从不肯帮助他。谁知道呢?说不定他们根本没办法解开“哲人石”的秘密,所以当然不肯告诉他真相了!

他已经几乎散尽父亲留给他的财产,却仍找不到“哲人石”。他也耗费了庞大的时间,在世界上所有大图书馆,读遍所有最重要和最珍藏的练金术典籍。在其中一本书上他读到,曾有一位阿拉伯的练金术士去了欧洲。听说当时他已经超过两百岁了。而他发现了“哲人石”和“长生露”。英国人对这一故事印象极为深刻,可是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没想过这个故事可能是真的,直到他一位朋友从阿拉伯沙漠考古回来,告诉他曾遇见了一位具有不可思议神力的阿拉伯人。

“他住在费奥姆绿洲(注5),”他朋友说,“听说他已经两百多岁了,而且能把任何物质变成黄金。”

英国人惊喜交加,他立刻辞去所有的工作和合约,带着最重要的一些书,然后就来到这里了--一间又脏又臭的仓库。仓库外头,一队商队正准备开拔,穿越撒哈拉沙漠,其中一站将会经过费奥姆绿洲。 我现在就要去找那个该死的练金术士了,英国人想。这个想法,让英国人觉得周围的动物腥味变得比较能忍受了。 有一位年轻的阿拉伯人走进来,放下他的行李,并对英国人打了招呼。

“ 你要去哪里?”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说。

“我要去沙漠里。”英国人回答,转头继续看书。他现在不想和别人交谈。此刻更重要的是复习这些年来所学的,因为那个练金术士必然会测验他够不够格。

年轻的阿拉伯人拿出一本书开始读起来。那是一本西班牙文书。很好,英国人想,他的西班牙预说的比阿拉伯语好,如果这个年轻阿拉伯人也要去费奥姆,那么他路上没事做的时候就有说话的伴了。

“真奇怪,”男孩说,他再度读著书开头的丧礼那一段,“这本书我读了两年,却一直看不完开头的这几页。”即使不再有一位老王来打断,这次他油犹然无法专注。

他还是不确定自己的决定对不对,不过他知道了一件事:做完决定只不过是事情的开头而已。当一个人作了决定,就像跳进一股强劲的水流中,水流将会带他到做决定的最初也梦想不到的地方去。

当我先前决定要来找宝藏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会跑去水晶商店工作,他想。加入这个商队虽然是我的决定,可是商队会带我去哪里,仍是个未知。附近有个英国人正在看书。他看起来不太友善,而且当男孩走进来的时候,好像正在生气。他们本来可以做朋友的,可是英国人闭嘴不肯再交谈了。

男孩阖上书。他不想做像那个英国人一样的事,于是他拿出乌陵和土明把玩着。

那个英国人惊叫道:“乌陵和土明!”

男孩立刻把宝石放回袋子里。

“这是非卖品。”他说。

“它们也不值多少钱。”英国人回答。“它们只不过是水晶矿石做的,而这个地球上有几千种水晶矿石。不过内行的人都知道这是乌陵和土明,只是我不晓得原来这个地方也产乌陵和土明。”

“这是一位国王送给我的礼物。”男孩说。

陌生人没回答,他从自己的袋子里也取出两个石头,和男孩的宝石相同的石头。

“你是说一位国王吗?”他问。

“我想你一定不相信,堂堂一位国王竟会和我这样的人交谈。我只不过是个牧羊人而已。”他说,不想再谈下去了。

“我没这个意思。当全世界的人都怀疑的时候,正是牧羊人首先认出国王来(注6),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国王会和牧羊人说话。”

他怕男孩不明了他的意思,所以继续说,“这是圣经里说的。也是这本书教我关于乌陵和土明的事。它们也是上帝唯一认可的占卜之物。神父们总是把它们放在一个黄金胸牌里。”

男孩突然觉得好高兴他来到这间仓库。

“也许这是一个预兆。”英国人说,半是自言自语着。 “谁告诉你预兆的事。”这一刻男孩的兴趣来了。

“生命里的每件事都是预兆。”英国人说,阖上他正读着的书。“有一种天地万物共通的预言,如今已被人们遗忘了。我想寻找出这种语言,所以才会到这里。我必须要找一个懂得这种语言的人,那是一位练金术士。”

他们的谈话被仓库主人打断。

“你们两个很幸运,”那个胖胖的阿拉伯人说,“今天正好有一对骆驼商队要去费奥姆。”

“可是我要去埃及。”男孩说。 “费奥姆就在埃及。”阿拉伯人说,“你这个阿拉伯人怎么当的?”

“这是一个好预兆,”等阿拉伯人出去了以后,英国人说,“如果可以,我将来一定要写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是关于幸运和巧合,而且还要配上这几个字的宇宙共通语言。”

他告诉男孩,有乌陵和土明在手,他们的相遇绝非巧合。他又问男孩,是否也来找练金术士。

“我是来找宝藏的。”说完,男孩立刻觉得很后悔。不过那个英国人好像觉得这一点也不稀奇。

“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也是。”英国人说。

“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练金术士。”男孩说,同一时候,仓库老板叫他们出去。

“我是领队。”一个黑眼珠、蓄着胡须的男人说。“我掌握着这个商队每个人的生死大权。沙漠是个反覆无常的女人,有时她真会把人逼风。”

在他面前聚集着差不多两百人,以及四百头牲畜--骆驼、马和鸡。人群里有妇女、小孩,也有一些腰带上配剑,肩上扛着来福枪的男人。英国人随身带着好几箱书。人群很吵杂,领队不得不再而三重复他说的话,好让每一个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

“我们当中有各种不同的人,每个人有他各自信仰的神,不过我唯一信仰的真神是阿拉。以他的名,我发誓,我将会竭尽所能,再次成功地带领大家横越沙漠。同样地,我也要求你们每一个人都要以你们信仰的神发誓,这一路上你们一定要听从我的指示,不管我说什么。在沙漠中,不服从就意味着死亡。”

人群发出一阵低鸣,每个人都个子对着她或他的神起誓。男孩对耶稣基督起誓,而那个英国人什么也没说。群众的低喃声持续了好一阵子,比一句简单的誓言要来得久。大家同时也在恳请上天保佑。

一声长长的号角声响起,众人纷纷上路。男孩和英国人都买了骆驼,并跟着骑上骆驼背。男孩替英国人的那只骆驼觉得可怜,因为它必须驮着英国人的书箱。

“没有巧合这回事。”英国人说,重拾起他们在仓库时被打断的话题。“我会来这里是因为一位朋友说,这里有一个阿拉伯人……”

商队却在这时开始前进,男孩根本听不清楚英国人在说什么。不过男孩知道英国人打算说什么:连系万事万物的神秘炼环。正是这个神秘的炼环让他成为一个牧羊人,让他重复做同一个梦,让他去到一个靠近非洲的城市,发现一个国王,被骗走了钱,所以后来才会认识一位水晶商人,然后……。当一个人越来越接近天命完成的时刻,天命也会更加成为他存在的意义,男孩想。

商队向东行进。他们在早晨出发,于正午阳光最强的时刻停下休息。下午稍晚再度上路。男孩很少跟英国人交谈,英国人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

男孩沉静地观察牲畜和人在沙漠中的行进。现在一切都和早上刚开拔时不一样了。在他们刚启程的时候,混乱的动作中夹杂着叫嚣声、孩童的哭闹声、动物的嘶鸣声,还有商人与向导们紧张的命令声贯穿其间。

但在此刻的沙漠中,耳际只听见不间断的风声与兽啼声。就连向导们彼此间也很少说话。

“我已经往来穿越这片沙漠好多次了,”有天晚上一位骆驼夫说,“可是这片沙漠是如此广阔,地平线如此遥远,它们让人觉得渺小,因之觉得沉默。”男孩当下了解了他的意思,虽然他之前未曾来过沙漠。每当他看见大海,或是火焰,他也会陷入沉默,震撼于它们的力量。

“我曾经从我的羊群学会了一些事,也曾从水晶那儿学会了些事,他冥想着,我也可以从沙漠学会一些事,它看起来是如此古老而智慧。

风从不曾间歇,男孩遥想起那一天当他坐在台里发的城堡上时,同样也是这个风吹拂他的脸颊。风吹的感觉让他联想到羊毛的触感……他的羊儿们此刻正在安达鲁西亚的草原上,寻找食物和水吧,正如它们一直在做的。

“它们不再是我的羊了,”他对自己说,不带一丝愁绪,“它们一定早就习惯了新的牧羊人,说不定早就忘记我了。这也好,像羊这种动物,很习惯旅行,所以它们都知道要往前走。”

他想起商人的女儿,确信她大概结婚了。说不定是嫁给一个面包师傅,或者另外一个会读书、会告诉她精彩故事的牧羊人--反正,他不会是唯一一个会说故事的牧羊人。不过他还是很兴奋能立即了解那位骆驼夫所说的话:说不定他也正在学习宇宙间关于人类过去和现在的共通语言。“第六感”他妈妈总是这么说。男孩开始了解到直觉是灵魂瞬间沉浸在宇宙当下的生命中,在那当下,整个人类的历史都联结一起,我们可以了解万事万物,因为一切都被注写在那儿。

“Maktub。”男孩说,想起了那个水晶商人。

沙漠是绵延不绝的沙和石头。如果有一块大石头挡路,骆驼商队就会绕过它,如果前头有一大片石头区,商队就会绕个大圈从另一条路走;如果沙子太细,为了怕沙子塞住兽蹄的蹄缝,他们也会另外找一条比较平稳的路。有些路面上充满了干凅盐湖的盐粒,牲畜们在这种底面几乎举步维艰,所以那些骆驼夫就必须下来,扛着所有的行李,徒步走过一段长长的路,直到通过这个地区,才能再把货物堆上驼峰上,并坐上去。如果其中有一位向导生病或死亡,大家就必须指派一位新的向导。

这一切都必须符合一个最根本的理由:不管是绕多少路,作多少调整,商队一定朝着原来的方向行进。一旦克服了阻碍,商队就必须得回归原先的路程,向着指向绿洲方向的星辰前进。早上醒来若看见那颗星正在天际闪耀,大家就确定自己正往着正确的路程前进,水源、棕榈树、房舍,还有人群正在前头等着他们。唯独那个英国人不知道这一切,他大部分时间都浸淫在自己的阅读里。

男孩也带著书,旅程刚开始的那一天,他曾试着去读它,但他发现,观察商队或听风吹的声音都比看书有趣多了。当他更了解他的骆驼,并和它建立起感情时,他就把书丢开了。虽然他下意识知道,每一回他打开书都能学到一些重要的事,不过他终究决定那是个无关紧要的负担。

他和骑在他旁边的一位骆驼夫变成朋友。夜晚时分,当他们围着营火时,男孩告诉那位骆驼夫他在当牧羊人时遇见的奇事。

在他们的聊天中,那位骆驼夫告诉男孩他的故事。

“我曾住在埃尔开伦(El Cairum)附近,”他说,“我拥有果园、孩子,和妻子,生活本来应该会像这样一直持续到我老死。有一年,收成很好,我们就全家一起去麦加朝圣,我终于完成生命里最后一功。我可以快乐地死去了。

可是有一天发生地震,尼罗河冲破河堤。我本以为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绝不会轮到我。我的左邻右舍都担心他们的橄榄树会被洪水淹没,我的妻子害怕我们会失去孩子,我则想着,我所拥有的一切都被毁了。

土地荒瘠了,我必须找另一种谋生的方法。所以我就来当骆驼夫。然而这一切的灾难让我更加明白阿拉的箴言:人们不需要恐惧未知,但看你有无能力去追求自己的需要与渴望。

我们总是害怕失去,不管是我们的生命、财富,或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可是当我们明了我们的一生和人类历史都是同一只手注写时,恐惧就会消失。”

有时,他们的商队会和其他商队相遇。奇妙的是,彼此总是拥有对方需要的东西--仿佛一切万物真是被同一只手注写下来似的。当他们围坐在营火边时,骆驼夫们会交换暴风的讯息,并说起沙漠的种种故事。

偶尔,蒙着头巾的神秘男子会出现,他们是贝都因族人(注7),负责守望着商队行走的路线。他们会告诉商队这附近是不是有小偷或者抢盗部落。他们穿着黑袍,只露出眼睛,总是来无声去无息。有一天晚上,一位骆驼夫来到男孩和英国人坐着的营火边,对他们说,“听说发生了部族战争。”

三人都沉默下来。尽管没人说什么,男孩察觉空气中流荡着恐惧。再一次,他体会到无声的语言……宇宙共通的语言。

英国人问他们是否有危险。

“一旦你步入沙漠就不可能回头了,”那位骆驼夫说,“而一旦你无法回头,你必须只去操心如何前进最好。其余的就交给阿拉,包括危险。”

他用一个神秘的字总结,“Maktub。”

“你应该多花点时间注意商队,”等那个骆驼夫走开,男孩对英国人说,“我们这一路上绕了好多弯,可是我们总是朝同一个终点走。”

“而你应该多读点书了解世界。”英国人回答,“就这一点来说,书就跟商队一样。”

这一大群人和动物开始加快脚程。以往白日的时光里,大家就一向很安静,如今连在夜晚时刻也变得沉默了--本来大家已逐渐习惯围着营火聊天的。接著有一天,领队绝对不再燃起营火了,这样才不会招惹别人的注意。

旅客也开始帮忙整顿牲畜,让它们在夜里围成一圈,而人们就睡在圈子内,彼此挤靠着取暖抵御夜间的寒冷。领队还加派武装的守卫在外围守夜。

有一天晚上那个英国人睡不着觉,就叫醒男孩,两人一起沿着营队外围的沙丘散步。那天是满月,男孩告诉英国人他的故事。

英国人对于男孩改进水晶生意的部分特别有兴趣。

“那就是格物的道理。”他说,“在练金术中,叫做‘天地之心’。当人全神追求一样东西的时候,也正史人最接近天地之心的时候。它永远是一股正向的力量。”

他又说,不仅人类拥有这种天赋,凡是地球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其心,不管是矿物、蔬菜,或是动物--甚至一个简单的念头也有。

“地球上的万事万物一直在变迁改变,因为地球是活的……地球也有心。我们都是这个心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极少察觉这个心正为我们而作用着。可是我相信,当你在那家水晶商店工作时,你也许已经发现了,即使是那些水晶玻璃也一起帮助你成功。”

男孩凝望着月色和浸着银白月光的沙地,思索英国人说的话。“我一直观察着商队在沙漠中行进,”他说,“我发现商队和沙漠说着共同的语言,这是商队之所以能够通过沙漠的理由。沙漠检视着商队的每一个步伐,看它是不是按照时间来,如果它是,那么我们就能够抵达绿洲。”

“如果我们任何一个人是依靠个人的勇气加入这个商队,却不了解这个语言,那么这趟旅程将会大不相同了。”

他们一起站在那儿看着月光。

“预兆真是神奇,”男孩说,“我观察到领队们怎么解读沙漠的征象,以及整个商队之心如何和沙漠之心交谈。”

英国人说,“我想我得多花点时间观察商队。”

“而我得花点时间读你的书。”男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