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第三节
“给篮球比赛加油?”
诗史夹一块半熟鸡蛋炒芦笋放进嘴里——这是她每到这个店里必点的小菜,兴致勃勃地问,
“你不是不喜欢这个吗?为什么去呢?”
隔着玻璃窗,可以看到装饰着彩灯的树丛。
“别人邀我去的。”
透回答说,
“闲着也是闲着。”
诗史微微侧过头,静静地看着透。
原来,昨天透和大学里的朋友们一起去看篮球部的比赛了。他把这事告诉了诗史。比赛无聊透了。锦标赛一个回合两场比赛,分上、下午举行。透所在的大学上午大获全胜。比赛的时候,透一直在看窗外。尽管窗户位置太高,只能看见树枝和天空。
“昨天是星期五,你干什么了呢?”
透喝一口红酒,调整了一下情绪问道。
“我在店里呀。”
诗史回答说。她的食指上戴着一枚硕大的红色戒指。在透眼里,她那纤巧的小手戴上这么大的戒指实在有点孩子气,不过倒是挺漂亮。
诗史基本上不吃什么。主食总是只取一碟,剩下的自然就都由透收入腹中了。
“你再说点什么嘛。”
诗史催道。和透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这句话。
“你说话的时候特别动人,说出的话还很好听。”
“很好听?”
透这么一问,诗史补充说,
“对呀。你说的都是真话,没有一点虚伪和造作。”
两年前第一次和诗史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也是这么说的——“你再说点什么嘛”。那时候,他被约出来,替妈妈陪她在一家灯光微暗、别有情调的酒吧里一起喝了酒。
“你送我回家吧,回去的时候我给你叫辆的士。”
就这样,他陪着诗史一起走回了她的公寓。
“拉着我的手好吗?我不喜欢走路不拉我手的男人。”
诗史一边走着一边用手机叫了辆的士。他们走到公寓的时候,那辆的士已经等在那里了。诗史塞给透一万日元,让他坐车回去。半年以后,透才第一次走进诗史那间供有观音像的起居室,并踏入那间放有红木桌子、由深蓝色和茶色烘托出和谐气氛的卧室。
两年前的那一天,透让诗史走进了自己的生活。尽管他本没有想要这样。
吃完蘸了甜酱的烤鸭,透说起了耕二。他讲了和耕二在涩谷见面的事。透经常在诗史面前提起耕二,诗史也记得清楚,听透讲的时候就像在听他们共同的朋友的事情一样。
很是兴致勃勃地,而且常常是倍感亲切地听着,
“耕二君是不是长得像个大猩猩?”
诗史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
“大猩猩?没有没有,他不是长成那样的。”
透有些困惑地回答。耕二的脸是属于很有骨感的那种。
“怎么?不是呀!”
诗史说着点燃了一支烟,轻轻一笑,侧过脸去吐出一口烟雾。
“每次听你讲到他的时候,我都觉得他长得像大猩猩似的。”
“有意思,下次我把这事儿告诉他。”
透一下子变得兴奋起来。耕二肯定会生气的。
一个服务生过来问要些什么甜点,被诗史轻轻摇摇头拒绝了。
“咖啡去我家喝吧。”
这不是提议,而分明是决定。诗史总是这样,什么事都很有主见。
店里规定即使一个客人也没有,工作人员也不准打球。耕二认为这个规定是合乎情理的。白天的客人差不多都走光了,店里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
台球场真是一个好地方。台球打得很臭的家伙一般不会来。凡是到这里来的,无论是一伙一伙的学生,还是一对一对的情侣,球都打得相当不错。
中午是和喜美子一起睡的。他们是在情人旅馆度过两个多小时的美好时光的。
自从十六岁和当时的女友经历过第一次以后,耕二一共和八个女人——包括付钱的——一起睡过。其中和喜美子在一起的时候是最让人难忘的。绝对与众不同。耕二不知道是因为两个人性格相投还是因为丰富的做爱技巧,反正跟喜美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有激情。很有激情!对,这个说法再恰当不过了。
喜美子是个热衷于参加各种学习班的人,因此每周都要外出四次。开着她那辆红色的菲亚特。
菲亚特。耕二颇为得意地回忆着。这辆红色的车子还是自己跟喜美子的“红娘”呢。那还是七个月前自己在某比赛会场的停车场打工时的事。耕二当时的工作是停车引导员,他手里拿着步话机,按照坐在控制塔那里的工作人员的指示把一辆辆车子引导到相应的位置。
喜美子被安排的车位恰好在角上,她开始犯愁了。更让她头疼的是她的车前还停着一辆大家伙。喜美子打了好几次方向盘都没能进到自己的车位上,真是出尽了洋相。这一切耕二在外面都看得清清楚楚。终于,喜美子旋下了车窗,没好气地叫道:
“能帮我倒一下车吗?”
“我的工作不是帮人倒车的。”
耕二拒绝了。因为事先已经有人交待过他不能代替车主开车。
“求你了。”
喜美子伸出一只手做作揖状央求道,
“我最怕停车了。”
耕二在心里说,老太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要是我撞上了旁边的车子,你也同样有责任的。”
“没那回事儿!”
耕二断然拒绝。喜美子一副可怜的样子。
耕二无奈用步话机跟控制塔联系了一下,对方说要她替客人把车停好。真没办法,耕二心里嘟囔道。
“帮忙费可是很高的喔!”
耕二一边把车子停进去一边说,
“我可是不白给人干活的!”
引诱这些已婚的妇女再简单不过了。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耕二始终这么认为。那些妇人们大都有着某种近乎饥渴的期待,渴望能够在机械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浪花出现。
耕二对喜美子参加过的学习班早已谙熟于心。喜美子现在正沉醉在西班牙吉卜赛人的一种民间舞蹈——弗拉曼柯舞的学习中,据她说,她已经熟练掌握了茶道和花道技术。而现在,除了弗拉曼柯舞以外,她还在学瑜珈、烹饪和法语。今天,是她去学瑜珈的日子。
瑜珈学习班在惠比寿,所以耕二便去了惠比寿的旅馆。
喜美子穿着黑色的内衣。她身体瘦削,几乎一抱就能碰到肋骨。但是,也许是得益于学习弗拉曼柯舞的缘故,她的四肢线条优美、肌肉丰满有力。不过,她认为自己的手太大,说自己的自卑感就是来自于此。
耕二却特别喜欢喜美子的手掌。喜欢它平时冰冷可一上床就变得滚烫,喜欢它抚摸自己肌肤时老到的手法,还喜欢它滑进自己的大腿深处,贪婪却轻柔地包绕按抚自己时的那种甜蜜。
“我怎么做?”
耕二不停地问着,
“我怎么做才能让你更舒服?”
每当此时,喜美子就会从耕二的大腿深处抬起头来,
“别说话。”
只此一句。
而且,喜美子的身体还柔软敏感得超乎想象。耕二深深知道,她的肉体因自己的每一个动作而幸福,而且,只要他在喜美子的肌肤上轻轻吹一口气,就会使喜美子的嘴唇幸福地颤动。尽管如此,无论耕二给她多么激烈的亲吻,她都好像得不到满足似的,总是用腿紧紧地缠着耕二。而且,在热吻的同时,她会转过身子,用两手捧住耕二的脸颊,好像在说——“你再疯狂些”。自始至终,喜美子的肌肤都紧紧地贴在耕二身上。
是喜美子让耕二知道了, 原来“扭打在一起”这个词并非只能用来形容打架。
和喜美子做起爱来没有尽头。她像潮水一样,不停地重复着潮起潮落。
一直到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她才会向耕二认输,
“好了好了,求求你,饶了我吧。”
对耕二来说,如果是和人说话,那就非由利不可。换任何其他一个女孩儿,不管有多可爱,也都不行。由利有着某种不可替代的魅力。(由利说话的时候两只眼睛扑闪扑闪的,特别可人。她说话的口气有些撒娇,但脑子却转得飞快,往往会把话题引向耕二做梦都想不到的方向上去。)不过,说到做爱,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和由利做爱的感觉跟与别的女孩儿基本上没有分别。而这正是她和喜美子的不同之处。耕二知道,自己只有和喜美子做爱时才能体会到那种疯狂的感觉。那是仅存于自己和喜美子两个人之间的感觉。
“真用功呀!”
听到打工伙伴的招呼声,耕二才从刚才的浮想联翩中回到现实中来。摊在膝头的那本商法书——下周要考试——竟然一页都没看。
“客人呆会儿就来喽。”
“是呀。”
繁华街上的台球场非常安静,穿着黑色制服的几个打工仔围在柜台前聊着天。
深夜,透躺在床上看书的时候,妈妈喝得烂醉如泥回来了。
“好啦,阳子,到家了!”
“鞋子,鞋子!阳子,把鞋子脱了!”
外面传来几个女人的说话声。
“真没办法!”
透无可奈何地站起身来。接着是女人们蜂拥而入的混乱声、踏在厨房地板上的脚步声……。
“给你们添麻烦了。”
透走出去向女人们致谢。妈妈正在厨房里扶着洗水池站着。
“噢,透啊,好久不见啦!”
看到透,妈妈转过脸来醉熏熏地说道。
“什么好久不见,今天早上才刚见过。”
透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倒进杯子。
“我喝醉了。”
妈妈低声说道。
“一看就知道。”
身后,那些女人们则在乱哄哄地吵闹着。什么“多孝顺的儿子呀”、“好漂亮的房间呀”等等,不断地传入耳中。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女人们的脸上一个个都泛着红润的光泽,原先大概涂了厚厚一层的口红也因大吃大喝——肯定是这样——而褪了色。每个人身上不同的香水味和她们的汗水味糅杂在一起,散发着一种怪怪的味道。
她们不知从哪儿听说透喜欢大龄女人,所以都想让他看到自己徽醉后的模样。
“喝了几瓶?”
透的妈妈喜欢喝红酒。她曾宣称没有红酒的日子活着没有意义。
“实在是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
透又一次向女人们致谢。他真是不知道,究竟该怎么说才能让这些女人明白她们应该走了。
“你觉不觉得大学里那帮家伙目光都太短浅了?”
耕二在电话那边说道。今天天气晴朗,透家里的起居室在阳光照射下格外明亮。
“怎么说好呢?简直都不可救药了。”
透向来都对耕二这一点特别中意。他总是因别人的事情而心痛万分。
“那也没办法呀。”
透微笑着回答,
“什么人都有的。”
耕二的脑海里浮现出几个人的身影。有的家伙每天早上必定会跳绳,有的家伙吃午饭的时候则只跟女生坐在一起……。
“那倒也是。”
“算了,不说这个了。你最近怎么样?”
透看了看座钟。下午三点四十分。诗史就要给自己打电话过来了。
“忙得手忙脚乱。寒假以来我又多找了份工打……”
“是么,在哪儿?”
诗史前段时间曾劝自己偶尔也听听音乐。她说朋友的女儿钢琴弹得就很好。
“百货商店的仓库。”
“够你受了。”
诗史喜欢巴赫的曲子,去她那儿的时候,她总是放给自己听。
“上星期我跟由利去滑雪了。”
“是么。”
“不是很快就要到圣诞节了嘛。”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什么时候起自己跟耕二通电话的时候竟也开始想诗史了。
“你呢?透?最近忙吗?”
透说不忙,然后又看了看表。三点四十五分。
“也没什么可忙的,都放寒假了嘛。”
“那你每天都干什么?”
“……读读书什么的。”
读书,这是自己和诗史之间众多共同点中的一个。
“对了,前段时间去看篮球比赛了。”
“篮球比赛?为什么?”
“朋友叫去的……”
谁都问自己去看篮球比赛的理由。透用肩膀夹着无线话筒,把水壶放到火上。
“以前我们学校不老是输嘛。”
透所在的大学在体育比赛中从没有得过什么名次。
“还有就是每周去当两次家庭教师。”
透是从两年前开始给中学生辅导英语和数学的。
“听起来很清闲嘛。”
“确实挺闲的。”
透一边回答一边把速溶咖啡倒进杯子里,然后冲上水。咖啡特有的浓郁香味立刻扑鼻而来。
“诗史还好吗?”
“嗯——。”
透喝了口咖啡,第三次看了看表。他不想跟耕二谈起诗史,因为说了他也理解不了。毕竟他跟自己不同,是故意挑了比自己大的女人取乐的。
“怎么不说话了。”
耕二问道,
“别像不高兴的孩子那样嘛。”
透一下来了火。
“我不想谈论诗史的事。”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恋爱是理智控制不了的,是非理性的。
这是透从诗史那里听到的。而且,一旦坠入爱河,就会难以自拔。
耕二屈服了,
“我再给你打电话。”
“好吧。”
透说完挂断了电话。
差不多了。诗史该打电话来了。下午四点。透抱着膝头,把头埋在膝盖上,闭着眼静静地等着诗史的电话。
挂了电话以后,耕二一下子躺在了床上。
“东京塔?”
“嗯。我挺喜欢的。”
耕二努力学习考上高中,并且适应了坐电车上下学以后,便开始发现高中原来也不过如此。就在那时,他结识了透,并且放学后常常一块回家。
他真是个怪家伙。
东京塔。耕二一直认为那是乡下的中学生修学旅行时才去的地方。自己当时也一次没去爬过,即使是五年以后的现在,也仍然没有爬过。
“还有呢?”
耕二接着问道,
“你还喜欢什么?”
透想了一会儿回答说,
“没有了。”
“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或者讨厌的东西。”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耕二在心里又说了一遍。
透总是那么沉静。好像从没有过让他生气或者悔恨的事情。当然,也从没有因为意外的收获而得意忘形过。
起床以后,耕二到洗手间洗了个脸,然后用水把头发打湿,喷上摩丝,又用梳子定了定型。
今天晚上照样要到台球场去打工。要想生活快乐,没有钱是不行的;而倘若不能快乐地生活,活着也就失去了意义。
耕二向镜子里看去。一副精悍的脸庞,还算可以。自己的肤色根本不用去晒日光浴,原本就是恰到好处的古铜色,更幸运的是,自己的五官还挺端正。
真臭美呀!
耕二好像听到喜美子正在身边取笑自己。耕二你老是自恋,真让人受不了。
喜美子经常爱说粗话。她总是说一和自己在一起就被带坏了。耕二很爱听她这么说。
他觉得最后肯定是自己先甩了她。
到现在为止如此,今后还是这样。
耕二在镜子前面上下抬了抬下巴,把头顶上的头发理顺。
“没说的!”
耕二认为镜中的自己无可挑剔,转身穿上了夹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