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后来,在过了很久以后,安迪和我谈话时,对那个店员为何作证说他买了擦碗布有一番推测,我觉得应该把他当时说的话约略记一记。“假定在他们到处寻找证人的时候,雷德,”安迪有一天在运动场对我说,“他们碰到这个卖啤酒给我的店员,当时已经过了三天,有关这个案子的种种发现,也已经在所有报纸上大肆渲染。或许五、六个警察,再加上检察官办公室派来办案的探员和助理,一起找上他。记忆其实是很主观的事情。他们一开始可能只是问:‘他有没有可能买了四、五条擦碗布?’然后一步步进逼。如果有够多的人一直要你记得某件事,那种说服力是很惊人的。”
我同意,确实有这个可能。
安迪继续说:“但是还有一种更强大的说服力,我想至少不无这个可能,也就是他说服自己相信他真的卖了擦碗布给我。这个案子是众所瞩目的焦点。记者纷纷采访他,他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当然更威风的是,他像明星般出现在法庭上。我并不是说,他故意编造故事或作伪证。我觉得有可能他通过了测谎,或用他妈妈神圣之名发过誓,说我确实买了擦碗布,但是……记忆仍然可能是他妈的非常主观的事情。我只知道:虽然连我的律师也认为我所说的有一半都是谎话,但他也不相信擦碗布的部分。这件事太疯狂了,我那时已经烂醉如泥了,怎么还会想到把枪包起来灭音呢?如果真的是我杀的,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
他开车来到岔道,把车停在旁边,静静地喝啤酒和抽烟。他看到昆丁家楼下的灯熄了,只剩下楼上一盏灯还亮着……再过了十五分钟,那盏灯也熄了。他说他可以猜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
“杜佛尼先生,那么你有没有进昆丁的屋子,把他们两人给杀了?”他的律师吼道。
“没有,我没有。”安迪回答。他说,到了午夜,他逐渐清醒过来,同时宿醉的感觉开始让他不舒服。于是他决定回家,睡一觉后,第二天再像个大人般好好冷静地想一想,“当我开车回家时,我开始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就让她去雷诺办离婚吧。”
“多谢,杜佛尼先生。”
检察官从椅子上跳起来发言。
“你用了最快的离婚方式,不是吗?直接用一把包着布的点三八左轮手枪解决她,对不对?”
“先生,不对,我没有。”安迪冷静地说。
“然后你又杀了她的情夫。”
“不是这样,先生。”
“你是说,你先射杀了昆丁?”
“我是说我谁都没杀,我喝了两夸脱的啤酒,还抽了警察在岔道找到的随便多少根的烟吧,然后便开车回家,上床睡觉。”
“你告诉陪审团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之间,你曾经想自杀。”
“是的,先生。”
“因此去买了一把左轮枪?”
“是。”
“杜佛尼先生,我看你不像是想自杀的人,如果我这么说,会冒犯你吗?”
“不会,”安迪说,“不过你看起来也不像特别敏感的那种人。如果我真的想自杀,大概也不会找你谈我心里的苦闷。”
庭上一阵窃笑,但他这番话并不能赢得陪审团的同情。
“你那天晚上带着你的点三八口径手枪吗?”
“没有,我已经说过了——”
“哦!对了!”检察官讽刺地微笑道,“你把它扔进河里了,是吗?在九月九日的下午,扔进皇家河中。”
“是的,先生。”
“在谋杀案发生的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是太巧了,不是吗?”
“这无所谓巧不巧合,是事实罢了。”
“我相信你已经听过明彻警官的证词了吧?”明彻带人去搜索庞德路桥一带的水域,安迪说他把枪从那儿扔到河里,但警方没找到。
“是的,先生,你知道我听到了。”
“那么你听到他告诉法庭,他们虽然找了三天,还是没找到枪。你这么说,不是太取巧了吗?”
“不管巧不巧,他们没找到枪是事实,”安迪冷静道,“但我要跟你、还有陪审团说明一件事:庞德路桥很靠近皇家河的出海口,那里水流很急,枪也许被冲到海湾中了。”
“因此也就无法比对你手枪中的子弹,以及射入你太太和昆丁先生浑身是血的身体中的子弹了,是吗?”
“是的。”
“这不也很巧吗?”
按照当时报纸的记载,安迪听到他这么说时,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整整六个星期的审判过程中,这是安迪不多见的情绪反应之一。
“由于我是无辜的,再加上当我说我把枪丢入河里时,我说的是实话,因此找不到枪,对我而言,其实是很不巧的。”安迪说。
检察官炮火猛烈地质问了他两天,把便利商店店员的证词中有关擦碗布的部分重新念一遍。安迪反复说明他记不得曾经买过擦碗布,但也承认他记不得没买过擦碗布。
安迪和琳达于一九四七年初合买过保险,是吗?是的。如果安迪无罪开释,是否可以得到五万元的保险理赔?是的。那么他前往昆丁的屋子时,不是抱着杀人的打算?打算杀了自己的妻子和昆丁?不是。如果不是的话,那么他认为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因为这个案子不像劫财害命。
“先生,我完全想不透发生了什么事。”安迪静静地说。
这案子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星期三下午一点钟,交付陪审团表决。十二位陪审员在三点半回到庭上。法警说,他们原本可以早一点返回法庭,但是为了能享受一顿从班特利餐厅买来、由公家招待的免费鸡肉大餐,而拖了一点时间。陪审团判定安迪有罪。各位,如果缅因州有死刑的话,他会在番红花还未从雪中冒出头之前上了西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