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地名:那个姓氏 2
在这么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的希望没有实现,我这天再也没有勇气把我的失望心情对希尔贝特掩藏起来了。
“我刚才正有许多话要问您呢,”我对她说,“我觉得今天这个日子对我们的友情有重要的意义,可您刚一到就要走了!明天想法子早点来,好让我跟您说说。”
她脸上容光焕发,高兴得跳起来答道:
“朋友,明天您可别指望了,我来不了!下午有午茶会;后天也来不了,我要上一个朋友家窗口去看狄奥多西国王驾到的行列,好看着呢;后天要去看《米歇尔·斯特罗戈夫》,再过几天就是圣诞跟年假了。可能家里要把我带到南方去,那可就太棒了!只不过要是上南方去,我就要少得到一棵圣诞树;反正即使我呆在巴黎,我也不到这儿来了,我要跟妈妈串门去。再见了,爸爸在叫我了。”
我跟弗朗索瓦丝从夕阳依然斜照的街道回家,然而却像是在一个欢庆活动已经结束了的夜晚似的。我都迈不开双腿了。
“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弗朗索瓦丝说,“今年天时不正,这个冬天太暖和。唉!上帝哪!到处都是闹病的穷人,简直是连天上也都乱了套。”
我强压哽咽,在心里反复琢磨刚才希尔贝特兴高采烈地所说她好些日子来不了香榭丽舍那番话。然而只要当我一想到她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有一股魅力充满我的心房;还有在跟希尔贝特的关系当中,由于我心头有这样一份创痛,我是不可避免地占有一个特殊的,也是唯一的地位(尽管是令人痛苦的),这地位跟那份魅力相结合,就在希尔贝特那份冷淡之中添上点罗曼蒂克的色彩,而在我的泪中也就出现了一丝微笑——这该是一个吻的怯生生的雏形吧。等到邮差送信的时刻到来时,这晚我跟每天晚上一样心想:“我就要收到希尔贝特的信了,她会告诉我,她从来没有中止对我的爱,她会向我解释是为了什么神秘的理由她才不得不直到此刻还把她对我的爱隐藏在心,装出为不能见着我而高兴,会向我解释是为了什么她才只扮演一个普通伙伴的角色的。”
每天晚上我都乐于想象这样一封来信,我在心里默读,每一句话都背得出来。突然间,我怔住了。我明白,如果我接到希尔贝特的信的话,那决不会是这样一封,因为这封是我自己编出来的。从此以后,我就竭力不去想我希望她给我写的那些字眼,生怕老是这么念叨,结果恰恰把这些最弥足珍贵,最最盼望的词语从可能实现的领域中排除出去。即使出之于极不可能的巧合,希尔贝特写给我的信果然正好就像我自己编造的那样,能从中看出是我的作品,那我得到的将是收到一件出之我手的东西的印象,就不是什么真实的、新的、与我的主观思想无关、跟我的意志无涉、真正是由爱情产生的东西了。
此刻我在重读一页,虽不是希尔贝特写给我的,却至少得自她手,那是贝戈特所写关于启发拉辛的古老神话之美的那一页,这本书一直跟那颗玛瑙球一样,摆在我手头。我的朋友为我搜求这部书,我很受感动;每一个人都要找出他的激情之所以产生的理由,直至认为在他所爱的对象身上具有在文学作品或者谈话中所说的那些值得人们爱的品质,同时通过模仿,把他所爱的对象身上的品质跟这些品质等同起来,使之成为他之所以有那份爱情的新的理由,尽管这些品质可能跟他不依赖他人教导而主动追求时所要求的品质截然相反,这就跟当年的斯万对奥黛特之美的美学性质一样。我呢,早在贡布雷时就爱上了希尔贝特,那时因为我对她的生活一无所知,希望自己能够投身进去,化入其中,把我那份自己已经感到毫不足道的生活舍弃,现在我则想,在我自己这个已经太熟悉,太不足道的生活当中,希尔贝特有朝一日可以来充当一个谦卑的仆人,成为我的得力助手,晚上可以帮我工作,看看我写的小册子里有没有错误,这该有无比的好处。至于贝戈特这位无比睿智,几乎超凡入圣的长者,我本是由于他才在认识希尔贝特以前就爱上她的,现在却是由于希尔贝特的缘故我才爱他本人。我以无比的乐趣读他所写的关于拉辛的篇页,我也以同样的乐趣瞧着她在把这本书送给我时那盖有白蜡印记,系有淡紫色丝带的包装纸。我吻着玛瑙球,这是我的朋友的心的最优秀的部分,是毫不轻浮十分忠贞的部分,同时虽然带有希尔贝特的生活中的神秘魅力,却一直呆在我的卧室里,与我同床而卧。但这块宝石之美,还有我乐于与之跟对希尔贝特的爱相联系的贝戈特作品之美,在我仿佛觉得希尔贝特对我的爱已经几乎化为乌有的此时此刻,这两种美却给它以凝聚之力,我发现这两种美比那份爱情出现得还早,跟这份爱情毫无相似之处,它们的内容取决于希尔贝特认识我以前早就存在的那份天才,取决于那些矿物学的规律,如果希尔贝特不曾爱我,这本书,这块石头也不会是另外一种样子,因此在这两者中间没有什么会给我带来任何幸福的信息。而我对希尔贝特的爱天天都在等待着第二天会得到希尔贝特的表白,每天晚上都把我在白天胡乱干的活计拆掉,而与此同时,在我心中暗处也有一个不相识的女工却不愿把我拆下的线扔掉,还要把它整理起来,全然无意取悦于我,也不为我的幸福着想,跟她干别的活时完全背其道而行之。这个不相识的女工对我对希尔贝特的爱情毫不感兴趣,也不首先就肯定我在被她爱着,却把希尔贝特做过的我认为无法解释的行动和已经得到我原谅了的她的过失都汇集起来。这样一来,两者就都具有了一定的意义。这样一种新的想法仿佛表明,当我看到希尔贝特不上香榭丽舍,而去看什么日场演出,或者跟她的家庭女教师去买什么东西,准备出门去度新年假期的时候,我就不该说她是什么轻浮或者是什么老实听话了。如果她爱我的话,她就既不会那么轻浮,也不会那么老实听话,而当她不得不听别人话的时候,那么在我见不着她的那些日子里,她心中应该同我一样地感到失望。这样一种新的想法还说明,既然我爱希尔贝特,我就应该懂得什么叫爱;这新的想法促使我注意到我老在想要在她心目中抬高自己的身价,因此力图说服母亲为弗朗索瓦丝买一件雨衣和一顶带蓝翎毛的帽子,或者别再让叫我害臊的这个女仆陪着上香榭丽舍(妈妈说我对弗朗索瓦丝不公道,说她是对我们家忠心耿耿的好人);这新的想法也促使我注意到,见到希尔贝特这个唯一的愿望使得我早在她走以前几个月就一心只想打听她什么时候离开巴黎,又上哪儿去,觉得如果她不在的话,那么世上最引人入胜的地方也只能算是一个隐遁之所,而只要能在香榭丽舍见到她,那我就愿意一辈子呆在巴黎;很清楚,我这个担心和愿望在希尔贝特的行动中是找不出来的。恰恰相反,她很喜欢她那家庭女教师,从来也不为我对这有什么看法而操心。她觉得,如果是为了陪小姐去买东西而不到香榭丽舍来,那是很自然的,而要是为了陪她母亲出去而不来,那更是惬意了。即使她同意我在同一地点和她度假,那么要选定这个地点,她至少得尊重她父母的意见,得考虑到她同我说过的那种种游乐,而决不会上我家里有意把我送去的那个地方。当她有几次对我说,她更喜欢另一个男朋友,或者她已经不像头天那么喜欢我,因为我粗心大意而叫她在游戏时输了一盘时,我就向她道歉,问她该怎么办才能重得她往日的欢心,使她喜欢我有过于任何别人;我希望她对我说她喜欢我本来就有过于别人;我恳求她说这句话,仿佛她可以随她高兴或者随我高兴,仅仅凭她根据我的行为是好是坏而说出来的几句话,就能随意变动她对我的感情似的。难道我那时不知道,我自己对她的感情不是既不取决于她的行为,也不取决于我的意志吗?
在我心中暗处的那位不相识的女工所建立起来的新秩序还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希望迄今为止伤了我们心的某个人的所作所为并非出于真心,那么它们就会射出一道我们的意愿无法熄灭的光芒,我们应该通过这道光芒,而不是通过我们自己的意愿去看看他明天的所作所为又将是怎样。
这些新的话语,我的爱情是听到了的;这些话语使它信服,明天不会跟已逝的日子有什么两样;希尔贝特对我的感情已经年深日久,不可能有所改变,只能是冷漠而已;至于我对希尔贝特的爱情,爱着的只是我这一方面。我的爱情答道:“是的,对这份友情已经无计可施,它是不会改变的。”这样,明天一来(或者等个最近的节庆日子,等个周年纪念,或者是元旦,反正是与众有所不同的一个日子,到那时时间会抛弃过去的遗产,拒绝接受它留下的凄楚,另起炉灶),到那时,我会要求希尔贝特抛弃我们的旧友情,奠定我们新的友情的基础。
我手头总有一张巴黎街道图,因为可以从中看到斯万夫妇所住的那条街,所以我觉得它装着一份财宝。出之于爱好,也出之于一种骑士式的忠诚,不管是谈到什么,我总要讲出这条街的名字,以至我父亲(他不像我母亲和我外祖母那样知道我在爱着一个人)问我:
“你干吗老是说起这条街?它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因为紧挨着布洛尼林园,所以是个很宜人的住处,同样的街道也能数出十来处呢。”
也不管是谈到什么,我总要引我父母说出斯万这个姓氏来;当然我马上就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不过我也需要听到它那悦耳的铿锵声,让我听听这个乐音——单是默读是不够的。再说,斯万这个姓氏虽然我早就知道,现在都像某些患失语症的人对最常用的词也感到新鲜一样,对我也成了一个新词。这词老在我的脑际,可我的脑子对它老是习惯不了。我把这个词加以分解,一个一个字母地拼读,它的拼法对我简直是个意外的发现。随着它变得越来越熟悉,我也就觉得它越来越不那么清白无瑕。我在听到这个词时所得的乐趣,我都心想它已经是如此有罪,仿佛别人已经猜透了我的心思,所以当我竭力把谈话向这方向引的时候,他们就转换话题。我一个劲儿转到跟希尔贝特有关的话头上来,老是重复那些话语——这些话在远离她的地方说出来,她也听不见,不过是些只能重复说明现状而不能改变现状的一无用处的话语——然而我仿佛觉得把希尔贝特身边的事这么折腾折腾,翻弄翻弄,也许可能从中得出点可喜的东西。我一再重复那位读《论坛报》的老太太对她的夸奖(我向我父母暗示,她是一位大使夫人,甚至是位亲王夫人),继续说这位老太太是多么美,多么大方,多么高贵,直到有一天我把从希尔贝特嘴里听到的她的名字说了出来——她叫布拉当太太。
“哈!现在我明白了!”我母亲尖叫起来,我感到自己脸上羞得发热,“你外祖父听了准要叫你小心又小心。你居然会觉得她长得美!她可长得实在难看,这辈子也没好看过。她是个执达吏的遗孀。你大概不记得了,在你小时候,我费了多少心血才阻止她来看你接受体育锻炼。我并不认识她,她可老是想跟我搭讪,假说是为了告诉我‘你长得好看得简直像个小美女’。这个女人从来都有那么一股子交结朋友的瘾;我一直这么想,她要是当真认识斯万太太,那她准是得了神经病了。因为这个女的虽然出身低微,可从来还没做过什么招人非议的事来。她就是一个劲儿要跟人拉关系。她长得难看,极其庸俗,而且爱惹是生非。”
至于斯万,为了要使我自己长得跟他相像,我成天都在桌子边坐下,一个劲儿把鼻子拽长,一个劲儿揉眼睛。我父亲说:“这孩子傻了,简直讨厌透顶了。”我简直希望自己也跟斯万那样来个秃顶。我觉得他是如此不同凡响,有些我常交往的人居然也认识他,而且哪天都能碰巧碰上他,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有一次,母亲正跟每天在吃晚饭时一样讲着她下午买了些什么东西的时候,忽然讲起:“对了,你们猜猜我在三区商店雨伞部碰见谁了?是斯万!”她讲的那些话本来对我是索然乏味,这下却催开了一朵神秘的鲜花!真是叫人听了既得到满足,又感到伤心,斯万今天下午怎么会在那人群里亮出他那神乎其神的身影去买一把雨伞!在那些同样与我无关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当中,这一件事情在我心中激起了特殊的震动,我对希尔贝特的爱经常为之激荡。我父亲说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因为当大家在谈狄奥多西二世国王此刻作为国宾和盟友在法国的访问将产生的政治影响时,我连听都不听。但与此相反,我是多么想知道当时斯万是不是穿着他那件披风式的短大衣!
“你们打招呼了吗?”我问道。
“那是当然。”母亲答道,她仿佛担心,如果她承认我们家对斯万冷淡的话,别人就会想法从中调解,超过她所希望的程度,反正她是不想认识斯万夫人的。“是他走上前来跟我打的招呼,我先没有瞧见他。”
“这么说来,你们并没有吵翻?”
“吵翻?干吗要吵翻?”她尖刻地回答,倒仿佛是我怀疑了关于她和斯万之间的和睦关系的神话,又试图来“拉拢”似的。
“他可能怪怨你不邀请他。”
“谁也用不着邀请所有的人,他邀请我吗?我不认识他的妻子。”
“可从前在贡布雷的时候,他是常来的。”
“好吧!在贡布雷的时候他来咱们家,在巴黎他有别的事儿要干,我也一样。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们压根儿也不像是两个吵翻了的人。我们在商店里一起呆了一阵子,直等到店员把他买的东西打好包为止。他向我打听你的消息,他说你跟他的女儿在一起玩……”母亲这么说着,原来斯万心里还有我呢,这真是个奇迹,叫我怎不惊奇,而且他了解的情况还相当全面,当我在香榭丽舍由于感情激动而在他面前哆嗦时,敢情他知道我姓什么,知道我的母亲是谁,而且除了知道我是他女儿游玩的伙伴以外,还掌握我外祖父母的一些情况,知道他们的家庭,知道我们住在什么地方,还晓得一些连我都可能不晓得的我们家当年生活的特点。不过我母亲在三区商店雨伞部被斯万瞧见,作为一个曾经与之有过共同往事的人物出现在他面前,使得他迎上前来跟她打招呼的时候,她可并没有觉得这次邂逅有什么特殊的魅力。
无论是我母亲也好,还是我父亲也好,仿佛都并不觉得提起希尔贝特的祖父,提起这位证券经纪人来有什么特别的兴趣。我的想象力却从巴黎社交界中把某一个家庭单独抽出来,把它奉为神圣,如同它曾把巴黎这座石头城中的某所房子单独抽出来,把它的大门刻上花纹,把它的窗户彩绘装饰得十分华丽一样。不过这些装饰,只有我才看得见。我的父母认为斯万家住的那所房子跟林园区在同一时期盖的别的那些房子都一样,他们也觉得斯万家跟别的许多股票经纪人家都一样。他们对这个家庭的印象是好是坏,根据它在凡人共同的业绩中参与了几分,根本看不见它有什么独具一格的地方。即使他们发现了什么长处,他们也会在别处看到同样的,甚至犹胜一筹的优点。因此,当他们发现斯万家的位置好时,就说另外还有一所房子位置更好,然而这所房子跟希尔贝特毫无关系,或者是属于比她爷爷资金更雄厚的一些金融家的;万一他们要是一时跟我意见一致,那准是误会,立即就要纠正的。这是因为,我的父母不具备爱情赐给我的那种补充的、瞬时的感觉,所以发现不了希尔贝特周围任何新的品质——这就跟颜色领域里的红外线一样,在感情领域中也是属于肉眼所不见的一种。
在希尔贝特早就通知我她不会来香榭丽舍的那些日子,我就想办法蹓个弯,走到离她所在的地方近一点的处所。有时我领着弗朗索瓦丝到斯万家所住的房子那里去朝圣。我让她把她从那家庭女教师那里听来的关于斯万夫人的话一而再,再而三地讲给我听。“看来她挺迷信的。哪天要是听到猫头鹰叫,或者墙里有钟表的滴答声,或者午夜看见一只猫,或者是木器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那她是准不会外出旅行的。啊!她信教可虔诚了!”我对希尔贝特的爱是如此之深,当我在路上碰见她们家的老厨师头牵着狗出来溜达的时候,我也要带着深情把他那部花白胡须看上半天。弗朗索瓦丝说:
“您倒是怎么了?”
然后我们就继续往前走,直到他们家马车出入的大门口,那里有一个跟任何看门人都不一样的看门的,他号衣上的饰带都浸透着我在希尔贝特这个名字里感到的那种令人忧郁的魅力,他仿佛知道我天生就不配进入他奉命守卫的那份神秘的生活,而一楼的那些窗户也仿佛有意识地关得严严实实的,在平纹细布的遮盖下,比任何其他窗户更不像希尔贝特的双眼那样炯炯有神。有时候,我们上环城马路去,我就在迪福街口站着,据说在那里时常可以看到斯万先生上他的牙科大夫诊所去;我的想象力把希尔贝特的父亲看得跟人间的任何人是如此不同,他在现实世界中的出现也会带来如此之多的神奇,以至在走到玛德莱娜教堂之前,当我一想到我们已经离那条可能出乎意料地见到奇迹出现的街不远,心里早就突突直跳了。
然而更多的时候,当我见不着希尔贝特时,由于我听说斯万夫人几乎每天都沿着槐树路,在布洛尼湖岸边,还有在玛格丽特王后小道上散步,我就让弗朗索瓦丝领我上布洛尼林园去。在我心目中,这林园仿佛就是一座座这样的动物园,各色草木无不具备,种种景色层出不穷,翻过小山就看到洞窟、草原、巉岩、河流、沟壑、小丘、沼泽。然而游客也知道那都是为河马、斑马、鳄鱼、俄罗斯兔、狗熊和苍鹭所提供的嬉戏之所,所提供的合适的环境或者如画的背景;至于布洛尼林园,也是十分复杂,集结着许多自成体系的小世界——紧接着像弗吉尼亚州那种栽有美洲橡树这样的红色大树的农场就是湖畔一片松林,或者是一片高耸的乔木,从中突然窜出一位行色匆匆的女子,穿着一身柔软的裘皮衣服,两只眼睛炯炯有神——这是女人的花园;而槐树路,就跟《埃涅阿斯纪》中的爱神木路一样,为了她们就在两旁只种了一种树,这是一条著名的美人们散步的小径。孩子们老远看到岩顶就兴高采烈,他们知道海狮就要从这里跳进水里去,同样,早在走到槐树路以前,清香四溢的槐花也就叫我老远就感到马上就要接近那无与伦比的既强大又柔弱的植物实体,后来我越走越近,看到了树顶轻盈娇柔的叶丛,优雅而多少有些轻佻,线条妖艳,质薄料精,在叶丛中挂着万千白花,像是千百群振翅攒动的蜜蜂,还有这花的阴柔、闲逸而悦耳的名称,都使得我的心怦怦直跳,然而这里头却含有凡俗的因素,就像是那些华尔兹舞一样,我们记住的不是舞蹈本身,而是入舞厅时接待员高声叫出的漂亮的女宾的姓名。我听说,我将在那小径上看到一些打扮入时的美女,她们当中虽然有些还没有出嫁,然而别人不提则已,一提就总是跟斯万夫人一道提起,而且时常总是用她们的化名;她们如果换了什么新的姓名,那也仿佛是用来隐匿真实身份的假名,别人谈起她们来时是根本不用的,免得产生误会。心想在女人漂亮不漂亮的问题上,美是受一些神秘的法则所支配的,她们对此早已心领神会,也有办法来体现这美,所以我把她们的装束和车马的出现看作是一种启示,此外还有万千细节,我都寄予充分的信任,仿佛给这些转瞬即逝、游移不定的东西注入一个灵魂,使它们取得一件艺术杰作的完整一致。不过我要看的还是斯万夫人,我等着她走过来,心头激动得仿佛她就是希尔贝特似的。本来嘛,希尔贝特的父母,就跟她身边的一切一样,都浸透着她的魅力,跟她一样在我心头激起一份情感,甚至还有点令人痛苦的不安情绪(因为他们跟她的接触是她生活中内在的部分,是我所无缘介入的),而且,读者不久就会看到,我很快就明白,原来他们并不欢喜我跟她在一起玩,这就又添上了一份我们对那些能毫无限制地伤害我们的人的那种敬畏之情。
有时,我看到斯万夫人穿一件普通呢子的波兰式连衣裙,头上戴一顶插着一支野鸡毛的无边小帽,胸口别一小束紫罗兰,仿佛只是为了抄近路早些回家似的,匆匆忙忙地穿过槐树路,而对坐在马车上老远认出了她的身影,向她打招呼而且心想谁也没有她那么帅的那些先生挤挤眼睛。这时,我就把简朴放在美学标准和社交条件的首位。然而有时我摆在首位的就不是简朴而是排场了,譬如说,当弗朗索瓦丝已经累得不行,直嘀咕说她迈不开腿了,而我还是逼她拖着脚步再陪我走上一个小时,终于在通往太子妃门那条小道看到——这形象在我看来就代表着王家的尊荣,是君王的驾临,是后来任何真正的王后都未能给我如此强烈印象的(因为我对她们的权力是有清楚的概念也有实际的体会的)——由两匹精壮矫健,像贡斯当丹·居伊笔下那样的马拉着,御者座上坐着一位穿着哥萨克骑兵那样的皮衣的高大车夫,旁边是一个像已故博登诺尔的侍从那样的青年侍者,我只见——说得更正确些,应该是我感到它的轮廓在我心头刻上了一个清晰而恼人的烙印——一辆无与伦比的维多利亚式四轮敞篷马车,车身比一般稍高,从最时新的豪华中又透出古雅的线条,车里潇洒地坐着斯万夫人,她的头发现在还是一片金黄,只有一绺灰的,束着一条狭窄的缎带,戴的经常是紫罗兰,从带上垂下长长的面纱,手上打着一把浅紫色的遮阳伞,嘴边挂着一个暧昧的微笑,我从中只看到王后那种仁慈,可也更加看到轻佻女子的撩拨,这是她轻盈优美地赐给跟她打招呼的人们的。这个微笑,对某些人是意味着:“我记得很清楚,真是太妙了!”对另一些人则是:“我何尝不想啊?咱们两个运气太坏!”对还有一些人则是:“好吧,我跟着这行列再走一段,一会儿就出来。”就是在陌生人身边走过时,她嘴边也挂着一个懒洋洋的微笑,仿佛是在等待哪个朋友或者想起哪个朋友;这丝微笑不禁令人赞叹:“她多美啊!”只对某一些人,她的微笑才是酸不溜丢、勉勉强强、畏畏缩缩、冷冷冰冰的,那意思是说:“好吗,你这个坏包,我知道你的舌头比毒蛇还毒,你那张臭嘴就是闭不住!可你以为我在乎吗?”戈克兰跟一群听他侃侃而谈的朋友走过,以舞台上那种姿势向坐在马车上的人们挥手致意。可我一心想着斯万夫人,我装做没有瞧见她,因为我知道一到射鸽场那边,她就会叫车夫把车驶出行列,停下来好徒步走下小径。在我感到有勇气打她身边走过的日子,我就拽着弗朗索瓦丝上那个方向走去。果然过一会儿就老远看见斯万夫人在行人小径上向我们走来,她那浅紫色裙子长长的拖裾在身后拖着,那副衣装打扮在老百姓心目中是只有王后才有而又是别的妇女所不穿戴的。她有时垂下眼帘看看她阳伞的伞柄,对路过的行人毫不在意,仿佛她唯一的大事和目的就是出来活动活动,全然不想到众人都在看她,所有的脑袋都向她转将过来。可有时当她回过头来叫她那条猎兔狗时,她也不经意地向四周看上一眼。
即使是那些不认识她的人也都注意到她身上有点与众不同,有点未免过分的地方,或者也许是由于一种心灵感应,就如同当拉贝玛演得最精彩时就连最无知的观众席中也会掌声雷动一样,感到她该是一个名人。他们心里纳闷:“她是谁?”有时也会问问行人,也会努力记住她的服饰,好向消息灵通的朋友打听个究竟。还有一些散步的人停下脚步,说道:
“您知道她是谁?是斯万夫人!您记不起来了?奥黛特·德·克雷西?”
“奥黛特·德·克雷西?我刚才也在嘀咕呢,那双多愁善感的眼睛……她现在可不是那么太年轻了!我记得我是在麦克马洪辞职那天跟她睡觉的。”
“奉劝您别再向她提起。她现在是斯万夫人,她先生是赛马俱乐部的,是威尔士亲王的朋友。再说她还很漂亮呢。”
“不错,可您当年要认识她就好了,她那时那个美啊!她住在一所挺怪的小房子里,满是中国小摆设儿。我记得我们老是听到街上报童的叫喊声,后来她就催我起身了。”
我也就没有再听那些往事,只感到她周围全都是关于她的卓著名声的窃窃私语。我的心焦躁地直跳,心想还得再过一会儿,所有这些人(很遗憾,他们当中还没有一个被我认为会瞧不起我的黑白混血银行家)才能看到这个他们一直未加注意的年轻人向这位以貌美、放荡、风度而遐迩闻名的女人致敬——说真的,我并不认识她,不过我认为我有资格这样做,因为我的父母认识她的丈夫而我又是她女儿的伙伴。我现在已经紧挨着斯万夫人了,我脱下帽子,伸长胳膊,久久地鞠一大躬,弄得她都忍不住微微一笑。有些人也笑了起来。至于她呢,她从来没有见我跟希尔贝特一起玩过,也不知道我姓甚名谁,在她心目中,我跟林园的看守、船夫、湖里的鸭子一样,是她在林园散步时的一个小角色,虽然见过但不知其姓名,所以也跟跑龙套的一样没有什么个性。有些日子我在槐树路上没有见着她,却在玛格丽特王后路上碰到,那里是那些希望单身独处或者希望显得是想单身独处的女人的去处;她总是单独呆不多一会儿,就有一个朋友来和她会合,他时常戴一顶灰色高顶礼帽,我不认识他,他跟她聊得很久,他们的两辆马车一直在他们身后慢慢跟着。
布洛尼这个林子的这种复杂性使得它成了一个出于人手的产物,成了一个动物园或者神话中的园子:这种复杂性,我那年在穿过林园到特里亚农去的时候又体会到了;那是十一月初的一个早晨,在巴黎,蛰居室内,匆匆逝去中的秋色近在身畔而你未能一顾,这就难免勾起你对落叶的眷恋之情,甚至可说是一种狂热,折腾得你难以入眠。在我那紧闭着的卧室里,一个月以来我就一直想去观赏,这落叶就经常在我的思想和我思维的对象之间出现,就跟有时当我们注视一个物体时在我们眼前跳跃的黄色斑点一样在我眼前盘旋纷飞。那天早上,耳听得不像前几天那样有雨声了,眼看晴朗的天就跟幸福的秘密从紧闭的嘴巴中泄露出来一样从关着的窗帘角边向我微笑时,我感觉到,我就可以欣赏这些枯黄的叶子,在灿烂阳光下超凡的美了;当年在孩提时听到狂风在壁炉里呼啸,可以强压自己到海滨去观赏的愿望,而现在却再也不能不去看看那些树木,我这就走出家门,穿过布洛尼林园上特里亚农去。这正是林园呈现出最丰富多彩的面貌的时刻和季节,这不仅因为这是它被分割得最厉害的时候,而且因为那是以另一种方式分割的。即使在那些可以看到一片广阔的空间的开阔地,面对着远处那些有的还保留着夏日的树叶,有的则已经秃光了的黑压压的树群,也还可以看见两行橙红色的栗树,仿佛这是在一幅刚开始落笔的画上,画家唯一上了油彩的部分,其余部分都还没有着色;这两行树把它们当中夹的那条道路伸向阳光灿烂之处,供日后添上的人物偶尔散步之用。
再往远去,有个地方所有的树还都覆盖着绿叶,只有一棵小树,矮壮粗实,顶枝虽截却坚强不屈,迎风摇曳着它那一头难看的红发。还有的地方依然还是五月树叶开始苏醒时那副模样,有一棵白蔹的叶子简直是神了,像一株在冬季开花的红山楂一样满面笑容,打清早起就舒展怒放。这布洛尼林园一时看起来倒像是一个苗圃或者一个公园,为了什么植物学的原因或者是准备过什么节庆,在还没有拔除的同一种树木之间,刚栽上两三种名贵的品种,枝叶怪诞,仿佛是要在它们周围保留点间隙,疏通疏通空气,多留一些光照。就这样,这是布洛尼林园展现出种种特点,将最多的各不相同的部分组成一个复合的综合体的季节。这也是这样的一个时刻。在树木还保留着叶子的那些地方,当早晨的阳光几乎是水平地照射着的时候,这些树木仿佛又变了一种质地,而再过几个钟头,当薄暮来临,阳光像一盏灯从远处向树丛投上一个人造的温暖的反光,使树巅的叶子又发出强光,树木本身则像一支插着它那熊熊燃烧的顶部的无火的烛台时,这些树木仿佛又变了一种质地。在有的地方,阳光厚得像一层砖,跟饰有蓝色图案的波斯黄瓷砖一样,在空中胡乱涂抹在栗树叶上;在有的地方,树叶向天空伸出它们卷缩的金色的手指,阳光却插到它们与天空之间,把它们分隔开来。在一棵缠着野葡萄藤的树的半中间,阳光嫁接上并且催开了一大束红花,太耀眼,不可能辨别得太清楚,多半是康乃馨的一种变种。林园的各部分,夏季是一片苍翠,那么厚实,那么单调,现在各现本色了。从一些比较开阔的地方,几乎可以看到通向所有各部分的道路,也可以说是每一个浓密的叶丛都像一面往日王室的方形红旗一样,标志着通向各部分的道路。我仿佛在一幅彩色地图上看出哪是阿姆农维尔,哪是加特朗草地、马德里、赛马场、布洛尼湖滨。不时出现一些无用的建筑物,什么一个假的山洞啦,挪开树木腾出位置修的或者是在草地软绵绵、绿油油的平台上修的什么磨坊啦等等。可以感觉出来,林园并不仅仅是个林园,它还要适应与树木的生长毫无关系的一些用途;我心里感到的激奋也并不仅仅是由观赏秋色而产生,还出之于别的什么意念。这种愉快之源是我们的心虽然感觉得到却不知其原由,也不领悟这是任何身外之物所不能促其产生的!就这样,我以无法得到满足的温情注视着这些树木,这种温情迈过它们,在我不知不觉之中奔向这些树木每天都要荫庇几个小时的那些漂亮的散步的女子。我向槐树路走去。我穿过一些高大的乔木林,早晨的阳光将它们进行了新的区划,修剪了它们的枝条,把各式各样的树干结合在一起,组编成一个又一个的花束。阳光巧妙地把两棵树拉到一起,借助于它有力的光与影的大剪子,把每棵树的树干和树枝都剪去一半,然后把剩下的两个一半编织在一起,或者构成一根暗影的柱子,两边都是阳光,或者构成一团鬼魂似的光,它那看着别扭、颤动不定的轮廓四周镶嵌着一团黑影。当一道阳光把那些最高的树枝涂抹成金黄色时,它们就像是抹着一层闪闪发光的湿气,刺破整个乔木林浸沉于其间湿漉漉、翠绿色的大气圈,兀然耸立在空中。树木继续凭它们的生命活力活着,就在当它们光秃得没有一片叶子的时候,这生命活力依然发出更加夺目的光辉——或者是在裹着它们的树干的绿色绒鞘之上,或者是在一直长到杨树顶上、圆得跟米开朗琪罗那幅《创世记》中的太阳和月亮一样的槲寄生的白色绒球之中。可是,既然这些树木多年来可说是通过嫁接这种方式,跟那个女子有着共同的生活,它们就叫我想起了那个希腊神话中的山林仙女,想起那个行动矫健,面色红润的美丽的社交女子,当她走过的时候,它们以它们的树枝覆盖着她,使她也跟它们一样,领略这季节的法力;这些树木也叫我想起当我还年轻,还有所信仰的幸福岁月,那时我急切地来到这女性的美的杰作在这不知不觉地当了同谋者的叶丛之间一时展现出来的地方。然而,布洛尼林园的冷杉和槐树(它们比我就要到特里亚农去看的栗树和丁香还要撩乱我心),它们叫我向往的美却并不附着在我身外,并不附着在某一历史时期的回忆上,某些艺术作品之上,并不附着在门口堆放着金黄色的树叶的爱神之庙之上。我到了湖边,一直走到射鸽场。我心中的完美观,那时我觉得它体现在一辆维多利亚式敞篷马车的高度上,体现在那几匹轻盈得像胡蜂那样狂奔、双眼像狄俄墨得斯用人肉喂养的凶狠战马那样充血的骏马的精瘦上,而现在呢,我一心只想重新看到我曾经爱过的东西,这个念头跟多年前驱使我到这同样几条路上来的念头同样强烈,我真想再一次亲眼看一看斯万夫人那魁梧的车夫,在那只有他巴掌那么大、跟圣乔治一样稚气的小随从的监视下,竭尽全力驾驭那几匹振起钢翅飞奔的骏马。唉!如今只有那由留着小胡子的司机驾驶的汽车了,站在他身旁的是高如铁塔的跟班。我真想拿到眼前看看,现在女帽是否跟我记忆中那低矮得就跟一个花环那样的帽子一样迷人。现在女人戴的帽子都其大无比,顶上还装饰着果子和花,还有各式各样的小鸟。斯万夫人当年穿了俨然像王后一般的袍子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希腊撒克逊式的紧身衣服,带有希腊塔纳格拉陶俑那种皱褶,有时还是执政内阁时期的款式,浅底子的花绸上面跟糊墙纸那样缀着花朵。当年可能有幸跟斯万夫人在玛格丽特王后小道上散步的先生们头上,现在再也看不见有戴灰色高顶礼帽或其他式样的帽子了。他们如今是光着脑袋上街。眼前这景象中的形形色色的新玩意儿,我简直难以相信它们一个个都能站得住脚,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甚至是否都有生命;它们支离破碎地在我眼前过去,纯属偶然,也无真实可言,它们身上也没有我的眼睛能以像往日那样去探索组合的任何美。女子都是平平常常,要说她们有什么风度,我是极难置信的,她们的衣着我也觉得没有什么了不起。当我们心中的一个信念消失时,有一个东西却还依然存在,而且越来越强烈,来掩盖我们丧失了的赋予新事物以现实性这种能力——这个东西就是对旧事物的偶像崇拜式的依恋,仿佛神奇之感不生自我们之身而存于这些旧事物之中,仿佛我们今天的怀疑有其偶然的原因,那就是众神都已死了。
我心想:真是可怕!人们怎能觉得这些汽车跟当年的马车一样有气派呢?我也许岁数已经太大了,我可看不惯这么个世道,女人居然裹在都不是用衣料缝成的衣服里。当年聚集在这优雅的红叶丛底下的人现在都已烟消云散,庸俗和愚蠢取代了它们一度荫庇的精巧优美,再到这些树底下来又有什么意义?真是可怕!今天已不复有什么风度可言,我只好以思念当年认识的那些女子聊以自慰了。现在这些人出神地看着那些帽子上顶着一个鸟笼子或者一个果园的怪物,他们又怎样体会到斯万夫人头戴一顶普普通通的浅紫色带褶帽或者仅仅笔直地插上一支蝴蝶花的小帽时是何等迷人呢?在冬日的早晨,我碰上斯万夫人徒步行走,身穿水獭皮短大衣,头戴一顶普普通通的贝雷帽,只插两支山鹑毛,然而单凭她胸口那小束紫罗兰就可以想见她家里是温暖如春——那花开得如此鲜艳如此碧蓝,在这灰色的天空、凛冽的寒风、光秃的树木当中,它有着这样的魔力,就是仅仅把这季节和这天气当做一个背景,而实际却生活在人的环境之中。生活在这个女子的环境之中,跟那些在她客厅燃着的炉火旁边、丝绸沙发前面的花盆和花坛当中透过紧闭的窗户静静看着雪花纷纷落下的花儿具有同样的魔力:我那时的情感,又怎能叫那帮人理解?再说,对我来说,光让服饰恢复到当年那样子还是不够。一个回忆当中的各个部分是互相结合在一起的,而我们的记忆又保持这些部分在一个整体中的平衡,不容许我们有一丝克扣,有一毫抛弃,所以我都真想能在这些妇女当中哪一位家里度完这一天,面前一杯香茶,在漆着深色的墙壁的套间(就像是这篇故事的第一部分结束的次年斯万夫人住的那一套一样),墙上映照着橙色的火光,炉子里是一片火红,在那十一月的薄暮中闪烁着菊花玫瑰色和白色的光芒,而这时刻就跟我没有能得到我所向往的那些乐趣的那会儿相像——这点我们会在后面看到的。然而现在,这样的时刻虽然不会给我带来什么结果,我还是觉得它们本身就含有充分的魅力。我真想重新得到这样的时刻,完全跟我在回忆中的一样。唉!如今已经只有路易十六款式的房间了,四面都是点缀蓝色绣球花釉面的白墙。再说,现在人们都要很晚才从外地回到巴黎来。如果我写信给斯万夫人,请她帮我来把我感到已经属于遥远的岁月、属于已不容我追溯的年代的某些内容(这个愿望本身已无法实现,就如我当年徒然追求的那个乐趣一样无法得到)追补出来的话,她会从乡间的别墅回信,说她要到二月才能回来,那时菊花早已凋谢了。此外,我也真希望依然还是当年那些女子,那些服饰使我感到兴趣的女子,这是因为,在我还有所信仰的岁月,我的想象力曾把她们一一赋予个性,给她们每一个人都编上一篇传奇。唉!在槐树路,也就是《埃涅阿斯纪》中的爱神木路,我倒见到了几位,老了,都只是她们当年风韵的可怕的影子了,她们在维吉尔的树丛中徘徊踯躅,绝望地不知在搜寻些什么。她们都早就离开了,我可还在向那空无一人的小道打听。太阳隐藏起来了。大自然又开始统摄这个林园,把它说成是妇女乐园这种想法早已烟消云散;人工堆砌的磨坊上是一片十足的灰蒙蒙的天空;风吹皱了大湖,吹起了层层涟漪,倒像是一个真正的湖泊;大鸟迅捷地飞越林园,倒像是飞越一个真正的树林,一面发出尖叫,一面纷纷栖息在高大的橡树之巅;这橡树的树冠真像高卢时期德鲁伊特教祭司的花冠,而又以古希腊多多纳祭司的权威,仿佛在宣告这已经另作他用的森林已经荒无人烟,这倒有助于我明白在现实之中去寻找记忆中的图景是何等的矛盾,后者的魅力得之于回忆,得之于没有通过感官的感受。我当年认识的现实今日已经不复存在。只要斯万夫人不在同一时刻完全保持原有的模样到来,整条林荫大道就会是另一副模样。我们曾经认识的地方现在只处于这样一个小小的空间世界,我们只是为了方便起见,才给它们标出一个位置。它们只是构成我们当年生活的相邻的诸印象中间的一个小薄片;对某个形象的回忆只不过是对某一片刻的遗憾之情;而房屋、道路、大街,唉!都跟岁月一样易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