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
关于简·奥斯丁,应该从哪儿说起呢?著名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有句名言说:“在所有伟大作家当中,简·奥斯丁是最难在伟大的那一瞬间捉住的。”简·奥斯丁(1775—1817)生长于英国南部有文化教养的牧师家庭,本人一生四十多个年头的岁月基本上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她的六部完整作品——《理智与情感》(1795)、《傲慢与偏见》(1796)、《诺桑觉寺》(1798)、《曼斯菲尔德庄园》(1812)、《爱玛》(1814)、《劝导》(1816)——大都是描写她自己熟悉的乡间所谓体面人家的生活与交往,看来平凡而琐碎。在她的六部小说中,没有拜伦式慷慨激昂的抒发,也极少见惊心动魄的现实主义描写。对于简·奥斯丁,要想捕捉她的“伟大”之所在,应从何处下手呢?她笔下那一场一场的舞会、一次一次的串门喝茶、一顿一顿的家宴和一桌一桌的纸牌,还有那些数不清的散步、闲谈等如何能体现她的小说艺术的伟大呢?
评价奥斯丁,不可避免地要涉及题材问题。毫无疑问,奥斯丁是写小题材的。据她自己说:“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是她“得心应手的好材料”。她还把自己的艺术比作在“两寸象牙”上“细细地描画”。这是奥斯丁在艺术上自觉的选择。当有人建议她在创作上改换路子写这写那,她都婉言谢绝,坚持说:“不,我必须保持自己的风格,按自己的方式写下去——”
小天地可以反映出大问题。别小看“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的家务事,英国社会的阶级状况和经济关系尽在其中。至少在奥斯丁的作品里是如此。以《傲慢与偏见》为例,仅第二十九章罗新斯庄园的一次宴请和饭后的一桌牌就说明了多少问题。咖苔琳·德·包尔夫人仅凭自己的家产、地位便在柯林斯牧师夫妇面前那样骄横,柯林斯牧师竟对她那样谦卑,他被邀请为夫人凑上一桌牌,便感到不胜荣幸,“他赢一次要谢她一次,如果赢得太多,还得向她道歉”。其实这不是一般的阿谀奉承问题。要知道,柯林斯教区牧师的职务是咖苔琳夫人提拔的,他视夫人为“施主”,当然不好意思再赢她的钱。这仅是个小小的细节,却有趣地反映了当时教会对地产的依附。至于威廉·卢卡斯爵士,既然本身已经封了爵位,何至于在牌桌上“不大说话,只顾把一桩桩轶事和一个个高贵的名字装进脑子里去”?原来,他是在镇上做生意起家的,曾在当市长的任内向国王献过辞,从而获得爵士头衔。他是个商人变贵人的典型,骨子里还是个商人,难怪羡慕贵族,从莫里哀的茹尔丹先生以来就是如此,或许可追溯到更早的罗马喜剧。再如,彬格莱先生和他的两个姊妹出场不久,第四章便交代说,“她们出生于英格兰北部的一个体面家族。她们对自己的出身记得很牢,可是却几乎忘了她们兄弟的财产以及她们自己的财产都是做生意赚来的”。对于细心的读者,看到这“北部”一词,就一目了然。彬格莱一家是在工业首先发达起来的北部发家致富的,这样赚来的钱带着铜臭气,与贵族攀交的彬格莱小姐当然不愿意正视它。这是当时普遍的阶级心理。后来的盖斯凯尔夫人在小说《北部与南部》中对照了农业的南部与工业的北部,更充分地描写了发了财的北部企业家在文化教养上的欠缺与自卑。奥斯丁这里轻轻一笔带过,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不过,要论证奥斯丁作品的历史社会意义,要从根本上解决对奥斯丁的评价,还得从她大量描写的“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入手来说明问题。
《傲慢与偏见》开卷第一句话便宣称:“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在这里,关键的字是两个:有“财产”和有“需要”。原文中的in want of系指客观需要,不是主观“想要”,这种提法使命题更具有“真理”的客观性。
《傲慢与偏见》便以班纳特一家为典型来检验这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住在浪博恩村的班纳特一家是当地的第一大户,班纳特先生的地产年进两千镑,刚够一家子的开支。根据遗嘱上的附加条款,这份产业必须传给男性继承人,班纳特夫妇没有儿子,产业要由一位远亲继承。他们的五个女儿没有生活保障,只能等着结婚。因此,当有十万镑遗产的彬格莱先生租下邻近的尼日斐庄园时,这就难怪班纳特太太,像四邻八舍所有那些家里有女儿的太太一样,要把这位尚未见过面的彬格莱当作自己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真是女儿们的福气!”
《傲慢与偏见》就是这样开始的。这里所说的婚姻,显然不涉及感情,纯粹是个经济问题、生存问题。对于那些待嫁的女孩子,彬格莱只是个抽象存在,她们远远看见他“身穿蓝上衣,骑着一匹黑马”就足够了。关键是有“财产”。人们常常笼统地认为奥斯丁专门描写爱情与婚姻,其实她首先和主要是写婚姻问题,不是作为爱情结果的婚姻,而是作为经济需要的婚姻。因此,我们可以说,与作者的宣称相反,所谓“有财产的单身汉需要娶位太太”根本不是什么“举世公认”的“真理”,而只是班纳特太太的一厢情愿。我们也可以说,在《傲慢与偏见》中,真正的“举世公认的真理”,不是“有财产的单身汉需要娶位太太”,而是“没有财产的妇女需要嫁有财产的丈夫”!
从《傲慢与偏见》的整个描写来看,作者探索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即占有欲泛滥成灾的社会条件下的婚姻关系,推而广之,也是考察经济关系在婚姻、在人们生活中的决定作用。
《傲慢与偏见》里描写了各种不同的婚姻关系,吉英与彬格莱、达西与伊丽莎白、韦翰与丽迪雅、柯林斯牧师与夏绿蒂·卢卡斯——夏绿蒂与丽迪雅代表两种极端,前者只追求“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后者却纯粹出于性的冲动,完全不顾后果。《傲慢与偏见》也描写了人们对婚姻的不同追求与看法。如咖苔琳夫人一心要把女儿安娜小姐嫁给外甥达西,以便“把两家的地产合起来”,她并且认为达西“有义务”、“有责任”这样做。有两万镑嫁妆的咖罗琳·彬格莱小姐一贯挥霍无度,喜欢与有身份地位的人结交,紧紧盯住年进一万镑的达西先生。彬格莱小姐还极力阻止她哥哥与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吉英之间的爱情,她希望哥哥娶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小姐,一来可以“增加财产、提高地位”,二来亲上加亲,可以此促成她自己与达西的婚事——达西的表兄费茨威廉上校是位伯爵的小儿子,不能继承家产和爵位,他坦白地向伊丽莎白说,自己挥霍惯了,在婚姻大事上不能不考虑钱财。他说,在婚姻问题上只有达西有条件不受钱财的约束而自由选择。
对这形形色色的婚姻关系和婚姻观,作道义上的谴责是无济于事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傲慢与偏见》中作者始终把婚姻问题放在各种社会和经济关系中去考察,使整个故事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
历来英国小说描写婚姻的不知有多少,但像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那样透彻地从经济关系方面抓住资产阶级婚姻制度的本质,在英国小说里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奥斯丁用最透辟的眼光向人们表明,资产阶级婚姻的实质无非是金钱交易、利益的结合。柯林斯牧师与夏绿蒂·卢卡斯的结婚是个典型。柯林斯牧师继承了父亲的产业又受到咖苔琳·德·包尔夫人的提拔,获得了教区牧师的职位,他有了房子,有了很不错的收入,就缺个会理家又会陪伴他的驯服太太,加之他“施主”的怂恿,因此他急于娶妻。从夏绿蒂方面而言,则她从这桩婚事中得到了房子、小园子、家具陈设等一个舒服的小家。伊丽莎白去看望她时发现,“操作家务,饲养家禽,教区事物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对她还没有失去其吸引力——”,“只要把柯林斯忘掉,其余一切都很舒适融洽”。在这种婚姻关系中,有趣的是,没有财产的妇女的确嫁了有财产的单身汉,但在婚姻带给她的乐趣中,恰恰没有丈夫的地位。这不是对小说一开始提出的“举世公认的真理”的一种绝妙的讽刺吗?
但问题不仅止于此。柯林斯牧师与夏绿蒂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这种标准化的婚姻关系,令人特别不舒服,为他们感到难堪。在奥斯丁笔下,它之所以令人不舒服,关键在于事情办得那样仓促,采取纯粹的、赤裸裸的交易形式。
我们由此便可以理解,在《傲慢与偏见》第一章中,班纳特太太要抓住新迁来的彬格莱先生,为什么非要催着自己的丈夫出发先去拜访他不可。按照资产阶级婚姻“仪式”的要求,必须得由一家之主的班纳特先生率先去拜访新来者,待对方做过礼节性的回访后,主妇方可出面设家宴招待客人,而在家宴上,女儿们便露面了。这是促使有财产的单身汉陷入情网的第一步。紧接着便是舞会,喜欢跳舞被视为一个“好兆头”,是“导致谈情说爱的一个步骤”,这也许是奥斯丁小说里舞会场面多的一个原因吧。总之,通过夏绿蒂的婚姻,通过她做到的和没有做到的,奥斯丁不仅揭露了资产阶级婚姻的实质,而且还审视了它的形式方面,即它的“仪式”。在吉英与彬格莱的关系中,吉英虽然默默地爱上了彬格莱,却从不表露,直等到最后彬格莱向她求婚。他们的结合完全合乎“仪式”,是资产阶级“自由选择”、“有爱情”的婚姻的“典范”。
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通过不同类型的婚姻关系把资产阶级婚姻从经济实质到礼仪形式揭露得多么透彻啊!
然而,问题还不止于此。既然,如奥斯丁所表示的,婚姻不过是某种“仪式”底下的利益的权衡,那又怎么解释达西与伊丽莎白的不平等婚姻呢?故事从一开始就在他们两人之间设置障碍,如达西傲慢地拒绝请她跳舞,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达西方面则早就认定她们有那些不体面的亲戚,“倘使想嫁给有地位的男人,机会可就大大减少了”,更没有想到自己会向她求婚!那么他们最后又是怎么结合起来的?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也许有必要先谈谈manners问题。
英语中manners的概念包括许多内容——举止、言谈、礼貌、风度、待人接物的态度,总之,一个人的文明教养的综合表现,暂且称之为“教养”吧。在当时的社会,“教养”在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十八世纪末政治家、思想家勃克曾写过这样的话:“教养(manners)比法律还重要——它们依着自己的性能,或推动道德,或促成道德,或完全毁灭道德。”当时十分流行的所谓“世态小说”就注重从举止言谈,即教养方面描写人物,奥斯丁的小说实际上是属于“世态小说”传统的。譬如,她对人物不做道德伦理的判断,而是多从举止言谈方面刻画。manners一词,在《傲慢与偏见》一书中出现竟有一百一十三次之多不是偶然的。在这个意义上,《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可以以有无教养来划分。我们从一些不招眼的细节可以体会出奥斯丁在这方面所做的微妙区别。以人们在窗前的表现而言,伊丽莎白在窗口看见达西带着他妹妹乔治安娜来看望她,便赶快“从窗口闪开,生怕被人看见”,在窗前张望对于像伊丽莎白这种所谓体面人家的女孩子来说,是不合体统的。相比之下,伊丽莎白的姨妈,嫁了镇上的律师的腓力普太太,则打开客厅窗户,大声向过路的熟人叫喊,请人家进屋坐坐。这个细节鲜明地突出了她的缺乏教养,使我们理解了,达西以及彬格莱小姐等人何以认为班纳特一家有这样的亲戚是不配与有身份的人攀亲的。在奥斯丁笔下,举止、言谈、风度、教养在现实生活中是会发生作用的。譬如,吉英一度失去了彬格莱,正是她的至亲骨肉的行为失检造成的。别的不说,单凭班纳特太太在大庭广众之下滔滔不绝地议论这桩婚事的好处,就足以把彬格莱吓退了。
现在回到本节开头提出的问题。在《傲慢与偏见》中达西与伊丽莎白之间终于克服了财产与门第的悬殊,结为夫妇,manners在这里起了很大作用。如前所述,他们俩之间的隔阂首先是由达西在舞会上对伊丽莎白无礼引起的。可是,后来又是manners把达西与伊丽莎白结合起来。他们在彭伯里庄园偶然相遇,达西发现,伊丽莎白的舅舅、伦敦商人嘉丁纳先生及其夫人是极有教养的体面人。班纳特太太固然缺乏教养,但他自己的亲姨咖苔琳夫人也同样不懂规矩。至于说丽迪雅私奔造成丑闻,其实达西自己的妹妹乔治安娜也曾打算私奔,总之在亲属的教养问题上,他们两人的“账”互相抵消了。纯粹属于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在彭伯里的新的条件下也完全烟消云散。达西第一次求婚被伊丽莎白拒绝,他认识到了自己的居高临下,自我中心;在彭伯里再次见面时,他彬彬有礼,与昔日舞会上的达西判若两人,使伊丽莎白大为感动——这时伊丽莎白才开始认识到,只有他(她)们两人在思想、感情、志趣上最投合。当姐姐吉英问到她,怎么会爱上达西先生的,伊丽莎白回答说:“应该从我看见彭伯里庄园美丽的园林那一天算起。”这话好像是指达西的财产,因此吉英要妹妹别开玩笑,其实这话是双关语,除了指具体的庄园外,还指在彭伯里的园林里见到的一个新的达西。也就是说,达西改了待人接物的态度,才赢得伊丽莎白的心。可以想象,如果达西还是那么傲慢无礼,那么即使其他误会排解了,他们之间也不会产生爱情的。
这样说,奥斯丁是不是以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婚姻而否定了自己对资产阶级婚姻本质的揭示呢?当然不是。诚然,在达西与伊丽莎白疏远与和解的关系中,manners起了绝大的作用。manners克服了他们之间的鸿沟,包括财产地位的悬殊,但是manners本身不是超阶级的。如前所述,manners包括举止言谈、礼貌风度,归根结蒂是社会身份的标志。达西与伊丽莎白在财产地位上有一定的悬殊,但他们基本上属于同一个阶级,即伊丽莎白说的,“他(指达西)是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在这点上我们是平等的。”我们重温恩格斯那段名言,应该注意到他说的资产阶级的婚姻自由,是“从本阶级选择”。我们通过表面的“仪式”看到了选择过程。更重要的是,manners的要求则保证这选择限于本阶级。因此,奥斯丁对“仪式”和“教养”的强调不仅不削弱她在《傲慢与偏见》中对资产阶级婚姻本质的揭示,相反从“仪式”到实质,奥斯丁围绕资产阶级婚姻揭示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道德的真理。若说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实际上是为恩格斯的论断做了形象的注释,这话也不为过吧。
奥斯丁素来长于刻画人物,有的批评家还认为在这点上她可以与莎士比亚媲美。英国著名作家E. M. 福斯特的小说理论名著《小说面面观》在分析“立体”人物(与“扁平”人物相对而言)时便以奥斯丁的人物为例。实际上,奥斯丁的某些人物基本上只是漫画,是扁平的。班纳特太太和柯林斯牧师,他们身上只有一个基本特征,这个特征从一开始就交待清楚了。如小说的第一章寥寥数百字的对话就把班纳特太太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呈现在读者面前,人物后来的言行不过是他们固有特征在新的条件下的不同表现,如同音乐中的变调。同样,柯林斯牧师的第一封信也是一幅自画像,他后来的言行(和书信)只不过是进一步的自我暴露而已。奥斯丁的另一些人物,如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班纳特的性格就有发展,而且还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正合了福斯特对立体人物的要求。但是无论如何,扁平也好,立体也好,《傲慢与偏见》中描写得最出色的人物形象——伊丽莎白、班纳特太太、柯林斯牧师——都刻画得栩栩如生,好像可以从书本中走出来,我们仿佛听到伊丽莎白爽朗而调皮的笑声、班纳特太太那喋喋不休的抱怨和柯林斯牧师滔滔不绝的废话。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还有奥斯丁在描写人物形象时使用的嘲讽语调和喜剧手法,当她说班纳特太太“智力贫乏、不学无术、喜怒无常”时,她的语言还仅是简洁而准确的。但当她接着写到“只要碰到不称心的事,她就自以为神经衰弱”时,就含有嘲讽了。奥斯丁还善于自己躲在后面,让人物通过最普通的语言自己暴露自己。《傲慢与偏见》开头时,班纳特太太急于抢先认识彬格莱,不指望靠郎格太太的介绍,她说“我不相信郎格太太肯这么做。她自己有两个亲侄女。她是个自私自利、假仁假义的女人,我瞧不起她”。而第五十四章到了故事的结尾,吉英与彬格莱的婚事已成定局,班纳特太太心里高兴,又提起这位始终没有露面的郎格太太,说:“我觉得郎格太太这个人真是太好了;她的侄女儿们都是些规规矩矩的好姑娘,只可惜长得一点也不好看。我真喜欢她们。”这两段话一前一后,遥相呼应,不是把班纳特太太嫁女儿的竞争心理以及她的反复无常、自我中心表现得淋漓尽致吗?再如柯林斯牧师把班纳特一家搅了半天也没有娶他们的女儿,班纳特太太早就对他烦透了,而柯林斯牧师临走时还“答应”给他们“再来一封谢函”!“答应”二字用得好,充分点出这个厌物的迟钝,竟丝毫没有觉察出班纳特一家人永远也不想见到他或收到他的片言只语!又如对咖苔琳夫人的描写。咖苔琳夫人的马车路过门口,柯林斯牧师全家手忙脚乱出去迎接,伊丽莎白却说:“就是这么回事吗?我还以为是猪猡闯进了花园呢,原来只不过是咖苔琳夫人母女俩。”这话虽然说得挖苦,戳破了咖苔琳夫人自己吹起来的唬人架势,但过于直率不够含蓄。再看下文中对咖苔琳夫人的描写:“只要哪一个佃户不驯服、不知足或穷得活不下去,她就亲自出马到村子里去调解纠纷、压制怨言,把他们骂得恢复太平与富足!”她请柯林斯等人吃饭,饭前“打发客人到窗口去欣赏风景”,饭后又要大家聆听她来“断定第二天的天气会如何”。这里仅仅通过几个小词的安排,一个专横跋扈的老太婆的讽刺画像便跃然纸上了。
在《傲慢与偏见》这样一部以喜剧性为基调的作品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基本上只有理性的人和愚蠢的人,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但读者可能会注意到,韦翰完全是从外部描写的,读者无法真正了解他。他在故事中主要起道具的作用。而对书中的蠢人,作者不仅让他们自己暴露自己,并且还用喜剧手法让他们以自己的愚蠢惩罚自己。如咖苔琳夫人兴师动众跑到班纳特家向伊丽莎白问罪,原是要扼杀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可是,事实上,正是她这一举动为这一对相爱的人沟通信息,促成了他们的结合。伊丽莎白调皮地说:“咖苔琳夫人倒帮了极大的忙,她自己也应该高兴,因为她喜欢帮人家的忙”,作者就这样把这位又霸道又可笑的老太婆给打发掉了。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是全书的中心人物,其他人物的愚蠢都是通过她反映出来的。如在尼日斐花园举行的舞会上,班纳特太太和她的小女儿们的不得体的言行都是通过伊丽莎白的眼睛看见的;当时吉英与彬格莱眉目传情,根本没有注意,只有伊丽莎白为她们脸红。她“觉得她家里人好像是约定今天晚上到这儿来尽量出丑,而且可以说是从来没有那样起劲,从来没有那样成功”。同样,关于彬格莱小姐的种种心计,吉英总是从最好的方面去理解,也还是伊丽莎白敏锐地觉察出她们姐妹俩的不怀好意。班纳特先生在第一章里,当伊丽莎白还没有露面时就说过,“别的女儿都糊涂,只有伊丽莎白聪明”等话,也给我们从心理上作了准备,使我们产生一种印象、一种期待,似乎伊丽莎白是全书的中心人物,作者通过她而对全书的人和事做出判断,好像勃朗特之于简·爱一样。的确,在《傲慢与偏见》中,作者花了很多笔墨刻画她的性格,她资质聪明,思想活泼,性格开朗,有幽默感,喜欢笑别人,也同样能笑自己。对于彬格莱小姐的暗箭,她反唇相讥,对咖苔琳夫人的无礼,她胆敢顶撞。她凭自己的聪明大方博得了众目所瞩的男子达西先生的爱慕,击败了“情敌”彬格莱小姐,有如简·爱击败了布兰奇小姐而与罗契斯特先生相爱一样。但所有这一切只能说明,伊丽莎白是全书中兴趣的中心,但还不是判断是非曲直的尺度,即不是“意识”的中心。事实上,伊丽莎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正面主人公形象,作者并没有始终一贯地从赞赏的眼光描写她。读者会注意到《傲慢与偏见》进行到四分之一,即到第十六章的时候,作者对伊丽莎白的描写在基调上发生了变化:她从“聪明人”变成了“愚人”。事情是从伊丽莎白在麦里屯碰到民兵自卫团的军官韦翰开始的,伊丽莎白立刻被韦翰一副“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韦翰跟她一见如故,滔滔不绝地洗刷自己,中伤达西先生,那话里破绽百出,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竟然毫无察觉,完全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这时奥斯丁笔锋一转,改用嘲讽的笔调描写伊丽莎白,如说她看着韦翰,心里觉得,他“越说话越显得英俊了”。其实他正在那里编排一席谎言哩!她为他抱屈,心里责怪达西,“怎么竟如此对待像你这样的一个青年,光凭你一副脸蛋儿人家准知道你是个和蔼可亲的人”。她与韦翰分手时“满脑子是他的形象”,“一心盼着跟他跳舞”,“穿着打扮格外用心”,总之,现在伊丽莎白自己成了被嘲讽的愚人了。她对韦翰的着迷已为别人所察觉,如她的舅妈就提醒她要“谨慎”,她的朋友夏绿蒂也劝她“别做傻瓜,为一个韦翰而得罪比他高十倍的达西”,而伊丽莎白恰恰当了这样的“傻瓜”,傲慢地拒绝了达西的求婚。这完全不能跟《简·爱》的简·爱拒绝嫁给罗契斯特相提并论。《傲慢与偏见》第三十五章伊丽莎白拒绝达西的求婚没有任何保卫妇女人格不受侵犯的含义。当我们想到伊丽莎白是在对韦翰着迷,听信他的谗言的情况下才拒绝达西的求婚时,她的那副姿态不是有点可笑吗?第三十七章是伊丽莎白成长过程的重要转折。看了达西的信,她不仅知道了韦翰—达西关系的真相,更重要的是,她对自己达到了一种新的认识。她现在突然认识到,当初,第一次见面,韦翰就滔滔不绝,自称自赞,是多么有失体统,何况又言行不一,而她自己竟毫无察觉,上了大当。她悔恨自己“盲目、偏心眼儿、有偏见、荒唐”,“完全被虚荣心牵着走——”。最后她说:“在此之前,我根本不认识我自己”,这或者就是西方评论所谓的epiphany,亦可称为“顿悟”吧。伊丽莎白克服了偏见,达西也收敛了傲慢,两人在新的境界里结合起来。至此,小说也达到顶点与高潮。在此之后,就是收拾故事的各条线索而已;就人物塑造而言,已全部完成,不再有什么发展。失去了嘲讽的、喜剧性的基调,《傲慢与偏见》的最后部分就少了奥斯丁特有的韵味。如伊丽莎白与达西最后定情的那段话:“她立刻吞吞吐吐地告诉他说,——她的心情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她愿意以愉快和感激的心情来接受他这一番盛情美意。这个回答简直使他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快乐,他正像一个狂恋热爱的人一样,立刻抓住这个机会,无限乖巧、无限热烈地向她倾诉衷曲——”比起先前那些机智的斗嘴和带挖苦的叙述,这段交代多么乏味!显而易见,对奥斯丁来说,嘲讽是她的小说艺术的精髓。
纵观《傲慢与偏见》,可以说,奥斯丁对决定婚姻关系,乃至人的一切关系的物质原因可谓揭露得深刻,但这种揭露,在这部喜剧性的世态小说中,不是凶狠的,不是感伤的,不是道德义愤的,也不是玩世不恭的,而是嘲讽的。奥斯丁的嘲讽渗透于全书的字里行间,在人物塑造上起了关键作用,也是叙述中的灵魂。但这种嘲讽不是文字游戏,也不在抽象品格上兜圈子,而是紧紧围绕对人们的现实关系的揭露。
总之,观察的深度与才气横溢的嘲讽在《傲慢与偏见》中凝炼为一部闪耀着喜剧光彩的现实主义杰作,摆在世界名著的行列中间毫不逊色。
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