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一霎时,在我出去到休息室的半路上,我脑子里忽然又想起老琴.迦拉格来。她进了我的脑子,却再也不肯出去。所以我就在那令人作呕的休息室椅子上坐下,又想起她跟斯特拉德莱塔一块儿坐在埃德.班基那辆混帐汽车里的事来,虽然我他妈的十分肯定老斯特拉德莱塔没法儿跟她干那事儿——。
我对琴理解得象一本书那么透——可我仍不能把琴从我的脑子里打发走。我对琴理解得象一本书那么透。这的确不假。我是说,除了下棋,她还挺喜爱一切体育运动,我自从跟她认识以后,整个夏天我们差不多天天早晨在一起打网球,天天下午在一起打高尔夫球。我跟她的关系的确十分密切。我说的并不是什么肉体关系之类——的确不是——可我们确实老在一起。你不一定非得通过猥亵关系才能理解一个姑娘。
我认识她的经过是因为她家的那只德国种猎狗老在我家草地上拉屎。我母亲为这事十分生气。她去找了琴的妈,闹得很不愉快。过了一两天,我在俱乐部里遇见了琴,看见她合扑着卧在游泳池旁边,就跟她打了个招呼。我知道她就住在我家隔壁,可我以前从来没跟她说过话。那天我跟她打招呼的时候,她对我冷得象块冰。我真他妈的费了不少工夫踞她解释,说我他妈的才不管她的狗在哪儿拉屎哩。
对我来说,它就是到我家的客厅里来拉屎都成。
嗯,这以后,琴就跟我做了朋友。那天下午我就跟她一块儿去打高尔夫球。她失了八个球,我记得。八个。我费了很大工夫,才教会她在开球的时候至少张开跟睛。她在我的帮助下球艺进步得很快。我自己高尔夫球打得极好。要是我告诉你经过情形,你大概不会相信。我有一次差点儿给拍进了电影,是那种体育短片,可我最后一分钟改变了主意。我揣摩象我这样一个痛恨电影的人,要是让他们把我拍成短片,岂不成了真正的伪君子了?
她是个可笑的姑娘,那个琴。我并不打算把她说成地道的美人。可她的确让我神魂颠倒。她可以说是个花嘴姑娘。我的意思是说她只要一讲话,加上心里激动,她的嘴和嘴唇就会向五十个方向动。
这简直要了我的命。而她也从来不把嘴闭得紧紧的。那张嘴总是微微张开一点,尤其是她摆好姿势要打高尔夫球或者是她在看书的时候。她老是在看书,看的都是些非常好的书。她还读过不少诗。艾里那只写着诗的垒球手套除了我家里的人以外,我只给她一个人看过。她从来没见过艾里,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到缅因来度暑假——以前的暑假,她都到鳘鱼角去——可我把他的事情跟她讲了许多。她对这类事儿很感兴趣。
我母亲不怎么喜欢琴。我是说琴和她妈妈见了我母亲老是不跟她打招呼,我母亲就以为她的是故意怠慢她。我母亲经常在村里遇见她们,因为琴常常开着她们那辆拉萨尔敞篷汽车跟她母亲一起上市场。我母亲甚至都不以为琴长得漂亮。我呢,当然认为她漂亮。我就喜欢她长的那个模样儿,就是那么回事。
我记得有一天下午的事。那是唯一的一次琴跟我两人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那天是星期六,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我恰好在她家里的廊子上一一他们有那种装着纱窗的大廊子。我们俩在一块儿下棋。我偶尔也拿她取笑,因为她总不肯把那些国王从后排拿出来使用。可我也并不把她取笑得太厉害。你是决不会想把琴取笑得太厉害的。我觉得我自己确实很喜欢一有机会,就把一个姑娘取笑得面红耳赤,可好笑的是,那些我最最喜欢的姑娘,我却不想拿她们取笑。有时候我觉得你拿她们取笑以后,她们反倒高兴——事实上,我知道她们是会高兴的——可你一旦跟她们相处久了,平时从来没拿她们取笑过,那简直很难开始。
嗯,我打算告诉你的,是那天下午琴跟我怎样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天正下着倾盆大雨,我们都在外面的廊子上,刹那间跟她母亲结婚的那个酒鬼出来到廊子上,问琴家里还有香烟没有。我跟他不很熟,不过从外表看,他很象那种不太爱理人的家伙,除非是他有求于你。他有种极讨厌的个性。
嗯,他问琴知不知道哪儿有香烟,琴却不回答他。
因此那家伙又问了她一遍,她依旧不回答他。她甚至都没从棋盘上抬起头来。最后那家伙走进屋去了。他进去后,我就问琴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时她甚至都不肯回答我。她假装着好象在集中注意思考下一步棋应该怎么走。接着突然间,那颗泪珠儿啪的一下掉到棋盘上了。正好掉在一个红方格上——嘿,我这会儿还看得见哩。她只是用手一擦,把那颗泪珠儿擦进了棋盘。我不知怎的,觉得心里极不对劲儿。我于是走过去让她在她坐的那把长椅上挪出些位置,好让我坐在她身旁——事实上我简直就坐在她怀里。接着她真的哭了起来,我呢,只知道在她脸上狂吻——一切地方——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前额,她的眉毛,她的耳朵,——她整个的脸,除了她嘴上一带。她仿佛不让我吻她的嘴。不管怎样,这是我们俩最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的一次。过一会儿,她起身进去,换上件红白两色的运动衫,就是我见了最神魂颠倒的那一件,于是我们俩一块儿去看混帐电影了。在路上,我问她古达罕先生——就是那酒鬼的名字——可曾对她不规矩过。她年纪还很轻,可她有那种极好的身段,所以换了我,就决不会让她呆在古达罕那杂种的身旁。不过她说他没有。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有些女孩子你简直怎么也弄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希望你不要仅仅因为我们不在一起搂搂抱抱地胡搞,就把她看成是他妈的冰棍什么的。她才不蠢呢。我就老跟她握手,比如说。这听起来好象没什么,我知道,可你跟她握起手来却是滋昧无穷。大多数的姑娘你要是握住她们的手,她们那只混帐的手就会死在你的手里,要不然她们就觉得非把自己的手动个不停不可,好象生怕让你觉得腻烦似的。琴可不一样。我们进了一个混帐电影院什么的,就马上握起手来,直到电影演完才放开,既不改变手的位置,也不拿手大做文章。跟琴握手,你甚至都不会担心自己的手是不是在出汗。你只知道自已很快乐。你的确很快乐。
我刚想起另一件事。有一次,在电影院里,琴干了一件事,差点儿让我的灵魂儿都出了窍。好象还是在放映新闻片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只手搭在我脖子后面,那是琴的手。干这样的事说来确实是很可笑。就是说她还那么年轻,而你瞧见的那些把手搭在别人脖子后面的姑娘,多半都是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而且对方不是她们的丈夫便是她们的孩子——比如说,我自己就偶尔把手搭在我小妹妹菲芘的脖子后面。可是遇到一个年轻的姑娘干这样的事,那真是别有滋味,简直叫你销魂。
嗯,这就是我坐在休息室里那把令人作呕的椅子上想的心事。想的是琴。我只要一想起她跟斯特拉德莱塔一起出去坐在埃德.班基那辆混帐汽车里的那部分,就会难过得差点儿发疯。我知道她决不会让他攻入一垒,可我心里照样难过得要命。我甚至都不高兴谈这好多,如果你一定要我说老实话。
休息室里已经没有人。连所有那些婊子样的女人也都不在了,忽然间我觉得自己非他妈的离开这地方不可了。这地方实在太叫人泄气了。不过我还一点不觉得困。因此我上楼回到自己房里,穿上大衣。我还往窗外眺望了一下,看看所有那些心理变态的人是不是还在行动,却见对面房里全都熄灯了。我又乘电梯下去,叫了辆出租汽车,要司机送我去“欧尼”。“欧尼”是格林威治村里的一个夜总会,我哥哥DB还没到好莱坞去当婊子之前常去那地方,他偶尔也带我去过几次。开夜总会的欧尼是个又高又胖的黑人,会弹钢琴。这家伙势利得要命,见了人甚至都不肯理睬,除非你是个大人物或者名人或者别的什么。可他的钢琴确实弹得好,事实上好得都有点流于粗俗了。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可我说的是心里话。我确实喜欢听他演奏。不过有时候你真想把他那架混帐钢琴翻个个儿。我想那是因为他有时候弹起钢琴来,听去就象那种势利鬼,除非你是大人物就不肯理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