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在谢纳办公的皇宫侧翼,他的雇员们的脸上表情严峻,每个人都严格地遵照他的指示重新改装这间办公室,既无笑声也无交谈敢打破这种沉闷的气氛。

消息就在接近中午时分传来了:立刻调派两团精良部队紧急援助。显然是为了与赫梯人开战!谢纳吓呆了,这个暴力举动影响了他刚开始推动的商业政策,而他眼见就要采收第一批成果了。

这种愚蠢的冲突将衍生出新的不安,对和解不利;与他大部分的先祖一样,塞提进退维谷。总是这种落伍的道德观念,这种为保护埃及国土、为保存伟大文明的意识,而浪费了一些在别处十分有用的人力物力!谢纳过去一直没有取消国王军事顾问的建议,以便让事实证明他们的举动造成的浪费;这些好战分子只想到战争,自以为全国人民都会对他们的成果大加称道。万一战争失败的话,谢纳打算将这些蠢货赶出宫外。

法老、首相及大将军不在时,谁将接管国事呢?当然是杜雅皇后。尽管她和谢纳的对话不投机,有时甚至发生激烈争吵,他们却彼此深爱着对方。是该直截了当解释清楚的时候了——杜雅不仅心知肚明,甚至怂恿塞提去维持和平。因此他坚持要尽快见到她,即使她的时间排得满满的。

杜雅于午后在她的会客室里接见了谢纳。

“我敢打赌你的求见不是为了私事。”

“您猜到了,一如往昔。您哪来的这第六感呢?”

“做儿子的不应该谄媚他的母亲。”

“您不喜欢战争,不是吗?”

“谁喜欢?”

“我父亲的决定是否太仓促了点?”

“你认为他会匆忙行事吗?”

“当然不会,但是现在……赫梯人……”

“你喜欢漂亮的衣服吗?”

谢纳显得很尴尬。“当然,但是……”

“跟我来。”

杜雅带她的长子到另一个附设的会客厅里,在一张茶几上放着一顶有拳曲辫子的长假发,一件宽袖衬衫,一条有皱褶带流苏边的长裙,还有一条交叉的领巾垂到臀部,它是用来系在腰上的。

“很美丽,不是吗?”

“一件令人赞叹的作品。”

“这套衣服是给你的。你父亲选择你为他这次出征叙利亚的右旗手。”

谢纳脸色发白。

旗手,在国王右边,握着一枝镶有牡羊头象征胜利之神阿蒙的长杆,法老的长子将随父亲出征,并且到战场的最前线。

拉美西斯顿足不已。

为何亚眉尼去拿宣布将随塞提出征的皇室主要官员名单的政令迟迟不归呢?王子已按捺不住,急欲得知自己被配到哪个编队。他不在乎那个加在他头上的浮夸头衔,重要的是战斗。

“你总算回来了!喂,名单呢?”

亚眉尼低下头去。

“干吗不高兴?”

“你自己看。”

在皇家政令上,谢纳被指派为法老的右旗手,至于拉美西斯的名字,甚至提都没提。

孟斐斯城所有的兵营都处于备战中。从明天起,在法老的亲自指挥下,步兵团和马车队将出发前往叙利亚。

拉美西斯整天都待在兵营总部的大厅里。黄昏时,看到父亲步出战略咨询会议厅时,他大胆地走上去。

“我是否可以向您要求一件事情?”

“说吧。”

“我希望跟您一起去。”

“我的政令已经决定了。”

“当不当军官对我不重要,我只想歼灭敌人。”

“那更证明我的决定是正确的。”

“我……我不懂。”

“一个不真实的希望根本毫无价值,想要歼灭敌人,要有能力。这不是你能力所及的事情,拉美西斯。”

谢纳对他的新任务并无不满,因为那可使他锦上添花。事实上,想接近王位而不具备战士资格是根本不可能的。从底比斯早期王朝开始,所有的国王都应该证明他有保持国土完整和将敌人驱逐出境的能力。谢纳只得屈服在这种可悲的传统下,但是主要还是为了虚应人民的看法。当旗手所隶属的先遣部队经过,他与拉美西斯气恼的眼光交集的那一刻,这种传统对他来说近乎好玩。

军队出征,一如所有特殊的事件,均有宴会相伴;人民享有一天的公休,他们不会错过好好醉死在啤酒里的机会,况且谁质疑过塞提的得胜呢?

尽管他个人胜利了,谢纳却并非毫无牵挂,在战场上,最优秀的战士都有可能被危险击倒。想像自己受伤了、累病了或残废了,他胆战心怯,在前线,他将特别明哲保身,将危险的工作托付给那些专家们。

再次,好运眷顾了他:在这次战役中,他将有机会与父亲交换意见,安排自己的未来。这种前景值得努力,尽管远离皇室的舒适是一种严峻的考验。

而且见到拉美西斯的沮丧令他很兴奋。

巴肯不喜欢那些乡下部队。当遇上战争威胁时,他们就开始训练一些梦想在遥远的土地上立下汗马功劳的未来士兵和志愿军,但是这群乡下老粗根本离不开盂斐斯的郊区,不久后便会返回田里劳动。身为皇家马厩的管理员,他拥有非凡的力气,脸型方正,蓄着短髭,他亦负责年轻新兵的训练工作。

他以低沉而沙哑的声音,命令他们举起一个装满石头的袋子,将它固定在右肩上,然后沿着兵营的城垣跑步,直到他命令他们休息为止。

淘汰得极残酷又极快。大部分人体力不支,气喘吁吁,只得放下所扛的东西。当尚余五十几位候选人时,巴肯耐心地等候他们冲到跟前并且终止了测试。

他吓了一跳,确信自己认得其中一位学徒新兵:对方比大部分成员整整高出一头,脸上却显出令人惊讶的气定神闲。

“拉美西斯王子!您的职位不在这里。”

“我想接受这种训练,获得一张能力证明书。”

“但是……您不需要啊!您只需……”

“那不是我的意思,也不是你的,我们不在纸莎草纸上操兵!”

巴肯尴尬地玩弄着那两个凸显他那强壮的二头肌的皮手环。“这很棘手……”

“你会害怕吗,巴肯?”

“我,害怕?入列!”

连续三天,巴肯苦练这批男人直到他们筋疲力尽为止。最后,他挑选了最骁勇的二十位,拉美西斯也在其中。

第四天,开始武器操练:短粗木棍、匕首和盾牌。巴肯只交代了几个需要注意的细节后,便让这批年轻人彼此互相较量。

当其中一个人手臂受伤时,拉美西斯把他的匕首放在了地上。他的同伴们也如法炮制。

“你们怎么啦?”巴肯怒斥,“继续练习。否则,滚出营去!”

新兵们听从教练的要求,那些软弱和迟钝的陆续被淘汰出局。在先遣部队中,只能有十二名被认为有能力成为职业军人的志愿兵。

拉美西斯挺住了,十天的密集训练并没有削减他的热情。

“我需要一名军官。”在第十一天的早晨,巴肯宣布说。

除了其中一位,所有的候选人在使用洋槐木制的弓箭,由五十米外直射的表现上都显得旗鼓相当。

得意于这样优异的成绩,巴肯向他们展示了一把大型的弓箭,弓身的正面镶着一层角质物,然后他在距离射手一百五十米外的地方挂了一面铜靶。

“用这把弓箭射穿那面靶。”

大部分人都无法拉开弓箭,虽然有两个人成功地射出,但是他们的箭皆射不到一百米以外。

在巴肯睥睨的眼光中,拉美西斯最后一个上场。和他的同伴一样,他有三次射箭的机会。

“王子不能丢脸,那些比您强的人都没过关。”

拉美西斯全神贯注地只注意那面靶,仿佛其他一切都不存在。

拉弓需要一股奇特的力气,拉美西斯肌肉如撕裂,他忍痛拉开了那条用牛软骨制成的弓弦。

第一箭射到靶的左边,巴肯冷笑了一声。

拉美西斯深吸一口气,屏气凝神后,马上射出第二箭,箭从铜靶的上面飞过。

“最后一次机会。”巴肯宣布。

王子闭目养神一分钟之久,心中显现出那面靶。他告诉自己靶就在前方,要把自己变成一枝箭,这箭强烈地想与那面靶结合在一起。

第三次射出的箭有如脱缰之马,弓箭劈开空气,像只凶猛的大胡蜂,刺穿那铜靶。

其他的新兵都为胜利者欢呼,拉美西斯把弓箭还给巴肯。

“我再加一项测验,”巴肯指示,“跟我空手搏斗。”

“这在规定之内吗?”

“是我规定的,是对我自己来的,你害怕与我搏斗吗?”

拉美西斯比巴肯高,但是没有他壮,技术也没有他厉害,所以必须反应快速敏捷。巴肯出其不意地发起攻击,王子闪避着,巴肯的拳头轻轻擦过他的左肩。接连五次,教练的攻击皆扑了空,他怒发冲冠,成功地拦截了对手踢来的左脚,使其因重心不稳而倒地。巴肯试图一脚踹在拉美西斯脸上,但是后者闪开了,接着伸手一劈,用力砍在巴肯的颈上。

拉美西斯以为胜利了。因自尊心作祟,巴肯站了起来,然后低头朝前,往王子的胸膛撞去。

伊瑟在她情人的胸部抹上一种特效药膏,那痛楚马上减轻了不少。

“我很笨。”拉美西斯喃喃地说。

“那个怪物想杀死你。”

“他执行他的工作,我以为打败他了,若在战场前线,我早就死了。”

伊瑟的手变得更温柔、更大胆起来。

“我很高兴你能留下来!战争真是可恨。”

“有时候那是无可避免的。”

“你不晓得我有多爱你。”

伊瑟的双手似柔嫩莲梗般的缠在情人的身上。

“忘了战争和暴力,我不比它们可爱吗?”

拉美西斯并没有推开她,反而被她带给他的欢愉所征服。然而,他还拥有一份更强烈的快乐——取得军官证明书的那份快乐,但他没有对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