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贝蒂娜发现了平庸之辈

我去编辑部。这是一份妇女杂志。在那儿工作的全是女的。她们自以为知道她们的女读者希望读些什么。我想,她们知道个屁。她们用有关她们自己不足之处的故事去填塞这份杂志:关于性高潮的问题、配偶的问题、前程的问题。杂志上为什么要刊登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为什么竟然会有人去看这些无聊的东西?这是浪费时间。这是阻止别人自己去进行思考。平庸。一些平庸之辈在为另外一些平庸之辈撰写娱乐文章。智力贫乏的人想以此来缩短生命终结之前的这一段时间。把全世界的杂志都粘贴在一起,把它们变成树,再把这些树砍下来做成纸,用这些纸来写一部书。

书里登着一些赤身裸体的家伙。我是为了钱才写这些污秽的故事的。我写这些故事的时候就知道是为杂志而写的。只需花一半大便的时间就能写完,而别的东西我又想不出来。我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谎言。我偷走了读这些文字的人的时间,而没有给他们以任何东西。这些偷来的时间对我一点儿也没有用。我并没有把偷来的时间攒起来去干一些重要的事情。我干不了大事,因为我只是一个平庸之辈而已。写一部好书很重要吗?一位日本俳句诗人曾经说过,假如我的诗能给一个人带来欢乐的话,我这一辈子就算没有白活。我读过他写的俳句。我很想认识一下这位二百年前就已经作古的和尚,一位感伤的、玩世不恭的和尚,一位对自己的寂寞付之一笑的和尚。我不知道,只让一个人感到快乐是不是会使我感到满意。我不认识这个人。也许这个人刚好是一个虐待自己妻子的混蛋,而正是这个人从我写的东西中得到了快乐。我是一个平庸之辈。我既不能使世界停止转动,也不能使这个世界转得更快。我是一个喜欢自吹自擂的、微不足道的人。我喜欢自吹,这是因为出于害怕,害怕万一气球瘪下去,我这个微不足道的人便会原形毕露。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存在的理由。我曾经试着去写书。书中的语言空洞,而那些思想则早已被人想过千百次了。于是,我把写书的事情给搁下了。我不知道,我想写书这件事情是不是一点也没有夹杂着私心。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我究竟是看重干一番大事呢,还是更看重于有人知道,我干了一番大事。明明是一个平庸之辈,却硬要来证实自己。我们这个世界正是由这样的人所组成的。这并不是什么好事。这个世界充斥着平庸的艺术家、作家和评论家。成为这一支在有生之年就已经被人遗忘的大军的一员,这实在不是什么安慰。我不适宜去做具有独创精神的事情,我不适宜去做什么大事。我不适宜于生存,也不适宜于去死。与所有的人一样,我不适宜于沉湎在思想的喜悦之中,于是我便去追逐爱情的喜悦,为的是这样能发生一些事情,能把自己从习惯的思想中拉出来。我和大家一样,想证实一切都是为了爱情,而事实上很有可能只是为了一些与爱情毫不相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