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第十八天,星期五

检察院方面有十一个证人,首先由那位第一个抵达犯罪现场的警员作证。他证实,在那个星期二下午刚过两点时,他与一位同事在一辆停在路边的警车里,这时候控制中心打来电话,要求他们去天堂路,那儿的人行道上有一位遭到袭击的受害者。于是他们去了,在接到电话后四分钟内赶到。他尽自己最大努力去照料倒在人行道上的那个人,而他的同伴则打电话请求支援。不到五分钟,一辆救护车抵达,把受害者送去了医院。之后的十五分钟时间里,一位穿制服的督察到达后接管了现场。

詹姆斯·范西塔特朝这位年轻人露出笑脸。

“没有问题。”他说。完成任务的警察回到位于法庭后方的位置。第二名证人是那位穿制服的督察。他的陈述过程也是由森德兰小姐引导的。最后,范西塔特站起身来。

“督察,在你抵达现场时,街上是否已经聚集起了一些人来?”

“是的,先生。”

“是否有其他警察与你在一起?”

“是的,先生。总共有十位警察在场。”

“你是否为找到可能目击了袭击事件的目击证人,派他们和每一位在场的群众面谈?”

“是的,先生。”

“你是否也为了同样的目的,要求你的十位同事查访了有可能看到该现场的每一套公寓和每一座房屋?”

“是的,先生。”

“在深入到该小区,沿着歹徒逃走的巷子追踪时,你的同事们是否继续查访以期找到目击证人?”

“是的,先生。”

“总的说来,在这项工作上花了多少时间?”

“黄昏降临时,我让他们收工了,大概在八点钟左右。”

“这么说来,你的十名警员在小区里截住行人,并且挨家挨户查访了将近六个小时?”

“是的,先生。”

“在那段时间里,他们是否找到了袭击案的目击证人,或者只是看到与我的当事人相符的两个人在小区内跑过的证人?”

“没有,先生。”

“那么,经过了一百多次查访后,你们是不是没有找到丝毫证据可以把我的当事人与该时间、该地点联系起来?”

“没有,先生。”

“谢谢你,警官。没有其他问题了。”

下一个是杰克·伯恩斯。在他的冗长证词中,他从食堂里接到的第一通电话讲起,一直到最后对普赖斯和科尼什提起谋杀指控。然后范西塔特站了起来。

“你已经进行了一次非常彻底的调查,伯恩斯先生?”

“我希望如此,先生。”

“没有一丁点儿遗漏的地方?”

“我是这么认为的。”

“警方搜查顾问团队有几位警官?”

“大约十二位,先生。”

“但是,他们没有在犯罪现场及其附近发现普赖斯先生的血液痕迹?”

“没有,先生。”

“受损那么严重的一只鼻子,血流如注,但血液一滴也没有滴落到那里的人行道上?”

“没有找到,先生。”

伯恩斯不会被一位律师所诱导。

“你是明白的,伯恩斯先生。我的当事人会说,他的血迹没在那里被发现,那是因为他不是在那个地方搞破鼻子的,因为星期二那天他根本没去过那里。嗯,伯恩斯先生……”

范西塔特在问题的核心处一带而过。他知道,陪审团不在场,用不着去施加影响。他是在向地方法官乔纳森·斯坦陈述。地方法官毫无表情地看着他,拿着笔做笔记。森德兰小姐在快速潦草地做记录。

“在该地方搜寻时,你们的警方搜查顾问团队是否寻找了其他的也许是歹徒留下的物品?”

“是的,先生。”

“那么他们装满了几只垃圾袋?”

“二十只,先生。”

“里面的内容是否经过了最仔细的检查?”

“是的,先生。”

“在二十袋物品中,是否有任何证据可把我的当事人与当时当地联系起来?”

“没有,先生。”

“但是,第二天中午,你们却积极地寻找普赖斯先生和科尼什先生,为的是逮捕他们。为什么呢?”

“因为第二天中午十一点到十二点时,我已经确定了二人的身份。”

“是从刑事档案照片中得到的吗?”

“是的,先生。”

“是由当地的一位小店老板维吉·帕特尔先生指认的吗?”

“是的,先生。”

“告诉我,警官,帕特尔先生查验了多少张照片?”

杰克·伯恩斯查阅了一下手头上的笔记。

“七十七张。”

“为什么是七十七张呢?”

“因为他指认第二十八张照片是马克·普赖斯,第七十七张照片为哈利·科尼什。”

“七十七张照片是伦敦东北地区受到警方注意的所有白人年轻小伙的总数吗?”

“不是,先生。”

“数字其实比这个大吗?”

“是的,先生。”

“那天上午在你手头上有多少张照片,伯恩斯先生?”

“大约四百张。”

“四百张。但你却在第七十七张时停止了。”

“目击者指认时非常肯定。”

“但帕特尔先生从来没有机会查看剩余的三百二十三张?”

法庭内一阵长时间的静寂。

“没有,先生。”

“伯恩斯侦缉督察,只看颈部以上的话,我的当事人普赖斯先生是一个壮实的、理着光头的二十五六岁白人小伙子。你能告诉法庭,在你的四百张照片中没有其他人与其相像吗?”

“这我不知道。”

“我认为有许多。当今时代,脑壳剃得光光的年轻壮实小伙子比比皆是。然而,帕特尔先生却从来没有机会把普赖斯先生的照片,与你的四百张照片里余下部分的相似面孔去作比较?”

沉寂。

“你必须回答,伯恩斯先生。”地方法官温和地说。

“没有,先生,他没有。”

“在后面的照片里,也许会有另一张面孔与普赖斯先生十分相像。但帕特尔先生没有机会去比较,没有机会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凝视两张面孔,然后作出选择?”

“也许会有。”

“谢谢你,伯恩斯先生。没有其他问题了。”

这对控方造成了损害。理光头的年轻壮实小伙子“比比皆是”的说法给斯坦法官留下了印象。他也在电视里看到过,看球赛的许多足球流氓都剃着光头。

卡尔·贝特曼大夫纯粹是技术性的陈述。他简单描述了那个昏迷的人到达医院的情形,以及他对那人所尽的最大努力,直至伤员被转到神经外科。但当他讲完时,范西塔特站起身来。

“就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贝特曼大夫。你是否检查了伤员的右拳?”

贝特曼皱起了眉头,他感到迷惑。

“是的,我检查了。”

“在收进来的时候还是之后?”

“之后。”

“是在某个人的要求下才这样做的吗?”

“是的。”

“那么,是谁的要求?”

“伯恩斯侦缉督察。”

“那么伯恩斯先生是否要求你寻找指关节的损伤?”

“是的,他要求了。”

“那么有没有损伤?”

“没有。”

“你在抢救室工作多久了?”

“十年。”

“一位经验相当丰富的医生。你肯定看到过许多使用拳头的暴力袭击的结果,即对人的脸部以及对拳头本身造成的结果?”

“是的,我相信我看到过。”

“当一个人的拳头以那么大的力度实施打击,以致把另一个强壮的人的鼻梁打断时,你难道没有想到会有指关节上的损伤吗?”

“我也许想过。”

“那么,发生这种损伤的概率是多少?百分之八十吗?”

“我想是吧。”

“指关节皮肤的挫伤?手背上腕部与指关节之间细长脆弱的掌骨头的青肿?”

“更像是掌骨青肿。”

“与拳击运动员的损伤相似?”

“是的。”

“但是现在已经惨死的那个人,他的右拳上没有那种损伤?”

“没有。”

“谢谢你,贝特曼先生。”

卡尔·贝特曼不可能知道的是,跛子在打破普赖斯面孔时,没有使用握紧的拳头,而是一次更危险的打击。他使用的是手掌的硬缘,从腰部向上发力,自下而上砸在了对方的鼻子上。假如普赖斯没有牛一般的力气,不经常打架斗殴的话,他会被打翻在地并失去知觉。

脑外科医生保罗·威利斯大夫作证完毕后离开了证人席。他没有遇到范西塔特的询问,但圣安妮路医院的梅尔罗斯大夫就不同了。

“告诉我,梅尔罗斯医生,在那个星期二下午五点至五点半,当你检查普赖斯先生的鼻子时,鼻孔里有没有血?”

“有,出血了。”

“已结块还是仍是液态?”

“两者都有。鼻孔底部附近有血块小片,但再往上的血呈液态。”

“而且你发现鼻梁有两处骨折,软骨被推向了一侧?”

“是的。”

“所以你矫正鼻骨、矫正鼻梁并把鼻子固定住,为的是让它自然痊愈?”

“是的,我是这么做了。”

“假如伤员在去医院之前,曾经不顾疼痛,愚蠢地试图自行矫正鼻子,那是否会引起新的出血?”

“会的。”

“那样的话,在看到那个鼻子时,你能说它是几个小时之前遭受的损伤?”

“数个小时之前,当然了。”

“嗯,是三个小时?十个小时?还是更长时间?”

“这很难说。说不准确。”

“那我给你一种可能性。星期一晚上,一个年轻人出门去,在酒吧里喝得烂醉,在回家路上想在水沟里小便。结果他被一块不平整的街沿石绊了一下,脸朝下重重地倒向停在路边的一辆建筑工程卡车的后板上,因此摔破了鼻子。那样的话,是否能造成你所看见的损伤?头天晚上的?”

“有可能。”

“嗯,梅尔罗斯大夫,是或者不是?是可能的吗?”

“是的。”

“谢谢你,大夫。没有其他问题了。”

范西塔特现在是在对乔纳森·斯坦法官说话,照本宣科,但清楚响亮。他说的是:这就是我的当事人所讲述的确切情况,而且如果他不改口,我们双方都知道控方是不能推翻的。

在法庭后方,杰克·伯恩斯不由得暗暗叫苦。梅尔罗斯为什么不坚持那损伤不可能在治疗的四个小时之前造成?这没人知道。认真诚实的医生真是讨厌。

保罗·芬奇先生是取证室的头头。他不是警官,因为多年来伦敦警察厅都根据合同让平民科学家承担司法取证工作。

“你从被告合住的那套公寓里收集了大量衣物?”范西塔特问道。

“是的,我收集了。”

“还有受害人遭袭击时所穿戴的每一件衣物?”

“是的。”

“而且你应用最先进的技术对每一件物品进行了检查,为的是想在一处衣物里发现来自于另一处衣物的任何纤维?”

“是的。”

“那么有没有这种痕迹?”

“没有。”

“你还收到了一件沾有干涸血迹的T恤衫?”

“是的。”

“还有来自我的当事人普赖斯先生的一份血样?”

“是的。”

“它们是否相符?”

“是的。”

“T恤衫上是否还有其他人的血液?”

“没有。”

“你是否收到来自天堂路地段人行道或者青林园小区的血样?”

“没有。”

“你是否收到来自法罗路上的一辆建筑工程卡车下面或者附近的血样?”

芬奇先生完全被搞糊涂了。他朝那把长凳看了一眼,但没能得到任何提示。伯恩斯侦缉督察把脑袋埋在双手里。森德兰小姐看起来也爱莫能助。

“法罗路?没有。”

“很好。没有其他问题了。”

汉密尔顿法医用他那欢快而又自信的语气叙述了尸体解剖的报告。死亡原因,他说,是由于脑部被皮靴多次踢打,导致脑干严重受损。

“在解剖时,”詹姆斯·范西塔特问道,“你是否检查了尸身上的每一处?”

“当然了。”

“包括右手?”

汉密尔顿先生查看了一下笔记。

“关于右手我没有提到。”

“是因为右手没有损伤吗?”

“原因必然如此。”

“谢谢你,汉密尔顿先生。”

与专业人员不同,那位遛狗的年长的惠特克先生有点紧张。他的服饰是精心挑选的,运动衣上挂着皇家炮兵部队的徽标。他有这个权利:在部队服役时,他曾经是一名炮手。

当初在老人俱乐部里,听说他要为一桩谋杀案的预审出庭作证时,大家曾十分激动,而且对立下大功又感到迷惘的米奇也倍加宠爱。

他向以森德兰小姐为首的控方人员描述,他是如何在黎明刚过时带米奇进行每日一次的散步的,后来由于担心要下雨,他又是如何穿过一个缺口进入到有墙隔开的那块废弃地,抄近路回家的。他还解释了自由奔跑的米奇是如何叼着一件物品跑回到他身边的。那是一只钱包,所以,在回忆起星期五报纸上登载过的请求时,他带着钱包去了多佛尔街警署。

当他讲述完后,另一个人站了起来,是那个身穿高档西服的人。惠特克先生知道他代表着站在被告席上的坏人。在惠特克的年轻时代,那些坏人是会被绞死的,他们是社会的渣滓。所以这个人是敌人。但他非常友善地示以微笑。

“夏日早晨的最好时光?凉爽、安静,附近没有人吧?”

“是的。所以我很喜欢。”

“我也是。我以前也常常带着我的杰克罗素梗去散步。”

他又微笑了,真的很友好。毕竟不是一个很坏的家伙。虽然米奇是一条杂种猎狗,但惠特克先生以前当公交车司机时,也曾有过一条杰克罗素梗。那个金发男人可能也不是那么坏。

“那么,你在穿越那块荒地时,米奇在自由地奔跑?”

“是的。”

“那么,它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回到你身边,嘴里叼着一件东西?”

“是的。”

“你是否确切地看见了它是在什么地方发现那个物品的?”

“没有确切看见,没有。”

“是否有可能,譬如说,在距篱笆十码处?”

“嗯,当时我在那块地的二十码纵深处。米奇从我身后过来。”

“那么,它有可能是在距铁皮篱笆十码处发现了钱包?”

“是的,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

“谢谢你,惠特克先生。”

这位老年人被搞糊涂了。一名引座员向他招手,让他离开证人席。怎么回事?他被引到法庭后方并找了个座位坐下。

指纹技术也是伦敦警察厅承包给平民专家的一项工作。其中一位专家是克利夫·亚当斯。

他描述了交给他的那只钱包;他发现的三组指纹;他如何消除了发现者——惠特克先生的那一组,和属于已经死去的钱包主人的那组指纹,以及第三套指纹与哈利·科尼什的指纹是如何精确匹配的。范西塔特站起身来。

“有任何污渍吗?”

“有一些。”

“污渍是怎样造成的,亚当斯先生?”

“嗯,一枚指纹覆盖到另一枚指纹上会造成一处污渍,那就不能作为证据。与另一处表面相摩擦也会造成污渍。”

“如同衣袋的内面吗?”

“是的。”

“哪些指纹最清晰?”

“惠特克先生和科尼什先生的。”

“这些指纹是在钱包的外面?”

“是的,但科尼什的两枚指纹在里面,内表面。”

“那么,当惠特克先生拿着钱包的时候,他的指纹留在了钱包的塑料面上,而且没有被塞进过绷紧的口袋里,因此没有被弄脏过?”

“应该是这样。”

“那么,科尼什先生的指纹也是以同样的方式留下的,而且也保留得相当清晰,因为此后钱包没有与衣袋的内袋发生过摩擦?”

“应该是这样。”

“如果一个人在逃离抢劫现场后打开钱包,抽去里面的所有内容,然后塞进他的牛仔裤后袋里,这样会在钱包的塑料外表面上留下他清晰的指纹?”

“是的,会留下。”

“但是那种斜纹布织物、绷紧的牛仔裤口袋和奔跑的运动,会在——譬如说——半英里距离内,使得指纹变模糊吗?”

“也许会有那种作用。”

“那么,这个人在奔跑了半英里后,为了扔掉钱包,用食指和拇指从屁股口袋里把它抽出来,他只会留下被你所发现的食指和拇指的指纹吗?”

“是的。”

“但是,如果冒出来一个发现钱包的人,并在钱包的塑料表面留下他自己的指纹,他不会污损上述食指和拇指的指纹吗?”

“我认为他也许会污损。”

“你看,你的报告中说,指纹有些污渍,被新鲜的指纹所覆盖,那有可能来自于另一只手。”

“它们只不过是污渍。污渍下面的指纹也可能是钱包主人的,或者是科尼什的。”

在法庭的后方,杰克·伯恩斯一阵慌乱。维里蒂·阿米蒂奇小姐,她曾经在花店的地上捡起过这只钱包。

“亚当斯先生,这只钱包是半个月前的星期二下午刚过两点时,从死者的衣袋里被掏走的。星期三相同时刻或此后不久,科尼什先生被警察拘留了。他一定是在那段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内把指纹留在了钱包上?”

“是的。”

“但钱包在星期天上午才被发现。它肯定在那片草地上躺了四天半到五天半。然而指纹却相当清晰。”

“没有发现水渍,先生。在晴朗干燥的条件下,那是完全可能的。”

“那么,你能否确切说明,科尼什先生的指纹是在星期二下午还是在星期三上午留在钱包的塑料面上的?”

“不能,先生。”

“星期三上午,两个年轻人沿着曼德拉路行走,这时候他们看见一只钱包躺在水沟边。在常人都会有的好奇心的驱动下,其中一人停下脚步,把它捡了起来。他打开钱包看看有什么。但里面一无所有,既没有钱,也没有纸片。那是一只廉价的钱包,一文不值。他举起钱包,高高地扔过了分隔曼德拉路与某片荒地的铁皮隔离栏;它落在了大约十码之外的青草丛中,直至星期天上午被一条狗发现。可能吗?”

“我认为应该有可能。”

“是或不是,亚当斯先生?当时的指纹是否与你所发现的指纹相符?”

“是的。”

又是一条给乔纳森·斯坦法官的信息。哈利·科尼什打算坚持的事情发生了,而且他那套关于把自己的指纹留在钱包上的解释是完整的。乔纳森·斯坦法官若有所思地低头做着笔记。

剩下来的证人是维吉·帕特尔先生。他的两份指认和证词毫不含糊。森德兰小姐一步一步地引导他的证词。在后方,伯恩斯放松了。他将会获得胜利。范西塔特站起身来。

“帕特尔先生,你是一位诚实的人。”

“是的。”

“一个人,假如他认为——仅仅是认为——他也许犯了一个错,那么他是不是会骄傲自大到否认犯错的可能性?”

“我希望不会。”

“你在证词中说,你相当清楚地看见了普赖斯先生,因为他正面朝着你。”

“是的。他在我的右边,透过商店的玻璃,大半个面孔朝着我。”

“但他也是面朝着受害人。也就是说,受害人是背朝着你。所以你后来无法帮助辨认他的脸部。”

“是的。”

“你还说,第二个抢劫者——对此你认为是科尼什先生——正站在受害人的身后。他肯定也是背对着你的?”

“嗯,是的。”

“那你怎么能看见他的面孔?”

帕特尔先生看上去有点担心。

“当时我没有看见。直到后来他们围着倒在地上的人,绕圈子开始踢他。”

“帕特尔先生,假如你用脚踢地上的某个人,你的眼睛会看什么地方?”

“嗯,当然是那个人了。”

“也就是说,朝下看?”

“是的。”

“请法庭宽容,先生。科尼什先生,你可以站起来吗?”

哈利·科尼什在被告席上站了起来,把他铐住的狱警们也跟着站起身来。斯坦法官看上去显得惊讶,但范西塔特没有停顿。

“科尼什先生,请你看着自己的脚。”

科尼什照着做了。他那一头直发垂落下来形成了一道屏风,从法庭内的各个角度都无法看清他的脸部。庭内一片寂静。

“请坐,科尼什先生。”范西塔特说。然后,他相当温和地对小商店老板开始说话。

“帕特尔先生,我假设,你在三十码距离外见到了一个留着齐耳长发、脸色灰黄的瘦个子男人。第二天,当你看到一个留着齐耳长发、脸色灰黄的瘦个子男人的照片时,你便以为那肯定是同一个人。是那么回事吧?”

“我想是吧。”维吉·帕特尔咕哝着说。伯恩斯试图去捕捉他的眼光,但没有成功。他不敢与别人对视。他已经受到了恫吓,伯恩斯绝望地想。有人已经向他发过警告了,半夜里,一个静静的声音提醒他要为老婆孩子着想。哦,天哪,这种事情又来了。

“现在,关于普赖斯先生。你去海布里看过阿森纳队的比赛吗,帕特尔先生?”

“没有,先生。”

“嗯,在那个悲惨的日子,你从马路对面看过去,看到的是一个剃着光头、身材粗壮的白种年轻男子,不是吗?”

“是的。”

“而如果你去海布里看阿森纳队的比赛,你会看见上百个那样的人。在伦敦北部的公路上,每天那百分之五十的追逐着其他司机的白色面包车里,如果你透过这些汽车的挡风玻璃看,又会有上百个那样的人。而且你知道他们是怎样穿戴的吗,帕特尔先生?蓝色牛仔裤,通常很脏,还有宽皮带和沾满尘土的T恤衫。这差不多是一种制服了。那样的人你以前见到过吗?”

“见到过。”

“伦敦市内满街都有吧?”

“是的。”

“在电视里,看到外国警察在对付英格兰足球流氓的镜头时,我们全都感到羞辱,是吗?”

“是的。”

“帕特尔先生,受害人不可能是像你所描述的那样拳打袭击者。那会使他的右手手指关节擦伤,很可能会造成他的手部骨头青肿。我猜你见到他举起了右手,很可能是为了挡开他认为是朝着他来的一次袭击。那是不是你所看到的?”

“是的,我想那有可能。”

“但如果你会犯下这种差错,难道你不会也犯了在三十码距离处看不准人脸的差错吗?”

伯恩斯用双手抱住自己的头。不管是谁对这位吓坏了的小店老板吩咐了什么,都做得相当成功。帕特尔并没有从警方撤回所有合作,不然他将被当作一个敌对证人。他只是把“绝对”改为“可能”,把“确切”改成“也许”。“也许”是不够的;陪审团不能靠“也许”去认定有罪。

当可怜的帕特尔先生离开证人席后,森德兰小姐对斯坦法官说:“这是检察院起诉的案件,先生。我们将按谋杀指控向刑事法院申请囚禁。”

地方法官朝詹姆斯·范西塔特扬起了眉毛。这两个人都知道下一步是什么。法庭内静得连一枚针掉落也能听见。

“地方法官先生,我们都知道法律实践的意义和重要性。你必须具有足够的证据,据此,如果没有自相矛盾的话……”范西塔特拖长最后一个单词的语调,为的是强调这是极不可能的,“……一个公道的陪审团,在正确的引导之下,才能公正地定罪。”

“而这里并非如此,先生。控方曾有三件真正的证据。帕特尔先生、受伤的鼻子和钱包。帕特尔先生显然是一位完全诚实的人,他得出的结论是,他把两个仅仅是长相相似的人,认作是他那天下午见到的人了。”

“那就剩下普赖斯先生的破鼻子,以及科尼什先生留在一只被扔掉的空钱包上的指纹了。先生,虽然今天在这里的你并不会特别介意在另一个日子另一个法庭里会如何判定,或者确实不会介意辩方在本案中的明显的观点,但根据你的经验,肯定相当清楚,关于鼻子和钱包的指控将会遭到广泛且强烈的驳斥。”

“对于受伤的鼻子和钱包有完全符合逻辑的解释。我认为我们两人都知道,陪审团不能万无一失地作出判定。我必须请求撤销起诉。”

是的,乔纳森·斯坦想,而且陪审团会看到你的当事人打扮得潇洒整洁、西装革履;陪审团永远看不到这两个杀人犯的记录。你们将会被宣判无罪,并浪费大量的公众时间和金钱。

“虽然无奈,但我只能同意范西塔特先生。本案撤销。释放被告。”他说。由于对自己刚才不得不说的话感到十分厌恶,他随即离席而去。

“全体起立。”书记员喊道,但有点晚了,大多数人已经冲向大门。普赖斯和科尼什已被卸去手铐,他们试图从被告席与范西塔特握手,但他昂首阔步从他们身边经过,走向廊道。

从三楼到一楼要花些时间:几部电梯通常都很忙碌。杰克·伯恩斯刚好随着第一批人群走了出来,他阴郁而愤怒地瞪着双眼。

普赖斯和科尼什已获得自由,他们昂首阔步从一部电梯里出来,嘴里骂骂咧咧、狂呼乱叫,一起走向大门。伯恩斯转过身来。他们在相隔二十英尺距离时面对面。

两个歹徒不约而同地举起僵硬的中指,挑衅地朝这位刑警上下乱比划。

“你完蛋了,臭狗屎。”普赖斯尖叫。他们趾高气扬地结伴走出大门踏上海伯利路,朝着他们占据的屋子走去。

“不愉快吧。”他身边一个静静的声音说道。伯恩斯见到了那头柔顺的金发、那双慵懒的蓝眼睛和那种优雅而自信的举止,心头涌起了对范西塔特及其一举一动的厌恶。

“我希望你感到自豪,范西塔特先生。他们杀害了那个善良的老人,就和我们现在站在这里一样,都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托你的福,他们现在逍遥法外了。直到下一次再行凶。”他现在已是怒火中烧,甚至顾不得礼节了,“上帝呀,难道你为伦敦的阔佬们赢的官司还不够多吗?为什么你还要为蝇头小利来这里提供法律援助,让那两个十恶不赦的歹徒逃脱法律的制裁呢?”

范西塔特那双蓝色的眼睛里没有讥讽的神色,更像是同情。然后他做出了奇怪的举动。他俯身在伯恩斯的耳边轻声说话。刑警闻到了一股高贵而稀有的香水味。

“这也许会使你惊讶,伯恩斯先生,”那声音耳语着,“但这与正义的胜利有关。”

然后他就离开了,通过旋转门走了出去。恰好在这个时候,一辆宾利轿车驶了过来。范西塔特把公文包扔进轿车后座,随后钻了进去。宾利汽车起动加速,从视线里消失了。

“呸,胜利个屁。”伯恩斯怒吼道。

正是午饭时间。他决定步行两英里回警署去。走到半路时,他的传呼机响了起来,是警署在呼他。他用手机回电。前台值班的一位同事接听了。

“有位老家伙在这里等着见你。他说他认识死者。”

那人原来是一位年老的退休人员,而且是个土生土长的伦敦人。伯恩斯在一间接待室找到了他:在一块“禁止吸烟”的警告牌下正安静地抽着香烟。他们立即交谈起来。他的名字是阿尔伯特·克拉克,“但大家都叫我诺比。”

伯恩斯和诺比·克拉克面对面地坐在桌前。这位侦缉督察翻开笔记本。

“为作记录,请告诉我你的全名和地址。”

在记载诺比居住的城镇时,他停下了。

“威尔斯登?那有几十英里远呢。”

“我知道它在哪里,”那位退休人员说,“我就住在那里嘛。”

“死者呢?”

“当然也在那儿。那就是我们相遇的地方,不是吗?”

他是那种喜欢在陈述句后面加上一个不必要的疑问词,把句子变成疑问句的伦敦人。

“你远道而来为的是告诉我关于他的事?”

“似乎这样才对,他已经死了。”诺比说,“你们应该去抓住打死他的那些歹徒。把他们关起来。”

“我抓住他们了,”伯恩斯说,“法庭刚刚把他们放走了。”

诺比·克拉克大吃一惊。伯恩斯从抽屉里找出一只烟灰缸,老头子把香烟掐灭了。

“真是无法无天。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国家将来怎么办。”

“不止你一个人这么觉得。好吧,谈谈那个死者。他叫什么名字?”

“彼得。”

伯恩斯记了下来。

“姓什么?”

“不知道。我从来没问过他。”

伯恩斯默默地等了一会儿。

“我们认为,那个星期二他大老远来伦敦东部,为的是把一些花放到本地公墓的一座坟上。那是他母亲的吗?”

“不,他没有双亲。自幼就没了双亲,是个孤儿。在巴纳多孤儿院里长大。你说的肯定是他的梅姨了。她是他的监护人。”

伯恩斯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孤苦伶仃的小男孩,以及一位和善的妇女努力使他重新建立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在她去世二十年后,他依然在她生日时把鲜花放到她的坟前。十八天前的这次献花,要了他的命。

“那么你是在哪里遇见这位彼得的?”

“俱乐部。”

“哪个俱乐部?”

“社会服务管理局。我们坐在一起,每星期都那样。他们给我们椅子。我有关节炎,他有条瘸腿。”

伯恩斯能想象出他们坐在社会服务管理局里,等待其他领取的人群渐渐退去。

“那么在你们坐着等待的时候,你们聊天吗?”

“是的,聊了些。”

“可你从来没问过他姓什么?”

“没有,他也从来没问过我,不是吗?”

“你去那里是领取养老金吧?他去那里干什么?”

“残疾抚恤金。他可以领取百分之三十的残疾抚恤金。”

“是那条腿。他有没有说起过腿是怎样弄残的?”

“当然说过。他当过兵。在空降兵部队。有一次夜间空降,遇上大风,把他摔向一堆岩石。降落伞拖着他在乱石堆里翻滚了半英里。当战友们找到他时,他的右腿已经粉碎性骨折了。”

“他失业了吗?”

诺比·克拉克不屑一顾。

“彼得?从来没有。不属于他的钱,他一分也不会拿。他是个守夜人。”

当然。孤身居住,孤身工作。没人会上报他的失踪。而且碰巧他工作的那家公司在八月份放假歇业了。讨厌的八月份。

“你怎么知道他死了?”

“报纸。他的死讯刊登在了《标准晚报》上。”

“那是九天之前登载出来的。你为什么等了那么久?”

“八月份。八月份我总是要去怀特岛的女儿家住上两个星期。昨晚才回来。真高兴回到城里,海上的大风差点要了我的老命。”

他轻轻咳了一声,又点上一支香烟。

“那你是怎么会看到九天前的一张报纸的?”

“土豆。”

“土豆?”

“马铃薯。”诺比·克拉克耐心地说。

“我知道土豆就是马铃薯,诺比。但土豆与死者有什么关系?”

作为回答,诺比·克拉克把手伸进夹克衫侧面的口袋,取出一张撕破了的旧报纸。那是九天前的《标准晚报》的第一版。

“今天上午我去一家蔬果店买土豆。回到家,打开土豆的包装,他就在厨房桌子上盯着我。”

一家老式的蔬菜水果店。用旧报纸包装土豆。从这张沾有泥土的报纸上可以看到,跛脚男子脸朝上凝视着。在背面,即第二版,就是那篇详细报道,包括“多佛尔街监狱”伯恩斯侦缉督察的联系方式。

“所以我就直接过来了,不是吗?”

“让你搭车回家好吗,诺比?”

这位退休职员高兴了。

“有四十年没坐警车了,告诉你,”他慷慨大方地补充说,“那时候我们曾经有过真正的警察。”

伯恩斯打电话给卢克·斯金纳警长,让他带上从死者口袋里取出来的那把拴有红丝线的钥匙,并把汽车开到前面来。

在了解了当地社会服务管理局的详细地址后,他们把诺比·克拉克送到了他的家门口,然后驱车去管理局。那里快要关门了,但办事员很通情达理。伯恩斯晃了晃他的警察证件,要求找主任说话。

“我在找一个人。名叫彼得。姓氏不详。中等身高、中等身材、灰白头发、年龄在五十到五十五岁之间。以前常常坐在……”他打量了下周围。墙边有几个座位。“那里,与诺比·克拉克一起。有印象吗?”

管理局不是闲聊的地方,至少隔着柜台和铁栅的办公室职员与外面领取年金的人是不太会闲谈聊天的。最后,一位女职员回想起是有那么一个人。彼得·本森?

余下的工作交给了电脑。管理局主任在键盘上输入彼得·本森的姓名,查到他的档案。由于骗取社保的事情常有发生,因此多年来申请人一直被要求附上照片。现在,电脑荧屏上出现的是一张小小的证件照,但这已经足够了。

“地址?”伯恩斯问道。斯金纳把它记了下来。

“他差不多已经有三个星期没来这里了,”办事人员说,“很可能去度假了。”

“不,他死了。”伯恩斯说,“你们可以关闭他的档案了。他再也不会来了。”

“你能肯定吗?”主任问道,显然是在担心谣传,“我们必须得到正式通知。”

“不可能的。”伯恩斯说,“忘了他吧。”

翻阅伦敦黄页并询问了几位邻居之后,两位刑警找到了那个地址。它在另一个住宅小区里,是位于四楼的一室一厅小公寓。电梯已经坏了,他们踏上楼梯,进入公寓。

这是一套破旧的公寓,但很整洁。室内已经积了三个星期的灰尘,窗台上有几只死苍蝇,但没有腐烂发霉的食物。洗涤过的盘子和杯子搁在水槽旁边的滴水架上。

床头边的一只抽屉里有一些零星的部队纪念品,其中还有包括军功勋章在内的五枚奖章,那是授予战斗英雄的。书架上的图书都是翻旧了的平装本,墙上的装饰画也是些印刷品。伯恩斯最后在客厅墙面上的一张镶有镜框的照片前停下了脚步。

照片里有四个年轻人,对着照相机镜头微笑着。背景看上去像是沙漠里的一条壕沟,一边还有一座古旧的石头堡垒。照片下面印着“米尔巴特,一九七二年”。

“米尔巴特是什么?”斯金纳问,他已经走过来站在了伯恩斯身后。

“一个地方,一个小村庄。在佐法尔省,位于阿拉伯半岛最东端的阿曼。”

年轻人都穿着沙漠伪装服。其中一人戴着一条格子的阿拉伯布头巾,用两条黑带子扎着。另三个人戴着沙色贝雷帽,帽子上有帽徽。伯恩斯知道,如果手头有放大镜,他就能够分辨出帽徽里带翼匕首图案上面的三个字母,和下面三个简短的单词。

“你是怎么知道的?”斯金纳问。

“女王曾来过一次德文郡。当时我在皇家警卫团值勤。特别空勤团部队派了两个人来协助我们。警卫值勤会有长时间的等待。我们都谈起了往事。他们告诉了我们关于米尔巴特的事件。”

“那里发生了什么事?”

“一次战役。那里发生了一场战争。一场秘密战争。南也门的恐怖分子跨过国境进入阿曼,想推翻阿曼苏丹。英国派去了陆军训练团。一天,一支由三四百名恐怖分子组成的武装力量,向米尔巴特的那个村庄和要塞发起进攻。守卫在那里的是英国特空团的十名官兵和来自当地的一群应征士兵。”

“谁赢了?”

伯恩斯伸出一根手指指向照片。

“他们赢了。当然。损失了两名战士,在打死、打伤一百多个恐怖分子之后,突出重围转移了。”

照片中三个人站着,第四个人单膝着地蹲在他们前面。这是二十四年前,在一个被遗忘了的沙漠村庄的合影。前面的人是士兵;他后面是一名中士、一名下士以及他们的年轻军官。

斯金纳走上前,用手轻敲蹲着的士兵。

“是他,彼得·本森。可怜的家伙。经历了那么多场枪林弹雨,却在埃德蒙顿被踢死了。”

伯恩斯已经辨明了这个士兵的身份。他正凝视着军官。柔软的金发上面戴着一顶贝雷帽,一双傲慢的蓝眼睛因阳光的照耀而眯缝了起来。而这名年轻的军官,正打算退伍回家去上法学院,并在四分之一世纪后,成为一位全国著名的大律师。斯金纳已经把他们联系在了一起,他在伯恩斯耳边深深吸了一口气。

“我不明白,”这位侦缉警长说,“歹徒踢死了他的战友,他还千方百计把他们放走。”

伯恩斯似乎能够感觉到回响在他耳边的那种公学毕业生的细语声。

“这也许会使你惊讶,伯恩斯先生……”

隔着几十年的岁月看这四位年轻勇士的面孔,杰克·伯恩斯这时候才明白,说话故意慢吞吞的大律师并不是在谈论“旧贝利”(刑事法院)的正义,而是《旧约》里的正义。

“杰克,”在他身边依然感到迷惑的年轻警长说,“现在普赖斯和科尼什重新获得了自由,要是中士和下士遇到他们,会发生什么呢?”

“别问,小伙子。你可不会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