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由于啤酒的作用,坎宁安处于沉睡中。这时,电话响了。他妻子接的电话,用力推了推他,将话筒递给他。

“哪位警员,”他问道,“你肯定他马上将脱离危险?”

“绝对没问题。我听说他醒了,他们正为他取出子弹。他运气不错,那只是一支口径22 厘米的手枪。再者,第二枪间隔的距离相当远,所以伤口很小。”巡佐告诉他,“可是你的那家伙据说死在急诊室了。”

“那支枪……听起来像是我们一直在寻找的……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坎宁安说,“那桩温图拉谋杀案总算有点眉目了。”

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扣押那辆‘普林茅斯’。说不定我们还能发现点别的东西。”

等他挂断电话,莎伦翻了个身,将头枕在他的臂弯里:“你闻上去像家酿酒厂似的,还要去吗?”

“不,”他说,“明天之前都没我的事,继续睡!”

“你想过换个别的职业吗,布鲁斯?”她边说边迷迷糊糊地快睡着了。

他没作声,于是,她明白了答案。

第二天早上十点,他就去上班了。

那支枪仍在实验室,指纹分析鉴定的结果尚未出来,可是警局上下已吱吱喳喳地纷纷在议论这件案子的那桩双重凶杀案的种种关连。

等坎宁安一到,都上前向他打听情况。那个受伤的警员克里斯·布朗,目前状况良好,再过一天就能出院。坎宁安前往医院看望他。

“你干得不错,伙伴,”他说着,在床边的一张小椅子上坐下,将椅子挪得离床更近些,“感觉怎么样?”

那位年轻的警员因为失血过多,看上去面色苍白:“我明天就能回家。如果我在一开头时就打电话请求增援,可能谁也不会被打中。”

“你只是照命令行事而已。他也许不过到海滩上散散步呢,你要是惊动了他,就会毁了整个计划。你在他要扔凶器时将他抓获,正符合要求。”

坎宁安摸着胡须,望着白色的地砖。他掏出一盒“万宝路”随即意识到医院里不能抽烟:“那家伙穿着醒目的红棉毛衫,就像个活靶子。换了别的人,也会要了他的命。且不管他和他哥哥都干了些什么,反正是坏事做绝!几小时后,我们就能知道那支枪究竟是不是那桩温图拉凶杀案的凶器。”

探员注意到布朗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天花板,他明白那眼神,“以前从没开枪打死过人,嗯?”

布朗试图抬起头,可是因为虚弱,又倒回枕头上:“没有人朝我开过枪,或者瞄准我。我也从来没朝别人开过枪。我明白这事可能早晚要发生,可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时,却跟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他望着探员:“几秒钟,就那么点儿时间,一切都结束了,还没等你明白过来。根本就不是他们所教导你的那么回事。”

“没错。”坎宁安说着,转身准备走,“你算是懂了,老弟!好好休息吧,我以后再来看你。”

在回局里的路上,坎宁安在一家墨西哥后裔开的店门口停下来,要了两个夹有牛肉、乳酪和油炸豆子的墨西哥肉饼和一瓶健怡汽水。他今天不想到停车招呼站去买东西,去节省几毛饮料钱。

前一天晚上喝了不少啤酒,这会儿脑袋还在隐隐作痛。他在海滩一口气就喝了六罐,这还不算完,他回家后又灌了三四罐,酒劲儿还没下去。这是上了年纪的征兆!他对自己说。

这次夜醉使他不由想起当年。那时他喝得比这还要多三倍,第二天早晨照样生龙活虎地从床上蹦跳起来,准备对付一切横逆。不过另外还有件事搅得他心神不定,也是导致他喝得酩酊大醉的原因,那就是他手头上有一桩凶杀案悬而未决,嫌疑犯则是一名地方检察官。

他打了个饱嗝。他的胃里这会儿“咕噜咕噜”直冒气泡。快得胃溃疡了,他心想。她妈的,一定是这么回事!

回到警局,他找出福里斯特家里的电话号码。在靠背椅上坐下,犹豫着是否跟她通话。从那支手枪上取下的指纹鉴定结果星期一之前不会出来。难道他真的还有什么理由在周末再次往她家里打电话?那么,她又将听到曼尼的死讯,他对自己说,她一定想知道那支枪有没有找到。他拿起话筒,随即又轻轻地搁了回去。

昨天夜里为什么给她打电话,连他自己都不明白。如果那支枪被证实为麦克唐纳——洛蓓兹凶杀案中所使用的凶器,这或许是他警员生涯中最出色的工作,他抓住那个妓女失踪的线索,因而大有收获。是他那双敏锐的眼睛,从田野调查报告卡中看出卡门·洛蓓兹与赫纳德兹兄弟的关系,并将其与那桩残杀案联系起来。是他极力主张监视曼尼,尽管后来是莉莉提出建议,那支枪可能藏在曼尼的“普林茅斯”车子里。这份功劳应该归于她,没话说!

这也正是他失算的一着棋。可是剩下的功劳可千真万确全都是你的,他自豪地想。是他从第一天起就将整个案子奠下破案的根基。将所有的事情串成一线。

他甚至能看见头版头条的醒目标题。哦,不光是今天出版的报纸,而且还有等到瓜熟蒂落,麦克唐纳——洛蓓兹案真相大白之时的报道。一定会如此!这种结局他绝对胸有成竹!在想象中,他已经拿出钢笔,填上字谜的空格。

为什么会给她打电话?他仍然不明白。光是这件案子本身就够耸人听闻了,如果真是莉莉·福里斯特,一名地方检察官,谋杀了博比·赫纳德兹……

“以下是全国新闻报道,”他对自己说,“我们所报道的是个惊天动地的大案子。”

他一激动,胃一阵痉挛。

这就是他打电话给她的原因。现在是不是已经到了合法的时候——可以立案侦查福里斯特杀害博比·赫纳德兹?这个案子的定时炸弹“嘀嗒嘀嗒”地走着,而雷管就操纵在他汗湿的掌心里。他拨通她的号码,是她接的电话。

“听到消息了吗?”他说,“噢,我是布鲁斯·坎宁安。”

莉莉刚擦洗完浴室,正要用吸尘器给地毯除尘:“没,我什么都没听说。事情有什么进展?”

“我们昨天夜里朝曼尼·赫纳德兹开了枪,他死了。是他先朝我们负责监视他的一位警员开火,不过那位警员没什么大伤。我们得到了那支枪:一支口径22 厘米的手枪。”

“我的天哪!”莉莉惊叫道,一屁股坐在床沿上,手里还拿着块海绵,“指纹呢?”

“星期一中午前不会有任何消息。不过情形看上去挺乐观,是不是?相当乐观。你也许很快就能得到你盼望已久的突破。”

“这件案子你干得太棒了,布鲁斯!”

她顿住了,想了一下。

“对那两个羁押在看守所的嫌疑犯,难道你什么都没发现?如果这就是博比和曼尼卷入了此案的那支枪,他们所编造的故事就仿佛有点道理了。”

“我们为什么不坐下来,将这一切好好琢磨琢磨呢?我礼拜一到你办公室来,行吗?我建议先找到尼维斯再说。如果那上面没他的指纹,那他在整个案件中可能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角色。”

“你的意思是跟他做笔交易?”

“你可以考虑一下。我知道你们这些人一个都不肯放他一马,可是如果他在强暴案中为自己抗辩,在谋杀案中只是从犯,并且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地招供出来,那你就胜券在手了。不过我怎么知道……”

“我会跟理查德商量此事,当然,还有巴特勒。十一点左右吧。你也许能在跟尼维斯见面时,使他无条件地招供呢?”

“没有一副铜指节套,可难说哪!”他说着,大笑,“不过,我真不敢打包票,试试看吧。我会跟他的律师交换交换意见。”

“没问题,是凯森顿,辩护人。他有意跟我们商量合作。”

挂断电话后,坎宁安拿出那张据曼尼所称是他亲眼所见的那个男人的拼凑素描。冲动之下,他将这张他亲手涂描了红嘴唇的画揉成一团,撕得粉碎。

莉莉那稍稍带着德克萨斯州口音的柔和的嗓音,一遍遍地在他头脑中盘旋。

她身上某种难以形容的东西感染着他。当他们交谈时,某种无形的实体就凝结在空气中,那么浓厚,以至他觉得仿佛可以伸手触摸着它。是恐惧,不光是她的,还有他的。他低头望着手上那些碎纸片,他握着的是她的生命,她的未来,她女儿和丈夫的未来。他将手移到了垃圾箱之上,看着那些碎纸片好像婚礼或狂欢时所投掷的五彩碎纸般纷纷落下。

接着,他将那张素描的影印本,上面没有他的艺术加工,重新摆在桌上。

莉莉这桩案子的惟一目击证人就是曼尼,而他已经死了。那个提供汽车牌照的女人没见到开车人的脸。他又一次望着那张素描,试图看出曼尼所描述的那个人。一切似乎都乱成一团。他们可能打死了一桩案件的嫌疑犯,而同时他们也打死了另一起案件的目击者。推测是一件有趣的事,他心想。就在他坐在这里,将所有的疑点集中于他自己的一个同类时,或许某个脸色苍白、阴阳怪气的杀手正游走在大街上,射杀无辜。

不,不管他如何骗自己,他所看见的,分明是莉莉·福里斯特的脸:她的长发塞在蓝色的针织滑雪帽底下,将那个糟蹋她女儿的强奸犯轰成肉泥。

得来点比半打啤酒更厉害的东西才能使他忘掉一切。得来点超出他的胃和他的良心所能承受的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