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章
现在,每天上午都有些常规的事情要做:逛逛商店,游览游览城内的一些新鲜地方,到矿泉厅转悠个把钟头,看看这个人望望那个人,可是跟谁也搭不上话。艾伦太太仍然热切希望她在巴思能有许多熟人,但当每天上午都证明她压根儿不认识任何人时,她便要重新絮叨一遍这个希望。
她们来到了下舞厅。在这里,我们的女主角还比较幸运。典礼官给她介绍了一位很有绅士派头的年轻人作舞伴。他姓蒂尔尼,约莫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材高大,面孔和悦,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如果说还不十分英俊,那也差不多。他谈吐优雅,凯瑟琳觉得自己非常走运。他们跳舞的时候,顾不上说话。但是坐下喝茶的时候,凯瑟琳发现蒂尔尼先生就像她料想的那样,非常和蔼可亲。他口齿伶俐,谈笑风生——谈吐中带有几分调皮与诙谐,凯瑟琳虽然难以领会,但却很感兴趣。周围的事物自然成为他们的话题,谈了一阵之后,蒂尔尼先生突然对她说道:“小姐,我这个舞伴实在有些失礼,还没有请教你来巴思多久了,以前来过这儿没有,是否去过上舞厅、剧院和音乐厅,是不是很喜欢这个地方。我太疏忽了——不过,不知道你现在是否有闲暇来回答这些问题?你若是有空,我马上就开始请教。”
“先生,你不必给自己添麻烦了。”
“不麻烦,小姐,你尽管放心。”接着,他做出一副笑脸,装作柔声细气地问道:“你在巴思待了很久了吧,小姐?”
“大约一个星期,先生。”凯瑟琳答道,尽量忍住笑。
“真的呀!”蒂尔尼先生假装大吃一惊。
“你为什么惊讶,先生?”
“为什么惊讶!”蒂尔尼用自然的口气说道,“你的回答似乎总要激起某种情感,而惊讶最容易做出来,也最合乎情理。好啦,我们接着往下说吧。你以前来过这里吗,小姐?”
“从来没有,先生。”
“真的呀!光临过上舞厅吗?”
“去过,先生。上个星期一去过。”
“上过戏院吗?”
“上过,先生。星期二看过戏。”
“听过音乐会吗?”
“听过,先生。在星期三。”
“很喜欢巴思吗?”
“是的,很喜欢。”
“说到这儿,我得傻笑一声,然后我们再恢复理智。”
凯瑟琳别过头去,不知道是否可以贸然一笑。
“我知道你是怎么看我的,”蒂尔尼一本正经地说道,“明天,我在你的日记里要露出一副可怜相了。”
“我的日记!”
“是的。我确切地知道你要说什么:‘星期五,去下舞厅。身着带枝叶花纹的、镶蓝边的纱裙——脚穿素黑鞋——显得非常漂亮,不过奇怪得很,被一个傻里傻气的怪家伙缠扰了半天,硬要我陪他跳舞,听他胡说八道。’”
“我才不会这样说呢。”
“要我告诉你该怎么说吗?”
“请讲。”
“经金先生介绍,与一位十分可爱的小伙子跳舞。同他说了很多话。仿佛是个非凡的天才,希望进一步了解他。小姐,这就是我希望你要说的话。”
“不过,兴许我不写日记呢。”
“兴许你不坐在这屋里,兴许我不坐在你身边。这两点也同样可以引起怀疑吧。不写日记!那你别处的表姐妹如何了解你在巴思的生活情况?每天有那么多的寒暄问候,要是晚上不记到日记里,怎么能如实地向人讲述呢?要是不经常参看日记,你怎么能记住你那些各式各样的衣服,怎么能向人描绘你那独特的肤色特征,独特的卷发样式?亲爱的小姐,我对年轻小姐的特点,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一无所知。女人一般都以文笔流畅著称,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记日记的良好习惯。众所公认,能写出令人赏心悦目的书信,这是女人特有的才具。天性固然起一定的作用,但是我敢断定,主要还是受益于多写日记。”
“我有时在想,”凯瑟琳怀疑地说,“女人写信是否真比男人写得好。也就是说,我并不认为我们总比男人高明。”
“就我见过的来说,女人的写信风格除了三点以外,通常都是完美无缺的。”
“哪三点?”
“普遍空洞无物,完全忽视标点,经常不懂文法。”
“天啊!其实我刚才不必担心拒绝了你的恭维。照这么看,你并非把我们看得很高明。”
“我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女人写信比男人写得好,就像不能一概认为女人唱二重唱比男人唱得好,画风景画比男人画得好一样。在以情趣为基础的各项能力上,男女双方是同样杰出的。”
两人正说着,不想让艾伦太太给打断了。“亲爱的凯瑟琳,”她说,“快把我袖子上的别针给摘下来。恐怕把袖子戳了个洞吧。要是真戳了个洞,那就太可惜了,因为这是我最喜爱的一件长裙,尽管一码布只花九先令。”
“我估计的也正是这个价钱,太太。”蒂尔尼先生边说,边瞧着那细纱布。
“你也懂得细纱布吗,先生?”
“在行极了。我总是亲自买自己的领带,谁都承认我是个杰出的行家。我妹妹还经常托我替她选购长裙呢。几天前,我替她买了一件,女士们见了个个都说便宜极了。一码才花五先令,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印度细洋纱。”
艾伦太太十分惊羡他的天赋。“男人一般很少留心这类事情,”她说,“我从来无法让艾伦先生把我的一件长裙同另一件区分开。你一定使你妹妹很满意吧,先生。”
“但愿如此,太太。”
“请问,先生,你觉得莫兰小姐的长裙怎么样?”
“倒是很漂亮,太太,”他说,一边郑重其事地审视着,“不过,我看这料子不经洗。恐怕容易破。”
“你怎么能这么——”凯瑟琳笑着说道,差一点没说出“怪诞”两个字。
“我完全赞成你的意见,先生,”艾伦太太应道,“莫兰小姐买的时候,我就对她这么说过。”
“不过你知道,太太,细纱布总可以改派别的用场。莫兰小姐完全可以用它来做一块手帕、一顶软帽或是一件斗篷。细纱布可以说从来不会浪费的。我妹妹每当大手大脚地把布买多了,或者漫不经心地把布剪坏了,就要念叨细纱布浪费了,我已经听见几十次了。”
“先生,巴思可真是个迷人的地方,有那么多好商店。我们不幸住在乡下。索尔兹伯里虽说也有几个很好的商店,但是路太远了,八英里是够远的了。艾伦先生说是九英里,标准的九英里。可是我敢肯定,不会超过八英里。跑一趟真苦啊——我回来的时候都给累趴了。再看这儿,你一走出门,五分钟就能买到东西。”
蒂尔尼先生倒比较客气,似乎对她说的话还挺感兴趣的。艾伦太太抓住细纱布这个话题,同他谈个不停,直到跳舞重新开始。凯瑟琳听着他们的谈话,心里不禁有些担忧,觉得蒂尔尼先生有点过于喜欢讥诮别人的缺点。“你在聚精会神地寻思什么?”他们走回舞厅时,蒂尔尼先生问道,“我想不是在想你的舞伴吧,因为从你的摇头可以看出,你沉思的事情不尽令你满意。”
凯瑟琳脸上一红,说道:“我什么也没想。”
“你回答得很委婉很深奥啊。不过,我倒宁可听你直截了当地说,你不愿意告诉我。”
“那好吧,我不愿意。”
“谢谢你。我们马上就要成为好朋友了,因为以后一见面,我都有权利拿这件事来和你开玩笑,开玩笑最容易促进友谊。”
他们又跳起舞来。舞会结束后,双方分手了。就女方来说,她至少是很愿意继续交往的。她喝着温热的掺水葡萄酒,准备上床的时候,是否还一个劲地想着他,以至于入睡后还梦见他,这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我希望,她只不过是昏昏欲睡中梦见他,或者充其量只是在早晨打盹时梦见他。有位名作家认为,男的没有向女的表露钟情之前,女人不应当爱上男的。假如确实如此,那末一个年轻小姐在尚不知道男方是否先梦见她之前,居然就先梦起男的来,那当然是很不得体的事。但是,蒂尔尼先生作为一个梦中人或情人究竟如何得体,艾伦先生也许还没考虑过。不过,他经过打听,并不反对蒂尔尼同他的年轻保护人交个普通朋友,因为当天傍晚他就费心调查了凯瑟琳舞伴的情况,结果了解到:蒂尔尼先生是个牧师,出生在格洛斯特郡的一户体面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