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喀斯·布香 一

他认识路喀斯·布香——跟任何白人一样知道他。也许除了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以外(路喀斯就住在爱德蒙兹离镇十七英里外的农场上),他比别人更认识路喀斯,因为他在他家吃过一顿饭。那是四年前的初冬;当时他才十二岁,那事是这样发生的:爱德蒙兹是舅舅的朋友,他们在同一个时候在州立大学上学。舅舅是从哈佛和海德堡大学回来以后去州立大学的,为的是学到足够的法律知识以便当选做县政府律师。出事的前一天,爱德蒙兹进城来看舅舅谈一些县里的事务并且在他们家住了一夜。那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爱德蒙兹对他说:

“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接着对他母亲说,“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来。他拿着枪出去的时候我会派个童仆跟着他。”接着又对他说:“他有条好狗。”

“他已经有个童仆在伺候他呢。”舅舅说。

然而爱德蒙兹说:“他那个童仆也会逮兔子吗?”

舅舅说:“我们可以保证他不会跟你那个捣乱的。”

于是,第二天早上他和艾勒克·山德跟着爱德蒙兹回家。那天早上天气很冷,是冬天的第一场寒流;灌木树篱挂了霜显得硬邦邦的路边排水沟里的死水结了一层薄冰就连九里溪的活水表面都亮晶晶的像彩色玻璃似的仿佛一碰就会碎从他们经过的第一个农家场院和后来经过的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场院里传来不带风的强烈的木柴烟味他们可以看见后院里的黑铁锅已经在冒热气还戴着夏天遮阳帽的女人或戴着男人的旧毡帽穿着男人的长外套的女人在往锅底下塞柴火而工装裤外面围着用铁丝系着的黄麻袋片做的围裙的男人在磨刀或者已经在猪圈附近走动圈里的猪呼噜噜地咕哝着不时尖叫着,它们不太惊慌,没有张皇失措只是有点警觉仿佛已经感觉到尽管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它们丰富多彩而又与生俱来的命运;到了傍晚时分整个大地将会挂满它们那鬼怪似的完整的油脂色的空荡荡的尸体它们是在脚跟处被固定起来其姿态犹如在疯狂地奔跑,仿佛笔直地扑向地球的中心。

他并不知道那事是怎么发生的。那个童仆是爱德蒙兹一个佃户的儿子,年纪和个子比艾勒克·山德要大,而艾勒克的个子又要比他大,尽管他们的年纪一般大。那男孩在大屋里等着他们带着他的狗——一条真正的逮兔子的狗,有点猎犬血统,相当多的猎犬血统,也许大部分是猎犬血统,美洲赤,是体黑而有深褐色或深红色斑点的捕浣熊的猎狗杂交的后代,也许一度还有点那种能指示动物所在地的小猎狗的血统,一条杂种狗,一条黑鬼的狗,一眼就能看出来它的本性跟兔子特别亲近,就像人们说黑人跟骡子特别友好一样——艾勒克·山德已经拿了他的飞镖——一个钉在一小段扫帚把上的拴铁路路轨的粗螺母——艾勒克·山德能把飞镖嗖嗖地头尾相接地旋转着投向在奔跑的兔子,其准确性跟他用猎枪差不了多少——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拿着他们的飞镖他拿着枪他们穿过庭园经过牧场来到爱德蒙兹的童仆知道的水面上架有一根木头可以踩着过河的小溪边,他并不知道那事是怎么发生的,那种事情发生在女孩身上也许可以想象甚至可以原谅但在别人身上就不应该也不可原谅,他踩着木头走了一半他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因为他在围栏最上面那根木头上走过许多次而且距离比这个要长两倍突然那熟悉的十分了解的阳光普照的冬天的大地翻了个个儿平展展地倒伏在他的脸上他手里还拿着枪他急速猛扑不是脱离大地而是远离明亮的天空他还能记得冰面破裂时轻微而清脆的碎裂声记得他怎样在落水以后并不觉得震惊倒是在又浮出水面呼吸到空气时才激灵了一下。他把枪掉了只好扎猛子再潜到水里去寻找,离开冰凉的空气又回到水里他还是对水没有感觉,既不觉得冷也不觉得不冷连他湿漉漉的衣服——靴子和厚裤子和毛衣和猎装外套——在水里也不觉得沉重只是有点碍事,他找到了枪又使劲摸找水底然后一只手划着水游到河边一边踩水一边拽住一根杨柳枝一边把枪往上递直到有人接了过去;显然是爱德蒙兹的童仆因为这时候艾勒克·山德正使劲向他捅来一根长木杆,那简直是根原木,刚一捅过来就打在他脚上使他站立不稳把他的脑袋又弄到水底下还差一点让他失手松开了手里抓着的柳树枝后来有个声音说:

“把木杆拿开别挡着他让他好出来。”——那只是个声音,并不是因为这不可能是别人的声音只可能是艾勒克·山德或爱德蒙兹的童仆而是因为不管是谁的声音都没有关系:现在他两只手抓着柳枝爬出了水面,薄冰在他胸前喀嚓喀嚓地碎裂,他的衣服像冰凉的软铅他不是穿着衣服在活动而是好像套上了南美披风或海员用的油布衣。他往岸上爬先看见两只穿着高统靴的既不是爱德蒙兹的童仆也不是艾勒克·山德的脚,接着是两条腿上面是工装裤他继续往上爬站了起来看见一个黑人肩上扛了把斧子,身上穿着一件很厚的羊皮外套,戴着一顶他外祖父过去常戴的浅色宽边的毡帽,眼睛正看着他这就是他记忆中第一次看到的路喀斯·布香或者更确切地说他记得这是第一次因为你看见了路喀斯·布香就不会忘记的;他喘着气,浑身哆嗦着,这时才感受到河水的冰凉并为之震惊,他抬起头看见一张脸正在望着他没有怜悯同情或其他表情,甚至没有惊讶:只是望着他,脸的主人根本没做任何努力来帮助他从小溪里爬出来,事实上还命令艾勒克·山德不要去用木杆那唯一的表示有人试图帮助他的象征物——在他看来这张脸也许可能还不到五十岁甚至可能只有四十岁要不是有那顶帽子和那双眼睛还有那黑人的皮肤但这就是一个冻得直哆嗦并且由于震惊和劳累而直喘气的才十二岁的男孩所看到的一切因为望着他的那张脸的表情并没有任何色素,甚至没有白人所缺乏的色素,不是傲慢,甚至也不是鄙夷:只是自有主见从容自若。然后爱德蒙兹的童仆对这个人说了句话,说了一个名字——有点像路喀斯先生——于是他知道这人是谁了,想起了那个故事的其他部分那是这个地区历史的一个片断,一个部分很少有人比舅舅更了解的历史:这个人是爱德蒙兹的曾外祖父一个叫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人的奴隶(不仅仅是老卡洛瑟斯的奴隶而且还是他的儿子)的儿子,现在他站着一直哆嗦着在他看来又有一分钟的光景那人站着看着他脸上毫无表情。后来那人转过身子,说话时连头都没回,他已经走了起来,甚至没有等一下看看他们是否听见了,更别说看看他们是否会服从他:

“上我家来吧。”

“我回爱德蒙兹先生那里。”他说。那人并不回头。他甚至没有回答他的话。

“拿着他的枪,乔。”他说。

于是他跟在他后面,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跟在他的后面,他们成单列沿着小溪朝桥和大路走去。很快他不再哆嗦了;他只是又冷又湿,不过只要他不断走动那冷和湿也会过去的。他们过了桥。前面就是那大门,车道从那里穿过庭园通到爱德蒙兹的家门口。那段路大约有一英里;也许等他走到爱德蒙兹的家宅他的衣服就已经干了身子也已经暖和了即使在他知道他不会拐进去或者在他没有拐进去以后,他还是相信他会在大门口向里拐进去的现在已经走过大门口,他还是对自己说他不进去的理由是,虽然爱德蒙兹是个单身汉家里没有女人,但爱德蒙兹本人很可能在把他送回他母亲身边以前不会允许他再走出他的房子,他一直对自己这么说尽管他知道真正的理由是他无法想象自己会违背那个大步走在他前面的人就像他不能违背他外祖父的旨意一样,并不是害怕他报复也不是由于他威胁要报复而是因为在他前面大踏步地走着的人跟他外祖父一样根本不可能想象一个小孩会表示违抗或藐视。

看见了那座房子,那个小木屋并且想起了那故事,那神话的其余部分:爱德蒙兹的父亲怎么立下契约留给他的黑人嫡亲姑表兄弟和他的子孙后代那座房子和周围的十英亩土地——跟信封上的邮票似的永远位于那两千英亩种植园中心的一块长方形的土地——那没有油漆的木头房子,那没有油漆的尖桩篱栅,那人用膝盖撞开篱栅的没有油漆没有门闩的大门还是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回过一次头而是大步走进庭院,他跟着他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又跟在他的后面。这里即便在夏天也是寸草不生;他完全能够想象那情景,整个一片光秃秃的,没有野草也没有任何树枝草根,天天早上路喀斯家的某个女人会用柳枝扎成的扫帚打扫尘土,把土扫成一系列复杂的螺旋涡或重叠的环圈这些图形随着白昼的消逝会渐渐地慢慢地被鸡屎和家鸡富有神秘含义的三趾脚印弄得面目全非变成微型的(现在十六岁时才想起来的)像巨蜥时期出现的地貌,他们四人走在不能算是人行道的道路上因为路面是土铺的可又比小径要好,用脚踩实的小道在两边用铁罐空瓶及插进地面的陶瓷碎片组成的边界中间笔直地向前延伸,通向没有上过油漆的台阶和没有上过油漆的门廊门廊边上摆着更多也更大的罐子——过去装糖蜜或者也许是油漆的一加仑容量的罐子和破旧的水桶或牛奶桶和一个削掉上半截的装煤油的五加仑大的罐子和半个从前某家人家(毫无疑问是爱德蒙兹的家)的厨房里的热水罐现在被竖着剖成了香蕉形——夏天里这容器里长过花草现在里面还有东歪西倒的枯萎的茎梗和干枯的一碰就碎的卷须,它后面便是那房子,灰蒙蒙的久经风吹雨打不是没有上过油漆而是油漆漆不上去不肯接受油漆的摆布结果那房子不仅是那条严酷的没有得到修缮的小道的唯一可能的延续而且还是它的冠顶一如那雕刻的樗树叶子是希腊圆柱的柱头。

那人仍然没有停步,他走上台阶穿过门廊打开大门走了进去他跟了进去然后是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从明亮的外边走进来门厅显得挺阴暗几乎是黑乎乎的他已经能够闻到那种他长这么大从未怀疑过总认为任何有一点黑人血统的人居住的地方必定会有的气味就跟他相信所有姓莫里逊的人都是循道公会的教徒一样,再往里走是卧室:地板是光秃秃的磨损了的相当干净没有上过油漆也没有地毯,房间的一角模模糊糊是一张巨大的有华盖的可能是从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家里搬来的大床上面铺着色彩绚丽的百衲被还有一个破旧的廉价的大拉皮兹牌的梳妆台还有当时没看见的别的东西了或者至少没看到什么别的东西;只是在事后他才注意到——或者想起来他看到了——那凌乱的壁炉台上放着一盏有手绘花卉的煤油灯和一个塞满了拧成麻花形的报纸做的纸捻的花瓶壁炉台上面挂着一份平版印刷的三年前的彩色日历画面里波卡洪塔斯穿着苏人或奥吉布瓦人部落首领穿着的打褶皱的带流苏的鹿皮服装靠在以规则的几何图形布局的柏树花园上面的意大利大理石的栏杆上床对面的幽暗的角落里有一张彩色平版印刷的两个人的肖像笨拙地镶在描金画架的描金木制镜框里。但这肖像他当时还没有看见因为它在他身后边他现在看见的只是那炉火——那用泥抹的大卵石砌的烟囱灰色的灰烬里一根垫底的烧了一半的大木柴红彤彤地闷燃着炉火边摇椅里有样东西他在没看到脸以前觉得是个孩子,后来他确实停了很长的时间好好地看了看她因为他又想起舅舅告诉他的关于路喀斯·布香或至少跟他有关系的另外一件事情,他看着她时才第一次意识到那男人年纪究竟有多大,必定有多老——一个身材娇小几乎像个洋娃娃似的肤色比那男人黑得多的老妇人披着披肩戴着围裙脑袋包着一块一尘不染的白布上面是一顶染色的带有某种装饰品的草帽。但他想不起来舅舅说过的话或告诉过他的事情后来他连他曾经记得舅舅告诉过他这件事都忘记了,他现在只是端端正正地坐在壁炉前面爱德蒙兹的童仆正在用劈开的木柴和松木片把火烧旺起来而艾勒克·山德蹲在地上拽掉他湿透了的靴子又脱掉他的裤子他站起来脱掉了外套毛衣和衬衣,他们两人都得在那男人的身前身后甚至脚下躲闪着而他叉开双腿背对着火站在壁炉前面仍然穿着他的橡皮套鞋戴着他的帽子只是脱了他的羊皮外套后来那个老妇人站到他身边比只有十二岁的他和艾勒克·山德都要矮她胳臂上搭着又一条色彩绚丽的百衲被。

“全脱光。”那男人说。

“不我——”他说。

“脱光。”那男人说。于是他把湿漉漉的连衫裤也脱了然后他又坐在椅子里坐在现在变得明亮而火苗乱窜的炉火前面,裹在百衲被里像个虫蛹似的,而且完全被那不可能搞错的黑人气味所包围——那气味要不是由于现在可以用分秒计算的时间里将发生一些事情他到死都不会考虑不会捉摸也许那气味并不真的是一个种族的气息甚至也不是贫困的气息而也许是说明一种情形:一种思想,一种信念,一种接受,消极地接受了他们因为自己是黑人所以不应该有可以适当或经常洗涤的设备的思想甚至不应该经常洗涤沐浴的思想即使在没有洗刷设备的情况下;事实上人们更希望他们不接受这种思想。然而那气味现在毫无意义或者一时还没有意义;还要再过一个小时那事才会发生还要再过四年他才会明白那件事的余波有多深远对他有什么影响在他还没有意识到,在他承认他已经接受了那气味以前他就已经长大成人了。所以他只是闻了那气味就把它置之不理因为他已经习惯于这种气味,他这辈子断断续续一直在闻这种气味而且还会继续闻下去:因为他这辈子相当一部分的时间是在艾勒克·山德的母亲巴拉丽的小屋在他们的后院里度过的他俩小时候在天气不好的日子里就在那里玩耍巴拉丽会在大屋两顿正餐之间给他们煮一顿饭食他跟艾勒克·山德一起吃,在两人的嘴里那饭菜的味道完全一样;他甚至不能想象这种气味消失了一去不复返的时候生活会是什么样的。他一直在闻这种气味,他还将永远闻到这种气味;这是他无法逃避的过去的一部分,这是他作为南方人所接受的传统中的十分丰富的一部分;他甚至不必去排斥那气味,他只是不再闻到它就像长期抽烟斗的人从来闻不到已经成为他的衣服和衣服上的扣子和扣眼一部分的冷漠而呛人的烟油味,他坐在那里裹在百衲被温暖而浓烈的气息里甚至有点瞌睡起来,他听见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从他们靠墙蹲着的地方站起来走出屋时又有点清醒过来,但没太清醒,又陷入被子温暖的浓烈的气味而那人还一直站在他前面,背对着炉火反背着双手跟他从小溪里抬起头第一次看见他时完全一模一样只是两手紧握着没有了斧子和也没有了羊皮袄那人穿着橡皮套鞋和褪了色的黑人穿的工装裤不过工装裤的前胸横挂一条挺粗的金表链他们走进房间不久他觉得那人转身从凌乱的壁炉台上取下一样东西放进嘴里后来他看到那是什么东西:一根金牙签就像他亲外公用的那种牙签。那顶旧帽子是手缝的海狸皮做的很像他外公花三四十块钱一顶买来的那种皮帽,帽子不是端端正正地戴在头上而是有点歪斜帽子下面的面孔肤色像黑人但鼻子的鼻梁很高甚至有点弯钩从那脸上望出来的神情或者说从脸后面望出来的神情不是黑人的也不是白人的,一点都不傲慢甚至也不是蔑视:只是不容置辩说一不二从容不迫。

然后艾勒克·山德回来了,拿着他的衣服,衣服干了甚至由于刚从炉子上拿下来还有点烫,他穿上衣服,又蹬又跺地穿好发硬了的靴子;爱德蒙兹的童仆又蹲到墙根,还在吃手里的什么东西,于是他说:“我要在爱德蒙兹先生家吃饭。”

那个男人既没抗议也没同意。他一动不动;他甚至都没看他。他只是平静而又不容争辩地说:“她现在已经都把饭盛好了。”于是他走过那老妇人的身边,她站在门口闪开身子让他过去,他走进厨房:一张铺着油布的桌子放在朝南的窗户下太阳光照得很明亮的地方,他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的,因为那里没有标志,没有痕迹,没有吃过的脏碗来表明——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已经在那里吃过饭了,他坐下吃了起来,显然吃的是给路喀斯准备的饭——甘蓝菜、一片油煎的裹着面粉的猪肋肉、大而扁的白白的挺油腻的半生不熟的小圆饼、一杯乳酪:也是黑人的饭食,他也接受了而又不予理会因为这正是他所预料的,这就是黑人吃的东西,显然因为这是他们喜欢的,他们所选择的食品;并不是十二岁的时候(在他第一次对此事感到惊讶疑惑以前他就已经是个长大了的人)在他们长期的历史里除了那些在白人厨房吃饭的人以外这是他们唯一有机会学着喜欢吃的食物而且他们在所有食品中选择这些东西因为这就是他们的口味他们的新陈代谢;事后,十分钟以后然后在以后的四年里他一直企图告诉自己是那食物使他犯错误。但他会知道得更清楚;促使他做出最初的错误判断的错误的原因一直就存着在那里,根本不需要房子和百衲被的气息来怂恿他为了挺过那男人脸上望出来的(甚至不是对着他的,只是望出来的)神情;他终于站起身手里已经攥着那钱币,那五角钱的硬币回到另外那间屋子:因为他正好面对它他第一次看见那金色画架上的镶在金色镜框里的合影他走过去,在他还不知道他要那么做的时候就已经弯下腰定睛细看在那黑魆魆的角落里只有那金色的叶子闪烁发光。那肖像显然被修理过,从那有点折射光的球面圆盖的后面犹如从占卜者的水晶球的里面回望着他的还是那张大摇大摆歪戴着帽子的从容自如不容置辩的面孔,一个蛇头形的跟蛇头差不多大小的领扣把浆洗过的没有领带的硬领扣在浆洗过的白衬衣上,表链现在横着悬挂在细平布上衣里的细平布马甲的胸前只是那牙签不见了,他边上是那个娇小的洋娃娃似的女人戴着另外一顶绘着花的草帽披着另外一块披肩;这肯定就是那个女人尽管她看上去不像任何一个他以前见过的人接着他意识到事情远不是那么简单:那照片或者她这个人有些可怕的甚至不能容忍的不对头的地方。她说话他抬头的时候,那男人仍然叉着腿站在炉火前而女人又坐在几乎是摆在角落里老地方的摇椅上她并没有在看他他知道在他又一次走进屋子以后她还没有看过他一眼可她说:

“那是路喀斯干的又一件好事。”他说。

“什么?”那男人说。

“莫莉不喜欢这照片因为拍照的人把她的包头布摘掉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她有头发了;这简直像是透过棺材上密封的玻璃盖去看一具做过防腐处理的尸体,他想到莫莉,当然因为他现在想起来舅舅告诉他的有关路喀斯或有关他们俩的那些事情。他说:

“他干吗要摘掉它?”

“我叫他摘的,”那男人说,“我不要在房间里摆什么田里干活的黑鬼的照片。”现在他朝他们走去,把攥着五角钱的拳头放回口袋,又去摸那一毛钱和两个五分钱的硬币——这是他全部的钱财——把它们都攥到手心,嘴里说:

“你是从镇上来的。我舅舅认识你——加文·史蒂文斯律师。”

“我也还记得你妈妈,”她说,“她以前叫麦琪·丹德里奇小姐。”

“那是我的外婆,”他说,“我母亲也姓史蒂文斯。”他伸出手递过硬币;在他认为她会接受那些钱的同一瞬间他知道在那不可挽回的一瞬间他已是永远晚了一步,永远不能挽回了,他站在那里,缓缓流动的炽热的血液像分分秒秒似的缓缓地涌上他的脖子和面孔,那愚蠢的手永远伸开着,上面是四枚抛过光的铸压过的可耻的废料,终于那男人最后做了点至少表示怜悯的事情。

“这是要干什么?”那男人说,他仍然站着不动,甚至没有低下头看看他手心里的东西:又是一个永恒的时刻只有那炽热的死去的不流动的血液直到最后那血液终于汹涌奔腾使他至少能够忍受那耻辱:看着他的手掌翻了过来不是把硬币扔出去而是轻蔑地把它们倒下去让它们叮叮当当地掉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又蹦了起来,其中一个五分钱的镍币甚至滚出一个长长的大大的弧圈发出干涩而轻微的响声好像是只小耗子在奔跑,接着是他的声音:

“捡起来!”

还是没有动静,那男人一动不动,反背着双手,什么都不看;只有那炽热的死去了的沉重的血液在汹涌奔流,从中传来那声音,并不针对任何人:“把他的钱捡起来。”接着他听见并看见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在靠近地板的阴影里俯下身子乱转起来。“把钱给他。”那声音说。他看见爱德蒙兹的童仆把两个硬币放到艾勒克·山德的手心,感到艾勒克·山德的手拿着那四枚镍币摸索着找他垂着的手把钱塞进他的手里。“现在走吧打你们的兔子去,”那声音说,“离那小溪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