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爱情的永恒之死

奥内西莫·桑切斯参议员遇到他生命中的那个女人的时候,距离他的死亡只剩六个月零十一天。他是在一个叫作总督玫瑰园的幻影般的小村子里遇到她的,这村子夜里是那些高大的走私船停靠的秘密码头,白天则是沙漠里最普通不过的小水湾,面向广漠乏味的大海,远离人世,以至于没人认为哪个能呼风唤雨的人物会住在这里。就连它的名字也像是一个玩笑,因为认识劳拉·法里尼亚的那天下午,奥内西莫·桑切斯参议员在村里只瞧见一朵玫瑰,还被他摘走了。

这里是四年一次的选战中无法回避的一站。上午先行到达的是一车演员,接着是租来的几卡车印第安人,他们通常会被从这个村子带到那个村子,在群众集会上凑人数。快十一点钟的时候,在音乐声和鞭炮声中,在载着随从人员的吉普车的护卫下,部长大人的草莓汽水色轿车到了。奥内西莫·桑切斯参议员坐在有冷气的汽车里,脸色苍白,对外面的气温没什么感觉,但刚一打开车门,火一般的热浪就使他浑身一颤,他的真丝衬衣立刻被一层铅灰色的汗水浸透了,他觉得自己一下子老了好多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孤独。其实,他才刚满四十二岁,毕业于哥廷根大学冶金工程系,始终孜孜不倦地阅读那些译得颇为糟糕的拉丁文古典名著,只是收获甚微。他娶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德国女人,和她生了五个孩子,一家大小都幸福安康,他一直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直到三个月前有人告诉他,他会在下一个圣诞节死去。

当这场公众活动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参议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独自一人在为他预留的房子里休息。上床之前,他往喝的水里放了一朵新鲜的玫瑰花,它在他的呵护下穿过沙漠也没有枯萎,午餐他只吃了点儿节食麦片,那是他随身带来的,为的是避开这一天剩下的几餐中一盘又一盘的煎羊肉,他又提前服下几片镇痛药,这样在疼痛发作之前他就能放松下来。接着,他把电风扇放在离吊床很近的地方,脱光衣服,在玫瑰花的阴影里躺了十五分钟,他尽量分散注意力,让自己在小睡的时候不去想死亡。除了医生,没人知道他已经被判来日无多,因为他决定独自承受这个秘密,日常生活不做任何改变。这倒不是因为高傲,而是因为羞怯。

下午三点,当他重新出现在公众面前时,他自觉可以完全掌控自己的意志。他休息得很好,身上干干净净,穿着粗亚麻布裤子、印花衬衫,由于镇痛药片起了作用,他的心情很放松。然而,死亡的侵蚀要比他想象的阴险得多,就在他走上演讲台的那一刻,面对那些争着和他握手的人,他心里罕见地涌起一阵轻蔑。以前,看见一群群印第安人赤着脚痛苦地走过光秃秃的广场上炙热的沙砾,他总是心生同情,这次却没有。他举起手,几乎是恼怒地让大家停止鼓掌,然后盯着热得直喘气的大海,面无表情地开了口。他的声音缓慢而深沉,就像静静的水面,可是他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演讲词却突然卡了壳——不是因为他想说真话,而是因为马可·奥勒留回忆录第四卷里那句宿命的判决使他反感。

“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是为了战胜大自然。”他以这些他一句也不信的话开始了演讲。“我们将不再是祖国的弃儿,被上帝遗忘在这片干旱、气候恶劣的土地上的孤儿,自己土地上的流亡者。我们将成为全新的人,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将成为伟大的人,幸福的人。”

接下来是一些固定套路。在他讲话的时候,助手们向空中抛洒了许多纸做的小鸟,这些假鸟像是活了一样,在演讲台上方盘旋,最后飞向大海。与此同时,另外几个助手从卡车上搬下来若干剧院里做布景用的树,树叶都是用毛毡做的,他们把这些树竖在人群背后的盐碱地上。最后,这些人用硬纸板搭起一片建筑立面,上面有许多假房子,一色红砖砌成,窗户上装着玻璃,他们用这个遮住了现实中那些破破烂烂的棚屋。

参议员扩充了他的演讲稿,引用了两段拉丁文,为的是给秀场布置多留一点儿时间。他做出了一堆承诺,什么能下雨的机器、能饲养各种食用动物的便携式养殖场,还有幸福之油,能让盐碱地里长出蔬菜,家家户户的窗口长出一簇簇三色堇。当他看见那个虚幻的世界已经成型时,便用手指往那边一指。

“我们将会变成这样,女士们,先生们!”他高声喊道,“看吧,这就是我们将来的样子。”

人们转过身去。房屋背后驶过一艘用花里胡哨的纸糊的远洋巨轮,比虚幻之城里最高的房子还要高。只有参议员看出来了,这个用硬纸板搭起来的镇子装装拆拆,搬来搬去,日晒雨淋,早就朽了,和总督玫瑰园这个村子几乎一样穷酸,一样灰头土脸,一样可怜巴巴。

内尔松·法里尼亚十二年来第一次没去问候参议员。在他那幢用没刨光的木板盖的房子的树荫下,他躺在吊床上迷迷糊糊地听完了演讲。这房子是他亲手盖的,同样是用这双药剂师的手,他把第一任妻子大卸八块。之后,他从卡宴的牢房里逃了出来,乘坐一条满载着傻乎乎的金刚鹦鹉的船来到了总督玫瑰园,同行的是一个漂亮的黑女人,长了一副亵渎神明的模样,他是在帕拉马里博遇见她的,和她生了一个女儿。过了没多久,这女人死了,正常死亡,没有遭受她前任的命运,那个女人被大卸八块后成了她自己园子里种的菜花的肥料,而这一位被埋进当地一块墓地的时候四肢俱全,墓碑上刻的是她的荷兰名字。他们的女儿继承了母亲的肤色和身材,又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仿佛受了惊吓的黄眼珠,她父亲有很多理由相信,他抚养的是世上最美的女孩。

自从在第一场竞选活动中认识了奥内西莫·桑切斯参议员,内尔松·法里尼亚就一再央求他帮自己弄一张假身份证,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参议员虽说很友好,却也很有主见,他拒绝了。这些年来,内尔松·法里尼亚一直没有放弃,只要有机会,他就会重提这个请求,每次开出的价钱都不一样,但得到的回答总是一样。所以,这一次他躺在吊床上没动,躲在他那闷热的海盗巢穴里等着活活烂掉。听见最后的掌声,他抬起头来,从围栏上方望向那场闹剧的背面:楼房的支柱、树木的支架,还有躲在背后推着轮船前行的幻术师。他愤愤地吐了口痰。

“狗屎!”他说,“都是些搞政治的骗子。”

演讲结束后,参议员照例要在音乐和鞭炮声中沿着村里的街道走上一遭,身边围绕着村里的老百姓,向他诉说他们的惨事。参议员总是脾气很好地倾听着,而且总能找到一种办法既安慰了他们,又不至于太过费事。一个女人爬到了房顶上,身边是她六个年幼的孩子,在一片嘈杂声和鞭炮声中成功地让参议员听见了她的声音。

“我要的不多,参议员。”她说,“只想要一头毛驴帮我把水从吊死鬼井那儿驮到家里来。”

参议员注意到了那六个脏兮兮的孩子。

“你丈夫干吗去了?”他问道。

“他去阿鲁巴岛撞运气,”那女人回答时心情不错,“结果撞到了一个外乡女人,就是那种牙齿上都镶着钻石的女人。”

女人的话引来一阵哄笑。

“好了好了,”参议员做出了决定,“你会有一头毛驴的。”

过了一会儿,他的一个助手将一头驮东西的毛驴送到了女人家中,驴背上用永不褪色的颜料写了一句竞选口号,好让人们不要忘记这头毛驴是参议员送的礼物。

那条街道不长,之后参议员又有几次小小的表示,还给一个让人连床抬到大门口就为了看他一眼的病人喂了一勺药水。在最后一个拐角,透过院子围栏的间隙,他看见了躺在吊床上的内尔松·法里尼亚,后者看起来面色灰败,蔫蔫的,于是不带感情地问候了一句:

“你还好吗?”

内尔松·法里尼亚在吊床上翻了个身,忧伤的黄眼珠盯着吊床。

“您问我吗?您知道的。”他说。

听见问候,他女儿从屋里走了出来。她穿了件农村妇女日常穿的旧袍子,头上戴着五颜六色的发饰,脸上为防晒涂抹了东西,即便是这样一副邋遢的样子,也足以让人看出来,世上不可能有比她更漂亮的女人了。参议员的呼吸都停止了。

“妈的!”他惊叹道,“老天爷是怎么造出这等尤物的啊!”

这天晚上,内尔松·法里尼亚给女儿穿上最漂亮的衣裳,让她去见参议员。两名手持来复枪的警卫在那幢借来的房子门口热得直打瞌睡,让她坐在门厅里唯一的一把椅子上等着。参议员正在隔壁房间和总督玫瑰园的头头们开会,他把他们召过来是要把演讲时不方便讲的真话告诉他们。这些人和他在沙漠里别的村镇见过的头头们长得太像了,参议员一想到每天晚上都要开这样的会就心烦意乱。他的衬衣已经汗透了,他正就着电风扇想把衬衣吹干,闷热的房间里,电风扇嗡嗡地响着,活像只马蝇。

“当然了,我们不吃纸做的小鸟。”他说,“各位和我都清楚,等到这个只配给山羊当厕所的地方长满树木和鲜花、水塘里游的不是蛆虫而是鲱鱼的那一天,不管是各位还是我,都将无事可做。我这样讲没错吧?”

没人搭腔。参议员一面高谈阔论,一面从日历上撕下一页,叠成一只纸蝴蝶。他随手把它送到电风扇的气流里,那纸蝴蝶先是在房间里上下翻飞了一阵,接着从半开的房门飞了出去。参议员继续侃侃而谈,那么自信,仿佛同死神达成了某种默契。

“那么,”他说,“有些事情我不必重复,你们大家心知肚明:我要是再次当选,你们能得到的好处比我多,因为我已经受够这里的臭水和印第安人的臭汗了,而你们是要靠这些谋生计的。”

劳拉·法里尼亚看见一只纸蝴蝶飞了出来。只有她看见了,因为门厅里的两名警卫抱着来复枪在长椅上睡着了。那只用石印画叠的硕大的蝴蝶飞了几圈之后,完全散开了,撞到一面墙上,卡住了。劳拉·法里尼亚想用指甲把它抠下来。这时,一名警卫被隔壁房间的掌声惊醒,告诉她别费那个劲儿了。

“抠不下来的。”他迷迷糊糊地说,“那玩意儿是画在墙上的。”

劳拉·法里尼亚重又坐下来,这时开会的人纷纷走了出来。参议员站在门口,一只手放在门把手上,直到门厅里的人都走完了,他才看见劳拉·法里尼亚。

“你来有什么事儿吗?”

“我是为我爸爸来的。”她答道。

参议员听懂了。他瞟了眼昏昏欲睡的警卫,又看了看劳拉·法里尼亚,女孩美得令人难以置信,压倒了他的疼痛,他当即拿定了主意:死神已经替他做了决定。

“进来吧。”他对女孩说。

劳拉·法里尼亚站在房门口,目瞪口呆:几千张钞票像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然而,参议员把电风扇一关,没了气流,钞票便都散落在房间各处。

“你看,”他微微一笑,“就连狗屎一样的东西都能飞起来。”

劳拉·法里尼亚像在教室里一样规规矩矩地坐了下来。她的皮肤光滑紧致,色泽和密度都像阳光下的原油,一头秀发像小母马的鬃毛,大大的眼睛比阳光还要清澈。参议员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最终看见了一朵被硝土弄得脏兮兮的玫瑰。

“那是朵玫瑰。”他说。

“我知道,”姑娘答道,脸上闪过一丝迷茫,“我在里奥阿查见过。”

参议员说着玫瑰花的事,在一张帆布床上坐下来,解开了衬衣扣子。在他认为是心脏所在的那一边,有一个海盗式文身,是一颗被箭射穿的心。他把汗透的衬衣扔在地上,让劳拉·法里尼亚帮他脱靴子。

姑娘跪在帆布床前。参议员沉思着,继续审视着她,女孩给他解鞋带的时候,他想,这两个人碰到一起,是谁的不幸呢。

“你还是个孩子呢。”他说。

“别把我当孩子。”她说,“到四月我就满十九岁了。”

参议员来了兴趣。

“四月几号?”

“十一号。”姑娘答道。

参议员觉得心里好受了点儿。“咱们都是白羊座的。”他说,又微笑着加了一句:

“白羊座命犯孤独。”

劳拉·法里尼亚没注意他的话,她正拿着他的靴子不知道该怎么办。参议员也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他不习惯这种不期而至的艳福,此外,他心里清楚这样做很卑鄙。仅仅是为了争取思考的时间,他用膝盖夹住了劳拉·法里尼亚,搂住她的腰,仰面倒在了帆布床上。这时他意识到女孩裙子底下什么也没穿,她的身体散发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林间野兽的气息,但是心脏却被吓得怦怦乱跳,皮肤上全是冷汗。

“没人爱我们。”他嘟囔道。

劳拉·法里尼亚想说点儿什么,但只是喘了口气。参议员把女孩放倒在自己身边,关掉灯,房间沉入了玫瑰的阴影中。女孩听天由命。参议员慢慢地抚摸着她,动作轻得几乎察觉不到,就在他认为应该碰到什么的地方,手指突然碰到一个铁家伙。

“你那儿有个什么东西?”

“是一把锁。”女孩回答说。

“简直是胡闹!”参议员勃然大怒,问了一个他早就知道答案的问题:“钥匙在哪儿?”

劳拉·法里尼亚松了口气。

“我爸爸拿着呢。”女孩回答说,“我爸爸让我告诉您,请您派一名心腹,带上您亲笔写的承诺为他解决问题的字条去找他。”

参议员紧张起来。“这个王八蛋法国佬!”他愤愤地咕哝了一句。接着,他闭上眼睛放松了一下,在黑暗中又找回了自己。“你记好了,”他提醒道,“不管是你还是别的任何人,要不了多久你们都会死去,再过不久,连名字都没人记得了。”他停住了,等待一阵寒战掠过全身。

“告诉我一件事,”他又问道,“你听到别人是怎么说我的?”

“说真话吗?”

“最真的真话。”

“那好吧。”劳拉·法里尼亚鼓起勇气,“大家都说您比其他人更坏,因为您跟他们不一样。”

参议员并不感到吃惊。他闭上眼睛,沉默了半晌,再睁开眼睛时,他埋藏最深的本能似乎清醒过来了。

“操!”他做出了决定,“告诉你那个王八蛋爹,就说我会为他解决那个问题的。”

“您要是想,我自己回去拿钥匙。”劳拉·法里尼亚对他说。

参议员拦住了她。

“忘了钥匙的事儿吧。”他说,“陪我躺一会儿。孤独的时候,有个人陪着总是好的。”

于是,女孩让他靠在自己肩膀上,她的眼睛一直盯着玫瑰花。参议员揽着女孩的腰,把头埋在她腋下,埋在那林间野兽的气息中,他被恐惧压垮了。六个月零十一天后,他将以这个姿势死去,那时,因为和劳拉·法里尼亚这桩众人皆知的丑闻,他已名声扫地,垂死之际,她不在他身旁,他为此愤怒地哭泣。

一九七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