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露丝 伦敦,1599年

在那时的伦敦,岸边区就意味着自由。城墙之外,不再受到法律的约束,事实上也没有法律能够约束。这里三教九流无所不包,黑市、卖淫、逗熊、街头表演、剧院,所有你能想到的娱乐项目及场所,这里都有。

这是一片自由的土地,不过我当时觉得自由的味道就是很臭。当然,当时伦敦卫生条件不行,到处都很臭,不过岸边区真的可以说是最臭的地方了。因为边上紧紧排着五家皮革厂,它们肆意排放污水。不过我后来了解到,除了皮革厂的污水,河里面还有人们的粪便。

我经过的时候觉得那个味道简直难以形容。动物的脂肪、骨头,加上化学原料,还有人们挤挤挨挨的汗味,真是个臭气熏天的世界。

我经过一个养熊的花园,我至今不知道为什么它会叫作“巴黎花园”。里面有只套着锁链的大黑熊,我觉得它是我看到过的最悲伤的动物了。它受伤了,坐在地上,却还在不停挣扎,想要反抗命运,逃出牢笼。这只熊在岸边区很有名,他们叫它“萨克森”。后来,我常常看到,这只粉眼睛的熊龇牙咧嘴,用爪子拍开扑上来咬它的狗。围观的人笑得残忍,有种狂热的兴奋。只有这时候这只熊才看起来鲜活着,它就这样一直抗争,直到自己死亡。我常常会想起这只熊,不管受到怎样的折磨和痛苦,它从来没放弃斗争。

那是我第一次去岸边区,我跟着露丝,有点儿手足无措。我们当时离工厂已经很远,但我一直觉得自己闻到一股臭味儿。很多人在路上闲逛。有个穿着绿衣服的女人,皮肤粗糙,牙也很黑,她靠在一间石头房子的墙上,好奇地打量着我。那间石头房子的墙上有个红帽子的标志,我很怀疑那里是妓院。因为那里看起来特别繁华,人非常多。这里还有酒馆和客栈,外表看起来很新,但是客人来源就有待商榷了。

酒吧和妓院前面有一块空地、一小块草坪,不少人在那儿闲逛,我决定就站在这里。

我深吸一口气。

然后开始演奏。

音乐是最神圣和最纯洁的,演奏音乐当然也是。就连伊丽莎白女王也会一两种乐器。不过当众演奏,不管是在法国还是英国,都有点儿不够矜持。虽然我不算站在大街上,但是作为两个蓝血法国贵族的后代,沦落到在岸边区街头卖艺,确实有失体面。

但是我依然在弹琴。

我弹奏了不少我妈妈教我的法国歌,人们来来往往,偶尔看我一眼。慢慢地我越来越自信,开始弹奏英文歌,这下很快就有人为我驻足了,甚至还有人给我扔了一两枚硬币。我看到其他的人都是拿个帽子绕着围观的人走一圈求打赏,一直到今天街头艺人也还这么做。我没有帽子,所以我每唱完两首歌,就拿着我的左脚鞋子跳着围着人走一圈,这样效果还更好些。我的观众很杂,有船工,有小贩,有醉汉,有妓女和演员,还有街边阳台上和桥上的听众,他们很慷慨。围观的人很多,我发现闭上眼睛弹奏的时候,更有利于自己发挥。第一天结束后,我已经把我摔坏的水果钱给赚回来了。一周后,我的钱就够买个新篮子了。

“汤姆·史密斯,你现在不用太着急啦!”露丝脸上挂着笑,嘴里嚼着我回家路上买的馅饼,“不过别忘了你还得付我们房租。”

“我们以后能天天吃肉饼吗?”格瑞丝两颊鼓鼓地嚼着馅饼问,“这比那些狗屁萝卜好吃多了。”

“格瑞丝,不许说脏话,萝卜很好。”

“我也不想吃萝卜啦,”我想着今天的收获,觉得很开心,“你见过女王和贵族吃萝卜吗?”

露丝眨眨眼:“我们又不是贵族,不过你说的话也有一定道理。”

对她俩来说,我只是萨福克郡来的汤姆·史密斯,借住在她们家里。我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找回自己的爵位,也不可能再住在豪华的大房子里,再也没有仆人了。我的父母已经死了,法国对我来说已是他乡,现在我只是伦敦的一个街头艺人。我一定要小心翼翼,省得惹祸上身。

到下个星期二的时候,我就已经赚回两周的房费了。从那刻起,她们就不再是我的债主了,我们更像是家人,我找到了久违的归属感。我不去想未来,不去想明天可能会有的那些烦恼。每次对着人群唱歌赚钱,或者看到露丝脸上扬起的明媚笑容,我就觉得很开心、很幸福。


格瑞丝想要学弹琴,所以有天晚上我开始教她。她的手指在琴弦上乱按,就像蜘蛛在房顶上乱爬。我只好纠正她的手指,放到正确的位置。

她想学《绿袖子》和《这个甜蜜快乐的五月》,这两首是她的最爱。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教她《绿袖子》,这是一首名曲,但不适合小孩子。虽然我当时还不算很大,但我也依稀知道绿袖子会用来形容那些不检点的女人。因为女人经常在野外偷情,所以衣袖被染成了绿色。不过格瑞丝坚持要学,我觉得没必要做卫道士从而影响她的兴趣。她不是个好学生,没学会爬就想走路,总是过于心急,我俩艰难地磨合着。在盛夏夜我们一起在屋外练习,露丝就静静倚在窗户上看着我们,脸上满是笑意。

秋初的一天晚上,露丝走进我的房间。她的神情很疲惫,她看起来有点儿不一样,有一点儿迷惘,有一点儿沉默。

“怎么了?”

“都是些小事,不要紧的。”

我觉得她好像想和我说些什么,但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她坐在床边,问我能不能也教她弹琴,她可以给我降房租以作为报答。我同意了,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我喜欢她坐在我旁边。

她除了脖子上长了两颗痣,拇指和食指之间还长了一颗小痣。她的指尖染上了一点樱桃的颜色。我想握住她的手,真是个傻乎乎的念头!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小孩子。

“这真是一把很漂亮的琴,我从没见过,上面的装饰真是美极了。”她轻声道。

“是我妈妈的……朋友送给她的,你看过这里吗?”我指了指琴箱,弦下面的木板处,“这把琴是玫瑰木的。”

“这里面是空的啊。”

我失笑:“对啊,这样才有声音啊。”

我握着她的手拨弄琴弦,心头好像被什么东西飞快烫了一下。我碰到了她的手,我紧张地闭上眼睛,感觉有些胆怯。

“音乐和时间是相关的,”我对她说,“音乐可以控制时间。”

她若有所思:“我有时会想要停止时间,在快乐的时候,我会希望这一刻永远停下,教堂的钟声停在这一秒,我不用再去集市卖水果,天边的鸟也停止飞走。这些欢乐的瞬间,就是时间给我们的馈赠。我们就是自己的弦,弹着属于我们的乐章,对吗?”

也许她最后一句话是对的:我们是弦。但只能任岁月拨奏。

露丝很擅长摘水果,她简直是个哲学家。我觉得她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不过我后来又结识了莎士比亚,此为后话,按下不表)。她对我说话时,让我感受到平等和被尊重,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当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到很平静,其他的一切事情就都不用挂怀了。她是天平,我只要看到她就觉得平静,可能这就是我常常看着她发呆的原因。我的眼神会很紧张,人们一般不会这样看别人。我的每一个细胞都渴望她,我从各种意义上都需要她。人类渴求的往往是他本身所缺失的,我觉得这句话很对。我妈妈沉入水里那一刻,我的心也仿佛陷入空旷虚无的寂静之处,不断地下坠。只有看到露丝,我才重新感受到自己活着,脚踏实地,重新感受到存在的意义,重新获得平静。

“汤姆,我希望你留下来。”

“留下来?”

“对,留在这里。”

“嗯!”

“我不想你离开,格瑞丝喜欢你在这里,我也是,我也一样。你的存在让我俩都很安心。以前这间屋子我老是觉得太大了,你来了之后,我就觉得刚刚好。”

“好,我也喜欢待在这里。”

“太好了。”

“但是有一天我不得不离开。”

“为什么呢?”

那一刻我想告诉她,我身上的情况是多么奇怪和不可思议。我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变老。我想告诉她,因为我,我妈妈被当成女巫,被人活活淹死;我想告诉她威廉·曼宁;我想告诉她失去最爱的人,是怎样一种心碎的滋味;我想告诉她我被当成异端,甚至连我都搞不懂自己究竟是什么情况,我的每一个笑容,都深藏着对未来的担忧;我想告诉她,我的名字叫艾蒂安,我的家族姓氏是哈泽德,不是史密斯;我想告诉她,我母亲去世后,她是唯一走进我心里,也帮我走出阴影的人。我的这些想法像肥皂泡一样在我心里膨胀,愈演愈烈,然后消失不见。

“我不能说。”

“好吧,你很神秘呀!”

我们之间一阵沉默。

屋子外有鸟叫声。

“汤姆,有人亲过你吗?”

我马上想起第一天晚上,她给我的那个安慰的轻啄。她好像一瞬间看透了我的心思,补充道:“一个真正的吻。”

我尴尬的沉默是最好的回答。

她说:“亲吻,就像音乐一样可以停止时间。我原来恋爱过,他在果园工作。某个夏天,我们接吻了,然后做了新婚该做的事,但是我对他一直没感觉。人们说,如果你对某个人有感觉,一个简单的吻会让你觉得一切都停止了。你觉得真的有这种事吗?”

她把鲁特琴放在一边,亲吻我。我闭上眼,感觉世界一片寂静,万事万物都消失不见,只余她的身影。她是天空,是大海,是星辰。时间变成一小块碎片,爱的种子悄悄埋下,但还来不及发芽,这个吻就结束了。她的发丝在我的脸颊拂过,安静的世界突然重新嘈杂,一切又归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