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他要来找我了。我知道他要来了,因为我知道我告诉他别来的时候他的眼睛变得多么无精打采。还有,后来它们转得又多么快。我说得不太友好,虽然我想友好来着。那些关键之处我都经历过了;在镜子前我把它们一个一个地过了一遍:偷偷溜出去,骗他妻子,还有别的。我从未说起过我们的年龄差距,从未说起过阿克顿。从未说过阿克顿。但是他跟我争吵,我就说:离我远点儿。你离我远点儿。从我这儿滚开。你要是再给我拿一瓶香水,我就喝了它自杀,要是你不离我远点儿的话。
“他说:你喝香水死不了。
“我说: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他说:你要我离开我妻子?
“我说:不!我要你离开我。我不想让你在我里边。我不想让你在我旁边。我讨厌这间屋子。我不想待在这儿了,你也别来找我。
“他说:为什么?
“我说:因为……因为……因为……
“他说:因为什么?
“我说:因为你让我恶心。
“恶心?我让你恶心?
“恶心我自己,也恶心你。
“我想说的不是那个……觉得恶心什么的。他并不恶心。我是说让我恶心。我想让他知道的是,我有了这个得到阿克顿的机会,我想抓住它;我想要的是女伴,好跟她们说这件事。说一说我们去了哪儿,他干了什么。说说事。说说东西。要是你都不能跟人家说一说,秘密又有什么了不起呢?我向费莉丝隐隐约约地暗示了乔和我的事,她先是哈哈大笑,然后盯着我看,后来就皱起了眉头。
“我不能把那一切告诉他,因为我已经把别的关键之处经历了一遍,全搞糊涂了。
“可他要来找我了。我知道的。他一直在到处找我。也许明天他就会找到我。也许今天晚上。大老远跑到这儿来;大老远地跑到这儿来。
“我们下了电车,我、阿克顿和费莉丝,当时我想他就在糖果店隔壁的门洞里,但是他不在那儿。还没来。我觉得我在哪儿都看得见他。我知道他在找我,现在我知道他要来了。
“他甚至不在乎我长得怎么样。我可以是任何东西,做任何事——这都能让他高兴。准是这么个态度把我给气坏了。我不知道。
“可是,人家阿克顿,他不喜欢我那样子拢头发就告诉我。然后我就换了样儿,他可喜欢了。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戴过眼镜,还为了他把自己的哈哈大笑改成了另一种他更喜欢的。我想他喜欢。我知道他以前不喜欢我笑。还有,现在我吃东西也更高兴了。乔喜欢我把东西都吃光然后再要。我一要第二份,阿克顿就拿眼睛飞快地瞥我一下。他以那种方式替我操心。乔从来不。乔不在乎我是哪种女人。他本该在乎的。我在乎。我想有自己的个性,跟阿克顿在一起我就快要得到了。我现在有副派头了。铅笔一样细的眉毛往我的脸上一安,那简直是个梦。我的所有手镯都紧贴在我的胳膊肘下面。有时候我把我的长统袜系在膝盖下面,而不是膝盖上面。我的脚背上横着三根带子;我在家里穿的鞋,皮子是割掉的,看上去像花边似的。
“他要来找我了。也许今天晚上。也许就在这儿。
“他要是来了,就会看见我和阿克顿跳舞离得有多近。我是怎样用胳膊搂着他,再把头靠在胳膊上。我们先是前后摇摆,然后左右摇摆,这时候我的裙摆坠在后面,敲打着我的腿肚子。我们身体的正面整个贴在一起。贴得这么近,我们之间什么都插不进去。这儿的很多女孩子想跟他来这个。我睁开眼睛从他的脖子旁边望过去,就能看见她们。我用拇指指甲在他脖梗子后头揉,这样女孩子们就会知道我知道她们想要他。他不喜欢这个,就拧着脑袋,让我别那样碰他的脖子。我停了下来。
“乔不会在乎。我可以揉他身上任何部位。他让我在他身上画口红画,画的地方他得照镜子才能看见。”
这次舞会散去以后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现在即是一切。就像是战争。每个人一想到他人的血,就变得英俊漂亮、神采飞扬。仿佛那从别人血管里飞溅而出的红流就是面部化妆品,它的光彩夺目已注册了专利。激荡人心,魅力无穷。此后,将会有些闲聊和重述谈及舞会的经过;然而什么都赶不上动作本身,以及那令心儿怦动的节奏。在战争中,或者在舞会上,每个人都足智多谋、诡计多端;目标既定,又有变动,必须重新结盟。同伙与对手被晾在一旁;新的搭档取得了胜利。征服的可能性将多卡丝征服了,因为在这里——与成人在一起,就像在战争中一样——人们为衣食做戏。
“他要来找我了。他来的时候会发现我不再是他的了。我是阿克顿的人了,我想取悦的是阿克顿。他期望我这样。跟乔在一起时,我取悦的是自己,因为他鼓励我这样做。跟乔在一起时,我手里握着世界的操纵杆,握着权力。”
哦,那房间——那音乐——那在门口倚偎着的人们。窗帘上映出接吻的剪影;调皮的手指在摸索,在轻抚。在这个地方,什么东西都在爆开。在这个市场里,姿势就是一切:一只舌头闪电般的一舔;一片拇指指甲划过紫李子裂开的两半。任何一个穿着鞋带松开的湿鞋子、外套里面的毛衣纽扣一路扣到顶的让人踹了的情人,在这里都是个外来者。这不是给老头子预备的地方;这是个搞风流韵事的地方。
“他来了。噢,看哪。上帝啊。他在哭呢。我要倒了吗?我怎么要倒了呢?阿克顿搂着我,可我还是要倒了。大家的脑袋都转过来看着我倒下。这儿本来很暗,现在又亮了。我躺在床上了。有人在给我擦额头上的汗,可我觉得冷,真冷啊。我看见嘴在动弹;他们都在对我说着什么,我听不见。老远老远的,在床脚那儿,我看见了阿克顿。他的夹克衫上有血迹,他在用一块白手帕擦。现在一个女人把外套从他肩膀上脱掉了。那血迹让他心烦。是我的血,我猜想,血已经洇透夹克衫染到他的衬衫上了。女主人在嚷嚷。她的舞会全毁了。阿克顿好像很生气;那女人把他的夹克衫拿回来了,它可不像从前那样、像他喜欢的那样干净了。
“现在我能听见他们说话了。
“‘谁?谁干的?’
“我累了。困了。我应该特别清醒才是,因为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谁干的,姑娘?谁朝你开的枪?’
“他们想让我说出他的名字。最终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
“阿克顿已经把衬衫脱掉了。人们堵住了门口;有人在他们身后伸长脖子,想看得真切些。唱片放完了。他们一直等着的什么人弹起了钢琴。还有一个女人在唱。音乐声很轻,可我打心眼里知道那歌词。
“费莉丝靠过来。她的手抓住我的手,太紧了。我尽力张嘴说话,让她再靠近点。她的眼睛比天花板上的灯还大。她问我是不是他。
“他们需要我说出他的名字,这样他们才好去追他,把他的样品箱抢走。箱里装着萝茜儿、伯纳丁和费伊呢。我知道他的名字,但我是不会说的。我手下的操纵杆让这世界晃动了,费莉丝。在那儿,在那间窗户上贴着冰块标记的屋子里。
“费莉丝把耳朵贴在我的嘴唇上,我喊出这句话。我想我喊出来了。我想我喊了。
“人们正在离开。
“现在清楚了。我从门口看见了桌子。桌上有一个棕色的木盆,浅口的,矮矮的,像个碟子,满满地装着橙子,都要掉出来了。我想睡觉,可是现在清楚了。真清楚啊那暗色的木盆,那堆橙子。只有橙子。真鲜艳。听啊。我不知道那唱歌的女人是谁,可我打心眼里知道那歌词。”
心肝儿。那种天气就叫这个。心肝儿天气,一年中最美的一天。事情就是从那一天开始的。那是格外纯粹格外平静的一天,树木都把自己打扮得格外漂亮。这些树站在实心的路面中央,一面担惊受怕,一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挺傻的,的确,可那天就是这样的一个日子。我眼瞅着莱诺克斯大道在拓宽,男人们也都从各自的店铺里跑出来看;他们把手掖在围裙下面或是塞在屁股兜里,站在那儿东张西望,看着街道拓宽自己去拥抱这一天。残疾的退伍兵们身上半是制服半是老百姓的衣裳,他们停下脚步,阴郁地望着干活的人们;他们去“圣父”流动售货亭吃了饭,饭后,卷上支烟卷儿,在路边石上安顿下来,就好像那是件邓肯·法伊夫
楼顶上的年轻人改变了吹奏的旋律;他们把吹口卸下来,给它通通气,摆弄摆弄;等过一会儿他们再把吹口插上、鼓着腮帮子拼命吹起来的时候,那音调就仿佛当天的天光,纯粹,平静,还有点亲切。他们照那样子一吹,会让你觉得一切都得到了宽恕。吹双簧管有点费事,因为铜管切得太精细了,吹出来的不是他们素来喜欢吹的那副下流腔调,而是又高亢又悠扬,宛如一个坐在小溪旁的姑娘,将脚踝浸在沁凉的溪水里,在唱着歌儿打发时光。那些吹管的年轻人可能从没见过这样一个姑娘,或是这样一条小溪,可是那一天他们把她造了出来。在楼顶上。有些是在254号楼顶,那上面没有护栏;有一个是在131号顶上,就是带苹果绿水箱的那座;还有人在它旁边的133号上面,那儿摆着一个个种有番茄秧的猪油罐头瓶,还有一张晚上睡觉用的草垫子。一来是为了纳凉,二来是为了躲蚊子,它们要么是飞不了那么高,要么就是不愿意离开路灯附近脖子上的嫩肉。所以从莱诺克斯大道到圣尼古拉斯大道,穿过135街、列克星敦大道,从康文特大道到第八大道,我都听得见男人们用他们那枫糖般的心演奏着,在四百岁的大树身上割口子,让音乐流出来,流下树干,浪费掉,因为他们并没有一只桶来接它,也不想要什么桶。那天,他们就想让它那样流淌,要缓要急,都随它便,只要它是自由自在地从树上流下来,情不自禁地要放弃。
那一天年轻人吹管的情形就是这样的。对自己很有把握,认为自己当然是神圣的,高高地站在楼顶上面,先是彼此面对面,不过当他们明显地打败了双簧管时,他们便扭过身去背对他们,将那些号角径直举了起来,加入到那同样纯粹、平静、有点亲切的光芒中去。
这一天不该毁掉一个人的,本来已经像块廉价玻璃一样裂开的生活,可是维奥莱特,唉,你得了解维奥莱特才行。她以为她只需要喝下加满了“狄医生益气增肥大补粉”的奶昔、吃猪肉,就会增加足够的体重,把裙子后摆撑起来。在这样一个和煦的日子里,她通常是穿上外套的,以免走路的时候让路边的男人满心同情地摇头。可是这一天,在这个又亲切又美丽的日子,她不在乎她失去的屁股了;她走出门,抱着胳膊站在门口,长统袜向下卷到了脚腕上。她本来一直在听那音乐,音乐里渗透着乔的啜泣,现在他哭得轻些了。也许是因为她把多卡丝的相片还给了爱丽丝·曼弗雷德。可那张相片摆过的地方是真实的。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她站在门口、将自己的屁股置之度外的时候,轻易地相信了那登上楼梯、向她走来的就是另一个活生生的多卡丝,带着四道波浪卷发之类的。
她胳膊下面夹着一张“正点”唱片,手里拿着半磅粉色裹肉纸包着的炖用生肉,可是太阳这么毒,不该拿着肉在街上晃荡。她要是不赶紧,肉就会变质——不等她放到炉子上自己就熟了。
懒丫头。她手上满满当当的,脑子里却没什么货色。
她让我紧张。
她让我纳闷,这样的好天气能不能持续一天以上。从蓝天里落到大街小巷的黑灰已经让我不安了。一层煤灰正积在窗台上,罩在窗玻璃上。现在她又来惹我心烦,让我一看到她那样在阳光里闲混,就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现在她爬上楼梯了,朝着“暴力”走过来。
“我妈妈还有我爸爸都住在塔克西多。我几乎见不到他们。我跟我奶奶住在一起,她说:‘费莉丝,他们不住在塔克西多;他们在那儿工作,跟我们住在一起。’就是这些话:住啊,工作呀。我每隔三个星期能见他们两天半,还有圣诞节一整天和复活节一整天。我数了。四十二天,要是你算上半天的话——可我不想算,因为那些个半天主要用来收拾行李和赶火车——再加上两个节日,一共是四十四天,可实际上只有三十四天,因为半天不该算在内。一年一共三十四天。
“他们一回家就亲我、送我东西,我的蛋白石戒指也是他们送的,可他们真想做的事是出去跳舞(我妈妈)或者睡觉(我爸爸)。星期天他们去教堂,可我妈妈仍旧感到难过,因为所有那些她该在教堂里做的事情——吃晚餐、开会、为主日学校聚会收拾地下室,以及葬礼过后接待来宾——她都得推掉,因为她在塔克西多有工作。所以她最想做的事,就是听‘圈子甲会社’的女人们说闲话,说说现在什么最时髦;她还想跳跳舞,玩玩惠斯特牌
“我爸爸更喜欢穿上浴衣,看着我和奶奶为他攒的一摞摞报纸,让人家伺候他一回。有《阿姆斯特丹》、《年代》、《危机》、《信使》、《工人》。有些他要带回塔克西多去,因为他在那儿弄不到。他喜欢报纸叠得整整齐齐的,杂志上没有沾上食物和手印,所以我不怎么看它们。我奶奶常看,还小心翼翼地避免把它们弄皱弄脏。没有什么比打开一张叠错了的报纸更让他生气的了。他一边看,一边哼哼唧唧、嘟嘟囔囔的,还不时地大笑一回;不过他从来没有扔下不看的时候,哪怕那些文章气得他血脉贲张,我奶奶说的。看报的好处是,他什么都读到了,还跟我妈妈、奶奶和一块儿打牌的朋友们去争论那一切。
“有一次,我心想,要是我看了我们存下来的报纸,我也能跟他争论了。可我选错了文章。我看到的消息是白人警察因杀害黑人被逮捕,我就说,我真高兴他们被逮捕了,是时候了。
“他看着我,大叫道:‘这个故事上了报纸,是因为它是新闻,姑娘,新闻!’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就哭了起来;这时我奶奶就说:‘孩子,到别处坐着去。’我妈妈说:‘沃尔特,别跟她说那些。’
“妈妈向我解释了他是什么意思:每天警察都在杀黑人,却根本没有人被捕。后来她带我上商店去,给她在塔克西多的老板买些他们要的东西;我没有问她为什么在休息日还要替他们买东西,因为那样的话她就不会带我去37街的提芬尼商店了。那个店安静极了,比神父要求大家默祷一分钟的时候还要安静。默祷时我还能听到脚蹭地面的声音、擤鼻涕的声音。可在提芬尼商店,没有人擤鼻涕,地毯一铺,又防止了鞋子弄出来的各种声音。像塔克西多一样。
“好多年以前,我小的时候,在我上学以前,我的父母带我去过那儿。我必须时时刻刻保持安静。他们带我去过两次,我足足待了三个星期。可那行不通。我妈妈和爸爸说起过辞职的事,可他们没辞。他们让我奶奶搬过来看我。
“三十四天。我现在是十七岁,那么说,全加起来就是不到六百天。十七年里还不到两年。多卡丝说我挺幸运的,因为起码他们还在,在某个地方,我要是病了,可以叫他们来,也可以搭上火车去看他们。她的父母双亲死得很惨;他们死了以后,殡葬师来给他们整容之前,她看见过他们。她有一张他们坐在棕榈树画下的相片。她妈妈站着,把手放在她爸爸的肩膀上。他坐着,手里拿一本书。照我看他们怪可怜的,可多卡丝却没完没了地说他们有多么多么好看。
“她老在说谁好看谁不好看。谁有口臭,谁穿的衣裳好,谁会跳舞,谁神气活现。
“我奶奶对我们俩交朋友感到可疑。她从来没说过为什么,可我稍微知道一点。我在学校里朋友不是很多。在我念书的学校里,不是男孩子凭着皮肤颜色结伙抱团,女孩子才是这样。我讨厌那一套——多卡丝也是。所以我和她在那方面与众不同。一旦有哪张臭嘴嚷嚷着:‘嘿,讨厌鬼,脱脂牛奶在哪儿呢?’或是:‘嘿,怪人,同伙在哪儿呢?’我们就吐出舌头、把手指塞到鼻孔里来让她们闭嘴。可要是那不管用的话,我们就痛打她们一顿。有些架打得我的衣裳和多卡丝的眼镜都给毁了,可跟多卡丝一起打那些女孩子感觉特别好。她从不害怕;我们可开心了。念每一所学校、过每一天都开心。
“后来她开始会那个老头了,好日子停了两个月。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事,可是她不知道我知道。我让她以为那是个秘密,因为她想让它成为一个秘密。开始我以为她是难为情,或是为他感到可耻,只不过为了得到礼物才这么干。可是她喜欢搞秘密的把戏。计划着、谋算着如何欺骗曼弗雷德太太。把妖里妖气的内衣藏在我家,出门时好穿。藏东西。她压根就喜欢秘密。她也不为他感到可耻。
“他很老。真老。五十了。可他达到了她的那个好看的标准,这个我得承认。多卡丝应该比她实际上更漂亮才对。她缺了点什么。漂亮的所有要素她也都有。长长的头发,波浪式的,一半好,一半坏。浅肤色。从没用过漂白剂。好身段。可还是缺了点什么。你要是逐一打量,是会羡慕的——那头发,那颜色,那身段。搁在一起就不对了。我们走在街上的时候,小伙子们都看她,吹口哨,喊出花样来。在学校里各种各样的男孩子都想跟她搭话。但之后他们停止了;一切都没有结果。肯定不会是因为她的性格,她挺善于说话的,喜欢说笑话、逗乐子。她一点也不拒人千里。我不知道是什么。除非是她太咄咄逼人了。我的意思是,她好像总想让他们做出点可怕的事情。比如偷东西啦,回到商店给一个不为她服务的白人女售货员一记耳光啦,或是骂哪个冷落了她的人。叫我摸不着头脑。在她看来,一切都像是部电影,她就是卧在铁轨上面的那个,要么就是美男子的帐篷着火时陷在里面的那个。
“我想就是那个,搞得她一开始那么喜欢那个老头。那种秘密状态,再加上他有个妻子这事。她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肯定干了什么危险事,否则她绝对不会没完没了地跟他一起鬼鬼祟祟溜出去。不管怎么说,她以为她是鬼鬼祟祟的。但是两个做头发的在那家夜总会,‘墨西哥’,看见她跟他在一块了。我在那儿花了两个小时听她们讲她和他的事,还有好些个别人越轨的事。她们最爱议论多卡丝和他了,因为她们不喜欢他的妻子。她抢了她们的生意,所以她们说起她来没好话,不过仍旧夸她这么疯疯癫癫的还做得一手好头发,说她要是不那么疯的话就能得到一张正式执照,用不着来抢她们的饭碗。
“她们这样说她说错了。我去找我的戒指时,发现她根本就不疯。
“我知道那枚戒指是我妈妈偷的。她说是她的女老板送给她的,可我记得那天在提芬尼商店见过它。一枚银戒指,镶着一块叫做蛋白石的光滑的黑宝石。我妈妈来取一个包裹,那个女售货员去拿了。她给那个姑娘看了她的女老板写的条子,这样他们就会把包裹交给她(甚至在店门口也要出示条子,这样他们才会让她进来)。售货员离开之后,我们看着摆戒指的天鹅绒托盘,拿起几个戴在手上试了试。可是一个穿漂亮西服的男人走过来,摇了摇头,非常轻。‘我在等尼科尔森太太的一个包裹。’我妈妈说。
“这时那男人微笑道:‘当然。这只是规定。我们必须小心。’我们离开时我妈妈说:‘小心什么?他必须小心什么?他们把托盘放在外面是让人们看东西的,不是吗?那他又必须小心什么?’
“她皱着眉头,发着牢骚,我们花了好长时间等出租车把我们带回家,到家后她又激我爸爸对此说点什么。第二天早晨,他们收拾好行李,准备坐火车回塔克西多联轨站。她把我叫过去给了我那枚戒指,说是她的女老板给她的。也许这种戒指他们造了好多,可我知道我妈妈从那个天鹅绒托盘上拿走了它。为了出气吧,我猜是,可她把戒指给了我,我特别喜欢它,只借给了多卡丝,因为她求得那么起劲,再说它是银质的,的确跟她胳膊上的手镯挺般配。
“她想给阿克顿留下好印象。这事挺难,因为他对什么都挑剔。他跟那个老头不一样,从不送她礼物。我知道多卡丝从老头那里拿东西是因为曼弗雷德太太死也不会给她买滑溜溜的内衣或是长统丝袜。那些她不能在家里穿也不能穿到教堂去的东西。
“多卡丝结识了阿克顿以后,我们又像过去那样见面,可她跟以前不一样了。她在为阿克顿做那个老头为她做的事——送他小礼物,是用她从老头和曼弗雷德太太那儿抠出来的钱买的。没有人见多卡丝在找工作,可她很卖力地筹钱来为阿克顿买东西。到头来,那些东西他并不喜欢,因为都很便宜;他从来没戴过那个难看的领带夹,也没用过那条绸手帕,因为颜色不好。我猜想那个老头教会了她怎么对人好,而她把好心思费在了阿克顿身上,阿克顿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也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她,他对任何喜欢他的姑娘都是如此。
“我不知道她是甩了那个老头,还是同时脚踩着他和阿克顿两条船。我奶奶说是她自找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她说。
“我得回家了。要是我在这儿坐得太久了,就会有男人认为我是在找乐子。不再找了。自从多卡丝出了事以后,我只想把我的戒指要回来。拿回它,让我妈妈看到我并没有丢了它。她时不常地向我问起那个戒指。她生了病,不在塔克西多工作了;我爸爸在普尔曼卧车上有份工作。他比我以往见过的任何时候都更快乐。他读起报纸杂志的时候仍然是嘟嘟囔囔的,跟满纸铅字争论,不过现在它们是叠得整整齐齐地先送到他手里,他的议论也不那么大声了。‘我现在已经见过整个世界了。’他说。
“他指的是塔克西多和宾夕法尼亚、俄亥俄、印第安纳、伊利诺伊的火车站。‘还见过每一种白人。一共两种,’他说,‘可怜你的和不可怜你的。两种其实差不多。对你都没有尊重。’
“他还像以往那样好争论,可是更快乐了,因为坐着火车他就能看见黑人‘呼吸着新鲜空气在空地上打棒球玩,他妈的’。他一想到白人害怕同黑人公平合理地竞争,就高兴得不得了。
“我奶奶现在动作慢多了,我妈妈又病着,所以主要由我来做饭。我妈妈想让我找个好人家结婚。我想先找个好工作。自己挣钱。像她那样。像特雷斯太太那样。像曼弗雷德太太在多卡丝自己找死以前那样。
“我路过时去了那儿,看看他拿没拿我的戒指,因为我妈妈不停地问我这事,我在葬礼过后到曼弗雷德太太家里翻箱倒柜也没找到它。不过我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个做头发的说那老头完全垮掉了。没日没夜地哭。工作不干了,而且无所事事。我想他是在想念多卡丝,而且老在想他是杀害她的凶手。可他肯定不了解她。不知道她是多么喜欢强迫别人,强迫男人。所有人,阿克顿除外,可要是她活得够长或者他在她身边待得够久的话,她也会强迫他的。仅仅是为了吸引注意力或是为了刺激。我当时就在舞会上,而且她躺在床上时一番话就是对我说的。
“我考虑了三个月,后来听说他还是不能自拔、哭个没完,就下决心跟他讲讲她。讲讲她对我说的话。所以,从市场回家的路上,我在菲尔顿商店停了下来,帮我妈妈买她要的唱片。我走过莱诺克斯大道上的那幢大楼,多卡丝就是去那里会他的;楼门口坐着那个女人,大家都叫她‘暴力’,就因为她在多卡丝的葬礼上干下了出格的事。
“我没去参加葬礼。眼看着她像个傻瓜一样死去,我给气坏了,不想去参加她的葬礼。遗体告别我也没去。打那以后我就讨厌她。谁都会的。敢情她原来是那样一种朋友。
“我只想找到我的戒指,还有就是告诉那个老头,他不必再那么牵肠挂肚的了。我不害怕他的妻子,因为曼弗雷德太太都允许她来做客了,看来她们相处得还行。我可知道曼弗雷德太太有多么严厉,她说过所有人都不许进她家的门,不许多卡丝跟他们说话;我猜想,要是‘暴力’有那么好,她都能让她进家门,那么我也不必害怕她。
“我可以想象为什么曼弗雷德太太让她来做客。她不撒谎,这个特雷斯太太。她说的话里没有谎话,同其他的老年人可不一样。她说起多卡丝,几乎头一句话就是:‘她很丑。从里到外都是。’
“多卡丝是我的朋友,可我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她这话是对的。所有那些漂亮的要素都有,配方却有毛病。我想,特雷斯太太不过是有些忌妒罢了。她本人非常非常黑,像个擦皮鞋的,学校里的女孩子准会这么说。我并没指望她会很漂亮,可她的确漂亮。她的脸你永远看不厌。她就是我奶奶说的那种骨头棒子,头发留得又直又平,像男人一样光溜溜地梳到后面,现在这种发式倒是又流行起来。耳朵上面还有脖子那儿都好好地修剪过。我想肯定是她的丈夫帮她修剪的后脖子。不是他是谁呢?据那做头发的说,她从来没进过美容院之类的地方。我能想象出她丈夫给她修理领口上的头发的情形。使推子,甚至可能用剃刀,后来再扑上点粉。他就是那种人;我有点明白多卡丝躺在舞会女主人床上、血流得满床都是时说的是什么了。
“多卡丝是个傻瓜,可一见到那个老头,我就有点理解她了。他有某种特别之处,也很英俊。我的意思是,对一个老人来说。身上没有哪儿是下垂的。脑袋形状好,显得他好像是个人物似的。就像我爸爸一样,他当了一名自豪的普尔曼卧车服务员,能看世界、看打棒球,而不是圈在塔克西多联轨站。可他的眼神不像我爸爸那么冷。特雷斯先生看着你时,两只眼睛是不一样的。每一只有每一只的颜色。一只眼睛悲哀,让你看见他的内心,一只眼睛清澈,看见你的内心。我喜欢他看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觉得有意思。他看着我,我就觉得很深沉——仿佛我的感觉和想法很重要,很特别……很有意思。
“我想他一定喜欢女人,我还没见过一个这样的人呢。我不是说他跟她们调情,我是说他不用那样做就喜欢她们;还有,这可能会让那些做头发的不爱听,可我真的相信他喜欢他妻子。
“我第一次到那里去的时候,他坐在窗前,盯着下面的巷子,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儿,特雷斯太太给他端来满满一盘子老年人的食物:蔬菜、米饭,上面搁了块玉米面包。他说:‘谢谢你,宝贝。你自己拿一半吧。’他说话的方式有点意思。好像他很感激。我爸爸说谢谢的时候,只是一句话而已。这话让特雷斯先生一说,好像他真是这个意思。他离开房间、路过他妻子的时候,总要碰碰她。有时摸脑袋。有时只是拍一下她的肩膀。
“他的微笑我到现在见过两次,哈哈大笑见过一次。他笑的时候,谁都看不出他有多大岁数。他大笑的时候像个孩子。可我到他们家去了三四次,才见到他微笑。那次他笑是因为我说动物在动物园里比野生时更快乐,因为它们不用害怕猎人了。他没发表意见,只是笑了笑,好像我的说法很新鲜,要么就是真的很有趣。
“那就是为什么我又回去了。第一次是去看看他拿没拿我的戒指,知不知道它的下落,并且告诉他不要再牵挂多卡丝了,因为也许她不值得。第二次,特雷斯太太邀请我去吃晚餐,我主要是去看看他怎么样了,听听特雷斯太太用她的方式说话。一种总是给她惹麻烦的方式。
“‘我把我的生活弄得一团糟,’她对我说,‘我来北方之前是有理智的,世界也是有理智的。我们一无所有,但我们也不想那个。’
“谁听说过那个呀?住在大都会是世界上最好的事。在乡下你能干什么?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去过塔克西多,就连那时我都觉得没劲。你又能看几棵树呢?我就这么对她说的:‘你又能看几棵树呢?要看多长时间?看了又怎么样呢?’
“她说不是那个样子,盯着一堆树看。她让我去143街看看街角上那棵大树,看是个男人、女人还是个孩子。
“我笑了起来;可我正要同意理发师们的看法、认为她有点发疯,她说道:‘如果你不能把世界打扮成你想要的样子,世界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想要的样子?’
“‘对。你想要的样子。你难道不想让世界比它实际上的样子更多点什么吗?’
“‘有什么用呢?我又不能改变它。’
“‘关键就在这儿。如果你不改变它,它就会改变你,而且这是你的过错,因为是你听任它这样做的。我就听之任之了。然后把我的生活搞了个一团糟。’
“‘怎么一团糟了?’
“‘忘了它了。’
“‘忘了?’
“‘忘了它是我的。我的生活。我光是在街上跑来跑去,希望我是别的什么人。’
“‘谁?你想是谁?’
“‘与其说是谁,不如说是什么。又白。又年轻。再一次年轻。’
“‘现在你不想了吗?’
“‘现在我想做我妈妈没能活着看到的女人。那一个。她会喜欢的那一个,我以前也喜欢的那一个……我外婆老把一个金发小孩的故事灌给我。他是个男孩,可有时我把他当作一个女孩,当作一个兄弟,有时当作一个男朋友。他活在我的脑子里,像颗痣一样沉默。可直到我来到这里才知道。我们两个,必须摆脱它。’
“她把话说成那样。不过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她说的是你身体里有了另一个自我,一点也不像你自己。多卡丝和我曾经编出一些爱情场面,讲给彼此听。这很好玩,还有一点淫秽。不过它让我有些不安。不是那些做爱的事,而是我看见自己做这事时的画面。一点也不像我。我看着自己,就像看一个我在电影里或杂志上看到的人。然后就行得通了。如果我看见的自己是我实际上的样子,这事就不对头了。
“‘你是怎么摆脱她的?’
“‘杀了她。然后我把那个杀了她的我也杀了。’
“‘还剩下谁呢?’
“‘我。’
“我什么也没说。我心里开始琢磨,瞧她说‘我’的时候那副样子,也许还是理发师说得对。她说的时候就好像她是第一次听说那个词。
“这时特雷斯先生又进屋来了,说他要在外面坐一会儿。她说:‘不,乔。跟我们待一会儿。她不会咬人的。’
“她说的是我,还有我捕捉不到的别的什么。他点点头,在窗前坐下,说:‘只待一小会儿。’
“特雷斯太太看着他,但是她开口时我知道她是在对我说话:‘你那个难看的小朋友伤害了他,你又让他想起了她。’
“我几乎说不出话来。‘我可不像她!’
“我没想那么大声嚷嚷。他们两个都转过头来看我。所以,虽然没这个打算,但我还是全说了出来。我甚至还没问戒指的事就把实情告诉了他们。‘多卡丝是自己要死的。子弹打进了她的肩膀,从这里。’我指着自己的肩膀。‘她不让任何人动她;她说她想睡觉,还说她会好的。她说她早晨会去医院的。“别让他们叫人来,”她说,“不要叫救护车,不要叫警察,谁也不要叫。”我以为她是不想让她的姨妈曼弗雷德太太知道。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之类的。然后那个办舞会的女人说可以,因为她害怕叫警察来。他们都怕。人们只是站在周围,说着话,等着。有人想把她抬到楼下,放进小汽车里,把车开到急诊室去。多卡丝说不行。她说她没事。她请求大家让她一个人待着,让她休息休息。可我还是叫了。我是说,叫了救护车;我叫了两次,可是车直到早上才到。冰天雪地的,他们说,实际上是因为是黑人叫的。她流血而死,血把那个女人的床单和床垫都浸透了;我可以告诉你,那个女人一点也不高兴。她说的全是那些。她,还有多卡丝的男朋友。血。弄得真是乱七八糟。他们说的全是那些。’
“这时我不得不停下来,因为我已泣不成声。
“我讨厌像那样哭得一塌糊涂。
“他们也没有止住我。特雷斯先生把他口袋里的手帕递给我,我哭完以后手帕被浸得透湿。
“‘这是第一次吗?’他问我,‘你第一次为她哭吗?’
“我没有想过,但事实如此。
“特雷斯太太说:‘噢,他妈的。’
“然后他们两个,他们只是看着我。我以为他们再也不会说话了,这时,特雷斯太太说:‘来吃晚饭吧,为什么不呢?星期五晚上。你爱吃鲶鱼吗?’
“我说了声当然,可我不打算来。让戒指见鬼去吧。可到了那个星期四,我想起了特雷斯先生看我的样子和他妻子说‘我’的方式。
“她说‘我’的方式。那个‘我’似乎不像是什么强者,或是她拼拢来给人看的什么人,而是像,像她偏爱、又能依赖的什么人。一个你不必同情、不必为之斗争的隐秘的人。一个用不着为了报复白人去偷戒指、然后又谎称那是白人送的礼物的人。我想要回戒指,不仅仅是因为我妈妈问了我有没有找到它。它很美。可是尽管它属于我,它却不是我的。我喜欢它,可有人为此耍了个花招,我又只好同意那个花招,说它是我的。这让我想起那个住在特雷斯太太脑子里的爱耍花招的金发孩子。它是从白人那里拿来的,作为礼物送给了我,那时我还太小,不会说:不要,谢谢。
“它跟她一起下葬了。我后来回去赴宴吃鲶鱼的时候得知了这个消息。特雷斯太太向棺材里的多卡丝行刺的时候,看见它戴在她手上。
“我胃里一阵难受,嗓子干得咽唾沫都难,可我还是得问她——她干吗要把葬礼搅成那样。特雷斯先生看着她,好像问题是他问的。
“‘失去了那个女士,’她说,‘把她在什么地方放下了,然后忘了在哪儿。’
“‘你是怎么找到她的?’
“‘看见的。’
“我们坐了一会儿,没有人说话。然后响起了敲门声,特雷斯太太起身去开门。我听见了说话声。‘就在这儿,在这儿。也就占用你两分钟。’
“‘我不干两分钟的活儿。’
“‘求你了,维奥莱特,要不是火烧眉毛的话,我是不会来求你的,这你知道。’
“她们进了起居室,特雷斯太太和一个女的。那人求她给头发做几个卷儿,‘就在这儿,在这儿。也许你能把头发从这儿翻起来。不用卷,翻起来就行,知道我什么意思吗?’
“‘你们都到前面去,我不会弄很久的。’我们刚对那个急匆匆的顾客道了声‘晚安’,维奥莱特就对特雷斯先生和我说;可还没有人给我们做介绍呢。
“这回特雷斯先生没有坐在窗前。他挨着我坐在沙发上。
“‘费莉丝。那是快乐的意思。你快乐吗?’
“‘当然。不。’
“‘多卡丝不丑。心里外表都不丑。’
“我耸了耸肩膀,‘她利用别人。’
“‘那是别人想让她利用。’
“‘你想让她利用?’
“‘肯定想过。’
“‘是吗,我可不想。感谢上帝,她再也不会这样做了。’
“我真希望我没有脱下毛衣。不管我怎么遮掩,我的连衣裙上部还是绷得紧紧的。他在看着我的脸,没看我的身体,所以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跟他单独在房间里会感到紧张。
“然后他说:‘你生气是因为她死了。我也是。’
“‘你是她死的原因。’
“‘我知道。我知道。’
“‘就算你没直接杀了她,就算是她自己把自己弄死的,那也是因为你。’
“‘是因为我。我整个后半生都要担这个罪名了。告诉你件事,我这辈子没见过比她更孤苦无助的人。’
“‘多卡丝?你是说你还放不下她?’
“‘放不下?好吧,如果你指的是我是否喜欢我对她的感情,我猜想我还放不下那个。’
“‘特雷斯太太怎么办?她怎么办?’
“‘我们正在想法子解决。自从你路过这儿、告诉我们你做的事以后,现在有些进展了。’
“‘多卡丝很冷酷,’我说,‘直到最后她的眼睛都是干的。我从没见她为任何事掉过眼泪。’
“他说:‘我见过。你了解她硬的一面,我看见了软的一面。我挺幸运,能安慰安慰她。’
“‘多卡丝?软?’
“‘多卡丝。软。我所知道的那姑娘。不能仅仅因为她有鳞片就说她不烦恼。除了我没人那样了解过她。在我之前没有人试过爱她。’
“‘你如果爱她,为什么向她开枪?’
“‘害怕。不知道该怎样爱一个人。’
“‘你现在知道了?’
“‘不。你知道吗,费莉丝?’
“‘我还有别的事要做呢。’
“他没有笑话我,所以我说:‘我没有把一切都告诉你。’
“‘还有别的?’
“‘我想我应该说出来。那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在她长眠之前。所有的人都在叫喊:“谁开的枪,谁干的?”她说:“让我一个人待会儿。我明天会告诉你们的。”她肯定以为她明天还会活着,也让我这样以为。然后她叫了我的名字,尽管我就跪在她的身边。“费莉丝。费莉丝。靠近点,再近点。”我把脸凑过去。我能闻到她呼吸里水果酒的味道。她在冒汗,低声自言自语。不能让眼睛一直睁着。后来她睁大眼睛,特别大声地说:“只有一个苹果。”听起来像“苹果”。“只有一个。告诉乔。”’
“‘看见了?她脑子里最后想的就是你。我就在那儿,就在那儿。我以为,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可是没有好到能让她愿意去急诊室,活下去。她听任自己死去,就在我眼皮底下,带着我的戒指,而我都没让她放在心上。所以。就是这样。我告诉你了。’
“那是我第二次看见他微笑,可那微笑与其说是高兴,不如说是悲伤。
“‘费莉丝。’他叫道。然后又一遍遍地叫。‘费莉丝。费莉丝。’他叫出的是两个音节,而不是一个,像大部分人那样(包括我的爸爸)。
“那个女的卷了头发,走出门去,一路闲扯着,说着话:太谢谢啦再见乔对不起打搅啦回见宝贝儿还没弄清你的名字呢你真有福气维奥莱特真有福气再见啦。
“我说我也得走了。特雷斯太太扑通一声坐到椅子上,脑袋朝后面仰去,两只胳膊晃来晃去。‘人都这么差劲,’她说,‘差劲透了。’
“特雷斯先生说:‘不。他们仅仅是滑稽。’
“这时他笑了一下,来证实他的看法,然后她也笑了。我也笑了,但不是马上就笑的,因为我不觉得那个女人有那么可笑。
“小巷对面的房子里有人放了一张唱片,音乐从敞开的窗子飘向我们。特雷斯先生点着头打拍子,他的妻子跟着节奏打响指。她在他面前跳了一个舞步,他笑了。渐渐地,他们跳起舞来。真好笑,就像老人们一样,这回我真的大笑起来。不是因为他们的样子有多可笑。其中的什么东西让我觉得我不该在那里待着了。不该看着他们跳舞。
“特雷斯先生说:‘来吧,费莉丝。让我们看看你会什么。’他伸出手来。
“特雷斯太太说:‘是啊。来吧。快点,都快放完了。’
“我摇了摇头,可我真想跳啊。
“他们跳完以后,我跟他们要我的毛衣,特雷斯太太说:‘随时来吧。我还想给你做做头发呢。免费。你的发梢需要修剪了。’
“特雷斯先生坐下来,伸着腰,‘这个地方需要些鸟儿。’
“‘和一部胜利牌留声机。’
“‘嘴上要留神,姑娘。’
“‘你要是弄到一台,我会带一些唱片来。等我来做头发的时候。’
“‘听见了吗,乔?她会带一些唱片来。’
“‘那么我最好再给自己找份工作。’他转过身,在我向门口走去的时候碰了碰我的胳膊肘。‘费莉丝。他们给你取了个好名字。记住这个。’
“我要把实情告诉我妈妈。我知道她为偷了那枚蛋白石戒指而骄傲,为敢于做那么一件事情来报复那个白人而骄傲——即便她没偷东西,他也认为她在偷。我妈妈是那么诚实,诚实得让人笑话。她花钱买一副手套,他们却给了她两副,她就把一副退还给商店;她在电车的座位上捡到镍币,就交给司机。就好像她不是住在大城市里似的。她一做那种事情,我爸爸就用手捂脑门;商店的人和司机看着她,就好像她肯定有毛病似的。所以我知道拿那枚戒指对她意味着什么。她破了一次自己的规矩是多么骄傲啊。可我要告诉她,这个我懂,还要告诉她,我真正喜爱的是她做的事,而不是那枚戒指。
“多卡丝戴着它我很高兴。它的确跟她的手镯很配,跟开舞会的那座房子很配。那儿的墙壁是白的,窗户上挂着银色加翠蓝色的窗帘,家具上的布料也是翠蓝色的,女主人卷起来放到空卧室里的小地毯是白色的。只有她家的餐厅是暗色调的,没有装修成房子前面部分那样。她可能还没来得及用她最喜欢的颜色再弄上一遍,就摆上一盆圣诞节橘子作为唯一的装饰。她自己的卧室是白色加金色的,可是她安置多卡丝的那间卧室,是暗色的餐厅旁边的一间空屋子,没怎么装饰。
“我在舞会上没有一个舞伴。我是跟多卡丝和阿克顿一起去的。多卡丝需要一个人作掩护,我就是。她不再见特雷斯先生了,而是带着她的‘猎物’到处跑,那时我们刚刚重续了友情。那个猎物,有好多比我们大的姑娘都想要他,也得到过他。多卡丝喜欢那一点——就是说,其他姑娘都妒火中烧;他在她们中间选择了她;她胜利了。她就是那么说的。‘我赢得了他。我赢了!’天哪。你会以为她在打一场架。
“见鬼,她究竟赢得了什么?他待她很坏,可她不这么认为。她把时间花在怎样保持他对她的兴趣上。盘算着别的女孩想插足时她会怎么做。这是我认识的所有姑娘的思维方式:怎样得到一个小伙子,然后保住他,其主要原则就是同那些支持你拥有他的人交朋友,与那些不支持你的为敌。我猜你只能采取这种思维方式。但假如我不支持呢?
“今天晚上很暖和。也许不用经过一个春天,我们就会不知不觉地直接进入夏天。我妈妈会喜欢的——她受不了寒——而我那个到处找‘呼吸着新鲜空气在空地上’打棒球的黑人队员的爸爸,那个对朋友们列数比赛时上蹿下跳、大叫大嚷的爸爸,他也会高兴的。树上还没有花开,可是已经够暖和的了。花苞很快就会冒出来。那边那棵已经为此而疼痛了。那不是棵男人树;我想那是个小孩。不过,也可能是个女人,我猜。
“她做的鲶鱼相当好吃。不过没有我奶奶过去做的那么好吃,也没有我妈妈在她心脏不行了之前做的那么好吃。特雷斯太太做鱼的时候撒的面粉里放太多辣椒了。为了不伤害她的感情,我喝了好多水。这能让痛苦减轻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