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一

北卡罗莱纳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承诺于三点钟从慈善医院飞往苏必利尔湖对岸。在这件事预定要发生的前两天,他在他那所小小的黄色住宅的大门上,用图钉挂出了一则通告:

兹定于一九三一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三)下午三点,本人拟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敬请见谅。我爱你们大家。

保险公司代理人

罗伯特·史密斯(签名)

史密斯先生吸引来的人群,没有四年前林德伯格那次多,在场的只不过四五十人,因为这天正是他选定进行飞行的那个星期三,而且已经到了上午十一点,人们还没有读到他的通告。在一周中间这一天的这段时间里,靠口头传播的新闻只能是姗姗来迟的。孩子们正在学校上课;男人们正在工作;大多数妇女也正在扣好胸衣,打算出门去看看肉铺会不会处理猪尾和下水。附近只有那些失业者、个体经营者和学龄前的小家伙们:有些人是听到这个消息专门来看热闹的,有些人则正巧在那当口走到了非医生街靠近湖边的这一头。说到“非医生街”这个名称,邮局是不承认的。城市地图上标明这条街叫“干线大道”,可是由于原来城里唯一的一位黑人医生曾经在这条街上居住过并且在这条街上去世,当一八九六年他搬来的时候,他的病人们没有一个是住在这条街上或离这条街不远的,于是就管这条街叫“医生街”了。后来,别的黑人也搬来住了,当邮政业务成了他们传递信息的普遍手段时,来自路易斯安那、弗吉尼亚、阿拉巴马和佐治亚的信件开始寄给医生街带门牌号码住宅里的居民。邮局的工作人员把这些信件退回或转到死信处理部门。后来,在一九一八年,当黑人应征入伍的时候,有些人就在征兵处把地址写成医生街。这样一来,这个街名就有了半官方的地位。但是没过多久,对确定恰当名称和保持城市界标的关心成了城市立法机关的一些成员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他们就此指出:在任何官方场合从未使用过“医生街”这一名称。而他们知道,只有城南的居民才坚持这种叫法,于是就在那一地区的商场、理发店和饭馆里张贴布告,宣布:从紧靠大湖的湖滨路到通向宾夕法尼亚的二号路和六号路交叉点的南北大街,以及与之平行、处于卢瑟福大街和百老汇大街之间的一段,一直叫作今后也应叫作干线大道,而非医生街。

这是一个真正的澄清性质的公告,因为它令城南居民记忆犹新并且取悦了城市立法机关的大员。城南居民于是管这条街叫作非医生街,并且倾向于把位于该街北端的慈善医院叫作非慈善医院,因为直到一九三一年,在史密斯先生从医院圆顶上起飞那天的晚些时候,才允许第一位黑人产妇在病房里而不是在门外台阶上分娩。医院对这位妇女如此开恩,并非因为她是那位黑人医生的独生女。那位黑人医生在他的整个职业生涯中,从未获准有任何住院特权,慈善医院仅仅接收过他的两名病人,还都是白人。再说,到一九三一年,医生早已去世。这次破格接收她入院的原因应该是史密斯先生从他们头上的屋顶起飞。无论小小的保险公司代理人深信他能够飞翔这一点能不能对她生产的地点起作用,反正对她生产的时间确实作了贡献。

已故医生的女儿看到,史密斯先生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从圆顶后面迅速地出现了。他那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围绕着前胸向前弯曲着,这时她手中的大篮子落在了地上,里边的红丝绒做的玫瑰花瓣散落出来。风吹着这些花瓣向四周飞去,忽上忽下,落进一个个小小的雪堆中。她的两个半大的女儿在周围忙乱着,想抓住这些丝绒花瓣;而做母亲的却呻吟着,两手捧住肚子的下边。迎风乱飞的玫瑰花瓣极大地吸引了人们的注意,而孕妇的呻吟倒无人理睬。大家都知道,小姑娘们花费了一小时又一小时的工夫去描、去剪、去缝这些值钱的丝绒,而且他们也知道,杰哈尔茨百货商店会当即拒收那些在地上弄脏了的绒花。

有一段时间倒是挺欢快的。男人们跟着去收绒布片,以免让雪把它们浸透——在阵阵狂风中去抓,或者小心翼翼地从雪上捡。而那些小家伙却犹豫不决,不知到底该去看屋顶上那身体包在蓝丝绸中的男人,还是该去看周围地面上飘舞的红片片。他们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因一阵女人突发的歌声而解脱。那个唱歌的女人站在人群的背后,一身破破烂烂的装束和医生女儿漂漂亮亮的衣服恰成对比。医生的女儿身穿一件整齐的灰色外套,按照传统,孕妇在肚子中间打个蝴蝶结,头上戴一顶黑色圆顶窄边钟形女帽,脚上是一双女式四扣高筒橡皮套靴。唱歌的女人戴着一顶手织的水兵帽,低低地压在前额上,身上没穿冬天的大衣,而是裹着一条旧被子。她把头歪向一边,两眼盯着罗伯特·史密斯先生,用浑厚有力的低音唱道:

哦,售糖人飞走了

售糖人走啦

售糖人掠过天空

售糖人回家喽……

聚集在那里的五十来人中有几个互相碰了碰臂肘,悄悄笑着。其余的人好像在听着无声电影中帮助理解和说明主题的钢琴曲。他们就这样站了好长时间,没有一个人对史密斯先生喊叫,所有的人都对周围的这件或那件次要事件专心致志,直到医院里的人们走了出来。

这些医院里的人本来是从窗户里向外看的,起初是带着轻微的好奇,后来,当人群看来就要挤到医院围墙跟前的时候,他们就怀揣着担心来观察了。他们弄不清楚是否种族主义情绪高涨的人们正在组织起来。但是当他们发现既没有标语牌也没有演讲人时,就大胆地走到寒冷的露天来了。他们当中有穿白大褂的外科医生,有穿黑上装的职员,还有三名穿着浆过的工作服的护士。

史密斯先生插上那对宽大的蓝色翅膀的那副样子使他们惊呆了几秒钟,那个妇女的歌唱和周围飘散着的玫瑰花也使他们莫名其妙。他们当中有些人简单地认为这可能是某种表示崇拜的仪式。由父神统治的费城就离得不远嘛。也许手持花篮的小女孩就是他的两名贞女。可是一个满口金牙的男人的笑声使他们恢复了理智。他们不再做白日梦,而是迅速着手工作,下达着指令。他们的叫嚷和忙乱,在原来只有几个男人和一些女孩摆弄绒片、一名妇女唱歌的医院门外,引起了巨大的慌乱。

有一名护士希望在一团混乱中出点力气,在四周的面孔中寻找,后来看到一名粗壮的妇人,看样子要是她愿意,会连地球都搬得动的。

“你,”她冲着那个粗壮的妇人说,“这些是你的孩子吗?”

那个壮妇慢慢地转过了头,对这番话只是漫不经心地扬起了眉毛。然后,在看清问话来自何处之后,她才低下眉毛,垂下了眼皮。

“夫人?”

“打发一个人绕到后边的急诊室去,让他告诉看门的马上到这里来。那边那个男孩可以去,那个。”她指着一个大约有五六岁样子的长着一对猫眼的男孩。

壮妇的目光往下滑到护士的手指,顺着看过去,找到了她指的那孩子。

“吉他,夫人。”

“什么?”

“吉他。”

护士盯着壮妇看,似乎她刚才讲的是威尔士语。后来她闭上了嘴,又看了一眼那猫眼男孩,这才把手指交叉起来,慢慢地对孩子说话。

“听着。绕到医院后边,到门房去。门上有块牌子写着‘接待急诊’。接待。看门的就在那儿。告诉他让他过来,要跑步来。现在就去。去吧!”她松开了手指,用两手做了个舀东西的姿势,两只手掌迎着寒风一推。

一个穿着一身褐色西装的男人向她跑来,嘴里呼出缕缕寒气。“消防车已经上路了。快进里边去。你会冻死的。”

护士点了点头。

“你少说了一个S,夫人。”男孩说道。北方对他来说还是新奇的,而且他刚刚开始懂得他能对白人开口讲话。可是她已经走开了,一边揉搓着手臂来御寒。

“奶奶,她漏掉了一个S。”

“还有一个‘请’字。”

“你估摸他会跳吗?”

“一个疯汉什么都会干出来的。”

“他是谁呀?”

“收保险金的。一个疯汉。”

“那位唱歌的女士是谁?”

“孩子,那是个不上等级的小人物。”可是,看到那唱歌的女人时,她微笑了。于是这个长着一对猫眼的男孩聆听起这一音乐节目,其兴趣起码不亚于他对医院房顶上拍着翅膀的男人的专心。

由于这时招来了执法人,人群中开始有点紧张。他们全都认识史密斯先生。他每月两次到他们家中来敛一美元六十八美分钱,并且在一张黄色小卡片上写上日期和每周八十四美分的付款。他们总要迟付半月左右,可还要没完没了地对他讲已经提前付款了——他们事前已经讨论过,他干吗这么快就又回来了呢。

“你又跑这儿来啦?我觉得才把你甩掉呢。”

“看你的脸我已经看烦了。真的烦了。”

“我知道。只要我赚上两毛钱回来,你就会跑到这儿来的。比收割庄稼的人还要准时。胡佛知道你这个人吧?”

他们哄骗他,取笑他,让孩子告诉他,他们不在家,或者生病了,或者到匹兹堡去了。然而,他们却把那黄色小卡片看得煞有介事,加以妥善保存——把它同房租收据、结婚证书,以及作废了的工厂证章一起仔细地放在鞋盒里。史密斯先生对此一笑了之,在收款的几乎全部时间里,尽量把自己的目光集中在主人的脚上。史密斯先生上班穿一套西装,可是他的住所并不比他们的好。据他们所知,他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在教堂里他一言不发,只是偶尔说一声“阿门”。他从不动手打人,夜晚也不出门,所以他们认为他算是一个好人。不过,人们总是要把他和疾病与死亡紧紧联系起来,尽管在他们黄色卡片背面印着的北卡罗莱纳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大楼的棕色照片里一点看不出病与死的样子。从慈善医院的屋顶往下跳,这是他干过的最有趣的事儿。从没有人想到他会有这么一手。他们彼此嘀咕着:去瞧瞧吧,谁也不真的了解一个人的底细呢。

唱歌的女人放低了声音。她哼着曲子穿过人群,走到那个提玫瑰花瓣篮子的妇人跟前,那妇人还在捧着肚子。

“你要暖暖身子,”她对她低声说,碰了碰她的臂肘,“随着清晨来临,一只小鸟就会到来啦。”

“哦?”那个带玫瑰花瓣的妇人说,“明天清晨?”

“就是那个要来的清晨。”

“不可能吧,”带玫瑰花瓣的妇人说,“那太快了。”

“不,不快,刚刚准时。”

两个女人深深地盯住对方的眼睛,这时人群中掀起了一阵高声的喧哗—是一种波浪起伏的“哦”的声音。史密斯先生有一阵失去了平衡,但马上潇洒地抓住了圆顶上伸出的木制三角架。接着,那唱歌的女人又开始了:

哦,售糖人飞走了

售糖人走啦

在市中心,消防队员们穿上了他们的外衣,但当他们来到慈善医院时,史密斯先生已经看到了玫瑰花瓣,听到了歌声,并且一跃而进入空中。

第二天,在慈善医院里边诞生了第一个黑种婴儿。史密斯先生的蓝色丝质翅膀肯定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因为当这个小男孩长到四岁时一发现史密斯先生早些时候已经弄懂的道理——只有飞禽和飞机才能飞——就对自己失去了全部兴趣。没有这样一种本领,可还得过日子,使他郁郁寡欢。由于他失去了想象力,即使那些不恨他母亲的妇女也觉得他呆笨迟钝。那些恨他母亲的接受他母亲的邀请来喝茶,羡慕医生这所有十二个房间的阴暗的大房子,羡慕那部绿色轿车,却还说他“乖僻”。而那些晓得这所房子与其说是宫殿不如说是监狱,晓得那部“道吉”轿车只能在星期天才开一开的人,为露丝·福斯特和她的两个干瘪的女儿感到十分难过,却称她这儿子“深不可测”,甚至认为他神秘。

“他生下来的时候有胎衣吗?”

“你得把那东西晾干,做成茶水让他喝掉。要不,他会看见鬼的。”

“你信这个?”

“我不信,可这是老人们说的呀。”

“唉,别管怎么说,他是个深不可测的人。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了。”

于是,她们从上腭抠下来一些没烤熟的糕饼屑,再一次盯着那男孩的眼睛。那男孩也尽量同她们的目光对视,后来,向他母亲投过祈求的一瞥,就获准离开了房间。

要走出客厅很需要动点脑筋。她们说话的嗡嗡响声还在向他的后背冲来,他要打开那两扇沉重的通向餐室的大门,悄悄走上楼梯,经过所有的卧室,还要不惊动姐姐莉娜和科林西安丝,她们俩正像一对大娃娃似的坐在堆满红色丝绒片的桌子跟前。她们在下午做绒玫瑰花。这些色彩鲜明但毫无生气的玫瑰花要在大篮子里放上几个月,直到杰哈尔茨百货商店的特产收购人派看门的弗雷迪来通知两个姑娘,他们可以再进一批货了。要是能溜过两个姐姐的门口而不引起她们一时的怨恨,他就会在自己房间的窗台前跪下来,想了又想而不明白他为什么得待在地平面上。这时弥漫于医生住宅中的沉寂就只是沉寂,偶尔被吃着靠太阳光烤出来的糕饼的女人叽里咕噜的低语所打破而已。这种沉寂并非平静,继之而来结束这沉寂的,便是麦肯·戴德的出现。

麦肯是一个脚踏实地、明察秋毫的人,经常在不动声色之中突然爆发一通脾气,全家人都因畏惧而惴惴不安。他对妻子的恼恨闪现在他对她说的每一个字眼里。他对女儿们感到的失望像筛灰似的倾撒在她们身上,把她们黄油色的面孔弄得阴阴沉沉,把她们本来是女孩子的轻快嗓音弄得阴郁喑哑。在他那使人发冷的目光的注视之下,她们在门槛上磕磕绊绊,还把盐瓶掉在水煮荷包蛋的蛋黄里。他对她们的体面、她们的才智和她们的自尊心肆意践踏,这种事情成了她们日常生活中唯一的刺激。要是没有他激起的这种紧张和冲突,她们简直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当他不在家的时候,他的女儿们把脖子弯到一块块血红色的丝绒上,急切地等待着与他相关的暗示。而他的妻子露丝,由于丈夫的鄙薄,总是胆战心惊乃至呆若木鸡地开始一天的生活,又在这种鄙薄之下手忙脚乱地结束一天。

她送走下午来的客人,把大门关上,那种恬静的笑意就在唇上消失了,这时她就开始准备令她丈夫感到难以下咽的食物了。她并非要使饭菜令人作呕,只是不知道怎样才不致令人作呕。她曾经留意到把糕饼摆到他面前确实乏味了,就决定改上苹果作为饭后甜食。可是,为了做肉面包得绞牛肉馅,花去了她太长的时间,不但忘掉了该用熏肉油浇汁的煎猪肉,而且根本没时间再准备甜食了。然后,她就匆匆忙忙地动手摆桌子。当她抖开白色亚麻桌布,让它垂下红木餐桌时,她得再看一眼那硕大的水花纹。她从来不会在安排餐桌或穿过餐室时不这么看上一眼。就像一个管灯塔的走近窗户再瞧一眼大海,或是一个囚犯走到院子里放风时要自然而然地看一看太阳一样,露丝一天总要把那水纹看上几眼。她明知道水纹就在桌面上,而且总会在那儿的,但还是需要证实一下它的存在。就像管灯塔的或囚犯似的,她把这看作是一种支撑物,一个检查站,某些使她确信整个世界依然如故的稳定的可见实体。这样她就可以相信,这就是生活而不是梦境,她在一个地方活着,仅仅由于她所熟知、倍感亲切的东西摆在那里,在她之外存在着,她的内心也就坦然地相信了她是确确实实地活着的。

甚至在睡眠的洞穴里,既梦不到这桌面水纹也根本不去想它,她仍能感到它的存在。啊,她没完没了地向她的女儿们和客人们唠叨怎样设法去掉它——用什么办法可以使这块完美的木料掩饰起这唯一的瑕疵:凡士林、烟草汁、碘液、砂粒,还有亚麻油,她通通试过了。可是她的目光倒有一种滋养作用:年复一年,如果说那水纹斑有变化,也反而变得更加醒目了。

云状的灰色圆圈使那医生在世时每天放置装满鲜花的盆缸的地方更加显眼了。当年,那是每天从不中断的啊。没有花,也要插满草叶,一簇细枝和浆果、褪色柳、苏格兰松……反正总要有些东西把晚饭的餐桌点缀得优雅庄重。

对她父亲来讲,这是使他自己的家庭与周围的邻人相区别的一种格调。而对露丝来说,这是她认为她的孩子们所处环境的优雅温柔的总和。在麦肯同她结婚并搬进医生的这所住宅时,她保持了餐桌中央的这一装饰品。后来就有了那次——她穿过城市中最粗俗的地段走到湖畔,拿回了一些浮木。她在报纸的“自己动手”专栏内看到过一些浮木和风干海藻组成的图案。那是十一月里潮湿的一天,医生当时已经瘫在床上,只能躺在那儿吃流食了。风把她的裙子从膝盖处卷起,吹透她系带的鞋子。回家之后,她只好用温热的橄榄油揉搓双脚。吃午饭的时候只有她和丈夫坐在桌边,她就问他喜不喜欢这个装饰品。“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这类东西。他们看见了它,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内在的美,他们看不出美自天成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你从侧面来看一看,多好看啊,是不是?”

她丈夫看了一眼浮木和上面的带状斜纹海藻,头也不动一下地说道:“你做的鸡靠骨头的地方还是红的,而这盘土豆按理说应该是成块的,不应该弄成土豆泥。”

露丝让海藻分蘖,后来,海藻的枝蔓下垂并弯曲成褐色的斑点落到桌面上,她就挪开了缸盆,扫净了斑点。可是,多年来由缸盆遮盖着的水纹却显露了出来。而一旦暴露,这水纹就像本身就是一棵植物似的,还开出一朵硕大的鼠灰色的花,像热病一般地悸动,还像沙丘移动时一样地叹气;当然也有静心不动的时候,那时便是耐心、悠闲而宁静地一动不动。

然而,对于一个支撑物来说,你是无能为力的,除非你能洞悉它,把它用作你想使之清新生动的概念的证明。也还需要从日出到日落再得到些别的东西,诸如一种甜蜜的安慰、温柔的爱抚及舒服的倚靠之类。于是露丝站起身,摆脱了毫不掩饰的无能状态,去索取做完晚饭后到丈夫下班归来前的一段时间之内的安慰。这是她的两项秘密嗜好之一——与她儿子有关的这项给她的一部分愉快来自她办这事的房间。那里有着紧挨到窗口并过滤了光线的常青树造成的一种湿润的绿荫。这是一个过去被医生称作书房的小屋,里面除去角落里挨着陈列女服的人体模型放着的缝纫机之外,只有一把摇椅和一只小小的脚凳。她坐在这间屋里,把儿子抱在大腿上,瞅着他合拢的眼皮,听着他咂奶的声音,与其说盯着这种实实在在的欢娱,倒不如说是避免看到他的两腿几乎垂到地板上的希望。

黄昏之后,在她丈夫锁上办公室回家之前,她把儿子叫到跟前。他来到这小房间之后,她就解开上衣,微微笑着。他还太小,不会在她的乳房前感到眼花缭乱,可是他已经太大,对无味的母乳已经觉得厌倦,因此他别别扭扭地走进来,就像去干一件不顺心的工作,然后像以往一样,至少每天一次地把他的生命置于她的怀抱之中,从她身上吮吸那清淡微甜的乳汁而尽量不用他的牙齿咬痛她。

她感到了他的存在。他的谨慎、他的礼貌、他的冷漠,所有这一切都把她推向奇思异想。她独特地感受到,他的嘴唇从她身上吸出一束光线。似乎她就是一口能纺出金子的大锅。就像那个磨坊主的女儿,夜里在贮满麦草的房间里,由于侏儒怪赋予她的秘密力量而颤抖,眼见金线从她自己的梭子中缓缓流出。这就是她的另一部分愉快,她是绝对不肯放弃这一愉快的。所以,当看门人弗雷迪——他喜欢把自己装扮成这个家庭的朋友而不仅仅是他们的一名仆人或房客——一天下午带着他的房租来到医生的住宅,透过常青树往窗子里看的时候,露丝的眼里流出一道恐惧的神色,因为她很快便意识到她马上就要彻底失去使她忍受日常生活的一半力量了。不过,弗雷迪把她的目光理解成一种纯粹的羞耻,当然这并没有使他不嬉笑起来。

“发发慈悲吧,我真该死!”

他扒开常青树枝,想看得更清楚些,可是妨碍他的并不是那枝蔓而是他自己的嬉笑。露丝一下子跳起来,掩上前襟,把孩子撂到了地上,这就益发使他相信原先已经开始怀疑的事情:这些下午有点奇怪和不对头。

在母子俩来不及说话、重新整顿一下自己甚至交换一下眼色之前,弗雷迪已经跑着绕过住宅,跨上门廊的台阶,在强忍的笑声中呼唤他们了。

“露菲小姐,露菲小姐,你在哪儿呢?你们都跑哪儿去啦?”他打开了通向绿色房间的屋门,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我真该死,露菲小姐。我上一次看到那个是什么时候来着?我甚至不知道我看到那个是上一次。我的意思是说,这没什么不对头的。我是说,上年纪的人可信这种事了。这是对的,你知道,你不会总看到这种事的……”可是他的眼睛却看着孩子,那双有眼力的目光对男孩传达着沟通的信息而将她排除在外。弗雷迪上下打量着男孩,领会着对方稳定而遮掩的目光,为露丝的柠檬黄肤色和孩子的黑皮肤之间的对比而大吃一惊。

“在南方,过去有很多妇女常常给她们的孩子喂奶喂很长时间。这样的妇女可不少。不过现在不大常见了。我认识一家人,那个当妈的喂奶时间可不短,她喂孩子直到,我记得,直到那孩子差不多到了十三岁。当然那有点太过分了,是吧?”他一边满嘴东拉西扯,一边用手来回摸着下巴,两眼却盯着男孩。他终于闭上了嘴,但发出了一声长长的、低沉的窃笑。他找到了一直想说的一个字眼。“一个奶娃。对,你有的就是一个奶娃,露菲小姐。要是我这回开了眼,这可是个天生的奶娃。小心啦,女人家,他来啦,唿!”

弗雷迪把他的发现带到露丝的邻居家,还带到他自己住的、麦肯·戴德有房子出租的城南。于是露丝就足不出户,并且在两个月之内不再在最好的时间邀请下午客人,以便不去听她儿子又让人给起了个新名字,这个名字他一辈子都甩不掉了,而且对母子俩改善同孩子父亲的关系毫无好处。

麦肯·戴德从来不知道事情的缘由——不知道他的独子怎么会得到这样一个绰号,他儿子既不想用也不想听这个绰号。这件事与他这做父亲的关系重大,因为关于他家起名字的习惯他总是认为极端的愚蠢。没有人对他提起过他儿子的绰号是因为什么而出现的,因为他是一个难于接近的人——一个难以对付的人,脸上总是带着一副冷漠的神色,让人没法随便、自然地同他交谈。只有看门的弗雷迪敢和麦肯·戴德讲话,他的大胆是他用仆役工作交换而来的酬报,而弗雷迪当然不会把起绰号的缘故告诉他。所以麦肯·戴德既没有听说也没有看到露丝那天突如其来的恐惧:她从摇椅上尴尬地跳起来,男孩子摔倒在小脚凳的旁边,以及弗雷迪事后对当时情景的津津乐道。

尽管他不了解任何详情,但还是靠他那由于痛恨而敏锐起来的头脑,精确地猜到了,他听到小学生们叫他儿子的外号,听到收破烂的收下一大堆旧衣服付给他儿子三分钱时所用的称呼——他猜到了这个名字不干净。奶娃,这个名字当然听起来不像奶房男工的诚实的工作,也不会使他联想起后门外堆着的冷冰冰的、像被看管的财富一样闪闪发光的罐头。这个名字听起来肮脏、暧昧、淫秽。他明白,不管这名字从何而起,总是和他妻子有关,并且,像他一想到她就会有的那种感情一样,这名字也包含在厌恶之中。

他看待他儿子时心怀的厌恶与不安,影响到他在那座城市里所干的一切事情。要是他只感到伤心,仅仅是伤心,也许会使他轻松一点。十五年无子的遗憾,结果却造成了在最令人反感的环境中终于有了儿子的痛苦。

曾经有过一个时期,那时他还是满头浓发,而露丝则穿着逗人喜爱的繁琐的内衣,他总是故意慢慢地去解。他的全部前奏就是在地面上慢慢松开、摘开、解开那些应该是最漂亮、最精致、最洁白和最柔软的内衣上的钩钩袢袢,这时候,他摆弄着她的紧身胸衣的每一个扣眼(两侧各有二十,总共有四十个扣眼),解开穿缀在雪白紧身围腰上的缎带上面的每一个浅蓝色缎结。他不仅解开了蓝色的缎结,还把缎带从衣服的折边上硬扯下来,以致她事后只好用一根别针把它重新穿上。他把她那连接吸汗腋布和背带长衬衣的松紧带松了又拽,用指尖在她肩上发出的颤动和松紧带的声音让她和自己戏耍开心。在这阵松解的过程中,他们俩谁也不开口,只是偶尔咯咯傻笑,因为当孩子们玩“看病”时,脱衣服当然是最精彩的一段。

当露丝一丝不挂地躺在那里,像原色甘蔗似的浑身汗湿和无力时,他就俯下身去解开她的鞋带。这是最后一件美差,因为他一旦剥光她的双脚,把长袜从膝头直拉到脚趾,他就进入她的身体并迅速射精。她喜欢这么干,他也喜欢。而在几乎二十年之间他没对她的赤脚看上一眼,他只思念她的内衣。

以前他相信,她把嘴唇贴在那死人手指上的景象会使他记一辈子。可是他错了。一点一点地,他对细节记得越来越少,直到最后他只能靠想象,甚至靠杜撰,来揣摩他们曾经该是如何如何。他设想的形象离开了他,可令人作呕的感觉却长在。因为那些圆圆的、无辜的胸衣扣眼已经在他的记忆中荡然无存了,可对她内衣的记忆却培养起了他的憎恨。

因此,如果人们把他的儿子叫奶娃,而且当她听到这种叫法时,只是低垂眼皮和轻擦上唇的汗珠,其中定有某种不干不净的联系,至于有没有人告诉他详情,对麦肯·戴德来讲是无关紧要的。

可是并没有人去说。没人敢说,也没人愿说。那些愿说的人——莉娜和科林西安丝,是他那些年给妻子脱衣服的活见证——却不敢说。而唯一敢说又不愿说的那个人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比恨自己妻子还要恨的人,尽管这人就是他的妹妹。自从他的儿子出生以来,他就没有跨进贫民区去看她一眼,而且现在也无意去同她恢复关系。

麦肯·戴德在衣袋里掏他的钥匙,弯过手指攥住钥匙,让那实实在在的一圈东西使他平静下来。这是打开他的房产的一切门户的钥匙(仅有四栋是真正的住宅,其余的实在只是简陋的棚屋)。他从非医生街一路走向他的办公室,手里不时地抚弄着这串钥匙。至少他把这地方当成他的办公室,甚至还在门上漆上了“办公室”字样。可是那块厚玻璃板的窗户同他作梗。以呈半圆形排列的正在剥落的金色字母标示,他开设的字号被称作“桑内”店。既然他无法从人们的头脑中刮掉这个名称,也就几乎不值得费事去刮掉前任老板的名字。他这座沿街铺面办公室除去“桑内”店没叫过别的字号,尽管现在已经没有人记得起三十年前的情况,只是可以推测当年桑内曾经在这儿干过点什么。

他这会儿正朝那儿走去——更恰当的字眼是“大摇大摆”,因为他往后高仰着头,迈着运动员的大步——心里想着一串名字。他想到,不错,他和他妹妹有过一个祖先,一个肤色微红,两腿像甘蔗秆一样挺直、动作灵活的年轻人,姓氏也是确确实实的。这个姓氏在先人出生时就定下了,那是充满着疼爱和认真的。这个姓氏可不是什么玩笑,也不是什么伪装,同样不是烙印标记。可是,这个动作灵活的年轻人是谁,他那两条甘蔗秆似的腿带着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从来没人知道。不,连他的姓氏也不知道。他自己的父母,以违反常情和无可奈何的劲头,同意接受了一个由别人再轻率不过地加给他们的姓氏。他们同意使用这个姓氏并且将其传给子孙后代,然而这个姓氏却是联军一个喝醉酒的北方佬在一种没做任何思考的情况下随便一挥而就的。钢笔在一张纸上错误地一划,就递给了父亲,而父亲又传给了独子,独子又同样传给了自己的孩子。当了第二代麦肯·戴德的麦肯·戴德娶了妻子露丝·福斯特(戴德),又把这个姓传给了孩子: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戴德和科林西安丝第一·戴德,还有另一代麦肯·戴德(他最不愿意要的一个孩子),现在一部分人管他叫奶娃·戴德。似乎这还嫌不够,他还有个妹妹叫派拉特·戴德。这个派拉特·戴德永远不会对她哥哥提及他的儿子得到这么一个蠢外号的来历和细节,因为这件事从头到尾只会使她得意。她会欣赏他儿子这个外号,说不定也会把这名字装进一个铜盒子里,挂在她另一边耳朵上呢。

在这个男孩之前,他作为一名年轻的父亲曾经参与为自己的每个孩子从《圣经》上盲目地选名字,信手指去,指到什么就叫什么。他知道他妹妹取名的全过程,他就学到了这一手。他妹妹出生时,母亲死于分娩,父亲为此方寸已乱,如痴如呆,一劲儿用手翻着《圣经》。由于他不识字,就挑了一组他看着挺有劲和挺神气的字母,觉得像是一排小树中高贵、挺拔、有压倒一切气势的一株大树。他就把这组字母抄在一张褐色的纸上,就用那种文盲抄书的办法,把一笔一画,一拐一弯都描下来递给接生婆看。

“这就是孩子的名字。”

“你想给孩子取这个名字?”

“我想给孩子取这个名字。念一下吧。”

“你不能给孩子取这个名字。”

“念一下吧。”

“这是个男人的名字。”

“念一下吧。”

“派拉特。”

“什么?”

“派拉特。你写下来的是派拉特。”

“像个船只的领水员吗?”

“不,不像船只的领水员。像是杀害基督的彼拉多。你找不到比这更糟的名字了。而给一个女孩起这种名字更没法说了。”

“这是我手指顺着找到的啊。”

“不过,你的脑袋可不必跟着走。你不想给这个没妈的孩子起个杀害耶稣的男人的名字,对吧?”

“我求过耶稣救我女人一命。”

“小心点,麦肯。”

“我求了他整整一夜。”

“他给了你这个孩子。”

“是的,他给了。这孩子要叫派拉特。”

“耶稣,发发慈悲吧。”

“你打算把那张纸放在哪儿?”

“从哪儿来的回到哪儿去。回到魔鬼的火中去吧。”

“放在这儿。它来自《圣经》,就待在《圣经》里。”

这张纸片就这么夹在《圣经》里,直到小女孩长到十二岁,她把它取出来,折成小块,放进一个小小的铜盒里,然后把这一整套新鲜玩意儿穿到她的左耳垂上。她十二岁时就会对自己的名字干出那样难以捉摸的事,从那时起她该变得如何更加难以捉摸,麦肯只有凭空猜测了。可是有一点他是很清楚的:对第三代麦肯·戴德的命名同对那男孩的出生一样,她会抱着敬畏的态度的。

麦肯·戴德记得,当他的儿子出世时,她对这个长侄是如何比对她的亲女儿,甚至亲外孙女更感兴趣。在露丝下床走动、像以往一样能够——她的能力并不怎么强——操持家务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派拉特还是不断来看望:她不系鞋带,一顶编织的帽子扣到前额上,戴着那个蠢耳环,发散出一股令人恶心的气味走进厨房。从他十六岁起直到他儿子出生的前一年她在这城里露面,他一直没见过她。这时她扮演起小姑和姑妈的双重角色,伸手帮露丝和两个女孩子,但是她既没有兴趣,又缺乏知识,干不来像样的家务活儿,处处碍手碍脚。最后她只好坐到婴儿床边的一把椅子上,给孩子唱歌。这倒不算太坏,可麦肯·戴德记得最清楚的,是她脸上的表情,看着像惊奇,又像热切,只是如此强烈认真,让他感到不安。也许还不仅如此。也许是兄妹俩在山洞外分手后那么多年又看到她,使他又想起了他的愤怒和她的背叛。从那时以来她沦落得多深啊。她已经斩断了礼仪的最后一根丝线。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可现在她变得古怪、阴沉,而最糟不过的是,还这么邋遢。要是他接受了她的这一切,就会经常使自己处于尴尬的窘境。当然他不会接受的。

终于,他告诉她不要再来了,等到她能够表现出一点自尊自重再说。她可以给自己谋个正当职业而不要开个小酒馆。

“你为什么不穿戴得像个女人样儿呢?”他站在炉子旁边说,“你头上戴顶水手帽干吗?你有长袜没有?你想让我在这城里处于什么境地?”他想到了银行里的白人——这些人帮助他收买和抵押住房——会不寒而栗地发现这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卖私酒的女人竟是他的妹妹,会发现他这位富有的黑人在事业上精明强干,自己在非医生街住着大房子,却有个妹妹,她没有丈夫却有女儿,而女儿也有女儿而没丈夫;完全是一伙疯子,她们酿酒,还在街上唱歌。“跟普通的街头妓女一样!跟普通的街头妓女一模一样!”

派拉特当时坐在那儿听他说话,眼中令人费解的目光滞留在他的脸上。后来她说:“我也一直为你担心,替你恶心呢,麦肯。”

他被她激怒了,转身向厨房门走去。“去吧,派拉特。现在就走吧。我就要发火了,我可是使劲儿憋着哪。”

派拉特站起身,把被子裹到身上,对婴儿投去慈爱的最后一瞥,就从厨房门走出去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来。

当麦肯·戴德来到他办公室的前门时,他看到一个大块头的女人和两个男孩子站在几步之外。麦肯用钥匙开了门,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了下来。在他用手翻着账本的时候,那个女人进来了,只是她自己一个人。

“下午好,戴德先生,老爷。我是贝恩斯太太,住在第十五街门牌三号。”

麦肯·戴德想起来了——不是想起了这个女人,而是想起了三号门的情况。他的房客的祖母或姑妈什么的早已搬了进来,而房租已拖欠好久了。

“嗯,贝恩斯太太,你给我带来什么了吗?”

“那个,我来跟您谈的就是这个。您知道塞西留给我这么一堆孩子。而我的救济金连养一条看家狗的开销都不够,也就能让狗吃个半饱,我得那么说。”

“你的房租是一月四块,贝恩斯太太。你已经拖了两个月没交了。”

“我明知道我欠了租,戴德先生,老爷,可是孩子们总不能没东西填他们的肚子啊。”

他们俩说话声音都不高,还挺客气,没有任何冲突的意味。

“他们不能到街上去搞点吃的吗,贝恩斯太太?要是你想不出什么办法给我交租钱的话,反正他们是得到街上去的。”

“不行啊,老爷。他们不能在街上过日子啊。我想,我们要有地方住,要有东西吃。和您家里的人一样的。”

“这么说,你们最好还是弄点儿钱,贝恩斯太太。给你的期限是到……”他转过身来查看墙上的日历,“到这个星期六。本星期六,贝恩斯太太。不是星期天,也不是下星期一。是这个星期六。”

要是她还年轻,泪水再多些的话,眼睛里闪着的泪花也许就会流到脸上了。可是,到了她这把年纪,眼泪却只能在眼睛里打转了。她把双手按到麦肯·戴德的书桌上,让泪水在眼睛里闪着,慢慢从椅子上撑起身子。她把头稍稍转过去一点看看玻璃板窗户的外面,然后又把目光回到他身上。

“把我和孩子们赶出来,戴德先生,老爷,那样干对您有什么好处呢?”

“星期六,贝恩斯太太。”

贝恩斯太太垂下了头,咕哝了一声什么,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离开了办公室。在她关上桑内店的大门时,她的两个孙子从太阳地里走进阴凉里,来到她身边。

“奶奶,他说什么来着?”

贝恩斯太太把一只手放到那高个子男孩的头上,轻轻抚弄着他的头发,心不在焉地用指甲找着皮疱疹。

“他一定跟她说不行。”另一个男孩说。

“我们非搬不可吗?”高个子男孩仰起了头,躲开了她手指的抚弄,从一边看着她。他的一双猫眼露出两条金色的细缝。

贝恩斯太太收回了手,垂到身边。“开买卖的黑鬼看着太可怕了。实在实在太可怕了。”

两个男孩对望了一眼,然后又回过来看着奶奶。他们的嘴张开着,就像听到了什么重要大事。

贝恩斯太太关上门之后,麦肯·戴德重新埋头于他的账本的纸页之中,一边用指尖划过一个个数字,一边用空余的脑筋想着他第一次拜访露丝·福斯特父亲的情景。当时,他口袋里只有两把钥匙;要是允许人们像刚刚离开的那个女人那样为所欲为的话,他就会任什么钥匙也没有了。正因为有了那些钥匙,他才敢于走到非医生街(那会儿还叫医生街)的那一段,去接近城里最重要的黑人。因为每把钥匙都代表他当时所有的一幢住宅楼,他才可能举起狮爪式的门环,才可能抱着娶医生女儿的想法。要是没有那些钥匙,医生说出“啊?”这第一个词儿,他就得乖乖地走开;要不,也得在那对苍白眼睛的热量中像新蜡一样化掉。然而,他却能够讲出,他已经结识了医生的女儿露丝·福斯特小姐,如果医生准许他能不时陪伴一下她,他将感激不尽。他还说,他的动机是真诚的,而且他本人完全值得医生把他当作福斯特小姐的一位高尚的朋友,因为他在刚刚二十五岁之时,就已经是一位有产业的黑人了。

“我对你一无所知,”医生说道,“只晓得你的姓名,何况我还不喜欢这个姓,不过我会尊重我女儿的选择。”

事实上,医生对他了解得相当不少,对他的兴趣远比医生让自己流露出来的要多。尽管他对自己的独生女钟爱至极,在妻子去世之后备感她在家中的作用,可后来还是开始对她的尽心照顾感到焦躁易怒了。她对父亲一成不变的爱戴无尽无休,连儿时那么可爱的表达方式都从未中断。睡前道晚安时的亲吻,在她那方面就是智力发展迟滞的明证,而对医生则是很不舒服的举动。在她长到十六岁时,她还坚持要他在夜间到她跟前,坐在她的床头,互相开开玩笑,在她唇上亲吻。也许是他死去妻子喧扰的沉默,也许是露丝撩人地酷肖其母,更可能是每当他俯身亲吻她时她脸上似乎总在闪耀着的狂喜——这种狂喜他认为在这种场合很不恰当。

当然,这一切他对这位来访的年轻人都只字未提。于是,麦肯·戴德就总相信魔力来自他的两把钥匙。

麦肯正在出神凝思,窗上一阵急促的拍响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抬头一看,只见弗雷迪正透过窗上的金字往里窥探。他点头示意他进来。弗雷迪是一个镶金牙的最轻量级选手,更像城南一个大声宣读公告的人。当年他正是在这同样急速地敲击窗玻璃,同样闪露着金牙的微笑之后,用现在已经十分著名的尖叫冲着麦肯嚷道:“史密斯先生啪地摔下来了!”如今麦肯知道,弗雷迪显然又有了新的惊人消息。

“波特又发酒疯了!抄起了他的滑膛枪!”

“他要对付谁?”麦肯合起账本并打开办公桌抽屉。波特是他的一个房客,而明天是收房租的日子。

“倒也不是专门对付谁。只不过是站到顶楼窗口里,挥舞起了滑膛枪。吵嚷着要在天亮前杀死个什么人。”

“他今天上班了吗?”

“上了。还挣了十块钱呢。”

“全都喝光了?”

“倒没有。他只弄了一瓶,还有满把的钱呢。”

“谁这么发疯,还卖给他酒?”

弗雷迪咧开嘴,露出几颗金牙,可是一句话没说。麦肯这下明白了,是派拉特。他把所有的抽屉都锁好,只留下一只;他拉开这只抽屉,从里边取出一支小巧的零点三二口径手枪。

“警察已经警告过全县卖私酒的,可他居然还能弄到酒。”他接着打哑谜,装作不晓得是他妹妹卖酒给波特和随便什么人——大人、孩子,也许还有野兽。他曾经想过上百遍;需要把她关进监狱,只要他能肯定她不会碎嘴唠叨地说起他,不会让他在法律和银行眼中不值钱就成。

“您知道怎么用那玩意儿吧,戴德先生,老爷?”

“我知道怎么用。”

“波特一喝醉就发酒疯。”

“我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

“您要对他瞄准,把他收拾掉吗?”

“我不想收拾他。我要收拾我的钱。要是他愿意,他可以在那地方待到死。可是,要是他不肯付给我房租,我就要把他从那窗口里一枪打下来。”

弗雷迪轻轻地咯咯笑着,不过他的牙齿加强了笑的效果。他生来是个奴才,喜欢流言蜚语,也喜欢说长道短。他是能听见一切抱怨嘀咕和诅咒谩骂的顺风耳;他是能洞察一切——秘送秋波、打架斗殴、新装上身的千里眼。

在麦肯的心目中,弗雷迪是个傻瓜和说谎的人,不过倒是个靠得住的说谎人。他所说的事实总是有根有据的,而他所说的造成事实的动机却总是无影无踪。就拿眼下这件事来说吧,波特确实拿着一支滑膛枪,待在顶楼窗口里,而且喝得醉醺醺的。不过,波特并没有等在那里要杀谁,没想在天亮前杀死任何人。事实上,他有明确的射杀对象,那就是他自己。然而,他确实从顶楼上响亮而清晰地对下面嚷着他的前提。“我想操,给我打发一个人上来让我操!听见没有?给我打发一个人上来,我告诉你们,要不我就把我的脑袋打开瓢!”

当麦肯和弗雷迪走近院落时,从出租公寓房子里出来的女人正在叫苦连天地回答着波特的请求。

“这笔交易怎么讲价钱?”

“先杀掉你自己,然后我们就给你打发一个人。”

“非得是一个女人不可吗?”

“非得是人吗?”

“非得是活物吗?”

“一块肝行吗?”

“把那东西放下,把我的钱如数给我扔下来!”麦肯的声音打断了女人们的取笑声,“把钞票给我撒下来,黑鬼,然后再对自己开枪!”

波特掉过头来,把他的滑膛枪对准了麦肯。

“你要想扣扳机,”麦肯嚷道,“就要打准点。枪一响,就得准知道我死了;不然的话,我可要把你的睾丸打进你的喉咙!”他抽出了自己的武器。“现在,给我扔出窗口来!”

波特只犹豫了一下,接着就把滑膛枪的枪筒对准了自己——或者是想这么干。枪筒的长度造成了困难,而他又醉醺醺的,掉转不灵。这么折腾了一阵子,他突然发狂了。他把滑膛枪靠在窗台上,掏出阳物撒起尿来,尿水形成一条高高的弧线,冲着女人的头顶浇过来,弄得她们尖叫着在混乱中跑开,刚才的滑膛枪都没造成这种效果。这时麦肯搔着后脑勺,而弗雷迪却笑弯了腰。

波特搅得他们手足无措足有一个多小时:哆嗦、尖叫、威吓、撒尿,用这一切来表达对一个女人的乞求。

他如荷重负地大声哭泣着,随之是更多的尖叫。

“我爱你们!我爱你们大家。别这么慌慌张张的。你们这些女人啊。停止吧。别这么慌里慌张的。你们难道没看见我爱你们吗?我要为你们而死,为你们自杀。我是说我爱你们。我在跟你们讲哪。哦,上帝,发发慈悲吧。我要干什么呢?在这个操他妈的世界上我要干什么呢?”

泪水流下他的面颊。他用两臂把滑膛枪的枪身紧紧抱在怀里,仿佛这枪身就是他终身乞求和寻找的女人。“给我一点痛恨吧,上帝,”他呜咽着说,“我哪一天都可以接受恨。可是不要给我爱吧。我再也接受不了爱了,上帝。我可拿不动了。就跟史密斯先生一样。他就是拿不动了。太沉了。耶稣,你知道的。你知道全部情况。是不是重啊?耶稣?爱重不重?你难道没看见吗,上帝?你自己的儿子拿不动它。要是爱杀死了他,你认为又会对我怎么样呢?嗯?嗯?”他又生起气来了。

“从那儿下来吧,黑鬼!”麦肯的声音仍然很大,不过有点声嘶力竭了。

“而你,你这个长不大的狒狒,”说着,他竭力要指向麦肯,“你最坏了。你该杀,你真的该杀。你懂得为什么吗?好吧,我来告诉你。我知道为什么。大家……”

波特在窗户里瘫倒在地,嘴里咕哝着“大家都知道为什么”就昏昏入睡了。他睡熟之后,滑膛枪从手中溜下来,磕磕碰碰地滚过屋顶,落到地面,响起一声爆炸,子弹嘶嘶地穿过一个看热闹的人的鞋,把路边停着的一辆喷漆剥落的“道吉”车的轮胎炸出一个洞。

“去给我收款。”麦肯说道。

“我?”弗雷迪问道,“万一他……”

“去给我收款。”

波特正鼾声大作。虽然外面响了一枪,又让人掏了口袋,他仍然像个婴儿一样沉睡不醒。

等到麦肯走出院子,太阳已经在面包公司的后面消失了。他感到又累又烦,沿着十五号路走着,经过了他的另一处房产,抬头一看,只见房子的剪影融在颤抖的暮霭之中。他的房产东一处西一处地在四外伸展开来,犹如一个个蹲伏着的鬼影,戴着风帽,露出眼睛。他不喜欢在这种光线中注视自己的房产。白天这些房子能够让人放心地看得一清二楚,可现在似乎一点都不属于他——事实上,他感到似乎这些房子彼此之间结成联盟,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一个既无财产又无土地的流浪汉。由于这种孤独感,他决定抄近路回非医生街,尽管这么一来,他得路过他妹妹的家。他相信在夜幕中走过她的门口是不会被她注意到的。他穿过一个院落,沿着一道篱笆走向宝贝街。派拉特就住在这条街上的一座狭窄的平房里。平房的地下室好像是升出地面,而不是深入地下的。她的房子里没电,因为她不想付电费,也没有煤气。晚上她和她女儿用蜡烛和煤油灯来照亮房间;她们用劈柴和煤来取暖做饭;从井里抽水,经过一条水管,流进厨房,再流进一个渗水池。她们的生活似乎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前进”无非是一个意味着沿街稍稍走远一点的字眼。

她的住房坐落在人行道之外八十英尺远,背后是四棵高大的松树。她把树上的松针用来作褥垫。看到松树,使他回想起她的嘴巴:在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她多么喜欢嚼松针啊!结果,即使在那时,她的嘴里就有一股树林的味道。整整十二年,她就像他自己的孩子一样。在他们的母亲死了之后,在没有肌肉收缩和迅速流动的羊水的压力下,她自己挣扎着出了母亲的子宫。当年,兄妹相依为命,哥哥知道妹妹的肚皮上没有肚脐的凹坑,和后背一样光滑坚实。由于她没有肚脐,人们都相信,她不是通过正常渠道来到人间的,她从来没有在由结缔组织细管连上人类营养可靠源泉的那个温暖而有液体的地方躺着、浮动或生长过。麦肯知道情况并非如此,他当时在场。他看到了当他母亲的两条腿垂下去时接生婆的眼神,也听到了当胎儿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血肉之洞中,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地一点点爬出来时接生婆的叫声——大家都以为小家伙已经死在肚子里了呢。不过,其余的事倒是真的。新生儿的脐带被剪断之后,剩下的残根就萎缩,脱落,一点没留下原来长过脐带的痕迹。当他这个小男孩照顾这婴儿妹妹时,他觉得这同一个人秃头一样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到他十七岁时,和她无可挽回地分了手,开始踏上追求财富的道路,这会儿他才懂得,在这个世界上可能再没有一个人的肚皮像她那样了。

现在,他走近她的院落,心中相信黑暗会使屋里的人谁也看不到他。他走过的时候,甚至没有向左边看一眼。可这时候,他听到了音乐声。她们在唱歌。全家三口人都在唱:派拉特、丽巴,还有丽巴的女儿哈格尔。他看不到大街上有人,人们都在吃晚饭,舔着指头,吹着咖啡,肯定都在聊着波特的越轨行为和麦肯对顶楼上这个野人的无所畏惧。城里这一地段没有路灯,只有月光为行人指路。麦肯继续走他的路,尽可能不去听那追随着他的歌声。他迅速地走到马路的一处地方,这里乐声传不到了。这时他看到了一幅像是印在明信片背后那种图画的景象,就在他要去的前方,也就是他自己的家:他的妻子窄窄的、挺直的后背,他那两个由于天长日久的思慕而变得干瘪的女儿,还有他的儿子,他只是在他的谈话构成命令或批评时,才对儿子开口。“喂,爸爸。”“喂,孩子,把衬衫塞进裤子里去。”“我发现了一只死鸟,爸爸。”“别把那玩意儿带到家里来……”在那幢房子里是没有音乐的,可他今晚却刚好想听一点音乐——从他当年最早照顾过的人那儿听一点音乐。

他转回身,慢慢朝派拉特的房子走去。她们在唱一支曲子,派拉特担任领唱,另两个人附和着唱出一个短乐句。派拉特是浑厚的女低音,丽巴是高亢的女高音,配合着旋律,还有今年该有十岁或十一岁的哈格尔,是个女孩子的柔软的童音,这三个声音交织在一起,就像磁石吸引地毯上的图钉一样把他拉住了。

麦肯向这歌声屈服了,向近处移动了一下。他不想同她们谈话,也不想让她们看见,只想听一听也许再看一看这祖孙三人,她们唱出的歌声使他想起了田野、野生的火鸡和长斑点的野兽。他尽可能轻地踏着脚步,蹑手蹑脚地走向闪动的蜡烛光最暗的侧面窗口,往里边偷偷地窥视。丽巴正在用菜刀或者是弹簧折刀剪脚指甲,她的长脖子几乎要弯到膝盖上了。那个小女孩哈格尔正在编发辫。而派拉特背向着窗口,因此他看不到她的面孔,她正在锅里搅拌着什么,大概是酒浆。麦肯知道她搅拌的不是什么吃的东西,因为她和女儿、外孙女像孩子一样吃东西,想什么就吃什么,从来没有安排过、斟酌过或端到桌上过什么饭食。桌上也没堆着什么采摘来的东西。派拉特可能烤点热面包,谁想吃的时候,就把面包抹上些黄油往嘴里一放。也可能有些酿酒剩下的葡萄,要不就吃上一连几天的桃子。要是祖孙三人中有谁买来一加仑牛奶,她们就喝牛奶,直到喝光为止。要是另一个人弄来半蒲式耳西红柿或是十几穗玉米棒,她们也就吃这些东西,直到吃光完事。她们有什么,碰上什么或者馋什么,就吃什么。她们卖酒赚来的钱就像大海里的水遇上一阵热风一样挥发掉了——花在给哈格尔买冒牌珠宝,丽巴买礼物给男人,还有他不了解的各种名目上。

他在窗口附近,躲在暗处,感到白天的烦躁从身上消失了,自然而然地陶醉在烛光中妇女歌唱的美感之中。丽巴柔和的轮廓,哈格尔两手摆弄头发的动作,还有派拉特,他对她的面孔比对自己的还要熟悉。现在在歌唱之中,她的面孔会像一张面具,一切情感都离开了面部表情而糅进了歌声之中。不过他知道,当她既不唱歌也不说话的时候,她的面孔由于唇部的不停活动而十分生动。她总在嚼东西。在她还是个婴儿,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她就总把一些东西放在嘴里——扫帚苗、脆骨、纽扣、种子、叶子、线绳,还有她最喜爱的东西,有时他能给她搜罗来一些,那就是橡皮圈和印度橡皮擦。她的嘴唇总在做着一些小动作。要是你在她跟前,就会纳闷,她是不是正要发笑,还是她只不过要把一根草从牙床下边挪到舌头上;也许她正在把一根橡皮圈从腮帮子内侧移动一下位置,或者是正在微笑?要是从远处看,她看上去就像在喃喃自语,其实她是正在用前牙啃着或咬开小种子。她的双唇被酒迹和乌板树的紫黑浆果染了,比肤色要黑,因此,她的面部有一副可笑的样子——就像涂了一种颜色很深的唇膏,又用破报纸抹去了光泽。

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他喜欢这么自由自在地看着她们。她们都没动地方,只是停止了歌唱,而丽巴还在剪脚指甲,哈格尔把她的发辫编了又拆,拆了又编,派拉特仍在像株柳树那样摇晃着搅拌她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