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七

真正的内陆人知道自己是内陆人。他们知道流过怀俄明的比塔河或波德河是不可多得的;知道犹他州的大盐湖是他们绝无仅有的海,应该为那堤岸、湖滨、沙滩而知足,因为他们不可能再要求海岸了。他们没有经历过逃亡,所以连做梦也想不到要外逃。可是居住在大湖区的人们却为他们这块地处国境的土地感到困惑不解——明明是国界,可又不是海岸线。他们似乎得住很长时间才能像海边居民那样相信,他们是住在边境,再往前跨越就成了驱逐出境和彻底外逃了。然而,由圣·劳伦斯河用对海洋的回忆养育出来的五大湖本身却是由陆地包围着的,只不过有那条迂回曲折的河流把它们同大西洋沟通。而大湖区的居民一旦发现了这一点,离开的渴望就会加剧,因此,冲出这个地区就必然成了梦魂所系,倒也顺理成章。就像是要换换口味,搬到别的街道,改变一下光线,或者渴望置身于陌生人中间,甚至可能是希冀听到身后咔嗒一声关门落锁的声音。

对奶娃来讲,是锁门的声响。他很想感觉到非医生街上那扇沉重的白色大门在他背后关上,知道这或许是他最后一次听到插销落进槽子的声音。

“这一切都归你。所有这一切。你会自由的。金钱就是自由,麦肯。里边有真正的自由。”

“我懂,爹,我懂。可我还是要走。我并不想离开这个国家;我只是想自食其力。自己找个工作,靠自己生活。你十六岁时就独立谋生了。吉他是十七岁。人人都这样。可我还待在家里,给你干活——不是因为我为这工作出过力,而是因为我是你儿子。我已三十出头了。”

“我这儿需要你,麦肯。要是你打算走,你五年前就该走了。这会儿,我有点要靠你了。”让他开口乞求是困难的,但他在尽量接近这一点。

“就走一年。一年。资助我一年,让我走。等我回来,我就一年不拿工资,还你钱。”

“问题不在钱。而是要你留在这儿,照管这儿的事务,照管这一切我要留给你的东西。学会这些事务,懂得怎么处理这些事务。”

“让我现在就用一部分吧,我现在需要。不要学派拉特的样子,把钱放在一只绿口袋里,吊在梁上,谁也够不着。别让我等到——”

“你说什么?”像一条老狗嗅到一块生肉就扔掉一只鞋一样突然,麦肯·戴德放弃了他的乞求神情,而是怀着一种新的兴趣乍开了他的鼻翼。

“我刚才说给我一点——”

“不,不是这话。是那句派拉特和口袋的话。”

“对。她的口袋。你见过那口袋,是不是?她那只从屋顶吊下来的绿口袋?她管那口袋叫她的遗产。要从她屋子这头走到那头,脑袋非碰上那口袋不可。你记得那口袋?”

麦肯迅速地眨着眼睛,可他控制住了自己,说:“我这一辈子都没迈进过派拉特的门槛,有一次我往里边瞄了一眼,那时天已经黑了,没看见有什么东西从屋顶上吊下来。你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看见的?”

“可能是九或十个月以前。干吗呀?”

“你认为现在还在那儿吗?”

“干吗不呢?”

“你说那是绿色的?肯定是绿色的?”

“是啊,是绿色的。草绿色。怎么?什么事让你这样操心?”

“她对你说那是她的遗产,嗯?”麦肯微笑着,可是十分狡猾,奶娃很难看出来他在微笑。

“不是的。她没说过;是哈格尔说的。有一天,我在穿过房间走向……嗯……走向另一头,我的个子高,口袋挡路碰了我的头,撞了个包。我问哈格尔那是什么,她说:‘派拉特的遗产。’”

“还把你脑袋碰起了包?”

“是啊,觉得里边装的像是砖头。你打算干什么?控告她吗?”

“你吃过午饭没有?”

“才十点半,爹。”

“到玛丽酒家去。吃两份烤肉。在慈善医院对面的公园里等我。我们到那儿去吃午饭。”

“爹……”

“现在就去吧。按我说的做。去吧,麦肯。”

他们在慈善医院街对面的小公园里碰了头。公园里到处是鸽子、学生、醉鬼、狗、松鼠、小孩、树木、秘书。父子两个黑人坐在一条长铁椅上,远离最热闹的地方,但是还没到围墙。他们的衣着,对于从盒子里吃烤肉来讲,未免考究得过分;不过,在那个温暖的九月的日子里,倒显得很自然;公园中弥漫着醇香,这种服装是极尽增辉添色之能的。

奶娃对父亲的冲动很好奇,只是没有吃惊。以往的事情太多了,变化也太多了。再说,他心里明白,不管是什么使他父亲心神不定,经常四处观望,看看是否有人来到近旁,这事总和父亲的所求有关而与他自己的希望无涉。既然他已在那次列车上听过母亲哀伤的衷曲,现在面对着父亲也就能冷静了。她的话还在他头脑中萦绕:“我跪在那里对你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从胸扉背后的心灵深处,他感到自己被利用了。不知怎么回事,大家都在为了某个目的利用他,或是把他当作某种工具。他们在他身上施展某些计谋,把他弄成了他们梦想的钱财、爱情或牺牲的工具。他们的所作所为似乎都与他有关,可是他不想卷入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曾经有一次,他和父亲作了一次长谈,结果使他同母亲进一步疏远了。现在他已同母亲进行了一次十分机密的谈话,从中发现:在他出生之前,当他还在母腹内形成第一个神经末梢之前,就成了一次巨大的争论和冲突的内容。可现在,那个宣称爱他胜过她自己生命的女人,实际是爱他胜过他的生命,因为她曾花费半年时间,试图结束他的生命。还有吉他,这个据他所知是一个健全、理智和坚持不懈的人,现在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以赤膊上阵、犯傻杀人代替了谈话。他对于“纽约州”来讲,倒是个合适的伙伴。所以,吉他现在怀着好奇而毫无激动或希望,等候着最新声明。

“听我说。就这样一边吃着你那份肉,一边听我说。不要打断我的话,因为那样可能会打断我的思路。

“很久以前,我告诉过你我小时候在农庄的事。关于派拉特和我的事。关于我父亲被杀的事。我那故事一直没得机会讲完;我始终没告诉你事情的前前后后。我漏掉没讲的部分是有关我和派拉特的。我竭力使你不去接近她,还对你说过她是条蛇。现在我就告诉你原委。”

一只红球滚到他脚边,麦肯捡起来掷还给一个小女孩。他看清小姑娘平安地返回她母亲的视线之内,然后开始讲他的故事。

第一代麦肯·戴德死后六天,他的两个孩子,十二岁的派拉特和十六岁的麦肯·戴德,发现自己已无家可归。在艰难与悲痛之中,他们俩来到熟识的黑人中住得最近一家的房子里,那就是瑟丝的家,这位接生婆曾给他们兄妹二人接过生,在他们的母亲咽气时,在给派拉特起名字时,她都在场。她在一家大府邸——一座大宅第——里帮工,就在丹维尔城外,主人当时被称作农场主绅士。一天早晨,在刚刚看到厨房的炉灶冒烟的时候,两个孤儿来到菜圃,从那儿叫着瑟丝。瑟丝让他们进了屋,难过得把两手紧紧攥在一起,对他们说,她能见到他们活下来真高兴。她不知道老人遇害后他们俩的遭遇。麦肯解释说他独自一人把父亲葬到了“林肯天堂”上的河边,他们过去在那儿钓过鱼,他曾抓到过九磅重的一条鳟鱼。坟墓挖得比较浅,可他在上面垒了一堆石头。

瑟丝把他们留在自己身边,下一步他们再考虑干些什么,去哪儿。她把他们俩很容易地藏在了这座大房子里。有不少屋子是主人很少进去的,要是还不安全,她已安排好让他们住到她自己的房间(那是这住宅里任何人都不去的地方)。当然,那地方窄了些,于是他们同意在三层楼的一个双间里住下,那里平常只用来当贮藏室。瑟丝可以给他们送吃的,打洗澡水,倒脏水。

麦肯问,他们能不能在那儿干点活;她的女主人会不会答应他们在厨房打杂或者干点扫院子之类的活?

瑟丝咬着舌头在想词儿,“你发疯了吗?你说你看到了杀害他的人。你以为他们没看到你吗?要是他们杀死一个大人,你想他们会把你怎么样?要明智一点。我们得好好计划一下把这件事安排好。”

麦肯和派拉特在那地方待了两星期,一天都不多。他从五六岁起就在地里干活,而她也是从生下来就野惯了。他们受不了那种无处可去,无事可干,在四堵墙壁的包围之中,净等吃喝拉撒的烦人劲儿。没有比整天在地毯上走来走去,吃些松软乏味的白人食品,只能从牙色窗帘后面偷偷瞅着天空更糟糕的事了。

那天早晨,瑟丝端来白面包和樱桃酱给他们俩当早点,派拉特开始哭起来了。她想要她自己的樱桃,从她自己的樱桃树上摘下来的樱桃;而不是这种捣成一团的甜得过分的软块。她觉得要是她不能把自己的嘴凑到她那头名叫“尤利西斯·S.格兰特”的乳牛的奶头上,让那温暖的牛奶喷到她嘴里,或者从蔓上掰下一颗西红柿,当场站在那里吃掉,她就会死的。要吃某种食物的渴望几乎把她压垮了。这一点,再加上她把自己的耳垂弄得发炎疼痛,简直搞得她发狂。在他们离开农场之前,她先把一张写着她那取自《圣经》的名字的褐色小纸头捏在手里,接着又长时间地拿不定主意到底拿鼻烟盒还是那顶缀蓝色缎带的遮凉帽,最后还是拿了妈妈留下的那个小铜盒。她把在宅第里的不幸日子用来琢磨怎样把铜盒做成一只耳坠,里边装进她的名字。她找到一根金属线,可是穿不进去。最后,经过一再恳求和央告,瑟丝找来一个黑人铁匠,在盒子上焊了一条金丝。派拉特把耳朵揉搓麻木,然后把那根金丝的一头烧热,猛地戳进耳垂,麦肯再把金丝的两端绕成一个扣。可是耳垂肿了,流出了脓。按照瑟丝的办法,她用蛛网堵在上面,挤出脓水,止住了血。

那天夜里,她一个劲儿地哭她的樱桃,于是兄妹俩决定等她耳朵一好,马上就走。不管怎么说,让他们俩留在宅第里,瑟丝是太费事了,要是白人主人发现了他们,她会被解雇的。

一天早晨,瑟丝端着一盘玉米肉饼,上面还罩着盖,一路爬上三楼。她看到两间屋子空无一人,他们连一条毯子都没带,只拿走了一把刀和一只白铁杯子。

出来的第一天,他们俩兴高采烈。他们吃木莓和苹果;他们脱掉鞋,让露水打湿的草和太阳晒暖的泥抚慰着他们的脚。夜里,他们在一个干草垛里睡觉,在露天地里可真开心,甚至地鼠和扁虱来做伴都欢迎。

第二天也还是兴致勃勃,只是不那么激动人心了。他们在萨斯奎哈纳河的一个弯道里洗澡,然后朝偏南的方向,总是在田野里、小树林里、小河滩上和人迹罕到的小路上游游逛逛,他们认为是在向弗吉尼亚前进,麦肯相信他们在那儿可以找到亲戚。

第三天早晨他们一睁眼,看到一个人坐在不到五十码远的一根树桩上,模样就像他们的父亲。他没有看他们,就在那里坐着。他们本来要向他高喊一声或者冲他跑过去,可他的目光越过他们,望着远处,把他们俩吓了一跳。于是他们就跑开了。整整一天,在许多场合他们都看到他:低头盯着鸭池;坐在梧桐树杈上;在阳光下眯起眼,瞅着他脚下一个宽谷底里的一块石头。每次他们一看到他,就扭头朝相反方向走去。这下子,他们唯一熟悉并且倍感亲切的土地本身,开始让他们觉得可怕了。烈日炎炎,空气香甜;可是微风吹拂的一片树叶,黑麦草丛中雌雉的每一声瑟瑟抖翎,都会引起他们全身血管里穿针般的恐怖。红花半边莲、灰色的老鼠、花园里的蛇、蝴蝶、土拨鼠和兔子——这些自他们有生以来就司空见惯、吸引人的生物,都成了搜索他们、追随他们的不祥征兆。甚至潺潺流水听起来就像一张湿乎乎的大嘴张得大大的在等着他们。那还是在白天。在夜间又要可怕多少倍啊。

天快黑的时候,太阳也抛弃了他们俩,让他们孤零零地从一个小丛林里走出来,朝四周寻找着目力所及的山巅、谷场,也许是一所弃置不用的棚屋——他们可以过夜的任何地方——他们看到了一个山洞,洞口站着他们的父亲。这次他示意他们跟着他。面对着无边无际的莽莽黑夜和一个看着像父亲的人,他们选择了后者。归根结底,如果那真是他们的父亲,他就不会伤害他们,是吧?

他们的父亲一边招手,一边偶尔回头看。他们跟着他,慢慢接近洞口。

他们往洞里探头一看,只见一团漆黑,什么也瞧不见。连父亲也不见了。他们心想,离洞口不远的地方,倒是一个不坏的宿处;也许他也正是出来找他们,指示他们该干什么和到哪儿去。有一大堆齐臀部那么高的石头,上面伸出一块,他们往上一躺,让自己尽量舒服些。他们看不到身后有什么东西,只知道肯定有蝙蝠在惊扰。比起洞外那种黑暗,洞里的一切就不算什么了。

天快亮的时候,麦肯从轻微的似睡非睡中惊醒,他让大便憋急了,这是三天来光吃野菜造成的。他没惊动他妹妹,从石檐上爬下来,想到在旭日东升时蹲在山顶上不好意思,他就往洞深处走去。大便之后,洞里已经透亮,这时他看到,在他前面差不多十五英尺的地方,一个男人正在睡梦中微动。麦肯挺想系上裤子走开而不惊动他,可是脚下树叶细枝嘎吱作响,一路走去还是把他闹醒了。他抬起头,转过脸来微微一笑。麦肯看出他年纪很大,浑身煞白,他的微笑让人害怕。

麦肯迈步回去,一只手伸向背后,不断想着他父亲的身体怎么在泥泞中抽搐。他摸到了洞壁,一块石头触手而落,他紧紧抓在手中,朝那露齿微笑的人的头部扔去,一下打中眉骨上面。登时血流如注,苍白的脸上笑意不见了,可那人脚下仍在步步逼近,边走边把脸上的血抹掉,擦到衬衫上。麦肯又抓住一块石头,这次没扔准。那人还是朝他走来。

尖利的叫声阵阵传来,在洞穴中轰鸣,惊动了蝙蝠。这时麦肯心想自己就剩最后一口气了。那流血的人朝尖叫声转过身去,看了派拉特好长时间。麦肯趁机拔出了刀子,朝老头儿的背部狠刺下去。他往前一扑,还回过头来朝上看着他们。他的嘴翕动着,咕哝了一句,听着像是“何必呢”。麦肯用刀子戳了一下又一下,直到他的嘴不动为止。他再也不能说话了,也不会跳起来或是在地上扭动了。

麦肯由于猛刺老头儿的肋骨已经筋疲力竭,气喘吁吁。他跑到里边去拿那人睡觉用的毯子。他想把死人灭迹,掩盖、隐藏或是弄走。他拽起毯子,随手抖搂出来一大块油布。他看到三块木板架在像是一个浅水洼上面。他顿了顿,然后把三块木板一脚踢开,底下露出了一些灰色的小口袋,袋口都用铁丝缠着,放在一堆,就像鸟巢里的蛋。麦肯捡起了一袋,那重量让他吃惊。

“派拉特,”他叫道,“派拉特。”

可是她站在那里,好像脚下生了根,大张着嘴,眼睛瞪着死人。麦肯只好拉着她的胳膊来到放口袋的小洞。他费了不少劲(最后不得不用牙咬),才解开了袋口的铁丝,把袋里装的天然金块抖出来,落在洞底的树叶细枝上。

“金子。”他悄声说,紧接着,犹如一个窃贼首次作案,他站在那里尿了裤子。

生活、安全、奢侈,孔雀开屏般地在他面前呈扇形展现出来,当他站在那里试图辨别这些五颜六色时,他看到他父亲就站在浅水洼的另一侧,脚上穿着布满灰尘的靴子。

“真是爸爸!”派拉特说。他深深叹了一口气,似乎是对她认出他来的一种回答;他把目光收回,用低沉的语调说:“唱,唱。”然后就消散了。

派拉特在洞里窜来窜去,叫着他,找着他。这时,麦肯已把装金子的口袋都放到了油布里。

“咱们走吧,派拉特。咱们离开这里。”

“我们不能拿那个。”她指着油布包说。

“什么?不拿它?你丢了魂啦?”

“那是偷。我们杀了一个人。他们会到处追捕我们的。要是我们拿了他的钱,那他们就会认为我们图财害命。我们得放下钱,麦肯。我们不能让人连人带赃一起抓住。”

“这不是钱,这是金子。可以帮我们过日子,派拉特。我们可以给自己再弄个农场。我们能——”

“放下,麦肯!放下!让他们在原地找到它吧!”接着她高喊,“爸爸!爸爸!”

麦肯伸出手掌揍她,那小小的铜盒子在她耳垂下摇晃。她用双手拢住那耳坠呆了一会儿,然后像只羚羊似的朝她哥哥跳过来。两人就在死人大睁着的眼前打了起来。派拉特几乎和麦肯同样健壮有力,可到底不是他的对手,要不是她把他的刀子拿到了手里,他完全可以把她打昏。刀子上面的老头儿的血还没干,她握着刀子对准他的头。

麦肯一动不动地站着,盯着她的眼睛。他开始用种种丑话骂她,可她一声不吭。他退出了山洞,走了一小段路。

整整一天他等着她出来。整整一天她待在里边。入夜了,他坐在一棵树根处,大睁着双眼,等着她把毛茸茸的脑袋伸出洞来,原来令人悚然的夜现在一点不可怕了。从她那方向一点声音也没传来,他就这样等了一夜。天亮了,他一英尺一英尺地向前爬,指望在她没醒时抓到她。就在这时他听到狗叫,知道猎人就在附近走动。他飞快地穿过丛林奔跑,直到再也听不到狗叫。

第二天直到夜里,他一直在想悄悄返回山洞而不让猎人发觉,他们可能还在周围。最后他回到那里时,已是三天两夜之后的事了。洞里,那死人仍然平静地朝上望着他,可油布和金子不见了。

秘书们都走了。孩子们和狗也走了。只有鸽子、醉鬼和树木仍然留在小公园里。

奶娃眼前那份烤肉几乎纹丝未动。他在看着父亲的脸:由于出汗和回忆的激情而闪闪发光。

“她拿了那金子,麦肯。经过那一切之后,她拿了那金子。”

“你怎么会知道?你并没有亲眼看见她拿。”奶娃说。

“油布是绿色的。”麦肯·戴德搓着两手说,“派拉特是一九三○年来到这个城市的。两年后,她们取回了全部金子。我曾推测她在同我会面以来,从她到这儿像个可怜虫那样过日子以来的二十多年中花掉了全部藏金。对我来说,自然相信她已经全部脱手了。可现在你告诉我,她有个绿色口袋,装满了硬东西,足以把你的头碰出个包。那就是金子了,孩子,那就是那藏金!”

他把整个脸转向儿子,舔了舔嘴唇,“麦肯,拿到藏金,你可分到一半;随便你到哪儿去。拿吧。为我们父子俩。请你去拿吧,儿子。拿那金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