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老子与《老子》 4、自然:大道的本性与人生的境界
尽管老子说“道”“玄之又玄”,尽管他把“道”描绘得“恍兮惚兮”,但《老子》中的“道”并非全不可捉摸。“道”既然创造出万事万物,万事万物当然就会禀有“道”的本性。什么是“道”的本性呢?《老子》25章为我们回答了这个问题: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之所以要用这种逐层铺垫的句式,无非是要凸显“自然”这一最高原则。说“道大,天大,地大”很容易理解,因为“道”无所不容,“天”无所不覆,“地”无所不载,说“人亦大”的原因何在呢?由于人效天法地而与天地相参,并因而与天、地、道并列。“道”是宇宙万物的最高实体,而“道”的本质特性又是“自然”。可见老子谈天说地是为了阐明“道”这一最高实体,而谈“玄”论“道”是为了确立“自然”的这一最高价值。
“自然”作为终极价值贯穿于人、地、天、道之中,而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一句式里,“人—地—天—道—自然”五者中,“地”“天”“道”明显只是用作过渡,落脚点在于一首一尾的“人”与“自然”,老子要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现在我们要进一步追问的是:什么是“自然”?
老子那个时代所讲的“自然”不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然”。现代汉语中的“自然”通常是指自然界或大自然,而在先秦一般用“天地”或“万物”指称“大自然”或“自然界”,以“自然”来指称自然界是比较晚的事,据专家考证至少要到魏晋以后。《老子》中直接用“自然”这一概念有五处,而且每一处“自然”的内涵都是同一的。他所说的意思本来很容易理解,只是后来经过许多真格的和冒牌的哲学家多次解释,到现在才被搅得越来越难懂了。其实,《老子》中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它是指一种没有人为的天然状态。现代一位大名人解释“自然”说:“‘自’是指自己,‘然’是指这个样子。‘自然’就是自己是这个样子,或者自己如此。”
在古代“自然界”的确完美地体现了“自然”的存在状态,但“自然”的存在状态并不等同于“自然界”。“自然”可以指自然界的存在状态,但更多的是指人类和人类社会的存在境遇。就老子而言,他关注的焦点是人类社会的生存状态,大自然的存在基本在他的视野之外,如“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17章),“希言自然”(23章),“道法自然”(25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51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在在都是讲人与自然的关系,句句都是在推崇人类“自然”地存在。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种意义上的“自然”与“人为”相对。譬如说,牛马生下来就有四只脚,它在露天吃野草饮泉水,在森林原野自由自在奔跑游荡,这就是自然;而人类用辔头套在马头上,用缰绳穿过牛鼻孔,又在马脚底钉上铁蹄子,用马厩或牛栏把它们圈起来,这就是人为,人为也就违反破坏了“自然”。
落实到人类自身,“自然”就是指人本真的存在状态,也就是人的天然本性没有被人为地扭曲,就是人的真性情、真思想没有被矫饰遮掩,这种意义上的“自然”则与虚伪做作相对。在老庄那儿“真”与“自然”是同一概念——“真”的也就是“自然”的,“自然”的也同样是“真”的。
因而我们有充分理由说,老子的“自然”是“道”的本质特性,是他所赞美的一种存在状态,也是他所提倡的一种生活态度,更是他所崇尚的一种至高的人生境界。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不仅大自然遭到了人为的破坏,人类自身的质朴纯真也被虚矫做作所代替,袒露真性情被认为粗野,暴露真思想被认为幼稚,敷衍成了人们交往的主要手段,做作成了修养的重要标志。鲁迅有一篇散文《立论》,非常生动地揭示了人与人之间无时不在的说谎与欺骗——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
远离了自然的天性,抛弃了赤子的天真,大家还欣欣然自以为得计,人们似乎还没有认识到这是自己在给自己制造灾难和不幸。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真诚,相互理解和同情就是一句空话;如果彼此说谎和暗算,整个社会就成了一个大陷阱,他人就成了自己的地狱。
“逢人不可露真情,话到嘴边留三分。”“到什么地方唱什么样的歌,见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圆滑世故,八面玲珑,连在自己的丈夫或妻子面前也要伪装,这样活着不是太累了吗?连在自己的父母或儿子面前也不敢说真话,这样人间还有什么温暖和真情?
虚伪机巧是大道分裂后的社会病态,在大朴未亏的黄金时代,人们都剖肝露胆赤诚相见,任性而行不待安排,称心而言了无矫饰。儿童般的自然纯真状态,常常被认为是这种黄金时代的美好象征。然而,人类和个人都不可能永远是儿童,人类必然要走向成熟,个人同样要从儿童步入中年和老年。成熟和世故难道是一对难分难舍的同胞兄弟?经历了人生的坎坷,见惯了社会的险诈,难道必然就要变得伪善狡猾?难道“自然”就只能属于儿童,而做作虚伪必然是成人的宿命?
未必。
老子阅尽了人世的沧桑,饱尝过鸡虫的得失,明白人世难逢开口笑,更知道社会的黑暗丑恶,但他在看惯了这一切的同时也看穿了这一切,反而觉得人们的尔虞我诈虚伪做作,既可怜又可笑,因而自己又返回到自然纯真,《老子》20章中说:“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儽儽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当“俗人昭昭”之际“我独昏昏”,当“俗人察察”之时“我独闷闷”,当“众人”精明世故时我独“如婴儿之未孩”。老子在第55章还说到“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这是他对时人和后人的要求,更是他自己生命存在状态的写照。他要孔子抛弃虚矫之气和做作之情,他要人们“复归于婴儿”以使“常德不离”(28章),悲伤时就抱头痛哭,高兴了开怀大笑,这样,就能从儿童那种无知无觉的自然天真,走向洒脱超旷的天真自然,比起前者来,老子“复归于婴儿”的天真自然应该说是一种更高更可贵的生命境界。
可见,世故和虚伪不见得是人类的必然归宿,人类社会无疑会返朴归真,到“复归于朴”时便“常德乃足”(2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