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然与造作 引言
《老子》25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用这一逐层铺垫的句式,无非是要凸显“自然”这一最高原则,凸显“自然”是大道的本性,凸显“自然”作为天地万物和人类的终极价值。“道”虽是天地之根和万物之本,可“道”的本质特性或基本原则就是“自然”,因而崇尚“道”也就是凸显“自然”的价值与原则。
不管是为人、治国、用兵、养生还是审美,在每一个领域老子都崇尚自然。自然生成的东西样样真而且美,一经人的手就变得造作而又丑陋。随着人类的发展和文明的推进,人为的东西越来越多,自然的东西越来越少,就是大自然也经过了人工的雕琢,至于人自身就更是如此了。
人类并不是越文明就越自然,相反越文明就越不自然甚至越反自然。现在难得见到赤身裸体的粗野,可也难得见到剖肝露胆的赤诚;难得听到高声大气的粗鲁,可也难得听到发自内心的声音。我们从一个人的表情不能了解他的内心,从一个人的语言不能了解他的思想;笑不见得就真的高兴,哭也未必就真的悲伤;到处是言不由衷的应付,到处是客客气气的敷衍,人间难得是真情。老子说,要想人类能生活得幸福,彼此能够真诚相待,大家就得重新回到赤子的状态——纯真、自然。
这一章我们将阐明什么是自然,我们又怎样才能返回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