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体推理 《守护者注视下》
The Eye of the Beholder
●马克·贝姆(Marc Behm)/著
●柯清心/译
内容简介
他没有名字,他就叫守护者。
他在一家侦探社工作,他的老婆跟女儿早已经离开他,而他跟女儿之间唯一的连结就是一张有十五个八、九岁大女童的照片,其中一个是他的女儿。十多年来,他每天都看着那张照片,想知道到底哪一个是他的女儿。
在一次例行的跟踪工作中,守护者遇见一位年轻貌美的绝色女子。第一眼看见她,他就全身发颤。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女儿呢?守护者尾随她,看着她谋杀、偷窃,他们跑遍美国各大州,沙漠、海洋、都市、乡村,全走遍了,这趟跟踪究竟何时才会抵达终点?她到底是不是他的女儿呢?守护者对她的迷恋已是不可自拔,她知道这个忠实守护者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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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真实生活中,哈梅特即是出身平克顿侦探社的私家侦探。他真的在残酷大街上打滚过,十三岁离开学校,前半生几乎都在下层社会打滚,并于一九一五年到一九二二年期间,在巴尔的摩、史柏坎及旧金山等地为平克顿私家侦探社工作。他,是个货真价实的私家侦探,“残酷大街”上的亲身体验就是他的创作材料来源。别人,是学写侦探小说的作家;哈梅特,是个学写小说的私家侦探。
哈梅特将真实的犯罪世界带入当时像是推演解谜公式的推理小说中,“把谋杀交回有理由犯罪的人手中,而不仅仅只是提供一具尸体而已。”这样的“美国革命”,为推理小说营造出另一种虚构国度,凝聚出视社会为不公不义、有待拯救的世界观。故事中的主角往往是个抱着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心情,行走于残酷大街上惩罚罪恶份子的英雄,故事里也经常瀰漫着一股孤单冷清、危险不安的气息。故事的主角一再打击罪恶,但这个世界却总是走向令人不禁绝望的悲剧终点。所以兰迪斯就在那篇文章的后半段写着:私家侦探小说其实是在营造一种气氛,不管主角是不是有领牌的正统私家侦探,故事背景在何年何月何地,作者原是何种类型的创作者,重点只在于,这部小说是否有传达出私家侦探小说该有的氛围,故事中的角色是否遵循着同样的道德律——罪恶必须受到惩罚,而且我会惩罚这些不公不义的行为。
正是这点,让《守护者注视下》这本书可说是终结了私家侦探小说这个类型,整个私家侦探小说的英雄气势到了这本书宣告解体。这个发展有如金庸小说中的韦小宝,终结了武侠小说的侠客风范一般。
The Eye(守护者)无庸置疑是个私家侦探,故事一开始,他正是坐在侦探社的办公室里百无聊赖地打发时间。故事中有谋杀、有犯罪、也有面对人生时的一种虚无气息,是很典型的私家侦探小说。但是The Eye在一次调查工作中,竟然不可自拔地迷恋上那个貌美如花的杀人犯,不仅看到她时会全身颤抖,还抛下正常生活中的一切,随她走遍天涯。故事的进行就像是一部惊险刺激的公路电影,他们两人,不,应该说是他像个偷窥狂般尾随她跑遍美国各州,眼睁睁看着她不断乔装改扮、引君入瓮再谋财害命。
书中The Eye的行径与《黑狱巢枭》中的史培德真是不可同日而语。史培德面对百般向他示好的女子不仅不为所动,还有一股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势,冷静地周旋于各路人马的利益与谎言之间,让正义得以伸张,让凶手俯首就擒。相形之下,The Eye怎么可悲到还要替连续杀人犯重新埋尸呢?难道私家侦探小说惩罚不公不义的道德律就此崩毁?但是,贾库包斯基说道,The Eye是可悲的,可是我完全能认同他。作者马克·贝姆曾这样形容自己这本作品:这是神乔装成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在寻找女儿,他在探求天恩。
The Eye一路目睹女主角在人生旅途上的种种罪行,他不仅观看她陷入不同情境时的反应,还追溯到她尚属纯真无知的年代,倾听当时认识她的人诉说她丧父、入孤儿院、进监狱时的遭遇。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The Eye对她的迷恋,升华出有如神般的包容、原谅与赦免之情。然而,若没有这个一路上承受着被他偷窥的女子,在众人眼里,除了玩字谜之外已如行尸走肉的The Eye,就别无依恃了。贝姆写着:“他需要她。她是他的抚慰、他在死亡幽谷里的指引,而他是属于她的。”她的出现,他不可自拔地跟踪她,救赎了他这渺小乏味的一生。
残酷大街上的侦探“骑士”为了坚持惩罚不公不义,总是不能随便信任他人,也因此总是得不到真情,永远得孤单地活下去,在这逐渐趋向毁灭的绝望世界中,维持人间正义的侦探“骑士”只得抱着一丝希望与自尊,继续寻找救赎的可能。但是,卑微有如The Eye,他在大街走过只如一抹灰影,他抛下自尊,着魔于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子、一个杀人犯,竟因此寻得了平静的心,以及一生的救赎。难怪会有书评说,这本书终结了所有私家侦探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