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品 《上锁的房间-马丁·贝克刑事档案》
The Locked Room
●Maj Sjwall & PerWahl/著
疲惫的警探
公寓里一个女人报警,抱怨邻居发出恶臭。警察会同锁匠撬开房门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死者因枪伤而死,房门与窗都从内反锁,但死者并不是自杀的,因为屋子里根本找不到枪……
这当然一个典型的“密室推理小说”的开场;传统所谓的“密室推理”(the Locked-room Mystery )指的是犯罪现场发生在一个客观上明显无法进出的空间里,而罪行却彷彿能来去自如,因而形成了必须求解的“谜案”。几乎在推理小说的古典黄金时期,重要的作者都曾经向“密室”挑战,建立了各种“密室”的基型与解案的理论,其中约翰·狄克森·卡尔( John Dickson Carr )又因创作与理论的双重实践,被认为是密室推理小说中的经典大师。
但当我们再读一些,《上锁的房间》就开始与传统的密室推理小说不大相同。小说的主角,瑞典斯德哥尔摩的刑事组长马丁·贝克,他出场时,我们就嗅到一股不寻常的,呃,文学气息,这位“神探”太奇怪了。
这是一位年近五十忧郁而疲倦的警探;他的身体不好(气管本来有问题,又在办案时让一颗子弹穿过了肺部),过的日子不好(弧单、寂寞,母亲住在养老院里),他的心理状态也不佳(婚姻不顺,对感情有点畏惧,又常做恶梦)……乍看之下,他和“冷硬派侦探小说”( hard-boiled detective novel )的潦倒侦探有点相似,但细究之后却大不相同。冷硬派侦探大多是个“硬汉”,很少怀疑自己(只是不信社会),马丁·贝克却是一个时常内省的哲学家,甚至有点厌世之感,但却又有血有肉,十足可信,在推理小说史上是个独特的角色。
为什么?
社会的犯罪
可能是因为《上锁的房间》有一对不寻常的作者。
《上锁的房间》的作者是一对瑞典共产党员夫妇,太太叫麦·荷瓦儿(MajSjowall),先生叫派·法勒( Per Wahloo )。荷瓦儿本是一位才情洋溢的诗人,法勒则是一位受人敬重的报导文学家,两人都是虔诚的社会主义信徒。他们从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七五年间,联手写了十部以刑事组长马丁·贝克为主角的推理小说,直到法勒去世才停止,但十部小说都被认为是推理小说的独特杰作。
荷瓦儿与法勒联手写推理小说是有原因的,他们想通过推理小说来批判瑞典社会(也批判所有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者的眼光下,犯罪的成因一定有其社会条件,犯罪这个概念不应仅止于行使罪行的个人,更应该探索其背后的社会理由。推理小说既然大都包含了一个以上的犯罪,就成为最佳的解剖社会的舞台——当我们追索犯罪的动机来历,我们就一刀一刀切开了社会。
抱持这样的信念,给了马丁·贝克系列小说一种前所未见的现实感;每部小说里的案件,并非用来供做作者与读者的斗智游戏,而是一个揭露社会某一层、批判社会某一面的媒介。警探马丁·贝克不是一心解谜的神探,而是身体、感情、精神都千疮百孔的弧独个人;小说中其他的警局同僚、线民、证人、嫌犯,也无一不是身在社会的“一个人”,有缺点有苦衷,而不是通往破案的道具——荷、法二氏在推理小说的努力,使他们的作品内涵凌驾于一般类型小说的娱乐层次,许多论者都认为不比优秀的纯文学作品存有丝毫逊色的地方。
冷漠的城巿
我这样说,是不是会使人误以为他们的小说没有一般推理小说好看?事实上,从型式上看,从情节设计上看,马丁·贝克系列的侦探小说“紧守”了正统推理小说的趣味与格局,只是更多了些。
多了警探的内心活,多了斯德哥尔摩的冷漠街景,多了相关人士的生活与不幸,多了对犯罪本身的同情与理解……
在小说中对瑞典社会(其实就是我们熟悉的西方资本主义城巿)的尖锐批评是委婉却有力的。《上锁的房间》一开始就从警察散漫怠忽办案程序,暗示了官僚体制的无责任感与无效率;在马丁·贝克到老人院探望老母亲时,更揭露了瑞典社会福利国家的假相;追查者生前活动时,小说也刻绘了一个领退休金、没有生活目标、用四道锁把自己关在房里的社会边缘人……
也许是为了求真,小说同时有三个案子在进行(真实社会警察不会有机会只办一个案子,而是漫无头绪地办许多案子),直到后半段,“密室”才成为警探心目中紧要的案子。这也使得荷、法二氏的小说读起来比一般推理小说费力气,案子的线索太多了。
用了传统的娱乐小说型式,却创造了深刻的社会批判小说,这当中固然多了收获;可是有没有什么东西是失去的吗?
我感觉是有的:失去了破案的欢愉。传统推理小说高潮在结尾,当侦探唱名凶手,解答案情,坏人束手就擒,正义终得伸张,这一刻,小说给了读者一个情绪出口;我们都松了一口气,对犯罪者的下场也有一种替代性的满足。
但在《上锁的房间》或荷、法二氏的其他小说里,看完小说是无法轻松的;相反的,我们心情沉重,我们因为发现更多世界真相而心情沉重,我们发现所有的犯罪都不光是犯人做的,我们(全体社会)其实都有份,这个认识更让我们心情沉重。
我刚才说《上锁的房间》“紧守”正统推理小说的格局其实是不对的,因为它的结局是不符正统的。小说到了最后,刑事组长明了了整个案情却无法被法院采信——小说里破了案,真实生活却没破——在现实中,神探与司法程序并不相容,小说真把侦探小说和司法体系都嘲讽得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