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品 《裁判有误》
TRIAL AND ERROR
●安东尼·柏克莱(Anthony Berkeley)/著
●陈芙阳/译
内容简介
“犯罪圈”的成员区特威克受邀参加一场私人晚宴,酒酣耳热之际,众绅士辩论起“造恶能否行善”此一道德议题,殊不知主人泰特亨特心中的谋杀念头正悄悄萌芽。自此,身染绝症的绅士泰特亨特四出物色合适的谋杀对象,从嚣张跋扈的报社主管费雪曼,到长袖善舞、美丽动人的舞台剧名伶珍·诺伍德,都成了泰特亨特的谋杀人选。然而,温文有礼的泰德亨特先生能否顺利执行谋杀计画?他周遭的亲朋好友到底该帮助他还是劝阻他?严肃的道德议题夹杂在荒谬且乌龙百出的谋杀行动之中,作者以幽默谐拟的笔调勾画出谋杀的动机、心理转折,以及一波三折的审判过程,令人忍俊不住……
导读推荐——导读 詹宏志
事实之前
英国推理小说名作《裁判有误》(Trial and Error,1937)的作者安东尼·柏克莱(Anthony Berkeley,1893~1971),出身名校牛津大学,专研古典。他的小说、理论、评论和他的活动,都深刻地影响着他的同辈与后一代推理作家与读者,如果没有他,推理小说的创作与评论不会像今天这么多采多姿。
他以多种笔名活跃于推理小说界,其中成就最高的一个“笔名”法兰西斯·艾尔士(Francis Iles)名下拥有两部推理小说的高峰经典之作——《恶意预谋》(Malice Aforethought,1931)与《事实之前》(Before the Fact,1932)。以推理小说的独创性而言,这两部小说都有崇高的历史地位,小说分别以加害人和被害人的眼光来叙述,并非传统的解谜之作。作者细腻的描写与精彩布局让小说的阅读乐趣到达至高之境,这两部小说可说是逆向推理与犯罪小说之间承先启后的过渡作品。
恶意之后
除了以艾尔士的笔名所建立的成就,考克思的另一个笔名安东尼·柏克莱则是推理小说正统古典推理的代表性人物。这个笔名活跃于文坛的时间比艾尔士更早,在这个笔名之下,推理小说的创作量也最多,书中大部分都用了两位职业与业余的侦探,一位叫罗杰·薛灵汉(Roger Sheringham),另一位叫安布洛兹·区特威克(Ambrose Chitterwick);众小说之中,又以《毒巧克力案件》(The Poisoned Chocolate Case,1929)和本书《裁判有误》被认为是史上的经典之作。
《毒巧克力案件》被评论史家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Symons)誉为“侦探小说历史上一个最惊人诡巧的故事”;一位妇人被一盒寄来的巧克力糖毒死了,谁下的手?为什么?原意是毒她还是其他人?警方侦办案情陷入胶着,结果一个由各种爱好推理艺术人士组成的业余“犯罪圈”(Crimes Circle)出动查案,不料竟找出六个完美推理结论出来;六个不同结论都“破了案”,但真相只能有一个,那一个才是真的?这是历史上最奇妙的侦探小说之一,一个案子不是破了一次,而是破了六次,最后,你还得从六次之中再破一次(或者都不是)。
在另一部经典名作《裁判有误》里,《恶意预谋》中的预揭谋杀与《毒巧克力案件》的诡谲机巧并冶于一炉,成为一部混合着逆向推理与正统解谜双重乐趣的奇特小说。故事一开始,仕绅泰德亨特先生(Mr· Todhunter)知道自己只剩下六个月的寿命,他决定挑选一位心目中的坏人来进行谋杀(反正是同归于尽);他如何完成这个心愿呢?这和《恶意预谋》是同样型态的“门户洞开”式悬疑,但谋杀案发生之后,侦探就要登场了。这一次,侦探主角仍然是“犯罪圈”社团的一位会员安布洛兹·区特威克,他必须以正统解谜方式来办案;小说真正展开后,就看出这是柏克莱的“集大成”之作,因为他揉合的不只是他自己的两种推理小说,还包括新闻小说、戏剧小说、流浪汉小说、怪奇小说的多种元素与风格,混合了英式的机智与幽默,嘲讽自己也嘲讽别人,成为一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独家推理小说。
安东尼·柏克莱是一位创造力旺盛的作家,长短篇作品共有二十四部。在一九三九年四十六岁那年,由于继承了家族的巨额遗产,他从此停止了小说的写作(虽然他在推理小说史的地位已经确立);但仍然保持活跃的书评写作,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推理小说评论。此外,他并且提拔了后进小说家如露丝·蓝黛儿(Ruth Rendell,1930- )与詹姆士女士(P· D· James,1920- )等人。当自己退出千里马的创作工作时,安东尼·柏克莱便成为识马的伯乐,这种气度与多才多艺在历史上是不多见的。 (节自《裁判有误》导读,全文请见《裁判有误》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