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品 《宋戴克医师名案集》

The Famous Cases of Dr·Thorndyke

●R· Austin Freeman/著

倒行逆施的推理

为了一位心目中特别爱戴的作者,我忍不住竟为他做出违反〔谋杀专门店〕选书原则的事。本来我的原则是只选原典,不另做选集;因为〔谋杀专门店〕的原意是引介“经典”,而经典就是不该再被更动的重要作品。譬如说,在我选切斯特顿(G· K· Chesterton,1874~1936)的布朗神父系列时,直接就选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布朗神父的天真》(The Innocence of Father Brown,1911),并未重新再做编选的工作。

但是,历史上并没有《宋戴克医生名案集》这么一本名作,当然后人重编的选集叫了这个名字的可不少,但宋戴克的创造者奥斯汀·傅里曼(R· Austin Freeman,1862~1943)却从来不知道,这其实就违反了〔谋杀专门店〕自订的规则。为什么我特别把这些原来不构成一本书的六篇短篇小说集为一编?我也有一些道理。

当十九、二十世纪交替福尔摩斯的短篇推理正大受欢迎的时候,许多大作家受到刺激纷纷下海,想试试这种新写作型式的潜力;有的作家想赋予侦探更多直觉或人性化的元素(不像福尔摩斯那么不近人情),譬如写布朗神父的切斯特顿;也有的作家想创造比福尔摩斯更“科学”的侦探(也就是挑战推理小说的逻辑高度和解谜难度),从事这个路径的作家,走得最远、探索最执着、成就也最崇高的应该就是今天要介绍的奥斯汀·傅里曼。

奥斯汀·傅里曼所创造的侦探全名叫做约翰·艾文林·宋戴克医生(Dr· John Evelyn Thorndyke),简称宋戴克医生或宋戴克博士。这位侦探可说是推理小说史上“科学侦探”(Scientific Investigator)的极致典范,他随身携带显微镜与试管,器械完备到几乎是一座迷你实验室;他的“微物办案”观念甚至早于真实世界,纽约市警察局是读了傅里曼的小说才设置了警察史上第一座警用化验室;他注意死者与现场的一切物理现象与化学物质,譬如血流的方向与地心引力的关系,牙缝中的食物与死者生前最后进食的关系等等……你觉得我是在描述一位现代司法体系里的科学法医吗?像杨日崧或李昌钰?但不是,这是一位出现已将近百年的古典小说人物。宋戴克医生第一次出场,是在一九零七年的长篇小说《红拇指印》(The Red Thumbmark),同时其他的同业福尔摩斯也还活跃得很呢。

奥斯汀·傅里曼自己也是一位训练有素的科学家,拥有医学与药理学的科班背景,不仅担任过执业医生,更曾远赴西非黄金海岸担任殖民地医生,也曾把他的西非经验背景写成一部探险小说。傅里曼对推理小说情节中的科学准确性,有着偏执般的疯狂追求,他常常亲自设计凶器做实验(有没有顺便偷偷杀了仇人,我就不知道了),必须证明设计的器械确实可行才写入小说,他的严谨可见一斑。

傅里曼对推理小说的知性追求,使他创造出一种的推理小说罕见型式,他自己称之为“反叙式侦探小说”(inverted detective story)。在这些小说里,傅里曼把故事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先叙述案件本身发生的经过,让读者完全了解案情;第二部分侦探(也就是宋戴克医生和他的助手)才登场,读者在明处,侦探在暗处,你要看侦探如何一步步推演出事实的真相;你的阅读没有“凶手是谁”的悬疑,但充满了侦探接近事实或误入歧途的刺激,你的乐趣完全来自纯粹欣赏知性推理的享受。

追求卓越的侦探

在我的心目中,“反叙式侦探小说”是理性这一派推理小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极致,也几乎是本格派推理小说意识的终点,再没有比反叙式推理更需要或更相信知性的力量了。如果推理小说的意义是“智力游戏”,宋戴克的反叙推理就是历史上不可超越的最高峰。

傅里曼一生一共写了六篇“反叙式侦探小说”,也就是我今天“破例”把它们汇为一编的由来。事实上,他有五篇“反叙式侦探小说”主要收在一九一二年出版的《唱歌的骸骨》(The Singing Bone)短篇集里,另外一篇〈波希沃·布兰德的分身〉(Percival Bland's Proxy)则收入一九一八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肖像谜案》(The Great Portrait Mystery)里,如果我们把今天的《宋戴克医生名案集》视为是《唱歌的骸骨》的翻译,只是多加了一篇反叙推理的“附录”,这样,我们也不算违反《谋杀专门店》的选书原则呢。

傅里曼的推理着作不少,长篇短篇都有,我们先前在〔谋杀专门店〕曾介绍他的长篇小说(也是他的第一部推理小说)《红拇指印》,但和创新福尔摩斯的柯南道尔一样,他们的短篇推理得到更高的评价,一般论者甚至认为他们对推理小说类型发展的主要贡献也是来自短篇小说。

在这六篇经典的“反叙式推理小说”里,我们看到最具代表性的傅里曼式的纯粹推理追求,他细腻清楚地铺陈案情,每一个小细节都不放过也不浪费,然后他让宋戴克在极端不利的处境中出场(读者已经知道一切案情了,但侦探还一点都不知道),接下来,你就要一步一步看到着名的“宋戴克医生的方法”;他寻找现场一切微小证物,一点碎片、一滴血迹、一根毛发、一个指印,然后拿出他的“小实验室”,用显微镜、用试纸、用测量工具,他反覆推敲,反覆思索,他对大家都习为常的事物充满困惑,他注意东西变得太多或变得太少,他注意到死者鞋底的土壤成份,他是一位真正充满科学精神的侦探,他专心一志,没有情绪,不会焦躁,不为假象所惑,像个“工具”一般。

是的,工具,宋戴克博士正是所谓的“工具理性”的极致,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破案“工具”。他的存在没有别的人生意义与目的,他也没有其他旁枝的事业生活要追求,他的功能就是深入案件,逻辑思考,成为有效的破案工具,“我破案,故我存在”,大概就是这样吧?

真正的文学家后来不能满足于这样超级人类似的侦探,他们想要一种更有血有肉的侦探,更脆弱、更激动、也更愚笨,像我们多数人一样,文学家觉得侦探在这样的局限与困境才更有艺术的张力与发展性,后来也真的把推理小说带到另一个丰富多彩的园地。但是,如果我们要问这些反动的能量从何而来?要不是傅里曼这些人把智力推理写到了边界极限,让后来者再也难以突破,觉得知性推理完全无路可出,不得不另辟蹊径,不然怎么会跑出社会派的推理或后来的犯罪小说革命呢?

今天在这里,就让我们来享受知性推理的高峰:“反叙式侦探小说”,并想像这些小说背后的意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