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衬的故事叙述人

叙述性文学作品,除集中刻划主要人物外,一般都要写一两个次要人物做为衬托,使主要人物更加突出、这些起衬托作用的人物,我们称之为陪衬人物。

推理小说的陪衬人物,比起一般小说来,有着更特殊、更重要的作用,以故事叙述人——“我”作为陪衬人物,乃是推理小说家一种传统的表现手法。

陪衬的故事叙述人,主要有两种类型。

由侦探助手充当故事叙述人

由侦探助手来讲述故事,这是小说家最常用的一种手法,由于叙述人是侦探助手,因此,观察事物时,带着助手的眼光;评议案情时,站在助手的角度;叙述故事时,采用助手的口吻,这种叙述手法,有下列几个有利因素:

一、可增强故事的真实感。侦探的助手,顾名思义,是协助侦探办案的左右手。助手讲述的故事,既然是“我”亲身的经历,自然是真实可信的,而巨,“我”在叙述所闻所见时,总是连同自己的感受一起传达给读者,从而打动读者的心。

柯南道尔和阿加莎的小说,为后人提供了这方面成功的范本,前者采用华生医生的回忆以及让华生直接参与侦查的手法,使读者觉得像听他讲故事一样惬意,并对华生叙述的事件感到真实可信,读《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们仿佛跟着华生乘上四轮马车,来到巴斯克维尔庄园,观赏山村的岩岗,了望嫩绿的草原,呼吸泥潭的气息,倾听沼地上野兽的吼声,有如置身于神秘、恐怖而又迷人的荒原沼地。后者则通过行伍出身的哈斯丁的叙述,把波洛从事侦探的辉煌业绩介绍给读者,使人觉得娓娓动听,亲切有趣。

这里,我想摘引《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中的一段精采描写,以飨读者。

我尾随着他,他仍然皱着眉头,走到写字自旁,取出一小盒纸牌,然后拖了把椅子到桌边。而且使我感到十分诧异的是,他竟然一本正经地搭起纸牌房子来了!我无意中拉长了脸,他立刻说:

“不,朋友,我不是处于老年智力衰退期,我是在稳定我的神经,如此而已,这买卖要求手指的精确性,用手指的精确来达到脑子的精确,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比现在更需要过!”

“遇到什么麻烦了?”我向道。

波洛在桌子上狠狠地捶了一拳,捶翻了他小心翼翼地搭起来的“大厦”。

“是这个,朋友!我都够搭起一座七层高的纸牌大楼,可我没能”——捶了一拳——“找到”——又睡了一拳——“我对你说过的那最后一环!”

我确实不知说什么才好,因此我默不作声,接着他又开始慢慢地搭起纸牌来。

他一面搭一面断断续续地说:

“好——就这样以上去——一张牌——放到另一张上——用数学上的——精确性!”

我看着这座纸牌房子在他手下升起来,一层叠一层,他从不犹豫,也没动摇,这真差不多在变戏法。

“你的手稳极了,”我发表意见说,“我相信迄今为止我只看到过你的手颤抖过一次。”

“无疑,是在我发怒的时候。”波治十分平静地回答说。

“是的!在你一次大发雷霆的时候,你记得吗?是在你发现英格里桑太太卧室里那只公文箱的锁被撬开的时候。你站在壁炉台的旁边,照你的老习惯摆弄着上面的摆设,这时你的手颤抖得就像一张叶子!我得说——”

但是我突然停了下来,因为波洛发出一声嘶哑、含糊的喊叫,再一次弄用自己的杰作,又把双手按在两眼上来回挪动,显然是受着极大的痛楚。

“天哪,波洛!”我叫了起来,“怎么啦?你病了吗?”

“不,不”他气吁吁地说,“这是——这是——我有了一个想法!”

“啊!”我高声说,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你的一个‘小小的想法’吗?”

“哦!其实,不!”波洛坦率地回答说,“这次是个巨大的想法,了不起的想法!这是你——你,我的朋友,给了我的!”

他突然紧紧地拥抱住我,热烈地吻着我的双颊,同时还没等我从吃惊中恢复过来,他已一头跑出房间。

这段描写充分发挥了侦探助手——“我”的优势,把波洛“有了一个想法”的过程具体生动地表现出来、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波洛的“想法”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首先,“我”看见波洛一本正经地搭着纸用房子,觉得不可理解而“拉长了脸”;波洛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侦探,自然要进行解释,他想“用手指的精确来达到脑子的精确”,这是引起话题的特定场合,其次,“我”看见波洛搭纸牌楼房时的手稳极了,并无意中提起曾经看见他的手颤抖过一次;波洛是个思维十分敏锐的人,立即受到启发,脑子出现解开“最后一环”的“想法”。这是激发侦探智慧的特定时机、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因为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波格就无法完成思想的飞跃,尤其后一个条件,在波格的整个思考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我”是波洛的助手,波洛在现场侦察,“我”也在场。波洛的一举一动,“我”全看在眼里,波洛的手颤抖过一次,只有“我”才觉察得出来,因此,启发波洛产生思想飞跃,便出无旁贷地落到“我”哈斯丁的身上,从这段描写里,我们看到的波洛并非一个超凡越圣的仙人,他时而苦闷:时而欢乐,时而沉静,时而激怒、他之所以能找到“最后一环”,是因为“我”的启发,并非自已“心血来潮”凭空想象出来的,波洛把这一非常侥幸的发现归功于“我”,不是过谦的客套话,是出自内心的真意。阿加莎把故事写得如此生动,如此自然、真实、可信,同采用由侦探助手充当故事叙述人这种手法是有密切关系的。

二、便于从各个侧面进行评论。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有许多长处,其中突出的一点是,“我”可以随时就所见所闻发表评论,褒贬是非,以加深读者的认识和印象。

柯南道尔创造的华生医生,就是一位善于在叙述故事时加以评点的陪衬人物,如《波希米亚丑闻》,福尔摩斯接受国王的委托,准备打入女歌手府第,侦察相片藏于何处,出发前,华生有这样一段描述和议论:

他隐没到卧室里。过了几分钟再出来时已装扮成一个和蔼可亲而单纯朴素的新教牧师,他那顶宽大的黑帽,宽松下垂的裤子,白色的领带,富于同情心的微笑以及那种凝视的、仁慈的、好奇心的作态,只有约翰·里尔先生(英国著名喜剧演员)堪与比拟,福尔摩斯不仅仅是换了装束,连他的表情。他的态度,。甚至他的灵魂似乎都随着他所装扮的新角色而起了变化,当他成为一位研究罪行的专家地时候,舞台上就少了一位出色的演员,甚至会使科学界少了一位敏锐的推理家。

福尔摩斯善于演奏提琴,也精通化装技艺,作者通过华生的眼睛,描绘出福尔摩斯装扮成牧师的模样,并且。借助华生的感想,点出福尔摩斯不仅化装技艺高超,还是个出色的演员呢,正因为福尔摩斯有如此高超的化技术和演技,才能审过成天同化装打交道的女演员的眼睛,顺利地被请进她的府第。

再如《红发会》,一位红头发的老头告诉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件稀奇古怪的事;有个“红发会”高薪聘请他到一座楼房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词条,每天抄写四个小时,上班时间不许离开楼房、八个星期后,“红发会”突然宣告解散,雇主也不知去向,格尔摩斯听后,认为有人正在密谋策划一桩重大罪案,访华生装好手枪,准备晚上行动、华生疑惑不解。

我敢说,我这个人并不比我的朋友们愚钝。但是,在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交往中,我总感到一种压力:我自己太笨了,就拿这件事来说吧,他听到的我也都听到了,他见到的我也都见到了,但从他的谈话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不但清楚地了解到已经发生的事的,而且还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事情;而在我着来,这件事仍是混乱和荒唐的。

在这段议论里,华生把自己和福尔摩斯加以对比,以便引人瞩目:对于这件事,“我”忻后仍访觉界混乱和荒唐,理不出头绪来,这并不是因为“我”笨,而是事件本身大复杂、太离奇了。但是,面对这样复杂、有奇的案情,相尔摩斯却是胸有成竹,并能预见未来,其聪明才智,怎不令人佩服之至!

对于华生医生的才能和价值,槽尔摩斯曾有过多次的评论,其中最深刻的一次,是在研究一根手杖时说的:“我不能不说,在你(指华生)热心地为我那些厂小的成就所作的一切记载里面,你已经习惯于低估自己的能力了,也许你本身并不能发光,但是,你是光的传导者,有些人本身没有天才,可是有着可观的激发天才的力量。”(《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话说得准确、深刻而形象,确实,作为一位侦探,华生是没有天才的。但作为侦探的助手,他却十分称职,在小说里,华生有自己的位置,正如哈斯了,本身缺乏想象力,但是,他却能激发波洛实现思想的飞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陪衬人物,在讲述槁尔摩斯侦破疑案的故事时,能不失时机地加以评点,帮助读者去认识大侦探的才能和价值,使自已成为福尔摩斯这一发光体的“光的传导者”。

三、便于用布迷雾,制造凝点,在小说里,“我”以侦探助手的身分出现,侦探到现场侦查,找证人询问,“我”总在身旁陪伴,侦探掌握的案增,“我”基本上也掌握了;但侦探分析案情的思路,“我”并不完全理解,因此,“我”在向读者讲述案情时,难免要带进“我”的观感或结论,而这些观感或结论,往往是作者在小说中散布的迷雾,制造的疑点,用以让人们在思考案情时产生指觉,迷失方向,以使最后由侦探做出的结论能使人大吃一惊,满足人们的好奇心。

通过“我”来酸布迷雾,这是阿加莎的拿手好戏,《斯泰尔斯庄园奇案》里的许多疑团,就是“我”——哈斯了制造出来的,有一次,“我”和约翰议论谁是凶手,约翰认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会于这种事的。

“不,约翰,”我说道,“这不是我们当中的一个,这怎么会呢?”

“我知道,但另外还有谁呢?”

“你猜得到吗?”

“猜不到。”

我谨慎地朝四周打量了一下,然后压低了声音。

“鲍斯坦医生!”我低声说。

“不可能!”

“毫无疑问。”

“可是他和我母亲的死究竟会有什么利害关系呢?”

“这我还弄不清,”我承认,“不过我得告诉你;波洛是这样想的。”

“波洛?他这么想?你怎么知道?”

我告诉他,波洛听到那个不幸的晚上的斯坦医生在斯泰尔斯时,非常激动,我还进而说:“他说了两次:‘这改变了一切’,我,直都在想,你知道的,英格里桑不是说把咖啡放在过道里吗?咳,恰恰就在那时,鲍斯坦到了,是不是有这种可能,当英格里桑带他经过过道时,他把什么东西放进了咖啡?”

约翰觉得不太可能。“我”又进一步指出,鲍斯坦是个毒药专家,也许能使毒药唱起来无味,约翰仍有疑间,杯子在楼上,医生怎么能够得着呢?

于是,突然,一种可怕的可能性在我的脑际一闪,我暗自希望并祈祷,但愿约翰不要也产生这种想法,我朝他瞟了一眼,他正迷惑不解地皱着眉头,于是我宽慰地深深吸了一口气,因为我脑际掠过的可怕念头是:鲍斯坦医生可能有一个同谋。

然而这还不能肯定!的确,没有一个像玛丽·卡文迪什这样漂亮的女人(约翰的妻子),会是个持刀杀人的凶手。但是漂亮的女人下毒,过去是时有所闻的。

要说哈斯了想象力贫乏,那是不公平的,瞧,他从破洛的激动情绪和一句话,立即联想到的斯坦医生可能是凶引又从鲍斯坦够不着杯子,想到他必须有个助手与之配合;再从鲍斯坦平日与玛丽·卡文迪什频繁交往,联想到帮手可能就是她,哈斯了的推测井不全是凭空猜想,多少是有点根据的。

一、波洛似乎对他有所暗示;二、女主人是被毒死的。鲍斯坦是公认的世界上最著名的毒物学家之一;三、医生有作案时间;而其中第一条是他的王牌,后来,鲍斯坦被警察逮捕,似乎更加证实他的推测。由于有这些根据做支柱,“我”的结论也就具有一定的迷惑力,井影响着人们思路的进程。

小说中的“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作者派进故事中的代理人。当故事叙述到某个紧要关口,作者为增强故事的复杂性、曲折性,避免平铺直叙,便由“我”出来散布迷雾,制造疑团,充当热心的但并不高明的向导,把人们带进五里雾中,使之辨不清方向,以至误入歧途。哈斯工向周围人传播鲍斯坦有嫌疑的论调,正是作者有意借助“我”散布的一团迷雾。

四、“我”——读者的知心朋友,尽管“我”在小说里是位不太高明的向导,但毕竟还是称职的“导游”。虽也走了不少弯路,但终究还是把读者从五里雾中领出,到达风光旖旎的胜境,如上例,“我”把鲍斯坦的结论塞给读者后,造成了错觉,使读者老用怀疑的眼光注视着这毒药专家,可是,当“我”见到波洛时,一场对话,疑团便消释了;鲍斯坦是由于间谍案被捕,与毒案无关。

再如华生——《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的“我”,受托于福尔摩斯,独自前往巴斯克维尔庄园侦察,到那里后,华生就发现两个疑点;一、庄园管家白瑞摩深更半夜站在窗前,手擎蜡烛,鬼鬼祟祟地向漆黑的沼地上的什么人打火光讯号,华生和亨利爵士经过两夜的侦察,后来才弄清真相:白瑞摩同泪地上的一名逃犯(自瑞库大大的兄弟)用灯光联络,准备送去衣服、食品,帮他逃脱军警的追捕,逃犯与本案无关。二、华生和亨利爵士深夜去沼地追捕逃犯,罪犯没捉到,却发现岩石岗的绝顶上站着一个又高又瘦的男人的身影;转眼间那影子便消失了,可疑的人影!三天后,华生独自上岩石岗侦察,在那里意外地遇见了福尔摩斯,从而解开了岩石岗顶的人影之谜。

小说中的“我”,无论散布多少迷雾,制造多少疑点,终究还是读者的知心朋友,我们在小说里看到的华生或哈斯丁,虽然他们在某种知识方面各有各的长处(前者的医学,后者的军事),但在分析案情这点上,能力都属于平庸之辈,比读者高明不了几分。读者感到迷惑不解之处,“我”也同样觉得头绪茫然。因此,在迫切要求告知事情真相这点上,“我”和读者结成了亲密的朋友,读者的心事,“我”最了解,当读者被某个起因来评的事件弄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我”就会在适当时机或场合,请出侦探或当事人,向读者透露点真借或揭示谜底,由此可见,“我”,其实是作者派驻小说中与读者结为知心朋支的故事叙述人。

这类既是侦探助手又是故事叙述人的陪村人物,在小说里肩负着多种使命,如讲述亲身经历以增强故事真实感;随时发表评论以帮助读者认识事件的意义和侦探的品格;散布迷雾以显示故事的曲折性;同读者结为知心朋友以揭示事实的真相,但是,我们不应当忘记,作者设计这类陪村人物,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突出主要人物——侦探,比方说,“我”散布迷雾,制造疑团,从增节发展来看,是增添了曲折性和复杂性;而从塑造人物形象的角度来看,却是一种表现手法——鲜明对比,以“我”的迷惑不解来衬托侦探的出明强干,以“我”的误入歧途来对比侦探的明辨方向,这才是这类陪衬人物最主要的使命。

由小说中某个特定人物充当故事叙述人

在小说里,“我”不是侦探助手,也不是案件参与者,“我”只是小说里(注意:不是故事里)的一个特定人物,或侦探的朋友,或案子的委托人,事文字工作者,他们在小说里专事倾听侦探讲过侦破疑案的故事,并把它笔录下来,公诸于众,如美国爱伦·坡的《毛格街血案》,法国嘉斯东·勒鲁的《黄室奇案》,日本江户川乱步的《黑手帮》,等等,这些小说中的“我”,都是侦探的朋友,有的当律师,有的靠卖文为生,“我”叙述的故事,主要来源于侦探的回忆,有时“我”也陪侦探去过现场,耳闻目睹一些实情,但大都属于背景材料,而重要案情还得靠侦探亲自口述。

由某个特定人物来叙述故事,同样具有上述诸多有利因素,尤其真实感和直接抒发感受,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在散布迷雾,制造疑团方面,比起由侦探助手来叙述故事,是会有不方便之处的,这是因为“我”本身不介人案子,不像侦探助手那样,随时可以对案增及侦察线索发表结论性的见解,以迷惑读者。

当优,“不方便”只是相对而言,在高明的小说家看来,这种“不方便”并不是不可克服的,《罗杰疑案》是阿加莎的第六部小说,它的问世使阿加莎的声名大振,从而确立她在侦探小说领域的第一流作家的地位,《罗杰疑案》中的“我”是被害人罗杰先生的“好友”谢泼德医生,也是波洛所要追查的凶手,由凶手“我”充当故事叙述人,又能瞒过读者的眼睛,在推理小说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请凶手来讲述故事,不要说制造疑团多么不方便,恐怕连叙述的语气也会别扭得让读者无法接受,然而,我们读《罗杰疑案》,并没有故弄玄虚的感觉,只是隐隐约约地感到“我”似乎有点儿什么难言的苦衷,但决不会意识到这是作者玩弄的花招、面对错综复杂的实情,轻信的读者稍不留心,就被狡猾的“我”引人“歧途”。可见,对于阿加莎这位小说大师来说,由特定人物“我”来讲述故事,并不存在什么“不方便”;任何叙述上的局限,她都能想出妙法,顺当地跨越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