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话时代的侦探小说 一个侦探三个帮

——侦探小说诞生之初五十年里的发展

那些天才们让爱伦·坡的创造变得更加实用。最好的证据就是: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在侦探小说上消磨时光。

——朱利安·西蒙斯

无可否认,侦探小说的创造者埃德加·爱伦·坡是一位天才。不过,天才往往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而这一点在他创造的侦探小说中体现得非常彻底。这些作品固然是经典中的经典,但就实际阅读效果而言,就不那么乐观了。

上一节已经提到,侦探小说是爱伦·坡的“炫耀贴”,里面充斥着大量“令人发指”的内容。比如,《莫格街凶杀案》一开头,坡便就“逻辑”问题展开了长篇大论,一系列纯粹的理论论述枯燥无味,很难被读者理解。坡可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举了一个下棋的例子来证明自己的理论——但是,这个事例比纯理论更加晦涩,只能令读者更加崩溃。

来到故事中,神探杜宾俨然是一架冷血的推理机器,没有情感,不食人间烟火。本来并不复杂的推演,杜宾先生非要将其蒙上一层高深莫测的外衣,让人读来有一种想要撕书的冲动。总之,与其说这是一篇小说,不如说这是一份学术论文,里面的侦破故事仅仅是坡引用的一个事例。

毫无疑问,爱伦·坡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但站在读者的角度,谁会花钱买一本厚厚的学术着作,耐心地把它读完,然后怀着受益匪浅的心情期待下一本学术着作的上市?结果,在爱伦·坡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侦探小说无人问津,更加谈不上什么发展。这个时候,几个大洋彼岸的侦探小说爱好者站了出来。他们八仙过海,改良了爱伦·坡的创造,避免了这种文体在诞生伊始便被唾弃的命运。这批爱好者人数众多,在此不一一列举。我们只关注其中最有名、贡献最大的三位。

第一位的名气如雷贯耳。他是一代文豪、19世纪英国最伟大的文学家、批判现实主义大师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很多读者都不知道,这位大师对于侦探小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由于创作理念的差异,狄更斯对于侦探小说有着更深刻的思考。因此,他的相关作品中,也体现出了更强烈的思想性。

在狄更斯之前的很多作品(比如巴尔扎克的小说)里,罪犯往往具有传奇色彩,而警察既愚蠢又腐败。随着社会体制的发展健全,这种模式的作品几乎消失了。侦探作为稳定的社会保护者,逐渐取代罪犯成为英雄。

狄更斯对侦探这个新生行业大加赞扬。他在《家常话》上发表了几篇文章,将现实中的几位侦查员塑造成了英雄。狄更斯对犯罪表现出一种着迷但矛盾的感情,这种情感延伸到对罪犯心理的关注。他的几部作品,包括长篇和短篇,对于谋杀和随之而来的犯罪行为都抱着一种厌恶甚至害怕的心态加以考察、思索和审视。他认为,描述犯罪也许对心怀恶意的人有着深深的吸引力,而这种人在所有读者中占了绝大多数。狄更斯还很关心监狱的现状,几次托关系到监狱进行考察。

总而言之,狄更斯是当时为数不多的对于犯罪现象有着深层次思考的作家。爱伦·坡仅仅把侦探小说当成一场“猫鼠游戏”,这使得侦探小说稍显肤浅和单调;狄更斯则把更多的社会意义和思想融入其中,令其一下子变得丰富起来。平铺直叙式地把自己想要表达的思想喊出来(例如某大片里面的“天下”和“不杀”)固然不合适,但是没有思想的东西却必然不能长久。这点爱伦·坡没有(也不想)意识到,而狄更斯的考虑无疑更为周全。

创作于1853年的《荒凉山庄》是狄更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小说算不上侦探小说,却对侦探小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启示作用。主人公巴克特探长熟悉那些犯法者,对他们的习惯了然于胸。更重要的是,他对于罪犯者有着一种人文主义关怀,并因此得到了这一阶层的尊重。毫无疑问,他的推理能力比起杜宾先生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但他更人性化,更能被读者接受。后来很多侦探的塑造都参考了巴克特探长。

狄更斯在晚年开始创作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名为《杜德鲁疑案》。小说只在杂志上连载了六期,就由于狄更斯的长眠而终止。故事的结局成了千古悬案。

狄更斯的好友、英国人威尔基·柯林斯(1824—1889)同样贡献良多。比起良师益友,柯林斯对于侦探小说的帮助可能更具象、更重要一些。让柯林斯青史留名的是创作于1860年的《白衣女人》和1868年的《月亮宝石》。前者更像一部犯罪小说,而后者则是不折不扣的侦探小说。

前辈爱伦·坡告诉柯林斯侦探小说里要有严谨的推理;好友狄更斯则强调严谨的推理是为了表达某种思想。因此,柯林斯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怎样在一篇篇幅有限的作品里,既体现技术性,又体现思想性。他得到的答案是“不可能”。因为,前面已经说过,侦探小说不是学术论文,思想意义也不能直截了当地吼出来。读者花钱是在购买一部小说,故事性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柯林斯的做法是:扩充小说的篇幅。事实证明,这是必需的。于是,《月亮宝石》成为公认的史上第一部优秀的长篇侦探小说。但是,案件的主干就那么一点儿,想把四万字的短篇写成四十万字的长篇,这似乎需要一些技巧。还好,柯林斯处理得不错。

《月亮宝石》的故事其实并不复杂:月亮宝石是一颗世代相传的印度钻石。一个英国军官从印度佛寺掠走了这颗宝石。于是,这颗价值连城的宝石便传到了英国。此后,这颗受到诅咒的宝石夺走了许多拥有者的生命……换成爱伦·坡,这个故事五万字绝对搞定。

《月亮宝石》对于情节的布局是开创性的。作品采用多视角叙述模式,身份不同、立场不同的人物从自己的角度讲述所见所闻,案情由此展开。这种模式在今天看来稀松平常(日本推理小说中比比皆是),但考虑到这是诞生在一百四十多年前的作品,就不得不对创作者肃然起敬了。这种处理使得故事变得更加复杂而有趣,读者需要面对更多谜团(至少看上去是这样),作品的吸引力得到了保障,逻辑的严谨化和思想的深刻化也有了操作平台。

柯林斯对于侦探小说情节架构的贡献影响深远。后来的“侦探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每部作品的结构处理都参考了《月亮宝石》。我们试想,如果一种类型小说没有长篇作品,或这种长篇作品非常糟糕,那么这类小说的“下场”应该不难预料。因此,柯林斯的尝试就显得格外珍贵。

当然,这种模式的弊端立刻在《月亮宝石》中体现出来:即情节过于冗长拖沓,每个人物都如同祥林嫂一般,对于读者心知肚明的线索依旧唠唠叨叨,令人生厌。但是,瑕不掩瑜,谁又能要求柯林斯在那个年代必须把侦探小说的一切难题解决掉?

除了对于情节的贡献,柯林斯在《月亮宝石》中塑造的人物同样不可忽视。在这部作品里,读者结识了一位名叫卡夫的探长。实际上,卡夫仅仅是一位巡官,但考虑到中国读者没有接触过这个概念,我们依然称其为“探长”。卡夫探长出现的最大意义在于,他是第一位“现实主义”侦探。

在卡夫之前,侦探小说中的主人公无不弥漫着一股“浪漫主义”气息。说直白一点,就是种种表现都相当地“不真实”、“不靠谱”。典型的代表依然是爱伦·坡笔下的奥古斯特·杜宾。而卡夫探长“则可以视作为对浪漫主义的修正”,在他身上体现了柯林斯说的“一丝现实”。

卡夫探长身材挺拔,有着一双银灰色的眼睛,仿佛可以窥视每个人的内心世界。他喜欢顾左右而言他,喜欢漫不经心地四处走走,却有着超乎寻常的洞察力。柯林斯在《月亮宝石》中这样描述自己的主人公:

我刚到门房那儿,火车站来的一辆轻便马车就驶到了门口,车里走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头,骨瘦如柴,好像身上哪一个地方都割不下二两肉来。全身穿着古板的黑衣服,脖子上扎着一条白领带。一张斧头般瘦削的脸,皮肤又黄又干,就像秋天枯萎的树叶。可他那铁灰色的眼睛,要是抓住了你的目光,就会让人张皇失措,好像能把你肚子里的事儿全都看透似的。他步子轻快,声音却令人伤感。他那过于瘦长的手指,弯曲起来就像鸡爪子。他本应该是位牧师或者是位殡仪馆老板,或者其他什么人,而不是像他真正的身份。

我们不难发现,卡夫探长的影子出现在后来绝大多数侦探身上,包括那位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卡夫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艾略特评价《月亮宝石》时说它是“现代英国侦探小说中第一部最长的也是最伟大的侦探小说”。是不是“第一部”,一直存在着争议,因为查尔斯·菲利克斯的《诺丁山谜案》在1862年就开始连载,不少人认定这才是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但也有人认为这不是侦探小说;但毋庸置疑,《月亮宝石》的成就和影响远远超过《诺丁山谜案》,“最伟大”的称谓当之无愧。

当然,之前已经不止一次提到,谜团的设置和解谜的过程是侦探小说最基本的特征。因此,这个环节也需要后来的追随者们不断“呵护”。在这一点上,一位法国人起到了表率作用。

这个法国人名叫埃米尔·加博里奥(1832—1873)。威尔基·柯林斯对加博里奥倍加推崇,他的《月亮宝石》很明显地受到了加博里奥作品的影响,尤其是《勒鲁菊血案》(1866年,也许这才是史上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因为从1863年起这本书就开始连载)。这部作品在报纸上连载了很久,加博里奥成为了史上第一位侦探小说领域的畅销书作家。

加博里奥对警察工作颇感兴趣,不仅对保安局的运作情况了如指掌,还对审讯法官和地方警察的职能一清二楚。因此,他的作品中有了之前侦探小说中不具备的元素——丰富的方法论。这些方法论在《勒鲁菊血案》中的侦探塔巴勒老爹身上就有所体现,而最极致的展现,无疑是创作于1868年的代表作《勒考克先生》。

勒考克是第一位有着科学的、系统的侦破方法的侦探。他擅长观察(注意:是观察,不是看),精于易容术,对于追踪术也有着独特的理解,获取指纹、脚印等蛛丝马迹更是手到擒来。不可否认,这个人追逐私利、自高自大,但他的确有这样做的理由,他高超的侦查技巧屡屡令罪犯无所遁形。

勒考克之前的侦探逻辑推演固然严谨,但却仅仅停留在“理论”阶段。如果拿不出切实的证据,一切推理都将无法转换成证据,侦探小说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可以说,勒考克的出现是里程碑式的,他为已经逐步建立的侦探世界观寻找到了方法论,保证这个行业的从业者可以用科学的方法体面地生活在世界上。

读过福尔摩斯的读者应该记得,我们的大侦探对两个人不屑一顾:一个是侦探鼻祖杜宾;另一个就是加博里奥笔下的勒考克。

我用24个小时可以解决的问题,勒考克却费了六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那些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福尔摩斯毫不掩饰对于勒考克的蔑视,但在得出某种结论前,我们不妨看看勒考克的调查方法。一次,在查看了旅馆外雪地上的足迹后,勒考克声称:

当凶手正在和两个女人谈话时,他的同伴或是帮凶,我认为我可以称其为“他”,在这儿等凶手。他是一个中年男子,相当高,戴着软帽,穿着一件蓝色的羊毛大衣;他大概结婚了,因为在他右手的小指上戴着结婚戒指。

似曾相识吧?是不是和福尔摩斯先生的口吻惊人的一致?尽管对于勒考克的方法颇为不屑,但不可否认,福尔摩斯很多赖以成名的绝学,完全是拜这位前辈所赐。

在爱伦·坡之后,侦探小说能够“坚持”到那个黄金年代,诸多天才的贡献是不可抹杀的。查尔斯·狄更斯让它变得更具内涵和思想意义;威尔基·柯林斯奠定了情节布局的模式和技巧;埃米尔·加博里奥则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调查方法,让侦探们从空谈家成为了实干家。

天才们的探索大概持续了近半个世纪,参与人群遍及大西洋两岸。在种种模式逐步确立以后,侦探小说有了发展和腾飞的基础和空间。读者在期盼,有没有这样的侦探小说:它承袭了爱伦·坡的模式,有着狄更斯作品的深刻,情节架构比柯林斯的作品更完美,逻辑推演比加博里奥的勒考克侦探更精妙……如果有这样的作品,全世界的读者一定会趋之若鹜,侦探小说也必将被引入一个空前繁荣的阶段。

会有这样的侦探小说吗?

应该有的。因为大家都记得,在1887年,有个叫“福尔摩斯”的家伙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