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莎士比亚的悲剧 崇高的理念与食人的实践——读《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
“不,我的好伯父,可是普路同有信给您,他说您要是需要差遣复仇女神的话,他可以叫她暂离地狱,听候您的使唤;可是公道女神事情很忙,也许她在天上跟乔武有些公事要接洽,也许……”——坡普律斯
这个剧本崭露了莎士比亚世界观里最为阴沉的一面以及他对于人性前途的无尽的悲哀。诗人描绘的这种血淋淋的场面,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他内心那个矛盾得要爆炸的世界的写照。
剧情一开始便是血腥的杀戮。大将军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征服了哥特人,带着哥特女王一行俘虏回到罗马。在他的牺牲的儿子入墓前,他要杀一个女王的儿子作为对自己儿子的亡魂的祭礼。火已经升起来了,面无人色的痛苦的女王跪在地上向泰特斯苦苦求情,求他赦免她的长子。她说她的儿子也是同样的为国家和君主而战,没有任何罪过,她希望泰特斯效法天神的慈悲。她的话并没有使泰特斯有丝毫动摇,在历次战争中失去了十几个儿子的勇敢的将军,此刻满腔都是复仇的怒火。于是女王的长子遭到肢解之后被投入烈火,烧成焦炭。
以上惨烈的场面揭开了人性内在矛盾的可怕对峙。为着“国家、人民、公正、荣誉……”等等这些崇高的理念,泰特斯的儿子在战争中被敌人杀害。现在他要为儿子行祭礼,无非是从“公道”的原则出发,即“以血偿血”,以慰亡魂。泰特斯是一位品性完美的罗马忠臣。而从哥特女王塔摩拉这方面来看,则是另外一回事了。她打了败仗丧失了国土,被俘虏到罗马来,一路上受尽侮辱,但是这一切还不够,泰特斯还要当她的面肢解、残杀她的爱子。对于一位母亲的心来说,不会有比这更致命的打击了。这种惨痛的折磨,在日后会孕育出什么样的奇异的果子,已经可以预料了。
什么是公道呢?公道就是将泰特斯的儿子临死前所经历的可怕痛苦加于塔摩拉的儿子,让塔摩拉承受泰特斯所承受的同样的丧子的痛苦。这样活着的人心理上得到平衡,亡魂也得到安息。人类古代对理念的理解发展到今天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矛盾依然如旧。理念将如何来实践呢?诗人用冷静的手层层剥离,将人性的真相,将内核展示于观众的眼前,形成一个巨大的问号。
塔摩拉被新的国王看上,立为王后,一个巨大的,血淋淋的复仇计划制定出来了。她心中的全部的母爱,现在都化为了杀戮的动力,她恨不得通过计谋将泰特斯一家斩尽杀绝!于是她与她的情人同谋,首先唆使儿子杀死了泰特斯的女婿,接着又叫她的两个儿子对泰特斯的女儿拉维妮娅施暴,并砍去她的双手,割掉她的舌头。随后她又将拉维妮亚丈夫的死嫁祸于泰特斯的两个儿子,将他们杀掉,这样还不过瘾,还要害得泰特斯被砍掉一只手。塔摩拉的举动让观众看到,人心最深处的欲望一旦释放出来,实在是令野兽们望尘莫及的。
遭到了这一系列可怕的打击之后,泰特斯终于抛开了国家和人民,他不再指望国家或君主来替他主持公道了,他要自己来复仇,当然仍然是根据内心的理念。他要让塔摩拉重新感受他心中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痛苦——那种比死还苦万倍的感觉。为此他以疯作邪,深思熟虑。他所想出的计谋比塔摩拉的情人的构思更为奇特,更令人发指。他用计杀了塔摩拉的两个儿子之后(割开血管,让血流尽),将他们的骨头磨成粉,用他们的血将粉和成面饼,烘焙成点心,让塔摩拉吃了下去。在完成了这一切时,泰特斯分明感到他所追求的东西已经远在天边,今生不能再相见,他内心也许还感到自己已经不再是人了,所以他杀了自己的女儿,为她免除了痛苦。然后他又被国王所杀。即使国王不杀他,他也一定会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生命对他已不再有任何意义。
泰特斯的转变是耐人寻味的,它显示出理念与实践已经相距得多么的遥远。一开始满脑子崇高理念的泰特斯的确是够冷血的,儿子们惨死在战场上,他还在大发议论谈到为国捐躯的荣誉;一位儿子触犯了他心中的理念,他就毫不犹豫地将他刺死,还残忍地不让他躺进祖先的墓地。他所捍卫的东西给了他什么样的回报呢?那回报就是女儿被强暴、被致残,女婿被杀,两个儿子也被杀,自己失去一只手,连命都要保不住了。这时人性才在他心中渐渐恢复,但却是朝一条歧路通往兽性。泰特斯想到了犯上作乱,他要他的儿子投向叛军,反过来征服腐败的罗马。也就是说,他走出这一步的时候,“君主、祖国”等这些观念已失效。虽然他仍然信奉天神的公道和正义,但那种公道其实只是根据他内心的情感欲望作出的想象了,绝望中的他将自己当作了复仇女神,将自己的欲念当作了正义女神的欲念,这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否则的话,为什么公道只能属于他,而不能属于塔摩拉?塔摩拉所做的一切难道不是一位感情冲动的母亲的正当反应么?人没有了理念(即使他仍根据内心那种失去所指的空洞理念行事),便只有沦为野兽,甚至比野兽还不如。
纯朴的,古典的追求的确是如泰特斯的例子一样,是完全没有出路了,人性的复杂将人推到走投无路的境地,莎士比亚将这一境地的恐怖在剧中表演到了极致,他还没有给人指明道路,但是他已将最根本的问题向人提了出来,剧中浓烈的、使人窒息的氛围将铭刻观众的心底:
“所以我向石块们诉述我的悲哀,它们不能解除我的痛苦,可是比起那些护民官来还是略胜一筹,因为他们不会打断我的话头;当我哭泣的时候,它们谦卑地在我的脚边承受我的眼泪,仿佛在陪着我哭泣一般;要是它们也披上了庄严的法衣,罗马没有一个护民官可以比得上它们:石块是像蜡一样柔软的,护民官的心肠却比石块更坚硬;石块是沉默而不会侵害他人的,护民官却会弄掉他们的舌头,把无辜的人们宣判死刑。”——泰特斯
同塔摩拉形成对照,泰特斯的痛苦是更带文明色彩,因而充满了矛盾与绝望。他总是处在要么理念战胜情感,要么情感颠覆理念的拉锯之中,两方面无论哪一方绝对占了上风对于他来说都是致命的。他既不能抛开一切亲情的牵挂,做一名无动于衷的孤家寡人,又不能丢掉自己为之奋斗了一生的理念。我们可以说是因为有了理念才有了人,但理念发展到一定阶段却要将人毁掉,这是一幅多么无望的末日的图象啊。泰特斯就是由于心中怀着朴素的罗马人的理想不放,才落得了一个毁灭的下场。而相形之下塔摩拉却要简单得多,她没有内心矛盾的折磨,她是被泰特斯所杀的,不像泰特斯被杀前自己已从精神上毁灭了自己。按照对于天神的理念的古典理解,没有出路的泰特斯只能变成野兽不如的东西,这种生活对他来说的确生不如死。搞阴谋,设圈套,让对方陷入比地狱还可怕的情感痛苦,出人意料地,泰特斯变得比魔鬼艾伦更胜一筹。复仇的欲念将他变成了一个变态狂人,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公道”与“正义”,甚至还有“国家”!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的呢?到最后,恐怕连他自己也不能相信自己是在维护理念了吧?如果理念的作用是将人倒退到比野兽还落后的境地,那还要这个理念干什么呢?泰特斯无法回答心中的责问,他已厌倦了这个世界。所以到最后,当他儿子已胜券在握时,他也没有向他做出治国的任何交待,他已确定自己的生命应该中止在报仇雪恨之后。一场对于理念的追求以屠宰场一般的杀戮告终,这的确是泰特斯始料未及的。
摩尔人艾伦也同泰特斯形成对照。这是一个没有任何道德观念的野蛮人,作恶就是他一生的爱好。他满腔都是对人的憎恨,把人害得越彻底就越高兴,别人的痛苦就是他的补药,而他自己,不管干了什么都绝对不痛苦。他自生自灭,没有任何反省,就像在游戏人生一般。虽然正人君子们将他看作魔鬼,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他和别人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执著于一端不回头罢了。那些受到理念制约的人又怎么样呢?作起恶来不同样禽兽不如吗?泰特斯这样的正人君子比他又好多少?他虽是个魔鬼,爱起自己的幼子来一点不比那些人差。艾伦在剧中扮演的是一个看破红尘的角色,他可不想用什么道德来束缚自己,他活着就要及时行乐,死了也不后悔。他的形象是令人恶心的,可是比起泰特斯别出心裁的兽行来也坏不到哪里去。既然有信念和没有信念的人都是殊道同归,泰特斯也就同艾伦并无区别了。
莎士比亚为什么要描绘这么多的血腥呢?当然不是因为心理变态。在他那个伟大的时代里,当人性得以充分展开时,必然的结果便是理念、道德与原始冲动的内在矛盾加剧。热爱真理的诗人所做的,便是借古喻今,将大写的“人”的涵义展示给观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