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经济与法律 礼与法

若论社会治理,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奉行礼法并重的理念。所谓礼,虽偏重于道德、教化,用以规训、激发个体内心的道德律令和良知,但实际上“礼”也是“法”,甚至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最高原则。有人认为,这种礼仪制度,实际上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宪法”——虽无形,但无处不在。

中国第一部成文法的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代。郑国国相子产将法律条文铸于鼎上,以名条律,以示森威。子产铸刑律于鼎,反映了中国古代统治者“以法治天下”的初始冲动。但这一做法,立刻遭致晋国叔向的明确反对。他写信给子产加以驳难,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礼、法之争。不过,总体而言,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模式虽是礼法并重、礼法二元,但实际上却是礼重于法,以礼为主、以法为辅。这一模式,始终没有根本变化。到了宋、明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工商业的兴起以及商业伦理的初步形成,在商业法规特别是经济契约方面,中国的法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在《大明律》中得到了明显的反映。然而,传统社会的礼法二元结构,并未发生根本动摇。在明末,由陈子龙等复社人物所编选的《明经世文编》中,马文升曾在一篇疏文中这样写道:

切惟为治莫先于德教,辅治莫先于刑罚。非德教无以化导乎人心,非刑罚无以惩戒乎奸宄。故在帝舜之世,契敷五教,而皋陶典刑,以弼其教,是知自古帝王之御天下,未有舍此而能致治者也。

《金瓶梅》不过是一部文人世情小说,作者无意于撰写一部十六世纪的经济史和法律史。但由于作者在修辞上采取了极端的写实或“自然主义”的方式,其反映的明代社会的基本状况——特别是经济、商业活动和礼法观念,倒是极为清晰,颇值得重视。

前文说到,西门庆作为一个十六世纪新型商人的化身,堪称“经济人”。同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门庆也可以被视为“法律人”。西门庆的几乎所有社会活动(主要是经济活动),均在法律的名目下或打着法律的旗号进行。西门庆的主要社会活动舞台只有三个:经济事务、衙门和官场。而官场不过是经济与法律的交汇点或结合部而已。换句话说,《金瓶梅》中的官场,不过是官员们通过衙门和法律赤裸裸榨取利益的场所。

具体到礼法观念而言,西门庆虽说徇私枉法、胆大妄为而“久惯牢成”,但在他的言行背后,仍可以看到传统礼教的熏染、影响和限制。西门庆作为山东第一财主,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可谓无恶不作,但宗法和道德律令对他的限制和束缚,却并未稍减。

在西门庆中意的众多妇女中,其妻吴月娘被描写得貌若天仙。但奇怪的是,小说中涉及西门庆与吴月娘性行为的描述极少(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大概只有一次。写到正妻,作者或许不得不有所顾忌)。用作品中的话来说,吴月娘的首要角色,不过是“虽然枕上无情趣,睡到天明不要钱”的家庭主妇而已。吴月娘在众多妻妾中拥有的真正财富,其实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建立在“明媒正娶”基础上的家世清白、门第纯正和“德行”出众。加上她吃斋念佛,明于教化,足以使她处于实际的家庭主管地位,并在道德上建立起巨大的优势。每当她与潘金莲发生争执乃至冲突时,西门庆心里怎么想我们可以不管,但至少在众人面前,在所谓“情理”的巨大威慑力面前,西门庆不得不一次次未加任何解释地维护吴月娘的“正统”地位。盖因潘金莲后娶,排行第五,且德操有亏。

春梅以一个奴婢的身份,居然得以在西门庆家中颐指气使、横冲直撞,弄得人人皆怕,即便是吴月娘也让她三分,足见春梅在西门庆心目中的特殊地位。有意思的是,当春梅与吴月娘发生冲突的时候,西门庆几乎不问是非曲折,明显地在维护吴月娘的地位。西门庆对吴月娘的袒护,实际上也是出于对传统礼仪的敬畏——吴氏为“正头娘子”,而春梅则为婢女。

那么当春梅与如意形成争执的时候,西门庆会站在哪一边呢?读者一定会认为是春梅吧,没错,小说中正是这么写的。原因很简单,春梅虽说是吴月娘、潘金莲的奴婢,但好歹也算是个家人,而如意只是一个连丈夫的存在都成为谜团、被人临时叫来照顾孩子的奶妈。

从吴月娘、潘金莲、春梅、如意的伦理序列中,我们不难看出西门庆想维护或者说“被迫维护”的是什么。当然,这一排序,是宗法伦理和礼仪方面的排序,而非真正意义上亲疏远近的情感排序。可是,若要认为这种等级次序不过是表面文章,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那就大错特错了。西门庆一死,吴月娘作为当家主管的权力即刻膨胀,马上将春梅、潘金莲扫地出门,其背后的宗法、道义力量拨云见日,令人生畏。

礼制森严与等级分明,在官场的交接与酬酢往来中,体现得最为典型。明代的宗臣在《报刘一丈书》中,曾以讥讽的笔调,绘声绘色地描摹出官场“谒见”的规制和礼仪,尤其是下层官员“候见”时的苦痛、酸楚与耻辱。这一描述恰好与《金瓶梅》的某些章节构成互文关系,或者说,为《金瓶梅》中的同类场景做了十分生动的注解。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金瓶梅》的作者对当时的官场礼仪和规制极为熟悉。

《金瓶梅》第五十五回,西门庆去东京给蔡太师拜寿。抵达东京之后,未见主人,先得去拜见管家翟谦,第二天才能去太师府。晚上西门庆一夜难捱,眼巴巴等到天明,巳牌时分,就早早起床梳洗。等到了蔡京的府中,中门居然关着,只能从角门进入,且每道门都有武官把守。等他转过重重回廊之后,终于来到大厅堂前,看见蔡京端坐于虎皮高椅之上,身穿大猩红蟒衣,屏风后二三十位美女手执巾扇,侍立两边。西门庆不由分说,朝上拜了四拜。此时,管家翟谦走到太师身边,暗暗地说了几句话下来——这几句话小说没有交代,从上下文关系来看,应该是向蔡京说明,西门庆有意在太师面前认个干儿子。西门庆默默会心,赶紧朝上又拜了四拜。整个过程,蔡京不答一语,也不回礼,而这正是西门庆所盼望的——因为据说父亲受儿子四拜,是无须答礼的。反过来说,蔡京不回礼,等于是默认了拜干爹这一事实。因此,接下来,西门庆一开口,便对蔡京以父子相称:

孩儿没恁孝顺爷爷,今日华诞,特备的几件菲仪,聊表千里鹅毛之意。愿老爷寿比南山。

蔡京这才命座,西门庆再次朝上作揖,道一声“告座了”,方退至一旁,坐地吃茶。由于带来了重礼,且有翟谦多方协力,西门庆的谒见之旅也还算顺利。

至第六十五回,殿前钦差六黄太尉为迎取“花石纲”,由山东河道而来,路过清河县。当地两司、八府官员凑了份子,由黄主事出面,借西门庆家设宴,迎接六黄太尉。御前钦差的仪仗所经之处,鸡犬不闻,樵采遁迹,其威势之煊赫、仪仗之饬严,自不必多说。至西门庆家下轿,众官员便前来拜谒,整个过程,规制堂皇,不越雷池一步。巡抚都御史、巡按监察御史前来参见,太尉依礼而答;布政使、参政、参议、提学诸人上前参拜,太尉稍加优礼;知府八人拜见,太尉仅答以长揖而已;至于统制、都监、团练一类的官员,太尉则端坐不动,稍加训诫后,众人即退过一边。

西门庆以提刑副千户的身份,作为整个宴请的东家主人,倒贴了许多银两,且夹在李瓶儿的丧仪中,忙乱了好多天,最后只落得个“献茶”的机会,远远地朝太尉望一眼罢了。

自始至终,六黄太尉与主人西门庆未交一语,尊卑等级之严,由此可见一斑。

在日常生活中,“礼”的约束也随处可见。李瓶儿死后,西门庆备下金帛厚礼,请宋真宗宁和殿的侍者杜子春来题写铭旌。按西门庆的意思,当写“诏封锦衣西门庆恭人李氏柩”。平常嬉皮笑脸、很不正经的应伯爵,这次总算正经了一回。他再三阻挡西门庆道:“见有正室夫人(吴月娘)在,如何使得?”伯爵的意思是,恭人为正室命妇之称,且须有爵位,不应用于瓶儿侧室。可叹西门庆正处于悲痛之中,全然不顾丧仪之礼,一定要为爱妾争个名分。争了半日,最后还是不得不去掉了“恭人”二字,改为“室人”,就这样糊涂过去了。

初一看,《金瓶梅》的世界,就是一个礼法世界。官场迎送之礼,尊卑贵贱,等级分明;家庭生活,宗法俨然,礼数周全;人情往来和待人接物也颇有敬让谦抑之风。吴月娘的哥哥吴大舅,身居闲官,每次见到妹妹,都以“姐姐”相称。他尊称妹婿西门庆为“姐夫”,西门庆受之若素;西门庆称自己的女婿陈敬济为“姐夫”,敬济也坦然受之。至于称弟为哥,称哥为爹(仿佛人人竞相自轻自贱),在小说中随处可见,几为通例。这大概是山东清河一带,世代相袭的成规礼俗吧。

西门庆虽只粗通文墨,但每与人交接,亦颇善客套。他升官之后,心心念念要延请一位有学问的先生来家坐馆,专管案牍文书和信件往来,遇事有说帖,送礼有礼帖。这足以表明他对礼仪的重视。西门庆虽然没有读书的习惯,却辟有专门的“书房”(实际上成了蓄养男宠或纵欲之后用来静养的场所),身边也有“书童”跟随;虽然不谙音律,也还每筵必唱。

《金瓶梅》的主旨之一,在于揭露礼法的废弛、混乱与衰颓。但它并未直接描写礼之不存、法之缺失,而是反其道而行之,着力铺叙礼法的崇隆和森严。作者通过礼之伪善、法之矫饰,来揭示世态之乱象丛生、人情之凉薄险诡、道德之颓朽衰败。因此,《金瓶梅》与其说着眼于对礼法、道德状况进行严厉批判,还不如说,它要向我们展现的,其实是“名实分离”。那些掩盖在礼法表象之下的真正内容,一旦敞开,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才会让我们感到触目惊心。《金瓶梅》这么写,固然有修辞和技法方面的考虑,但更重要的是,这种“名实分离”的状况,正是明代中后期社会状况的真实反映。换言之,中国传统社会的礼法、伦理和道德,与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实际生活之间的距离,已足以构成反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