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怒剑与狂花 第一章 雨中论酒
「怒剑初出,山河失色 。
狂花初露,冠绝群芳。
剑气千幻,风云起。
红裙百战,人断肠。
在山之巅,在剑之芒。
血花飞舞三千尺,生死一弹指。
在那月冷如银的晚上,
却只望能寻得一片静静的落花,
将万古的寂寞,与我的剑同藏。」
藏花的心情愉快极了,可是天气却坏透了。
这场雨已下了两天,看样子三天之内是停不了的。
虽然秋雨扰人,藏花只要一想到早上“铁手无情”杜天杜大爷输的时候那种表情,她就愉快得想翻筋斗。
“铁手无情”这个外号,并不一定代表是神捕或是英雄侠士。
也不是说杜天这个人是个翻脸无情,手下从不留活口的江湖大盗。
“铁手无情”是形容杜天的小气。
杜天并不是他的本名,他原先的名字是杜一大。
可是他认为杜一大无论念起来,或是写起来都太浪费了,两个字总比三个字省一个字。
况且一大只是一面大而已,他希望大得跟天一样,于是他的名字就由杜一大变为杜天。
在这个城市里,有一大半以上的商店和土地都是杜天的,可是任何人休想从他的手中拿走一文钱,或是任何一样东西。
任何赚钱的行业,他都要插手,只要一插手,那些同行的最好赶快关门大吉。
否则不但赚不了钱,最后连血本都无归了。
这种人你想要向他借一文钱都难如登天,更何况是三十坛陈年女儿红。
藏花就赢了他三十坛女儿红。
清晨的空气最清新最恰人,清晨也是大地万物将醒未醒时最宁静的一刻。
杜天喜欢清晨,他认为清晨是人脑袋最清楚的时候,在这个时候处理事情和判断,是最正确的。
所以他都是在清晨时,由家里出发到各商店去询查和处理事情。
秋雨虽然下了两天,杜天却仍然没有问断他清晨例行的工作。
今天清晨他出家门时,却看见一件怪事。一件他认为很滑稽的怪事。
他看见一个女人在雨中想爬上他家门前分种路两旁的三十棵大树的其中一棵。
大树本来就很难爬上去,更何况在雨中,那女人却一心一意地想爬上去。
树干很滑,再加上女人先天体力就不足,所以那女人每次只爬到树一半时,就摔下来。
可是那女人似乎不灰心,每次摔下来都马上站起,再爬、再摔、再爬。
看她爬树的样子实在很滑稽,杜天忍不住笑了。
“我这三十棵树井没有什么奇珍异果,树上也没有长出黄金,你急得想爬上去,是为了什么?”
女人回头瞪了他一眼。
“第一,我并不急得想爬上去。第二,我也不想摘树上的什么奇珍异果和黄金,我只是想在树上欣赏雨景。第三,我更想证明爬树并不是男人专利。”
“是,是,可是像你这样爬,要爬到哪一年?”
“哦?”女人停止爬树,回身望向杜天。“那你的意思是爬得比我快?”
“我本来是想跟你比,只可惜我的身体和年纪都不答应。”
杜天也没怎么太胖,只不过一百五六十斤而已,他也不会大老,顶多四五十岁。
叫一个这样的人去喝酒,他绝对胜任有余,如果要他爬树,那你就可想而知了。
更何况这样的人是杜大爷,杜大爷怎么会和别人比爬树?当然不会。
杜天自己不爬,却可以叫别人爬,于是他向女人提议。
“只要一刻钟内爬完这三十棵树,你要什么,我给什么。”
“如果爬不完呢?”女人满有兴趣。
“做三年长工。”
“好。”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藏花。
藏花早就看不惯杜天的小气,早就想整整他,却一直苦无机会。
杜天就像是一个深闺里的处女,任何机会都不给别人。
——可是,处女总有当妈妈的一夭。
杜天的弱点,就是爱赌,赌他胜算十成的局。
所以藏花就设下了这个局。
可是在一刻钟内,要爬完三十棵树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杜天当然早就算到这可能是女人设的局,他更算到这个女人不可能在一刻钟内爬完三十棵树。
所以他赌了。
藏花爬到第四棵时,杜天就有点笑不出来,可是她爬到第二十五棵,杜天又恢复笑容。
他确信这个女人顶多只能爬到第二十九棵树。
在最后一秒半,藏花爬上了第三十棵树,可是却没有足够时间下树。
杜天笑得更开心了。虽然藏花爬上第三十棵,是出乎他的预料,但是她已没有时间下来了。
他正准备好好接受这位长工时,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发生了。
他看见藏花从树上“摔”了下来。
不是跳下来,而是自己让自己从树上“摔”下来。
藏花就在一刻钟的最后一刹那“摔”落地面。
所以藏花赢了。
杜天的表情,就仿佛看见八十个老太婆同时脱光。就在这时,他听见有人在咳嗽。
一个穿着破旧灰白色的长袍,不停咳嗽的流浪汉,从树后走出来。
刚才他们都没有看见这个人。
刚才树后好像根本就没有人,可是现在这个人却明明从树后走出来了。他走得很慢,咳嗽很厉害。
他一出现,秋雨竟似已因他而变了颜色,变成一种空虚而苍凉的灰白色。
他的眼睛却是黑的,漆黑的眼睛。
——灰白与漆黑,岂非都正是最接近死亡的颜色!死亡岂非就正是空虚和寂寞的极限。
流浪汉不停地咳嗽着,慢慢地走过去,忽然站住,站在藏花面前,他的咳嗽总算停止了一下。
“何苦?”
藏花不懂他说的话,正想问,却见他已转身走向杜天。
杜天吃惊地望着流浪汉,他忽然对杜天笑了笑。
“何必呢?”
一句话还未说完,流浪汉又开始不停地咳嗽,慢慢地走开了。
杜天吃惊地望着他,藏花也诧异地望着他,好像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藏花正想追过去再问问他,这个人却已连影子都看不见了。
他走得虽然慢,可是一眨眼就已连影子都看不见了,甚至连咳嗽声都已听不见。
杜天哺哺自语:“奇怪奇怪,这个人我怎么看起来很面熟?”
藏花也在喃喃自语:“奇怪奇怪,我明明赢了,为什么没人问我要什么?”
藏花要的,当然是三十坛陈年女儿红。
“摔下来”和“跳下来”是两种完全不同速度下降的动作。
“跳下来”在下降的速度上,是属于较缓慢的一种,而且很有可能会被树枝绊住。
“摔下来”就不一样了,那是一种背部朝下的动作。由于人的上半身比下半身重,所以下降速度当然快多了。
但是要由那么高的树上摔下来,也非一般常人所敢做的。
藏花的背,至今还痛得不得了,她却很愉快,能让杜天上当的人,毕竟还我不到第二个。
所以藏花的心情愉快极了。
秋雨绵绵,日已偏西。
夕阳却难得地出现在雨中。
雨中的夕阳是那么的飘缈,那么的孤寂。
人也是孤寂。
——除非必要,通常很少有人愿意在雨中行走。
藏花从小就喜欢雨,尤其是秋雨,她喜欢秋雨的那份懒洋洋的感觉。
也唯有在雨中,她才能暂时忘记那份埋藏在记忆深处,埋藏在骨髓深处的痛苦。
——像她这样的人,怎会有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
——痛苦真的忘得了吗?
雨中夕阳淡黄,照着长街,照着藏花,除了她之外,街上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藏花沉醉在雨中那份独有的苍茫里,就在这时,她忽然望见一大票人。
一大票十七八岁的少年,个个部长得很俊俏,他们就从长衔的尽处施施然地走过?BR54321础C扛鋈说氖稚隙寄米哦鳎械亩俗挪耍械哪米酪危械呐踝啪疲褂械谋ё藕?BR54321毯,扛着竹竿。
今生今世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同时看见那么一大票漂亮的少年,所以藏花很仔细地盯着每一个少年,看个过瘾。
这些少年竟好像是为了藏花而来,他们到了藏花面前就停下,然后很快地将竹篷架起,铺上红毯,放好桌椅。
等一切弄好时,一位长得较高的少年恭敬地走了过来。
“花大小姐,请坐。”
藏花什么话都不说,走了过去,拉开椅子就坐下。
“这桌上各式各样的莱都有,可是你最好不要吃。”另一位少年上前恭敬他说:“园为各式各样的莱都有一点毒。”
藏花马上拿起筷子,各式各样的菜都大吃一口。
“这瓶酒里的毒最多了。”
藏花随便拿起瓶酒,拔开塞子就往肚里倒,倒得很快,几乎连气都没有喘,一瓶酒就完了。
身后有人叹息。
这么好的酒,被你这样喝,真是王八吃大麦,糟蹋了粮食。”“不是王八吃大麦,是乌龟吃大麦。“藏花纠正他用的字。一老者笑着走出:“原来你不是王八,是乌龟。”
“乌龟吃大麦是会糟蹋粮食。”藏花也笑了。“可是乌龟却会喝酒,这是五十年陈的女儿红。”
“好,好。”老者笑得更开心。“花大小姐就是花大小姐。”
“藏花忽然觉得这位老者很有趣,遇见有趣的人不喝点酒,就像自己和自己下棋一样无趣了。于是藏花又拿起瓶酒,这次她总算喝得慢些。”这么好的陈年女儿红不温着喝,实在可惜。”“是的。“老者挥挥手,立即有一少年捧着炭炉走了过来。炉中有炭,炭已燃烧。老者拿火钳拨了拨炭火,然后将一坛女儿红摆上去,再细心地将坛口的封泥敲开。老者在做这些事时,就仿佛一个疼爱孙女的老祖母在为出嫁的孙女准备嫁妆。坛口清理干净,老者拿出一张宣纸,轻轻地封住坛口,然后才满意地停手。”温酒就好像泡茶一样,要讲究火候、温度和时间。“老者说:“火太烈,温度太高,酒的原味一定会被蒸发。”
藏花同意地点点头。
“火弱,温太久,酒一定会变酸。”老者仿佛在说一件很庄严的事。“唯有适当的火,适当的时间,才能温出原味仍在,又对人体有益的好酒。”
适当的火,适当的时间,要做到这一步,是多么的不容易,要经过多少次的失败,才得来这经验。
“坛内酒气刚冒,就马上要将酒坛拿离开炉。”老者拿下酒坛放在桌上。“然后等酒气蒸湿了坛口的宣纸,大功就算告成了。”
老者倒了一杯温好的酒递给藏花。
“这时酒的温度正好比人体内的温度差二度半。”老者说:“这种温度最适合人体。”
酒未喝,就有一股芬芳香味扑鼻而来。
酒喝下,就有如一股甘泉琼汁顺喉咙缓缓流入肚子里,然后整个人就宛如置身于云中。
“好,酒好。”藏花诚意他说:“老先生的手艺更好。”
“谢谢。”老者指着酒坛说:“这是杜大爷输的三十坛酒中的一坛,其他的二十九坛,就等花大小姐去拿。”
“喝多老先生精心调温的酒,已是人生一大快事,其余的酒又何妨?”
“既是何妨,又何必令杜大爷落下一个背信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