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女娲之刃

这帮中国女特种兵,比男的一点不逊色,甚至更狡猾,更凶残,更不是东西。(总结这一条的时候方小燕正拿92手枪顶着他的鼻子给他嘴里塞进去一颗大松球还封上了胶带。)

阿姆格从记事起就认为自己是个聪明人,许多年以来,他也算身经百战、几历生死,在他看来,每次化险为夷都是聪明帮了自己的忙。

比如十四岁那年,他和赌鬼父亲一起去偷邻村的羊,被人家当场抓住,十几个汉子拿着棍子就打。他那赌鬼父亲被人家打得筋断骨折,他却没什么大事,因为从一开始他就躺在地上装起羊角风来,四肢抽搐,口吐白沫,还尿了一裤子,谁还忍心打他?

再比如第一次进监狱时,那个狱霸带着一帮犯人要给他杀杀威风,他马上跪地求饶,可怜巴巴地讨好狱霸,饶了一顿打。之后,他与那狱霸形影不离,竭尽全力巴结,终于在一次风沙漫天的劳动时找到机会,拿起两头尖尖的洋镐向后一抡,那狱霸头顶上就开了个天窗。事后警察调查来调查去,所有的犯人都证明他和那狱霸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平时一点矛盾没有,这只是劳动中的一次意外而已……

真正成为恐怖组织头目后,所有的组织头目都忙着招兵买马、扩大势力,唯独他阿姆格毫不吝啬地每年给t国那些达官贵人们上供,结果几次关键时刻都是那些人帮他化险为夷。

阿姆格是个崇尚智慧的人,尽管他干的全都是见不得人的恐怖勾当。这次,阿姆格同样认为,y国之所以看中了自己,让他来中国“一统江山”,也全都是因为看中了他阿姆格是个聪明人。他甚至毫无廉耻地想:就算是养狗,人们也愿意养一条聪明的狗,不是吗?

哒汗穆里大会是马修斯亲自为他安排的,但是阿姆格并没有被这个“荣耀”冲昏了头脑,尽管他恨透了中国人,恨透了那些让他屡次亡命而逃的解放军,但是他从来不否认中国人的聪明,这些年他吃这方面的亏吃多了。比如木罕那次,还有几十分钟就大功告成了,偏偏就出现了解放军,攒了几年的一枚导弹被中国人在戈壁滩深处像礼花一样放了。

所以,阿姆格这次给自己留了一手,他要晚一天再去哒汗穆里,让那些未来的“部下”们多恭候一天他的大驾吧。这事情要是没有危险,多等一天也没有危险,要是有危险,多等一天很可能就救了他的命。阿姆格只派出一名手下去哒汗穆里传信,他则带着剩下的二十多个手下安安稳稳地隐蔽在边境森林里等消息。

下午两点的时候,那手下发来信息:众头目们全都到了哒汗穆里,泱泱数十人,场面蔚为壮观,大家全都把他作为阿姆格首领的特使那样对待,毕恭毕敬的。对自己派去的手下都毕恭毕敬的,阿姆格很满意,这意味着他们对自己更会毕恭毕敬的。他妈的马修斯这个人虽然长得恶心了一点儿,但是办事能力却不弱,要不是y国,他阿姆格想都不敢想自己可以成为这些人的新首领,要知道,这些人在“圈内”全都算是“大腕”啊,有几个资格还比他“老”多了!

下午三点的时候,手下又发来信息,说大家现在都等着他现身呢。按照计划,这名手下马上就要宣布阿姆格先生晚到一天的消息。阿姆格在森林里笑出了声,他甚至都可以想象出这些人迫切的表情和听到消息后遗憾的样子。越遗憾越好,千呼万唤始出来嘛,老子要是那么轻易让你们见到,还谈什么威信?你们就在哒汗穆里吃着烤羊腿慢慢地等待着新主子的光临吧!

三点十分的时候,手下没来信息。三分钟之后,阿姆格听到了枪声。

不过这枪声不是从哒汗穆里传来的,哒汗穆里的确也在响枪,而且还很激烈,但不是顺风天,枪声传不过五十多公里来。阿姆格听到的枪声就在他的身边。

忽然的一阵乱枪,他的手下倒下了四五个,枪枪打在要害。

前文说过,阿姆格是个聪明人,一看手下那死法他就立刻意识到,该死的解放军特种兵就在他身边!他带着鬼哭狼嚎的手下没命地往森林深处跑,往境外的方向跑,好在枪声也停了。

不过阿姆格这次不能停了,他知道这些中国特种兵的厉害,多停一秒就有彻底完蛋的风险。

阿姆格拼命地跑,拼命地跑,拼命地跑……

阿姆格不是个无神论者,他始终相信有上帝啊真主啊的存在,但是要说这个世界上有鬼,阿姆格倒是不怎么信,但是这一次他有些相信了——他已经跑了两天一夜了,自己的手下一个一个地倒下,他却连对手的影子都没发现。那些该死的中国特种兵这次好像也出奇得有耐心,好像并不着急全歼他们,好像是在有选择性地杀死他的手下,哪个位置好就杀哪个,位置不好的宁可放弃。比如刚才那次,十几个人窝在一片灌木丛后面,对手只需要几枚手雷就能解决问题,这事儿阿姆格自己都想到了,歇斯底里地喝骂那些手下散开散开散开,可是解放军的手雷并没有来,等了老半天一个手下忍不住探了下头,“呯”的一枪,半个脑袋就没了。

于是就出现了本书开篇的那一幕!

阿姆格被捆得像个粽子似地塞进直升机,心里努力在接受这样几个事实:

第一,这次我他妈的恐怕是真完了。

第二,我居然被一群女人追杀了两天一夜零三个半小时,却自始至终没见到对方半个人影。

第三,传言不假,去年那几个从木罕基地里侥幸跑回来的游动哨也真没撒谎,中国陆军的确有了一支恐怖的女子特种部队。(当初他可是连着抡了那个报信的手下十几个大嘴巴子说他撒谎,中国又不缺男人,要女人上战场干嘛?你们自己无能还找理由?)

第四,这帮中国女特种兵,比男的一点不逊色,甚至更狡猾,更凶残,更不是东西。(总结这一条的时候方小燕正拿92手枪顶着他的鼻子给他嘴里塞进去一颗大松球还封上了胶带。)

第五,假如有来生,假如恰好还能转世成一个人,他必须要求成为一个中国的随军记者,好好看看这个中国陆军女子特种部队是什么样子……

三个月后,女娲大队营区操场,几十名新入队的女兵整齐地站在猎猎飘扬的国旗、军旗下,右手举拳,在沈萌的带领下庄严宣誓:


我是女娲大队的一员!

我是一名光荣的中国陆军战士!

我的臂章与头顶的军徽同等神圣!

我甘愿放弃平凡的生活!

我选择忠诚和捍卫!

忠诚于党!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八一军旗!

捍卫荣誉!捍卫尊严!捍卫国威!捍卫正义与和平!

我用灵魂铸就军魂!我的信仰永不动摇!至死不渝!

……


龙卫站在队列之前,与葛艳艳并立,尽情地享受着这让人激动的时刻。这的确很值得用“享受”这个词,这样的享受不是第一次,也绝不是最后一次,生活还会继续,战斗还会继续,爱情也还会继续,一切都会继续下去……

女娲高高举起的正义之剑,永远不会失去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