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从来没有想过简文瀚会看上我。从来没有。
我就如其他平凡的大学生一样,每天上课,到图书馆做功课,替初中学生补习,然后回家睡觉。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专长与生活品味。品味,或许我是有点,而且还很refine,但从来没有指望能在短期内达成。基本上,我是那种很平实、稳重、勤力的大学生。
我申请了学费补助,和父母住在深水*一幢旧楼内,我是家中的么女,有一姊一兄,分别比我大上八年与五年。姊姊没有工作,二十岁便嫁了人,生了两个男孩,姊夫是做装修判头的。哥哥则在海关工作,穿起制服时样子颇有威严,他很爱换女朋友,一年起码换三个。
父母年纪都很大,很早便退了休,姊姊和哥哥不与我们同住,所以我得以享用颇宽敞的居住空间,虽然家中所有陈设都又旧又封尘,甚至冷气机也时好时坏,但我也住了二十年,这间霉烂、充满死气的屋子,我暂时还打算在里面住下去。有些事情,能忍就忍。
珀月决定搬进大学宿舍时也有问我会不会和她一起进去,她说一生人一次的大学生活,不尝试住住宿舍,实在很浪费。她住的那一幢宿舍刚落成一年,设施都很新,我在参观过后也有点心动,但住宿舍花费大,我考虑过后,还是打消了念头。
珀月觉得很可惜。她想我与她一起搬进宿舍,然后大家一起交朋友,过愉快的大学生生活。
我和珀月差不多每天都见面,就像以往在中学的日子。她秀丽斯文细心,我粗枝大叶,凡事没所谓,以长补短之下,我们一直是好朋友。我们读的女校中,漂亮聪明厉害的女孩子多的是,我与珀月就相对地平凡普通,但如此反而更能专心读书,一心一意地考大学。
对啊,若然考不到大学,也不知应怎么办。家贫的女孩子,如果没有出众的姿色,又读不了大学的话,便猪狗不如。
为了保险,我选修经济,而珀月则读英国文学,她的英文一向很好,志愿是在毕业后到贫瘠的地方教英文。
不过,她自己也说,到真有机会时,她恐怕又未必会做,愿望还是现实一点的好,或许退而求其次,在沙田教中学好了。
我倒没有刻意去想毕业后要干什么工作,或许多会选政府工、银行、大型的英资美资机构,总之前途好便可以了。
一般女孩子初成为大学生,必定会参加许多迎新活动,我倒没有,一来不知道会否很无聊,而且群体活动的快乐从来不讨我欢心。二来,我不想花任何金钱在课余活动的投资上,就算只需付少许车费午餐费,我也不想浪费。
有钱的话,我会储起来,留待毕业的时候用。
珀月的家境比我好得多,她父亲在航空公司任职高级行政人员,母亲是律师行秘书,所以她常有充裕的零用。
于是她参加了许多迎新活动,每次玩完后她也会向我报告,她说,这样就如我与她一起参加过一样快乐。
她会告诉我那些奇怪的集体游戏;她要参与创作宿舍口号;哪个女孩子四周放电;哪个丑人多作怪。
然后她和我谈了有关简文翰的事情。
珀月说她在宿舍的迎新营、学生会的迎新营和电影学会的迎新营上都看到他,他是这些活动的搞手和领袖。
“参加那么多学会?他不用唸书的吗?”我问。
“他念哲学系的,听说这系的考试很容易合格。而且才升二年级,功课压力大概不大。”珀月说。“他有什么特别?”我继续问。
“简文瀚有种成熟男人的气度,与其他大学男生不一样。”珀月的眼神有着憧憬。
“喜欢了他吧!”我取笑她。
“才不是呢!”她否认。
“没有与他交谈过吗?”
“说过两句……他在电影学会中问我最喜欢哪出电影,我说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然后他问我原因,我却回答是因为我喜欢昆德拉那本小说……你说嘛,我多么不济事,答案毫无见地。”
“你的理由很充分嘛。”“如果我回答我喜欢这出电影是因为导演的手法、演员的演绎、改编的成功,那么,一定会得体得多。”
珀月的语气是那么的懊恼。我看着她的侧脸,可以肯定她是喜欢那个简文瀚的。
之后,我们发现简文瀚竞选学生会会长。他与其他学生会内阁成员在学校的平台上拍了张合照,朝气勃勃的,用来放大了制成宣传海报,四周张贴在校园内当眼的位置。
珀月是这样介绍简文瀚的,她指着海报中的他,说:“是他!是他!”
我看到写在一旁的名字,再仔细看了看他的脸:“不错埃”
“哼!”珀月一脸自豪。“有《暴雨骄阳》的男主角Ethan Hawke的气质。”
“嘻嘻,”我瞪着她:“还说不是喜欢他!”
“你知道我三个月换一次偶像。”她申辩。
这也是,她可以一年内分时段地迷恋江口洋介、Hugh Grafnt与《暴雨骄阳》的男主角。
“你是忠心地花心。”我取笑她,她没异议,然后我们开开心心地各自上课去。
我倒没有什么偶像。从前喜欢过《别问我是谁》里的那个Ralph Fiennes,也因为他而看了《幕后谎言》与《舒特拉的名单》,他是一贯地充满中产知识分子的高尚与优秀味道,只是后来他太久没新电影推出,于是我就忘记了他。
我大概是个没什么passion的人,不似珀月,她对很多事情都充满激情和渴望。
以后每一天在校园中走过的时候,我都会看见珀月喜欢的那个简文瀚的样子,他那双在海报内的眼睛,嗯,充满信心。
就是没想过,某天我居然偶然地认识了他。
除了主修经济之外,我还副修了好几个科目,其中一科统计学令我很头痛,于是我在开学的第三个星期换新的科目,把资料研究了一整天,却又不知如何再选,只好向那些未额满的科目埋手。
当中有一科是纯美术,研究十九世纪的印象画派,我看过课程简介,颇为吸引,大概也没多少人会争先恐后地报读,于是我便选择了这一科。
开课那天我早到,并预先准备了上课用的资料,因为我比其他同学少上了三课,因此便四周张望,看看谁的长相较善良,好让我向他借笔记。
而在开始上课十五分钟之后,简文瀚居然走了进来,他向讲师挤了个歉意的笑容,在椅子间绕了个圈,跟着坐到我身旁的空位上。
我不禁望了他两眼。
他朝我笑了笑。
我立时兴奋起来,一定要向珀月报告这件事。
我细心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他就如普通的学生那样嘛,抄笔记留心听书。在我认为他就是如此时,他却从笔记的底部抽出一张竞选内阁的传单,删改上面的文字。
看来,对他来说,还是搞活动比读书更重要。
简文瀚在下课时急急地走了,我急不及待走到珀月的宿舍,告诉她简文瀚和我变成了同班同学的事。
珀月很兴奋:“什么?他不是高我们一级的吗?”
“这个美术史课程,一、二年级的学生也可以修读。”
“太难得了!他是怎么样的?”
“嗯,”我想了想,“他的样子与照片中的没多大分别,五尺十寸左右高……不过他在上课时做自己的事。”
“自己的事?”
“他在整理宣传单张。”
珀月说:“对他来说,这必定很重要的了!”
我点头:“那么我们要支持他!”
“对!投他神圣的一票!”
于是,在往后的日子,每当我经过简文瀚的竞选海报时,都不其然生出一份亲切感,仿佛已经很熟悉这个人了。
纯美术这一科,每逢星期三才上课,而在星期二的早上,即上课的前一天,我碰上简文瀚。
那是早上九时十五分左右,我正在学校餐厅中吃着猪仔包。
一如往常,我在巴士站外的面包店买了一个猪仔包,把它带回学校的餐厅,自己倒一杯开水,坐下来便吃。对啊,我的早餐就是猪仔包与白开水。
我身边的学生都在吃着餐厅供应的早餐,早餐A、早餐B、早餐C、早餐D、早餐E、早餐F。六款早餐任由他们选择,而且每一款都看似很美味。
当中最好味的大概是早餐B,是沙爹牛肉公仔面,另加煎双蛋与肠仔,再配一杯热饮……唔,多吸引人啊,看到那些食物,嗅到那阵香气,肚子不由得更饿,更想吃了。
但我每天都只吃一个猪仔包。因为,早餐太贵,我不舍得买。
要十六块半呢!一个猪仔包只要两块钱。
唯有坐在他们旁边看着他们吃好了。
有一天,毕业后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然后天天吃丰富的早餐。
当然也要吃美味的午餐与晚餐啊,更当然要买漂亮的衣服,也要搬出来祝将来,生活会过得很好。
现在我有两份补习,刚刚足够我的日常开支和来年的书簿杂费,但我还要给父母家用钱,所以日子一定要过得很节俭。
就在我吃着猪仔包的时候,简文瀚在餐厅出现,他要了一个早餐A。早餐A是一份牛排另加煎双蛋。
他坐在我对面台的位子上,他望了望我,笑了笑。我也同样客气地微笑,然后低头吃完我的猪仔包。
我喝完那杯开水,抹了抹嘴,便站起来上课去。没有再望他。
本来想告诉珀月简文瀚今天早上吃了一个早餐A,但突然间却又不想说出来。我怕我会说得太酸溜溜,令珀月觉得太不好意思,而坚持明天早上请我吃早餐。
我在午饭时候看见珀月,她与一个很干净斯文的男孩子一起买午饭。
她看见我,欢天喜地的叫唤我:“阿彗!”
“午饭了!”我说,毫不客气地打量她身边的男孩子。
“介绍你认识,这是Daniel。”
英文名叫Daniel的男孩子和善地伸手与我一握。他有很顺眼的笑容,兼且有种有钱男孩子的气质。
我向珀月眨眼,她却把脸拉长下来。
“Daniel是我的同系同学,他念的中学就是我们学校街尾那间男校。”
“是吗?怎么没见过你?”我说。
“我长得普通嘛。”他自然地说。
“不!我觉得你英俊极了!”
我说罢,他便不好意思起来。
一顿午饭,我们三个人都有说有笑。这个Daniel给我的感觉很好,是那种很有分寸,很有教养的男孩子,他坐在珀月旁边,仿佛与她已成了一对。
稍后他离座替我们倒茶。
我对珀月说:“很好嘛。”
她装作不明白。“什么很好?”
“气质很好。”
“别瞎猜。”珀月说:“人家的哥哥与父亲都是医生,他家里有点钱,很多女孩子喜欢的。”
“你的家境也不错嘛。”我说。
“总之就不是他。”
Daniel把茶捧回来,他一坐下,不知怎地,便让人觉得他与珀月有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太相衬了。
我的眼神大概有点太过分,珀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吐了吐舌头,继续享用我面前全餐厅最便宜的麻婆豆腐饭。对啊,最便宜,但也很好味。
翌日,我在上课前又再碰上简文瀚,这次是在巴士站,我刚买了个猪仔包,站得直直地等巴士。他就在人堆中不远处,他看到我,我又看到他,但是大家都没有打招呼。
上了巴士后,我坐到上层前排的位置,而他大概是坐在下层吧,我不清楚。
我利用二十分钟的巴士路程看完九时四十分要上的课的笔记,还不时望望车窗外的半山景致,心情很好。基本上,自入了大学以来,我的心情一直也很好,有什么比能够好好地把握自己的生活更令人快乐?
能够入读大学,使我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信心。
下车后,我如常地到餐厅吃我的猪仔包和喝餐厅供应的清水。而简文瀚也走了进来,他今天要了一个早餐F。是鸡肉三文治加什果沙律。
他望了我两眼,我也望了望他,我们都没有什么笑容。
到下午上纯美术课时,他没有坐到我身边。基本上,我与他不相熟。
教授说是时候要我们准备做第一份功课了,题目是自选一位印象派画家,研究他对后世的影响。
我立刻决定了要选Renoir,我喜欢他。
下课后,我欢天喜地的走到图书馆搜集资料。图书馆内有很多漂亮的大大的Renoir画册,他画的女人都是肥肥的,有福气的,甜美的,肤色如珍珠,眼神温柔,动作活泼。
我坐在地上,翻着画册开心地看。
突然,我跟前站着一个人,我抬头,是简文瀚。
“你选了Renoir?”他问我。
“是的,我喜欢他画的女人。”我说。
“都是肥女人啊!”他很惊奇,眼神流露出对我的审美观不敢苟同。
“我就是喜欢他能够从肥女人中演绎出大家都渴望拥有的富贵和安逸。”我顿了顿,又说:“La Dolce Vita,甜美生活嘛。”
他点点头,我想他大概不知道吧。
“那么你选谁?”我问。
“梵高。”他有点不好意思,“我只知道梵高。”
“梵高也不算是印象派,他是较后期的了。”我望着梵高那一列画册说。
“你很熟悉印象派?”他捧起一本梵高的画册。
“是啊!最多商业印刷品乐于复制。我其实不大喜欢这一派的画,那些风景画嘛……有点闷。我喜欢超现实主义的东西,例如Dali的Time,我小时候一看便喜欢。”
“Time?”他也似乎很感兴趣。“是那个溶掉了的钟吗?”
“对啊!”他居然也知道。
“我也很喜欢的!因为我讨厌被时间所限,溶掉了时间,人便能活在无限中。”
我想了想,大致上同意他的说话。
简文瀚好像还想发表些什么意见,但我要赶往下一节课,于是我捧起我挑选了的画册,对他说:“我要上课了。”
“上什么课?”
“经济理论。”
“很闷嘛,依书直说。”
“我也觉得很闷。不过我是从来不走堂的。”说完后我便捧著书走到楼下去。
后来我才记起,我忘了和他说再见。这是很不应该的一回事,任何关系都要有始有终,那一声再见,要说得很漂亮。
我望着楼梯,耸了耸肩。下次吧,会再有机会说再见的。
黄昏时分,我告诉珀月在图书馆发生的事,详细地为她娓娓道来。“原来他喜欢Dali的Time。”珀月眨了眨眼,没有作声。
“我忘记了问他为什么会修读这一科。”
“他必然是个特别的人。”珀月若有所思。
“你被他吸引了。”我望着她说。
“大概全校有半数女生都会被他吸引。”
我不置可否。“那个Daniel不可以吗?”
“对他没感觉埃”
“你真奇怪,这么好的男孩子你居然可以没感觉。”
“我是喜欢那些有抱负的男性。”珀月的眼睛露出一丝迷恋。
“我才不信你,你的择偶条件每个月变一次。”
“或许吧,或许有天我会喜欢Daniel。我们还未开始,我才不会这样便closefile。”
就是这样,珀月便终止了有关Daniel的话题。
在我而言,珀月对待感情也算是理智的,虽然大家都没有爱情经验,也抑制了好些日子。如果换转是别的女孩子,遇上像Daniel那样的男孩子,可能会很没所谓地拍拖去了,但珀月却还是这样清醒。
她说她喜欢有抱负的男孩子。
而我,又喜欢哪一类型?
中学时代的我一直没想过恋爱的问题,日子都是在读书读书读书中度过,如果你现在叫我想,我也不知应由何处想起。
大概这些东西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大概,也不用去想,遇见了,我自然便会知道吧。
是的,我真是这么想。在我还以为我未曾需要在这些事上伤脑筋之时,某些事情便发生了。
三天后,我再在餐厅内碰到简文瀚。
又是早餐时候,我买了我的猪仔包,安安分分地坐在靠窗的位置。窗外的景致是一片山,这带是高尚住宅区,如果不是入了这间大学,也恐怕很难有机会望着这样的风景吃早餐。
啊啊啊,这样想了想,忽然阿Q地觉得很满足了。对,对,对,这是一顿愉快的早餐。
蓦地,在我的视线刚转回餐厅内之时,我看见简文瀚走近,他的双手满满地捧着食物。
他把食物放在我跟前,那是两份早餐B。
我望着他。
他说:“这是买给你的早餐。”
他坐在我对面,他面前也放有早餐B。
我仍然望着他。
“吃吧。”他微笑地说。
“我给你钱。”我从背袋中急速搜寻着钱包。
“不用了,”他望着我,“我请你吃早餐。你每天都吃猪仔包,你吃不闷我也看得闷了。”
我停止了我的动作,怔怔地,垂下眼来望着面前的早餐B。沙爹牛肉公仔面,煎双蛋加肠仔,牛油面包,热奶茶。我每天都渴望吃这样的早餐,而简文瀚居然在今天买给我。
他吃得津津有味,抬起眼来对我笑了笑。
我暗暗吸了口气,拿起筷子和胶匙,开始享用我的沙爹牛肉公仔面。
很好味埃我对自己说。太好味了,好味得根本不是我应得的。
“吃得这么慢,不好吃吗?”他问。
我缓缓地摇头,小声地回答他:“不是的,很美味。”然后,我低下头来不停地吃。我吃得很急很快,因为我怕我会在偶尔吃得慢的时候,因为感动而流下眼泪。
他只是一个比我高一年级、比我能干的大学同学啊!但他竟然看见了我的渴望。
我吃了一半便停下来,望着他。
他吃得比我快,好像完全没心事似的,吃东西的时候就是吃东西,很爽直的样子。
“谢谢你。”我说。
“吃吧,要迟到了。”他说。
于是我又低下头来吃。我和他再没有说什么,他吃完早餐后便告诉我他要去开会,捧起书便走。
我喝着奶茶,凝望他离开的背影,我想,我的心比我口中的奶茶还要温暖。
而我知道,接下来的一整天,我将有很奇异的心情,因为,我现在已十分十分的怅然。
早上的两节课我都没有集中精神听,像云游太虚,笔记也没好好地抄下。
那个简文瀚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啊!真可怕,人不应无端地对人好的。
中午,我独自往另一间餐厅午饭时,碰到珀月与Daniel。他俩热情地向我招手。
我买了三文治,坐下来。
“够饱吗?只吃三文治?”珀月问我。
我想告诉她简文瀚请我吃早餐的事,可是最后还是决定不说了,免得小事化大。或许,简文瀚只是可怜我每天只吃猪仔包。
Daniel细心地从他面前一碟沙律中把菠萝挑出来,放到珀月的碟中去,珀月一向很爱吃菠萝的。
珀月甜丝丝地把菠萝吃掉。看她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她是正在接受Daniel的追求吗?忽然间我觉得很混乱。珀月明明每一天都在说她不是真的喜欢Daniel,但她又无时无刻不与他一起,而且完全接受他对她的好。
从直觉上来看,珀月是喜欢简文瀚的。
又抑或,她只是仰慕他?
太苦恼了。究竟大家的心意是怎样的?
由于太苦恼,我决定由明天开始不再在那间餐厅出现。
在巴士上吃猪仔包好了,用旧的矿泉水胶瓶从家中盛水回学校喝好了。像个婆仔那样,我比平日显得更寒酸。
我也决定暂停一次美术课。不要取笑我逃避,我手足无措也很应分嘛,这是我十九年来第一次因为一个男人而心如鹿撞。
一连四天也没再碰上简文瀚,除了校园四周张贴的海报外,我没再看见他的脸。
我间中也会看一、两本小说,也爱听情歌,但原来,当我遇上了某些感觉时,却不大会把握机会去enjoy。
别的女孩子大概会坐在书桌前思前想后编织恋爱甜梦,我却但愿以后也看不见简文瀚。我是说真的,我不喜欢心乱如麻,我觉得很混乱。
还以为可以好好躲避,可是一星期后,我却在巴士站碰上他。
我在巴士站看见他走近,便故意别转脸,但他还是看见了我。他站到我身边说:“这几天都不见你在餐厅出现,印象派那一课也不见你的人。”
“只不过是猪仔包,我在巴士上吃也可以。上星期那一天,我刚巧有点事,所以上不了课。”我故作轻松地以微笑的眼睛望着他。
他却说:“我以为你避开我。”
他的眼睛内掠过些微的幽怨。我看到,连忙地把视线挪开。
天啊,我的心开始狂跳。他居然说得这样坦白。
上了车后,他就坐在我身边,我考虑好不好拿猪仔包出来吃。虽然好像怪怪的,但为了有藉口不和他一起到餐厅吃早餐,所以我把猪仔包拿出来,在他面前一口一口地吃,而且还一脸滋味的样子。
他说:“你是个悭俭的女孩子。”
“穷学生嘛。”我没有望他。
“很实干似的,”他说:“你的外形言行,都比一般女大学生成熟。那些刚进来的女孩子,整天只顾打扮与结识异性,与办公室女秘书有什么分别?”
我喝水。“她们有她们的生活。”
“你呢?你的生活是怎样的?”
我想了想:“读书,补习……暑假的时候做暑期工赚钱,平日努力储蓄,待毕业出来工作五年后,买楼,买车……”突然自觉说了太多,于是我望了望他,然后不作声。
“很有计划嘛。现在很少女孩子会像你这样踏实。”简文瀚说得好像很衷心似的。
在我想说些题外话之时,忽然听到他说:“我理想的女朋友就是这样子。”
我一听,便不其然地望向他。而他也转过脸来望着我,他的眼睛内有温柔的笑意。
那种笑意,是有逼力的。我连忙把呼吸的力度压低。
他看着怔怔的我,眼内的笑意更浓。“我是认真的。”他说。“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我吞下一口唾沫,抑压着结巴的可能性,我在三秒后对他说:“你凭什么这样说?”
“我信我的感觉,我知道我需要的人是你。我只拍过一次拖,而且很失败,但我相信,我再选择的话,不可能会再错。”
简文瀚坚定地望着我,他的眼神那么有力,我看着看着,似乎有些被说服了。
我垂下头,迷迷糊糊地说:“我没有拍过拖……”
“先做朋友也可以。”他小声地告诉我。
“我们根本不了解对方……”
“所以先做朋友是好的。”
突然,我想到一个问题:“你甚至不知道我的姓名。”
“你是蓝彗。”他一脸自信。“我从新生入学手册找到你的名字和你修读的科目。”
我吸了一口气,他做了功课。
下车后,他比我先走一步。他向前跑了两步后回望我,对我说:“下次再见面的时候,我们会是好朋友!”
我站着,只是定定地望着他。他说过后转身便走。
他今天的背影显得特别愉快轻松,为什么?他可是认真的?他说的话是否值得相信?
在另一辆巴士驶近时,我才懂得向前行。他是那样的直接。直接得,完全不似是真。
我是真的很平实,不大喜欢打扮,也逼于无奈地节俭。但他就凭与我的数面之缘和简短的交谈,便能断定我是他需要的人?
他根本不了解我,我甚至怀疑,他连我的脸也没看清楚。
他坚信爱情已降临在他身上,所以,我相信,他是糊涂了。
对,他毫不理智,也喜欢得没因由。我一边行一边想,也在课室内一边听书一边想,想到最后,连老师叫我的名字时,我居然也听不到。
我回答不了老师的问题,而我亦回答不了自己的问题。
我想,最终糊涂了的是我。
忽然,情绪变得很低落。我被喜欢被追求啊,为什么情绪会这样低落?
许多许多的心事,许多许多的不安,许多许多的不快乐。
我应该怎办啊?
这一天我躲在图书馆内,没有吃午饭,因为一点胃口也没有。未曾恋爱,却已充满了失恋的症状。
我伏在书本上,书的内容,根本看不入脑。
实在太辛苦了,这到底是干什么?
有一个男人对我说要选择我做女朋友,而这个男人又是这样出众的,但为什么我在知道了以后,却这样不开心?
是太出乎意料吧。被我压着的书本,已薄薄地蒙上一层水气了。
想着想着,我索性熟睡起来。让头脑一片空白,什么也不去想。
我做了个梦。梦中我看见一只白兔被狼狗追捕,然后一个男人轻轻跨前一步,轻易而举地救起了小白兔。他的动作像慢镜头般,虽然慢了十拍,但他救小白兔救得真是很轻松。
我看不到男人的脸,那可是简文瀚?
看看表,已经七时半了,居然睡得那样熟。我收拾我的随身物,准备到餐厅吃点东西。
走廊上的一列储物柜外贴满了简文瀚与其他内阁成员的海报,我本来不想看不想望,但晚上人那么少,走廊又那么静,我忽然寂寞起来。
他可会是一个知心友?
他是那么细心地留意我,他可会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
我停下来,望着海报中的他。海报中的他也望着我。
然后,我的鼻子发酸,我的眼眶也红了。
为什么要拒绝他?
我别转脸,飞快地往回走。前面那一幢大厦便是学生会办公室,我有预感他会在那里。对,为什么要拒绝他?
我笑了,一边走一边笑,差不多是笑出声来的。
跑上三楼,我推门而进,偌大而凌乱的房间内只有他一个人,他正在用电脑整理一些文件。
他回头看到我,没有什么笑容,只是说:“Hi,你来了。”
我走前去,放下背袋,这样说:“我是来告诉你,我想做你的朋友。”
他脸上泛起笑容。“你正在喘气。”
我一边用力呼吸一边点头。
“我在修改竞选演词。”然后,他把视线放回电脑荧幕上。
就在这一秒,我很安心。
很自然嘛。
我倒了杯茶,坐在他身后看他的演词,他写得那么好,不由自主地,我便感动起来。他真是个不平凡的人,我有预感,他一定会赢。
我对他说:“让我来打字,我的中文打字速度很快。”
他也不拒绝,站起来让我坐过去。
接着的四十五分钟,我对着他的手稿替他把内容打进电脑,我和他都没有怎么说话。
我很快乐,有种男人背后的女人的满足感。我从不知道打字也可以这样愉快的。
当全部整理完毕之后,他给我倒了一杯新的茶,然后我安慰地喝下去。
他说:“谢谢你。”
我只是微笑。
“我们都累了,我送你回家去。”
我站起来背上背袋。
“你住在哪里?”他问。
“深水*。”我说,“出了大楼向下走便有隧道巴士可达。”
他点了点头,与我一同离开。
走出学生会办公大楼之后,他逐渐有了笑容,他的压力一定很大了。
“下星期便开始竞选了吧。”我说。
“是的,今天中午是拉票的最后日子。”他说。
“是否有三个内阁参与竞选?”我问。
“对,是近年比较热闹的一次,难得大家都关心学校事务,前两年没有单位竞选,所组的内阁是自动当选的。”
上了巴士后,他便开始说及他中学时参加过的活动,话剧啦、电影学会啦、中学学生会啦,也做过舞会的搞手。真厉害,这样充满精力,难得的是,他读书的成绩很好。
我对他说,中学时代的我没有参与任何活动,今年读大学也一样。
他便取笑我:“怪不得你这么呆。”
我听了,不忿气起来,拉长了脸。
他说:“但是呆得可爱。”
无可奈何地,我笑了。
然后我问他:“你住在哪里?”
“湾仔。”他回答。
我很震惊。“湾仔与大学只是十五分钟的车程!你干吗还要送我到深水*!”
他望着我,这样说:“不要紧的,陪伴你多一刻我便有多一刻的力量。”
我闪亮着眼睛,很感动。
“看着你,我便有精神。”他说。
我定定地望着他,已说不出话来。我发誓,我要记得这一刻,过海隧道巴士,从未如此浪漫过。巴士一直驶向九龙旧区的方向,车外的建筑物一幢比一幢残破,巴士上层的灯光也忽明忽暗,但因为简文瀚在我身旁,这原本不讨我喜欢的一切,也就变得令人愉快起来。
我望向前方,巴士的编号是E71896,我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他说:“谢谢你为我整理演词。”
“不用谢,太轻易了。”我说。
“你知吗?”他用很肯定的目光望看我。“我一定会赢的,我不会输的。”
简文瀚的目光坚决凌厉得像个颁布命令的军官。我看看,心软软地温柔起来,我真的很感动很感动,这一刹那,我知道,我要找的,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
对了。为着他说过这样的话,流露过这样的目光。他是个能令女人安心的男人。
我抑压着内心的悸动,站起来:“到站了。”
我比他先走,下了车后走得更快。
实在太震憾。
他却问我:“你赶着回家吗?”
当他的声音响起时,我便禁不住热泪盈眶。
我连忙掩住脸。
他着急起来,“你怎么了?”
我摇了摇头。“只是肚子很饿。”我放下原本按在脸上的手。“我差不多整天没吃过东西。”
他紧张起来。“怎可能的!怎可以这样不爱惜自己?”
我指了指附近的一条后巷。“这里有些打冷的店子可以去吃点东西。”
于是我们便在打冷的店子坐下来,我和他都要了粥。
“太快乐了。”我说:“太好味了。”
简文瀚一边吃着粥一边说:“我能给你的只有这么多。”
我望着他。
他微笑:“最多加上早餐B。”
早餐B。
我放下汤匙,再也忍不住,落下了泪。
“你这是干什么!”他啼笑皆非。
我呜咽,“你知不知道我是多么渴望每天都可以有机会吃那早餐B!”
他低低地叹了口气。“傻女。”他温柔地扫着我的头发。
他递给我纸巾,在擤着鼻子的这一刻,我觉得自己从未如此幸福过。
那一夜,我睡得很熟很熟。
我是带着微笑醒来的,简文瀚说会在学校餐厅内等我,那里会有他为我买来的早餐。
也没有特别刻意打扮,但我觉得自己今天特别神采飞扬。我昨天其实只睡了六小时,但清晨阳光一照进屋,我便醒了,心情真的很好很好。
简文瀚果然买了早餐等我。“你的早餐B啊!”
我坐下来,笑着凝望那香喷喷的沙爹牛肉公仔面。
“快吃,凉了。”他说。
我望了望他的早餐,“是鱼柳早餐呢,”我说,“你每天吃不同的早餐。”
“是啊,换换口味,”他顿了顿:“但我要澄清,我对爱情是很专一的。”
我笑,笑得很甜蜜。
我们约定周末去看电影,他这阵子很忙,但他说星期六晚上一定要与女朋友度过,所以他一定会抽空出来见我。
我听到“女朋友”这三个字,不其然又笑了,笑得很别扭,很不好意思。
“笑什么?”他问。
我没有回答他,但他的目光告诉我,其实他是知道的。
真的很快乐。我是堕入爱河了,不会错。
午餐的时候,我由课室步出走廊,看见珀月。
她说:“早知道你在这儿上课!”
她的样子很兴奋。
我看见她,立刻有点作贼心虚。
“来我宿舍来我宿舍!我有话要对你说!”她捉着我的手拚命地摇。
于是我们便买饭盒在她的宿舍内吃。
“你知不知道昨夜发生了什么事?”她问。
昨夜我真的发生了事,但珀月嘛……
“我与Daniel去了看电影!”她说。
“嗯?”我舒了一口气。“电影?”
“已不是第一次与他单独看电影了,但昨夜,他拖了我的手!”
我的兴趣来了。
“那你有没有反抗?”
“我的心是反抗的,但因为第一次被男孩子拖手,那感觉……真的很特别,特别得,我就那样被他拖着,没甩开过。”
珀月的样子甜丝丝的嘛。
我试探地问:“那么,你与Daniel是开始了?”
珀月的眼珠溜来溜去。然后她说:“阿彗,我想你介绍简文瀚给我认识。”
我怔了怔,她说下去:“阿彗,就这样与Daniel开始,我会不甘心的。最低限度也让我知道,简文瀚是个怎样的人嘛。”
我不懂得怎么回答,但下意识地,我还是点下头来。
珀月吃饭盒的样子那么愉快,我觉得很对不起她。明知她的目标一直是简文瀚。
星期六晚上与简文瀚看电影时,我与他都有些心不在焉,他大概是为了竞选的事,而我,一直想着珀月。
我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不知为什么,好像故意不让他有机会碰,他也似乎察觉到,我看见他的视线不时落在我那双不自然的拳头上。
那天晚上看完了电影,我便说要回家去,简文瀚问我:“不舒服?”
我摇头。
我与他在尖沙咀行了一小段路,路上人不算多。然后,他问:“若你觉得不自然,我们可以先做普通朋友。”
我停下来,望着他。简文瀚真是体贴。
在谁也没作声之下,他把我送进地铁站。“不用送了,你累了一整天,我们星期一在学校见面好了。”
“你小心回家。”他说。
我点头。
“蓝彗,”他望着我:“谢谢你陪了我一晚。”
我很愕然。“我不是出来陪你的,我也很enjoy。”
简文瀚说:“我以为你不喜欢与我出来。”
我摇摇头,走上前去把他看得牢牢。“与你一起我很快乐。”
“这样便好了。”他拍了拍我的头。
我笑着挥手说再见,笑着离开。走不了半段楼梯,我却忍不住向后望,我是有点不舍得。
才离开不到三分钟,我已经挂念他。
我是真的喜欢他。
喜欢一个人,是否应该尽量向他表达?抑或深藏不露,待有机会才慢慢暗示?
别人说,太早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意,他便会不珍惜。
可能对吧……但是,不让他知道,对他不公平啊!
我停下来站定,对。
我转身往地铁站上跑,我急急地走回他刚才与我分手的位置。简文瀚已经不在了。
我掩脸,哀伤由心里涌出。简文瀚一定以为我不喜欢他了,今晚我表现得太冷漠了吧?我的冷漠一定令他很不舒服。
这不是恰当的态度,喜欢他,便应令他快乐。
喜欢他,便应让他知道。
于是我又急急忙忙地返家,预计好时间致电简文瀚,他的家人说他未回家,而学生会办公室也无人接听。
我留了口讯给他的家人,然后每十分钟致电学生会,也找不着他。
忽然,电话响起,“喂?”
本来急跳的心放缓下来,那是珀月。“你在家?今天是星期六啊!”
“嗯。”我应了一声。
“我与Daniel正在酒店喝东西,你来不来?”
“不了,你俩玩得开心点。”
“怕你闷嘛,我与他一起时也一定会照顾你的。”
我的心一阵酸。
“珀月——”
“出来啊!”
我咬了唇。“不来了,我累。”
“那么……你早点睡吧,星期一见!”
挂了线后,我屈膝坐在床上,不肯睡也没有动,不知所措。唉,一塌糊涂。
星期日中午,简文瀚终于来电,他说他昨夜独自在海边喝了点酒,让海风清洗盛载了太多资料的脑部。在十五分钟的谈话里,我也找不着空隙说些想说的话,只是生硬地应对着,在他说要回学校作竞选的最后准备时,我只说了一句:“别辛苦得太晚。”
挂了线后,我才醒觉这不是合适的话,太笨了,完全不懂得鼓励人,应该说些“我支持你”、“你一定会做得很好”诸如此类的鼓舞说话的。
于是,一整天我的心情也不好。
星期一,我与珀月结伴往图书馆,沿途经过简文瀚的海报,珀月便说:“明天便是选举日。”
“对了,明天。”我的声音很小。
“他一定会赢的!”珀月的样子充满信心。
“对。他一定会赢。”我微微一笑。
那一天,他要与伙伴一起通宵工作,我没有打扰他,他只在学生会门外与我说了两句,他的眼睛满布红筋。
那一夜,我没有睡好。
星期二的下午便是竞选开始的时间。中午的两小时,简文瀚会与他的内阁成员在平台的广场上发表最后的演说。
我与他约了十一时在学校餐厅见面。
“你今天神采飞扬。”我说。
“神采飞扬才衬你嘛。”他挤出了笑容。
然后,我也笑了。
我替他买了午饭,他吃得很少,但说了很多笑话,有关于意大利人住酒店的,还有丑女扮神仙欺骗男人的故事,仿佛很轻松。其实我知这是相反的情绪,他吃得那么少,必然是很紧张了。
这就是男人的行为吗?装作轻松来掩饰自己的紧张和忧虑。
忽然,我觉得心痛。他的压力真大。我牵起简文瀚那垂在椅边的手,望着他微笑。
他收起原本要说的笑话,只是望着我。
“这是我第一次拖男孩子的手,而且还是我作出主动的。”我说。
他笑,没说话,只是把我的手握得很紧很紧。
然后,我和他什么也没有说,时光停止在这一刹。阳光由偌大的玻璃窗洒进来,他的眼神充满感激。
我有很多话想说,但都没说出来,因为我知道,我不用说,他也会全部接收得到。
由他准备演词开始,我便一直站在台边看着他,在其他人说话的时候,他会不时飘来一个亲密的眼神,捕捉到之后,我便会兴奋十秒。
然后,他开始发表演说,他是先看我一眼然后才走上台的。我曾经整理过他的演词,就那样读下去,也不觉得那样震撼,是经过他的声音他的神态,那些字里行间的抱负,才令人动容。
台下有数百名学生围站着听他演说,他们的眼神都是充满信任和仰慕的。我不其然微笑了,我也仰起我的脸,我很骄傲。
他发表演词完毕,在一声多谢之后,台下的学生便拍起掌来。他步下台阶,与我四目交投,他的笑容是那么坚定而自信,我忍不住张开双手,给他一个大大的、紧紧的拥抱。
“你说得太精采了。”我在他耳边轻声说。
“都是因为知道你就在我身边。”他望进我的眼睛内。
十秒钟的拥抱之后,我们放开了对方。在我转头之际,我发现了珀月,她看到我刚才与简文瀚的举动,她的脸变了色。
Daniel在她身边,他拖着她。
我收敛起我的满足我的笑容。我看到,珀月在这时候于脸上挤了一个大大的微笑,她拉着Daniel走近我与简文瀚。挤开了人群之后,她便站在我面前。
“啊!拍拖也不告诉我!”她说。
我不懂说话,有点呆。
倒是简文瀚大方地伸出手来,先与Daniel一握,“我是简文瀚。”
“我们刚才听到你的竞选演词,很有力量。”Daniel称赞他。
然后他又再与珀月一握。珀月一接触到他的手便咭咭地笑了:“厉害啊,终于给我看见真人了!”
我垂下头来,笑得很不好意思,目光斜斜地抛到珀月脸上,一脸感激。
我与她心仪的人拍拖了,她居然不怪责我。
两日之后,竞选与点票都完毕,简文瀚与他的内阁顺利当眩简文瀚便成了今届的学生会会长。
珀月曾经取笑我。“很棒啊,羡慕死人了,做学生会会长的女朋友。”
“别无聊,又不是总统的女朋友。”我坐下来,与珀月一人一份三文治。
“真奇怪,我们两个刚刚入读大学便拍起拖来。”珀月说。
我咬了口三文治,“也是的,好像不是我们选择的那样,好像是缘分选择了我们。”
已过了一个月了,我与简文瀚像一般情侣那样谈恋爱,大家一同吃早餐,有空的时候看场电影逛逛街,较为特别的是,有时候我会帮忙做些学生会事务,譬如替他们打打字,贴传单。
简文瀚的学校生活变得很忙碌,也开始严重走堂,他把七成时间都放在学生事务上,其余三成便是问同学借功课抄,借笔记影樱有时候我会代他上那些不用点名的课堂,为他抄一些笔记。
我担心他的功课进度,他却永远一副没所谓的神情。他时常说,大学生生涯之所以宝贵,是因为在大学时代参与了各种学生活动,对将来工作会很有帮助。
我与他正吃着宵夜。他说得那么理所当然,我也不便反驳。但功课对我来说永远最重要,我比较踏实,考取好成绩是学生的分内事。
然后他转了话题。
“周末我们去长洲好不好?”
我一听,便阴着嘴笑了:“坏人!”
他笑得比我更奸。
“那么去澳门好了。”
我笑着垂头吃粥,没有回答他。
都已是冬季了。
对啊,我与简文瀚也开始探索对方的身体,兼且十分喜爱这活动,然而最后防线还是留下,我还未准备好。
有一次与珀月说起,我们一致认为男人太急色了,他们的享受永远要全套的,一定要发泄一次,无论用什么方法都好。
珀月这样说:“我才不会把第一次给Daniel。”
“永远不会?”我问。
“嗯。”她十分肯定。
“但他是你的男朋友埃”
“也不一定要给他的。”她抿了抿唇。
“那么会给谁?”
“丈夫吧!我不知道。”
我惊奇了。
“你没想过嫁给Daniel?”
珀月摇头。
“你只是玩玩的吗?”我小声问。
“也不可以这样说……但给了他便好像不对劲似的。”
我静默了。
半晌,珀月问我:“你呢?你会给简文瀚吗?”
我有点惘然。“我不知道。”
“你将来会嫁给他吗?”珀月把脸凑得很近。
我更加惘然了。“可能吧。”我真的不知道。
“你是真的爱上简文瀚了。”珀月说。
我笑,我答不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把第一次交给他的心,究竟是不是已经爱上他了?还是,一早已爱上,只不过我从来没有把“喜欢”与“爱上”分开来计算。
不交给他,还可以交给谁?
圣诞节,我与简文瀚参加了内地的短途旅行团,我在那间简朴的酒店房间内,给了他我的第一次。
当然是痛当然是感觉怪怪的了。但我觉得很幸福,搂着他动也不动,像只大懒猪。
“很幸福埃”我对他说。
“我也幸福。”他吻了吻我的脸。
“一世就这样好了。”我说。
他也说:“就一世这样,如你所愿。”
望着电视机的画面,我吃吃地笑起来。“可不可以多要一个愿望?”
“什么?”
“不如明天不参加旅行团的活动,我们留在房里好不好?”我斜眼望着他。
“啊!淫娃!”他大力地抱紧我,而我则笑声震天。
之后两天,我们果然留在酒店的小房间里,没有随旅行团参观什么名胜。
那两天,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没错,最最快乐幸福,就是与他互相抱着、拥有对方,无论世界变成怎样了,无论身在何方,通通都不要紧,唯一重要的就是他。
那是多么单纯的快乐。我曾经以为,我一生都会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