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麻雀物语(1958—1969)
我是一只麻雀。
不,确切地说,我曾经是一只麻雀。
我是一只世界上活得最久的麻雀。
麻雀的寿命很短,活个两三年算是正常,活个五六年算是寿星,活个七八年就是大大地赚了一把。而我,却活了整整十一年。有一本国际权威级的鸟类杂志,把我列为世界纪录。至今我的纪录还没有被任何一只麻雀打破,不管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
我之所以能活这么久,可能跟我小时候的厄运有关。人类有一句流传得很广的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其实这话运用到鸟类身上也同样适宜。我幼年时所遭遇的事,已经把我的眼睛磨成了铁砂,后来在人世间见到的所有疼痛和劫难,都被眼睛挡在外边,再也进不了我的心。所以我的同伴们都早早死了,我却安然无恙地活过了天年。
我是在被孵出蛋壳的第十五天和我的全家失散的。我至今依旧记得那个早晨发生的事,清晰到每一个细节。最近有一个女作家,在一本书里说了这样一句话:“这世界上所有的暂别,如果碰到乱世,就是永别。”她说的似乎就是那天的情景。
那天早晨树林子里格外静谧,几乎听不见任何一丝树叶和鸟翅的翻动声。等我长大些,有了足够的阅历之后才懂得:那其实是大难来临的先兆。爸爸在我们还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我们。和人类相似,麻雀的世界里妻子和孩子只是雄鸟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妈妈刚醒,正在梳理羽毛准备出门寻食。那阵子妈妈时不时地会从同伴那里听到不祥的风声,可是妈妈不能守在家里,乱世也无法卸下一个母亲肩上的担子。
妈妈似乎闻到了空气里的隐约杀气,她刚飞出去又立即折了回来,用她的喙亲了亲我们六个兄弟姐妹,说今天谁也不许出门,都在家里等我。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妈妈那天看我们的眼神,还有她喙上的那一抹胭脂——那是漫山遍野的红果在她唇上染下的印记。后来我就是凭着这抹印记辨认出她来的,那时她正被穿在一根细竹竿上,和成百上千只死麻雀一起,放在一辆破旧的板车上展览。
我们在窝里等了一会儿,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两个。我们那时刚开始学飞,翅膀还软,却对外边的世界有着无限的好奇。我们终于失去了耐心。大哥是第一个违背妈妈的叮嘱飞出去的,而我是最后一个,不是因为我比他们听话,而是因为我比他们胆小——我是一窝里最小的那一只。
正当我把脑袋搭在窝沿上,犹豫着要不要跟哥哥姐姐出行的时候,我突然听见了一声哨子。这几天山上时不时会有哨子声,但是这一声和那些有所不同。这一声很粗蛮又很尖厉,像是一把带着锋刃的大刀,把山林的静谧掏出了一个大大的洞。我听出来那是一只特大号的铁皮哨子,吹哨的是一个魁梧的男人——小孩不会有那样宽厚的肺气;而且,那人就在离我栖身的这棵树不远之处。
哨声终于停了,可是林子却没有安静下来,因为一阵巨大的声音攀在哨子的尾巴上响了起来,把林子层层叠叠地包裹住了。那是一些搅和在一起的敲击声,有铜锣、铁桶、锅盖、脸盆、痰盂、铝饭盒、茶缸,甚至还有搪瓷碟子。几十件?几百件?我已经无法分辨。那些声响里头最蛮不讲理的当数铜锣,它毫不谦让地第一个爬进了耳朵,把耳道堵住。可是它再强壮,也有疏漏的时候,于是那些桶啊、锅啊、盆啊、盏啊就个挨个地钻进来,挤满了铜锣留下的每一个细小空隙。耳朵喘不过气来,抽搐了几下,就昏了过去。
耳朵是雀子的灯,灯一灭,脑子就晕头转向了。我浑浑噩噩地飞出了窝巢,一下子就撞在了我二姐身上。她茫然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已经不认得我了。鲜亮的太阳不知怎的说没就一下子没了,林子一片昏暗。过了一会儿我才明白过来,那蒙住日头的,不是云,而是鸟,黑压压一片的鸟。上面飞着的,是长着大翅膀的鸟儿,比如苍鹰、大雁、野鸽子;底下转着圈乱窜的,是短腿短翅的鸟儿,比如我们这样的雀子。我从来不知道,在我们这个貌似安宁的林子里,竟隐藏着这么多长着羽翼的生灵。
过了一会儿,天仿佛裂了一条缝,林子稍微亮了一些,那些长着大翅膀的鸟儿都飞走了,只剩下一群像我们这样飞不高也飞不远的笨鸟。敲击声一阵高、一阵低,却一直没停。一拨人累了,就有另一拨人来接替。其实我们的耳朵早已听不见声音了,我们听到的只是一波又一波的震动。我们像是被人放在一个扬稻谷的木锨里,一忽儿扔到天上,一忽儿掼在地下。我的身子很沉,脑袋更沉,翅膀扛不动我的身子,身子也扛不动我的脑袋。我看见我身边的一只老雀直通通地撞到了一棵树干上。我想喊住他,可是我喊不动,我实在没有力气。我挣扎着又飞了半圈,我的尾巴被另一只雀子碰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我大哥。他想说话,可是他已经筋疲力尽。他突然头一歪,石子似的坠到了地上,把地上的泥土砸出了一个坑。
我真希望我是个瞎子啊,我宁愿用外边世界所有的精彩,来换取那一刻的失明。可是我偏偏清清楚楚地看见了,我大哥双脚蜷曲着躺在地上,两眼定定地望着苍天,翅膀抽搐了几下,身子就硬了。
我的翅膀也开始抽筋,身子失去了平衡。我已经使完了最后一丝力气,我知道我马上就会像大哥那样坠落到地上摔成肉泥。我紧紧地闭上了眼睛,准备着承受砸到地上时的那一阵剧痛。我感到了坠落时的速度,还有风。多么好啊,五月的风,不软也不硬。本来我该在这样的风里扎扎实实地练一练我的翅膀,然后和妈妈一起用林子里的酸果染红自己的喙的。可惜啊,可惜,这只能是我生命里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五月天了。
突然,我的脚崴了一下,我着地了,却没有感觉到痛。我睁开眼睛,发觉自己落在了一个装满细长黄花枝条的竹篮里。蹲在竹篮边上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那女人显然被从天而降的我吓了一跳,回过神来,看着我,摇摇头,说了一句:“才多大的一个雀儿啊,碍着谁了?天杀的。”
刹那间,这张黝黑的、被汗水浸透了的脸就在我的记忆中定格成为永恒。
这时女人身后跑来一群系着红领巾的孩子,女人扯过一把枝叶盖在我身上,提起竹篮,若无其事地朝山下走去。
就是从那天起,我跟着这个女人离开了那片伤心之林,来到她居住的城里,和她一起生活了整整十一年。
妈妈曾经对我们说过,雀儿来到世上见到的第一个人,除了狠心的猎人之外,就是雀儿一生中最有缘的贵人。每一只雀儿一辈子都会遇上一个贵人,每一只雀儿都要好好守护自己的贵人。
我长大后,几乎每天都跟随我的贵人进进出出,有时借着夜色,有时借着树荫的掩护;有时她知道,有时她不知道。一直到有一天,我实在飞不动了,老死在她为我搭建的窝巢中。
“阿芬,什么味道,这么难闻?”
全崇武走进屋里,抽了抽鼻子,问妻子朱静芬。
静芬指了指地上的一个脸盆,说:“我今天摘了金银花,加上皂角,泡在米醋明矾水里,待会儿给你泡脚。这是邱阿婆的秘方,她说十天半个月保证能治好脚气。”
邱阿婆是他们的隔壁邻居。
“你还真信?”他挑了挑眉毛。
“她家三代是中医,反正不花几个钱,试一试也没关系。”她说。
崇武脱下身上那件印着“纺织机械厂篮球队”的背心,往凳子上一扔:“一会儿洗一下,晾在风口吹干了,我明天和造船厂打比赛要穿。”
崇武光着膀子的样子很中看,肩上胳膊上腰腹上的肌肉绺是绺、团是团,汗水在上头抹了一层猪油似的亮光。崇武最得意的一件事,是当了厂里的篮球队长。“那是大伙儿选的,不是上头指派的,靠的是本事。”他常常这样吹牛。
饭菜已经端上桌了,是两菜一汤。菜是咸鱼烧萝卜干、西红柿炒鸡蛋,汤是紫菜虾皮汤。
“食堂拿回来的是这几样,家里煮的也是这几样,天天吃这个,不能换点花样吗?”全崇武说。
静芬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说:“换了,今天的西红柿里放了榨菜丝,你尝尝就知道,味道不一样。”
崇武看了一眼坐在桌角上用手指头勾着橡皮筋玩的女儿,说:“吃吧,跟你说过不用等我。厂里事多,什么时候回来没准儿。”
女孩还不到四岁,不懂这话原来是说给她妈听的,就老老实实地回了一句:“妈不让我吃。”
崇武夹起一块咸鱼,扔到女孩碗里。女孩饿了,吃得很大口,却一直低着头。
“这孩子,怎么像是别人家里捡来似的,跟我不亲。”崇武摇了摇头。
静芬用指头梳了梳女孩剪得很短的头发,说:“你在家的时候少,全力她认生。”
三个人便都埋头吃饭,不再有话,只听见筷子碰在碗沿上叮叮当当的响声。走廊尽头那个接触不怎么好的扩音喇叭,在嗞嗞啦啦地播放着一首歌:“月亮……白莲花般……穿行,晚风吹来……歌声……”
突然,崇武的耳朵抖了一抖,他听见了一阵怪异的响声。一扭头,就看见了墙角的那个竹篮子里,站着一只脚上拴了根红绳的小雀崽。叫它雀崽一点儿也不过分,它比一只鸽子蛋大不了多少,身上只看见一个头,头上只看见一张嘴,毛长得稀稀拉拉。
“今天我去山上给你摘金银花,这只雀子落到了我的篮子里,我就带回家来了。”静芬说。
崇武把饭碗往桌上一放,骂了一声“胡来”。
“我在厂里领导别人除四害,你在宿舍里养麻雀,你让我怎么在人前说话?”他嚷道。
“这么大一片林子,它怎么偏偏掉在我的篮子里?还不是跟咱们家有缘。”静芬低声替自己辩解着。
“你给我,立刻送到,居委会去。”
崇武站起身就要去拿篮子,可是他感到腿有些沉。女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过来,扯住了他的裤腿。女儿的嘴唇抖了抖,却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女儿的话都写在眼睛里了。他被女儿的眼睛蜇了一下,就迈不动步子了。他把篮子递给妻子,说:“藏好了,别让我再看见它。”
静芬把篮子放到屋里床下藏好了,再回到饭桌上来,却不想吃了,放下筷子,怔怔地看着男人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碗喝汤。男人喝起汤来喉结上上下下滚动,一丝紫菜挂在嘴角,身上的汗干了,头上却出了一层新汗。
“小李七一结婚,你说我给她买个什么礼物好?是脸盆还是热水瓶?”
静芬在冶金厂的食堂工作,小李是她的同事。
崇武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继续咕噜咕噜地喝着汤。
“挑了个大热天结婚,你说怪不怪?你都光膀子了,她倒还穿着夹克衫。厂里岁数大些的,都说她腰身看起来有点那个……”
“无聊。”崇武站起来,用手背抹了抹嘴。
静芬住了嘴。
“你去给我拿件干净的衣服,我晚上有会。”他对妻子说。
静芬进屋打开抽屉,取出一件洗得看不出颜色了的粗布衬衫,那是崇武在部队时穿过的旧衣服。崇武接过来,穿了一半,又脱下来:“还是给我拿那件白府绸的吧。”
静芬找出那件还带着折痕的衬衫,崇武一个一个纽扣扣好了,把袖子挽到了胳膊上。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什么会,这么重要,星期天晚上?”静芬怯怯地问。
崇武没有回答。他扯过架子上晾着的毛巾,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就朝门外走去。
“全力她爸。”
女人叫住了他,递给他一个军用水壶—— 那也是他在部队用过的旧物。
“胖大海。”她告诉他。
崇武接过水壶晃了晃,很沉。他看了女人一眼,说:“晚上不用等门,我带钥匙了。”
“她爸,”女人低了头,迟迟疑疑地说:“我怕是,又有了。”
男人怔了一怔,过了一会儿才听懂了女人的意思。
“什么时候的事?”他问。
“两三个月吧,不是年底就是年初要生。”
男人沉默了,仿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半晌,才终于嘿嘿地笑了。
“也好,这回生个会打篮球的。”
男人把水壶斜挎在肩上,走入了灯火疏朗的街市,脚步咚咚的,声气很足,没有回头。男人有太多的事情要做,管不了趴在他脊背上的那双眼睛。
“妈妈,我们回去吗?”全力望着朱静芬,疑惑地问。
这条路全力已经走过好多回了,每一回都是被妈妈拉着来的。每一回,都是到了这根电线杆子底下,妈妈就会拉着她往回走。她问过妈妈到底要去哪儿,妈妈从没回答过她。
今天走到这根电线杆底下时,静芬和平常一样停下了步子,但却不是要往回走的意思。她只是走不动了,斜着身子靠在电线杆上喘着粗气。倒也不全是累,她至今不肯接受厂里的照顾,依旧和别人一样轮着三班。她停下来是因为肚子里的那个家伙又开始踢她了。踢在这里是个含混笼统的词,其实她并不知道参与捣乱的是否仅仅只是脚。她感觉肚腹里到处都有动静,兴许是脚,兴许是拳,兴许是那个憋得不耐烦了的脑袋瓜子,它们合着伙儿欺负着她的身子。七个月了,从前头看,她的肚皮尖尖翘翘的顶着奶子,身孕已经很明显了。可从后头看,腰身空空荡荡的,几乎还没大变样。邱阿婆给她把过脉,说是男胎。厂里那些生过一堆孩子的大妈大婶,也都说是男胎。其实她也觉得是男孩,因为世上没有哪个女孩会这样淘气。怀全力的时候,胎儿安静得让她害怕,她有时候几乎担忧她怀的是个死胎。
“不回家。”她对全力说。
肚子终于安静了下来,她喘匀了气,拉着全力继续往前走。天已经大黑,路灯早亮了,只是路灯有些年数了,昏昏黄黄的照不了几步路。其实不用路灯,她摸着黑也知道,再走三五步,往右一拐,就是那座带围墙的灰砖院子了。她已经蹚过好多回路,她晓得进院左手的第一间屋,就是那个人的住处。昨天夜里她一个人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把今天见面该说的话,想了一遍又一遍。可是早上一起来,她又有些糊涂了。她只记得开头和结尾:开头的那句话是“我知道你们的事”,结尾的那一句话是“你别告诉他我来过了”。而开头和结尾的中间,还是一片宽阔的空白。中间的话并不重要,她对自己说,有就有了,没有也无妨,她只是想过来给那人看她的肚子的,肚皮里的孩子胜过一千一万句话。
静芬抻了抻全力的手,说一会儿进去,见着她,你就说把我爸爸还给我。全力问谁是她,静芬说:“跟你说了你也不懂。反正一会儿我扯一下你的手,你就说这句话。记住了?”
全力茫然地点了点头。静芬就叹气,说:“我要有个小子多好,能替我出头呢。”
两人往前又走了几步,就进了那个院子。天入秋了,街上瑟瑟地刮着风,落叶在台阶上打着旋,院子里已经没有了乘凉的人。静芬站在那扇门前,心咚咚地跳了起来,跳得一条街都听得清。她抬了抬手,正想敲门,却发现门没锁,轻轻一推就开了。
屋里坐着一个女人,正在灯下看书。
“关门坐下吧,外头凉。”
女人的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纹,仿佛一个晚上她都在等着她的来临。
静芬在女人指的那张椅子上坐了下来,全力就站在她的两腿中间。话已经爬到喉咙口了,只等着女人给她最后一扯。可是女人没说话,甚至也没看她,女人只是打开抽屉,从里头拿出一个苹果和一把小刀。女人的抽屉底下蒙着一张塑料布,布上印着一团一团说不清颜色的绣球。女人像是有些近视,把眼睛低低地凑在苹果上削皮,动作很慢,仿佛在雕花,果皮簌簌地颤抖着,却一直没断。女人穿着一件洗成了白色的双排扣列宁装,里头翻出一条姜黄色的衬衫领子。头发是烫过的,用一块花手帕在脑后扎成一团蓬蓬松松的尾巴,露出来的颈子像是一段在米醋里泡过的藕。
女人的房间很小,只容得下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两张椅子。女人甚至没有厨房,只在墙角摆了一个铅皮的小煤油炉子。小归小,女人却在每一个角落都下了功夫,房间一尘不染,被子叠得有棱有角,枕头边上放了一个敞着口的小布兜,里边装的是夏天里攒下来的干茉莉花。女人的墙上挂了一幅画,不是天安门工农兵,也不是国家领导人,而是一群裸着上身的男人在海边拉纤。男人腰背上的肌肉高高隆起,黝黑闪亮,仿佛吸满了四季的太阳和海风。女人的桌子上摆了几本书,书上边压着一个红木小镜框,里头是一个男人的照片。男人颧骨很高,眼睛很深,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瘦得仿佛经不起一阵轻风。
女人终于削完了皮,那苹果赤身裸体地躺在她的手心,白净得犹如一枚剥了壳的鸡蛋,果皮在桌子上蜷成一条青绿色的蛇。
糟蹋了,那么好的皮。静芬暗想。
女人把苹果送到了全力嘴边。全力没有看妈妈,因为她知道此刻妈妈和苹果之间,她只能选一样。妈妈总是在的,而苹果不是天天都有。其实她也不是没见过苹果,她只是没见过这么大这么完整的一个苹果。家里偶尔买了苹果,妈妈总是先切成两半,一半给爸爸,另外那一半再切成两半,她和妈妈一人一份。
诱惑太大,力气不够,她扛不住,她低着头从女人手里接过了那个苹果。
“这是朝鲜运来的国光苹果,温州城里很少看到的。好吃吗,全力?”
女人和善地说。
全力吃了一惊。“你怎么晓得,我的名字?”
女人说:“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我还知道你妈妈上白班的时候,你就在邱阿婆家里吃饭。还有,你最怕疼,上医院打针,两个大人都按不住你。”
全力终于觉得有必要为自己辩解了,她从两口苹果的间隙里抬起头来,口齿不清地说:“我不怕疼,一点也不。”
女人歪头看着她,说:“怕疼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比你更怕。我就佩服那些革命烈士,我要是让敌人给抓住了,还没上刑,可能就成了叛徒。”
“你跟崇武,也说这样的话吗?”静芬结结巴巴地问。
问完了她就意识到,这不是那句一路上都堵在喉咙口的话。昨天想了一夜的开场白,不知怎的,竟让这句全然无关的话半路杀出来抢了先。
“我从来,不对他说假话。”女人说。
女人从抽屉里拿出另一个苹果,慢慢地削起了皮。
“其实,你用不着等老全出差了,才来找我的。”女人低着头,缓缓地说。
天爷,她叫他“老全”!静芬只听见崇武的同事叫他“全书记”,领导叫他“小全”,邻居叫他“全力爸爸”。她是第一回听见有人喊他“老全”。他才二十九岁,这个女人却叫他“老全”。这个“老”字就像根裤腰带,女人用它轻轻一下,就把他拴进了她一个人的地盘。
“我知道,你一直在跟踪我。”女人说。
静芬像挨了人一巴掌,哗地一下,一身的血涌上了脸,脸顿时涨成了两叶猪肝。她是来抓贼的,可是她现在反成了贼,她觉得有一万张嘴也说不清楚。她往椅子里缩了缩身子,突然不想让这个女人看见她的肚子了,她知道这会儿的样子难看。
惶乱之中,她扯了全力一下。全力的苹果突然噎在了喉咙口,她抬头看了妈妈一眼,茫然不知所措。
静芬又扯了她一下,这回全力就想起了妈妈要她说的那句话。她不知道那话是什么意思,但她依稀明白那不是一句好话。她本来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那句话的,可是这个脆甜无比的朝鲜苹果改变了一切,她在咬第一口的时候,就已经丢失了脊背上的那根骨头。
“把我的爸爸还给我。”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嗫嚅地说。
女人愣了一下,突然明白过来,忍不住咯咯地笑了。女人的笑像清水从嘴边那两个浅坑里渗出来,一路漾到面颊,漾到额头,满脸便都是流动的光亮。看着看着,静芬就走了神。女人像镜子,一下照出了高下贵贱。崇武跟这个女人站在一起,才真是般配。
崇武和自己,就好比是一个饿极了的人,着急忙慌地去市场买米,见着第一箩立时就买了。再往里走几步,方知道那第二箩才是真正的没有虫子的新米。这事怨不得那买米的人,也怨不得那第二箩米,要怨,也只能怨老天爷把箩筐摆错了位置。
“你爸爸本来就是你的,谁也拿不走。”女人终于止住了笑,用手揉了揉全力的头发。
静芬扯起全力,拔腿就走。她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她就要恨自己了。她只想地上有一个坑,她能钻进去,永远不要见人。她才是贼,从那个女人手里偷走了本该是她的东西。
一直走到拐弯处的那根电线杆底下,静芬才站住了,捂着胸口喘气。
“妈妈,你在发抖。”全力轻轻地碰了碰静芬的手。
静芬听见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她知道是那个女人追出来了。
“这是我织的,手艺不好,可毛线是全羊毛的,暖和。”
女人递给她一个布包。打开来,是一件天蓝色的婴儿斗篷,帽子和领子的衔接之处,穿着一条白色的缎带。
“我会叫他,每天回家吃饭的。”女人说。
回家的路静芬走得很快,全力一路小跑着也追不上。天黑得厉害,不知是谁家的狗蹲在路口一声一声地动山摇似的狂吼。妈妈没有回头等她,妈妈明知道她害怕狗。
全力咧了咧嘴,突然有点想哭。她觉得这个晚上糟糕透了,都因为她从那个女人手里,接过了那个不该接的苹果。
过了些日子,除四害的风声平息了些,世上又出了几桩别的热闹,剿灭雀子就不再是头等大事了。
“你该走了。再说,我哪有这么多米虫喂你?”
有一天,我的贵人拿了一把剪子,走到我跟前对我说。她是来剪我脚上的绳子的。
我的贵人肚腹已经很鼓胀了,外套底下的两颗纽子扣不上了,便随意敞开着,露出里头一件挂了丝的毛衣。我的贵人实在是个不懂得打扮的女人,身上穿的永远是说不上颜色的衣服,那是深浅不一的衣服混在一个水桶里洗出来的结果。
“妈,我不想叫雀子走。”她的女儿扯住她的衣襟说。
她女儿穿的那件毛衣也已经洗得看不出颜色了,袖口耷拉着一根长长的线。
“雀儿有翅膀,就得飞,跟人一样,有脚就得走路。我拿根绳子把你拴上了,叫你走不得路,你难受不?”妈妈说。
女儿想了想,就没了话。
绳子剪断了,贵人把我放到了她的掌心。她的手掌有很多裂纹,在一只雀子的眼中那就是深沟。贴着那些纵横交错的沟壑我感觉温暖而安全,我一点儿也不想离开。
我的贵人打开窗子,把我往天上一抛,说:“你飞吧,越远越好,远了才有食。”
我已经很久没使用过翅膀了,翅膀像是用糨糊贴在我身上的异物。我跌跌撞撞,摇摇欲坠,是风勉强托住了我。我挣扎了几下,我的脑子开始和翅膀对骂。脑子是个泼皮,又凶又倔,翅膀不是对手,最终在脑子跟前服了软。我再往下一看,突然看见了屋顶两垄瓦片中间长出来的一棵小树,才明白我已经飞高了。
虽然我每天都能从窗口看到天和云,但是玻璃窗里的天和云与玻璃窗外的天和云却是如此不同。外头的蓝和白都带着刀子,稍不留神就割你的眼睛。树已经不是先前的树了,它们已经换过了一层皮。从前的那层皮是清一色的绿,而现在的这层皮说不清颜色,有点黄,有点红,又有点灰,像我的贵人没洗明白的衣服。我看见街边的那棵槐树下有一群男孩在抢一只皮球,一个男孩把另一个男孩撞倒在地上,倒下的那个没哭,哭的却是撞人的那个。我看见一个男人的肩膀上驮着一个小女孩,大概是他的女儿,也许三岁,也许四岁,看上去依稀像全力。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全力,其实全力从来没骑过她爸的肩膀。全力不仅没骑过她爸的肩膀,她甚至没有拉过她爸的手——那是题外话。我还看见一个驼背的老头扛着一只圆肚子的小铁炉子在喊“爆米花啰”,那个“啰”字拖得很长,拖到最后没了力气,就拖成了结巴。有一个女人从家里舀出一杯米交给老头,老头把米倒进铁炉的肚子里,黑压压地立刻围上了一群看热闹的孩子,都捂着耳朵,期待着也害怕着米炸成花的那声巨响。冥冥之中孩子们仿佛已经知道了,这一杯闲米,这一声巨响,将很快从现实中淡出,变成模糊的记忆,因为一场饥荒已经隐隐地匍匐在街口等待着他们了。到那时缸里再也不会有可供爆花的闲米,驼背老头的铁炉子,也将躺在一个墙角里慢慢生锈。
街上的热闹实在太多,我看着看着,就忘了时辰。我毕竟不过是一只几个月大的贪玩的雀子。
后来,天渐渐晚了,街市的景致一样一样地暗了下来。我突然有些害怕,我想家了。世上纵有万般的新奇,可是在那一刻里,我还是想念那只沟壑纵横的手掌。
我费了一些力气找到了回家的路。我在那个熟悉的窗口停下,隔着玻璃,我看见一家三口正在吃晚饭。男人的两只眼睛分作两个用途,一只盯着碗里的饭食,另一只爬在碗沿上,看着摊在桌子上的一份报纸。
“不就是说错了几句话吗?已经处理了,还要加刑。有这么严重吗?”男人自言自语道。
“谁啊?”
女人凑过头去,也想看一眼男人的报纸。男人抖了抖手指,把报纸抖到了离自己更近的地方。
“说了你也不懂。”男人说。
男人又接着看报纸,这回看的是中缝。
女人突然听见了窗户上的响动,她转过身来,发现了我,脸瞬间被惊喜洗成一片绯红。
“皇天,是雀儿。这雀儿走了一天,又回来了。”女人兴奋地扯了扯男人的袖子。
女人和女孩扔下饭碗,踢踏踢踏地跑过来开窗子。我哗啦一声飞进来,停在了女人的掌心。女人的手上永远沾着水,每一条沟壑都还是原先的样子,我安了心。
“这小东西,还真找回来了。”男人扫了我一眼,脸上裂开了一条缝。
我回家三个星期之后,我的贵人,那个叫朱静芬的女人,生了。她是在走路时绊在一块水泥板上摔了一跤而早产的,在医院里住了半个月才回家。当她坐着三轮车进门的时候,我的心抽了一抽。
那天让我吃惊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我的贵人。半个月没见,她一下子瘦了一圈也白了一圈——是那种血被抽干了的惨白。第二件事是那个裹在棉被里的婴孩。一进门我就看出来了,那张布满皱纹的小红脸上,长着三只眼睛。第三只眼睛正正地生在眉心,只有我能看得出来。那是一只天眼。
这个孩子从钻出娘胎的那一刻起,就得为那只眼睛遭罪,因为她看得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婴儿裹在一件天蓝色的绒线斗篷里,靠在椅子上晒太阳。“靠”在这里是一种委婉说法,更准确残酷一点的说法是绑。婴儿还不懂什么是坐,大人用一根布带把她绑在椅背上,勉强固定成一个和坐相近的姿势。
孩子哭倦了,脸上挂着泪,正闭着眼睛养神。在这以后的岁月里,大人们会渐渐发现她经常嗜睡,没事就爱闭上眼睛。当然没有人知道,她其实就是看得太多,她的眼睛累了。
“让我抱一抱她吧。”鸭蛋央求说。
鸭蛋是邱阿婆的远房亲戚,初中毕业两年了,不安心在乡下种田,就跑到城里来想随便找份事做。正赶上静芬生产,邱阿婆就把她送过来照料静芬坐月子。
“得狠一狠心。我坐完月子回去上班,托儿所的阿姨哪有时间抱她?整天这样哭,叫人背后说全书记家里娇惯孩子。”静芬说。
静芬额上缠了一条毛巾,身上披着一件全崇武的大厚棉袄,懒懒地靠在床头看窗外的景致。这个时节没有什么景致,井边那棵树上的叶子都掉秃了,露出一个蓬头垢面的鸟窝。全力正在树下踢毽子,鞋底钉的那块车胎皮踩在地上发出吱纽吱纽的声响。日头亮得晃眼。她知道日头最亮的时候,就该下坡了。下坡之前的日头有劲道,晒得她脖子和背上湿黏黏的,痒得像爬了一身的虱子,却擦洗不得。这个月子坐得有些煎熬,肚皮上那条蜈蚣一样长的伤疤还没有完全收口,她沾不得水。医生说要是养不好身子,她就再也不能生了。
孩子已经有名字了,刚刚起的,叫全知。她一时还叫不习惯,觉得拗口。崇武先前起过一打的名字,什么军啊钢啊杰啊,都是预备着用在男孩身上的。没想到来的又是一个女孩,心思一懈怠,就懒得起名字。她知道他为什么最终起了一个这样的名字,那是因为那个女人的名字里,就有一个知字。
“书记是个多大的官?”鸭蛋问静芬。
“管千把个工人吧。”静芬说。
鸭蛋啧啧地叹了一口气。一千人和一个国家对她来说没有区别,她视野的边界只是一个村。
“不要老是官啊官的,你大哥他不喜欢听。”
“官就是官嘛,好事不丢人。”鸭蛋嘟哝着说。
两人正说着话,全崇武推门进来了。
“又在说我什么坏话?”他问。
“谁敢嚼大哥的舌头呢?反正都是好话。”
鸭蛋迎上去,接过了他手里的公文包。
“怎么这么早就回家了?”静芬惊喜地问。
“今天厂庆,大家都早回家吃饭,晚上看电影,工会发的票。”
静芬就叫鸭蛋赶紧去生火。鸭蛋刚转身,又被崇武叫住了。
“晚上吃什么?”
“买了鲫鱼,做豆瓣鲫鱼,大姐也好下奶。”鸭蛋说。
“小鬼厨艺不错,天天有新花样。你学着点。”崇武对静芬说。
“大哥口味重,我特地买了辣味豆瓣。”
崇武瞟了鸭蛋一眼,慢悠悠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油印的小纸片。
“看你今天表现如何。要是菜做得好吃,晚上我可以带你去看电影。我多一张票,反正你大姐也不能出门。”
“是,是在电影院吗?”鸭蛋结结巴巴地问。
“傻啊,你以为是在大马路上呢?五马街,大众电影院,厂里包的场。”
鸭蛋长到这么大,总共才看过一场电影,还是跟姐姐走了二十里地,到公社的露天放映场看的。城里的新奇超出了她想象中的想象,脑袋再灵光,嘴巴也赶不上趟。鸭蛋的嘴唇颤颤的,却说不出话来,只是扭身冲进了厨房。
崇武也跟着过去了,那屋就叮叮咣咣的有了些动静,是鸭蛋在劈引火柴。静芬床尾的墙上挂着一面镜子,正对着厨房。静芬从镜子中看见崇武从水缸里舀出一盆水来,哗啦哗啦地洗脸。崇武洗脸的样子很凶,仿佛跟水和脸盆都有仇。他一把一把地撩着水,鼻子里发出扑哧扑哧牛喷鼻子似的声响。一年四季他都是用冷水洗脸,家里的热水瓶在这种时候对他来说仅仅是一样摆设。
鸭蛋递过一条毛巾给他擦脸。他撸下脸上的水,甩到地上,没去接鸭蛋的毛巾,却一把拽住了鸭蛋的手。镜子不仅长着眼睛,镜子也长着指头。镜子的指头轻轻一勾,就把另一间屋子里的事近近地勾到了静芬跟前。静芬看见鸭蛋的脸红得像鸡冠,却没有躲闪,任由崇武把她那只沾着柴皮的手,含在了他湿漉漉的嘴里。他咬了她一下,她轻轻地呻吟了一声,嘴巴像落在网里的鱼似的,张开了一个微微颤动的小口。
静芬闭上了眼睛。
这时候绑在椅子上的婴孩惊天动地地哭了起来,屋里所有的声响瞬间都停了下来,静芬喊了一声:“鸭蛋你快过来,看孩子屙了没!”
鸭蛋慌慌地从厨房里跑出来,头发蓬乱着。她俯下身去解孩子身上的布带,手簌簌地抖,声音也抖。
“屙了,一兜。”她说。
“赶紧把尿布换了,马上开火煎鱼,省得一会儿赶不上电影。”静芬若无其事地吩咐。
鸭蛋抱着孩子低着头走了,连脖子都还是红的。
过了一小会儿,崇武出来了,找了张板凳坐在窗前的那块光亮里,掏出公文包里的报纸,一边看着,一边等着刚下锅的那尾鱼在噼里啪啦的油里慢慢地变黄。
“你不能对不起,人家叶知秋。”静芬轻轻地说。
他没吱声,但她知道他听见了,因为他的眉毛跳了一跳,像被针扎了一下。
“你今天,下边还疼不?”
半晌,他终于从报纸里抬起头来,问她。
静芬知道她男人迟早会出事,她只是没想到这个迟早竟然是在四年之后。她每天都把心揪在嗓子眼儿里过日子,等到她终于习惯了心不在心里的日子时,崇武终于出事了。
那是个星期天的早上,崇武说厂里加班,拎着公文包出了门。崇武出门才一小会儿,就有人来敲门,是邱阿婆的侄子小丁。
“朱,朱同志,快,全力的爸。”
小丁是一路跑过来的,头发被风吹成一株蒲公英,帽子歪了,样子很有些狼狈。小丁平时就口吃,一着急话就扯成了布絮。
静芬倒了一杯茶端过去,说:“兄弟你喝口水再慢慢说,到底怎么回事?”小丁连连摇头,说来不及了。
“居委会主任,报告,关在,屋里……”
小丁看了一眼趴在桌子上做作业的全力和坐在矮凳上玩石子的全知,欲言又止。小丁说不出口的事,静芬却一下子听懂了,因为她知道小丁的岳丈,就住在叶知秋的院子里。
静芬扔下小丁,拔腿就跑。跑了几步,又回头冲着屋里大喊了一声:“全力,快带上你妹妹跟我走。”
静芬没了脑子,那一刻她的脑子轰地一下全落到了她的腿上。她不知道她跑得有多快,她只记得街边的房子突然成了一条流线,落叶打在脸上像尖头的石子,口鼻里有一丝隐隐的泥沙味。她顾不得了,她什么也顾不得,她得抢在天塌下来之前把天擎住。
跑到那个带灰色围墙的院子时,她已经刹不住脚,身子朝前一倾,就头重脚轻地跌进了那扇大开着的院门。她扶着一根柱子气喘吁吁地站住了,才发现院子里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地站了黑压压的一群人。
她在厚实的人墙里拱开一个洞,一头钻了进去,就看见一个五六十岁模样的老太太站在院子中间,手舞足蹈地指着一扇紧关着的门说:“男人劳改了,不老实接受教训,还腐蚀革命干部。”
后面的人听不清,就有好事者把话一层一层往后传。老太太的话里本来只有盐,传到第二层就加了味精。再传到第三层,又有人往里添了胡椒粉。传到最后,那话就成了一碗色香味俱全的浓汤。饥荒的年代已经过去,肚腹渐渐饱实起来的人,重新对口味有了追求。
“砸门?”有人轻轻地嘟囔了一声。
这话开始时只是一声试探。这声试探怯怯地丢在人群中,没想到竟砸出了一波巨大的回音。
“砸门!砸门!!”
人群开始亢奋起来,圈子越围越紧,静芬觉得头被箍在了一只木桶里,太阳穴一蹦一蹦地敲着锣鼓。突然间脑子回来了,她一下子清醒了:她的一辈子,她孩子的一辈子,甚至她孩子的孩子的一辈子,全都系在这扇门上了。她得赶在所有人之前,牢牢地捏住那只门把手。
她走上前去,一把拨开老太太,站在那扇门前喊开了话。
“全力她爸,我让你来叶同志这儿取药,你们找着药了没有?孩子发烧,等着用呢,你赶紧拿药回家吧。”
人群突然安静了下来,因为人们看见两个孩子,从黑森林一样的大腿之间穿越出来,走到了那个喊话的女人身边。大的那个七八岁的样子,小的那个最多四岁。大的那个背着人站着,低头只盯着自己的鞋尖;小的那个扯着她妈妈的后襟,扭着身子两眼直愣愣地看着人。
皇天,这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啊,像刚被引火柴烧着了的煤球,上头还是乌黑的,底下却已隐隐透红。没人敢接那样的目光,谁接了,谁的眼睛就要哧的一声烧成一把烟。
门开了,全崇武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药盒子。他瞪了妻子一眼,大声斥责道:“走路不要时间?找药不要时间?我自己的孩子我能不着急吗?没见过你这样心急的婆娘。”
他又扫了一眼围观的人群:“我爱人心急还有点道理,你们也跟着起什么哄?”
众人无语。也许是他的语气,也许是他的神情,也许是他的身架子,没人说得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一群本该理直气壮的人突然变得理屈词穷。四五十年后,人们才会发明一个解释这种现象的名词。那个名词是气场。
静芬一眼就看出来,她男人半敞的外套里露出来的那件背心穿反了,球队的印字穿在了贴肉的那一面。她一把扯住男人就往外走。不知是谁第一个退的身,反正人群慢慢地闪开了一条缝,眼睁睁地看着两个大人一前一后地走出了他们的视线,两个孩子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一路小跑。
屋门在他们身后嘭的一声关上了—— 是从里边撞上的。
可是人群并没有马上散开,他们的胃口虽然受到了搅扰,却还远未消失。他们还在等着看屋里的那个女人。
在男女关系这锅荤汤里,男人是水,女人才是肉。肉决定了汤的味道,而水至多只是作料。水轻轻一瓢就舀走了,而肉却是要在锅里经过一回又一回的火,才能煎熬出那点荤味的。院子里的人很有耐心,他们要等的,就是那慢火煎熬之后的荤味。
可是屋里的那个女人比他们还有耐心,她一整天都没出门。
那顿晚饭谁也没有胃口,连两个孩子也只勉强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碗筷。
全崇武坐在板凳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风从敞开的窗户里钻进来,把一屋的烟雾撕成一片片的云,有的松,有的紧。
从回家起,他就没有开口说过话。静芬知道沉默是他的门面,现在他除了沉默之外再无别的门面。他是那种可以舍命但决不能丢了门面的人,她不能戳破他的门面。这石破天惊的第一句话必须由他来说,她只能等着他慢慢想好这句话。
等她第二次倒掉他烟灰缸里的烟蒂时,墙上的挂钟当当地敲了九下。
明天吧,等明天。兴许,睡一觉,一切就又都顺了。她想。
她对坐在过道里看小人书的全力招了招手,把她招进了里屋,趴在她耳边,压低嗓门儿说:“你去那边看一眼。”
“哪边?”全力的眼睛依旧盯着手里的书。
“那边,你知道的。”
“不许你,再骗人。我,没有,发烧。”全力抬起头来,一字一顿地说。
静芬想回一句话,却发觉她无话可回。
“就算帮妈一个忙,我实在不放心。”
“你不放心,为什么不自己去?”全力反问道。
静芬瞠目结舌。
全力似乎就是在那一天里毫无过渡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顶嘴。而且一旦学会,那就成了她终生难以戒除的毒瘾。
“大人去了招人耳目,小孩没人管。”静芬耐着性子说。
“全知也是小孩,你叫她去。”全力又低了头看书。
“全知太小,再说,她睡了。”
“她没睡。她看见你进来就闭上眼睛。她从来都是这样骗你的。”
全知忽地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说:“姐姐你才骗人,我真的‘会’着了。”
全知虽然整四岁了,口齿却还不太清楚,依旧会把“睡”说成“会”。
静芬坐到全知身边,摸了摸她汗潮的头发,叹了一口气。
太短了,孩子的天真,就那么几年,说过就过去了。一转眼头上就要长出角,嘴里就要生出刀子。
“全知,你要是肯跟姐姐出门一趟,妈妈明天就给你做一个新的鸡毛毽子,你和姐姐一人一个,彩色的。”
全知立刻从床上跳了下来,穿上鞋子。
静芬悄悄瞄了全力一眼,只见全力的睫毛颤了一颤。
“你要我去,干什么?”半晌,全力才放下书来问。
静芬走进厨房,把晚上没动过的那盆腊肉扣在一个饭盒里,递给全力。
“一句话,你就告诉她一句话:‘日子还得过。我能过你就能过。’”
“那是两句。”全力冷冷地说。
静芬想发作,却终于憋了回去。今天她觉得自己不像是妈,她在女儿面前已经矮了半截。
“敲门小声点,别让邻居听见。”她忍气吞声地说。
“姐,月儿为什么,老跟着我们?”全知问。
“是‘雀儿’,不是‘月儿’,你什么时候能把话说清楚点?”全力呵斥道。
“我是说‘月儿’的。”全知委屈地反驳道。对她来说,“月儿”和“雀儿”本来就是同一个字。
“你爱说什么说什么。”全力爱搭不理地说。
姐姐八岁,妹妹四岁,姐姐的年龄是妹妹的两倍。在这个年龄段,一天可以是米达尺上的一道刻痕,四岁的差别几乎是高山和低谷之间的距离。谷可以仰望山,山却没有耐心俯视谷。
喳。喳。
空中响起两声鸟啼,是刺哽在喉咙口,或爪子被石头压住了的那种啼法。
是那只在她们家屋檐下住了几年的雀子。
姐儿俩今晚刚一出门,雀子就飞出了巢,一直在她们的头顶盘旋。时令到了深秋,街上早早就冷清下来了,除了跟她们擦肩而过的那副馄饨担子,周遭静得几乎能听得见落叶滚过青石板路面的响动。在这样的夜里任何一声鸟啼听起来都像锥子。
“回去睡觉,别跟着我们了。”全力仰着脸对雀子说。
可是雀子不听,依旧紧紧地跟随着她们,越飞越低,翅膀几乎蹭到了她们的头皮。
“讨厌,你!”全力终于忍无可忍,脱下身上的外套,对着雀子挥打过去。雀子一时不备,被搧着了翅膀,终于一瘸一瘸悻悻地飞走了。
两人默默地走到了路口该拐弯的地方,街灯不知被哪把淘气的弹弓打碎了,街面变得模糊不清。全力打开了妈妈交给她的手电筒,可是没用,夜色太深太厚,电筒只能在那上面掏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窟窿。
姐妹俩沿着电筒的光柱,慢慢地找着路。拐过那个路口,就在离那个院子十数步远的地方,全知突然看见了那个东西。
那东西是从街边那棵树后边走出来的。走其实是一种含糊说法,那东西没有脚,那东西移动的样子,更像是飘。在飘的过程中,它一直在改变着形状,一会儿长,一会儿方,一会儿扁,一会儿圆。它的身子仿佛到处长着鳞片,和空气相擦时发出嘶啦嘶啦的声响。那声响很轻,稍不留神就会被当成是风。可是全知知道那不是风。没有谁能骗得过全知的耳朵和眼睛。
那东西一直攀在电筒的光柱边缘上行走,光抖一下,它也抖一下,光进一步,它也进一步,她闻到了它身上的气味,是肉铺子的砧板上的那种腥味。她觉得有一股冷气阴森森地穿透了她身上的每一个毛孔,在她的骨头上抹了一层冰。
“我要,回家。”
全知紧紧地抓住了全力的手。
“怎么啦?”全力问。
“云,黑的,我怕。”全知犹犹豫豫地说。
全力仰脸看了看天,说:“云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走你的路。”
“是那个,云。”全知指了指电筒光柱前边的路。她想找一个更准确的词,可是她没有。四岁的她拥有的词汇量只是一个浅浅的坑,还没抬脚就已经走到了边缘。
全力的手电筒朝路边晃了一晃,不耐烦地说:“云怎么会在那儿?快走吧,你到底还想不想要鸡毛毽子了?”
全知停住了脚步,踌躇不决。全力的耐心很薄,一磨就透,她扔下妹妹,独自一人往前走了。
手电的光渐渐远了,路又暗了下来,可是全知依旧看得见那东西。世上没有哪种颜色能盖得过它的黑,连最浓稠的墨汁也不能。它离她只有一步之遥了,她感觉到了它的重量。它还没到,它的影子就已经到了,沉沉地压在了她的胸口。心被压成了一张纸,每一次跳动就像抬着一座山爬行。
“姐,等我!”
她大叫了一声,拔腿就跑,终于追上了手电筒。她觉得喉咙里有股咸味,她不知道那是嗓子撕裂了。嗓子伤得很深,很久很久才终于弥合结痂。嗓子记仇,在很长的时间里都不情愿再替她发出声音。
她们踢踢踏踏地走到了那个带灰砖围墙的院子跟前,还好,院门还开着,省了叫门的麻烦。她们不约而同地放轻了步子,走过台阶,走进院子。院子里的那几家人都已经关了门户,却还亮着灯,正是要睡没睡的懒散时分。一只狗半睡半醒含含混混地吠了一声,全力一把揿灭了电筒。
女人的屋子里黑着灯,全力朝全知努努嘴,说你去敲门。全知想摇头,可是姐姐的目光就像两枚大铁钉,死死地钉住了她的退路,她只好怯怯地走到了那扇门前。她把脸贴在门上听了听,里头没有任何动静。
耳朵一无所得地溃退下来,鼻子却自告奋勇地当了替补,她闻到了一丝似曾相识的气味。那气味和刚才路上闻到的有点像,只是略略浓烈一些。她想伸手敲门,可是手抖抖的,有些不听使唤。突然,她觉出裤脚管里灌进了一丝嗖嗖的凉风,是从门缝底下钻出来的。她低头一看,只见门缝里慢慢地钻出一团黑影。那黑影刚开始时很细很扁,钻出门缝之后就渐渐地变了样子,飘过来摆过去,像河里交缠在一处的水草,又像雷雨前压在天边的一团乌云。全知醒悟过来,它就是刚才在路上看见的那东西。只是她没想明白,那东西怎么会钻进女人的房间。
那东西随着风长,渐渐长成了一只手的形状。那只手朝她慢慢地伸过来,越来越近,她甚至看清了它的指甲。那指甲很尖很长,每一条缝里都沾满了泥浆。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么龌龊的手,身上噌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头发奓成了针。
她想转身走,可是她发觉她的脚很黏很沉,仿佛有人在她的鞋底抹了一层胶。她正要扭头喊姐,可是晚了,那只手已经伸过来,掐住了她的喉咙。
她咯咯地咬着牙齿,拼命地缩着自己的身体。小点,再小一点啊,我只要透一口气。她对自己说。可是那只手还是越掐越紧。她的一口气憋在喉咙里,怎么也挤不出去。突然间嘎啦一下,她觉得松快了,轻得像一缕烟,从自己的喉咙里钻出来,蹿到了半空中。
原来,没有脚还是可以走路的。她想。
她太轻了,跌跌撞撞,站立不稳。后来她攀在一根树枝上,才终于定住了身子。她朝下一看,发现院子里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大小的女孩,正呆若木鸡地站在一扇门前。女孩一只手扶在门上,另一只手捂着胸口,眼睛空得像两个深不见底的洞。
过了一会儿,她才渐渐明白过来,那个女孩原来就是她自己。可是她不明白,她怎么可以同时拥有两个身子。她想走过去问一问那个女孩,她到底是不是自己,可是她才走了一半,就看见那女孩啊地呻吟了一声,仰面朝天倒在了地上。
全力听见响动跑过来,手电筒的光斑里,她照见全知的布鞋底上沾了一层黏厚腥膻的番茄汁。
那是血。
从门缝里流出来的血。
那天晚上我眼睁睁地看着命运在全力、全知姐妹俩的脚上套上一根绳子,拽着她们一步一步地走向那个深渊。我明知无能为力,还是忍不住想去阻止她们,可她们偏偏就是听不懂我的警告。其实听懂了又能怎样呢?人斗不过命,命运总是棋高一着。
现在回想起来,那户人家的败落,就是从那个不祥的夜晚开始的。
那个叫叶知秋的女人死得很惨烈,她用一把刮鸡毛的刀片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听任血流干。当人们破门而入的时候,她刚死没多久,身子还是温和的,只是缩成了一张纸一样的薄片。至此大家才明白,人的身体,原来是靠血来撑涨着的。她没留下任何遗言,只是在桌子上放了十五斤粮票、二十块钱,是给收尸人的。
女人的死,没有人能拿出与全崇武相关的证据,但毕竟影响太大,他还是受到了处分。因了一位老首长的极力干预,他得到了最体面的惩罚——他被调离原先的单位,到另一家地处郊区的工厂任职,依旧当书记。从一家全城知名的大企业,换到一家中型工厂,他已经无形中被降了职。
这只是他一生接二连三的处分的开始。
表面上他看不出有什么变化。到了新单位,他依旧天天开会加班,得闲了依旧组织工人篮球队,四处巡回打比赛。每天照例抽上一包烟,把一天里积攒的报纸带到饭桌上看,包括注解,包括中缝。但是假若你仔细打量他,就会发现他的鬓角上窜出了一两丝隐隐约约的灰发——他毕竟才只有三十三岁。
家里变化最大的那个人,当数全知。全知那晚被送去医院,就发起了高烧,持续一个星期不退。后来终于退下来了,却终日无精打采,在床上,在椅子里,甚至在饭桌上,随时都能打起盹儿来。就是醒着的时候,也极少开口说话。即便说了,也都是些让人听不懂的话。朱静芬找了无数清心提神的偏方熬给她喝,终是无甚起色。大家都说她是烧坏了脑子,只有我清楚:是她眉心的那只天眼,叫她终生不得安宁。
那几年里,这户人家发生的事,几乎没有一件是叫人舒心的。我这才明白为何全知有事没事老爱闭上眼睛——那是眼不见为净。七年以后,我看见一个少年走进了这家的门。从见他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他是这家的贵人,就如同朱静芬是我的贵人一样。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个少年人将成为这家的骨架和梁柱。
我终于放了心。自从那场除鸟害的灾祸来临,我和妈妈哥哥姐姐们分开已经十一年了,它们等了我太久,太久。现在我可以放心走了。
这天全崇武领了一个人回家吃饭。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崇武隔三岔五地领人来家里吃饭,从不事先通知妻子,静芬早已见怪不怪。家里粮票够吃,无非是添一副碗筷,至多再炒一盘鸡蛋而已。
可是这天丈夫领来的人,却和平常不太一样。这天跟在崇武身后进来的,是个还未长成人的少年。不,他看上去几乎还是个孩子——一个没吃饱肚子的孩子。
不管肚皮是饱的还是瘪的,时辰到了身体还得长。那孩子就正处在长身体的尴尬阶段,手和脚从明显太短了的衣裳裤子里瘦瘦地撑出来,衣服的膝盖和肘子都破了,也补过,用的是颜色不般配的旧布。
但这些都不是静芬第一眼就看到的。那天在静芬眼里剜下第一刀的,是那孩子缠在左臂上的一条黑布。
“这是仓库那个师傅的孩子。”崇武对静芬说。
静芬一下子就明白了。崇武前几天回家说起过,厂里有个押仓库的师傅,姓刘,在送货的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了,当场毙命,家里留下了五个孩子。
“全力,去搬张凳子。”静芬喊了一声,给那孩子手里塞了一双筷子。
“姐,我来。”孩子说。
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全力,也没看任何人,只是盯着自己的脚尖。那双布鞋上沾满了原来是泥浆现在开始泛白的泥粉,脚趾处顶出了两个飘着布絮的洞。
他跟在全力身后搬来了凳子,一家人便坐下来吃饭。那孩子的屁股虚虚地悬在半空,仿佛凳子上有一团随时要扎破肌肤的铁蒺藜。静芬给他夹了一筷子鸡蛋,说:“你吃,大口地吃,吃完了姨再给你炒一盘,让你带回家去。”
孩子点了点头。他已经很久没尝过鸡蛋的味道了,可是他却咽不下去,因为他觉得桌子对面有一双眼睛,正探照灯似的在他的脸上扫来扫去。
那是全力。
“你叫什么名字?”静芬问。
“刘年。”他说。
“哪个字?”
“过年的年。”
全力扑哧一声笑了,说:“这个年也可以拿来做名字的啊?没听说过。”
全力已经上初中了,识的字多了,看法自然也多。
“猫狗都能当名字,年怎么就不能?还挺文绉绉的呢。”崇武说。
“为什么是这个字?”全力问。
“是记住那一年的意思。”孩子小声说。
“哪一年?”全力追着不放。
孩子没回答,只是拨着碗里的饭,一小口一小口地,每一口中间都有一个停顿。
“这孩子,拘谨得紧。静芬你拿个盅子过来,我让他喝两口,才能放开了吃饭。”崇武对妻子说。
“云,你碗里。”半天没吭声的全知,突然抬头指了指孩子手里的饭碗。
孩子怔了一怔。全力哧哧地笑了起来,说她脑子有病,你别当真。静芬瞪了全力一眼,说你别这么说你妹妹,她听得懂。全力哼了一声,说她要是听得懂就好了。全知扔了饭碗,说你吃云,就进了里屋。
静芬正想骂全力,全力抢先说:“待会儿把我的糖糕都给她吃,行不?”
崇武唉了一声,拿筷子指了指全力,说:“一会儿你把我那份也拿给她,她爱吃甜。”
静芬从碗橱里取出两只酒盅和一瓶已经开过盖的衡水老白干,放到丈夫跟前。崇武不常喝酒,偶尔兴起也只喝白酒—— 那是在部队里养成的习惯。温州人爱喝黄酒,他管那东西叫洗脚水。
崇武倒了满满一盅酒,摆到自己跟前。又倒了另外一盅,递给那孩子。那孩子不知该不该接,两只手犹犹豫豫地悬在了半空。
“喝过酒吗?”崇武问。
孩子摇了摇头。
“你看着我,就这个样子。”
崇武仰了头,咕咚一声,盅就见了底。
他把酒盅亮给那孩子看。
“憋住气,一口,中间连个嗝都不打,婆娘们才一下一下地抿。只要第一杯喝过了,天下就没有你喝不了的酒。”他对孩子说。
那孩子也学他的样子,把那盅酒一口气灌进了嘴里。酒走得不顺,刚走到喉咙就开始造反,孩子剧烈地咳嗽起来,饭渣子喷了一桌。
全力趴在桌子上哈哈大笑起来。静芬连忙端了一杯茶,让那孩子喝下去。
“她爸,别让他喝了,他还是个孩子。”她说。
“孩子?”崇武蹙了蹙眉,“喝了这杯酒他就是男子汉了。明天他就要到仓库上班,顶替他爸了,你说他还是孩子吗?”
静芬吃了一惊:“他够年纪了吗?”
“不够。我填表格时给他加了点岁数。”
静芬一愣,半晌,才忧心忡忡地问:“她爸,你这样不会,又犯错误吧?”
静芬说到“又”字的时候,犹豫了一下,避开了丈夫的眼睛。
“我就是坐牢,也不能看着这一家人饿死啊。”
崇武又给自己倒了一盅酒,一饮而尽。
“再说,班子里的人都同意了的。谁要为这样的事去汇报,那还是人吗?”
崇武嘴里的班子,是指革委会。运动刚起的时候,崇武也被人贴过几张大字报,说的无非还是那桩风流韵事。由于崇武的出身和经历实在无懈可击,而且那件事也没有留下一个书面的定性,风波到底没能闹大。后来厂里成立革委会的时候,他还是当了第一把手。
静芬的担忧并非全是空穴来风。三年后,厂里有一名职工因没能把农村户口的老婆招成家属工,怀恨在心,就到上头检举了崇武的作假。幸亏那时刘年已经到了合法招工的年龄,而崇武此举到底也不是为了谋私,上头就把他调到了另一家工厂息事宁人。那家工厂只有四百多名员工,崇武虽然还是一把手,却无形中又降了一级—— 这是他一生中受到的第二次处分。
孩子的酒这时已经到了胃里,正轰轰地朝着四面八方涌上来。脸上的皮最薄,挡不住,血就在脸上烧成了一盏火油灯,烘得一张桌子都热。他的屁股在凳子上扭了几扭,到底没忍住,就犹犹豫豫地说:“叔我想,尿尿。”
崇武努嘴指了指屋里,又指了指窗外,说:“那儿有马桶,门外有阴沟,随你挑。”
那孩子的脚往外伸了半步,又缩回来,最后还是朝里屋走去,却半晌没有动静。
“这孩子,在家里是老大吗?”静芬问。
“不是,上头还有三个。”崇武说。
“那怎么,让他来顶替?”
“这家子,也不知道摊上了什么运气,上头两个大的是双胞胎,一个瞎,一个瘸。老三是个女孩,去年去了黑龙江支边。只能让老四顶。”
那孩子终于完了事,出来坐下了。崇武就嘿嘿地笑,说:“喝也喝了,屙也屙了,这会儿可以放开吃了吧?没人笑话你。以后每个休息天你就上我家来吃饭,有我一锅,就有你一勺。”
那孩子依旧低着头,扒着碗里的白饭,这回就吃得大口了些。
“先在仓库好好干,过两天我跟班子里的人商量商量,看能不能换个技术工种。年纪轻轻的,总不能一辈子押仓库。”崇武说。
“可怜啊,这个年纪,就不能读书了。”静芬又往他的碗里夹了一筷子鸡蛋。
“以后我的课本用过了,可以给他。”全力说。
男孩子第一次抬头看了全力一眼。那一眼心虚得像贼,他几乎完全没记住她的模样。
可是在回家的路上,他突然想起了她圆鼓鼓的双颊,还有嘴唇上的那抹红。
这个丫头从来就没饿过肚子。一顿都没有。
他暗暗地对自己说。